典型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例及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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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例及处置结果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此类案件不仅给被害者造成长期的心理阴影,甚至影响人格发展,xx也很可能滑入违法犯罪的歧途,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近年来,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频发,且暴力行为逐渐呈现出低龄化、女性化趋势,应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下面,列举了几起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典型案例,请各班认真宣讲,让大家引以为戒。
1.被告人xx、xx某某均系某高二学生,二人因琐事产生矛盾,双方约场在学校门口打架。xx某某、xx各纠集多人持xx、镐把等物品参与斗殴,双方均有人员受伤。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xx、xx某某等六名被告人组织或积极参与持械聚众斗殴,均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xx某某、xx在聚众斗殴犯罪中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案发后投案自首,自愿认罪悔罪,法院对其减轻处罚。依照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所起作用、犯罪后果及犯罪后的表现,法院依法认定6名被告人犯聚众斗殴罪,对xx、xx某某各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对其他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典型意义:两名xx之间的小矛盾,最终演变成一起聚众斗殴刑事案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特别是他们在学校门口,又是下晚自习期间斗殴,众多学生围观,xx、木棍打斗的场面引起学生恐慌,影响恶劣。
2.被告人xx某某,与被害人xx某某系同班同学。xx某某到xx某某的宿舍时,碰撞xx某某一下,二人因此发生争执并厮打。厮打中,xx某某持刀将xx 某某捅伤。经鉴定,xx某某的损伤构成重伤。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系未成年人,投案自首,且已与被害人和解,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认定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典型意义:本案中,被告人和被害人系同班同学,二人本应和睦相处,共同进步,却因一点琐事大打出手,甚至持刀捅刺,致使一人受重伤,一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两人均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3.被告人井某某,与被害人xx某某均系在校学生。二人在路上偶遇,因xx 不合,xx某某等人殴打了井某某。同年4月1日,井某某到网吧找xx某某等人未果,随即离开,xx某某等人听说后即驾车追赶,井某某被追上后,见xx某某将车窗玻璃摇下,即持匕首捅刺车内的xx某某,xx某某亦持斧头将井某某面部划伤。经鉴定,xx某某的损伤构成轻伤,井某某的损伤构成轻微伤。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井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井某某系未成年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且被害人xx某某无故殴打、追逐井某某有过错,依法对井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典型意义:本案系遭受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以暴制暴”而触犯刑律的典型案件。井某某本是受害人,但他没有采取正确的方式解决问题,由被害人沦为被告人。xx某某虽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已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4.xx某某系某中学初中学生,因琐事与一同学发生矛盾,指使无业青年主父笑某、xx教训这名同学。笑某、xx等人赶到学校门口时,与xx某某有矛盾的同学已经离开学校。xx某某想起朋友xx某某与同学xx某某有矛盾,随即指使笑某、xx等人在学校附近对xx某某拳打脚踢,致xx某某轻伤。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被告人笑某、xx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和一年。
典型意义:该案系校内学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欺负、伤害校内学生的校园欺凌案件。同学之间偶有矛盾是正常的,要学会合法合理去解决矛盾,虽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但是学校对其严肃处理,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被告人笑某、xx作为成年人,不但不帮助未成年人正确处理
矛盾,反而逞强滋事,无故殴打未成年学生,不仅伤害了被害人身体健康,也伤害了被害人的心灵,其在学校周边滋事的行为也影响了校园安全,法院依法对其从严惩处。
5.原告xx与被告xx某某、xx某某、xx某某、张某某、xx某某均系某初中同班同学。在操场上体育课时,五被告将原告抬起扔到空中,摔落在地,致使原告xx受伤,构成十级伤残。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因五名被告均未满十六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后果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据此,其监护人共同承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1428.1元。
典型意义:同学之间嬉闹玩耍本无可厚非,但是,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同学们应当约束自己的行为,把安全放在首位,避免伤人或伤己案件的发生。
6.从道县一民办学校辍学的15岁女孩xx,因生活琐事对车头中心小学14岁的六年级女生xx某心生怨恨。xx纠集xx镇中学八年级学生xx和七年级学生xx、xx、xx四人,尾随放学回家的xx某并胁迫其到偏僻处,五人轮流对xx某掌掴。同时,xx让围观的车头中心小学四年级女生xx某某用xx的手机拍下现场视频。当晚,xx将视频传至本人的微信好友圈,随后该视频被转发扩散。警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xx进行治安拘留(因其系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裁决不投监所);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xx、xx进行治安拘留(裁决不投监所);对不满14周岁的xx、xx、xx某某、xx,责令其监护人分别严加管教。
7.xxxx多名女xx对另一下跪着的女孩连扇耳光,不时用脚踹其身体,殴打时间xx5分钟。此次涉事女生有9人,其中xx有2人,中学生4人,3人已辍学,年龄都在12至16岁之间。涉案人员xx被刑拘。
8.xxxx县中学发生了一起校园暴力事件,6名高二女生持刀威逼5名学妹脱光衣服集体猥亵。6名涉案女生被当地警方刑拘。
9.14岁的初二女生xx被两名女孩从xx城北“掳”到xx门附近,在一小区内遭到三女一男一个多小时的殴打,遍体鳞伤。这4名嫌疑人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