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十条全文是国务院针对水污染防治行动作出的规划
国家水十条文件
国家水十条文件国家水十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生态环境部于2015年联合发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2020年)》。
该文件共有十条措施,目的是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下面将对国家水十条的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第一条:加强水资源管理。
通过建立完善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调整供需结构,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全国范围内的水供应。
此外,还将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增加水资源的可再生利用率,提高水资源的回收利用效果。
第二条: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加大水环境管理力度,提高水环境监测和评估能力,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技术研发和应用。
同时,加强水污染源头控制,减少工业、农业和城市污染物的排放,改善水体质量。
第三条: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通过实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再利用能力。
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提高农村污水处理水平,保护农村水环境。
第四条: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实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改善农田水域生态环境,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推广科学耕作技术,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提高农业生产的生态化水平,为农民提供安全的农产品。
第五条:加强城市污水处理。
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力度,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效率,减少城市污水的排放。
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和管理,推广城市雨水和污水的综合利用。
第六条:推进旱区水资源的综合利用。
加大对旱区饮水安全的保障力度,提高旱区农业生产用水的效益。
通过实施水源地保护、节水灌溉和高效供水等措施,提高旱区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
第七条:推动水生态修复。
加大湖泊、河流和水库的水生态环境治理力度,修复受污染水体,提高水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度。
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加湿地保护面积,恢复湿地功能。
第八条:加强河道管理和综合整治。
加大对河道的清淤和河床整治力度,保持河流的畅通性,防止洪水灾害发生。
加强河道环境保护,建立河湖长制,加强对河道的监督和管理。
水十条
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正式出炉核心提示:4月16日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从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十个方面开展防治行动。
4月16日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下称计划),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从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十个方面开展防治行动。
全文如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江河湖海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水十条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取缔“十小”企业。
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
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能源局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
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
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
(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参与)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
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
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环境保护部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参与)(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
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 排放标准。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及解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针对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和船舶港口等污染来源,提出了相应的减排措施。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以工业水、再生水和海水利用等推动循环发展。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加强水量调度,保证重要河流生态流量。
四、强化科技支撑。
推广示范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基础研究和前瞻技术研发,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
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加快水价改革,完善收费政策,健全税收政策,促进多元投资,建立有利于水环境治理的激励机制。
六、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和违规建设项目,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水环境监测网络。
七、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强化环境治理目标管理,深化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各类环境风险,全面推行排污许可。
八、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科学防治地下水污染,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良好水体和海洋环境保护。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九、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国家分流域、分区域、分海域逐年考核计划实施情况,督促各方履责到位。
十、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国家定期公布水质最差、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和各省(区、市)水环境状况。
加强社会监督,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解读一个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
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水十条水实条_对_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_的解读_石效卷
自2013年4月起,环保部按照党的十八大和[1]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水利部等共12个部门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称《水十条》)的编制工作。
期间,召开10余次座谈会,并先后四次征求相关部门、两次征求省级人民政府意见,坚持“质量改善”目标导向,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同时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30易其稿,最终完成了《水十条》的上报工作。
终于在历经两年后的2015年4月2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并公布了《水十条》,明确了水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目标,提出了10条35款共238项具体措施。
《水十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标志着我国水环境保护工作进入崭新的阶段。
1 形势判断实实在在[2]《水十条》指出:“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水污染防治任收稿日期:2015-05-18作者简介:石效卷(1960-),女,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饮用水处处长。
研究方向:水环境管理及水污染防治。
通信作者:李 璐(1988-),女,硕士。
研究方向:地下水污染防治。
E-mail: lilu@。
第41卷 第3期2015年6月环境保护科学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cienceVol.41 No.3Jun.2015,1~3水十条 水实条1 2 2石效卷,李 璐,张 涛(1.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北京 100035;2.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北京 100012) 摘 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称《水十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标志着我国水环境保护工作进入崭新的阶段。
《水十条》全文每条每款均贯穿一个“实”字,充分体现了求真务实的作风,给民群众以信心。
关键词: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水实条 中图分类号:X32 文献标志码:AWater Pollution Control Action Plan, a Realistic and Pragmatic Plan—— An Interpretation of Water Pollution Control Action Plan122Shi Xiaojuan ,Li Lu , Zhang Tao (1.Department of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P, Beijing 100035, China; 2.Chinese Academy for EnvironmentalPlanning, MEP, Beijing 100012, China)Abstract: Water Pollution Control Action Plan (the Plan) is a guideline for the national water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work in the current and future periods, which indicates that the work of wate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China has entered into a new stage. “Reality” goes through the full text of the Plan, fully reflecting the realistic and pragmatic style and giving the people confidence. Keywords: Water Pollution Control Action Plan; the Plan; Realistic and Pragmatic Plan CLC number: X32——对《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解读务繁重艰巨,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起就一直将水污染防治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工作,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国务院发布“水十条”明确水污染防治标准
国务院发布“水十条”明确水污染防治标准
佚名
【期刊名称】《毛麻科技信息》
【年(卷),期】2015(000)005
【摘要】4月16日,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下称计划),计划提出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等十条意见。
【总页数】1页(P1-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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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浙江宁波版“水十条”发布全面防治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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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十条全文
国务院正式发布“水十条”(全文)国务院2015年4月2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江河湖海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
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
水十条实施方案
水十条实施方案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加强水资源的监测和管理,保护水源地的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乱占乱建等行为,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严格控制水污染。
加强水污染治理,推动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管力度,确保水质达标排放。
三、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
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和设备,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推动工业和生活用水的节约利用。
四、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调度,推动建立跨流域水资源协调管理机制,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
五、加强水环境保护。
加大对水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推动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改善水体生态环境,提高水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度。
六、加强水生态补偿。
建立健全水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对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环境修复的投入得到合理补偿,激励各方共同参与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环境修复。
七、推进农村饮水工程。
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投入,加强农村饮水水源地保护和饮水设施建设,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八、加强城市供水管网建设。
加大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和建设力度,提高供水管网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确保城市居民的正常用水。
九、推动跨界水资源合作。
加强国际水资源合作,推动跨界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维护好跨界水资源的和平利用。
十、加强水利科技创新。
加大对水利科技创新的投入,推动水利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环境治理水平。
以上就是水十条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广大市民朋友共同努力,认真贯彻落实这些方案,为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建设美丽的水资源环境!。
水十条解读
环保部官网解读“水十条”编者按:今日(4月16日)上午,环保部官网头条推出“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并以“附件”的形式对“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进行了解读,分为“管理篇”、“技术篇”和“国外案例”三部分。
现整体呈现,以飨读者。
一、管理篇一、出台背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环境保护工作。
自“九五”开始,就集中力量对“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进行综合整治,“十一五”以来,大力推进污染减排,水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
但是,我国水污染严重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性遏制,区域性、复合型、压缩型水污染日益凸显,已经成为影响我国水安全的最突出因素,防治形势十分严峻。
一是水环境质量差。
目前,我国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排放负荷大,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2294.6万吨,氨氮排放总量为238.5万吨,远超环境容量。
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中,仍有近十分之一(9.2%)丧失水体使用功能(劣于Ⅴ类),24.6%的重点湖泊(水库)呈富营养状态;不少流经城镇的河流沟渠黑臭。
饮用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
全国4778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较差的监测点比例为43.9%,极差的比例为15.7%。
全国9个重要海湾中,6个水质为差或极差。
二是水资源保障能力脆弱。
我国人均水资源量少,时空分布严重不均。
用水效率低下,水资源浪费严重。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世界先进水平的2-3倍;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2,远低于0.7-0.8的世界先进水平。
局部水资源过度开发,超过水资源可再生能力。
海河、黄河、辽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分别高达106%、82%、76%,远远超过国际公认的40%的水资源开发生态警戒线,严重挤占生态流量,水环境自净能力锐减。
全国地下水超采区面积达23万平方公里,引发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严重生态环境问题。
三是水生态受损重。
湿地、海岸带、湖滨、河滨等自然生态空间不断减少,导致水源涵养能力下降。
三江平原湿地面积已由建国初期的5万平方公里减少至0.91万平方公里,海河流域主要湿地面积减少了83%。
水十条解读(精华版)
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
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
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解读:分三个阶段,近阶段重心在流域水、饮用水安全、地下水保护、近岸海域环境、三大重点区域(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
)主要指标是: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
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
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解读:现阶段指标,1.七大流域70%以上达到或优于III类。
2.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控制在10%以内。
3.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高于93%达到或优于III类。
4.全国地下水极差比率15%左右。
5.近岸水域一、二类到70%左右。
6.京津冀虐于V类下降15%左右。
7.长三角、珠三角都优于V类水。
)为实现以上目标,行动计划确定了十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针对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和船舶港口等污染来源,提出了相应的减排措施。
最新水十条具体内容
篇一:《水十条内容》水十条”内容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四、强化科技支撑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六、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七、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八、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九、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十、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篇二:《水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红色为环境监测内容)》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江河湖海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
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摘要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摘要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第一条 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1.1狠抓工业污染防治1.1.1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
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1.1.2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
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1.1.3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
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环境保护部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参与) 1.2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1.2.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1.2.2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
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
1.2.3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
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
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1.3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3.1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答案--生态文明建设读本 (2)
2020 年专业技术人员连续教育-- 生态文明建设读本一、单项选择题1.发展绿色经济的导向是()。
(分)A.生态科技B.能源种类C.市场资本D.我的答案: C √答对年 12 月,为加速绿色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论查核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分)A.《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论考查方法》B.《生态文明建设查核目标系统》C.《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论查核部际协作体制方案》D.《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论查核部际协作体制构成单位成员》我的答案: A √答对年 6 月 1 日,()宣告退出《巴黎协议》。
(分)A.英国B.美国C.德国D.日本我的答案: B √答对4.()把“漂亮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门路。
(分)A.十六大报告十七大报告B.C.十八大报告D.十九大报告我的答案: C √答对5.截止 2019 年 9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一共宣告了()批绿色制造。
(分)我的答案: C √答对6.从()的角度,发展绿色经济是要鼎力发展循环经济。
(分)改变经济发展的能源构造A.B.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C.资源利用程度D.资源节俭我的答案: A ×答错7.在世界围,先污染后治理的代表是()。
(分)A.美国B.德国C.英国D.法国我的答案: C √答对8(.)是指假如某一国生产的产品不可以达到入口国在节能和减排方面设定的标准,就将被征收的特别关税。
(分)A.碳税B.碳关税C.环境税D.资源税我的答案: B √答对9.在我国领土空间的主体功能区中,优化开发地区不包含()。
(分)环渤海地区A.B.长三角地区C.珠三角地区D.北部湾地区我的答案: D √答对10.()经过的《中共中央对于全面深入改革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布局生态文明系统改革:成立系统完好的生态文明制度系统,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分)A.十七大B.十八届三中全会C.十九大D.十三届人大我的答案: B √答对11.初次提出“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文件是()。
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的具体内容“大气十条”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同年9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整治城市扬尘。
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
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水十条2015年2月,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水十条》,4月16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解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
原
节水优先
则
空间均衡
系统管理 两手发力
方安 清 健 针全 洁 康
水污染防治 水生态保护 水资源管理
强
源头控制
化
水陆统筹
河海兼顾
治科 分 分 分 流区阶
理学 域 域 段
坚
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
持 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
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 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
机
政府统领
工业生产
生态景观
道路清扫
城市绿化 建筑施工
多用水要加价
县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15年底全面实行居 民阶梯水价制度
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 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污水处理费可能要涨价
修订城镇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水资 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做到应收尽收。
全程监督饮用水安全
自2018年起,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饮 用水安全状况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
七
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强化环境治理目标管理,深化污染 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各类环 境风险,全面推行排污许可。
八
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科学防治地 下水污染,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 治,加强良好水体和海洋环境保护。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直辖市、省会 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于2017 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清理饮用水污染源
包括饮用水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 口。单一水源供水的地级及以上城市 应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 应急水源建设。
鼓励举报水污染
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和网络平台 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 问题,一经查实,可给与举报人奖励。
四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讨论了脱贫攻坚、教育脱贫、生态环境保护三个规划。
作为本次常务会议研究的重点内容,环境保护就是民生之重,很多时候也就是民生之痛。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全方位的环境保护大战略,本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先后出台了“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环境保护措施。
——“大气十条”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同年9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一就是减少污染物排放。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整治城市扬尘。
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就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就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就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就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就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
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就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就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与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就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农业环境学水十条,土十条,气十条
水十条
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 兴中国梦。当前,中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 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 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发 展。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 安全,制定本行动计划。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最早叫 “水计划”,因为要与已经出台的“大气十条” 相对应,改为“水十条”。环保部所属环境保 护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环境规划院,CAEP) 是“水十条”编制组牵头单位和主要技术支持 单位。2015年2月,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 议审议通过《水十条》,4月2日出台。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土壤环境划为三个类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着力推进安全 利用;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明确管理要求,2016年底前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分用途明确 管理措施,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用地准入。
六、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七、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八、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九、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十、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水十条”主要内容: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四、强化科技支撑 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土十条主要内容
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八、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Water Pollution Control Action Plan文 周宏春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2015年4月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文),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印发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
“水十条”提出的总体要求是: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江河湖海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
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是: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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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十条全文是国务院针对水污染防治行动作出的规划,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条35项具体措施,把政府、企业、公众攥成一个拳头,向水污染宣战。
水十条全文
【七大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超70%】
——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
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这是“水十条”需要达到的主要指标,达到这些指标,就可以实现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良性循环。
【地级市集中饮用水水质达Ⅲ类高于93%】
——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
饮水安全的前提是水源安全。
现在好水越来越少,水源地水质变差是不争的事实。
要解决饮用水安全问题,首先要从源头抓起。
【敏感区域达到一级A标准】
——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市,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
过去因为排放标准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的水依旧很脏。
今后这样的情况将会改变,排放标准提高了,水就可以再次利用,排入河湖的水,也可以促进水质好转。
【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到2017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于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
在许多城市,污水处理厂还远远滞后于城市发展、污水处理的需要,大量污水直排河湖,有的即便开工也因收集效率不高,处理成本高、效率低。
今后通过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铺设收集管网,实现将污水百分百的收集和处理,以实现循环利用。
【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20%以上】
——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京津冀区域达到30%以上。
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北京市2万平方米、天津市5万平方米、河北省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
京津冀地区是我国严重缺水地区,水污染形势严峻。
以北京为例,每年21亿立方米的水资源要维持36亿立方米的需求,缺口达15亿立方米。
北京市近年来加大再生水利用,2014年再生水利用量已达到8.6亿立方米。
此次“水十条”部分条款针对京津冀地区专门列出了约束性指标,有些项目要求京津冀地区提前完成。
【重要用水量两指标双下降】
——提高用水效率,到2020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3年分别下降35%、30%以上。
节水不再是口头上喊喊而已,这次“水十条”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将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限期淘汰不合标准用水器具】
——加强城镇节水。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
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
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
到2017年,全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
在10%以内。
关——“十小”企业将全部取缔
【条文】取缔“十小”企业。
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
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解读】“水十条”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问题看得透,症结把握得准。
随着新环保法、“大气十条”、“水十条”的实施,地方和企业会发现污染环境的成本越来越高。
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就会被重罚,甚至被取缔。
治——整治十大重点行业
【条文】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
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
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此外,“水十条”还对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等作出要求。
【解读】在污染严峻的局面下,就得用“重典”。
用最“强悍”的制度和机制,实现整治水污染的目标。
十大重点行业的整治,表面看是治标,实际更是治本,是生态建设淘汰落后、污染产能,倒逼经济转型升级。
除——清除垃圾河、黑臭河
【条文】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
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于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于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解读】水体黑臭,是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难点和重点。
有的省垃圾河、黑臭河约占省内河流总长度的10%以上,有的城市黑臭水体能占到河流总数的58.7%。
“水十条”就是要解决污水直排等瓶颈问题,并要求地方定期向社会公布城市黑臭水体清单与治理进程,将水环境保护作为城市发展的刚性约束。
禁——禁养区内不能有养殖场
【条文】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
【解读】我国农业已超过工业成为我国最大的面源污染产业。
这背后一方面是由于工矿业和城乡生活污染向农业转移排放,导致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下降;另一方面也由于化肥、农药长期不合理且过量使用,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和农田残膜等农业废弃物不合理处置,造成农业面源污染日益严重。
化肥、农药要减量使用,农膜、秸秆要做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