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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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会议制度管理制度

村级会议制度管理制度

村级会议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党组织及村民自治管理,促进村民自治组织文明规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村所有村民自治组织的会议管理活动,包括召开、组织、执笔、记录等方面。

第三条会议应当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实事求是,公开透明、民主集中的原则,维护会议秩序,保证会议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会议制度管理应当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会议议事程序、议事规则、会议组织人员、会议记录等内容,保障会议的顺利召开和有效决策。

第二章会议召开第五条村级会议主要由村委会召集,可以由村民代表或村民自治组织提议召开。

第六条会议应当提前报备相关部门,确定会议时间、地点、主题、议程等内容。

第七条会议召集提前15天,逐级授权,层层推进,确保会议的合法性。

第八条会议议题应当符合会议召集目的,经过认真审核,避免搞形式主义,确保会议有效。

第九条会议宣传工作应当充分,注重群众参与,提高会议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第十条会议召开前,应当做好会场布置、设备调试、安全保障等工作,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会议组织第十一条会议组织应当设置主持人、记录员、引导员、协助人等相关角色,保障会议的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会议组织应当按照程序规范,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避免混乱和冲突。

第十三条会议组织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保证会议的民主决策和公开透明。

第十四条会议组织应当加强对会场秩序的维护,保证会议的正常进行。

第四章会议记录第十五条会议记录应当详细、准确,保证记录内容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六条会议记录应当及时整理、处理,规范文档存档,便于后续查询和使用。

第十七条会议记录应当保密,依法保护相关信息,杜绝泄密和不当使用。

第十八条会议记录应当交由相关部门备案,确保会议的合法性。

第五章会议评估第十九条会议后应当进行评估,总结会议效果,改进会议管理,促进村民自治组织文明规范发展。

第二十条会议评估应当公开透明,接受村民监督,确保评估结果公正公平。

最新村民委员会议事制度

最新村民委员会议事制度

【村民委员会议事制度】
1.凡属于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均适用本议事规则。

2.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有关事项,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民主,集体行使职权。

3.村民委员会一般每月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召开临时村民委员会会议:
(1)村民委员会委员三人以上提议的;
(2)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召开的;
(3)30名以上村民联名书面提请召开的;
(4)上级部门要求召开的;
(5)村党支部提议的;
(6)村民委员会主任提议的。

5.村民委员会会议必须有村委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

举行会议时,应邀请村党支部书记出席。

6.村民委员会会议决定的村民应知事项,应当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

7.村民委员会集体决定的事项,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但村民委员会主任对通过的事项有异议的,有权提请村“两委”会议讨论决定。

8.对涉及到村民利益重大事项的决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广泛
地听取村民代表及各界人士的意见,提出方案,并提请村党支部通过,报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9.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定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执行。

10.村民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应当安排专人负责记录,记录的内容要由参加会议的人员校对并签名。

11.记录人员对村民委员会会议的记录要详细清楚,内容要实事求是。

12.建立村民委员会会议档案制度,每次会议的记录、对重大事项的讨论决定等均要列入档案,安排专人保管。

村委会四会制度

村委会四会制度

村委会四会制度
村委会四会制度是指村级组织常设的四个会议,即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主任会议、村民监察委员会和村民理事会。

这一制度旨在推进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和依法治理。

村民代表大会是村民自治的最高形式,由全村的选民选举产生。

它是村委会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村级规划、村民活动计划、村级财务预算等重要事项。

村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村委会主任会议是村委会主任的集体决策机构,由村委会主任组织召开,负责制定村委会的工作计划、领导和监督村级工作的实施等。

村民监察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的监督机构,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它的职责是监督村委会和村级工作人员的行为,接受村民的举报和投诉,并对不当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村民理事会是村民自治的参与机构,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它的职责是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和管理,推进村级服务的提升,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通过村委会四会制度,村民能够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监督和管理,实现村民自治、村级民主和依法治理的目标,推动乡村振兴和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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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组会议制度

村民组会议制度

村民组会议制度一、前言为了加强村民组的管理,促进村民的团结和民主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特制定本村民组会议制度。

二、会议类型村民组会议分为两种类型:常规会议和特别会议。

1.常规会议:每年召开不少于四次,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第一个星期五下午14:00-17:002.特别会议: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可以召开特别会议–村民组主任或副主任因故不能履职,需选举或者换届时–突发事件或重大事项需要组织村民开会商议时–聘用、开除村干群工作人员或重要问题的讨论时三、会议程序1.会议应由村民组主任召集,主席为村民组主任或副主任,如主席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主持会议,应指定主持人员。

2.会议应在全体村民组成员参加的情况下进行,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召开,如需调整应提前通知村民组成员。

3.会议应有议程,并应提前通知村民组成员。

议程应包括:宣布开会、宣读上次会议记录、报告主任工作、保障农村民生、决定需要对村民组民主管理中的重要问题进行民主协商与表决的事项等。

4.会议应按议程逐项进行。

如遇重要问题,应进行民主协商和表决,表决通过之事项,应做出正式的决议。

如遇紧急事件需立即采取决议的,可采取集体磋商或投票表决解决,单数票才算有效票,简单多数票决定。

5.会议记录应当详细反映会议的主要内容,如决策结果、表决的票数等。

四、议事规则1.会议应按照民主原则进行,并遵循“多数服从少数,全体服从多数”的原则。

2.在会议期间,应保持秩序,不得随意喧哗和妨碍会议的持续。

3.所有参加会议的成员都应有平等表达意见的机会和权利。

4.不得滥用议事权利进行攻击、侮辱或者诽谤其他村民组成员或其他个体。

5.会议决议通过后,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如遇到问题应及时报告村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

五、会议纪律1.支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以及各村民都有出席村民组会议的义务。

2.莫到会、串联缺席两次或以上,应当根据情况进行纪律处罚。

3.在会议期间,不得随意离席和使用手机等影响会议纪律的行为。

村委会各项制度

村委会各项制度

责任追究
对违反审批制度的行为, 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村级财务公开制度
公开内容
村委会应将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向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公开 内容包括收入、支出、结余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公开时间
每季度或每半年进行一次财务公开,每年年终将全年财务情况进 行公示。
监督检查
村民代表大会有权对村委会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村务公开制度
民主评议制度
实行村务公开,及时公布村务信息,接受村 民监督,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定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对村委会成员进行 考核评价,促进工作改进和作风优化。
村委会工作流程
规划部署
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村委 会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
任务。
监督检查
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 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保证工作质
会后应将会议内容向全体村民 公示,并征求村民意见。
定期召开村委会会议
村委会会议每两个月召开一次 ,由村委会主任召集,全体村 委会成员参加。
会议主要讨论村庄日常管理、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资金 使用等情况。
会后应将会议内容向全体村民 公示,并征求村民意见。
定期召开村务公开会议
村务公开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村委会主任召集,全体村民代表和村委会成 员参加。
预算审批
预算编制完成后,需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报上级主管 部门审批。
预算执行
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如需调整,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
村级财务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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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权限
村委会主任负责村级财务 审批,对于数额较大的支 出,需召开村民代表大会 讨论决定。

村民会议制度

村民会议制度

村民会议制度一、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全面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建立本制度;二、村民会议由户口在本村的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可以有18周岁以上的半数村民参加,也可以有本村2/3以上的户派代表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派代表列席会议;三、村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1、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选举、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2、听取并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工作;3、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4、制定、修改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5、改变或撤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6、讨论决定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7、讨论决定其他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四、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举行1次;有1/10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及时召开;五、村民会议讨论的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村民的根本利益相抵触;六、村民会议的决定,须经到会人员的半数通过,方能生效,决定一经生效,全体村民的皆应共同执行;七、在村民会议不便召开的情况下,可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行使村民会议授予的职权;但下列职权除外:1、选举、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2、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八、本制度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一、在村民会议不便召开的情况下,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行使村民会议授予的职权;二、村民代表由村民小组民主推荐产生,一般每15户推荐1名,一个村民小组不少于3名;三、村民代表应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四、村民代表任期与村委会同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代表;五、村民代表会议行使下列职权:1、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听取或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和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3、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4、讨论通过或撤换村民委员会下属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经济建设等委员会的成员;5、改变或撤销村民委员会不正确的决定;6、讨论决定其他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六、村委会应在村民代表会议召开3天前,将会议时间、内容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代表,村民代表应广泛听取村民意见,认真做好准备;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村民的根本利益相抵触;不得撤销或改变村民会议的决定、决议;八、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召开4次;遇特殊情况或有1/5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应及时召开;九、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的决定、决议,须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十、村委会应及时利用村务公开栏等向村民公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内容;十一、本制度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后执行;村民民主议事制度为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现决策民主化,由广大村民自己决定依法办好自己的事情,特制本制度;一、反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以及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均应作为村民议事的主要内容;二、村民议事可通过村民小组会议年满18周岁的本组村民或户代表参加、村民小组组长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等方式开展,也可以通过走访、座谈、村民意见建议箱等形式进行,对村民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村委会应及时予以采纳;三、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委会必须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做出决定后方可办理:1、本村兴办公益事业所需筹资筹劳事宜一事一议;2、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3、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4、村民联产承包方案;5、宅基地的使用方案;6、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四、村民议事必须经过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为依据,已如期完成国家的管理工作和任务为前提,以符合村情和绝大多数村民的利益为出发点,以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目的,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按大多数的意见决定;五、本制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村务公开制度为增强村委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村民有效监督,密切干群关系,化解矛盾,消除疑虑,减少误会,特制定本制度;一、村务公开的内容1、村委会的各项村务和经济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问题必须列为公开内容;2、政务方面有:村委会的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建设项目、计划生育事务、最低生活保障;3、财务方面有:财务计划及收支情况、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水电费、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村干部报酬、公务活动招待费以及村民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4、事务方面有:征用土地、土地置换和宅基地审批、集体资产承包以及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等;二、村务公开的程序1、村务公开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权威性;2、财务公布前,公布方案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上级经管站审查后进行公布;3、年度村级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目标等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再进行公布;4、其他村务依据有关规定,按一定程序进行公布;5、所有公开内容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签字记录;6、村务公开结束后,村委会须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将村务公开的内容收集整理、立卷建档;三、村务公开的时间、形式1、固定性内容长期公开,年度目标、全年性工作常年公开,其它村务、财务公开须每季度公开一次;2、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布,重大事项须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3、村务公开的主要形式是:公开栏公开;书面材料公开;会议公开;四、本制度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为加强对村级财务收支的监督,根据安徽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建立本工作制度;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开展村务、党务监督工作;二、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工作要共同参与、集体研究、集体审核、集体表决,并做好记录;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党务、村务监督工作进行小结,对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四、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审查的财务票据,必须注明审核意见,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交村会计送上级经管部门审计后,方可报销入账;五、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季度向村民代表大会汇报村务公开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每半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并接受评议;六、收集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受理村民投诉;对村民提出的询问,应督促村民委员会在10日内予以解释答复;七、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财务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纠正;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一、村民委员会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是村民行使对村民委员会监督权利的重要方式;村民委员会应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二、报告的内容:1、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作工作汇报:主要是一年来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和下年度的工作计划安排,包括本年度所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年度工作任务及措施等;2、由村会计作财务收支情况报告:主要是本年度的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包括收入的主要项目和数量,支出的主要项目和数量:下年度财务收支的预算情况,包括盈余和亏损等;财务收支预算和执行的主要项目,应特别向村民交待农业税附加的收缴数目和使用情况,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和数额,村内兴办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数目和使用情况等;3、村委会应根据平时积累的资料和工作记录,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地形成汇报材料的初稿,经村党组织总支、党委和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研究后,最终形成书面报告材料;4、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代表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应提请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之后,及时以村务公开的方式向全体村民公开,对村民代表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村民委员会应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认真听取,积极改进,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一、民主评议村干部每年结合年度工作总结于年底或年初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进行,由上级党委统一部署并派员参加;二、评议对象:主要村干部下派和挂职及全体村民委员会成员;三、评议内容:村干部及全体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主要是政治立场和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和工作实绩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四、参加评议的人员:全体村民代表,村干部及全体村民委员会成员、党员、村民小组长、村办集体企业负责人等;五、评议程序:1、评议对象进行个人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2、评议对象进行述职;3、运用测评表进行无记名测评,由上级党委派人收集汇总;4、向上级党委报告民主评议情况,上报有关材料;5、上级党委对村班子整体情况作出评价,对村干部进行考评;6、上级党委向被评议单位和对象反馈评议结果;7、村党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六、评议结果与村干部及全体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奖惩相结合;上级政府要根据有关规定,对被评为优秀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被评为不称职的村民委员会成员要限期整改或劝其自动辞职,对连续两次评议为不称职的,要按照法律要求和程序提请村民会议予以罢免;。

【村委会会议制度】

【村委会会议制度】

【村委会会议制度】
村委会会议制度 1、例会制度:例会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参加,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会议,主任不在,事主任主持,一般每星期或10天召开一次。

2、会议的内容主要有三方面:一是:通报前一阶段各自工作的进展情况;二是:关于村务公开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三是:部署一下阶段的工作,明确分工,分头实施。

3、“两委”联席会制度::“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参加,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就村中的一些重大事项,如经济发展、干部分工、修路筑桥、兴办公益事业等进行研究。

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统一思想,明确分工,提出方案,落实措施。

会议可以就某些问题形成决议,但有些问题需要按照法律程序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村民小组长会议制度:村民小组长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组成,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主要任务是讲座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

村民小组长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5、下属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会议制度:下属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下属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参加,不定期召开。

主要任务是拟定各工作委员会的职责,部署落实治安保卫、民事调解、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公益事业等方面的工作。

**市**镇**村委员会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村两委会例会制度

村两委会例会制度

村两委会例会制度
一、例会时间:每月一次,每次半天或一天,一般安排在每月25日。

二、形式:集中办公。

三、人员:村党支部委员和村委会成员、驻村干部及视工作需要扩大的人员
四、内容:(1)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或传达会议精神。

(2)总结通报上一个月的工作,研究布置下一个月的工作,讨论村有关重大事项。

(3)接待来访群众,办理群众要求应办理的事项。

五、有关规定要求: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要自觉遵守例会制度,无特殊情况,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并由支部分管组织同志负责做好签到和记录工作。

六、驻村干部不仅要参加所联系村的例会,而且要督促实施好例会制度,及时做好情况反馈。

村委会例会制度
为了及时解决村内的问题,布置工作,找找问题,更好的为村民服务,特定此制度。

1、例会时间:每月召开一次村委员会,时间定于每月25日。

参加人员:村委员全体干部,会议由村委会主任主持。

2、会议内容:
(1)学习党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及乡党委的决议和指示。

(2)汇报各自的工作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3)研究决定村务事项。

(4)研究决定我村的重大财务开支。

(5)布置当前工作。

3、每月例会村委会干部必须全部参加,如有特殊情况要请假。

村级村民会议制度

村级村民会议制度

案例二
湖北省某村庄的村级村民会议制度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权力滥
用和腐败现象的出现。
03
案例三
四川省某村庄的村级村民会议制度缺乏适应新时代的发展变化,无法
满足村民的新需求和利益诉求。
村级村民会议制度在实践中的应用与推广
加强制度建设
提高村民参与度
建立健全村级村民会议制度,明确会议的召 开时间、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确保制度 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2
对重要事项进行表决,一般采用口头表决、举 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等方式。
3
表决结果需经全体村民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 效。
会议记录和纪要整理
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讨论结果,并形成 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 人员、议程、讨论内容、表决结果等。
会议纪要需经全体村民代表审核确认后生效,并 报村委会存档备查。
监督机制
村民会议有权对村委会的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对不符合决策要求 的行动有权予以纠正。
公开透明
村委会应当定期向村民会议报告工 作,接受村民监督。
决策评估和调整
评估机制
01
村民会议应当定期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
行调整。
反馈机制
02
村委会应当及时向村民会议反馈决策执行情况,为评估提供依
03
会议内容和程序
会议议程和议题
总结上一次村民会议的工作,安排下一次的工作计划 。
讨论和决定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础设 施建设、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等。
审议和通过村级财务预算、决算和审计报告等。 讨论和制定村规民约、管理规定等,加强村庄治理。
会议讨论和表决程序
1
按照议程顺序逐一讨论各议题,并听取村民代 表的意见和建议。

XX村村民会议制度

XX村村民会议制度

XX村村民会议制度XX村村民会议制度为了保证XX村真正民主、公正、透明的表决制度,村委会出台了本村民会议制度,旨在规范村民会议的召开、参会、表决等各项议事程序。

一、村民会议的召开1.村民会议的召开原则为“及时性、公开性、民主性”,并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

2.召开村民会议必须事先制定议程,具体内容应当包括村务公开、工作汇报、村规制度、村民议事、资金收支等内容。

3.召开村民会议应在村委会门口、村民委员会家访通知栏、村民公告栏等易接触的地方,至少提前7天进行公告,通知时间、地点等会议信息。

二、村民会议的参会1.村民会议应由所有村民自愿报名参会,无论年龄、性别、职业、文化程度等情况均可参加村民会议;2.村民会议应当设有观察员,观察员可以是村委会工作人员、外来人员和组织代表,观察员的名单应在会议前公布。

3.会议期间严禁携带武器、动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入会场。

参加村民会议的村民必须爱护公物、维护公共秩序。

三、村民会议的表决1.关于涉及村民根本大事,例如土地、宅基地、农田等方面的决定,必须依据村民真实意愿表决,凡涉及到村民根本利益问题的表决,须采取公开投票制。

2.关于在村里举行的活动、临时性事宜以及其他涉及小型项目的决定,应由村委会负责向村民征求意见,并按照多数意见做出决议。

3.村民会议中应依据程序、平等、公正的原则,按所规定的表决程序表决,直接表决、议程分项表决和秘密投票等形式任选其一。

4.所有表决结果应当依据出席村民的多数贯彻执行。

四、村民会议的记录1.村民会议应当做好详细记录工作。

记录应当反映出出席村民的姓名、身份证或身份证明编号、出席时间、表决的结果等内容,并应当由会议主持人在会场公布。

2.会议记录应当在会议结束后的7天之内,根据程序,传达村委会并在公示栏上公示。

总之,按照规范的程序,在XX村村民会议中,村民们都有平等的权利、义务和参与到制定村规民约中的权利,未来的村里之路将更加美好。

村级村民会议管理制度

村级村民会议管理制度

村级村民会议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村民自我管理和民主决策,充分发挥村民会议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落实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级村民会议是村级居民依法享有的民主权利,是村级居民自己安排和举行的民主活动,是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的机构。

第三条村级村民会议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选举产生,确保代表村民利益,代表村民意见。

第四条村级村民会议由全体村民代表参加,程序、内容和结果公开透明,接受全体村民监督。

第五条村级村民会议应当认真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合理合法的决策。

并及时向村民公布相关信息。

第六条村级村民会议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认真处理村级居民提出的合理诉求。

第七条村级村民会议应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议事效能,不断提高村民参与村民自治、管理和公共事务的积极性。

第八条村级村民会议应当注重对村级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民政治觉悟和自治意识。

第九条村级村民会议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背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的原则。

第十条村级村民会议应当及时公布议事规则,确保村民会议的透明度。

第十一条村级村民会议应当建立健全村级村民自治制度,形成村民自治的风气和实践。

第十二条对于村级村民会议的决议,应当由全体村民代表签字确认,形成正式文件。

并及时公布决议的内容和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对于村级村民会议违规行为的处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惩处。

第十四条村级村民会议应当不断提高村级居民自治水平,推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设。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同时,之前制定的与本制度不符的规定均不适用。

以上即是村级村民会议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对村级村民自治工作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第一条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在村民自治体系中,具有最高决策权。

凡是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都必须由它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或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各村级组织不能包办代替。

第二条村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二)选举、罢免、补选村委会成员;(三)讨论决定本村发展规划以及有关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重大事项;(四)听取、审议村委会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委会成员的工作;(五)依法决定是否设立村民代表会议,并讨论决定向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事项;(六)撤销或改变村委会不适当的决定;(七)撤销或改变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八)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三条村民会议由村委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开村民会议。

村民会议除第二条(一)、(二)、(五)、(七)项外,其它事项可根据情况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四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推选的代表、村委会成员和居住在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是村民会议的补充形式。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召集。

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成员提议,可以随时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全体村民代表会议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村民代表会议向村民会议负责,在村民会议闭会期间,可以由村委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议、决定相抵触,也不得超越村民会议的授权。

第六条村级民主决策要遵循以下程序: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提出议案;由村党支部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由村委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党支部、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民主决策事项的办理。

村委议事规章制度

村委议事规章制度

村委议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村委会的议事活动,提高决策效率,本规章制度制定。

第二章村委会议事程序第一节会议的召开1.村委会会议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会议召集由村委会主任或者副主任负责。

2.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等事项由召集人确定,并事先通知与会人员。

第二节会议的组织1.会议由村委会主任主持,如村委会主任不在或者因故无法主持,由副主任或代表主持。

2.会议的记录由指定人员负责,详细记录会议的议程、发言要点、决策结果等。

第三节会议的程序1.会议应当按照议程逐一进行讨论。

2.与会人员应当尊重会议主持人的权威和决策权,不得干扰会议的进行。

3.在讨论阶段,每位与会人员有权进行发言,但发言应当遵循会议纪律,不得扰乱会议秩序。

4.重大决策应当通过表决方式决定,表决结果以多数票决定。

第三章村委会议的决策第一节决策原则1.决策应当以维护村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合理利用村委会的资源,推动村庄的发展。

2.决策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二节决策的流程1.决策提案应当由与会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和问题的紧迫性提出。

2.决策提案经过审议后,交由与会人员进行讨论和表决。

3.决策结果应当通过合法程序正式记录,并予以执行。

第三节决策的结果1.决策的结果应当能够解决问题、推动村庄发展。

2.决策结果的执行应当及时、有效地进行,确保决策的实施效果。

第四章村民参与村委会议事第一节村民的权利1.村民有权参与村委会的议事活动,了解和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要求。

2.村民有权通过适当的渠道了解村委会的决策情况,并对决策结果提出疑问或建议。

第二节村民的义务1.村民应当遵守村委会议事规则,维护会议秩序。

2.村民应当积极参与村委会的议事活动,为村庄的发展提供有益建议。

第五章补充规定第一节解决纠纷1.若在村委会议事活动中发生纠纷,村委会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解和解决。

2.若纠纷无法得到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第二节规章制度的修订1.对于村委会议事规章制度的修订,应当通过村委会会议进行讨论和表决。

农村村民会议规章制度

农村村民会议规章制度

农村村民会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民自治,规范村民会议制度,促进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村民会议的召开、组织、决策等活动。

第三条村民会议是村民自主管理、自主决策的重要形式,是村民全体委托代表集中讨论民生事项、决定村庄事务的重要途径。

第四条村民会议是村庄最高权力机构,具有从事村庄事务、维护村民权益的职责。

第五条村民会议的召开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村民利益,维护社会和谐。

第二章村民会议的召开第六条村民会议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

村民代表大会由村民全体选举产生,代表村民行使村民权利。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选举村委会成员、审查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等事项。

第七条村民会议的召开应当提前向全体村民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召开时间、地点、议程安排等。

第八条村民会议议程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需求、村庄实际情况确定,必须包括村民共同关心的事项,并在会议前公布。

第九条村民会议应当有明确的主持人和秘书,主持人应当尊重会议规则,确保会议秩序井然,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决议等内容。

第十条村民会议应当根据会议事项的重要性确定参会人员,确保村民代表数量符合规定,会议决议有法律效力。

第三章村民会议的议事规则第十一条村民会议应当制定议事规则,明确提案、发言、表决等程序,保证会议秩序。

第十二条委托代表应当在会议上发表言论,表达意见,对重要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第十三条村民会议应当注册委托代表的发言内容,确定参会与否,确保会议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村民会议决策事项,应当经过多数代表同意,票数最多者胜出,确保村民利益最大化。

第十五条村民会议通过的决议应当及时公布,保障村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四章村民会议的监督与评议第十六条村民会议应当接受村民的监督,对决策实施进行跟踪评估,及时完善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村民代表评议委员会应当定期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议,收集村民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工作方向。

村委会相关制度

村委会相关制度

村委会相关制度
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相关制度如下:
1. 村民自治制度:村委会应当尊重村民的自治权利,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 财务公开制度:村委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 民主议事制度:村委会应当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制度,凡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必须经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 服务群众制度:村委会应当积极为村民提供服务,解决村民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5.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村委会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6. 文明乡风建设制度:村委会应当加强文明乡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这些制度旨在保障村委会的正常运转和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民主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

不同地区的村委会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更加具体的规章制度。

村级例会制度

村级例会制度

村级例会制度村级例会制度是指村民委员会定期召开的会议,旨在让村民彼此交流、沟通,发表意见、建议和将村庄的进展情况告诉他们,定期交流村庄的各种事务。

下面将详细介绍村级例会制度。

一、召开时间和地点村级例会应定期召开,一般每季度一次,时间和地点由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在召开例会前,村委会将会议时间和地点通过社区通告、张贴海报等方式告知全村村民,确保每个村民都能够参与例会。

二、主要议程村级例会的议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 村庄发展情况汇报:村委会应就近期村庄的发展情况(如村庄基础设施、公共资源的建设等)向村民做出详细汇报,并向村民征求意见和建议。

2. 村庄安全情况:村委会应当向村民报告近期的安全情况,并提醒村民注意防范安全事项,如火灾、盗窃等。

3. 村民仲裁问题:如村民之间有矛盾或纠纷,或者发现有村民履行承诺不利于村庄的发展,村委会会对此事情做出调查和处理,并向村民做出详细报告。

4. 财务报告:村委会应对近期的开支情况作出详细汇报,并让村民对开支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5. 村民反映问题汇报:村民有任何关于村庄发展的问题、意见、建议等都可以在会议上向村委会反映,村委会应当认真听取并给予回应。

三、参与及表决机制村级例会邀请全村村民参与,每个村民均有发言及表决的权利。

但每位村民不得在同一议程中重复发言。

在表决时,以出席村民的多数同意原则进行表决。

如需表决事项过程中有任何争议,将采用名义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四、会议记录村级例会的记录由村委会指定工作人员负责记录。

记录应当包括当前的村庄情况,讨论议程及议程结果等。

记录将在下次村民大会例会上发布或在村委会大门上公布。

五、总结村级例会是非常重要的工作会议,应该让村民了解村庄所取得的进步,听取村民的反馈,并改进和加强村庄治理和发展。

制定和贯彻此制度,能够有效地凝聚村民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村庄的发展和进步,增强村民自治组织的凝聚力和民主性,营造出和谐稳定的村庄发展环境。

村委会会议制度模版

村委会会议制度模版

村委会会议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委会会议的召开和组织管理,提高村民自治意识,增强村委会的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委会会议是村委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协商和决策重要事项的有效平台。

村委会会议按照法定程序召开,决策事项由村民代表共同决定。

第三条村委会会议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村民的意愿,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平公正,保障村民参与权和知情权。

第二章会议召开第四条村委会会议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召开。

会议可由主席召集,也可以由村民代表联署申请召集。

第五条村委会会议召开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并说明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材料等信息。

通知方式包括宣传栏、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等。

第六条村委会会议应当按照事先确定的议程进行。

议程应包括会议主题、主要议题、讨论内容等。

会议议程应当及时公布给参会人员。

第七条会议参与人员应当按时参会,并携带相关材料。

如因故不能参会的,应事先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八条会议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记录。

记录包括出席人员名单、讨论过程、表决结果等。

第三章会议组织第九条村委会会议由主席主持,会议主席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媒体等参与会议和讨论。

第十条会议议事由议长主持,议长应当保证会议的秩序和效率。

第十一条会议记录由记录人负责。

记录人应当真实记录会议的讨论内容和表决结果。

第十二条会议期间的提问和发言应当尊重他人,坚持事实、客观真实,不得侮辱他人。

第四章决策程序第十三条村委会的决策事项应当由出席人员进行讨论和表决。

重大事项应当通过村民代表进行公开表决。

第十四条决策前应当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听取不同意见,依法保障村民的参与权。

第十五条决策应当遵循多数原则,即按照出席人员表决结果的多数决定。

第十六条决策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并及时告知本村全体村民。

第十七条决策结果应当依法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第五章会议纪律第十八条会议应当保持严肃的会风,发言人应当遵守纪律,不得随意插话、打断他人发言。

村委会会议制度范文

村委会会议制度范文

村委会会议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委会会议的组织和进行,提高村民自治的民主参与程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委会会议是村民自主议事、决策和监督的最高机构,是村民自治的重要方式。

第三条村委会会议遵循民主、公开、公平、有效、依法行使职权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村委会各种现场会议。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周期第五条村委会会议分为常规会议和特别会议。

第六条常规会议每年召开不少于3次,特别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第七条村委会会议由村委会主任召集并主持,村委会成员是会议的基本参加人员。

第三章会议召开程序和要求第八条村委会主任应提前7天通知村委会成员开会时间、地点、议题等事项。

第九条村委会成员在规定时间内应按时参加会议。

第十条会议召开应当有一半以上村委会成员到会,否则会议无效。

第十一条会议应当按照议程进行,不得随意扩大议题范围。

第十二条会议应当坚持多数决定,但对于重大事项需要全体一致通过。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村委会成员有提议、发言、表决、质询、监督等权利。

第十四条村委会成员应当按照会议规则行使权利,维护会议的正常秩序。

第十五条村委会成员有义务参加会议,提高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

第十六条村委会成员应当讲求团结合作,尊重他人意见并积极配合工作。

第五章会议议程和决议第十七条会议应当制定详细的议程,明确每一项议题的内容和要求。

第十八条重要议题应当提前向村委会成员发放材料,确保充分了解。

第十九条决议应当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并记录在会议纪要中。

第二十条会议纪要应当反映出会议的内容和决议,并及时存档进行备案。

第六章会议资料和报告第二十一条村委会主任应当保管好会议资料,确保安全和保密。

第二十二条会议资料应当及时归档、整理,方便查阅和使用。

第二十三条村委会主任应当及时向上级政府及时报告会议情况和决策结果。

第二十四条会议资料的保管和报告应当遵守相关政府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第七章会议监督和评估第二十五条村委会成员有权对会议决策和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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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会议制度1、例会制度:例会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参加,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会议,主任不在,事主任主持,一般每星期或10天召开一次。

会议的内容主要有三方面::一是:通报前一阶段各自工作的进展情况;:二是:关于村务公开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三是:部署一下阶段的工作,明确分工,分头实施。

:2、“两委”联席会制度::“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参加,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就村中的一些重大事项,如经济发展、干部分工、修路筑桥、兴办公益事业等进行研究。

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统一思想,明确分工,提出方案,落实措施。

会议可以就某些问题形成决议,但有些问题需要按照法律程序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3、村民小组长会议制度:村民小组长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组成,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主要任务是讲座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

村民小组长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4、下属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会议制度:下属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下属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参加,不定期召开。

主要任务是拟定各工作委员会的职责,部署落实治安保卫、民事调解、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公益事业等方面的工作。

::村委会民主管理财务制度::一、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坚决执行国家颁的《会计法》,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二、财务人员对各种费用的开支,应严格按规定办理,遵守财经纪律,反对铺张浪费。

:三、村财务人员做到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切实执行一支笔审批。

:四、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开支200元以内,由村委会分管负责人签字,200元至1000元由村委会集体研究,1000元以上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旅差、住宿、车船费凭票报销。

:五、一切支付帐目,原始或自制单据,经手人、审批人、印章齐备方可报帐。

:六、坚持财务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七、财务公开、每季度张榜公布一次,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民主理财。

:八、在村委会领导下,按时编制年季度预算方案,及时全面、准确的报送各种会计报表,接受定期审查。

:九、财务人员变动时,报请上级领导审批认定后,并办理好各种移交手续,帐务清楚,手续齐备方可移交。

::村委会干部学习制度::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生产,为增强村干部的工作能力,提高处理问题垢政策水平,推动全村三个文明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村干部理论学习制度。

:一、要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知识。

:二、进一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级村干部培训和文化理论学习,力争三年内有50%的村干部取得中专或相当于中专的以上学历。

:四、坚持和完善“例会学习”制度,坚持每月学习一次,全年不得少于12天。

:五、村干部除参加集中学习外,要抽时间坚持业余学习,既学习各种政策,又学习各种科技知识、文化知识,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以利于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

::村委会档案管理制度::1、为国加强村档案管理,维护村档案的完整和有效地开发档案信息,为村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服务。

:2、村档案是指村行政区划内村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材料、图表、帐簿、凭证、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和制订村委会档案工作计划。

:4、统一管理村委会、社会团体形成的档案。

:5、对村委会、社会团体的文书工作和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工作进行指导。

:6、依法向上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7、开展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8、档案室应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等措施,有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现代先进技术设备管理档案,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确保档案的安全。

:9、档案室应编制必备的检索工具(即案卷目录,案卷文件目录,专题目录)。

:10、档案室应根据档案保管期限的有关规定,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

档案鉴定工作由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经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后销毁。

销毁档案应指定两人监销,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

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村委会主任职责::1、负责和主持村民委员会的全面工作;:2、负责村民委员会的财务工作;:3、负责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4、负责起草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提交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工作;:5、负责村务公开工作;:6、主持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落实各项决议;:7、主持落实镇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8、协调与村党支部、村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单位的关系;:9、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10、及时向镇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一、领导全村村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负责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组织村民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和决定。

:三、完成镇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负责领导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工作。

:四、组织村民发展经济,完善承包责任制,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合法权益,做好村民在生产、生活中的协调服务,教育村民履行公民义务。

:五、管理好村集体所有其它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六、兴办农田水利、交通道路、广播电视、文化教育、卫生防疫和社会福利等公益事业。

:七、做好救灾救济、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和殡葬改革工作。

:八、协助镇政府做好计划生育、征兵、拥军优属、社会治安、民事调解、消费征收等工作任务。

:九、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村民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教育村民尊老爱幼、扶贫帮困、团结互助,积极开展创“三户”评选活动。

:十、及时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建议,负责处理全村村务。

::村委会委员职责::1、协助村主任开展工作;:2、按照分工负责某一项工作;:3、自觉参加村民委员会召集的各种会议;:4、执行村民委员会的各项决定;:5、维护班子团结;:6、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村委会干部廉政制度::一、带头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执行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履行村民应尽的义务,不参与聚众赌博、封建迷信、滥砍乱伐等违法乱纪活动,要求村民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

:二、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带领村民完成镇人民政府依法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大力兴办公益事业,多为群众办实事,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事情不回避,不推诿,依法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三、不以权谋私:不优亲厚友,不打击报复,不弄虚作假,不用公款请客送礼,不吃请,不受礼,不挪用、侵占、私分、挥霍公款和集体财产,不巧立名目滥发补贴、奖金和各种福利,不乱集资、乱摊派和乱收费。

:四、作风民主,为人正派:要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不搞家长制和一言堂,不武断行事;办事要胸怀坦荡,不歪曲事实,不隐瞒真相,不推卸和逃避责任,不诬告和陷害他人,不在背后搞小动作,敢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实行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村民的监督。

::村干部工作作风制度::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

:二、发扬进取精神,勇于改革创新。

:三、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

:四、认真刻苦学习,注重调查研究。

:五、坚持清正廉洁,反对铺张浪费。

:六、充分发扬民主,密切联系群众。

:七、严格组织纪律,自觉依法办事。

:八、实行民主决策,坚持团结奋进。

::村级妇代会工作制度::为了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工作制度的管理,使妇代会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妇女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习、会议制度:1、村级妇代会,每月召开一次妇代小组长以上干部会,村妇女干部每月参加镇上组织的会。

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妇女工作业务、先进典型经验材料。

:2、半年召开一次妇女群众会,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进行“四自”教育,介绍致富经验,提供致富信息,表扬好人好事。

:二、工作制度:1、每月开一次妇代会全体成员会议,讲座研究妇女工作。

:2、妇代会每月向党支部请示,汇报一次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妇联反映,汇报情况。

:3、组织工作,建立健全村、组机构,落实人员,做到随缺随补。

:4、日常工作,建立各种登记册,即会议记录册、会议考勤册、好人好事登记册、来信来访登记册、村组干部花名册、先进集体(个人)花名册、参赛妇女花名册。

:5、协助村支部、村委会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任务。

:三、目标管理制度:按时认真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布置的各项工作,遵照镇政府制定的目标管理制度执行。

::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工作例会制度:正常情况下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二、学习培训制度:组织或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调解会每月不得少于六天,调解委员每月不得少于二天。

:三、岗位责任制: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各自的工作责任,预期目的明确,措施实用,评比检查落实,奖惩逗硬。

:四、纠纷排查研究制度:对纠纷的预测排查,至少每季度一次,对疑难重大纠纷,要集体讨论研究。

:五、请示报告和信息反馈制度:调委会要定期向村民委员会、镇政府报告工作,重大纠纷要及时请求汇报,调委会对纠纷信息要及时掌握。

:六、登记统计制度:调委会接待群众,处理纠纷,调查研究,组织建设等工作情况都应登记入卷归档,并按要求,准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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