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指南参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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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的问题与对策

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的问题与对策

m安全与检测三壬=SAFETY AND TESTING进出□食品妄全凤险监控前间题与对策王勇'滕振勇2刘士团彳王保军4王胜利"1临沂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山东临沂276000;2枣庄海关山东枣庄277000s3临沂海关山东临沂276034;4荷泽海关山菊瞬274000摘要:对进出口食品进行更严格的质量管控和安全监测,将有效保障进出口食品的质量。

通过分析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质量控制所存在的问题,量化质量控制的每个环节,探究改善方法,并从重点环节入手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进而有效提高监测效果,完善了效果评价体系,提高监测报告的使用率,保障食品安全。

关键词:进出口;食品安全;质量;对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即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展开监测工作,保证我国进出口食品的质量。

从1999年开始,我国对进口食品的安全风险进行监测,历时21年,形成了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1.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质量控制问题1.1.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忽视过程的质量控制在我国的食品监测过程中,很重视对实验室的监测质量,却忽视了对食品监测过程本身的监测。

在食品监测的质量控制上,一般依据《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指南》和《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实验室质量控制指南》开展监测工作,但对于制定、运输、抽样等过程环节的质量控制依旧处于空白状态。

这将影响我国整体进出口食品监测的质量控制。

所以,只重视对实验室中的监测,对获得完整、准确的质量控制效果是非常不利的[,1o1.2.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效果的评价不够在当前我国相关监测部门出具的进出口食品监测质量控制的报告中,主要内容集中在抽样的数量、种类和不合格食品的数量和不合格率上。

部分报告中还会浅谈对监测效果的评估,缺少对监测效果评估的内容。

所以,对监测整体过程的质量控制效果,并不清晰,难以保证监测质量控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上层监管部门无法掌握真实的监测情况。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指南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food safetyrisk Assessment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二〇二〇年五月目录缩略语 (1)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风险研判 (5)第三章风险评估 (6)第四章应急风险评估 (12)第五章结果报告与过程记录 (12)附录 1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数据需求及采集要求 (15)附录 2 食品中化学物健康指导值制定指南(试行) (19)附录 3 食品安全应急风险评估指南 (28)缩略语ADI 每日允许摄入量(Acceptable Daily Intake)ARfD 急性参考剂量(Acute Reference Dose)BMD 基准剂量(Benchmark Dose)BMDL 基准剂量下限(Lower Confidence Limit of the Benchmark Dose)BMR 基准反应(Benchmark Response)CSAF 化学物特异性调整系数(Chemical-specificAdjusting Factor)EFSA 欧洲食品安全局(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EPA 美国环境保护署(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FAO 联合国粮农组织(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FDA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US Food and DrugAdministration)GEMS/FOOD 全球环境监测系统/食品污染监测与评估计划(Glob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 System-Food ContaminationMonitoring and Assessment Programme)HBGV 健康指导值(Health-based Guidance Value)JECFA WHO/FA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oint FAO/WHO Expert Committee on Food Additives)JEMRA WHO/FAO微生物风险评估联席会议(Joint FAO/WHO Expert Meetings on Microbiological RiskAssessment)LOAEL 观察到不良作用的最低剂量(Lowest-Observed-Adverse-Effect Level)LOC 关注水平(Level of Concern)LOD 检测限(Limit of Detection)MOE 暴露边界(Margin of Exposure)MPN 最大可能数(Most Probable Number)MRA 微生物风险评估(Microbiological Risk Assessment)NOAEL 未观察到不良作用剂量(No-Observed-Adverse-Effect Level)PCB 多氯联苯(Polychlorinated Biphenyl)POD 分离点(Point of Departure)PTMI 暂定每月可耐受摄入量(Provisional TolerableMonthly Intake)PTWI 暂定每周可耐受摄入量(Provisional TolerableWeekly Intake)QSAR 定量结构活性关系(QuantitativeStructure-activity Relationships )RASFF 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pid Alert System for Food and Feed)STEC 产志贺毒素大肠埃希氏菌(Shiga-toxin-producing Escherichia coli)TDI 每日可耐受摄入量(Tolerable Daily Intake)TI 耐受摄入量(Tolerable Intake)TTC 毒理学关注阈值(Threshold of ToxicologicalConcern )TTX 河豚毒素(Tetrodotoxin)UF 不确定系数(Uncertainty Factor)WHO 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第一章总则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指南是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制定,参照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组织的风险评估相关程序和规范以及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实践。

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管理ppt课件

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管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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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二)食品进口 2、入境时查验 • 检验标准: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检验检疫要 求。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按照国务院卫生 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检验。新食安法对此进行了修订 :即第九十三条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由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或者其委托的进口商向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所执行的相关国家(地区) 标准或者国际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标准 进行审查,认为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暂予适用 ,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利用新 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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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二)食品进口 2、入境时查验 • 报检要求 :向海关报关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首 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需提交国务院 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 包装和运输工具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 标签和说明书要求: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CIQ对其进行检验,包括格式 版面检验和标签标注内容的符合性检测,进口食品标 签、说明书中强调获奖、获证、产区及其他内容的, 或者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012年第27号公告《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 管理规定》。
(三) 食品出口
食品原料生产:
• • 1、出口食品原料种养殖场备案制度: 用于出口食品原料种植或养殖场需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备案。 2012年第149号公告:实施备案管理的出口食品原料品种目录为 : 使用蔬菜(含栽培食用菌)、茶叶、大米、禽肉、禽蛋、猪肉、 兔肉、蜂产品及水产品作为主要加工原料的出口食品,其原料种植 、养殖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备案。 2、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管理规定:(质检总局2012年第56号公 告):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管理规定,明确备案种植场应当具备 的条件和监督管理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在其网站上统一公布备案种 植场名单。新食安法第99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原料种植、 养殖场应当向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3、出口食品原料基地疫病疫情检测制度:制订年度监测计划,在出 口食品原料基地进行疫病疫情监测 4、出口食品原料基地有害物质监控制度:制订年度监控计划,在出 口食品原料基地进行有毒有害物质监控。

出口食品全过程防护工作指南

出口食品全过程防护工作指南

(三)原料及产品运输防护
1. 运输工具条件。运输工具应符合食品安全 卫生要求,并进行适载检查。 2. 运输工具管理。应对车辆、集装箱等运输 工具实施妥善管理,禁止不明身份的人员 接近;应严密监控装货卸货过程。
(三)原料及产品运输防护
3. 货物核对确认。企业应主动与供应商确认 发货时的品种、数重量等信息;收货时, 应认真核对标签、标识等与货物运输文件 是否一致,并检查货物运输文件有无异常 改动的痕迹。 4. 厂区车辆管理。计划外的出入厂区的运输 行为应经过确认;非正常工作时间的到货 、发货应加强管理。
二、工作要求
(六)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鼓励企业加强出口食品非传统食品安全突发事 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以及时控制事态,最大限度 减少或消除损失和危害。发生突发事件时,企业 应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地分支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同时立即开展风险分析,并依据风险分析的结果 ,第一时间暂停可能存在隐患的食品出口,召回 所有存在问题隐患的出口产品。
二、工作要求
(七)发挥示范区效应。
地方政府在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 区建设中,应将食品防护纳入示范区建设体系, 发挥示范区引领效应,引导和帮扶区内企业做好 食品防护风险分析和评估、排查非传统食品安全 风险、发现薄弱环节、建立食品防护计划、防止 人为蓄意污染和故意破坏。地方政府应加强区内 农业投入品特别是高风险农兽药的全程监管,严 禁销售使用违禁农兽药和非法投入品,严格管理 有毒有害物质。
1. 加强员工培训。企业应对员工开展法律法规培训 ,特别是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 训。企业应对种植/养殖基地管理人员开展食品防护 培训。企业应加强对临时工、季节工以及短期合同 工的健康检查、培训、考核。 2. 严管关键人员。企业应加强对关键环节员工的监 督管理。对于原辅料添加、混合加工、储存、包装 、成品检验、危险物品存放等关键环节,企业应加 强对其操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必要时,同一关键 岗位应至少安排两人同时操作。

2024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规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

第三条卫生部会同____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____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本着及时性、代表性、客观性和准确性的原则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第四条卫生部会同____有关部门在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要,制定和实施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的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要,制定和实施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各市(地)、县(区),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第二章监测计划的制定第五条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修订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需要制定。

____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需要,提出列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建议。

建议的内容应包括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的名称、相关食品类别及检测方法、经费预算等。

第六条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需要,提出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建议,于每年____月底前报送卫生部。

卫生部会同____有关部门于每年____月底以前制定并印发下年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在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时,应征求行业协会、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意见。

第七条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遵循优先选择原则,兼顾常规监测范围和年度重点,将以下情况作为优先监测的内容:(一)健康危害较大、风险程度较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二)易于对婴幼儿、孕产妇、老年人、病人造成健康影响的;(三)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的;(四)以往在国内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受到消费者关注的;(五)已在国外导致健康危害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国内存在的。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技术指南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技术指南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技术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1.28•【文号】国卫办食品发[2014]12号•【施行日期】2014.0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技术指南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发〔2014〕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有关要求,为指导卫生计生系统科学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完善工作制度,科学进行指导。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等要结合本机构承担的食品安全任务,对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专人负责。

二、各地在使用《指南》过程中应当注意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衔接。

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有关规定。

三、《指南》作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参考性技术文件,尚不能涵盖实际工作中所有内容,各地在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委食品司。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2014年1月28日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技术指南为指导卫生计生系统承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科学、有效地开展风险交流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概念及基本原则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是指各利益相关方就食品安全风险、风险所涉及的因素和风险认知相互交换信息和意见的过程。

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以科学为准绳,以维护公众健康权益为根本出发点,贯穿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服务于食品安全工作大局。

中国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介绍

中国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介绍

中国进出⼝动物源性⾷品安全管理体系介绍中国进出⼝动物源性⾷品安全管理体系介绍Introduction of Official Safety Control on Chinese Products of AnimalOrigin for Export & Import⼀、进出⼝⾷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Laws,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on Import and Export Food Safety(⼀)法律Laws1、《中华⼈民共和国进出⼝商品检验法》Law of the People’s Re public of China on Import and Export Commodity Inspection2、《中华⼈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 Entry and Exit Animal and Plant Quarantine3、《中华⼈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Animal Disease Prevention4、《中华⼈民共和国⾷品卫⽣法》Food Hygien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5、《中华⼈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Product Qualit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法规Regulations1、《中华⼈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Regulation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 Entry and Exit Animal and Plant Quarantine2、《中华⼈民共和国进出⼝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Regulation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Import and Export Commodity Inspection 3、《中华⼈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Veterinary Medicine4、《中华⼈民共和国饲料管理条例》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Feeding Fodder5、《中华⼈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Pesticides6、《中华⼈民共和国种畜禽管理条例》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Breeding Stock and Poultry(三)部门规章Regulations of Ministry1、动物卫⽣控制Animal Disease Control(1)《供港澳活禽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26号局令)(2)《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1999年10⽉20⽇农业部发布)(3)《国家动物疫情测报体系管理规范(试⾏)》(4)《国家⾼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5)《关于印发《⾼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规范》等7个重⼤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的通知》(1) Control Measures for report on animal epidemic situation (issued by Ministry of Agricultureon Oct 20th, 1999)(2) Control Measures for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Live Birds Supplied to Hong Kong andMacao (Order of AQSIQ No.26)(3) Specifications on State Animal Epidemic Situation of report and Forecast(4) State Emergency Provision On Prevention and Cure of HPAI(5) Notification regarding of issuing 7 important epizootic control technical protocols includingHighly Pathogenic Avian Influenza Control Technical Protocol ( MOA [2002] No. 74)2、进出⼝⾁类、⽔产品及蜂蜜⽣产加⼯卫⽣安全控制Hygiene and Safety control on Processing of Meat, Aquatic product and honey for export and import(1)《进出境⾁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26号令)(2)《出⼝⾁禽饲养⽤药管理办法》(3)《出⼝禽⾁及其制品检验检疫要求》(4)《进出境⽔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31号令)(5)《出⼝蜂蜜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20号局令)(6)关于印发《出⼝鳗鱼产品检验检疫和监管要求(试⾏)》的通知(1) Control Measures for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Meat for entry-exit (AQSIQAnnouncement No. 26, 2002)(2) Regulation on Drug Usage Control for Export Chicken(3)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Chicken and Chicken Products(4)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Entry and Exit Aquatic Products(AQSIQ Announcement No. 31, 2002)(5)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on honey and honey Products for export(CIQ Announcement No. 20)3、出⼝⾷品企业注册管理Administration on Registration of Food Establishments for Export(1)《出⼝⾷品卫⽣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20号令)(2)《出⼝⾷品⽣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2002年认监委第3号公告)(3)《出⼝⾷品⽣产企业申请国外卫⽣注册管理办法》(认监委2002第15号公告)(4)《出⼝鳗鱼养殖场登记管理办法》(1)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 of Sanitary Registration for Food processing Establishment forExport (AQSIQ Announcement No. 20)(2) Regulation on Administration of HACCP Management System Certification(CNCAAnnouncement No.3 2002)(3) Regulation for Administration of Domestic Manufacturers Regarding Food ExportRegistration in Foreign Countries (CNCA Announcement No.15,2002)(4)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of registration on farm of eels for export4、残留监控Residue Monitoring(1)《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业部令20号)(3)《⽔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计划》(4)《残留分析质量控制指南》(5)《关于发布《动物性⾷品中兽药最⾼残留限量》的通知》(1)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n detailed rules for implementation of Veterinary drugs(2)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for implementation of Pesticide (MOA ORDER No.20)(2) Special Renovation Plan on Drug residues of aquatic products(3) Quality Control Guideline for Analysis of Residues(4) Notice on MRLs of veterinary drugs in the foods of animal5、病原微⽣物控制Pathogen Control(1)《关于执⾏<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的通知》(2)《关于进⼀步加强对境⾁鸡产品检验检疫管理的通知》(3)《关于进⼀步加强禽流感防疫检疫⼯作的紧急通知》(4)《关于进⼀步加强进境⾁类检验检疫⼯作的通知》(5)《进出境⾁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1) Circular Letter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National Standards of Fresh, Frozen Poultry Products(2) Circular Letter on Further Strengthening Quality Controls of Exported Chicken Products(3) Emergency Circular on Further Strengthening AI Prevention and Identification(4) Circular Letter on Further Strengthening Quality Controls of the Import of Meat Products(5) Management of Quality Inspection, Supervis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Import and Export of Meat Products6、出⼝⾷品加⼯储运卫⽣控制Sanitary Control in Processing and Storage of Foods for Export(1)《出⼝⾷品⽣产企业卫⽣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类屠宰加⼯企业卫⽣注册规范》等规范(4)《⾷品⽣产加⼯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52号局令(1)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 of Sanitary Registration for Food processing Establishment for Export(2) Sanitation Criteria for Slaughtering and Processing Enterprises of meat Products, and ect.(3) Administrative measure of supervision on quality and safety of food Processing Enterprises(四)技术标准1、国际标准( International Standards)(1)《动物卫⽣法典(OIE)》(2)《哺乳动物、禽、蜜蜂A和B类疾病诊断试验和疫苗标准⼿册》(3)《国际⽔⽣动物法典(OIE)》(4)《国际⽔⽣动物疾病诊断⼿册》(5)《国际植物保护组织(IPPC)有关标准》(6)《⾷品法典委员会(CAC)有关标准》(1) Terrestrial Animal Health Code(2) Manual of Diagnostic Tests and Vaccines for Terrestrial Animals(3) Aquatic Animal Health Code(4) Manual of Diagnostic Tests for Aquatic Animals(5)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for Phytosanitary Measures(6) Relative standards of 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2、国内标准(部分GB与SN标准)Domestic standards (Some GB and SN)(1)GB 2707-1994 猪⾁卫⽣标准(2)GB 2710-1996 鲜(冻)禽⾁卫⽣标准(3)SN/T 0418—95 出⼝冻家兔⾁检验规程(4)SN/T 0419—95 出⼝冻⾁⽤鸡检验规程(5)SN/T 0384—95 出⼝冻对虾检验(1) GB 2707-1994 Hygiene standard for pork(2) GB 2710-1996 Hygienic standard for fresh (frozen) poultry(3) SN/T 0418—95 Rule for inspection of frozen rabbit meat for export(4) SN/T 0419—95 Rule for inspection of frozen chicken for export(5) SN/T 0384—95 Rule of the inspection of frozen prawn for export⼆、组织管理体系(Management System)(⼀)组织机构Organization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届全国⼈⼤⼀次会议批准通过的新⼀届政府机构,我国涉及动物健康与保护、植物保护以及⾷品安全的官⽅机构主要有三个,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和卫⽣部。

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实验室质量控制指南

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实验室质量控制指南
质检食函〔2011〕398号
关于印发《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
实验室质量控制指南》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中国检科院: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指南》(国质检食〔2011〕570号)的规定,总局组织制订了《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实验室质量控制指南》,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加强对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实验室的管理,不断提升检测水平和技术能力。
7.标准品、标准溶液与试剂
2.引用文件
本指南引用了下列标准中的部分条款。
GB/T 27404 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理化检测
GB 8170数字修约规则
3.术语
3.1执行限
检测样品为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计划样品时,执行限为风险监控计划中规定的限量水平。
3.2筛选方法
在指定水平上用于检测一种或一类分析物质是否存在的分析方法,这些方法具有高的样品通量,用于筛选大量样品中的可能的阳性结果,并且这些方法在设计时着重考虑避免假阴性结果。筛选方法包括生物学方法(如细菌生长抑制法)、生物化学法(如酶联免疫法)、理化方法(如液相色谱法、液质联用法、气相色谱法、气质联用法)。
实验室应参加相应的能力验证计划或其他实验室间的比对测试活动。
4.2实验室环境与资源
实验室应配备充足的的检测资源(人员、设备、场地等),并确保满足检测要求。
实验室应当具备固定的检验工作场所以及专用于检测活动所需的冷藏和冷冻、数据处理与分析、信息传输设施和设备等工作条件。
实验室的基本设施和工作环境应当满足分析方法、仪器设备正常运转、技术档案贮存、样品制备和贮存、防止交叉污染、保证人身健康和环境保护等要求。当环境因素可能直接影响检测结果准确性时,或分析方法规定了环境条件时,应对相关的环境条件进行控制并记录。

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管理

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管理
风险监测:持续监测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不断完善和调整政策,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 有效性。
在企业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风险评估和监测: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可以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和评估潜在的风险,确 保产品安全。
风险预警和响应:预警信息可以及时发出警报,提醒企业采取应对措施,降低风险损失。
风险管理策略调整:企业可以根据预警信息调整风险管理策略,优化产品安全管理体系。
提高监管效率:实现对进出口食品风险的快速响应和有效管理 促进国际贸易: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交流,促进国际贸易的 顺利进行
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的来源
检验检疫部门收集的信息
国内外权威机构发布的信 息
媒体报道和社交网络舆情 信息
企业报告和消费者投诉信 息
P进A出R口T食3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
的管理流程
信息收集与整理
信息来源:收集国内外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包括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生产加工、流通销售 等环节
信息筛选: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筛选,排除不相关或虚假的信息
信息分类:将筛选后的信息按照预警级别、食品种类、风险因素等进行分类整理
信息分析:对整理后的信息进行深入分析,评估风险程度,为预警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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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食品安全风 险预警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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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食品安 全风险预警信 息概述
进出口食品安 全风险预警信 息的管理流程
进出口食品安 全风险预警信 息的管理制度
进出口食品安 全风险预警信 息的应用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南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南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食品安全是每个人都应当关注的问题,但要确保食品安全,需要各类专业人员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存储、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可以用于订立食品安全政策和管理规定,也可以引导消费者如何选择安全的食品。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是食品安全领域中特别紧要的一环,下文将认真介绍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南,包括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定义、目的、流程、方法、技术和实施步骤等内容。

一、定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指对食品中存在的物理、化学、生物、营养等方面的不安全因素进行系统分析、评价、推测和管理,旨在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健康性和牢靠性,削减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和风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二、目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目的是为了:1.了解食品中的潜在风险因素,评估食品安全情况,削减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2.确定食品安全政策和管理规定,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3.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得,加强消费者安全食品的意识。

三、流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流程包括四个阶段:问题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沟通。

1.问题识别问题识别是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初步分析,确定问题的范围和内容,明确评估目标、风险因素和风险区间。

依据不同的评估目标,可以将问题定义为较广泛的问题或者实在的问题。

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系统地评估和分析食品中存在的物理、化学、生物、营养等方面的不安全因素,明确风险来源、危害性和可能性,以及人群的暴露情况。

评估结果表明,特定的不安全因素是否存在风险,如何削减风险。

3.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订立策略和方法管理和掌控风险。

风险管理包括自主咨询、自己愿意自我监控、强制性监管等方案。

4.风险沟通风险沟通是风险评估的最后一个环节,重要是向相关部门、生产商、消费者等人群传递风险信息,加强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学问,促进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得和理解。

四、方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方法包括定量方法和定性方法,其中定量方法重要是数理模型法、统计模型法、情境分析法等,而定性方法重要是专家判定法、回顾讨论法、现场考察法等。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南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南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南Guidelines for Conducting Food Safety RiskAssessment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二〇一〇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确定风险评估项目 (4)第三章组建风险评估项目组 (5)第四章制定风险评估政策 (5)第五章制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6)第六章采集风险评估数据 (7)第七章危害识别和危害特征描述 (7)第八章膳食暴露评估 (9)第九章风险特征描述 (10)第十章报告起草与审议 (11)第十一章记录 (11)第十二章附则 (12)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第一章总则1.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组织的风险评估相关程序和规范,制定本指南。

2. 本指南规范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实施过程的一般要求,可为我国风险评估机构及资源提供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其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3.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指对食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其程度进行科学评估的过程。

4.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以现有科学数据和相关信息为基础,遵循科学、公正、透明和个案处理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应保证风险评估工作的独立性。

5. 评估者、管理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应在风险评估实施过程中积极交流。

6.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包括危害识别(Hazard identification)、危害特征描述(Hazard characterization)、暴露评估(Exposure assessment)和风险特征描述(Risk characterization)四部分。

7. 根据采用的评估方法,风险评估一般可分为确定性评估(Deterministic assessment)和概率性评估(Probabilistic assessment)两种方法。

与确定性评估相比,概率性评估程序相对复杂,但评估结果能够为风险管理决策提供更多信息。

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指南

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指南

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指南第一章食品安全概述 (3)1.1 食品安全基本概念 (3)1.2 食品安全风险来源 (3)第二章食品原料与辅料控制 (3)2.1 原料采购与验收 (4)2.2 原料储存与管理 (4)2.3 辅料的安全控制 (4)第三章生产过程控制 (5)3.1 生产环境与设备 (5)3.2 生产工艺与操作 (5)3.3 产品质量控制 (5)第四章食品添加剂管理 (6)4.1 添加剂种类与用途 (6)4.2 添加剂使用规范 (7)4.3 添加剂残留检测 (7)第五章食品包装与储存 (7)5.1 包装材料的选择 (7)5.1.1 材料的性质 (7)5.1.2 材料的卫生性 (8)5.1.3 材料的环保性 (8)5.1.4 材料的成本效益 (8)5.2 包装过程控制 (8)5.2.1 清洁卫生 (8)5.2.2 封口严密 (8)5.2.3 包装速度与温度 (8)5.2.4 检验与追溯 (8)5.3 食品储存条件与期限 (8)5.3.1 温度 (8)5.3.2 湿度 (9)5.3.3 通风 (9)5.3.4 避光 (9)5.3.5 储存期限 (9)第六章食品微生物控制 (9)6.1 微生物污染途径 (9)6.2 微生物控制措施 (9)6.3 食品微生物检测 (10)第七章食品化学危害控制 (10)7.1 化学危害来源 (10)7.2 化学危害控制措施 (11)7.3 化学危害检测 (11)第八章食品物理危害控制 (12)8.1 物理危害来源 (12)8.2 物理危害控制措施 (12)8.3 物理危害检测 (12)第九章食品过敏原管理 (13)9.1 过敏原种类与识别 (13)9.1.1 过敏原种类 (13)9.1.2 过敏原识别 (13)9.2 过敏原控制措施 (14)9.2.1 原材料控制 (14)9.2.2 生产过程控制 (14)9.2.3 成品控制 (14)9.3 过敏原检测 (14)第十章食品追溯与召回 (14)10.1 食品追溯体系 (14)10.1.1 概述 (14)10.1.2 构建要素 (14)10.1.3 实施要求 (15)10.2 食品召回程序 (15)10.2.1 概述 (15)10.2.2 召回等级 (15)10.2.3 召回程序 (15)10.3 食品召回实施 (16)10.3.1 建立召回制度 (16)10.3.2 加强人员培训 (16)10.3.3 完善信息传递机制 (16)10.3.4 落实召回责任 (16)10.3.5 加强监管协作 (16)第十一章食品安全监管与培训 (16)11.1 监管体系与法规 (16)11.2 食品安全培训 (16)11.3 监管与培训实施 (17)第十二章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与应急 (17)12.1 风险预警体系 (17)12.1.1 预警体系构成 (17)12.1.2 预警体系功能 (18)12.2 应急预案制定 (18)12.2.1 预案编制原则 (18)12.2.2 预案编制内容 (18)12.3 应急响应与处理 (18)12.3.1 应急响应流程 (18)12.3.2 应急处理措施 (19)第一章食品安全概述1.1 食品安全基本概念食品安全是指食品在加工、保存、运输、销售和消费等各个环节中,能够保证食品卫生、无毒、无害,不含有害物质,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状态。

监控员个人工作计划

监控员个人工作计划

监控员个人工作计划监控员个人工作计划「篇一」一、去芜存精,创新工作理念,提高监控人员服务标准化1、将上年工作中的各项要点总结归纳,继承上半年工作中的一些好的方面,去掉不好的方面创新监控分中心工作理念,提高监控人员服务标准化。

监控人员在充分掌握自身业务知识的同时,下半年组织监控人员熟悉收费人员的业务知识,做到无论收费员在哪个环节工作有疏忽,都能看到,指出。

做好一线收费人员各个环节的督、查、纠、报工作,将各种不良倾向解决在萌芽状态。

2、更新管理理念,延伸服务内涵。

在监控过程中要提高服务质量,遇有政策咨询和投诉事件时,要及时妥善的向司乘人员进行答复并做好解释工作,树立“最大限度的满足司乘人员”的服务理念,提供更加优质、快捷、热情、周到的人性化服务。

二、认真做好各种监控电脑等设备的维护和保养1、组织监控人员学习掌握监控设备的使用、操作和简易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充分发挥现代化设施的作用。

2、当发现设备故障,又无法自我维护时及时的将设备情况上报业务股,保证监控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建设节约型监控分中心(1)节约用电a、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天不低于26℃,冬天不高于18℃,春秋正常天气下不开空调,提倡尽量不开空调。

b、杜绝长明灯、白昼灯。

大夜班人员进入监控室后要随手将监控室门口走道灯关闭。

C、减少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能耗。

在不影响正常的监控管理工作下,合理开启和使用计算机、打印机等用电设备。

(2)节约办公用品a、尽量使用每张纸,对使用过复(打)印纸进行再利用,尽可能双面使用纸张,节实减少纸张消耗。

b、结合中心局域网网络消息平台和互联网的使用,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将部分通知、报告利用网络上传下达,减少纸张、墨粉使用量。

C、将单面使用后剩余的纸张装订,作为草稿纸,减少纸张的浪费。

三、加强数据分析,从自身做起提高数据的敏感性。

1、每班次利用系统数据结合监控日志和录像资料对上一班的数据进行稽查统计,填写班次稽查报表,对在进行数据稽查时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上报。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二篇)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二篇)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为进-步做好我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拋《___县疾控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目的系统、连续地,分析食源性疾病(包牯食物中毒)事件,疑似食源性疾病异常病例/异常健康取件发布及其影响因素,并将信息及时上报和反馈,全面掌握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情况,及时调整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二、监测内容及范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包括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疑似食源性疾病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发布及其影响因素。

三、监测方法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方法见《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工作手册》,食源性致病尚菌监测方法见《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工作手册》,《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工作手册》及《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工作手册》另行下发。

四、报告流程附后___中心卫生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其分工。

(1)组长:___vvvv副组长:___vvvv成员:___vvvv___vvvv___vvvv___vvvv(2)职责分工1、___副院长负责___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协调工作,所有工作组人员统一由其调遣,分工合作。

2___负责制定《___中心卫生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工作痕迹资料的整理保存。

3、化验室、___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采样,样品的监测及送检工作,并对整个采样过程和样品的监测进行质量控制。

4、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后勤保障工作。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二)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们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问题,因此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方案旨在建立一个全面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以帮助相关部门和机构更好地监测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一、背景和目标1.背景:食品安全问题对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需要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机制。

2.目标:建立一个全面、科学、规范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及时发现、评估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出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管理办法

出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管理办法

出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管理办法编者序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本知识店铺精心收集编制而成,下载后,能够帮助食品从业者及食品管理部门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前言下载提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由卫生局设立的制度。

管理人员制度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机制。

Download tips:The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is a system established by the Health Bureau. Management personnel system 1. Formulate the unit's food hygiene management system and post hygiene responsibility system management measures, andstrengthen the food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mechanism.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出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履行对进口国(地区)承诺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及其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以下简称:检验检疫部门)组织实施的出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出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制定发布年度国家出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专项国家出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指导和监督全国出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实施。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出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制定发布本辖区出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组织、指导和监督辖区内检验检疫部门实施各项出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出口食用农产品和饲料安全风险监控计划》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出口食用农产品和饲料安全风险监控计划》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出口食用农产品和饲料安全风险监控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5.17•【文号】国质检动[2010]239号•【施行日期】2010.05.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出口食用农产品和饲料安全风险监控计划》的通知(2010年5月17日国质检动[2010]239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为进一步加强风险监控工作,构建完善的、科学的进出口食用农产品和饲料安全风险监控体系,总局制定了《进出口食用农产品和饲料安全风险监控计划》(以下简称《监控计划》)。

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风险物质是进出口食用农产品和饲料检验检疫的重要监控对象。

通过实施科学的监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全面评价安全风险水平和变化趋势,采取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从而构建完善、科学的进出口食用农产品和饲料安全风险监管体系,保障进出口食用农产品和饲料的安全。

《监控计划》是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进出口食用农产品和饲料安全管理工作的新情况制定的,体现了创新性和继承性,特别是把风险监控工作与日常检验有机结合,《监控计划》的实施将对出入境食用农产品和饲料安全监管模式产生重大影响。

为此,各局务必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切实保障监测工作的投入,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规范开展各项工作,确保监测正常有序进行。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监控计划》涉及产品种类多、贸易量大、情况复杂,各地区情况不同。

各单位应结合本地实际,慎密考虑,精心组织,务必使《监控计划》落到实处。

(一)明确组织机构和联系人。

各单位应根据业务情况指定安全监控工作的牵头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和各类产品风险监控工作的专家组,确定与总局的联系人,并于2010年6月15日前将联系方式报送至siliao@aqsiq.gov.cn。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

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1为全面辨识、管控我矿矿井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制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专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领导组(一)成立“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统一领导、协调:组长:郑秦峰(矿长)副组长:巩仲斌(安全矿长)郑成梁(总工程师)刘永清(机电矿长)张锁明(通风矿长)陈海堂(生产矿长)王文龙(工会主席)成员:姚国海(副总工程师)王军军(副总工程师)汤志伟(副总工程师)李凯(副总工程师)张鹏(副总工程师)贺战平(副总工程师)贺丽峰(技术科科长)张仙蒲(标准化主任)赵家威(通风科科长)马洋(办公室主任)乔卫民(安全科科长)赵志强(地测科科长)郭峰(机电科科长)张峰亮(监控室主任)张大伟(调度室主任)李彬彬(职业卫生科长)席亚辉(劳动用工科)洪家德(通风队队长)秦随胜(综采队队长)张胜利(掘一队队长)王国林(掘二队队长)李凤学(运输队队长)郭荣和(机电队队长)李蛇科(机运队队长)魏传高(探水队队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科长由乔卫民兼任,负责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组织开展,并指导协调各职能科室和区队完成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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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指南参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指南参考文本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以下简称监控工作)遵循风险分析和预防原则,通过抽取能反映进出口食品风险因素及其变化趋势的样品,对风险项目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系统和持续地收集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为全面评价进出口食品安全水平和变化趋势,做好进出口食品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对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进出口食品安全隐患,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为提高进出口食品检验监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以确保进出口食品贸易顺利开展。

2.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监控指南》)是监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旨在规范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适用于年度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计划(以下简称年度监控计划)的制订、实施及监控结果的应用。

3. 术语3.1 风险项目:食品中可能存在的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的危害因子。

3.2 年度监控计划:为执行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所制订的年度抽样、检测等具体实施安排和要求,分为《总局监控计划》和《直属局监控计划》。

3.3 监控产品:列入监控计划中的进出口食品。

3.4 监控项目:列入监控计划中规定判定标准的风险项目。

3.5 监控样品:检验检疫机构按照监控计划抽取的官方样品。

3.6 监测项目:监控计划中未规定判定标准的风险项目,用于收集监测数据,评估食品中存在的风险因素。

3.7 检出结果:监控样品中监控/监测项目含量超过检测方法测定低限(LOQ)的检测结果。

3.8 判定标准:监控计划中对检测结果进行判定的指标(如MRLs, MRPLs等)。

3.9不合格结果:不符合监控计划判定标准的检测结果。

4. 工作依据4.1中国与输出/入国(地区)政府签订的与食品相关的双边协议、议定书或备忘录。

4.2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的要求,包括强制性标准以及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规范性文件。

4.3 进口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4.4 参考国际标准。

5. 组织机构及职责组织机构包括五个部分:主管部门、监控秘书处、监控工作专家组、基准实验室、执行机构。

组织机构图见附件1-1。

5.1 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统一管理全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

5.1.1 组织制订并发布年度《总局监控计划》。

5.1.2 组织完成年度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

5.1.3 组织对基准实验室进行认定、考核和动态管理。

5.1.4 对监控秘书处、监控工作专家组、基准实验室和执行机构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5.1.5 收集和发布国内外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制定和采取有关重大的控制措施。

5.1.6 组织对国外食品安全风险监控体系的考察评估;接受国外对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控体系的考察评估。

5.2 监控秘书处:主管部门指定设立的,协助主管部门处理日常监控工作的办事机构。

5.2.1 协助主管部门制修订年度《总局监控计划》。

5.2.2 负责监控结果的收集、汇总和统计分析,及时反馈检出或不合格结果。

5.2.3 起草年度监控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

5.2.4 协调监控工作专家组和执行机构完成监控工作任务。

5.2.5 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技术交流与培训。

5.2.6 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限量标准。

5.3 监控工作专家组:主管部门指定成立的,为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制订、实施和总结提供技术支撑的专家组。

5.3.1协助主管部门制订、审议、修改年度《总局监控计划》。

5.3.2 协助主管部门完成年度监控报告,评估年度监控计划的实施效果。

5.3.3 对监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对监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5.4 基准实验室:经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对监控工作提供总体技术支持,并对特定风险项目进行确认检验的实验室,分为兽药类、农药类、元素类、致病微生物、转基因成分、生物毒素类、添加剂及非法添加物类、持久性环境污染物类共八大类。

基准实验室申报表见附件1-2。

5.4.1 承担年度监控计划中指定的检测任务。

5.4.2 收集国内外法律、法规、限量标准和检测方法等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并完成承担项目的国内外年度综述。

5.4.3 负责对承担项目检测方法的研发、选择和验证。

5.4.4 通过组织培训、开展比对试验等方式,指导各执行机构检测实验室提高检测能力、纠正偏差。

5.4.5 对有争议的检测结果进行仲裁。

5.4.6 参加或承办国内外技术交流和技术谈判。

5.5 执行机构: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其下设分支机构、检测实验室,负责制订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5.5.1 按要求完成年度《总局监控计划》规定的监控任务。

5.5.2 制订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5.5.3 及时按要求向主管部门、监控秘书处及有关单位传递辖区内检出或不合格结果以及有关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5.5.4 对辖区内监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5.5.5 对监控秘书处反馈的相关信息及时做出处理。

6. 监控计划的制订6.1 监控计划的制订原则应遵循系统和科学原则,全面考虑监控工作所涉及的各个环节的要求,制定系统、完善、科学的年度监控计划。

6.1.1 监控产品的选定原则优先选取年度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中风险较高的产品或原料,以及对我国国民经济有较大影响或进出口量较大的产品作为监控或监测的对象。

6.1.2 监控项目的选定原则出口监控优先考虑进口国(地区)限量严于我国的风险项目,进口监控优先考虑我国限量严于出口国(地区)的风险项目。

日常重点检测项目和实施期内的警示通报项目原则上不列入监控计划。

6.1.3 抽样数量的确定原则应加强基础研究,提出适用于统计分析的最低年度取样量。

对于上年度检出不合格结果较为集中的且风险较大的产品和项目,应适当增加监控地区及抽样数量;对于连续三年未检出且风险较小的产品和项目,可适当减少或取消抽样数量。

6.1.4 判定标准的确定原则出口监控应选取主要进口国(地区)最严格或较严格的限量规定;进口监控应按照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确定。

6.1.5 检测方法的选用原则满足年度《总局监控计划》检测需求,同时满足《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指南》要求的检测方法。

6.2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制订6.2.1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制订的主要依据6.2.1.1 上年度监控报告及风险评估报告。

6.2.1.2 我国进出口食品种类、数量、地区分布及变化情况。

6.2.1.3 国内外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6.2.1.4 各直属局拟承担下年度《总局监控计划》任务的建议。

应于每年10月底前报秘书处。

6.2.1.5 各执行机构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及变化情况。

6.2.1.6 国外考察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6.2.2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6.2.2.1 实施周期:一年为一个监控周期。

6.2.2.2 监控内容:年度需要实施监控的进出口食品及其监控/监测项目。

6.2.2.3 抽样和检测任务分配:制订年度各监控产品抽样和检测任务分配计划。

6.2.2.4 检测方法、测定低限和判定标准。

6.2.2.5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调整说明,包括:年度《总局监控计划》实施的新要求,监控产品和监控/监测项目调整的说明,以及对检测方法、测定低限和判定标准调整的说明等。

6.2.2.6 基准实验室名单及其承担的检测项目类别。

6.2.2.7 各单位监控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和样品接收人。

6.3 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的制订6.3.1 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制订的主要依据各直属局应根据《监控指南》和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综合考虑辖区内进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和贸易情况,制订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

6.3.2 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6.3.2.1 监控内容:辖区内年度需要监控的产品及其监控/监测项目,包括年度《总局监控计划》分配的任务和根据本辖区进出口食品特点制订的自主监控部分。

6.3.2.2抽样和检测任务安排:辖区内年度各监控产品抽样和检测任务的具体安排,包括抽样时间、地域分布、企业分布、检测方法、测定低限和判定标准等。

7. 监控计划的实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有关单据见附件1-3。

7.1 实施方案执行机构应按要求制订本辖区年度监控计划实施方案,按时书面报主管部门并抄送监控秘书处。

实施方案应将年度监控计划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月份。

7.2 取送样7.2.1 执行机构应确保取样的随机性、代表性、真实性、可追溯性;样品量应满足检验、留样需要。

具体《抽样工作规范》由各产品协作组负责制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7.2.2 对于有国家标准或进口国(地区)标准的监控项目,可将监控与日常检验同时进行,不再单独取样。

7.2.3样品应及时送达检测单位,样品传递过程中应保证监控目标物含量不发生显著变化,避免样品受到污染。

7.3 实验室工作及检测要求7.3.1 检测实验室应通过ISO/IEC17025认可,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7.3.2 检测实验室收到监控样品后,应按《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指南》要求实施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对需要确证的“检出结果”应予确证。

7.3.3 检测实验室应主动与基准实验室联系,派员学习,提高检测能力。

基准实验室在开展有效培训前,应接受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实验室送样,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7.3.4 检测周期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应与送样单位协商并报监控秘书处,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7.4 监控结果的判定和处置7.4.1执行机构在收到监控检测报告后,应按年度监控计划规定的判定标准进行判定,超过判定标准的判为监控不合格结果。

7.4.2 执行机构应在接到检测报告24小时内将监控不合格结果报主管部门,抄送监控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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