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学中期试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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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每空2分,共40分)

⒈环境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⒉人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活动才与环境资源发生了联系,而要协调人与环境的关系,又只能通过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实现,

⒊环境法调整的对象是环境社会关系;环境法保护的客体是环境社会关系所涉及的环境权利。

⒋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

⒌由GHZB1-1999与GB3838-2002对比,标准提高的一项水质指标是。

⒍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可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规定。

⒎《国务院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加强保护工作的决定》规定了三项内容:⑴对组成环境的各要素进行监测,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⑵环境污染监测,为执行环境法规提供依据;⑶进行环境科研和服务方面的监测,发展。

⒏环境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和。

⒐生态环境保护涉及的主体是。污染防治涉及的主体是。

⒑环境法律关系不同于一般的法律关系得三个特点是,

和。

一.判断正误,正确的表述打“√”,错误的表述打“×”(每题2分,共计20分)。

1.环境社会关系是基于环境媒质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是随着工业发展和污染的产生而逐渐形成的。()

2.环境法律关系中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3.我国环境法尚未形成独立的地位和法律体系。()

4.与其它部门法比较,环境法律关系主体的一个最重要特征是国家环境管理机关是必要的一方。()

5.效力体系指由立法机构的级别和立法内容的级序而划分的法律体系的内部结构。()6.我国的国家立法权是统一的,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但不等于说我国行使立法权和从事立法活动的机关只能是一个。()

7. 我国环境标准体系有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和环境标准样品标准五类,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三级。因此,我国的环境标准有5×3=15项。()

8.“三同时”制度是预防原则在我国环境法中的体现。()

9.我国目前以危害结果作为环境犯罪的制裁依据。()

10.环境行政管理人可承担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二.填空(每题2分,共计50分)。

1. 环境法是通过调整来实现协调人与环境关系的目标。

2. 我国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包括、、

、和。

3. 环境民主原则的内容有、、。

4. 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保护人体健康、社会财富安全和维护生态平衡,在综合考虑本国自然环境特征、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的基础上,而对

以及对进行某些环境保护工作的所作的规范的总称。

5. 迄今为止,根据《宪法》关于“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规定,我国已经制定了环境保护法部、自然资源法部;修订后的《刑法》专门规定了,为打击环境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6. 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损害环境者付费、受益者补偿是为克服环境资源利用而设立的。

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属于环境标准中的

;水质-硬度标准样品(GBZ50007-87)属于环境标准中的;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95)属于环境标准中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 1-1999)属于环境标准中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属于环境标准中的。水质-总铬的测定(GB7466-87)属于环境标准中的。

8.根据《刑法》338~345条的规定,破坏资源类犯罪主要有种罪名;污染环境类犯罪主要有种罪名。

9.行政责任是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主体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时承担的。10.污染环境的犯罪其危害结果具有长期潜伏性,危害行为与危害后果不易察觉,其发案时间常常少则,而我国现行刑法典规定的大部分环境犯罪的追诉时效为年。

三.简答题(任选一题)

1.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损害环境者付费、受益者补偿”原则的必要性(30分)

2.简述环境法的几个特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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