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制度
煤矿运输安全规章制度范本
煤矿运输安全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运输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运输工作,包括矿井内外的运输作业、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煤矿运输安全管理机制,明确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员,做好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运输工作人员应按规章制度执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安全意识,保障运输安全。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定期进行运输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运输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章运输车辆管理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对所有运输车辆进行登记管理,制定车辆档案,明确责任人员,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所有安全设备齐全,车辆状态良好,安全可靠。
第九条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性能正常,保障运输安全。
第十条运输车辆驾驶员应持有效驾驶证,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具备熟练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运输车辆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服从指挥,绝不超速、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确保安全运输。
第三章运输作业管理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对运输作业进行科学规划,保障矿工安全,保障生产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运输作业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严禁越野行驶、乱停乱放、乱竖标语等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运输作业中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听从指挥,进行安全处理,保障安全。
第十五条运输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护伤员,并及时上报,协助调查处理。
第四章运输安全教育培训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煤矿运输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培训等内容。
第十七条运输工作人员应参加规定的安全培训,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鼓励员工主动学习安全知识,积极参与安全培训,提高个人安全素质。
第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模拟事故场景,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煤矿倾斜井巷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倾斜井巷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煤矿倾斜井巷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保障煤矿井下运输作业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以下是煤矿倾斜井巷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倾斜井巷运输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运输事故,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倾斜井巷运输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煤矿企业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原则,不断提高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运输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第二章运输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运输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井巷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运输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运输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二)组织制定和修订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三)组织运输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四)检查、监督运输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五)组织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六)建立健全运输安全档案,定期向上级报告运输安全情况。
第三章运输安全措施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运输方案,并报上级运输安全管理机构审批。
第八条运输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运输方式、路线、设备及设施;(二)运输能力、速度、载重和运行时间;(三)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程序;(四)运输作业人员配备和培训计划。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第十条运输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带病运行。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运输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和要求。
煤矿车辆运送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煤矿车辆运送人员的安全,规范煤矿车辆运送人员的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所有运送人员的车辆,包括接送员工上下班、运输井下作业人员等。
三、职责1. 矿长负责煤矿车辆运送人员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煤矿车辆运送人员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检查和监督。
3.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安全检查、维护和保养。
4.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运送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5. 运输部门负责组织车辆运送人员工作。
四、管理要求1. 车辆要求(1)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具有运输人员功能。
(2)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3)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带、灭火器、急救箱等。
2. 运送人员要求(1)运送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运送人员应遵守乘车纪律,不得在车内随意走动、打闹。
(3)运送人员应服从车辆驾驶员的管理,不得干扰驾驶员正常驾驶。
3. 运送过程要求(1)驾驶员应提前做好车辆检查,确保车辆安全。
(2)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员应掌握运送人员的数量和基本情况,确保车辆超员现象。
(4)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清洁,为运送人员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4. 运送记录要求(1)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运送人员台账,详细记录运送人员的基本信息、车辆信息、运送时间等。
(2)运送人员必须填写乘车登记表,驾驶员应核对乘车人员信息。
(3)运送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查验。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煤矿车辆运送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运输部门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确保驾驶员具备相应资质。
3. 人力资源部门应加强对运送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六、奖惩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立井运输管理制度
立井运输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立井运输管理,保障运输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立井运输指在井下地面以及其他相关区域进行的物资、人员等的搬运和运输活动。
第三条立井运输主要包括煤矿井下运输、煤矿井下搬运、采煤井下物资运输、井下人员运输、液压支架等机械设备运输等。
第四条立井运输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技术、经济合理的运输原则。
第五条煤矿井下运输应安全高效,车辆应具有完善的安全保护装置,运输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六条煤矿井下搬运作业应遵守操作规程,安全第一,全员参与。
第七条采煤井下物资运输应定期维护设备,确保运输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八条井下人员运输应依照相关规程进行人员交接,人员乘坐车辆应系好安全带。
第九条井下设备运输应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应制定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保障运输安全。
第十一条井下运输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运输技能以及安全操作知识。
第十二条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在日常运输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井下运输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严禁违反规定行为。
第十四条对于井下运输中发生的事故,应及时报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十五条井下运输管理单位应保障运输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安全和健康。
第十六条井下运输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运输档案管理,对运输车辆、设备、人员进行档案管理。
第十七条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单位应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发现问题应及时改进。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井下运输管理单位负责解释,并不时进行修订。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文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是煤矿井下运输中常用的一种方式,为了保证运输过程的安全和顺畅,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个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的安全和顺畅,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矿井下的无轨胶轮车运输工作。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由矿领导层和相关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全体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的组织与管理第四条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矿安全管理部门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掌握无轨胶轮车的操作技能和安全常识。
第六条矿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对无轨胶轮车的运输通道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通道的畅通和安全。
第七条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必须按照矿领导层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严禁私自开展运输行为。
第八条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行驶速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控制,严禁超速行驶。
第九条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应注意与其他井下工作区域的安全分隔,避免发生事故。
第十条井下无轨胶轮车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处理,并及时上报矿领导层和相关部门。
第三章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安全操作规范第十一条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三条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车辆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做到熟练操作。
第十四条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人员在行驶过程中严禁抛掷物品、打闹等行为,保持专注和警觉。
第十五条井下无轨胶轮车行驶过程中必须与其他车辆和人员保持安全距离,确保安全通行。
第十六条井下无轨胶轮车行驶前必须检查车辆的状况和配件是否齐全,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井下无轨胶轮车行驶过程中如遇障碍物或紧急情况,应及时刹车或换向,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第四章井下无轨胶轮车的维护与检修第十八条井下无轨胶轮车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由专门维修部门负责。
井下运输管理制度
井下运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井下运输管理的规范和监督,确保井下运输安全和顺畅进行,在井下运输过程中,所有参与单位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责任主体1. 井下运输管理部门井下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井下运输管理制度,并对井下运输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井下运输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2. 井下运输作业单位井下运输作业单位负责组织井下运输作业,并对井下运输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确保井下作业的顺利进行。
3. 井下运输人员井下运输人员应严格遵守井下运输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提高风险意识,做到安全作业。
三、井下运输管理制度1. 井下运输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由专职安全员对计划进行审核和签字确认。
2. 井下运输人员在进入井下工作场所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 井下运输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
4. 井下运输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 井下运输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变更作业程序。
6. 井下运输作业中,如发现异常情况或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处理。
7. 井下运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确保安全。
8. 井下运输人员必须服从指挥,不得违抗命令,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
9. 井下运输人员必须积极参与安全管理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水平。
10. 井下运输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井下运输作业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井下运输的安全。
四、井下运输管理制度执行1. 井下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对井下运输作业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2. 井下运输作业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对井下运输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理。
3. 井下运输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确保安全。
矿井运输管理制度
矿井运输管理制度一、矿井运输设备的选择1.1 矿井运输设备的选择应根据不同矿井的地质条件、矿体性质、生产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运输设备。
矿井运输设备主要包括皮带输送机、卡车、电动车等。
在选择设备时,要考虑设备的运输能力、速度、安全性以及维护维修便捷性等因素。
1.2 矿井运输设备的型号、规格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保证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1.3 在设备选择时,要考虑设备的适用范围及其对矿井环境的适应性,保证设备在各种条件下稳定工作。
二、矿井运输设备的使用及维护2.1 矿井运输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手册和使用说明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2.2 矿井运输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设备的润滑、清洁、检查等工作,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2.3 对于有故障的设备应及时进行维修,确保设备能够及时恢复正常使用。
2.4 对于设备的使用人员要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正确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导致的事故发生。
三、矿井运输人员管理3.1 矿井运输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如电工证、驾驶证等,确保其具备相关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3.2 矿井运输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量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避免因疲劳而导致的事故发生。
3.3 对于矿井运输人员的培训应密切配合,确保其具备正确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四、矿井运输安全管理4.1 矿井运输安全管理要求严格,矿井运输过程中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矿工人身安全。
4.2 矿井运输过程中应设立安全责任人,对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确保运输作业的顺利进行。
4.3 对于矿井运输过程中的事故应进行及时处置,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以上是矿井运输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针对矿井运输管理工作的特点和需求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只有建立完善的矿井运输管理制度,规范矿井运输工作,加强矿井运输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做好矿井运输人员的培训和安全管理,才能有效保障矿井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文井下无轨胶轮车是煤矿井下运输的重要工具之一,它具有灵活、高效、安全等特点,在井下作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安全、高效运营,制定并执行一套科学的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文,供参考。
一、总则为了保障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安全、高效运输,提高工作效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机构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工作由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管理职责由煤矿下井运输队负责执行。
三、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营管理1.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选择选择使用的井下无轨胶轮车应符合国家标准,具备鲁棒性强、操作方便、安全可靠的特点,且配备紧急停车装置和防滑装置等安全设备。
2.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检修和维护(1)定期检修:井下无轨胶轮车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修,包括车架、传动系统、制动系统、轮胎等部分的检查及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故障及时处理:一旦发现井下无轨胶轮车存在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确保车辆的安全。
3.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人员(1)操作资质: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并且定期进行技术培训,提升操作技能。
(2)安全意识:操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预防事故的发生。
4.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输路线(1)规定运输路线:煤矿企业应规定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输路线,并设置标志和指示牌,指示车辆运输方向。
(2)严禁偏离路线:操作人员严禁将井下无轨胶轮车偏离规定的运输路线行驶,确保行驶安全。
5.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速度(1)限定最高速度:煤矿企业应根据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路况和运输条件,限定最高速度,并设置相应的限速标志。
(2)速度控制:操作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控制井下无轨胶轮车的速度,合理慢行,确保安全运输。
6.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装载(1)限制装载量:煤矿企业应根据井下道路的承载能力和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设计要求,限制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装载量,确保安全运输。
煤矿矿井运输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运输管理制度矿井运输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搞好矿井运输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落实各级运输管理责任制,保障运输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矿井运输管理工作责任分工: 1、衔接副矿长分管全矿运输行政管理工作,并对运输管理业务全面负责。
2、衔接副总工程师对全矿运输工作负直接技术领导责任,负责审批矿井轨道运输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制定矿井运输规章制度,领导开展技改活动,对运输工作进行技术业务指导。
3、运输工区担负全矿井下原煤、矸石、材料、人员的运送工作。
负责主运大巷的轨道、道岔、架线、照明、信号、通讯及各类安全警示牌板的安装、维护、更换及标化工作,负责全矿采区上下山无极绳巷道运输。
负责掘开总部和扩四区外建队所有开口工程的轨道铺设工作。
负责竖井扩区大巷各联巷口以里5米范围内的标化工作。
负责全矿轨道运输安全督查和岗标检查,组织检查矿井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参与轨道运输各类事故的分析处理,组织参加运输整顿大检查和有关安全活动。
负责全矿所有连接装置的使用管理和校验工作。
4、机电工区对全矿主井提升设备、信号设施等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和安全技术管理负责,特别是对立井提升安全设施闭锁、信号闭锁及各种保护的日常检查管理负责。
负责井下无极绳运输绞车设备、钢丝绳、信号、照明的维护管理工作。
负责全矿井下所有装载站煤仓闸门的维护管理工作。
负责井下硅整流室硅盘之外的一切机电设备的维护管理。
负责斜井人车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及检修工作。
5、采煤总部负责井下煤仓卡仓后的处理工作。
6、掘开总部、采煤总部负责全矿主运大巷轨道绝缘以里各自所辖巷道的轨道铺设及维护、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7、生产技术分部负责检查及维护全矿所有主运大巷的顶板及支护状况。
8、通风工区负责全矿主运大巷及无极绳巷道的洒水消尘和巷道刷白工作。
二、大巷机车运输管理制度 1、电机车司机、信号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矿职教部门组织考试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司机必须每年考核一次。
矿井运输班规章制度范本
矿井运输班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矿井运输班的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矿井运输班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司机、押运人员等。
第三条矿井运输班的工作任务是负责将煤炭、矿石等矿产从矿井运出,保障矿产的及时、安全运输。
第四条矿井运输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五条矿井运输班负责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车辆状态良好、安全可靠。
第六条矿井运输班必须选派专人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做好车辆的安全保养和维修工作。
第七条矿井运输班司机必须具备驾驶证、熟悉车辆操作技能、熟悉矿井道路状况等条件。
第八条矿井运输班驾驶员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严格遵守道路安全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第九条矿井运输班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能力。
第十条矿井运输班必须加强车辆排放监测,定期对尾气排放进行检测,确保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一条矿井运输班必须保证矿产品的质量,严格按照规定运输标准进行运输。
第十二条矿井运输班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及时、完整地将矿产品送达目的地,确保不漏矿,不滞留。
第十三条矿井运输班必须做好货物包装、装卸等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受损。
第十四条矿井运输班必须依法合规运输矿产品,不得私自挪用、窃取、非法转卖等。
第四章经济管理第十五条矿井运输班必须按照公司的有关财务规定,做好相关记录和报销,确保经济管理的规范。
第十六条矿井运输班必须严格控制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减少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七条矿井运输班必须加强对运输市场的了解,灵活调整运输计划,做好货物运输预测,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八条矿井运输班必须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包括车辆管理、司机管理、货物管理等方面,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九条矿井运输班必须加强内部协作,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
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制度1. 引言煤矿井下运输是煤矿生产活动中至关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煤矿的安全生产和运营效率。
为确保井下运输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井下运输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制度,确保井下运输安全、高效、顺畅进行。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井下运输的工作人员,包括井下运输司机、监测员、调度员等。
2. 井下运输管理职责分工为确保井下运输的有效管理,需要明确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分工,下面是各个职责岗位的具体职责说明:2.1 井下运输司机•负责井下矿车的安全运行,遵守运行规程和相关操作规范;•定期检查和维护井下运输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遵守交通规则,保持正确的驾驶姿势和速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2 监测员•负责井下运输线路的监测和巡查,确保线路的畅通和安全;•及时发现和处理运输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监测井下环境温湿度和气体浓度,确保环境安全;•协助运输司机处理事故和应急情况。
2.3 调度员•负责制定井下运输计划,合理安排运输任务和车辆调度;•监控实时井下运输情况,及时调整运输计划;•报告井下运输的工作量和效果,为决策提供参考;•协调运输司机和监测员之间的工作合作。
3. 井下运输安全管理井下运输的安全性是首要保障,各个岗位应当严格遵守以下安全管理措施:3.1 井下运输设备安全•井下运输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运输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载重限制进行使用,严禁超载;•运输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必须符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
3.2 井下运输线路安全•井下运输线路必须经过定期巡查和维护,确保线路的畅通和安全;•发现线路的松散、坍塌等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严禁在井下运输线路上存放任何杂物,确保线路的清洁和安全。
3.3 矿车操作安全•矿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件;•矿车操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呼吸器等;•矿车操作人员必须按照交通规则行车,保持合理的车速和车距。
煤矿运输管理规定
1. 运送“四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运送超重(3吨以上)•、超高(1.4m以上)、超长(2m以上)、超宽(1.1m 以上)的大型设备材料车辆(以下简称“四超”)的运输必须制定专项运输措施,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执行。
二、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捆绑稳固,分提分运,重心不偏,必须用专用的多链环连接器连接。
如果采用其它物品代替,必须有措施,经分管领导批准。
三、运送“四超”车辆,每钩只准挂一车。
四、专用车辆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五、运送“四超”车辆的单位负责人在现场必须明确:由专人负责 “四超”车辆捆绑稳固;由专人负责 "四超"车辆摘挂钩;由专人负责发信号;由专人负责 “四超”车辆途经斜巷安全设施的操作;由专人负责在"四超"车辆途经斜巷上下滑板及各道岔口设置警戒。
六、斜巷下放“四超”时,提前派人在各片盘处站好岗,严禁人员进出。
七、开车前认真检查绞车的完好情况,如刹车、离合、按扭、钢丝绳、钩头等,有问题立即处理,否则不得下放。
八、检查信号及安全设施,要求信号声光齐全、灵敏可靠,安全设施动作可靠。
九、检查绞车固定情况,如绞车底盘的固定螺栓是否齐全紧固,压戗柱是否牢固,地锚是否可靠。
十、斜巷下放“四超”车辆时,必须配备技术熟练的绞车司机、把钩工和信号工,所有人员必须躲到安全地点,两端有人站岗把关,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绞车运行中,司机不准用手拾绳或用脚蹬绳,精力集中,听清信号。
十一、“四超”车辆在运行中,其两侧和前方严禁有人,在过曲线、弯道时,其两侧及前方严禁有人。
十二、运送“四超”车辆时,绞车主绳必须与设备相连。
十三、凡是更换钩头的地点必须设置阻车器,重车停稳并掩牢后,方可进行。
十四、下放“四超”车辆时,绞车至“四超”车辆间不准有余绳,所有人员必须闪开绳道,“四超”车辆下方严禁有人,在下车场安全地点设人站岗。
机电科2010年5月20日2. **煤矿吊装、封车、运输管理规定为规范物料(设备、材料)的起吊装卸、车辆封车、轨道运输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望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制度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能源需求持续增长,煤矿作为重要的能源提供者,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和执行不到位,给煤矿生产带来了一系列的安全隐患和管理困难。
因此,建立健全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制度可以理解为为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与高效,对井下运输进行全面规范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的总称。
井下运输是煤矿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涉及到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的高效运行。
井下运输包括运送工人和设备,运输煤炭等各种物资。
因此,建立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制度,不仅要注重安全生产,还要提高生产效率。
首先,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制度要侧重于安全生产。
煤矿井下环境恶劣,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如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等。
因此,运输工具和设备的安全性能至关重要。
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运输工具和设备的要求,包括外观的检查、机械性能的检测和安全防护装置的齐全。
同时,还应制定关于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的规定,提高运输工具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其次,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制度要强调高效生产。
煤矿行业竞争激烈,生产效率的提高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因此,在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制度中,应制定详细的生产计划和调度规则,确保运输任务的合理分配和高效完成。
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控运输工具的位置和状态,及时调整运输计划,提高生产效率。
另外,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制度还要加强对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煤矿井下作业环境复杂,对运输工具操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煤矿企业应加强对运输工具操作人员的选拔和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技术能力和安全意识。
同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对运输工具操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管理,营造安全、规范的工作环境。
最后,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制度要强化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设备是煤矿井下运输的核心,设备的损坏和故障将严重影响煤矿生产的正常运行。
煤矿井下辅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煤矿井下辅助运输安全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矿井辅助运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矿井辅助运输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制定辅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 矿井辅助运输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矿井辅助运输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辅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各级辅助运输安全管理人员。
3. 矿井辅助运输安全管理员负责矿井辅助运输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对辅助运输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三、辅助运输设备、设施安全管理1. 辅助运输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定期进行检验、检测。
2. 辅助运输设备、设施必须安装必要的保护装置,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3. 辅助运输设备、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4. 辅助运输设备、设施的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四、辅助运输安全管理措施1. 定期开展辅助运输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加强对辅助运输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运行。
3. 加强对辅助运输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五、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1. 发生辅助运输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按规定上报。
2. 事故调查组应及时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 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矿井辅助运输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本矿实际情况不符,以实际情况为准。
煤矿矿井运输管理办法
煤矿矿井运输管理办法煤矿矿井运输管理办法为加强矿井运输管理的基础工作,保障运输质量,实现矿井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有关矿井运输管理的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各矿机运科对运输管理工作负业务管理责任,在机电副矿长和机电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机运科参与轨道运输的设计、技术改造及组织检查验收等工作。
负责运输设备、设施的选型设计、安装使用及维护标准的制定,负责组织对运输设备、轨道线路、斜巷安全设施、运输车辆及连接装置等的检查工作,对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二条安检科对运输管理各项标准及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负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对运输设备、轨道线路、安全设施、运输车辆及连接装置等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三条调度室负责对运输车辆的调度、运行管理、监督管理、检查和考核等工作。
第四条机运科、安检科、调度室要明确分管斜巷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以便及时沟通、解决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每月由机运科牵头组织安检科、调度室及各管理区队对矿井运输系统进行一次系统检查。
第六条机运科、安检科、调度室对事故隐患出具隐患整改通知单并提出处理意见,有权对多次通知仍未整改的相关责任单位罚款和停止作业。
第七条主要运输巷道的轨道由运输队负责使用、维护和管理,各采掘及辅助生产单位的轨道由各区队维护和管理,有条件的建议由专业运输区队负责维护管理。
基层区队负责所管辖工作地点运输设备和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第八条所有运输设备、设施、安全保护装置等必须做到运行有制度、安装有标准、管理有办法,坚持做到谁使用、谁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运输设备、安全设施的主要试验项目由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机运科负责监督工作。
运输设备性能和结构有较大变化时,必须报矿井分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各区队要建立运输管理台账和包机图表,对运输设备、设施实行网络化管理,健全各种基础技术资料和建立各种规章制度。
煤矿井下绞车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绞车运输安全管理规定1. 背景煤矿作为一个危险的工作场所,安全问题一直是煤矿工作中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
在煤矿生产中,绞车运输是一项危险的作业,要求工作者必须要谨慎和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才能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和高效。
本文档旨在对煤矿井下绞车运输的安全管理规定作出详细的说明,以更好地约束煤矿井下人员操作行为,提高煤矿生产中的安全性和效率性。
同时,依据煤矿行业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煤矿井下绞车运输特殊性,进行规定和建议。
2.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炭行业下的绞车工作,包括进井、出井、顶部、井下等所有绞车工作的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
3. 安全管理3.1 安全责任所有行业参与方必须认识到安全责任,明确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和措施,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负责人应履行管理职责,下属员工应努力完成安全管理规定的规范、程序和标准任务,相应的安全管理期限应得到保证。
3.2 岗位职责在进行绞车运输时,应严格按照本公司的规定制定自己的职责,确保操作符合标准。
各部门对本规章制度作出承诺,并在支持下贯彻执行。
对弄虚作假,操作不正确,造成危害的情况必须进行公开和处理。
3.3 安全规程在规定安全规程,应充分合理地考虑各项安全情况,得到工人和管理人员的认可和贯彻执行。
各项规程适用于各岗位,其中包括井口有人悬挂规程、各类阀门、操作参数永久固定,操作过程严格按照规程执行等内容。
4. 安全设施4.1 使用寿命所有安全设施的使用寿命应严格按照使用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执行,达到安全指标的设计和使用状态。
一旦安全设施达到使用寿命或毛丝池设施有损坏情况,必须完全停止使用,并进行检查和修复。
必须确保所有安全设施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
4.2 使用方式为确保煤矿井下绞车运输的安全和正常运行,所有设备和安全设施必须按照相应标准正常使用。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流程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如果有不正确使用设备或安全措施的情况存在,则应立即整改,确保设备和安全措施满足工作需要。
井下物料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井下物料运输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矿井成立井下物料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井下物料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井下物料运输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3. 采掘、运输等部门负责本部门井下物料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4. 作业人员负责遵守井下物料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三、运输安全要求1. 物料运输必须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运输工具和运输方法进行,严禁超载、超限运输。
2. 运输物料前,必须对运输路线、运输工具进行检查,确保运输线路畅通、运输工具完好。
3. 运输物料时,必须保持运输车辆平稳行驶,严禁急刹车、急转弯等危险操作。
4. 运输过程中,严禁在运输线路附近堆放物料、工具等障碍物。
5. 运输特殊物料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特殊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6. 运输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运输线路。
四、安全教育培训1. 井下物料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井下物料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3. 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监督检查与考核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井下物料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每月对井下物料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井下物料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六、事故处理1. 发生井下物料运输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
2. 事故发生后,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井下物料运输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井下物料运输管理,确保运输安全、高效、有序,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矿井井下物料运输全过程,包括物料装运、运输、卸载、储存等环节。
第三条井下物料运输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矿井井下物料运输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矿井成立井下物料运输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矿井井下物料运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井下物料运输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人员职责如下:(一)矿井主要领导:负责矿井井下物料运输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制定和实施井下物料运输管理制度,保障井下物料运输安全。
(二)矿井主管领导:负责矿井井下物料运输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落实井下物料运输管理制度。
(三)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井下物料运输安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矿井机电管理部门:负责井下物料运输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五)矿井运输管理部门:负责井下物料运输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运输安全、高效、有序。
(六)各车间、区队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井下物料运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运输安全。
(七)各岗位人员:负责井下物料运输过程中的操作,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运输安全。
第三章物料装运管理第八条井下物料装运前,必须对装运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第九条装运物料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物料包装完好,无破损、污染现象;(二)物料装载量不得超过规定标准,防止超载;(三)物料装载均匀,避免倾斜、偏载;(四)装运物料时,不得损坏设备、电缆、水管等设施。
第十条装运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装运,不得违章操作。
第十一条装运结束后,对装运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无损坏、无泄漏。
煤矿井下搬运物料、起吊重物补充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搬运物料、起吊重物补充管理规定为确保井下搬运物料、重物起吊、托运、装卸的安全,进一步规范现场安全管理,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井下人工搬运物料的相关要求1、井下运送袋装物料(如水泥、黄沙等),重量超过50Kg 的禁止单人扛运。
2、长材料运输期间,长度超过4米、重量超过50Kg的禁止两人上肩抬。
3、轨道运输期间严禁上肩,两人抬运物料期间,必须保证同肩抬运,做好轻起轻放,相互配合到位。
4、木材质物料搬运下放时,禁止直接扔到地上,防止弹起伤人。
5、搬运滚动性物体时,手、脚不能朝物体滚动的方向。
6、装卸物料时必须分类摆放整齐、成线,摆向一致,不允许多种物料混放在一起。
7、装卸时应做到轻搬轻放,大不压小,重不压轻,木不压纸,堆放要平稳,捆扎要牢固。
二、井下重物起吊、拖运、装卸设施的有关要求1、重物起吊的生根方式按照起吊地点、所吊重物的重量不同,可分别选用专用简易起吊龙门架、起吊棚(梁)起吊、专用起吊锚杆或锚索起吊。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优先采用专用起吊棚(梁)起吊。
2、吊装地点应选择顶板完好,支护可靠,无掉顶、片帮危险的位置。
3、严禁在巷道顶板破碎、有裂隙或失修地点采用锚杆起吊。
4、所有砌碹巷道严禁用锚杆起吊设备或重物;尽量避免在巷道交叉的底部巷道的顶板施工起吊锚杆。
5、严禁使用超过二年的专用起吊锚杆或锚索,严禁使用巷道支护锚杆或锚索作为起吊设施使用。
6、必须在顶板较破碎地点起吊重物的,不得使用顶锚或打起吊锚杆作为起吊点,必须打锚索(锚索长度不小于7.5m,锚索张拉机具压力表读数不小于20MPa)或架设能承载起重物的起吊棚,起吊棚架设必须牢固、安全可靠。
三、锚杆或锚索打设及使用具体规定:1、起吊1.5t以下(含1.5t)的重物时:(1)每次起吊前,要先打专用起吊锚杆。
吊点可选用单根生根锚杆,锚杆采用规格不低于φ20×2200mm以上的高强锚杆,锚固力不小于100KN,锚固长度不小于1500mm(锚固剂不少于3根),锚杆打注后锚杆头露出岩面长度=锚杆丝扣长度+30~50mm。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有2年以上实践经验的老工人担任,并持证上岗。
2、非刮板输送机巷道人员严禁走刮板输送机巷。
3、严禁站溜进行攉煤工作;禁止任何人在运输的输送机上站立或行走。
4、放炮后要经有关人员详细检查顶板及输送机,是否有冒顶及有崩倒输送机里的柱、梁,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串车提升或下放时严禁任何人员乘坐矿车,一经发现报公司领导予以开除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11、其它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及各工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执行。
二、皮带巷运输管理制度
1、井下皮带司机必须由经过专职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有多年井下生产经验的老工人担任。
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制度
———————————————————————————————— 作者:
———————————————————————————————— 日期:
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制度
山西柳林武家山煤业有限公司
运输管理制度
一、斜巷运输管理制度:
1、在斜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即安设“一坡三挡”装置。
7、不准用刮板输送机运送除煤以外的任何物料。
8、输送机飘链出槽时,不准用脚蹬,接链时人员不准站在机头前面。
9、刮板输送机停止运转时禁止往输送机内装煤。
10、机尾及机头要打上牢固的压柱。
11、如果输送机要设成丁字形搭接时,搭接时的机关要垫高,彼此最小间距0.3m,防止被煤矸刮走.同时司机要站在顺槽下帮错开机头的地点。
2、非皮带巷人员严禁走皮带巷。
3、在皮带机的机头和机尾必须装设防止人员与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机头20m范围内必须用不燃性材料进行支护。
4、皮带机上必须装设自动洒水装置和防跑偏装置,特别是运输转载处必须进行喷雾洒水,装载点应保护负载装在皮带正中,决不允许在较大高度内向皮带直接卸载,以防砸坏皮带和引起皮带跑偏。
8、皮带巷工作人员行走时必须走人行道,人行道的宽度不得小于0.7m,工作中不准靠近皮带运输机;若有特殊情况需靠近皮带进行检修时,必须停止皮带运输.
9、倾斜井巷中使用的皮带运输机,必须装设防逆转装置或制动装置.
10、严禁跨越皮带,过皮带时必须经过桥.
11、其它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及各工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执行。
12、机头喷雾洒水装置要完全齐全,做到”开机开水,停机关水”保证洒水正常,保持机头机尾清洁卫生。
13、其它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及各工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执行。
5、溜子在开启进必须有信号系统,无信号或者信号不清楚绝对不得擅自开动,过负荷或声音异常时不得开溜,杜绝溜子带病运行。溜则运行时,任何人不得坐在机头对面,以防大块煤砸伤人员。开溜应先点动,确认一切正常后,再开溜。
6、开溜应有专有进行,不得兼职或顶开。开溜工必须在顶板完整,有支架掩护巷道畅通的安全地点进行,开溜应做到先开溜后放炮。
运送物料时,每次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都不得发出开车信号。
7、斜巷中,严禁堆集、存放能够沿斜巷滚下的物料。在运输中掉落的物料,必须随时回放,以防物料滚落伤人或损坏设施。
8、斜巷内,应设置矿车掉道自动报警或紧急停车装置。
5、工作中禁止取掉液力联轴器的护罩,液力偶合器不准使用燃性传动介质。
6、皮带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皮带机巷道内要有充分的照明,皮带机上禁止爬人、乘人,皮带司机必须在有支架掩护的安全地点工作。
7、皮带运输机检修人员上、下地点应设有梯子、平台和照明,上行带下平台的长度不得不小于5m,宽度不得小于0.8m,并有栏杆;上下的区段内不得有支架或悬挂装置,下人地点应有标志或光信号;在卸煤口必须设有防止人员坠入煤仓的设施.
2、在斜巷的上部水平车场(斜巷口)必须设自动常闭的阻车器阻车器,阻车器必须保持动作灵活,阻碍阻车器自动复位的煤和矸石等杂物及时清除干净。在阻车器附近还可增设横挡和地撅,只有矿车与矿车,矿车与提升钢丝绳挂接好而准备下放时,方可打开横挡或地撅,并打开阻车器。
3、在上部水平车场变坡点下方20m处,设挡车栏或挡车器。挡车栏或挡车器由上把钩工控制,矿车下放前方可打开,矿车上提通过后及时放下。
4、阻车器和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可准打开。
5、斜巷一侧,必须设专用人行道,人行道必须符合规程要求;人行道的一侧必须设躲避硐,躲避硐的间距不得大于25m,躲避硐的净高不得低于1.8m,净宽不得小于1.4m,净深不得小于1.4m。各躲避硐口应设信号装置.
6、斜巷串车提升,严禁蹬钩,行车时,严禁行人;停止运输时经把钩工允许后方可上下人,但禁止沿轨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