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版《思想品德》八年级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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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版《思想品德》八年级下册
第二单元《关注我们的人身权利》单元备课思考
嘉兴市吉水中学王培芬
一.教材分析
1.课程标准要求:
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生命和权利。
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能够自觉地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知道法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能够自觉地尊重别人的隐私。
3.目标分析
【第一节: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情感态度价值观:感受法律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害,增强学生维护自己和他人人身权利的法律意识。
能力: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不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知识:知道人身权利所包含的内容,了解法律对于公民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的保护。【第二节:维护做人的尊严】
情感态度价值观:增强学生尊重,保护自己人格尊严的意识,引导学生尊重爱护他人的人格尊严的法律意识。
能力:使学生关注自身,关注他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和他人的人格尊严权。
知识: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明确侵害公民人格尊严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节:我们也有隐私权】
情感态度价值观:通过材料和活动,让学生感受隐私权的重要性,树立隐私意识,养成尊重他人隐私的习惯,增强依法维护隐私权的意识。
能力: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提高依法维护隐私权的能力。
知识:懂得什么是隐私,隐私权的含义及其内容,知道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也是人权保护的重要内容。
二.学生分析
随着学生生活和自身的不断发展,他们接触社会的机会越来越多,法律与他们的生活越来越密切,他们在感受了生命的宝贵,权利的不可侵犯的同时,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和社会经验不足,对于身边的不法侵害往往认识不足,或者认识到了却不知用什么方法甚至用错误的做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势必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所以对法律的进一步了解,已经成为他们生活和发展的需要。增强法律意识,关注生活中的人和事,分清是非,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权利。
三.总体教学安排
1.
2.教学方法:以学生的探究活动和老师的点拨指导为主,学生活动重在自己体验,老师提供或创设情境,让学生在活动中积极参与,老师的点拨主要在突发情况和学生的误区和盲点上。
3.课前准备:查阅《宪法》,《刑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条文,做好理论知识的准备。布置学生课前演讲,内容为课文相关主题。
四.教学设计思路
第一课时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教学重点:理解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是维护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
教学难点: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们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
1。导入
图片(文化大革命期间,一群“红卫兵”闯入一老干部家中,翻箱倒柜,搜查“反党罪证”,抄家后查封的私宅)
问:图中“红卫兵”的行为如果发生在今天,合法吗?为什么?点出他们的行为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导入到今天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和人身权利的内容
2。快速查询: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含义,内容,重要性,维护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法律3.警钟长鸣:3月17日晚,被害人孙志刚因未携带任何证件外出,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错误收容。3月18日晚,孙志刚称有心脏病被送至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3月19日晚,因孙志刚大声呼叫,引起救治站护工乔燕琴不满。乔遂与吕二鹏、乔志军、胡金艳等人商量,授意李海婴等8名被收治人员殴打孙志刚。3月20日凌晨,被告人李海婴、钟辽国、周利伟、张明君、李龙生、韦延良、何家红、李文星等先后两度对孙志刚轮番殴打,致使孙志刚于3月20日上午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法医鉴定,孙志刚系因背部遭受钝性暴力反复打击,造成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提问:孙志刚是一个外来民工,他身上的确有着许多的不足,但是被告人有权利这样做吗?这样的行为必将受到怎样的惩罚,为什么?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5日至6月6日公开审理乔燕琴、李海婴、钟辽国等故意伤害原广州市达奇服装公司职员孙志刚致死案,于9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乔燕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李海婴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钟辽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周利伟、张明君、吕二鹏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被告人李龙生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判处被告人韦延良、何家红、李文星、乔志军、胡金艳有期徒刑3年至10年。
同日,孙志刚案涉及的原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李耀辉,原广州市脑科医院江村住院部副主任张耀辉,原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负责人彭红军,医生任浩强,护士邹丽萍、曾伟林等6人,以玩忽职守罪,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和白云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3年。
结论: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所享有的最基本的人身权利,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是国家法律的主要任务之一,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加以侵害。
4。出谋划策材料见课本P20符石卫引导学生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5.温暖一刻:搜索我们身边尊重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引导学生关爱生命和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6。案例呈现:课本P18
提问:1)赵铭等人有无权利对同学进行搜查?
2)赵铭应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3)同学的什么权利被侵害了?
引导学生认识:搜查只能由侦查人员严格按法律程序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公民的人身和住处进行搜查。除此之外,公民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和侵害。
(转承:维护公民的最基本权利除了维护健康权以外,还要公民的人身自由。)
7。七嘴八舌
1)作为未成年人,你的人身自由权利受到过不法侵害吗?
2)公民在自己的人身自由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用什么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8。在诗歌《让我们把生命珍惜》中结束
让我们把生命珍惜
世界是这样的美丽
让我们把生命珍惜
一天又一天
让晨光拉着我,让夜晚挽着你
只要我们拥有生命,
就什么都可以争取
一年又一年
为了爱我们的人
也为了我们自己。
第二课时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教学重点:理解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及其内容
教学难点: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1.导入
(事件背景介绍:广州白云机场有一乞丐在行乞时,有一个乘客鄙夷的将施舍的钱用力的扔在乞丐的脸上,该乞丐不满这种施舍态度,认为有伤他的自尊,他说:宁可饿死、冻死也不需要这种施舍。)
根据这件事,许多网友发表了评论,请你以“乞丐有尊严吗”加入网评。摘录或及时捕捉学生评论的思想火花。
(你可以不去施舍,但你决不因为施舍了别人钱物就有权利去侮辱别人的尊严。哪怕他只是一个乞丐,哪怕他在伸出乞讨的双手时已经自己轻贱了自己的人格与尊严,但是你,作为一个旁人,均无权因此而雪上加霜,去侵犯他仅剩下的一点人格尊严。)(目的在于1。从而引出人人都有人格尊严,它不分地位高低、贵富贫贱、年龄大小,作为人都享有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现代社会,法律赋予没个公民人格尊严权。2。明确人格尊严权的地位及具体内容)
2.法律知多少(呈现法律条文)宪法第38条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等
3.案例分析:教材P24曾林林
讨论:1)散布谣言的人的做法对吗,为什么?
2)如果你是法官,对这件事该如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