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封闭施工交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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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封闭施工交通方案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坝头溪流域综合整治项目水利工程道路半封闭施工专项方案

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泉港坝头溪流域综合整治PPP项目部

2018年月

工程名称:坝头溪流域综合整治项目水利工程

编制:

审核:

批准:

目录

一、工程简介

工程概况

坝头溪流域综合整治项目水利工程位于泉州市泉港区,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重力管约公里。现状坝头溪沿岸生活垃圾、生活工业污水随意排放,要达到坝头溪水功能区水质要求,改善河道水质,须对沿岸污染源进行控制和处理。通过截污纳管工程,沿河收纳入河污水,将污水收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道系统,最大程度地削减输入河道的污染物。

现阶段需对坝头路(桩号LK2+970~LK7+950)沿线截污管道拉管施工,经现场实勘放样,沿线截污管道位于现有坝头水泥路下方,高程约▽~▽。

表1-1管道工程数量统计

施工情况说明

为加强施工路段安全管理,维护正常公路施工秩序,正确疏导过往车辆和行人通行,根据《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特制定方案如下:

本次涉及施工路段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全幅通行路面宽约6m。拟采半幅封闭施工的交通管制措施,分段多点进行施工。

半幅封闭后,将另半幅路面分成单车道,该车道宽约3M,同时每隔270m保留原有双车道作为汇车道。现场采用水码隔离,对施工区域进行封闭,施工期间有安全人员24小时现场执勤。按照此方式封闭交通,能够满足坝头路车辆通行要求,保障交通及施工安全。

二、编制目的和依据

编制的目的

为了加强坝头溪流域综合整治项目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预防重特大施工质量、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在施工期间能够达到现场分阶段施工,确保周边居民和过往行人以及来往车辆交通顺畅、安全,各项工序协调进展,最终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如期完成施工的目的。

编制的依据

(1)坝头溪流域综合整治项目水利工程施工图纸、地质勘察报告及测量资料;

(2)本项目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7)《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8)《福建省交通建设安全责任制度》;

(9)《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10)《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1)《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12)《泉港区坝头溪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三、施工现场标志、安全设施设置

半幅封闭交通控制区施工标志设置

为了确保截污工程半封闭道路施工的安全生产,依据《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本工程采取半幅封闭施工措施,其交通控制区施工作业控制区应设置:警告区、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

(1)警告区:提示前方道路施工,使行车者注意前方交通变化,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警告区的最小长度S(单位:m)

因本施工路段为四级公路,设计时速为20(Km/h),因此本工程警告区长度为200m最为合适。警告区内应依次设置通告、施工、禁止超车、道路变窄、限速、导向、双向通行等标志。

(2)过渡区:起导流作作,引导车辆改变行驶方向,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封闭车道的上游横向过渡到缓冲区旁边非封闭车道,便于变换车道或平稳调转。

车道封闭过渡区长度Ls(单位:m)

本施工路段限制车速为20Km/h,所以上游过渡区长度应取

10m。上游过渡区应设置禁止驶入标志、锥形路标、导向标志。

(3)缓冲区:上游过渡区与工作区之间的路段,引导车流有序改变行车方向。缓冲区最小距离宜取50m,但可以根据路况实际增加距离。缓冲区与工作区交界处设置锥形桶、路栏、黄闪灯、导向标志,并对工作区实施有效隔离。缓冲区内不准停放机器、材料、车辆,禁止工作人员停留,以避免由于车辆失控出现的事故。

(4)工作区:施工人员活动和工作的地方。根据截污工程拉管施工措施(见:截污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及施工作业所需要设置的作业区长度,现对上游工作区及下游工作区分别设立半封闭水码围挡。同时在上下游施工作业区两端分别指派执勤人看守,工作区内

的沿线主要道口设置施工、禁超、限速标志。具体施工交通布置如下:

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1)加强执勤人员岗位施工安全培训,在施工路段两端及分流主要交通节点安排人员进行交通疏导和标志、标牌的管理维护。

(2)施工单位在施工路段两端及分流主要交通节点安排两名以上安全员24小时值班,负责交通疏导及标志、标牌的管理维护工作;

(3)根据《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规范的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

(4)保证所有施工车辆证照齐全、机械车况良好,并设置明显施工标志,进出施工路段时注意避让正常行驶车辆和行人;

(5)安全管理人员穿着标志服,佩戴袖章,手持信号旗,正确、及时引导施工车辆和非机动车、行人安全通行施工路段;

(6)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要求设置施工标志,确保施工标志、安全标志安全设施齐全、规范、清晰、认视性好,及时补设丢失、损坏的标志;

(7)夜间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频闪示警灯光;

(8)施工材料、施工机械、施工车辆不得占用施工路段非机动车道路面;

(9)加强施工路段通行路面作业管理,有专人进行养护管理,确保道路整洁、通畅。

(10)应急处理措施:施工路段或附近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造成堵车现象,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措施,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组织人员疏导交通,抛锚车辆不能正常通行时,采用牵引车、吊车,及时转移,不得影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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