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发节能评估和审查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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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

发改环资[2007] 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精神,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规划、新、改、扩建工程)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我们对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现有可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产业和技术政策、标准和设计规范进行了收集、整理。

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鉴于有的标准标龄较长,个别指标落后于当前实际情况,我们正在组织有关单位抓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请在执行过程中,结合本地、本行业情况从严掌握。

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七年一月五日主题词:项目节能评估审查通知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及审查指南(2006)一、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6.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6号)7.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7号)8.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部长令第76号)9.公路工程节能管理规定(试行)(交体法发【1997】840号)10.铁路实施《节约能源法》细则(铁道部1998年7月23日发布)11.交通行业实施《节约能源法》细则(交通部2000年6月16日发布)12.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发改环资【2004】2505号)(二)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等1.国务院关于发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2005】40号)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3.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计交能【1996】905号)*4.铁路节能技术政策(铁道部1999年9月7日颁布)5.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政策要点(国经贸资源【1999】1005号)6.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第35号令)7.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第50号令)8.电石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4年第76号)9.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4年第76号)10.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4年第76号)11.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6年第40号)12.电解金属锰企业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6年第49号)13.关于加快铝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589号)14.关于规范铅锌行业投资行为加快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1898号)15.印发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609号)16.关于加强热电联产管理的规定(计基础【2000】1268号)17.关于进一步做好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计基【2003】369号)18.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国家发改委2005第65号)二、工业类相关标准和规范(一)管理及设计方面的标准和规范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 15587-19952.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试行)(能源节能【1991】98号)3.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照明设计技术规定SDGJ56-19934.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GB/T 18710-20025.水利发电厂照明设计规范DL/T 5140-20016.电力行业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修订版)(电综【1997】577号)7.火力发电厂燃料平衡导则DL/T606.2-19968.火力发电厂热平衡导则DL/T606.3-19969.火力发电厂电能平衡导则DL/T606.4-199610.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计基础【2001】26号)(书,150元)11.钢铁企业设计节能技术规定YB9051-98 *(书,8元)12.石油地面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范SY/T6420-1999(书,12元)13.石油库节能设计导则SH3002-2000(书,16元)14.石油化工厂合理利用能源设计导则SH3003-2000(书,16元)15.药用玻璃窑炉经济运行管理规范YY/T 0248-199616.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保温管CJ/T 3002-199217.机械行业节能设计规范JBJ 14-200418.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199719.医药工业企业合理用能设计导则YY/T 0247-199620.制浆造纸厂设计规范QB6001-199121.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 50185-199322.气田地面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定SY/T 6331-199723.石油工业加热炉型式与基本参数SY/T 0540-199424.原油长输管道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定SY/T 6393-199925.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26.橡胶工厂节能设计规范GB50376-200627.渔船冰鲜鱼舱绝热结构形式SC/T 90750-1994(二)产品能耗定(限)额方面的标准1.九种高耗电产品电耗最高限额(国经贸资源【2000】1256号)*2.重有色金属矿山生产工艺能耗YS/T 108-19923.铝加工企业产品能源消耗定额YS/T109.2-1992 *4.铝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定额YS/T 103-20045.镍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定额YS/T 104-1992 *6.锌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定额YS/T 102-20037.锑冶炼企业能源消耗定额YS/T105.2-20048.铜加工企业能源消耗定额YS/T109.1-1992*9.铜冶炼企业能源消耗定额YS/T 101-200210.锡冶炼企业能源消耗定额YS/T105.1-200411.油田生产主要能源定额分类编制方法SY/T 6472-200012.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定额GB/T 16780-1997*13.建筑卫生陶瓷能源消耗定额JC 712-1990*14.平板玻璃能源消耗定额JC432—1991 *(三)合理用能方面的标准1.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GB/T3485-1998原价:¥10.00元2.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GB/T3486-19933.热处理节能技术导则GB/Z 18718-20024.合理润滑技术通则GB/T 13608-19925.石油企业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导则ST/T 6375-19986.输油管道加热设备技术管理规定ST/T 6382-19977.输油输气管道电器设备技术管理规定SY/T 6325-19978.滩海石油工程保温技术规范SY/T 4092-19959.滩海石油工程热工采暖技术规范SY/T 0306-199610.工业炉窑保温技术通则GB/T16618-1996原价:¥8.00元11.蒸汽供热系统凝结水回收及蒸汽疏水阀技术管理要求GB/T 12712-199112.设备及管道保温保冷技术通则GB/T11790-199613.设备及管道保温保冷设计导则GB/T15586-199514.设备及管道保冷效果的测试与评价GB/T 16617-199615.设备及管道保温效果的测试与评价GB/T 8174-198716.节电措施经济效益计算与评价GB/T13471-199217.工业锅炉及火焰加热炉烟气余热资源量计算方法与利用导则GB/T 17719-1999(四)工业设备能效方面的标准1.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20052.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8613-20023.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153-20034.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20052-20065.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1-20056.工业燃料加热装置能耗限值JC 569-1994(没有书,没找到相关资料)7.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7-2004三、建筑类相关标准和规范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3.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建科【2005】199号)4.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CJ134-20015.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CJ75-20036.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CJ26-95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8.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2002; J216-20029.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10.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11.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12.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1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1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15.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20011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GJJ45-91(没有书,没找到相关资料)17.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8-901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19.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 132-200120.地板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 142-20042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22.宾馆、饭店合理用电GB/T 12455-199023.生活锅炉热效率及热工试验方法GB/T 10820-200224.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GB50365-2005四、交通类相关标准和规范1.水运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定JTJ228-20002.交通部关于交通行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暂行规定(交体法发【1995】607号)3.交通部《关于交通行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交体法发【1996】354号)4.交通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办通知认真做好交通行业能源节约工作的通知(交体法发【2000】306号)5.水运工程设计节能规范JTJ228-20006.沿海港口企业能量平衡导则JT/T0025-92(无结果)7.内河港口能量通则JT/T 202-19958.港口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设计能源综合单耗评价JT/T491-20039.铁路工程节能设计规范TB10016-2002五、农业类相关标准和规范1.被动式太阳房热工技术条件和测试方法GB/T 15405-20062.微型水力发电设备基本技术要求GB/T 17522-20063.微型水力发电设备试验方法GB/T 17523-19984.微型水力发电设备质量检验规程GB/T 17524-19985.微型水力发电设备安装技术规范GB/T 17525-19986.微型水力发电机技术条件NY/T 845-20047.风力发电机组验收规范GB/T 20319-20068.风力发电机组电能质量测量和评估方法GB/T 20320-20069.生物质燃料发热量测试方法NY/T 12-1985标准定价:¥17.0元10.聚光型太阳灶NY 219-200311.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NY/T 315-199712.秸秆气化供气系统技术条件及验收规范NY/T 443-200113.户用农村能源生态工程南方模式设计施工和使用规范NY/T 465-200114.户用农村能源生态工程北方模式设计施工和使用规范NY/T 466-200115.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站建设标准NYJ/T 09-2005(无结果)16.秸秆气化装置和系统测试方法NY/T 1017-200617.小型风力发电系统安装规范NY/T 1137-2006六、相关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1.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7896- 19992.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043-2003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044-20034.单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415-20035.高压钠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3-20046.高压钠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574-20047.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68.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69.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6-200410.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04注:“*”表示正在修订。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总5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2010年9月17日颁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同时废止。

主任:徐绍史2016年11月27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对项目节能情况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的行为。

第三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节能审查的相关管理办法,组织编制技术标准、规范和指南,开展业务培训,依据各地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目标完成情况,对各地新上重大高耗能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进行督导。

第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由地方节能审查机关负责。

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省级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核准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省级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国家发改委令6号节能评估审查暂行办法

国家发改委令6号节能评估审查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特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现予发布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以下统称节能评估文件)或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或对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的行为。

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臵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第二章节能评估第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特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现予发布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以下统称节能评估文件)或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或对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的行为。

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第二章节能评估第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是指国家能源局等相关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查,以确保投资项目符合节能标准和要求,促进能源的节约利用。

该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流程如下:
1. 项目申请:申请人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申请材料,包括项目基本信息、能源消耗情况、节能措施等。

2. 能量评估: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进行能量评估,计算项目的能源消耗。

3. 节能审查:相关部门对项目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节能审查,评估项目的节能措施是否有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 审查结论:相关部门根据审查意见对投资项目进行结论性评估,提出审查意见,告知申请人是否通过节能评估审查。

5. 审批流程:相关部门根据审查结果,对投资项目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审批,符合要求的投资项目将得到批准,不符合要求的投资项目将被拒绝。

该制度的意义在于,通过节能评估审查,可以确保投资项目的能源消耗符合节能标准和要求,促进能源的节约利用。

同时,相关部门可以对投资项目的节能措施进行指导和帮助,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达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重目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精神,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规划、新、改、扩建工程)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我们对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现有可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产业和技术政策、标准和设计规范进行了收集、整理。

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鉴于有的标准标龄较长,个别指标落后于当前实际情况,我们正在组织有关单位抓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请在执行过程中,结合本地、本行业情况从严掌握。

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七年一月五日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及审查指南(2006)一、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6.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6号)7.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7号)8.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部长令第76号)9.公路工程节能管理规定(试行)(交体法发【1997】840号)10.铁路实施《节约能源法》细则(铁道部1998年7月23日发布)11.交通行业实施《节约能源法》细则(交通部2000年6月16日发布)12.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发改环资【2004】2505号)(二)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等1.国务院关于发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2005】40号)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3.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计交能【1996】905号)*4.铁路节能技术政策(铁道部1999年9月7日颁布)5.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政策要点(国经贸资源【1999】1005号)6.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第35号令)7.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第50号令)8.电石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4年第76号)9.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4年第76号)10.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4年第76号)11.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6年第40号)12.电解金属锰企业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6年第49号)13.关于加快铝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589号)14.关于规范铅锌行业投资行为加快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1898号)15.印发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609号)16.关于加强热电联产管理的规定(计基础【2000】1268号)17.关于进一步做好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计基【2003】369号)18.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国家发改委2005第65号)二、工业类相关标准和规范(一)管理及设计方面的标准和规范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 15587-19952.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试行)(能源节能【1991】98号)3.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照明设计技术规定SDGJ56-19934.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GB/T 18710-20025.水利发电厂照明设计规范 DL/T 5140-20016.电力行业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修订版)(电综【1997】577号)7.火力发电厂燃料平衡导则DL/T606.2-19968.火力发电厂热平衡导则DL/T606.3-19969.火力发电厂电能平衡导则DL/T606.4-199610.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计基础【2001】26号)11.钢铁企业设计节能技术规定YB9051-98 *12.石油地面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范SY/T6420-199913.石油库节能设计导则SH3002-200014.石油化工厂合理利用能源设计导则SH3003-200015.药用玻璃窑炉经济运行管理规范YY/T 0248-199616.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保温管CJ/T 3002-199217.机械行业节能设计规范JBJ 14-200418.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199719.医药工业企业合理用能设计导则YY/T 0247-199620.制浆造纸厂设计规范QB6001-199121.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 50185-199322.气田地面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定SY/T 6331-199723.石油工业加热炉型式与基本参数SY/T 0540-199424.原油长输管道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定SY/T 6393-199925.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26.橡胶工厂节能设计规范GB50376-200627.渔船冰鲜鱼舱绝热结构形式SC/T 90750-1994(二)产品能耗定(限)额方面的标准1.九种高耗电产品电耗最高限额(国经贸资源【2000】1256号)*2.重有色金属矿山生产工艺能耗YS/T 108-19923.铝加工企业产品能源消耗定额YS/T109.2-1992 *4.铝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定额YS/T 103-2004......。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特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现予发布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以下统称节能评估文件)或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或对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的行为。

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第二章节能评估第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精神,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规划、新、改、扩建工程)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我们对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现有可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产业和技术政策、标准和设计规范进行了收集、整理。

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鉴于有的标准标龄较长,个别指标落后于当前实际情况,我们正在组织有关单位抓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请在执行过程中,结合本地、本行业情况从严掌握。

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OO七年一月五日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及审查指南(2006)一、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1.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6.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6号)7.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7号)8.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部长令第76号)9. 公路工程节能管理规定(试行)(交体法发【1997】840号)10. 铁路实施《节约能源法》细则(铁道部1998年7月23日发布)11. 交通行业实施《节约能源法》细则(交通部2000年6月16日发布)12.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发改环资【2004】2505号)(二)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等1. 国务院关于发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2005】40号)2.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 )3. 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计交能【1996】905号)*4. 铁路节能技术政策(铁道部1999年9月7日颁布)5. 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政策要点(国经贸资源【1999】1005号)6.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第35号令)7. 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第50号令)8. 电石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4年第76号)9. 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4年第76号)10.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4年第76号)11. 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6年第40号)12. 电解金属锰企业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6年第49号)13. 关于加快铝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589号)14. 关于规范铅锌行业投资行为加快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1898号)15. 印发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609号)16. 关于加强热电联产管理的规定(计基础【2000】1268号)17. 关于进一步做好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计基【2003】369号)18. 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国家发改委2005第65号)二、工业类相关标准和规范(一)管理及设计方面的标准和规范1.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GB/T 15587-19952. 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试行)(能源节能【1991】98号)3.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照明设计技术规定 SDGJ56-19934. 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 GB/T 18710-20025. 水利发电厂照明设计规范 DL/T 5140-20016. 电力行业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修订版)(电综【1997】577号)7. 火力发电厂燃料平衡导则 DL/T606.2-19968. 火力发电厂热平衡导则 DL/T606.3-19969. 火力发电厂电能平衡导则 DL/T606.4-199610.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计基础【2001】26号)11. 钢铁企业设计节能技术规定YB9051-98 *12. 石油地面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范SY/T6420-199913. 石油库节能设计导则 SH3002-200014. 石油化工厂合理利用能源设计导则SH3003-200015. 药用玻璃窑炉经济运行管理规范 YY/T 0248-199616. 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保温管 CJ/T 3002-199217. 机械行业节能设计规范 JBJ 14-200418.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199719. 医药工业企业合理用能设计导则 YY/T 0247-199620. 制浆造纸厂设计规范QB6001-199121.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 50185-199322. 气田地面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定 SY/T 6331-199723. 石油工业加热炉型式与基本参数 SY/T 0540-199424. 原油长输管道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定 SY/T 6393-199925.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26. 橡胶工厂节能设计规范GB50376-200627. 渔船冰鲜鱼舱绝热结构形式 SC/T 90750-1994(二)产品能耗定(限)额方面的标准1. 九种高耗电产品电耗最高限额(国经贸资源【2000】1256号)*2. 重有色金属矿山生产工艺能耗 YS/T 108-19923. 铝加工企业产品能源消耗定额 YS/T109.2-1992 *4. 铝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定额 YS/T 103-20045. 镍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定额 YS/T 104-1992 *6. 锌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定额 YS/T 102-20037. 锑冶炼企业能源消耗定额 YS/T105.2-20048. 铜加工企业能源消耗定额 YS/T109.1-1992 *9. 铜冶炼企业能源消耗定额 YS/T 101-200210. 锡冶炼企业能源消耗定额 YS/T105.1-200411. 油田生产主要能源定额分类编制方法 SY/T 6472-200012. 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定额 GB/T 16780-1997 *13. 建筑卫生陶瓷能源消耗定额 JC 712-1990 *14. 平板玻璃能源消耗定额 JC432—1991 *(三)合理用能方面的标准1. 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 GB/T3485-19982. 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 GB/T3486-19933. 热处理节能技术导则 GB/Z 18718-20024. 合理润滑技术通则 GB/T 13608-19925. 石油企业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导则 ST/T 6375-19986. 输油管道加热设备技术管理规定 ST/T 6382-19977. 输油输气管道电器设备技术管理规定 SY/T 6325-19978. 滩海石油工程保温技术规范 SY/T 4092-19959. 滩海石油工程热工采暖技术规范 SY/T 0306-199610. 工业炉窑保温技术通则 GB/T16618-199611. 蒸汽供热系统凝结水回收及蒸汽疏水阀技术管理要求 GB/T 12712-199112. 设备及管道保温保冷技术通则 GB/T11790-199613. 设备及管道保温保冷设计导则 GB/T15586-199514. 设备及管道保冷效果的测试与评价 GB/T 16617-199615. 设备及管道保温效果的测试与评价 GB/T 8174-198716. 节电措施经济效益计算与评价GB/T13471-199217. 工业锅炉及火焰加热炉烟气余热资源量计算方法与利用导则 GB/T 17719-1999 (四)工业设备能效方面的标准1.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9762-20052.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8613-20023.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9153-20034.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20052-20065.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9761-20056. 工业燃料加热装置能耗限值 JC 569-19947.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7-2004三、建筑类相关标准和规范1.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2.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3. 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建科【2005】199号)4.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CJ134-20015.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CJ75-20036.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CJ26-95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8.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CJJ34-2002; J216-20029.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10.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11. 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12.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1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1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15.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T 50033-200116.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GJJ45-9117. 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38-901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9319. 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 JGJ 132-200120. 地板辐射供暖技术规程 JGJ 142-20042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22. 宾馆、饭店合理用电GB/T 12455-199023. 生活锅炉热效率及热工试验方法GB/T 10820-200224.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GB50365-2005四、交通类相关标准和规范1. 水运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定JTJ228-20002. 交通部关于交通行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暂行规定(交体法发【1995】607号)3. 交通部《关于交通行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交体法发【1996】354号)4. 交通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办通知认真做好交通行业能源节约工作的通知(交体法发【2000】306号)5. 水运工程设计节能规范 JTJ228-20006. 沿海港口企业能量平衡导则 JT/T0025-927. 内河港口能量通则 JT/T 202-19958. 港口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设计能源综合单耗评价JT/T491-20039. 铁路工程节能设计规范 TB10016-2002五、农业类相关标准和规范1. 被动式太阳房热工技术条件和测试方法GB/T 15405-20062. 微型水力发电设备基本技术要求GB/T 17522-20063. 微型水力发电设备试验方法GB/T 17523-19984. 微型水力发电设备质量检验规程GB/T 17524-19985. 微型水力发电设备安装技术规范GB/T 17525-19986. 微型水力发电机技术条件NY/T 845-20047. 风力发电机组验收规范GB/T 20319-20068. 风力发电机组电能质量测量和评估方法GB/T 20320-20069. 生物质燃料发热量测试方法NY/T 12-198510. 聚光型太阳灶NY 219-200311. 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NY/T 315-199712. 秸秆气化供气系统技术条件及验收规范NY/T 443-200113. 户用农村能源生态工程南方模式设计施工和使用规范 NY/T 465-200114. 户用农村能源生态工程北方模式设计施工和使用规范 NY/T 466-200115. 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站建设标准NYJ/T 09-200516. 秸秆气化装置和系统测试方法NY/T 1017-200617. 小型风力发电系统安装规范NY/T 1137-2006六、相关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1.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7896- 19992.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043-20033.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044-20034. 单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9415-20035. 高压钠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573-20046. 高压钠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9574-20047. 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00053-20068. 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00054-20069.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 19576-200410.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GB 19578-2004注:“*”表示正在修订。

武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武发改环资697号

武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武发改环资697号

武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武发改环资697号近年来,我市发展迅速,经济实力持续增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也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

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凸显,为此,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工作,经研究,我委决定开展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一、评估与审查范围本次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将涵盖我市所有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工业、交通、建筑等各个领域,以确保节能工作的全面推进和有效实施。

二、评估与审查内容1. 节能计划编制要求:投资项目必须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编制节能计划,明确节能目标和措施,并拟定合理的节能投资预算。

2. 技术路线选择:投资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选择适合的技术路线,提出合适的节能技术措施,确保项目能够达到节能标准。

3. 设备和材料选择:投资项目在设备和材料选择上应遵循节能规范,优先选择能效高、耗能低的产品,减少能源的浪费。

4. 施工与管理要求:投资项目在施工和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节能要求执行,组织实施节能技术与管理培训,提高项目从业人员的节能意识和技能。

5. 运行管理要求: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要加强运行管理,建立健全的运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能耗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节能问题。

三、评估与审查流程1. 项目申报:申请人在项目可研阶段或立项阶段,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申请书》,详细说明项目的节能情况和节能效果预测。

2. 审查评估: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和审查,评估内容包括项目的节能设计、节能措施、节能技术等方面。

3. 反馈意见:市发展改革委将根据评估结果,向申请人反馈审查意见和建议,要求申请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 审批备案:经过申请人整改后,市发展改革委将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估,对达到要求的项目进行审批备案。

四、工作要求1.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引言随着全球对环境和能源的关注不断增强,节能减排问题愈加引人注目。

我国已经将节能环保作为重要的国家战略,不断推进过程中也反映出节能减排事业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因此,为了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制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本文将对该法规进行分析说明,以助力更好地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背景为了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我国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该法规适用于在全国范围内定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旨在规范相关工作流程,保障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还可以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从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细则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办理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需要按照如下细则: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指导意见和审查办法,建立统一的节能评估标准和节能审查标准。

2.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前,应当向所在地主管部门提交节能审核申请。

主管部门应当在节能审核申请文件的规定范围内,指导企业实施节能措施,对节能技术进行评估。

3.基于审核结果,主管部门可以在投资建设中制定必要的节能标准,或者要求企业需要额外投入资金进行节能工作。

4.如果企业拒绝进行节能改造工作,按照法规规定主管部门可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5.在项目竣工验收时,主管部门应当对企业进行节能验收工作,确定其是否落实了节能措施,是否达到了节能标准。

审查工作的意义正确定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按照法规编写节能指导意见和审查办法,不仅有助于规范投资活动,还可以充分利用资源,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同时也有助于减少资源消耗和能源浪费,提高自然环境的质量。

结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是我国为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制定的一项重要法规。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细则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细则

潍坊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潍坊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潍政发[2010]6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第三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全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节能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节能评估和机构管理第四条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标系数按当量值),或年电力消费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至3000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200万至500万千瓦时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表。

(三)其它项目填写节能登记表。

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表(以下统称节能评估文件)、节能登记表应按照本办法附件的内容深度和格式编制。

第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符合条件的节能评估机构编写节能评估文件。

第六条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对节能评估机构从事节能评估、咨询等服务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

拟从事节能评估业务的机构自愿申请,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经过综合考查、专家论证、审核、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的节能评估机构对外公布并登记。

第七条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对节能评估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底对节能评估机构组织年度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节能评估机构不得继续从事节能评估工作。

同时按照“优存劣汰、有进有出”的原则,及时面向社会补充登记新的节能评估机构。

第八条节能评估机构对所出具的节能评估文件结论负责。

节能评估机构编制的节能评估文件,须附有主要编写人员的姓名、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及专业等资料,并有机构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的手写签字,加盖节能评估中介机构印章。

第九条从事节能评估的机构和人员必须严守相关执业纪律。

坚持公正、独立、客观、科学、诚信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能源评估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能源评估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中要求,“要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加快建立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组织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加强对地方开展“能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 号),强调要“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要求,尽快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条例。”。
2006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开始组织研究起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具体办法。
2006年底到2007年初,国家发改委相继下发《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重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篇(章)有关规定,明确了节能评估审查依据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标准及设计规范等,作为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建立前的过渡措施。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07]1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均要求抓紧建立和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中明确:“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从源头杜绝能源的浪费”。
2009年1月13日,工信部于下发《关于开展四川灾后重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09】15号),选取了7个灾后重建项目,对开展工业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进行了探索。

《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

《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

国家发展改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央各直属企业:为加强节能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现就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要充分认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节能工作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建设节约型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一项长远战略方针和紧迫任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是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源头上杜绝能源的浪费,以及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二、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要求,开展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和报请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必须包括节能分析篇(章);咨询评估单位的评估报告必须包括对节能分析篇(章)的评估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批复文件或报国务院的请示文件必须包括对节能分析篇(章)的批复或请示内容。

节能分析篇(章)的编写、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审查都要本着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依据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

节能分析篇(章)应包括项目应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建设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能耗指标;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等内容。

三、地方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要求。

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可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项目的要求,制定本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结合现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程序,依据国家和地方的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6.09•【字号】•【施行日期】2011.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发改委、开发区经发局: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2010年第6号令)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在我市境内建设的,由发展改革(经济发展)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应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者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备案,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能力的节能服务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文件。

项目建设单位可自行填写节能登记表。

项目建设单位和节能评估编制机构共同对节能评估文件的真实性和质量负责。

要科学实施节能评估文件与可研报告分体编制,同一项目的节能评估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等)不得由同一咨询单位编制。

编制节能评估文件所依据的国家及省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及能源限额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以及节能评估文件和节能登记表的内容深度和格式等从西安市发展改革委(市节能办)门户网下载。

市发展改革委(市节能办)对节能服务机构逐步实行备案管理,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规范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规范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规范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保障节能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指南》要求,将项目节能审查有关资料初审后报省发展改革委,委办公室根据项目属性分至环资处及项目主管处室。

第三条环资处对节能评估文件登记,并对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

对申报材料中需要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报单位,由申报单位修改完善申报材料直至通过符合性审查。

第四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项目,委环资处正式受理。

对节能登记表予以登记备案,并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报告表)启动委托评审机构评审程序。

第五条评审机构应当自收到评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

第六条评审机构按照项目专业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确定评审时间和地点,通知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可研编制单位、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单位、评审专家、项目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及相关处室参加评审会。

第七条评审机构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原则上对重大项目和高耗能项目需进行现场勘查。

其中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项目,需由项目所在市(县)节能主管部门出具该项目实施不影响当地节能考核目标完成的承诺书。

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专家评审会意见及时修改、补充节能评估文件。

第九条评审机构依据专家评审结论,形成评审意见,连同修改完善的评估材料一并报委环资处。

第十条环资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以及评审机构的评审意见,对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表)进行节能审查,节能审查意见经项目主管处室会签后,正式下发批复文件。

第十一条节能审查决定应当自项目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令完整版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令完整版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令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第6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特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现予发布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点击下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以下统称节能评估文件)或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或对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的行为。

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第二章节能评估第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及审查指南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及审查指南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及审查指南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带来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节能减排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挑战。

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而言,如何对其进行节能评估及审查,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本指南将围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及审查展开讨论,旨在为相关机构和个人提供一系列有关节能评估及审查的指导和建议,以便更好地推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一、节能评估的重要性1. 节能评估的概念节能评估是指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阶段,利用专业的技术手段对项目所消耗的能源进行综合评估,并据此确定节能措施和节能潜力,以达到减少能源消耗、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

2. 节能评估的重要性(1)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能源是支撑经济发展的基础,而节能评估可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对资源的压力,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2)减少运营成本:节能评估可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运营提供节能措施和技术支持,降低运营成本,提高项目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3)减少环境污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消耗往往伴随着环境污染,而节能评估可帮助项目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排放,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二、节能评估的程序和方法1. 节能评估的程序(1)明确评估范围和目标:确定评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范围和节能目标,明确评估的重点和内容。

(2)搜集项目数据:收集项目的能源消耗数据、运行情况、设施设备信息等相关数据,为评估提供必要的基础。

(3)开展能耗分析:利用能源分析软件或模型,对项目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找出能源消耗的主要环节和潜在节能措施。

(4)确定节能措施:根据能源分析结果,确定适合项目的节能措施和技术手段,并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5)编制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编制节能评估报告,提出有效的节能建议和措施,为项目的节能改造和优化提供依据。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6.13•【字号】成发改环资[2011]600号•【施行日期】2011.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成发改环资〔2011〕600号)市级各部门,各区(市)县发展改革局(经发局)、物价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0年第6号)的规定,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发改环资〔2011〕82号)的要求,从7月1日起在成都市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依据相关规定,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或核准的项目以及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由市发改委实施节能审查(具体实施要求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要求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附件: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要求按照我市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规范行政权力、减少行政管制的要求,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不新增行政许可事项,具体实施要求如下:一、实行审批制的项目在项目可研报告审批环节中增加节能审查的内容(如无可研审批环节,则置于项目建议书审批环节),即业主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增加一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报告书或报告表)及有关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或节能登记表”(房地产类项目原则上只需要节能登记表),节能审查完成后在项目审批文件中增加相关内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委内工作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委内工作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委内工作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0.31•【字号】陕发改环资〔2011〕2049号•【施行日期】2011.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委内工作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委内各处室: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暂行办法》(陕发改环资〔2011〕1531号),尽快建立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并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企业和项目单位,现对委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基本要求(一)从2011年9月1日起,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应进行节能评估与审查(以下简称能评)。

(二)建设项目能评是项目审批、核准的前置条件,备案项目能评在备案后、开工前进行。

未进行能评或能评未通过的项目,不得进行审批和核准,备案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三)项目审批或核准的批复文件应包含能评的审查结论。

(四)能评报告书应在15个工作日、能评报告表在10个工作日、节能登记表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委托评审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节能审查时间不得超过项目审批或核准时限。

二、工作程序(一)项目建设单位报送的能评文件由委办公室统一受理,根据职能分送项目办理处室。

(二)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由项目办理处室审核后送环资处,由环资处统一委托有关评审机构进行评审,最终出具我委审查意见。

项目节能登记表由项目办理处室签署初步审核意见(见附件2)后送环资处,由环资处备案。

附件:略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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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分类管理要求
按照《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吨标准煤至1000吨标准煤之间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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