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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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一: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为了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提高我院危重病人的抢救成功率,使医疗急救进一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急诊危重患者是指病情复杂凶险、治疗难度大、已存在或极有可能出现重要脏器功能障碍,从而有致死、致残可能的患者。

对于急诊危重患者应立即开启绿色通道,按急诊室相关规定处置。

如在门诊突发的急危重患者应立即抢救并及时通知医务部,医务部负责联系急诊科及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参加救治工作。

病区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

二、医院职能部门及各临床、医技科室,应高度重视危重患者抢救工作。

各科室必须保证抢救药品、设备及必备物质的应急储备,并定期检查完好情况并要有检查记录。

三、对危重患者各科室医务人员必须高度重视,重点管理,予以重点监护观察、诊治、护理,必要时多科协同,尽全力抢救。

四、对危重患者应及时开出病重或病危医嘱,向病人家属告知有关情况并进行谈话签字。

病危、病重患者应及时开出病危(重)通知书。

五、科内危重患者情况应及时上报医务部。

六、对危重患者二级医师每日应重点查房,应认真了解病情变化情况,上级医师应重点关注危重患者的诊治工作,发现病情变化应及时予以有效的处置。

七、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

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

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医师的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应附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

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八、需要多科协同抢救的患者应及时申请并认真组织会诊。

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

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

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近年来,医疗科技的发展与人们保健意识的提高,使得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变得尤为重要而紧迫。

在医疗机构中建立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是保障病人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探讨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的必要性、建立的要求以及存在的挑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的必要性医疗工作中,急危重病人的抢救是一项关系到生命安全的重要任务。

建立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能够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必要性:1. 提高抢救效率:制度化的抢救流程能够使医务人员在短时间内明确职责分工、快速响应,从而提高抢救效率。

2. 优化资源配置:及时准确的抢救报告能够为医疗机构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使医疗资源得到合理调配,达到最佳应用效果。

3. 保护患者权益:抢救及报告制度的建立,能够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安全和高质量的医疗服务,降低医疗纠纷的风险。

二、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的建立要求建立有效的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 明确的程序与流程:制度应包括急危重病人抢救的流程、医务人员的职责分工、抢救设备的配备等,确保抢救过程有序进行。

2. 及时准确的报告机制:建立起相应的报告机制,使得医务人员能够及时将抢救情况报告给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反馈和数据支持。

3. 组织与培训的支持:医疗机构应该组织专门的培训和沟通会议,使医务人员了解抢救及报告制度,提高其对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的能力和责任感。

4. 法律法规的支持:建立制度的过程中,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三、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存在的挑战然而,建立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1. 医疗机构资源不足:一些基层医疗机构在人力、物力等方面存在不足,难以满足抢救及报告制度的要求。

2. 信息化建设滞后:部分医疗机构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存在滞后,对于抢救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不够高效。

3. 技术水平与人员素质差异:不同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存在差异,有的抢救工作可能无法达到标准要求。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1、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

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特殊病人或需多学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和主管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2、对急危重患者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各种记录及时全面,对有他科病情由主诊科负责邀请有关科室参加抢救。

3、参加危重患者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坚守岗位,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人员的指挥及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

4.突发紧急状况,护理人员应在及时通知医生的同时,迅速评估病情,测量生命体征,紧急实施吸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心肺复苏、止血等措施。

5、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须严格查对,正确执行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颂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保留安瓿以备事后查对,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各班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班,所用药品的空安培经二人核对方可离开,各种抢救药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清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

7、需多学科协作抢救的危重患者,原则上由医务科或医疗副院长等组织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人员、参加多学科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专业特长,团结协作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

8、病危、病重病人要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放入病历中,一份交病人家属。

要及时、认真向病人家属讲明病情及预后,填写病情告知书,以取得家属的配合。

来不及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9、因纠纷、殴斗、交通或生产事故、自杀、他杀等原因致伤的病员及行迹可疑的伤病员,除应积极进行抢救工作外,同时执行特殊情况报告制度,在正常工作日应向医务科和后保科汇报,非工作日向医院总值班汇报,必要时报告公安部门。

危重病人抢救及登记报告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及登记报告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及登记报告制度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是医疗机构的重要任务之一,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往往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

为了保证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的高效进行,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危重病人抢救及登记报告制度。

首先,医疗机构应该明确危重病人抢救的责任和权限。

医院应该设立专门的危重病人抢救队伍,并明确抢救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

同时,医院还应该对医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抢救技能和水平。

只有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才能有效地救治危重病人。

其次,医疗机构应该建立健全的危重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危重病人的登记、报告、资料归档等环节。

医务人员在对危重病人进行抢救治疗前,应该进行详细的登记,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评估、抢救措施等。

同时,医务人员还应该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并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以备后续需要。

此外,医疗机构还应该建立科学的危重病人抢救流程。

抢救流程应该包括病人的评估、呼叫抢救队伍、实施抢救措施、监测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等环节。

医务人员应该按照抢救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抢救工作的高效进行。

最后,医疗机构还应该进行危重病人抢救效果的评估和总结。

及时评估抢救效果,了解治疗过程中的不足和问题,以便进行改进和优化。

同时,医疗机构还要进行定期的例会和培训,加强医务人员之间的交流和学习,提高抢救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总结起来,危重病人抢救及登记报告制度对于医疗机构的发展和患者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医疗机构可以提高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证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医疗机构应该高度重视危重病人抢救及登记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断完善和提升,为更多危重病人提供及时救助。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及报告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及报告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及报告制度一、急危重患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患者:病情危重不利己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出现检验检查结果危急值,必须紧急处置的患者。

患者出现其他预计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必须紧急处置的病情。

二、各科室的抢救设施和器械须有专人负责,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设备要求齐全、有效,药品数量充足、种类齐全,实行“四定”(定位放置、定量补给、定人管理、定期检查)制度,抢救的设备和药品不得挪用或外借。

三、科主任、护士长市临床急危重患者抢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临床科室急危重患者抢救,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

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四、对病情危重,可能危及生命的患者均需积极组织抢救,由主管医师或上级医师就病情危重性向家属或委托授权人交代病情、治疗情况及预后,了解患者家属的意见,发出病危通知书,医师和家属双方签字,完成告知义务。

急危重患者涉及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的患者,应及时请专科医师会诊,并由现场主持抢救的最高资质的医师主持多学科会诊。

根据会诊意见由威胁到患者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患者并负责组织抢救,如落实救治科室存在争议,立即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协调确认。

任何医师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参加抢救,会诊科室医师须共同参加抢救,不得离开,擅自离开或拒绝参加抢救的医师对其行为引起的相应后果承担责任。

五、在抢救中,各级医护人员应观察细致,诊断准确,处理及时,记录完整,对疑难及诊断不明病人,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或组织会诊。

六、医生未到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并提供诊断依据。

特别重大的抢救工作,应向科主任汇报,由全科统一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若需多科配合,应及时向医务科汇报,以便组织抢救小组。

七、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设备、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记抢救药品的编号、定位、用途、剂量、用法等。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目的确保急危重患者得到及时、安全有效的抢救,杜绝任何推诿、推迟抢救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医院。

(二)参考文件《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释义》。

(三)定义指为控制病情、挽救生命,对急危重患者进行抢救并对抢救流程进行规范的制度。

(四)基本要求1.急危重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下列情形的患者:(1)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2)急性起病,如不立即处置可能延误最佳治疗时机或危及生命;(3)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4)出现检验或检查结果危急值,必须立即处置;(5)预计可能会处出现严重后果从而必须处置的病情等。

2.各临床科室可根据上述情形制定本科急危重患者范围、建立抢救制度与流程并加以培训,使各阶层医护人员熟知并能紧急处置危急病况。

3.临床科室急危患者的抢救由科主任(副主任)负责主持。

科主任(副主任)不在时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

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以赴、紧密配合开展抢救工作。

4.遇到重大抢救事件及需多学科、多部门协同抢救情况,应及时报告医务部、护理部等职能部门和(或)主管院长,根据情况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开通绿色通道,对各项因抢救所需设施、设备、血液、药品、临床科室、医技后勤部门及其他医疗人员进行指挥协调,确保急危重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如超出本院诊疗范围的患者,严格评估病情符合转诊条件后给予协助转诊。

5.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明确分工、紧密合作,无条件服从现场抢救主持者指挥。

医师未到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按疾病抢救程序及时给予必要的抢救措施,如吸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在医师到来后及时向其汇报现场情况及处置措施,并听从现场主持者指挥。

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1、遇危重病人应迅速进入紧急状态,抢救工作应分秒必争,由住院总医生或主治医师、护士参加,重大抢救护士长必须亲临现场一边组织抢救,一边迅速地向科主任或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抢救领导小组汇报。

必须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制定抢救方案分工协作,医护共同配合,全力以赴投入抢救。

2、在医生来临之前护士可根据病情给予必要的吸痰、测血压、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及给予必要的抢救药品。

3、抢救中加强护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变化立即报告医生,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搬动。

迅速进行评估,建立危重护理记录单,随时记录治疗用药和抢救经过以及病情变化,书写字迹清楚,内容真实,简明扼要,并注明时间。

因抢救未能及时详细记录者必须在病人抢救结束后或本班下班前完成记录。

4、熟练抢救仪器设备的使用,抢救中若遇有诊断、治疗、护理技术操作等方面的问题或困难时,应及时以电话形式或填写“病危病人上报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争取支持和协调解决。

5、抢救中注意及时与病人单位及家属联系,通报信息,并做好家属亲友的思想工作。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抢救班必须24小时不间断,坚守岗位,上下班人员必须进行书面和床边交班,交待病情抢救经过,各种抢救药品、器材,严格执行三查七对,所用的药品、输液用药、输血空袋等集中放置,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严防差错事故。

抢救时使用的各种仪器设备药品应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整齐。

7、上级主管部门得到各科的电话或填写的“危重病人上报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病房检查会诊病人,给予必要的协助、指导或。

首诊负责制 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

首诊负责制 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

首诊负责制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随着医疗技术和医疗条件的不断提高,首诊负责制在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首诊负责制不仅可以保证急危重病人及时获得救治,还可以提高抢救效果和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

本文将从首诊负责制的定义、背景和目的,以及急危重病人抢救和报告制度方面来进行探讨。

一、首诊负责制的定义首诊负责制是指急危重病人就诊时,由当班医生或护士负责全程抢救的管理体制。

在急危重病人就诊时,首诊医生或护士将负责评估病情、制定抢救方案、实施抢救措施,并负责协调其他医疗资源,确保病人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治疗。

二、首诊负责制的背景和目的首诊负责制的提出和实施是为了解决急危重病人抢救中存在的问题。

在以往的抢救过程中,由于医疗资源的分散和缺乏统一的指导,导致急危重病人的抢救效果不佳,甚至丧命。

为了改变这种局面,首诊负责制的出现成为必然选择。

首诊负责制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急危重病人抢救效果:通过建立首诊负责制,可以确保首个接触病人的医生或护士能够立即评估病情,做出正确的诊断和治疗决策,从而提高抢救效果。

2.保障急危重病人的就诊权益:首诊负责制可以保证急危重病人在就诊时得到及时和全面的救治,不会因为医疗资源的分散而延误治疗。

3.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由于首诊负责制能够提高抢救效果,减少病人的住院时间和康复期,从而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

三、急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在首诊负责制下,急危重病人抢救制度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急危重病人抢救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病情评估:首诊医生或护士需要全面评估病人的病情,包括生命体征、病史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制定合理的抢救方案。

2.抢救方案制定:在评估基础上,首诊医生或护士需要制定详细的抢救方案,包括药物使用、手术需要以及其他治疗措施等,确保病人得到最佳的救治。

3.紧急抢救措施:在制定抢救方案后,首诊医生或护士需要立即采取紧急抢救措施,包括心肺复苏、气道管理以及其他急救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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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
2.抢救器材及药品要力求齐全完备,定人管理,定位放置,定量储存,用后及时补充。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设备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到常备不懈,做好交接班。4.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详细做好抢救记录,并注明抢救时间,对病情复杂、抢救效果不佳的患者应向医务处(节假日向总值班)汇报,必要时组织科、院有关人员会诊救治。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24小时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并做好记录。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口头医嘱,如确因情况紧急需下达口头医嘱时,护理人员执行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校对药品后执行,事后医师据实补记医嘱,防止发生差错事故。6.各种抢救器材、药品用后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7.及时向患者家属或代理人讲明病情,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以取得家属或代理人的理解配合。8.抢救结束,医护人员应做好抢救小结,并写出抢救记录,总结经验,吸取教训。9.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包括急诊抢救手术、心血管急性合并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抢救,特殊治疗,包括特殊化疗方案,尤其非常规、有创、特殊治疗及检查,各主管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按医院规定的制度及时报告医疗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12.科室应指派专人向有关部门提供抢救情况汇报,书写抢救记录。填写急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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