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立医院如何践行社会公益职责
公立医院如何践行社会公益职责公立医院系统是我国医疗体系的“主力军”,《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改革不仅要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也要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此文围绕公立医院践行社会公益职责的方向与载体进行分析,旨在多角度提升医院医疗惠民的公信指数。
一、健全质控体系,提升医疗品质。
一方面,要强化质控体系。
健全内控机制,持续规范医疗行为,建立有效的医疗质量管理循环,不断强化医疗核心制度及患者安全目标的落实。
尤其是要加强手术、ICU、妇儿等重点科室的专项监管,形成“指标全包含、管理全程化”的日常格局。
另一方面,要强化学科建设。
通过充分发挥优势专科的品牌效应,积极探索学科发展前沿,达到“传统与新兴”联动、“扶强与扶特”并举的学科体系新气象。
二、优化服务品质,改善就医体验。
一方面,要简化诊疗流程。
优化布局,建立起友好、互动的导示和标识系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互联互通,延伸门诊就医的“一站式”,改进住院诊疗的“单行道”,提升就诊的智能化水平,节约患者的时间与精力成本。
二是要突出全程特色。
以落实《全面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为抓手,扎实落地“四明白”(让患者明白预后、明白治疗会用什么药、做哪些检查、大概费用)、“五有”(就诊有人引、检查有人陪、住院有人迎、问询有人答、困难有人帮)和“六个一”(主动接待好第一位患者,解答好每一次询问,交待好下一站项目的注意事项、不让患者多等一分钟、不让任何一位患者不明不白离开医院、主动给患者留一个联系方式),通过窗口前移、院外随访、无痛服务、健康教育等方式不断缩短医疗服务与社会大众的距离。
三是要强化服务监管。
通过第三方测评、日常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持续疏通服务瓶颈,让服务品质在温度与柔度中成长。
三、精准帮扶帮困,推进健康战略。
结合党中央“脱贫攻坚、精准帮扶”要求,作为医院对卫生健康医疗联合体的创新趋动。
第18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社会体制改革主要文件汇总
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
2017年2月6日
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便利化改革方案》
完善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
2015年4月1日
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2015年12月9日
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第18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社会体制改革主要文件汇总
具体方面
会议时间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
审议或审议通过的关于社会体制改革的主要文件创新扶Βιβλιοθήκη 工作机制2016年3月22日
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
2016年7月22日
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方案》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6年4月18日
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6年11月1日
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6年12月5日
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
2016年5月20日
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
2016年10月11日
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2016年12月5日
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0.20•【字号】州政办发〔2016〕37号•【施行日期】2016.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发〔2016〕37号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湘西自治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0月20日湘西自治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2016年,我州被确定为第四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湖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湘政发〔2016〕12号)、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医改办《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医改办关于确定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卫体改发〔2016〕1号)和《湘西自治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州政发〔2016〕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和范围(一)基本目标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到2016年底,全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全面推开。
到2017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明显改善,群众就医更加方便,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提高。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6〕63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6〕63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晋中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2016年10月25日晋中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和山西省卫计委、编办、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医改办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第四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晋卫体改发〔2016〕3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促进城市公立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改革联动、分类指导、积极稳妥、逐步到位”的基本原则,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公平与效率、激励与约束等关系,更好地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着力推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医疗监管、分级诊疗等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实现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更好地满足城乡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主要目标以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为切入点,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到2017年底实现以下目标:1.新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
实行政事分开,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出资人的办医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
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相关政策
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相关政策一、政策环境民营医院是指由社会资本出资兴办的医疗机构。
一直以来,中国对医疗机构实施国有管理,国有公立医院由当地卫生部门直接管辖,设立民营医院必须经当地卫生部门批准。
虽然政策没有限制民营医院的设立,但各地卫生部门出于种种原因很少批准民营医院的设立申请。
自2001年起中国开放医疗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医疗机构后,民营医院逐渐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但依然面临着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以及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难题。
直到2009年新医改以来,一系列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民营医院进入的政策壁垒逐渐消除。
历年来出台的主要政策包括:(一)2009年出台《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设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规范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二)2010年出台《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
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非公立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确定公立医院转制的范围、条件、程序和配套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院;(三)2010年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合理确定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范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进一步改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税收和价格政策,将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改善非公立医疗机构外部学术环境,完善非公立医疗机构土地政策,完善非公立医疗机构变更经营性质的相关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解读一、开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背景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城市公立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培养医疗卫生人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主战场。
由于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涉及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等诸多方面,既需要公立医院内部综合改革,又需要外部改革配合支持,还要与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基层综合改革等工作紧密衔接,因此这项改革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医改中最难啃的“硬骨头”。
为探索改革的路径,2010年国家在17个城市启动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4年试点城市扩大到34个,今年增加到100个,2017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都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
从前期实践来看,各地积极探索,锐意创新,改革取得明显进展,体制机制改革有序推进,便民惠民措施稳步推开,群众的就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特别是在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比如破除以药补医、管理体制改革、服务价格调整、收入分配以及落实财政投入等方面,都探索了有益做法,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拓展深化改革试点的基础。
同时,城市公立医院当前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比如:逐利机制还未完全破除,体制性机制性改革有待深化,外部治理和内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有待健全,结构布局有待优化,合理就医秩序还未形成,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依然较重等,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持续努力,不断深化改革,才能加以解决。
为此,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和主体作用,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加快推进改革试点,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改革的路子。
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基本目标和基本原则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目标可以概括为“建立一个新机制、构建一个新格局,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财务指标分析及建议
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财务指标分析及建议作者:欧阳叶娥侯昕来源:《环球市场》2019年第18期摘要:国家2019年上半年陆续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关于启动2019年全国三级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371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19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492号),如何加强公立医院管理,如何应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本文以N医院为例,分析了绩效考核运营效率中的17个指标并提出优化建议。
关键词: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国家2019年上半年陆续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关于启动2019年全国三级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371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19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492号),本文对比分析N医院2016-2018年财务相关指标数据,提出指标优化建议。
一、总体情况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包含4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55个三级指标。
财务涉及运营效率一级指标中的3个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含9个国家监控指标),如图1所示。
2018年此17个指标中,N医院仅“40.住院次均费用增幅”不符合逐年降低的要求。
二、问题由于16个指标中8个指标导向为“监测比较”,对指标无具体要求,2018年仅“40.住院次均费用增幅”不符合逐年降低的要求,但部分指标仍然存在不符合某些文件精神的问题。
(一)收支结构指标存在的问题1.《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等文件提到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
普通门诊就诊人次的减少一定程度影响门诊收入的减少,从而门诊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应降低,住院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应升高。
公立医院改革政策
公立医院改革背景:公立医院运作和发展不能充分实现政府和社会的要求:1、政府监管和调控粗放,缺乏有力的外部制约。
2、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没有有效的补偿机制。
3、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混乱,管办责任不明确。
结果造成,过度医疗,滥用药、滥检查;医疗服务安全质量存在隐患,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院之间无序竞争,增加医疗负担。
集中表现为:政府不满意,群众不满意,大部分医务工作者也不满意。
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走好公立医院改革这条路: 2009年2月28日星期六温家宝总理与网友在线交流谈到公立医院改革时,他说:“我以为最艰难的,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公立医院改革。
因为这项改革涉及城乡许多医院,我们没有经验,需要试点。
”2009年4月6日星期一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其中指出了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从有利于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和政府有效监管出发,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卫生行政部门主要承担卫生发展规划、资格准入、规范标准、服务监管等行业管理职能,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
《意见》确定公立医院作为新医改五项重点改革内容之一,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属于医改的“大头”,公立医院改革得好不好,直接关乎医改成败。
公立医院改革2009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
公立医院改革(二)2009年7月23日星期四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决定研究拟定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使试点公立医院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
(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2010年2月23日星期二卫生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选出16个城市作为国家联系指导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此次确定的16个国家试点城市分别是:东部6个,包括辽宁鞍山、上海、江苏镇江、福建厦门、山东潍坊、广东深圳;中部6个,包括黑龙江七台河、安徽芜湖和马鞍山、河南洛阳、湖北鄂州、湖南株洲;西部4个,贵州遵义、云南昆明、陕西宝鸡、青海西宁。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价格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延政发〔2016〕26号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价格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价格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延政发〔2016〕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延安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价格改革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2016年9月23日延安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价格改革方案(试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发〔2015〕21号),为了进一步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破除“以药补医”,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1.三医联动,同步实施。
坚持医药、医疗、医保联动,医疗价格改革要与财政、卫生、医保等改革相结合。
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在取消所有西成药品(西药、中成药)加成的前提下实施,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同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增减平衡,结构调整。
以2014年药品加成为基数,取消的药品加成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财政投入和医院节支增效予以平衡,合理控制公立医院患者门诊和出院次均费用。
3.体现差别,优化结构。
根据医院等级、医师职级、医疗技术特色等情况实施差别化调整,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服务价值,优化医疗价格结构,衔接区域价格水平。
(二)工作目的以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为导向,以破除“以药补医”为目标,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公立医院编外人员薪酬制度改革的思考
公立医院编外人员薪酬制度改革的思考摘要】盐城妇幼保健院在编外人员用工管理的探索过程中,结合医院自身的业务发展需求以及员工的薪酬福利期望,酝酿出台了针对编外人员的《盐城市妇幼保健院编外合同制职工薪酬管理办法》、《合同制护工同工同酬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薪酬激励方案。
这一系列的方案的发布及推行给医院的编外人员的离职率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对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意义重大。
关键词:用工管理编外人员薪酬管理激励方案一、编外人员的薪酬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公立医院改革的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
医院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为保证满足病人服务需求,保证医院正常运转,由于编制受限,使用编外人员是医院现实选择,医院编外聘用人员是现阶段发展和正常运转不可缺少的一支队伍,我院编外人员已经占在岗职工 58%,建立科学合理的的编外人员工资制度是医院发展的需要。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建立平等、公正的医院编外人员工资制度是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积极推进编外聘用人员同工同酬,体现内部公平。
保障职工权益的要求。
薪酬既是员工其日常生活的经济保障,又是其工作行为和信念的动力来源,同时,也是其职业和就业选择最重要的决策依据。
医院规范分配行为,完善分配制度,保障编外合同制职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体现公正义,直接影响到行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二、编外人员薪酬体系的建立根据2016年盐城市妇幼保健院人事薪酬系统改革工作的安排,结合国家、省、市相关薪酬制度要求,针对目前存在的编外人员薪酬矛盾突出以及薪酬体系中不够透明规范的难点痛点;以统一标准、落实制度为根本,盐城市妇幼保健与以“五统一,一推进”的实施方案为抓手,全面推进编外合同制职工薪酬体系的建设。
《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全文
《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全文2010年02月23日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医管发〔2010〕20号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在试点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卫生部和相关部门报告。
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一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指导各地切实做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努力让群众看好病。
按照“适度规模、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统筹配置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医疗资源,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切实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公立医院的主导地位,鼓励多元化办医,推动不同所有制和经营性质医院协调发展;坚持发展、改革和管理相结合,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坚持总体设计,有序推进,重点突破,系统总结;坚持中央确定改革方向和原则,立足我国国情,鼓励地方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新。
二、试点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三)总体目标。
国办发〔2015〕34号《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总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4月26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区域联动,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着力用中国式办法破解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综合施力,多方保障,形成医改工作合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改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立足中国实际,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努力破解医改难题,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指出要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医改工作,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进一步树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公共产品的理念,切实履行政府办医责任,注重发挥市场作用,有序放宽社会力量办医准入,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资金保障可持续。
刘延东副总理主持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医改重点工作。
1.加强医改组织领导。
国家层面强化顶层设计,加强与省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
医改领导体制进一步理顺,各地医改机构和人员调整逐步到位,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加大了对医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力度。
公立医院改革
公立医院改革,需多措并举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得指导意见》提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得基本目标就是,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得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得医疗服务体系与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瞧病难、瞧病贵问题、“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就是新医改方案确定得五项重点改革内容之一,公立医院就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得主体,属于医改得“大头”,公立医院改革得好不好,直接关乎医改成败。
公立医院得特点有:一、公益性公立医院就是服务广大群众得,公益性就是公立医院得首要特点。
公立医院要使得普通群众瞧得起病,解决“瞧病难、瞧病贵”得问题。
私立医院就是以治什么病赚钱为准则,就是为少数服务。
二、自负盈亏自负盈亏就是企业自己负责盈利与亏损。
企业或经济组织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对自己得经营成果好坏及盈亏承担全部或相应得经济责任得一种经营原则,就是商品经济得必然产物。
从改革开放伊始政府经济上对医辽投入很少,全部都要自负盈亏,三、院长负责制。
现行医院普遍就是院长负责制。
院长就是医院得法人,在现行法律法规得框架内,履行法人得职能,承担法人得责任,具备相关管理知识与技能。
四、工资分配现在大多数医院工资分配方案按就是否在编分为编制人员工资、同工同酬这两种,编制工资略高于同工同酬工资。
公立医院出现得普遍问题:一、钱得问题医院收入主要有财政拨款与经营收入。
财政拨款主要就是对医院在编人员得差额工资支付。
经营收入就是医院瞧病治病所得收入、经营收入在当下取消药品加成与实行病种分值付费得环境下,主要取决于地区人口量与病种分值。
医院经营收入得部分按一定分配方案发给两类员工,即在编人员与同工同酬人员。
在分配过程中,从来就是不患寡而患不均,公平分配就是职工普遍得要求,但就是在具体落实中,由于地区原因、医院分配制度得却存在好多不公之处。
二、贪污腐败问题院领导贪污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一方面说明院长负责制本身有所不足,另一方面说明监督不足。
将公立医院编制改革推向深入
61CHINA HEALTH HUMAN RESOURCES 2021.04中国卫生人才新医改启动以来,国家强调公立医院公益属性的同时,更加注重在政府行政管理、医院内外运营和市场调节机制方面厘清相互关系,核心原则是“政府举办监管,医院自主经营”。
而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高质量发展,人才战略是重中之重,人事管理至关重要。
社会背景在物资匮乏的年代,作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制度延伸,编制设置是围绕以工龄为核心分配方式的一种人员核定机制,在新中国发展时期由中央人民政府统一进行核定,编制委员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医院、学校等单位的编制管理。
可见,编制管理既是一种角色管理也是一种身份代表,其价值体现于公职属性的社会价值和各类补贴的物质福利,是国家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列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并配套政策以促进队伍大力发展的前置条件,符合当时的社会发展阶段,也对医院的发展起到良好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虽然公立医院数量及规模快速扩张,卫生人员数量快速增加,医疗服务提供量和服务需求不断增加,公益性不断增强,但公立医院编制核定不能满足卫生事业发展要求,总体上,编制核定滞后将公立医院编制改革推向深入文/ 曾 磊于医疗卫生服务变化和公立医院职责任务的变化。
现阶段我国逐步探索在薪酬待遇、职业发展、职称晋升等方面打破人员身份差异,但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创新编制改革。
编制改革探索一是人员身份。
现阶段,我国公立医院人员身份主要有在编在岗人员、编制备案制人员、合同制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
近年来,公立医院用工形式越来越多样化,人员管理的难度和人员成本不断增加。
二是编制改革探索。
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印发,明确提出“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2018年12月印发的《关于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的通知》,提出依法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北京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文.doc
北京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文北京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文北京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文京政发[2016]1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符合首都特点的医疗服务体系,现将《北京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2016年2月6日北京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自2012年本市率先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以来,各项改革措施相继落地,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公立医院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加以解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京政发〔2014〕30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思路、原则与目标(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并发挥其关键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调整优化医疗服务体系格局,率先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重点推进两个分开,三个机制,两项制度,三个支撑体制机制改革,即持续推进医药分开、继续深化管办分开,着力在医保调控机制、价格调节机制、财政投入机制改革上取得突破,持续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发挥人才培养、学科发展和信息化建设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1.坚持政策联动。
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纳入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安排,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动本市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同步改革,兼顾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兼顾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协调发展,兼顾疾病预防控制、治疗和康复,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国办发[2012]33号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二○一二年六月七日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为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指县及县级市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县级医院)改革试点,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遵循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机制。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二、明确功能定位县级医院是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并与城市大医院分工协作。
主要为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运用适宜医疗技术和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接治转诊;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
三、改革补偿机制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鼓励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形式。
“新医改”十年: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成就、困境与路径选择
“新医改”十年: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成就、困境与路径选择作者:董志勇赵晨晓来源:《改革》2020年第09期摘要:十年来,我国“新医改”取得了重大突破,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基本确立,“新医改”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为解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这一世界性难题提供了“中国方案”。
现阶段,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短板明显,医患关系局部不和谐依然存在,分级诊疗推进存在阻碍,居民卫生健康素养有待提升。
我国应构建以人为本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质量,重构以患者利益为中心的医患关系,优化各级医疗机构资源配置,同时将健康治理融入政策体系,引导我国居民广泛参与健康治理,从而有效推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新医改”十年;医疗卫生事业;健康中国战略中图分类号:R19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543(2020)09-0149-11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我国开启了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下简称“新医改”)的征程。
“新医改”旨在着力解决普遍存在的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落实医疗公共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深化“新医改”的基础上,把建设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提出完善国民健康政策,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
2018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員会设立,体现了以促进人民健康和“治未病”为中心的大卫生、大健康理念。
2019年,我国卫生总费用达6.52万亿元,占GDP的6.6%,其中:政府卫生支出1.74万亿元,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为26.7%;社会卫生支出2.92万亿元,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为44.9%;个人卫生支出1.85万亿元,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为28.4%。
经过十来年的探索和实践,“新医改”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全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政办发〔2016〕56号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政办发〔2016〕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襄阳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9月12日襄阳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6〕20号)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为做好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构建协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制度为主线,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基本原则坚持改革联动。
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
坚持突出重点。
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以公立医院管理、运行、补偿等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着力抓好分级诊疗、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和创建健康城市等工作。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8.12•【字号】郴政办发〔2016〕35号•【施行日期】2016.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发〔2016〕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郴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12日郴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为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城市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满足城乡居民更高质量、更多层次的医疗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和《湖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湘政发〔2016〕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
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办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政策联动,统筹推进。
加强整体设计,实行“三医”联动、内外联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重点突破,务求实效。
以问题为导向,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机制建设,发挥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重点在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编制管理、分级诊疗制度、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等方面试点,探索创新,形成特色,取得实效。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化医改,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服务公平性与可及性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积极性与创造力进一步激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解读《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来源:中国政府网
公立医院系统是我国医疗体系的“主力军”,改革不仅要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也要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2015年进一步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
《意见》提出,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这次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与以往的改革有什么不同之处?将如何破旧立新?会给百姓带来哪些实惠?
彻底破除以药补医
《意见》提出,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专家认为,当前,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特征弱化,逐利动机日益突出。
构建合理的补偿机制,是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目标的“奠基石”。
“将药品加成作为补偿渠道,等于让医院与厂商形成利益共同体。
供方诱导需求的存在促使医疗费用上涨,提供了容易滋生行业腐败的温床。
”北京协和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刘远立认为,公立医院改革最大的“手术”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与此同时,通过适当提高服务收费和政府补贴这两个渠道,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收入减少的问题。
“支付制度是矫正公立医院逐利机制的‘牛鼻子’。
”中华医学会党委书记饶克勤说。
刘远立也认为,只有纠正了扭曲的支付制度,包括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在内的其他一系列改革措施才能奏效。
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在此次《意见》提出的7个重点任务中,其中就有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建立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精细化管理,完善多方监管机制。
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吴明指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整合政府相关部门的权力,使各部门能够有效合作,承担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决策、院长聘任、财政投入、运行监管和绩效考核等权责。
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减少对公立医院的直接管控,变直接管理为行业管理。
饶克勤认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还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
改革要通过制度安排合理配置政府和院长的权责,将微观运行管理权下放给医院,落实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调动院长的积极性。
同时,必须形成有效约束机制,保证院长“有权不任性”。
在此基础上,要激励公立医院加强内部管理,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持续改善服务质量,满足患者需求。
这需要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福建省三明市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就颇见成效。
据了解,三明市淡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院长行政级别,实行医院院长聘任制:院长由同级医改领导小组聘任,聘期为每届5年,连聘不得超过2届;医院中层干部则交由院长聘任。
弱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编制管理,由医院自主考录聘用人员。
同时,在严格执行工资总额政策的情况下,医生、护理和行政后勤管理团队的分配分别占50%、40%、10%,激发了基层一线医疗人员的积极性。
分级诊疗改变就医格局
“公立医院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并不仅仅只是一家医院的事情。
因此,要明确城市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
”国务院医改办相关负责人指出,要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同时,推动医疗资源下沉,到2015年底,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
专家指出,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一方面要扩大医疗资源总量,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参与、部分城市二级医院转型、部分公立医院引入社会资本进行改制试点。
特别要注意的是,要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模式。
“通过分级诊疗可以带动整个医疗体系的变化,减少目前大医院对基层卫生机构骨干和患者的‘虹吸’现象。
”吴明认为,“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院无人问津的恶性循环一直难以破解。
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医改新的战略布局,意味着就医格局的调整。
”中国人
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王虎峰说,过去我们把分级诊疗看成是一项措施,现在认识到分级诊疗是新的医疗服务体系的调整,说明我国的医改正在不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