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动放弃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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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最新(2)

2017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最新(2)

2017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最新(2)2017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汇总所得税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

不能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

根据财税[2009]69号文件第八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及优惠政策。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所得税优惠政策。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的函

税收优惠政策的函

关于小微企业税收(费)优惠政策的函浙企创函〔2012〕54号各小微企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和省出台了一系列小微企业税收(费)优惠政策。

为加大税收(费)政策法规宣传和解读力度,帮助小微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税收(费)政策,充分享受国家和省税收(费)优惠政策,现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再创新优势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2〕47号)等文件,特将有关政策通告如下:一、增值税优惠政策1.提高增值税起征点优惠。

将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到最高标准,即销售货物和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统一为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

2.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优惠。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鼓励小微企业设备改造和技术更新投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

3.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优惠。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可以本企业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解决纳税人既欠缴增值税、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问题。

二、所得税优惠政策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最新增值税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最新增值税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最新增值税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22〕52号)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税款所属期),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9月17日,国务院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加大税收支持,从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底,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等政策。

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包括分支机构。

2、月销售(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怎么理解营业额是指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营业额(含免税项目营业额),营业税差额征收的为扣除减除项目后的计税营业额。

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均适用营业税优惠政策,不受经济类型、经营行业和经营规模的限制。

具体有如下几类情况:(1)按月申报营业税的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的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

(2)按季申报营业税的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季度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

(3)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该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额,其中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4)按次申报纳税的纳税人,不能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我是增值税纳税人,该优惠政策对我单位的规模行业有限制吗对于增值税纳税人必须是小规模纳税人,且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才可免征增值税;而营业税纳税人只要当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不分规模行业均可免征营业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中所述小微企业不等同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300号)所述的小型微型企业。

2018-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说明-word范文模板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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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说明篇一:公司不享受高新企业减免税情况说明北京创导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201X年后不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情况说明我公司201X年后不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

具体情况如下:一、公司经营范围于201X年11月11日发生变更:由原来的“制造蜂窝陶瓷等”变为“销售陶瓷制品等”。

即由生产企业转为商业企业。

具体为:公司股东在山东成立新公司,我公司在201X年11月及12月,陆续将大量生产设备卖给山东公司。

北京公司不再生产高新产品。

二、由于生产线转向山东新公司,导致公司科技人员大量减少。

大专以上科技人员所占职工总数比例也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要求。

三、由于北京公司基本不再生产高新产品,投入的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再符合要求。

四、公司的高新产品收入也达不到当年总收入不的60%。

五、201X年经营范围发生变更后,我公司认为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要求,之后又咨询了相关税务人员,决定不对201X年高新企业所得税减免税进行备案登记。

所以201X年后无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

北京创导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201X年11月11日篇二:公司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情况说明浙江*******有限公司201X年度不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情况说明我公司201X年度不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

具体情况如下:一、公司因201X年度受整个行业经济寒冬影响,公司整体销售市场出现下滑趋势,高新技术产品销售量急剧下滑,公司决定缩小生产规模,暂停研发项目,精减人员编制,高新技术产品暂停生产,度过当前难关。

二、由于市场萎缩,公司无力雇佣大量从业人员,导致公司科技人员大量减少。

大专以上科技人员所占职工总数比例也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要求。

三、由于公司基本不再生产高新技术产品,投入的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再符合要求。

小微企业定意及优惠税率20%、10%分界

小微企业定意及优惠税率20%、10%分界

:首页>税务网校>税收优惠>其他优惠> 正文2012-2-28 8:55转自互联网【大中小】【打印】符合三条件可享税收优惠小微企业所得税汇缴启动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开始,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推出了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那么,怎样的企业才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又有哪些具体的税收优惠呢?哪种企业算“小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税优惠政策的企业,需要符合三个条件:小型企业、应纳税所得低于一定标准(即微利)、属于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

小型企业的相关指标《企业所得税法》所称小型企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四部门在2011年6月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具体标准有所不同。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超出这两项标准的企业不能享受该项税收优惠。

同时,应注意“两项指标”在所得税预缴与汇算清缴时的区别:●预缴时简易计算“两项指标”:为便于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在年度中间顺利预缴企业所得税,对上述两个标准的计算简易规定为“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

●汇缴时加权计算“两项指标”: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的规定,从业人数按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计算;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公式如下: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微利的标准微即是少的意思,同时,此处说的“利”不是指企业利润,而是经过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1、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再继续。

2、免征有关政府性基⾦范围再扩⼤。

3、与⾦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4、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再扩⼤。

⼀、⼩微企业政策有哪些⾃2012年1⽉1⽇⾄2016年12⽉3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6年1⽉1⽇⾄2016年12⽉3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6年1⽉1⽇⾄2017年12⽉3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册公司的⼩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7年12⽉3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型微利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项和第(⼆)项所称从业⼈数,包括与企业建⽴的职⼯⼈数和企业接受的⽤⼯⼈数。

从业⼈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抓紧做好⼩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作。

同时,要及时跟踪、了解优惠政策的执⾏情况,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反映,确保优惠政策落位。

三、⼩微企业优惠项⽬(⼀)优惠政策(执⾏⾄2017年12⽉31⽇)1、符合哪些条件的⼩微企业能享受增值税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1)增值税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形资产的销售额。

05 减税降费工作-附件一:主动放弃退税声明

05 减税降费工作-附件一:主动放弃退税声明

主动放弃退税声明
XXX税务局XXX分局:
20XX年X月X日XXX公司,社会信用代码:XXX(以下简称:我公司),接到XXX税务局XXX管理科(股)退税通知。

我公司20XX年XX月申报税款XXX元,其中,XXX元税款(详见:放弃退税信息明细)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要求,享受退税优惠政策,我公司自愿选择放弃20XX年X月多缴纳税款,不再申请退税。

特此声明
X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附:放弃退税信息明细
申报日期、税种、税款属期、税额、符合退税税额
填写说明
1. 《主动放弃退税声明》(以下简称:声明)由企业自行申请并填写,填写后加盖公章,上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 引用文件根据退税业务需要,可以选择《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企业在填写中,根据退税税种、申报时间、地域选择对应的文件,例:吉林省企业申请地方税种退税时,可以选择《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幅度减征相关税费的通知》(吉财税〔2019〕59号)文件。

3. 放弃退税信息明细应该填写完整,多条记录时,可以制作表格,以附件形式同声明一起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活动
高新技术企业
广西税务空中课堂
25/38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八大领域):
广西税务空中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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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8个条件:
序号 1 2 3 4
5
6
分类指标 基本要求
评价指标 *企业成立年限
*知识产权
*技术领域 高新技术产品
收入比例
研发费用比例
科技人员比例
指标要求
企业需注册满一年以上(365个日历天数)。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
4 四、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
报表(A类)》(A100000)第23行
… ……
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金额。
19 十九、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外包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 二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
33
33 三十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 部分减 征或免征( 免征减征:减征幅度_20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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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实务
解析:2020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 =本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本年企业总收入 =【产品(服务)收入+技术性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 =4500÷(6000-800)=86.54%>60%,该指标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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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均符合条件, 请问该企
业需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
➢ 按照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如果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均符合条件, 其仅需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所得税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通常指自我雇佣(包括不付薪酬的家庭雇员)、个体经营的小企业。

这类小型微利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对于创造大量自我就业机会、扶助弱势群体、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都具有积极作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69号)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

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二、小微企业的几个分类:(1)企业所得税口径的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三个指标(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同时符合。

(2)增值税口径的“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是同时满足:小规模纳税人和月/季度销售额。

(3)其他口径的小微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放弃所得税优惠声明

放弃所得税优惠声明

放弃所得税优惠声明尊敬的税务机关:我谨代表_____(企业名称),郑重地向贵机关提交这份放弃所得税优惠的声明。

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于企业的发展往往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然而,经过我们企业内部的深思熟虑和全面评估,我们决定主动放弃所得税优惠。

这并非是一个轻率的决定,而是基于多方面的综合考量。

首先,我们充分认识到所得税优惠政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用于扩大生产、研发创新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

但我们企业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战略规划,使得我们认为放弃所得税优惠更符合企业的长远利益。

我们企业一直秉持着稳健、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通过不断地努力和创新,已经在市场上取得了一定的竞争优势。

当前,我们的业务规模正在迅速扩大,市场份额逐步提升。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过度依赖所得税优惠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和创新动力。

我们更希望通过自身的努力和高效的运营管理,来实现企业的盈利增长和价值创造。

其次,放弃所得税优惠也是我们对社会责任的一种主动担当。

虽然享受优惠政策能够为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但我们深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支持和良好的市场环境。

我们愿意以放弃优惠的方式,为国家的税收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以支持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供以及社会福利改善等方面。

这不仅是我们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的体现,也是我们对国家和社会的感恩与回报。

此外,从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声誉角度考虑,放弃所得税优惠能够向外界传递出我们企业的自信和实力。

这有助于增强客户、合作伙伴以及投资者对我们的信任和认可,进一步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我们相信,一个有担当、有责任感的企业形象,将为我们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和合作空间。

同时,我们也充分了解放弃所得税优惠可能带来的短期经济压力。

但我们有信心通过优化内部管理、提高生产效率、拓展市场渠道等方式来应对这些挑战。

我们相信,这种自我加压的方式将促使我们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为企业的未来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2018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精选word文档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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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问国家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的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X〕3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X年1月1日至201X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国家税务总局201X年第17号公告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以前规定与17公告不一致的如何执行?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X年第17号公告)第六条规定,本公告适用于201X年至201X年度小型微利企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X年第23号)废止。

四、201X年1月1日以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享受优惠?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X年第17号公告)第三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

(2019)财税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2019)财税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发文文号:财税[2019]13号发文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时间:2019-1-17实施时间:2019-1-1失效时间:2022-1-1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所属行业:所有行业所属区域:中国发文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作者:来源:《财会学习》2019年第07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二条第(一)项关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高新企业为何放弃所得税优惠政策?

高新企业为何放弃所得税优惠政策?

高新企业为何放弃所得税优惠政策?依照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而法定税率是25%。

但是,有不少的企业在实际经营中却主动放弃了高新技术企业的10个百分点的优惠,这又是为什么呢?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更划算相对于(184)高新企业优惠政策(5833),不少企业其实适用小微企业(9251)的优惠政策更加划算。

例:某高新技术企业A公司2018年度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该企业同时也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如果A公司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税率,应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50×15%),但若其选择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则应纳企业所得税5万元(50×20%×50%)。

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更省钱。

并且财税〔2018〕77号文件出台后,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从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考虑,选择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更加实惠。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复杂依据国家规定,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经过:自我评价、注册登记、提交材料、专家评审、认定报备、公示公告等一系列复杂程序。

其中提交材料环节,所需要的资料多且杂,企业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来准备相关资料,整个申报过程可以说让人是精疲力尽。

税务机关后续抽查近几年来,高新企业仿佛成为了涉税案件的“重灾区”,总能时不时看到某某高新企业因税务问题被查的报道。

出于对税收优惠后续监管的需要,税务机关会在加强服务的同时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的涉税风险监控,防范企业弄虚作假,违规享受税收优惠。

因此,高新技术企业被税务机关抽查的概率往往比一般企业要大得多,并且有部分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因为数据不实等多种原因被取消优惠或取消资格,或其他相应处理。

企业的这些选择,其实也是为了少交点税。

除了以上两种优惠政策之外,企业还可以享受地方对于企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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