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宣传原则、形式、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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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宣传原则、形式、保障措施
一、基本原则
1.贴近实际、贴近工作原则。既要遵循法制建设的普遍规律,又要体现当地法律宣传工作的特点,适应宣教对象综合素质和接受能力,积极倡导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方式,采用通俗鲜活的语言,生动典型的事例,体现互动性和趣味性,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理论联系实际、资源整合原则。在对基层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时,做到宣传与日常学习培训相结合,宣传与思想教育活动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为其提供了解和参与法治实践的机会,教育和引导基层管理人员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领会法治理念,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3.务实高效原则。宣传活动要切实实现“学法规、学懂法规”的基本目标,努力提高被宣传对象的思想认识,强化法律意识,各项具体活动也要实实在在地解决日常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活动的组织者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咨询、时事调解、教育引导等多项服务活动,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形式方法
1.举办主题宣讲会、专题培训班。
2、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3、开展宣传服务入户活动。
4、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板报、宣传单等进行广泛宣传。
三、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的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具体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自觉接受上级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同级行政部门的联系。
2.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对教育宣传实行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把考试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3.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要做好年度预算报告,落实相应经费,专款专用,保证专卖普法和依法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4.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加入进来,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组织编写普法材料,培养普法骨干。
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宣传形式要因地制宜,增强针对性,讲求实效,既要保留传统的行之有效的宣传手
段,又要开发新型数字化媒体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新闻媒体,利用行业网站、地方网站等互联网平台等。在办公场所建立固定的法制宣传设施,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