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的定义及区别
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由国家持有100%股权控制的公司,旨在发挥国家在经济领域的主导地位。
国有独资公司在中国经济体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优势。
一、国有独资公司的定义与特点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独自投资或以国有资本为主要投资起点,以国有资本全额控股的公司。
相对于其他形式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全面控制,国家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决策权和控制权。
这种特点使得国家能够通过国有独资公司实现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推动国家战略和政策的落地。
其次,国有独资公司在某些领域具有自然垄断或核心竞争力。
国家通过成立国有独资公司,可以更好地保障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公共利益,同时推动相关行业的发展。
最后,国有独资公司具有财经资源的集中优势和合理配置能力。
国家通过国有独资公司可以统筹规划和调配资源,推动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发展与演变国有独资公司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公司,在中国经济改革开放过程中经历了不断的发展与演变。
早期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以国家经济核心部门和战略性产业为中心。
这些公司在国家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国家提供稳定的支撑。
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化,国有独资公司的范围逐渐扩大到更多的领域,涉及到了更多的行业和领域。
同时,国有独资公司在经营管理上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逐渐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注重市场效益,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提升经营效益和竞争力。
目前,国有独资公司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政策体系,国家通过相关法规和政策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运行和退出等进行规范。
三、国有独资公司的优势与挑战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国家在经济领域的主导力量,具有一系列的优势和挑战。
首先,国有独资公司在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国家通过国有独资公司可以控制关键行业和重要资源,保护国家的核心利益。
其次,国有独资公司在发展国民经济、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方面具有优势。
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的区别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刘荣光近年来,国务院国资委在一些大型国有企业推进开展国有企业董事会试点工作,宝钢、中国建材集团等十余家企业试点后由全民所有制法人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
笔者根据近年来工作积累并查询相关资料,就国有独资公司概念及其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不同简述如下,抛砖引玉,共同探讨。
一、国有独资公司的基本概念2005年10月人大最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二章第四节对国有独资公司做出特别规定。
明确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它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特征: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同时国有独资公司又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特殊表现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国家。
这是《公司法》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2004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鉴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特点,其董事会成员(包括外部董事、非外部董事及职工董事)由出资人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任命等方式产生,同时要求董事会下应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也可设立法律风险监控委员会等董事会认为需要的其他专门委员会。
独资公司是什么意思独资公司
独资公司是什么意思独资公司一、我国现有的国有独资公司有哪些我国现有的国有独资公司广义上的国有独资企业(即全民所有制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其他国有企业。
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结构有许多独特之处。
因为国有独资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属于全体人民(由政府代表行使),并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行使国有资产的监管权,即对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并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但不得干预企业经营权;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后,企业经理人员便拥有了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国有资产等经营管理权,从而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
如此有些类似公司制企业,但事实并非这样简单。
首先,虽然企业所有者只有一个-全体人民(其代表是政府),很像个人独资企业,然而它却是虚置的,在没有人格化的出资者形成前,它的所有权只能是名存实亡;其次,即使有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然而由于它既非所有者,也没有剩余索取权,因此,缺乏根本的利益机制驱动,并且它还不干预企业经营管理权的行使,由此产生的结果只能是监督的低效和有限性,促使其经营管理者有足够的胆量为个人利益而损害国家利益,特别是在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完全分离的情况下。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国有独资企业中出现内部人控制是有足够根源的。
所以,我们从一般意义上讲,当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存在着利益目标差异,由于内部人与外部人在交易信息上的不对称,也由于企业合约既不可能预料到所有的情况,也不可能规定各种情况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内部人控制不仅仅是理论演绎上的潜在可能,现实中已是不可避免。
名义上国务院国资委属下的各大集团公司都是国有独资企业,比如电-信行业三大集团、**石化集团、电力集团等,各地方国资委也有很多自己的国有独资企业,只是这些集团公司的实体多数都实行了股份制,纯粹的国有独资企业相对少多了。
二、独资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有什么法律常识:1、投资主体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有一个人,就是自然人。
全民企业是什么意思?
全民企业是什么意思?问题一:全民企业是什么意思啊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
全民所有制企业又称为国有企业,但广义的国有企业还包括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只是国有企业的一种。
问题二:“全民”单位是什么意思?全民单位就是全民所有制单位全民所有制: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
是同加工工业、采掘工业、交通运输业等部门中高度社会化的生产和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
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包括属于全社会劳动者所有的工厂、农场、铁路、公路、银行、邮电等,以及矿藏、河流、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
全民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主导力量。
由于它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实行公有化的经济,因而能够在全国范围集中资金、生产资料、劳动力,组织跨部门、跨地区的生产经营,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
它拥有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掌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
它拥有现代化的工业、交通运输、邮电设施,具有扶助其他经济和用先进技术改造国民经济的物质力量。
它还是保障集体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保证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决定性条件。
中国的全民所有制采取国家所有制形式,即由社会主义国家代表社会全体劳动者占有属于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中国 ...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改变了过去过于集中的国民经济管理体制,逐步建立了一种国家集中统一领导与企业自主经营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实行两权分离,即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开。
国家作为全民所有制经济的中枢,管理经济全局的重大事项,控制国民经济的主要比例和发展方向,协调地区、部门、企业之间的关系,管理财政骇税收,管理货币发行和货币流通等。
地方、部门、企业对各自管辖的人、财、物和供、产、销有不同程度的自 ... ,并有权享有由此得到的物质利益。
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将会不断地得到巩固和完善,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
企业事业单位区别以及公司性质
1)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制)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
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2)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比如说什么工商局了,税务局了,银行,邮局等.都是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就是以盈利为目的公司等以赢利为目的的机构!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
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
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3)股份制企业又称股份公司,它是通过发行股票的形式把分散的资本集中起来经营的企业。
4)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1.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它的特点是自收自支,通过成本核算,进行盈亏配比,通过自身的盈利解决自身的人员供养,社会服务,创造财富价值。
2.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
它与企业最主要的区别是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拔款。
公司性质:企业法人包括:1)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2)集体所有制企业、3)联营企业、4)三资企业、5)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
国有企业有哪几种类型
国有企业有哪几种类型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或政府控制或拥有一定比例股份的企业,其性质和所有权归属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全民所有制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国家代表全体公民集体所有的企业,它们是国家最高统治权的具体体现。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目标是为了满足全体公民的经济和社会需求,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这类企业通常是社会事业单位、公用事业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国家重点项目。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共同所有并经营的企业。
这些企业通常是农业、林业、渔业等农村经济组织,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合作社等。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目标是为了增加农民的收入和保障集体经济的发展。
三、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指以劳动者为基础,由国家、集体或其他所有者在企业中投资股权,由劳动者持有和经营的企业。
劳动者通过购买股份形成企业的所有权,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这类企业通常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企业等,如国有股份制企业、员工持股企业等。
四、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企业是指国家完全控制并独立出资的企业,国家作为唯一的投资主体。
这类企业通常是行政事业单位、文化艺术机构、卫生医疗机构等,如国家博物馆、国家剧院等。
五、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由外国投资者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独资或合资设立的企业。
这类企业的所有权归国外投资者或外国企业所有,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通常是外资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如外资银行、外资汽车厂等。
六、混合所有制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指国家、集体和个人以不同形式共同所有并经营的企业。
这类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由多个所有者共同控制,各所有者按照约定或法定比例共享收益。
混合所有制企业通常是国有控股企业、股份制企业等,如国有银行、上市公司等。
以上是国有企业的主要类型,每种类型都有其特点和功能。
在中国的经济体制中,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不仅是国家利益的重要代表,也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是什么
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是什么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由国家作为唯一股东或所有者控制和拥有的企业。
在这种企业形式中,国家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并对企业的发展与决策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
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源于国家对关键行业和领域的控制和干预,以实现国家经济政策目标为主要目的。
这种控制形式可以体现在国家在企业治理结构中的股权结构上,也可以通过行政干预和政策引导来实现。
国有独资公司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首先,国家对关键行业和企业具有决策权和控制权,可以保障国家核心利益和安全利益。
例如,在国有独资的能源公司中,国家可以控制能源供应和价格,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和稳定的经济发展。
其次,国有独资公司在重要领域中具有市场支配能力,可以通过垄断或竞争优势,保障国家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再次,国有独资公司还可以刺激和引导私营企业的发展,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和市场化改革,促进整个经济体制的发展与转型。
然而,国有独资公司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企业之间容易产生行政干预和政策干扰,导致决策效率偏低和利益冲突。
其次,国有独资公司存在监管和监督机制的问题,容易出现贪污腐败和内部管理不善的情况。
再次,国有独资公司也面临着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的挑战,如如何保持市场竞争力、如何与私营企业竞争等问题。
为了克服这些问题,国家可以通过加强企业治理结构、加强监管和监督机制、推进市场化改革等方式来提高国有独资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
例如,国家可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激励措施,改善企业绩效和效益,促进国有独资公司的市场化改革进程。
同时,国家还可以通过加强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监管和监督,规范企业行为,防止腐败和不当干预的发生。
在国际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有独资公司也需要适应和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国家可以通过加强企业国际化和全球化战略,提高国有独资公司的国际竞争力。
同时,国家还可以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合作,推动国有独资公司的国际化进程,实现资源和市场的优化配置。
全民所有制企业设立等有关问题研究
全民所有制企业设立等有关问题研究赵明明2018.11一、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主管部门、审批机关1、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第16条规定:“设立企业,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报请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企业取得法人资格。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没有主管部门、审批机关的企业申请开业登记,由登记主管机关进行审查。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三十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2、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上述规定来看,全民所有制企业必须有主管部门,且这一“主管部门”是政府主管部门,是行政机关。
由于设立全民所有制企业须经“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所以,通常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主管部门”和“审批机关”是同一部门。
3、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不仅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还适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等。
全民所有制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可能没有主管部门、审批机关,所以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才规定“没有主管部门、审批机关的企业申请开业登记,由登记主管机关进行审查”。
4、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内,所有企业都存在“登记主管机关”,且都是工商部门。
5、设立全民所有制企业,必须经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主管部门”和“审批机关”通常是同一部门,但也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例一。
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1992年《审批设立全民所有制公司暂行办法》(国经贸企﹝1992﹞617号)第8条规定:“公司须有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公司的监督检查,并不得以挂靠、代管等名义设立公司。
”第9条规定:“大型综合性的和对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全国性公司,由主管部门提出申报,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报国务院批准。
”第10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设立全国性公司和组建集团,由主管部门提出申报,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组织审批。
企业性质分类范文5篇(最新)
企业性质分类标准企业的性质划分如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其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责任;2.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在认购股份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责任。
3.国有独资公司:指由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自然人投资,其财产归投资人所有,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5. 合伙企业: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一般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6. 个体工商户: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的经济形式,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属于个体劳动者的自制力。
个体工商户有三种组织形式:个体工商户、家族工商户和个体合伙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
7.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各种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它们是: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
8. 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或者由自然人控制,以雇佣劳动为基础,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9. 也有以前注册的企业,现在无法注册。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企业的生产资料属于所有的人,其行使所有权由国家代表,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自我管理、自我负责的利润和损失,和独立占盈利的目的。
集体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财产属于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制的企业。
劳动人民共同劳动,按劳分配,加上适当的分红,取得一定的社会积累。
关于公司和企业的类型,我国有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公司法》、《合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
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合资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
公司有两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分为国有公司和非国有公司。
什么是全民所有制企业
什么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国家所有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所有权,实行全民所有、全民管理的经济组织形式。
它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基本形式之一。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形态,它与私人所有制企业存在明显的区别。
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国家拥有所有权并行使管理权,企业的生产资料、生产过程、生产成果等全部归全体人民所有,透过国家的管理和组织,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化。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出现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它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工人阶级的主要经济地位得以充分体现的重要形式。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国家经济的基本支柱,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福祉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特点是集中、统一、稳定。
集中指的是国家拥有所有权,企业的所有者是全体人民;统一指的是国家行使对企业的管理权,确保全民所有制的落实和实施;稳定指的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一部分,不会轻易改变。
全民所有制企业充分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下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主导作用,通过社会化的生产和分配方式,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的持续增长。
它的出现和发展使国家有力地调控了经济运行,保障了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福利。
全民所有制企业不仅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政治力量的基础。
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工人阶级的利益得到了最大的保障,他们通过参与管理和决策的权利,充分发挥着工人阶级的主导作用,推动着国家经济的发展。
全民所有制企业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由于经济体制和体制机制的局限性,全民所有制企业在效率、创新和竞争力等方面相对有所不足。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来实现。
总之,全民所有制企业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重要经济组织形式,是国家经济的基石。
它以国家拥有和代表全体人民行使所有权为基础,通过集中、统一和稳定的特点,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化和劳动人民的利益最大化。
全民所有制企业名词解释
全民所有制企业名词解释摘要:一、全民所有制企业概念概述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特点三、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的区别四、全民所有制企业在我国的发展历程五、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改革与转型六、案例分析七、总结与展望正文:一、全民所有制企业概念概述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的一种企业形式,它的主要特点是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按劳分配和法人治理结构。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通过对私人资本主义企业进行国有化改造而逐步形成的。
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特点1.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生产资料归全体劳动者共同所有,体现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特征。
2.按劳分配: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劳动者的收入与其付出的劳动量成正比,体现了公平正义。
3.法人治理结构:全民所有制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三、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的区别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的主要区别在于资产归属和经营方式。
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控股或全资的企业,其资产归属于国家;而全民所有制企业则是全体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企业,资产归属于全体劳动者。
四、全民所有制企业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全民所有制企业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发展、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挫折、改革开放后的恢复与发展。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全民所有制企业迅速崛起,成为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全民所有制企业受到了严重冲击,生产秩序混乱,效益下滑。
改革开放以来,全民所有制企业逐步摆脱困境,实现了改革与发展。
五、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改革与转型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全民所有制企业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与转型。
一方面,企业深化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效益;另一方面,企业积极转型,调整产业结构,拓展国内外市场,增强竞争力。
六、案例分析以某大型全民所有制企业为例,该企业在改革开放后,通过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实现了经营效益的显著提升。
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营企业的区分及其意义
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营企业的区分及其意义
周治玉
【期刊名称】《《朝阳师专学报》》
【年(卷),期】1985(000)003
【摘要】在我国的理论界和实际工作中,将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营企业划等号,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营企业。
然而,如果认真研究一下,无论是在内涵上,还是在外延上,二者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本文试图在这方面谈点粗浅看法,就教于广大读者。
所谓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企业的一切生产资料归全体劳动人民所有;而国营企业,是指国家直接经营管理的企业。
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这是一种交叉关系。
【总页数】5页(P20-24)
【作者】周治玉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9.241
【相关文献】
1.区分和解读作者意义、读者意义、文本意义 [J], 覃永恒
2.国家对预算外全民所有制企业和经营单位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若干政策规定 [J], 王勋;
3.试论全民所有制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开——兼谈对“国营企业”一词的看法 [J], 罗时德
4.论增强工人的主人翁意识对搞好国营企业的意义 [J], 景占魁
5.第七讲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经济责任制的重大意义 [J], 罗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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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作为的产物,全民所有制企业将退出历史舞台。
老吴理解到,本次《国企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
目前改制的进度如何呢?据国资委称,国有企业公司制已取得历史性突破,68家需改制的央企集团公司已于2022年全部完成改制,除极少数需清理整合的企业,中央企业子企业全面完成改制。
在地方层面,省级国资委监管的一级企业约96%完成公司制。
另外老吴注意到,就连难度大的邮政、铁路系统,也在去年完成了改制。
那么,什么是改制呢?国有企业在改制前后有什么区别呢?关注证券市场的朋友大概都注意到,2022年底,大批央企控股的上市公司都宣称其集团公司(母公司)完成了改制,由“集团公司”翻牌为“集团有限公司”。
很多人不明白国企的名称里加上“有限”两个字意味着什么。
所谓“改制”,是指将全民所有制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按照1988年出台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以下称《企业法》)注册登记的企业。
这个法律虽然比较老旧,但在2022年08月27日经过一次修订后,目前仍然有效。
另外,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国有企业常见的一种组织形式,不仅限于“工业企业”,也适用于其他企业,因为该法“附则”规定,“本法的原则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交通运输、邮电、地质勘探、建筑安装、商业、外贸、物资、农林、水利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在2022年之前,很多央企虽然在名称上冠以“集团公司”,但在组织形式上它们还不是正儿八经的公司,而是全民所有制企业。
改制之后,这些央企的集团公司加上“有限”两个字,才变成了国有独资公司。
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有什么区别呢?简单地说,第一,管理体系不同:前者由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厂长(经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则建立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产权管理体系。
第二,治理结构不同:前者治理结构中的“老三会”,是指党委会、工会、职代会,现代公司里的“新三会”,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企业性质分类
企业性质分类一、企业性质的分类关于公司、企业的种类,我国《公司法》、《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有相关规定。
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
公司种类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又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和非国有独资公司.从广义上讲,国有公司以出资情况来加以区分,可以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
二、各自的含义和区别1。
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资产的投入主体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就是国有企业2.集体所有制企业: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形式之一。
我国最早是在农业、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中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建立起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它的特点是:第一,生产资料属于集体经济成员共同所有,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成员根据他对集体经济的贡献来分配其经营成果。
第二,它的公有化程度低于全民所有制,范围较小。
第三,集体经济单位之间存在着差别.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也在发生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联合体。
经营管理上已经不限于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统一生产经营、成果实行单一按劳分配的形式,而是实行了集体所有分散经营、各负盈亏等多种形式。
3。
联营企业:联营具有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和合同型联营三种形式。
”企业之间或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称为联营企业。
4. 三资企业:通常把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统称为三资企业。
它是经我国有关部门批准,遵守我国有关法规规定,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国外投资方与我国投资方共同经营或独立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改革开放以来,三资企业已经成为我国企业系统一个组成部分,办好三资企业,对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扩大出口渠道都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的种类及定义
企业主要分类有:合资、独资、国有、私营、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制、有限责任等1、股份制企业:指三人或三人以上(至少三人)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它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利于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2、有限公司即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CO,LTD)。
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合资企业:一般指中外合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
外国合营者可以是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中国合营者目前只限于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个人和个体企业。
经审查机关批准,合营企业是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它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
目前合营企业还不能发行股票,而采用股权形式,按合营各方的投资比例分担盈亏。
4、独资:指一国投资者,按照东道国法律,经政府批准,在其境内单独投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一种国际直接投资方式。
5、全民所有制企业:指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
全民所有制企业又称为国有企业,但广义的国有企业还包括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只是国有企业的一种。
6、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以生产资料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
集体所有制企业包括城镇和乡村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什么性质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什么性质性质是国有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
全民所有制企业又称为国有企业,但广义的国有企业还包括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国有企业的一种。
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全民所有制企业必须符合以下七个条件:1、产品为社会所需要它是指全民所有制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必须是能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为了满足这种需求,企业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不能提供伪劣残次品,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
同时对企业来说,生产的产品只有满足人们的需求,才能销售出去,企业提供的劳动价值才能实现,企业才有可能生存和发展。
2、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的必要条件公司设立申请表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都是工业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不可少的条件,没有这些条件企业就无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有自己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名称是企业的标志,企业名称一是能标明企业的性质和面貌,二是能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中国专门制定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企业的住所和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处所,住所是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企业的法定地址。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在一定的空间进行,没有场所,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就无法进行。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5、有自己的组织机构企业的组织机构是指企业的法人机关,法人机关对外代表企业承办各种事项,对内实施管理活动。
没有组织机构,企业也是无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
厂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企业内部设立一些职能机构,如财务部、生产部、人事部等,以及职工代表大会。
6、有明确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是企业所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界定。
明确的经营范围也限定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容。
国家将经营范围作为设立企业的必备条件,是国家管理的需要,也是明确企业权利义务,保障企业合法经营的需要。
如何理解“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如何理解“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一)国有独资企业。
即依照全民所有制企业法设立的,企业全部注册资本均为国有资本的非公司制企业。
按照全民所有制企业法的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营单位。
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企业内部的治理结构与公司制企业不同: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由政府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直接任命;政府通过向企业派出监事组成监事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二)国有独资公司。
即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全部注册资本均为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
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作了专门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也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部分股东会的职权;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都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等重大事项都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三)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即按照公司法成立的国有资本具有控股地位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这里所称国有资本控股与公司法规定的控股是一致的。
国公司法对“控股股东”作了界定,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四)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即公司注册资本包含部分国有资本,且国有资本没有控股地位的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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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的定义及区别
一、国有独资公司的基本概念
2005年10月人大最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二章第四节对国有独资公司做出明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特殊表现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国家。
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的基本概念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
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
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三、国有独资公司与过去的国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不同点
(一)法律依据不同:由遵循《企业法》变为遵循《公司法》。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按照《全民所有制企业法》(1988年8月1日开始施行)注册,依照企业法注册的企业运行过程中容易出现所有权、决策权和经营权不明晰的情况;而国有
独资公司是按照《公司法》注册,公司所有权、决策权和经营权分离,权责明晰。
(二)管理体系不同:由注重行政隶属关系变为注重以资产为纽带的产权关系
全民所有制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十六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三)治理结构不同:由“老三会”变更为有机结合“老三会”的“新三会”
全民所有制企业治理结构中的“老三会”是指党委会、工会、职代会,现代治理结构的“新三会”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新三会”是公司制企业治理机构的主体框架,在创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必须坚持的;“老三会”是传统企业制度中的精髓,是我国政治制度在国民经济基层单位的具体体现,在公司制企业治理过程中也不可废弃,应有机结合。
(四)管理者角色不同:由负责人变为执行者
全民所有制的厂长(经理)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
国有独资公司总
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全面的责任,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是一种聘用关系(委托代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