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车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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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调车工作
118、调车作业必须落实的关键环节
调车作业必须落实好以下七个环节:即计划指挥、制动、检查、确认、信号显示、防溜、要道七个关键环节。
119、调车作业中必须检查确认下列情况方准发出命令或显示信号
调车作业人员在发出命令或显示信号前,必须检查确认线路占用情况、停留车位置情况、道岔开通情况、车下障碍物检查情况、检修线及装卸线作业情况、调车组人员分布情况、工具备品准备情况、车辆走行情况、其他机车车辆活动情况、调车机车走行速度情况,行人横过线路或道口活动等情况,方准发出命令或显示信号。
120、调车作业计划的编制及传达的规定
调车作业计划的编制及传达:
(1)设有调车机的车站,调车领导人根据班组计划和列车预确报,及时填写调车作业通知单。调车指挥人于作业开始前,应将作业方法和注意事项清楚地传达给有关人员。
具体交接计划及传达方法在《站细》内规定。
(2)未设调车机的中间站,调车计划由车站值班员根据列车调度员布置的计划及预确报,编制调车作业计划,同时填写附有线路有效长、停留车组数、车数、车组间隔及距警冲标的距离以及作业方法、注意事项的示意图。由调车指挥人交与司机(2 份)及有关人员,待传达清楚后方准开始作业。一批作业计划不超过3钩时,亦应填写调
车作业示意图。
(3)驼峰解散车辆时股道、车数的变更不涉及机车下峰作业时,可不向司机传达。
(4)平面调车溜放变推送、溜放变连挂时,均应停轮传达清楚。
(5)专用线调车作业计划的变更,由调车指挥人口头向司机传达。超过3钩时,司机应将变更后的作业计划记在司机手账内,并复涌无误后方可作业。调车人员回站后向调车领导人汇报。
(6)采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的车站,一批作业不超过三钩(包括变更),可用口头方式或停轮用电台布置(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车调车除外),有关人员必须复诵。
(7)设有调车作业通知单传输装置的车站,交接布置办法在《站细》中规定。
121、调车作业“要道还道”的规定
调车作业“要道还道”的补充规定:
调车作业必须认真执行“要道还道”制度。牵出或推进时,未得到扳道员的股道信号和道岔开通信号或调车信号机的进行显示前,必须距警冲标或调车信号机50m及其以上地点停车。各站根据具体情况,在《站细》内规定“要道还道”办法。但遇下列情况,可省略“要道还道”制度:
(1)连续溜放时(第一钩除外)。
(2)货物线、专用线取送作业,经过无人看管的加销道岔时。
(3)在无扳道员的货物线、专用线调车作业原线返回时。
(4)有扳道员或设有凋车信号机时,调车指挥人的起动信号不表示过路开通。无扳道员或调车信号,调车指挥人不能确认道岔开通位置时,应通知司机在经由道岔前停车,调车指挥人确认道岔开通后再给起动信号。
机车车列压岔子牵出或推进运行时,亦必须执行“要道还道”制度。
在集中区调车作业时,必须凭调车信号的显示进行作业。调车信号机故障时应置于关闭状态或灭灯,车站值班员应通知调车长口头转告司机,按非集中作业办理。
在集中区调车作业时,机车车辆必须越过调车信号机的绝缘。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压信号机绝缘原路返回时,调车长应向集中楼车站值班员报告,取得允许并通知司机后,由调车长领车(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时,调车长连续两次发出“起动”命令)至前方能显示的调车信号机前,再凭调车信号机的显示作业。此时,信号员应单操锁闭有关进路道岔,并注意机车车辆动态及光带变化。在机车车辆位置不清、动向不明时,不得操纵按钮。
122、关于调车速度的补充规定
关于调车速度的补充规定:
(1)进入停有机车车辆线路的道岔后,应根据停留车位置,正确掌握速度,调车最高速度不得超过20km/h;本务机作业时,最高速度不得超过15km/h。
(2)十、五、三车距离信号,其速度要求分别为
10km/h,7km/h,5km/h.
(3)单机挂车,接近被连挂车辆三车距离时,显示连结信号后再显示稍行移动信号。推进挂车时,如遇距停留车辆不足十车距离,显示五车距离信号;不足五车距离,显示三车距离信号;不足三车距离,显示稍行移动信号。十车距离内,不显示减速信号。
司机应依据调车指挥人显示的信号,及时调整速度。没有司机回示,应立即显示停车信号。信号不明,立即停车。
(4)在专用线的走行线及高路基线路上调车时的速度,应根据线路情况,在《站细》内规定。
123、机车不连结制动软管调车时的速度限制的规定
各型机车不连结制动软管调车时,超过一定连挂辆数的速度限制见表3-1-8。
表3-1-8. 一定连挂辆数的速度限制
124、在坡度超过2.5%0线路上的调车办法的规定
(1)在坡度超过2.5%0线路上进行调车作业时,机车须位于坡道下方,如不可能时,则应按规定连结制动软管,方准进行。挂车时应先调整钩位,检查防溜措施(拧紧《技规》第272条第33表规定的就地制动的手制动机数或用铁鞋、防溜枕木牢靠固定),确认妥当后
再进行连挂,未挂好前,不得撤除防溜措施;摘车时应事先做好防溜措施,然后摘钩。
(2)在站内与站外为同向坡度的线路上,向下坡方向溜放车辆时,除有能防止溜入正线的设备外,须在该线下坡方向警冲标内方适当地点,事先做好防溜措施。
(3)专用线的走行线不准停放车辆,如有特殊原因必须停放车辆,线路坡度超过2.5%0时,经路局批准;未超过2.5%0时,制定
安全措施,纳入《站细》。
125、天气不良时的调车作业办法的规定
天气不良时的调车作业办法:
(1)遇天气不良,调车指挥人应将天气情况及了望距离向调节作业领导人汇报,并按共命令指示组织作业。
(2)了望距离不足100m 的作业限制:
○1平面调车只限单钩溜放,变更计划时须停轮传达。
○2驼峰作业(自动、半自动驼峰除外)应在道岔区设专人了望车组间隔距离、走行速度,并及时与调车长和制动员互通情况,在解散车辆时应适当拉长距离,对隔钩车采取单钩解散。必须实行连续解散车辆时,由车站制定保证安全措施,纳入《站细》。
○3专用线取送调车作业时,无论牵引或推进运行应全部接通制动软管,并适当掌握速度,保证遇到障碍能及时停车。越区作业在未了解情况以前不准实行溜放调车。
○4向特定线路及尽头线取送车时,必须距停留车或车挡50m 处停车,再以3km/h的速度进行作业。
○5连挂车辆时应距被挂车辆50m处停车,停车后再以不超过
5km/h 的速度连挂。
(3)装有机车信号的调车机,应以机车信号显示为依据,同时监视地面信号显示情况。
设有站场无线电话的车站,车站调度员(调车区长)或车站值班员、调车长、连结员、制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