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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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_GB50299-1999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_GB50299-1999

1.0.1 为保证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做到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地下铁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凡未做规定的,均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执行。

1.0.3 工程开工前,必须根据设计文件经现场调查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批准后组织并指导施工。

1.0.4 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应保持清洁,减少对交通干扰,严格控制地面变形和环境污染,做到文明施工。

1.0.5 工程施工应以批准的设计文件为依据,如需修改,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并签署变更设计或洽商记录后方可实施。

1.0.6 施工中如发现文物、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对永久性测量标桩和地质、地震观测桩等应予保护,如需改动,应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1.0.7 采用的原材料、预制品、设备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定。

产品应有合格证和出厂说明书。

设备应有铭牌。

1.0.8 采用和推广经鉴定并批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应制定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引进的设备,应按其技术文件要求施工。

1.0.9 加强测量管理,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偏差,严禁侵入限界。

10.10 施工应按设计要求实施限制杂散电流的各项措施。

10.11 设备安装前应对相关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并符合下列物常。

l 结构验收合格,无渗、漏水现象;2 影响设备安装和安装后不宜实施的装修工程已经完成;3预埋件位置正确、牢固,基础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4设备安装范围内清理干净。

1.0.12 设备安装的环境温度、湿度等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1.0.13 设备开箱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设备型号、规格及配件等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2 设备合格证、说明书等随机技术文件齐全;3 设备及配件不得损伤、变形和锈蚀。

1.0.14 施工中有关安全、环保、消防、防汛和劳动保护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井点降水2.1一般规定2.1.1 本章适用于含水地层中隧道井点降水的施工及验收,其他排、隔水施工尚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执行。

gb502991999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局部修订

gb502991999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局部修订

建设部关于国家标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第187号现批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

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年10月24日《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隧道盾构掘进法施工”局部修订【第8.1.1条正文】“8.1.1本章适用于采用盾构掘进,钢筋混凝土管片拼装的隧道结构的施工与验收。

”【条文说明】8.1.1采用钢纤维混凝土管片、钢管片、铸铁管片建造隧道结构的施工与验收,可参照本章相关内容。

【第8.2.3条正文】“8.2.3盾构工作竖井内应设集水坑和抽水设备,井口周围应设防淹墙和安全护栏。

”【条文说明】(无修改)【第8.6.5条正文】“8.6.5管片拼装后,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9进行记录,并进行检验,其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未做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片在盾尾内拼装完成时,偏差宜控制为:高程和平面±50mm;每环相邻管片高差5mm,纵向相邻环管片高差6mm。

2.在地铁隧道建成后,中线允许偏差为:高程和平面±100mm,且衬砌结构不得侵入建筑限界;每环相邻管片允许高差10mm,纵向相邻环管片允许高差15mm;衬砌环直径椭圆度小于5‰D;3.环向及纵向螺栓应全部安装,螺栓应拧紧。

【条文说明】8.6.5隧道最终偏差包括:施工误差、测量误差、结构变形、隧道沉浮、水平位移等。

【第8.9.2条正文】“8.9.2盾构掘进施工,应根据工程及水文地质条件、地面环境条件以及隧道埋深等按表8.9.2量测项目对地层和结构进行动态监控量测。

”表8.9.2 盾构掘进施工监控量测项目【条文说明】8.9.2为保证盾构掘进施工及隧道结构自身的安全,实现信息化施工,制定表8.9.2量测项目;盾构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表建(构)筑物变形应进行监测;监测断面及测点布置应根据工程及水文地质条件、隧道埋深、地表环境等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监测频率应根据具体工程要求并结合监测数据的实际变化情况进行确定。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指对地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和验收过程进行规范的标准。

在我国,地铁作为一种大型的交通基础设施,其施工和验收必须遵循相关规范,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对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详细介绍。

一、施工规范1. 施工准备在地铁隧道施工前,应进行充分的施工准备工作。

包括:地质勘察、设计文件审查、施工方案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布置等。

此外,还需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施工人员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2. 施工方法地铁隧道施工方法主要包括钻爆法、暗挖法、盾构法等。

不同施工方法应遵循相应的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例如,钻爆法施工应编制爆破方案,报批后方可实施;暗挖法施工应充分利用围岩自承作用,及时施工初期支护结构;盾构法施工应控制掘进速度,确保隧道质量和地层稳定。

3. 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原材料检验、施工过程监控、工程验收等。

原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施工过程应遵循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工程验收应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

二、验收规范1. 验收程序地铁隧道工程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初步验收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完工后进行,对整个工程进行综合评价。

验收程序应遵循相关规范,确保验收的公正、公平和权威。

2. 验收内容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

具体包括:隧道结构完整性、防水效果、排水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供电与通信系统等。

验收时,应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3. 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验收合格的工程,应颁发验收证书,允许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三、违规处理对违反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行为,应进行严肃处理。

包括:责令停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追究刑事责任等。

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局部修订及条文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局部修订及条文

建设部关于国家标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第187号现批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

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年10月24日《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隧道盾构掘进法施工”局部修订【第8.1.1条正文】“8.1.1本章适用于采用盾构掘进,钢筋混凝土管片拼装的隧道结构的施工与验收。

”【条文说明】8.1.1采用钢纤维混凝土管片、钢管片、铸铁管片建造隧道结构的施工与验收,可参照本章相关内容。

【第8.2.3条正文】“8.2.3盾构工作竖井内应设集水坑和抽水设备,井口周围应设防淹墙和安全护栏。

”【条文说明】(无修改)【第8.6.5条正文】“8.6.5管片拼装后,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9进行记录,并进行检验,其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未做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片在盾尾内拼装完成时,偏差宜控制为:高程和平面±50mm;每环相邻管片高差5mm,纵向相邻环管片高差6mm。

2.在地铁隧道建成后,中线允许偏差为:高程和平面±100mm,且衬砌结构不得侵入建筑限界;每环相邻管片允许高差10mm,纵向相邻环管片允许高差15mm;衬砌环直径椭圆度小于5‰D;3.环向及纵向螺栓应全部安装,螺栓应拧紧。

【条文说明】8.6.5隧道最终偏差包括:施工误差、测量误差、结构变形、隧道沉浮、水平位移等。

【第8.9.2条正文】“8.9.2盾构掘进施工,应根据工程及水文地质条件、地面环境条件以及隧道埋深等按表8.9.2量测项目对地层和结构进行动态监控量测。

”表 8.9.2 盾构掘进施工监控量测项目【条文说明】8.9.2为保证盾构掘进施工及隧道结构自身的安全,实现信息化施工,制定表8.9.2量测项目;盾构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表建(构)筑物变形应进行监测;监测断面及测点布置应根据工程及水文地质条件、隧道埋深、地表环境等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监测频率应根据具体工程要求并结合监测数据的实际变化情况进行确定。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一)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一)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一) 1.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土地规划与选址•勘探与设计•安全环保评估•施工方案的编制2.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要求2.1 施工人员•具备相应资质证书•经过相关培训•持证上岗2.2 施工材料•符合相关标准•配合施工方案2.3 施工设备•经过检修和维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确保设备运行正常2.4 施工现场管理•工地进出口的管控•施工安全和环保措施的执行•现场疏导管理•施工进度和质量的管理3. 地下铁道工程验收标准3.1 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验收•地质勘探和设计标准•施工及计量检测标准•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标准3.2 验收流程•形成验收报告•组织验收领导小组•进行现场验收•抽检检测3.3 验收内容•建设项目的总体情况•工程设计方案的实现情况•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技术水平•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情况4. 地下铁道工程的维护要求•定期检修和维护•结构和设施的更新和升级•监测和防止地下水和工程的渗漏•针对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应急处理5. 结束语地下铁道工程的建设常常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在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的要求、验收标准以及维护要求等方面都要格外重视。

只有保证在各个方面都符合标准规范,才能确保地下铁道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性发展。

6. 参考文献以下是本文章参考的一些文献:•《地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铁路地下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地下铁道工程安全管理规定》7. 版权声明本文按照创作共用协议发布,转载或引用本文请注明出处。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信号部分)一、电缆托架安装:●托架位置应正确,并固定牢固,水平和垂直允许偏差均为+5mm;●托架的同层托板应在同一水平面上。

二、接地装置安装:●接地装置的材质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接地体与接地母线焊接应牢固,并做防腐处理;●两组接地体之间的距离及接地体埋深和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规定;●接地体回填土应使用黄粘土,并分层夯实;●接地引入线与母线连接采用气焊,搭焊长度不得小于200mm,并不得损伤芯线。

焊接处应做防腐处理;●接地引入线保护套与隧道穿墙管法兰盘连接应绝缘,绝缘电阻应大于100MΏ;●接地引入线在保护套管内不得有接头。

隧道穿墙管严禁与隧道结构钢筋接触;●接地引入线、室内接地线、工作(联合)地线及保护地线与设备连接应符合设计规定,严禁接地线代替电源线;●接地盘端子连接应紧密。

三、电缆敷设要求●电缆护套不得损伤,芯线不得混线、断线或接地,电气特性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综合扭绞电缆的A端与B端相接,一条电缆径路中间有接线箱(盒)时,A端与B端应顺序连接;●电缆敷设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

采用耐寒护层电缆时,环境温度不得低于-10℃;●电缆弯曲半径:全塑电缆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0倍,铠装电缆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托架上的电缆应排列整齐并自然松弛,同层电缆不得交叉、扭绞;●托架上和隧道顶板敷设的电缆,必须固定牢固;●电缆备用量:1)引至室内的电缆备用量不得小地5m,2)室外设备端电缆备用量不得小于2m,当电缆敷设长度小于20m时,备用量为1m;●直埋电缆径路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两设备间径路应最短或通过障碍物及跨股道最少;2)宜于施工和维修;3)不得在道岔尖端、辙岔心及钢轨接头处穿越股道。

●直埋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1)土质地带电缆埋设深度不得小于700mm,石质地带电缆埋深不得小于500mm,并均应在冻土层以下。

电缆沟沟底应平坦,电缆排列应整齐并自然松弛,不宜交叉;2)电缆防护应符合设计规定。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引言地下铁道作为城市交通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城市的交通运输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地下铁道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地下铁道的安全运营和城市交通的畅通。

因此,制定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于保障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地下铁道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规范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前,需进行详细的项目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确保设计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和测量,确保施工地点的准确性;(3)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落实施工许可证和相关手续;(4)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包括具体施工方法、施工进度等。

2.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在地下铁道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保障地下铁道的安全运营。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对施工材料的质量进行把关,确保材料符合相关标准;(2)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保证施工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3)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禁止出现任何违规操作。

3. 施工后的检测验收在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详细的检测验收工作,确保地下铁道的安全运行。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对地下铁道的结构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各部分结构牢固可靠;(2)检测地下铁道的设备和系统,确保设备运行正常、系统完好;(3)对地下铁道的环境进行检测,确保环境符合相关标准。

三、地下铁道工程验收规范1. 验收标准地下铁道工程验收需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确保地下铁道工程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相关标准;(2)地方相关标准;(3)行业相关标准。

2. 验收程序地下铁道工程验收需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1)组织验收单位对地下铁道工程进行全面检测;(2)制定验收报告,明确地下铁道工程的质量状况;(3)提交验收报告,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3. 验收要求地下铁道工程验收要求严格,确保地下铁道的安全运行。

地下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地下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地下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地下工程是指建筑、公路、桥梁、隧道等工程在地下进行的施工工程。

地下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是保证地下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基础。

下面将分别从地下工程施工和验收两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地下工程施工标准(一)施工前准备1. 地下工程前期调查资料收集在施工前,必须充分了解地下工程现场的地质、水文、地貌等情况,通过前期调查工作,获取准确的工程数据,为后续的施工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2. 地下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在掌握了地下工程的相关情况后,需要编制合理的施工方案,确定施工的流程、工艺和方法,并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确保施工过程有序进行。

(二)施工过程控制1. 地下工程施工人员资质要求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证书和经验,特别是熟悉地下工程施工技术和安全要求,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2. 施工材料质量保证地下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经过合格的检测和验收,杜绝使用劣质材料,保证地下工程的耐久性和稳定性。

3.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有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加强安全防护,确保施工过程中无人员伤亡和事故发生。

(三)施工质量验收1. 地下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在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确保施工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2. 地下工程验收标准地下工程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验收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才能交付使用。

二、地下工程验收标准(一)验收前准备1. 验收人员组织地下工程验收需要由专业的验收人员组成,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的代表,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和客观性。

2. 验收文件准备在进行验收前,需要准备相关的验收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合同协议、验收标准等,作为验收的依据和参考。

(二)验收过程控制1. 验收标准执行验收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地下工程验收标准执行,逐项检查地下工程的质量和施工情况,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可靠。

2. 验收数据记录对验收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和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整理,形成验收报告,将问题和建议清晰明确地呈现出来,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24年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24年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24年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地下铁道工程的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地下铁道工程。

1.3 地下铁道工程的建设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设计、精心施工、严格验收的原则。

二、施工准备2.1 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施工工艺及质量要求。

2.2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交通、环境等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施工措施。

2.3 施工前应进行施工图纸的会审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熟悉工程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

2.4 施工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包括临时设施的搭建、施工设备的配置、施工材料的准备等。

三、施工方法及工艺3.1 地下铁道工程的施工应根据工程特点、地质条件、施工环境等因素,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

3.2 地下铁道工程的施工应遵循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先进行隧道开挖、衬砌、排水等工程,后进行轨道铺设、供电、通信等工程。

3.3 隧道开挖应采用合理的开挖方式,控制开挖面的稳定,防止塌方、涌水等事故的发生。

3.4 隧道衬砌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隧道结构的稳定和安全。

3.5 排水工程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保证隧道和地下场的排水畅通。

3.6 轨道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轨道的平稳和舒适。

3.7 供电、通信等工程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保证地铁的正常运行。

四、工程质量控制4.1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质量标准,保证工程质量。

4.2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检查和控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3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工程记录和资料整理,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

五、工程验收5.1 工程验收应按照验收规范和程序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5.2 工程验收应包括施工质量验收、设备功能验收、安全性能验收等方面。

5.3 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交付使用。

六、附则6.1 本规范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底下铁道工程施工规范

底下铁道工程施工规范

底下铁道工程施工规范一、总则1.1 底下铁道工程是指在城市地下建设的铁路交通设施,包括地铁、轻轨等。

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地下铁道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

1.3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本规范,充分考虑地质、环境、交通、安全等因素,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环保节能。

二、施工准备2.1 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

2.2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施工经验,配备充足的施工人员、设备和材料。

2.3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地质、地形、交通、管线等情况,办理相关手续。

2.4 施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三、施工要点3.1 地质勘察与测量3.1.1 地质勘察应准确掌握地质条件,为设计提供可靠依据。

3.1.2 测量工作应遵循国家测量规范,确保测量精度。

3.2 施工排水3.2.1 施工前,应制定排水方案,防止地下水对施工产生影响。

3.2.2 排水设施应设置合理,确保施工过程中排水畅通。

3.3 土方开挖与支护3.3.1 土方开挖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原则,确保施工安全。

3.3.2 支护结构应根据地质条件、开挖深度、施工进度等因素进行设计,确保围岩稳定。

3.4 结构施工3.4.1 结构施工应遵循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确保结构安全、可靠。

3.4.2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监控量测,及时掌握结构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5 隧道施工3.5.1 隧道施工应遵循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确保隧道轴线准确、结构安全。

3.5.2 隧道施工过程中,应加强通风、照明、排水等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3.6 轨道施工3.6.1 轨道施工应遵循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确保轨道铺设质量。

3.6.2 轨道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测量、调整、固定等工作,确保轨道平顺、稳定。

地下工程施工_验收规范(3篇)

地下工程施工_验收规范(3篇)

第1篇一、概述地下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是针对地下建筑工程、市政隧道、防护工程、地下铁道等防水工程质量的验收而制定的。

本规范旨在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地下防水工程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适用于各类地下防水工程。

二、验收原则1. 验收应当遵循“先施工后验收”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

2. 验收应当遵循“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的原则,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控。

3. 验收应当遵循“标准统一、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的原则,确保验收工作的科学性、严谨性。

三、验收内容1. 工程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

2. 施工现场:包括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施工文明等方面。

3. 防水工程:包括防水材料、防水构造、防水施工、防水效果等方面。

4. 结构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基础工程、主体结构等方面。

5. 设备安装:包括设备安装质量、设备运行状态等方面。

四、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自检: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对各项工程进行自检,确保工程质量。

2. 监理单位抽检: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各项工程进行抽检,确保工程质量。

3. 验收组验收:验收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组成,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

4. 验收报告:验收组应当根据验收情况,编制验收报告,提出验收意见。

五、验收标准1. 工程资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 施工现场: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 防水工程:应符合《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防水效果达到设计要求。

4. 结构工程: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5. 设备安装: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六、验收结论1. 合格:工程资料齐全、施工质量合格、防水效果达到设计要求。

2. 不合格:工程资料不全、施工质量不合格、防水效果未达到设计要求。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标准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标准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标准一、前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日益严重,地下铁道作为一种大运量、高效率的城市轨道交通方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为了加强地下铁道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完善施工技术标准,保证施工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地下铁道工程的施工。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同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术语和定义1. 地下铁道:在全封闭的线路上运行的大运量或高运量城市轨道交通方式,线路通常设于地下结构内,也可延伸至地面或高架桥上。

简称地铁。

2. 工程自身风险:因工程结构特点、地质条件或施工活动等影响可能导致工程结构本体受损或可靠度降低的安全风险。

3. 周边环境风险:工程影响范围内的重要管线、建(构)筑物、既有运营轨道交通或铁道、城市高等级道路、桥梁、水体等,因工程施工活动导致工程自身与周边环境相互作用,引发周边环境破坏或受损的安全风险。

4. 风险预警:在潜在风险事件或其他需要时,提前发出警示,以便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失。

三、基本要求1. 施工组织与管理(1)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2)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流程、施工方法、质量控制、安全防护等内容。

(3)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2. 工程质量与验收(1)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施工过程中应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3)工程验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1)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安全。

(3)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周边环境,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施工技术要求1. 土建工程(1)隧道开挖应采用合理的开挖方法,确保开挖面的稳定。

(2)初期支护结构应根据地质条件、隧道断面尺寸等因素进行设计,确保隧道稳定。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局部修订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局部修订

建设部关于国家标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第187号现批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

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年10月24日《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隧道盾构掘进法施工”局部修订【第8.1.1条正文】“8.1.1本章适用于采用盾构掘进,钢筋混凝土管片拼装的隧道结构的施工与验收。

”【条文说明】8.1.1采用钢纤维混凝土管片、钢管片、铸铁管片建造隧道结构的施工与验收,可参照本章相关内容。

【第8.2.3条正文】“8.2.3盾构工作竖井内应设集水坑和抽水设备,井口周围应设防淹墙和安全护栏。

”【条文说明】(无修改)【第8.6.5条正文】“8.6.5管片拼装后,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9进行记录,并进行检验,其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未做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片在盾尾内拼装完成时,偏差宜控制为:高程和平面±50mm;每环相邻管片高差5mm,纵向相邻环管片高差6mm。

2.在地铁隧道建成后,中线允许偏差为:高程和平面±100mm,且衬砌结构不得侵入建筑限界;每环相邻管片允许高差10mm,纵向相邻环管片允许高差15mm;衬砌环直径椭圆度小于5‰D;3.环向及纵向螺栓应全部安装,螺栓应拧紧。

【条文说明】8.6.5隧道最终偏差包括:施工误差、测量误差、结构变形、隧道沉浮、水平位移等。

【第8.9.2条正文】“8.9.2盾构掘进施工,应根据工程及水文地质条件、地面环境条件以及隧道埋深等按表8.9.2量测项目对地层和结构进行动态监控量测。

”表8.9.2 盾构掘进施工监控量测项目【条文说明】8.9.2为保证盾构掘进施工及隧道结构自身的安全,实现信息化施工,制定表8.9.2量测项目;盾构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表建(构)筑物变形应进行监测;监测断面及测点布置应根据工程及水文地质条件、隧道埋深、地表环境等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监测频率应根据具体工程要求并结合监测数据的实际变化情况进行确定。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修订(第187号)汇总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修订(第187号)汇总

建设部关于国家标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第187号现批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

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年10月24日《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隧道盾构掘进法施工”局部修订【第8.1.1条正文】“8.1.1本章适用于采用盾构掘进,钢筋混凝土管片拼装的隧道结构的施工与验收。

”【条文说明】8.1.1 采用钢纤维混凝土管片、钢管片、铸铁管片建造隧道结构的施工与验收,可参照本章相关内容。

【第8.2.3条正文】“8.2.3盾构工作竖井内应设集水坑和抽水设备,井口周围应设防淹墙和安全护栏。

”【条文说明】(无修改)【第8.6.5条正文】“8.6.5管片拼装后,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9进行记录,并进行检验,其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未做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片在盾尾内拼装完成时,偏差宜控制为:高程和平面±50mm;每环相邻管片高差5mm,纵向相邻环管片高差6mm。

2.在地铁隧道建成后,中线允许偏差为:高程和平面±100mm,且衬砌结构不得侵入建筑限界;每环相邻管片允许高差10mm,纵向相邻环管片允许高差15mm;衬砌环直径椭圆度小于5‰D;3.环向及纵向螺栓应全部安装,螺栓应拧紧。

【条文说明】建虎网建筑资料免费下载站8.6.5 隧道最终偏差包括:施工误差、测量误差、结构变形、隧道沉浮、水平位移等。

【第8.9.2条正文】“8.9.2盾构掘进施工,应根据工程及水文地质条件、地面环境条件以及隧道埋深等按表8.9.2量测项目对地层和结构进行动态监控量测。

”表8.9.2 盾构掘进施工监控量测项目【条文说明】8.9.2 为保证盾构掘进施工及隧道结构自身的安全,实现信息化施工,制定表8.9.2量测项目;盾构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表建(构)筑物变形应进行监测;监测断面及测点布置应根据工程及水文地质条件、隧道埋深、地表环境等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监测频率应根据具体工程要求并结合监测数据的实际变化情况进行确定。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点与程序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点与程序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点与程序在铁路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验收是一个关键环节。

通过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可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同时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证验收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以下是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要点与程序。

一、验收要点1. 施工图设计要求铁路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首先要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满足工程要求,并与施工方进行沟通,明确施工方案。

同时,对设计中的重要技术指标和施工工艺进行重点关注,确保施工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2. 施工材料及设备选用对施工材料及设备的选用要进行严格把关。

确保所使用的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设备性能稳定可靠。

对重要材料和设备,可进行抽样检测,以保证其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3. 施工工艺控制施工工艺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

验收工作中要对施工工艺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施工过程中能够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对于复杂的施工工艺,还可以要求施工方提供工艺文件和操作规程,以便于验收人员进行查阅和核实。

4. 施工质量控制验收中要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通过对施工质量的检查,可以发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和修复。

验收过程中可以采取抽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施工质量的准确性和合格性。

五、验收程序1. 施工前验收在施工开始之前,需对施工方提交的施工方案、工艺文件和操作规程进行审核。

确保施工方案满足设计要求,并对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核实。

同时还要对施工材料和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要求。

2. 施工中验收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定期进行质量验收。

验收人员可以随机抽查施工现场和施工质量,检查施工方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是否有效,材料和设备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如发现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3. 施工后验收施工完成后,需要对整个工程进行验收。

主要包括对施工质量、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材料和设备的验收。

验收人员可以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篇一:地下铁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井点降水应使地下水位保持在基底以下0.5米,停止降水时,必须验算涌水量和明挖隧道结构的抗浮稳定性,当不能满足要求时不能停泵。

降水井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井点距基坑边缘不应小于1.5米,距暗挖隧道结构不应小于2米;2.井点应沿基坑或暗挖隧道布设,并应成封闭形,当不能封闭时应延长1倍以上的基坑或暗挖隧道横断面宽度;3.暗挖隧道如地面无条件布设井点时,可在隧道内设置水平井点或采取其它隔水措施;4.井点间距应根据计算确定,当基坑较宽满足不了降水深度时,应在基坑内增设井点。

2.1.6 井点施工前应复测基坑(暗挖隧道)平面位置测放井点孔位;清除地面,地下障碍物并将保留的地下管线挖露出来,平整场地并挖设泥浆坑。

2.1.7 井点钻孔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钻孔的空口处应设置护筒;2 孔径应比管径大200-300毫米3 孔径应垂直、上下一致,孔底比管底深0.5-1.0米4 钻进中应取土样并做好记录2.1.8 分节组装的井点管径应一致。

钢管井点管的滤管应采用穿孔钢管,空隙率不应小于25%,外壁垫筋缠镀锌铅丝后并包上工布滤网。

管井井点管采用无砂混凝土管时,其空隙率不应小于20%,并外壁应垫筋、缠丝、包土工布滤网。

2.1.9 井点管沉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沉设前应先配管;2 沉设位置应居中,垂直、管井的滤管应置于含水层中;3 分节沉设时,各节应同心并连接严密;4 管井井点管应高出地面300-500毫米,井点管就为固定后,管上口应临时封闭。

2.1.10. 滤料应洁净,其规格为含水层筛分粒径的5-10倍,投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滤料投放前应清空稀释泥浆;2 滤料应沿井管周围均匀投放,投放量不得小于计算量的95%;3 滤料填至井口下1米左右时应用粘性图填实夯平,2.1.11 井点管沉设后,应检查渗水性功能,当投放滤管口有泥浆水冒出或向管内灌水能很快的下渗时方为合格。

2.1.12 排水管路断面应根据排水流量确定并连接严密,排出的水经过尘沙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摘录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摘录

规范1、井点降水应使地下水位保持在基底以下0.5m。

停止降水时,必须验算涌水量和明挖隧道结构的抗浮稳定性,当不能满足要求时,不得停泵。

2、降水井井点距基坑边缘不应小于1.5m,距暗挖隧道结构不应小于2m;3、降水井井点应沿基坑或暗挖隧道布设,并应成封闭形,当不能封闭时,应延长1倍以上的基坑或暗挖隧道横断面宽度;4、井点钻孔应符合下列规定:1).钻孔的孔口处应设置护筒;2)孔径应比管径大200-300mm;3)孔径应垂直、上下一致,孔底比管底深0.5-1.0m;4)钻进中应取土样并做好记录。

5、排渣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粘性土中成孔,可注入清水,以原土泥浆护壁,排渣泥浆比重应控制在1.1-1.2;2)砂土和较厚夹砂层中成孔,泥浆比重应控制在1.1-1.3,在穿越砂夹卵石层或容易坍孔土层中成孔时,泥浆比重控制在1.3-1.5;3)泥浆选用塑性指数Ip≥17的粘土配制;4)施工中应经常测定泥浆比重,并定期测定粘度、含砂率和胶体率,其指标控制:粘度为18-22s,含砂率为4%-8%,胶体率不小于90%。

6、清孔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孔壁土质不易坍塌时,可用空气吸泥机清孔;2)用原土造浆时,清孔后泥浆比重应控制在1.1左右;3)孔壁土质较差时,宜用泥浆循环清孔,清孔后泥浆比重应控制在1.15-1.25;4)清孔过程中必须补足泥浆,并保持浆面稳定;5)清孔后立即吊放钢筋笼,并灌注水下混凝土。

7、成孔施工中如发现斜孔、弯孔、缩孔、塌孔或沿护筒周围冒浆及地面沉陷等现象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8、钢筋笼制作允许偏差为:主筋间距±10mm;箍筋间距±20mm;钢筋笼直径±10mm,长度±50mm。

9、横撑安装位置允许偏差为:高程±50mm,水平间距±100mm。

10、横撑安装前应先拼装,拼装后两端支点中心线偏心不应大于20mm。

安装后总偏心量不应大于50mm。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原则强制性条文都市建设部分2000北京3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3.1一般规定《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993.1.3支护桩及腰梁、横撑、锚杆等,必须通过计算,并按设计规定施工。

5.1.2隧道基坑必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基底0.5m如下。

5.1.3隧道基坑土石方需要爆破时,必须事先编制爆破方案,报都市主管部门批准,经公安部门批准后方可实行。

5.2.1隧道基坑开挖范畴内多种管线,施工前应调查清晰,经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拟定拆迁、改移或采取悬吊措施。

6.1.2盖挖逆筑法施工,必须保持围护墙内土层旳地下水位稳定在基底0.5m如下。

6.1.5隧道构造围护墙和支承柱,在底板未封闭前,必须验算其承载力和稳定性,必要时应采用加强措施。

7.1.2隧道喷锚暗挖施工应充足运用围岩自承作用,开挖后及时施工初期支护构造并适时闭合,当开挖面围岩稳定期间不能满足初期支护构造施工时,应采用预加固措施。

7.2.4竖井与通道、通道与正洞连接处,应采用加固措施。

10.1.5路基采用土工布做渗滤和隔离层时,应根据设计选用材料,其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铺设前应平整地基,不得有带尖角旳杂物;2铺设应沿长度方向进行;3两幅隔离层应采用焊缝连接。

两幅渗滤层搭接,在平面上后幅应压前幅,在斜坡和直墙上应上幅压下幅,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300mm;4铺设完毕后应及时摊铺填料,并在300mm范畴内不得采用机械碾压。

11.1.4钢筋混凝土高架桥施工时,应采用措施减少对都市正常生活秩序和交通干扰。

12.2.2吊顶旳吊挂件不得与设备管道及检修通道旳吊挂件合用,也不得吊挂在管道或其他设备上。

设备管道不得架设在吊顶龙骨上。

19.1.6消火栓安装位置应对旳,启闭灵活,关闭严密,密封填料完好。

3.2基础防护工程《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993.2.7沉桩过程中,应随时检测校正桩旳垂直度。

钢桩沉设贯入度每击20次不应小于10mm。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篇一:免费《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修订版建设部关于国家标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第187号现批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

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3年10月24日《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隧道盾构掘进法施工”局部修订【第8.1.1条正文】“8.1.1 本章适用于采用盾构掘进,钢筋混凝土管片拼装的隧道结构的施工与验收。

” 【条文说明】8.1.1 采用钢纤维混凝土管片、钢管片、铸铁管片建造隧道结构的施工与验收,可参照本章相关内容。

【第8.2.3条正文】“8.2.3 盾构工作竖井内应设集水坑和抽水设备,井口周围应设防淹墙和安全护栏。

” 【条文说明】(无修改)【第8.6.5条正文】“8.6.5 管片拼装后,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9进行记录,并进行检验,其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未做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片在盾尾内拼装完成时,偏差宜控制为:高程和平面±50mm;每环相邻管片高差5mm,纵向相邻环管片高差6mm。

2.在地铁隧道建成后,中线允许偏差为:高程和平面±100mm,且衬砌结构不得侵入建筑限界;每环相邻管片允许高差10mm,纵向相邻环管片允许高差15mm;衬砌环直径椭圆度小于5‰D; 3.环向及纵向螺栓应全部安装,螺栓应拧紧。

【条文说明】8.6.5 隧道最终偏差包括:施工误差、测量误差、结构变形、隧道沉浮、水平位移等。

【第8.9.2条正文】“8.9.2 盾构掘进施工,应根据工程及水文地质条件、地面环境条件以及隧道埋深等按表8.9.2量测项目对地层和结构进行动态监控量测。

”表 8.9.2 盾构掘进施工监控量测项目【条文说明】8.9.2 为保证盾构掘进施工及隧道结构自身的安全,实现信息化施工,制定表8.9.2量测项目;盾构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表建(构)筑物变形应进行监测;监测断面及测点布置应根据工程及水文地质条件、隧道埋深、地表环境等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监测频率应根据具体工程要求并结合监测数据的实际变化情况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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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3.1 一般要求《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99—993.1.3支护桩及腰梁、横撑、锚杆等,必须经过计算,并按设计要求施工。

5.1.2隧道基坑必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基底0.5m以下。

5.1.3隧道基坑土石方需要爆破时,必须事先编制爆破方案,报城市主管部门批准,经公安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5.2.1隧道基坑开挖范围内各种管线,施工前应调查清楚,经有关单位同意后方可确定拆迁、改移或采取悬吊措施。

6.1.2盖挖逆筑法施工,必须保持围护墙内土层的地下水位稳定在基底 0.5m以下。

6.1.5隧道结构围护墙和支承柱,在底板未封闭前,必须验算其承载力和稳定性,必要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7.1. 2 隧道喷锚暗挖施工应充分利用围岩自承作用,开挖后及时施工初期支护结构并适时闭合,当开挖面围岩稳定时间不能满足初期支护结构施工时,应采取预加固措施。

7.2.4竖井与通道、通道与正洞连接处,应采取加固措施。

10.1.5路基采用土工布做渗滤和隔离层时,应根据设计选用材料,其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铺设前应平整地基,不得有带尖角的杂物;2 铺设应沿长度方向进行;3 两幅隔离层应采用焊缝连接。

两幅渗滤层搭接,在平面上后幅应压前幅,在斜坡和直墙上应上幅压下幅,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300mm;4 铺设完毕后应及时摊铺填料,并在300mm范围内不得采用机械碾压。

11.1.4钢筋混凝土高架桥施工时,应采取措施减少对城市正常生活秩序和交通干扰。

12.2.2吊顶的吊挂件不得与设备管道及检修通道的吊挂件合用,也不得吊挂在管道或其他设备上。

设备管道不得架设在吊顶龙骨上。

19.1.6消火栓安装位置应正确,启闭灵活,关闭严密,密封填料完好。

3.2 基础防护工程《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99--993.2.7沉桩过程中,应随时检测校正桩的垂直度。

钢桩沉设贯入度每击20次不应小于l0mm。

3.6.3护筒设置位置应正确、稳定,与孔壁之间应用粘土填实。

其埋置深度,粘土层不应小于1.0m,砂质或杂填土层不应小于1.5m。

3.6.7成孔施工中如发现斜孔、弯孔、缩孔、塌孔或沿护筒周围冒浆及地面沉陷等现象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3.6.15水下混凝土灌注应符合下列规定:1 混凝土灌注前应在导管内临近泥浆面位置吊挂隔水栓;2 导管底端距孔底应保持300~500mm;3 导管埋人混凝土深度应保持2-3m,并随提升随拆除。

4 导管吊放和提升不得碰撞钢筋笼。

3.7.9锚杆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最上层锚杆覆土厚度不应小于3m;4 位置正确并应避开邻近地下构筑物或管线,如锚杆长度超过施工范围时,应取得有关单位同意;5 锚固段必须设置于滑动土体1m以外的地层中,锚固段与非锚固段应界限分明。

3.7.14锚杆应进行抗拉和验收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试件数量:抗拉试件宜为总数量的2%,且不应少于2根;验收试件宜为总数量3%,且不应少于3根;2 加荷方式:依次为设计荷载的25%、50%、75%、100%、120%(验收试验锚杆),133%(抗拉试验锚杆);3 验收试验锚杆总位移量不应大于抗拉试验锚杆总位移量。

3.3 隧道施工法《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99--995.3.4便桥两端应设置限载、限速和禁止超车、停车等标志。

人行便桥应设置禁止机动车或机械通行标志,并应设置护栏。

5.4.2存土点不得选在建筑物、地下管线和架空线附近,基坑两侧10m范围内不得存土。

在已回填的隧道结构顶部存土时,应核算沉降量后确定堆土高度。

5.4.4基坑开挖宽度,放坡基坑的基底至隧道结构边缘距离不得小于0.5m。

设排水沟、集水井或其他设施时,可根据需要适当加宽;支护桩或地下连续墙临时支护的基坑,隧道结构边缘至桩、墙边距不得小于1m。

5.4.11土方及打桩、降水、地下连续墙等施工机械,在架空输电线路和通讯线路下作业时,其施工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技术安全规范的规定。

5.4.16基坑必须在隧道和地下管线结构达到设计强度后回填。

基坑回填前,应将基坑内积水、杂物清理干净,符合回填的虚土应压实,并经隐检合格后方可回填。

5.5.2钢筋运输、储存应保留标牌,并分批堆放整齐,不得锈蚀和污染。

5.5.11钢筋绑扎必须牢固稳定,不得变形松脱和开焊。

变形缝处主筋和分布筋均不得触及止水带和填缝板,混凝土保护层、钢筋级别、直径、数量、间距、位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预埋件固定应牢固、位置正确。

5.7.2混凝土灌注地点应采取防止暴晒和雨淋措施。

混凝土灌注前应对模板、钢筋、预埋件、端头止水带等进行检查,清除模内杂物,隐检合格后,方可灌注混凝土。

5.7.10混凝土抗压、抗渗试件应在灌注地点制作,同一配合比的留置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抗压强度试件:1)垫层混凝土每灌注一次留置一组;2)每段结构(不应大于30m长)的底板、中边墙及顶板,车站主体各留置4组,区间及附属建筑物结构各留置2组;3)混凝土柱结构,每灌注10根留置一组,一次灌注不足10根者,也应留置一组;4)如需要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其留置组数可根据需要确定。

2 抗渗压力试件:每段结构(不应大于30m),车站留置2组,区间及附属建筑物各留置一组。

6.2.1隧道结构围护墙采用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或地下连续墙时,位置必须正确,以线路中线为准,其允许偏差为:1 平面位置:1)支护桩:纵向±50mm、横向0+30mm;2)地下连续墙0+30mm;2垂直度3‰。

6.3.3钢筋混凝土顶、楼、底板和梁的土方开挖时,必须严格控制高程,并应夯填密实、平整,其允许偏差为:高程0+30mm;平整度l0mm并在1m范围内不多于一处。

如遇有软弱或渣土层时,应采取换填或其他加固措施。

6.3.4隧道洞内每一结构层土方,应根据地质和结构断面尺寸分层、分段进行开挖,其开挖断面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不得出现反坡。

6.3.5隧道洞内土方在未完成相应层的隧道结构前,不得继续开挖下层土方。

7.3.12注浆施工期间应对地下水取样检查,如有污染应采取措施。

7.3.13注浆过程中浆液不得溢出地面及超出有效注浆范围。

地面注浆结束后,注浆孔应封填密实。

7.4.3爆破参数应依照浅孔、密布、弱爆、循序渐进的原则按表7.4.3选用,并必须经现场试爆后确定。

7.5.11隧道开挖前应制定防坍塌方案,备好抢险物资,并在现场堆码整齐。

7.6.9混合料应搅拌均匀并符合下列规定:1 配合比:水泥与砂石重量比应取1:4~4.5。

砂率应取45%~55%,水灰比应取0.4-0.45。

速凝剂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2 原材料称量允许偏差为:水泥和速凝剂±2%,砂石±3%。

3 运输和存放中严防受潮,大块石等杂物不得混入,装入喷射机前应过筛,混合料应随拌随用,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0min。

7.6.12喷射混凝土2h后应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是14d,当气温低于十5℃时,不得喷水养护。

7.6.18锚杆应进行抗拔试验。

同一批锚杆每100根应取一组试件,每组3根(不足100根也取3根),设计或材料变更时应另取试件。

同一批试件抗拔力的平均值不得小于设计锚固力,且同一批试件抗拔力最低值不应小于设计锚固力的90%。

7.10.1隧道施工应设双回路电源,并有可靠切断装置。

照明线路电压在施工区域内不得大于36V,成洞和施工区以外地段可用220V。

7.10.3隧道施工范围内必须有足够照明。

交通要道、工作面和设备集中处并应设置安全照明。

7.10.4动力照明的配电箱应封闭严密,不得乱接电源,应设专人管理并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

7.10.8隧道施工应采用机械通风。

当主风机满足不了需要时,应设置局部通风系统。

7.10.9隧道内通风应满足各施工作业面需要的最大风量,风量应按每人每分钟供应新鲜空气3立方米计算,风速为0.12--0.25m/s。

7.10.12隧道凿岩必须湿作业,装渣、放炮后必须喷雾洒水净化粉尘,喷射混凝土时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并定期测定粉尘和有害气体的浓度。

3.4 隧道盾构掘进施工法《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B 50299—998.1.3盾构设备制造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整机总装调试合格,经现场试掘进50~100m距离合格后方可正式验收。

盾构吊运中,不得损坏和变形。

8.4.2盾构掘进速度,应与地表控制的隆陷值、进出土量、正面土压平衡调整值及同步注浆等相协调。

如停歇时间较长时,必须及时封闭正面土体。

8.4.3盾构掘进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掘进,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1 盾构前方发生坍塌或遇有障碍;2 盾构自转角度过大;3 盾构位置偏离过大;4 盾构推力较预计的增大;5 可能发生危及管片防水、运输及注浆遇有故障等。

8.5.1气压盾构的最低气压应满足工作面稳定和防止涌水的需要。

遇有透水性强的地层且覆土厚度较小时,必须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8.5.5气压盾构工作面应保持安全、卫生、空气新鲜,并符合劳动保护卫生要求。

8.8.2钢筋混凝上管片拼装前应逐块对粘贴的防水密封条进行检查,拼装时不得损坏防水密封条。

当隧道基本稳定后应及时进行嵌缝防水处理。

8.11.15钢筋混凝土管片,每生产一环应抽查一块做检漏测试;每生产100环应抽查3环做水平拼装检验。

3.5 隧道结构防水《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99--999.2.3防水混凝土配合比必须经试验确定。

其抗渗等级应比设计要求提高0.2MPa,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不应低于320kg,当掺活性粉细料时,不应低于280kg;2 水灰比宜小于0.55,并不得大于0.60;3 砂率应为35%--40%;4 灰砂比应为1:2--1:2.5;5 坍落度应为100--210mm;6 掺引气剂或引气性减水剂时,混凝土含气量应控制在3%~5%。

9.2.17防水混凝土试件的留置组数,同一配合比时,每l00立方米和500立方米(不足者也分别按100立方米和500立方米计)应分别做两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试件,其中一组在同条件下养护,另一组在标准条件下养护。

9.3.2卷材防水层必须在基层面验收合格后方可铺贴,并在铺贴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及时施工保护层。

9.4.1涂膜防水层应采用耐水、耐裂和耐腐蚀、无毒(或低毒)、刺激性小的合成高分子或高聚物改性沥青涂料。

施工前应进行涂布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施工。

9.4.2涂膜防水层基层面必须坚实、平整、清洁,不得有渗水、结露、凸角、凹坑及起砂现象。

采用油溶性或非湿固性涂料时,基层面应保持干燥。

3.6 路基工程及整体道床《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99--9910.2.4路堑应自上而下逐层开挖,严禁掏洞施工。

路堑边坡应边开挖边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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