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交流
新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新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及《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规定》,从2019年起,实施新个税政策,其中包括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本文将针对新个税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进行详细指引。
一、子女教育根据新个税政策,子女接受学历教育的父母每月可以追加扣除1000元的子女教育费用。
具体操作时,纳税人需要在年度汇缴个人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相关表格申报子女教育费用,提供相关材料如子女学校证明、学费发票等。
二、继续教育学历教育以外的继续教育费用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扣除,纳税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申报时填写详细信息。
三、住房租金租房人每月支付的住房租金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在个人所得税中扣除,需提供租房合同等证明文件。
四、住房贷款利息购房人每月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可以按一定比例在个人所得税中扣除,需提供贷款合同、还款明细等文件。
五、赡养老人纳税人每月给予赡养老人的金额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扣除,需提供赡养老人的关系证明以及资金流向证明文件。
六、大病医疗大病医疗费用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在个人所得税中扣除,需提供医疗发票等相关文件。
根据以上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纳税人需要在纳税时仔细核对所需材料,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进行申报。
同时,雇主也需严格按照规定扣缴税款,确保个人所得税的准确申报和缴纳。
总的来说,新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相对复杂,但只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依法纳税,就能够顺利完成申报流程,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希望本文能够为纳税人提供一定帮助,更好地了解和操作新个税政策。
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培训讲义(PPT46页)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
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 士研究生教育)
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培训讲 义(PPT 46页)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
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培训讲 义(PPT 46页)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 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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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一
一方 100%扣除
双方 各50%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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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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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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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盈又赢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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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子女教育 大病医疗
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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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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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培训讲 义(PPT 46页)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住房贷 款利息
享受 条件
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 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 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 房贷款利息支出。
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
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主要针对的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旨在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促进个人消费和经济发展。
本文将对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进行解读,以帮助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一政策。
一、什么是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在纳税时可以扣除的一些特定支出项目,这些支出项目与纳税人的基本生活消费和社会保险缴费等紧密相关。
通过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纳税人可以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减少应纳税额,达到减轻个人经济负担的目的。
二、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有哪些?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部门的规定,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包括以下项目:1. 子女教育:纳税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扣除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阶段的教育支出。
2.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扣除其在首套住房购买贷款中支付的利息支出。
3. 住房租金:纳税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扣除其在租赁住房时支付的租金支出。
4. 赡养老人:纳税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扣除其赡养父母和法定赡养人的支出。
5. 继续教育:纳税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扣除其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储蓄账户及住房租金支出。
6. 大病医疗:纳税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扣除其大病医疗和住院的支出。
以上仅是专项附加扣除的主要项目,具体标准和要求可以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查询。
三、如何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可以选择是否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选择享受,需要提供相关凭证和证明材料。
不同的扣除项目需要不同的证明材料,例如子女教育需要提供学生证、住房贷款利息需要提供贷款合同等。
纳税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申报流程和要求准备材料,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四、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注意事项?1. 准确核算支出:纳税人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准确核算相关支出,并保存好相关证明材料。
2. 合法合规操作:纳税人在选择和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时,要遵守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规定,确保操作合法合规。
心得体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与个税实施条例学习心得
心得体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与个税实施条例学习心得在学习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与个税实施条例的过程中,我深受启发,获得了许多新的心得体会。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出台,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负担、促进消费升级、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具有积极意义。
而个税实施条例的学习,则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我国的税收法规体系,也增强了我对税收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以下是我在学习过程中的一些心得体会:首先,在学习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时,我深刻感受到政府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的决心和努力。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实施,使得纳税人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减轻了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提高了他们的实际收入水平。
而对于一些重点领域的专项扣除,比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更是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个人的消费行为,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这种政策的出台,不仅体现了政府的社会责任感,也展现了我国税收制度的渐进性和人性化。
其次,在深入学习个税实施条例时,我对我国税收法规体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个税实施条例作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重要法规,规定了纳税人的申报纳税义务、税收征收管理、纳税申报方式等方面的内容,旨在保障税收征管的规范性和便捷性。
通过学习个税实施条例,我不仅了解了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征收原则和征收程序,还学习到了如何正确合法地进行纳税申报,如何避免税收风险,确保自身权益。
总的来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与个税实施条例的学习,不仅让我在税收领域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也提升了我的实际操作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在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会继续关注相关税收政策的变化,不断提升自身的税收知识水平,积极遵守税法法规,合法合规地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国家税收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和实践,不仅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能为社会的繁荣稳定贡献一份力量。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
13
住房贷款利息
可能遇到的情况
序号
1 2 3 特别提示
如何扣除?
未婚,首次买房、首次贷款,扣除1000元/月 婚后买房,夫妻都是首次买房、首次贷款,一方扣除1000元/月 双方婚前各有一套首套房贷,婚后夫妻选择一套,一方扣除1000元/月,或选择各扣除500 元/月 新规所指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但实际操作中,是否属 于首套住房贷款,可以咨询贷款银行。
3 4 5
20
赡养老人
21
赡养老人
享受条件
序号
1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
内容
2
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扣除标准
1 2 3 4 5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 超过每月1000元。 具体分摊的方式:均摊、约定、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 分摊优于约定分摊。 配偶父母由配偶本人进行该项扣除,不可叠加扣除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扣除标准
1 2 提示 特殊情况 境内学历(学位)继续教育:400元/月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8
继续教育
扣除标准
1
2 3
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
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各扣50%。 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6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近日,新个税法正式实施,自2019年1月1日起,国内将实行新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此次个税改革主要是以加强个税专项扣除为核心内容,力图降低居民的税负压力。
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新增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提高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而这些专项附加扣除又都是以一定的限额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因此在认真了解新政策后,每个纳税人需要综合考虑自己的各项具体情况,以选择最优的方式进行登录申报。
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些专项附加扣除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子女教育子女教育方面,新政策规定了每个子女每年的扣除金额为1.2万,不可叠加。
也就是说,每个纳税人每年最多可以扣除2.4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扣除的时间不是按学年,而是按自然年。
难点问题:1. 子女是否必须是在校学生?答:不是。
根据新规定,子女无需是在校学生也能够享受教育附加扣除。
2. 扣除为什么是按自然年?答:这是因为政府想要激发家庭教育、培养科学兴趣的潜力。
如果按学年进行扣除,那么就意味着有些孩子的教育时间会得到合理补偿,但也会有个别人的教育时间因时间差的原因而无法得到合理补偿。
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方面,新政策规定了每个纳税人每年可以扣除学费和教材费的金额,不可叠加,以一个子女的实际支付金额为准,但是最高不超过4000元。
具体计算办法为:若实际支付金额不超过4000元,则可扣除实际支付金额。
若实际支付金额超过4000元,则只能扣除4000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可扣除的金额包括了学费和教材费的总金额,教材费不得单独计算。
1. 何种类型的继续教育费用可以抵扣?答:继续教育的范围包括非学历教育、技能培训、业余技术培训等,可以选择在线学习、面授培训等形式。
答:可以提供学校开给的费用发票、证书和相关教育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
三、大病医疗大病医疗方面,新政策规定在纳税人本人或其扶养子女、配偶、父母在患有特殊疾病时,可扣除医药费用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的一部分,线上票据均可认证。
2019新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住房贷 款利息
享受 条件
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 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 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 房贷款利息支出。
?首套住房贷款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可查阅 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 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
赡养
老人
享受 标准
条件 方式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
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 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 父母。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 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 1000元。 具体分摊的方式:均摊、约定、指定分摊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赡养
老人
起止 备查
时间 资料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 止的年末。
2. 新设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 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实施新税制后扣缴义务的主要变化点
所得类型
居民纳税人综合所得 ▪ 工资薪金 ▪ 劳务报酬 ▪ 稿酬所得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019年1月1日前 代扣代缴申报
2019年1月1日后 预扣预缴申报
非居民纳税人 ▪ 工资薪金 ▪ 劳务报酬 ▪ 稿酬所得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其他分类所得
代扣代缴申报(无变化) 计税方法(有变化)
代扣代缴申报 (无变化)
解读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解读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在中国,个人所得税是一种符合税收法律规定,由个人按照其本人所得额和应税所得来源的性质按照一定税率比例缴纳的税收。
为了减轻个人税收负担和调节收入分配关系,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实施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其中包括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本文将对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进行详细解析。
一、什么是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指根据国家税制政策的要求,对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进行一定的附加扣除,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予以减除的一种措施。
该政策的实施旨在进一步减轻个人税负,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并为特定群体提供更多的税收优惠。
二、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标准1.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个人购买首套唯一住房且贷款五年以内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扣除标准为每年不超过1万元。
2. 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个人在接受教育的子女中,每个子女每年的教育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支出包括学费、书本费、住宿费、交通费等等。
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年不超过1.2万元。
3. 继续教育支出扣除对于从事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教育的个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其继续教育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扣除标准为该个人的继续教育支出金额。
4. 赡养老人支出扣除个人扶养直系亲属中的父母、祖父母的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扣除标准为每个父母或祖父母每年不超过2万元。
5. 租房支出扣除对于符合条件的租房个人,其租房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扣除标准为每年不超过1万元。
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运行方式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运行方式是在年度纳税申报中进行。
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住房贷款利息支付凭证、子女教育费用凭证、继续教育费用凭证等。
2019年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2019年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2019个税改革到底改了什么?有哪些会对我们的生活带来影响?作为此次个税改革的一大亮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又给我们带来了哪些好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怎么扣除,能帮我们省多少钱?中公会计为您整理了关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解读,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看病就医一直是老百姓们热议的话题,从前看病难、看病贵,国家也因此加大了医保改革,而在今年更是把大病医疗支出作为个税的附加扣除,减轻老百姓负担,提高老百姓的生活质量。
接下来我们针对最新出台的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简单说明,看看具体带来了怎样的好处。
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工资中允许扣除三险一金及5000元基数后的金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发生重大疾病,走正常的医保报销,自己多承担的看病钱不会使得个人所得税减少。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暂行条例实施后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大病医疗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的部分,在80000元的限额内可以据实扣除,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针对大病医疗保险的专项附加扣除有几个特点需要注意:1.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一次扣除,不能分摊到月。
2.据实扣减的应纳税所得额并不一定是要患病者本人,也可以是配偶。
如果是未成年子女发生重大疾病的,也可以由父母一方扣除(注意不可以由父母双方分摊扣除)。
这充分考虑了患有重大疾病时没有办法正常工作获取收入的情况,更加合理化、人性化。
3.如果同一个家庭中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均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支出医药费的,需要分别核算扣除额(注意实际支出金额不可以累计,但是分别核算后可按上述规定分别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0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0问2019年01月19日前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期,根据纳税人提出的重点、热点问题,经与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我们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纳税人如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问答口径。
现将最新整理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0问》发布,供广大纳税人享受政策时参考适用。
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我们将全力为纳税人做好咨询服务。
2019年1月16日一、子女教育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4.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6.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在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吗?答:可以。
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8.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答:可以。
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9.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按照每名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2019)-
专项附加扣除 — 子女教育
• 其他规定 • 1. 纳税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
除, 即每月1000元 扣除, 也可以选择由配偶双方分别 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选 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2.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 纳税人应当留 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 资料备查。
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起止时间
• 子女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 为年满3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 接受学历教育的, 为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当月至结束的当月 • 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连续计算 • 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连续计算
•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符合本办法规定 扣除条件的, 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 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起止 时间
• 纳税人参加学历继续教育的, 为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最 长不得超过48个月
• 纳税人参加职业资格教育的, 为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当年
专项附加扣除 — 继续教育
算 扣除额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 扣多少? 支出, 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
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时, 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什么时 候扣除
• 大病医疗扣除, 只能由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办理综合所得汇算 清缴时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老人
其他规定
• 1. 被赡养人范围: • 一是年满60岁(含)的父母;二是子女已经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案例分析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案例分析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在税前抵扣了一定数额的支出,比如子女教育、房贷利息、住房租金等。
但是每项专项扣除的具体标准并不相同,下面列举几个案例进行分析。
案例一:小王是一名中学教师,他2009年购买的房产,房贷年利率为6%,房屋装修费用为5万人民币。
2019年小王的月工资为1.2万元,每月按揭还款金额3000元。
请问他可以享受哪些专项扣除?首先,小王可以申报房贷利息抵扣,每月可抵扣1600元(按揭还款3000元 - 适用利率4.5%),一年下来可抵扣1.9万元。
此外,他还可以享受年度5万元的住房租金专项扣除,但是由于小王已经购买了房产,所以这一项不能享受。
最后,他可以申报子女教育支出抵扣,小王的子女正上小学,每年的学费、书本费和交通费共计1.5万元,可以全部抵扣掉。
另外,小王在购房时的装修费用无法抵扣。
案例二:小李是一名创业者,他开了一家餐厅,2019年有一部分利润投资于新开的电商公司。
他的年收入为30万元,投资金额为5万元。
请问他可以享受哪些专项扣除?小李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费用的专项扣除。
假设小李每月缴纳养老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共计2000元,一年下来可抵扣2.4万元。
此外,他可以申报继续教育、住房公积金和赡养老人的抵扣,但是由于题目没有提到相关信息,故无法计算抵扣金额。
另外,小李的投资收益不在专项扣除范围之内。
案例三:小张是一名销售人员,他经常需要出差,每次出差都需要支付一定的交通费用。
2019年他出差10次,每次费用为2000元,公司并未提供报销。
请问他可以享受哪些专项扣除?小张可以申报在工作中发生的极具代表性的交通、差旅、通讯、餐饮等费用抵扣。
根据国家规定,每次出差交通费用可抵扣1000元,一年下来可抵扣1万人民币。
另外,小张可以依据自己实际情况申报一部分业务招待费用和通讯费用的抵扣,但是由于题目没有提到具体情况,故无法计算抵扣金额。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辅导课件(一)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辅导课件(一)近年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备受社会关注,很多人对此还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因此政府通过开设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辅导课件来全面普及该政策。
本文将针对该课件内容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政策背景和目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起源于2019年9月1日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主要是为了减轻中低收入者负担,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在这个政策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政府制定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辅导课件,旨在普及政策知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
二、课件内容介绍该课件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政策概述:包括政策的背景、目的和适用范围等等。
2.申报方式:介绍扣除方式和申报途径。
3.具体扣除项:详细介绍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五项扣除内容。
4.扣除额度:将以上五项扣除的最高额度以及如何计算都一个一个详细地展示。
5.实操案例:通过一些实际案例展示如何正确地进行操作和申报。
三、课件的价值1.政策普及:该课件内容清晰明了,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原则阐述到位,深入浅出地向国民普及该政策,让越来越多的人能够受益。
2.规避风险:课件详细介绍了各项扣除的操作方式、申报途径、计算做法等,避免了个人因理解误差或者操作不当而产生的纳税风险,也降低了国家的税收征收成本。
3.提升自身素质:如今科技发达,课件教学可以有效提高社会群众自身的综合素质,让民众更加理解政策精神,并且有助于自我学习和提高能力。
四、结语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辅导课件的开设为国家税收管理提供了新的方法和途径,引导广大民众正确缴纳个人所得税,消除了社会疑虑和误解,构建完善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制度体系。
希望越来越多的人认真学习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从而为自我的经济贡献做好基本功。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1.18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更新日期:2019年01月17日【有效】【主动公开】【适用范围:国家】所属类别:业务专题->个人所得税改革->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资料简码:044826适用范围:国家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类型:通用政策纳税人类型:全部国地税选择:通用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关键字:个人所得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租房屋租金贷款利息赡养养老录入单位:知识库运维组备注:一、子女教育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4.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6.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在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吗?答:可以。
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8.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答:可以。
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9.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按照每名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10.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
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解读
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解读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今天,我们来讲解6项专项附加扣除到底怎么扣的。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篇●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也就是说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都适用于扣除规定。
●子女的围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同时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扣除的标准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若是父母两人扣除分配选定后,还想进行分配变更,改成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则需要等待一个纳税年度之后进行,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不能变更。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无论子女在民办学校孩子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假如纳税人子女在境接受教育,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假如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一定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篇●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围包括:纳税人在中国境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1)纳税人在中国境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探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探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高久波摘㊀要:随着近几年我国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提升ꎬ个人所得税成了有关部门重点关注的问题ꎬ并且在近几年的税务改革中ꎬ个税更是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ꎮ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可以利用合理的方式进一步降低广大纳税人的负担ꎬ这就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帮助ꎬ各地方政府需要将新个税改革落实到位ꎬ并有效将惠民政策应用起来ꎬ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ꎮ关键词:个人所得税ꎻ专项附加扣除ꎻ扣除规则㊀㊀虽然在近几年税务改革中ꎬ有关部门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重新修订ꎬ并且其中惠民政策也比比皆是ꎬ但是反观其应用效率却令人担忧ꎬ部分地区在落实过程中还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ꎮ这就需要在发展过程中将存在的问题总结出来ꎬ并利用合理的方式去提高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重视程度ꎬ进而将惠民政策落实到位ꎮ那么文章就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进行总结ꎬ并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ꎬ希望可以为有关部门的工作带来帮助ꎮ一㊁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主要影响在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ꎬ住房㊁医疗㊁教育㊁养老这些都是每一个家庭的必要经济支出ꎬ并且这些支出在家庭收入支出中的占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ꎬ这就导致基层群众的生活质量无法得到有效提升ꎮ所以在税务改革过程中ꎬ税务有关部门就力图通过修订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来降低群众生活压力ꎬ通过减税的方式来提高群众可支配收入ꎬ这样不仅可以提高群众消费欲望ꎬ同时还可以进一步提高全国经济活动效率ꎮ在个税改革过程中ꎬ最受关注的环节就是专项附加扣除ꎬ即在原个税扣除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扣除项目ꎬ虽然这一变更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帮助ꎬ但是却给各地方税收部门带来了一定的工作压力ꎮ因为我国当前存在着严重的跨区域务工问题ꎬ再加上各地区税收与消费水平不同ꎬ这就导致个人所得税信息无法有效同步ꎬ同时一些惠民政策也无法准确落实到务工人员身上ꎮ例如在实际工作中就会出现信息重复使用的问题ꎬ家中的男性到外地工作ꎬ然而家中子女与父母却仍在老家生活ꎬ那么其生活㊁教育㊁住房等信息就会出现重复的问题ꎬ同时税务规划也会出现信息误报的情况ꎮ所以在新个税实际执行过程中就需要加强自行申报工作的管理力度ꎬ同时保证税务部门的信息能够更加准确ꎬ最终在保证国家税收不受影响的同时ꎬ为人民群众提供政策上的红利ꎮ二㊁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存在的问题(一)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存在的问题在对房贷利息进行扣除时ꎬ有关部门忽视了这一重要因素ꎬ那就是我国各地区存在的地区差异以及家庭差异ꎮ在新个税中ꎬ纳税人以及配偶若是通过贷款在境内购买住房ꎬ且该房产的贷款采用的是首套房贷款利率ꎬ则享受为1000元/月的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ꎬ同时扣除期限不得超出二十年ꎮ但是我国却存在这样的差异问题ꎬ就是我国西部地区城市与人口较少ꎬ并且房价较低ꎬ可是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人口十分密集ꎬ房价高出西部地区几倍以上ꎮ那么这一税优惠政策若是放在西部地区则可以有效起到帮助作用ꎬ但是若在房价较高的地区应用就显得有些 杯水车薪 了ꎬ特别是对于一些在房价较低的老家已经购买了房产的纳税人来说ꎬ由于只能享有一套房的住房利息专项附加扣除ꎬ若是未来发展需要到房价较高的地区再次购房ꎬ那么就连这一 杯水车薪 的福利也享受不到ꎮ甚至一些中低收入群体还会因为这一政策出现非理性消费的情况ꎬ不利于我国经济长久稳定发展ꎮ(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存在的问题新个税规定纳税人不能同时享受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ꎬ那么部分异地务工人员ꎬ在老家购房享受了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ꎬ就不能再在务工地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ꎮ另外ꎬ新个税还规定ꎬ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的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ꎬ这也没有考虑到部分夫妻虽然在同一城市工作ꎬ却是同城不同区县ꎮ笔者认为ꎬ上述情况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并非个别现象ꎬ应完善相关细则ꎮ(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存在的问题看病贵看病难现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ꎬ所以新个税规定ꎬ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扣除医保后的负担超过1.5万元的ꎬ允许在8万元内据实享受专项附加扣除ꎮ新税法制订者确实是想为广大人民群众减轻负担ꎬ但是其规定的 多人大病分别扣 却不是很合理ꎬ若纳税人家中多人大病ꎬ每个人都要超1.5万元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ꎬ本来大病医疗支付对大部分的家庭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ꎬ特别是家中多人大病的ꎬ其支付更是会让家庭经济雪上加霜ꎮ笔者建议增加按家庭为单位的累积大病支出标准ꎬ这将有利于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ꎮ同时ꎬ新个税还规定纳税人为父母㊁成年子女的支付医疗费用也不允许享受专项附加扣除ꎬ这些条款均不利于减轻纳税人负担ꎮ(四)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存在的问题新个税规定ꎬ对年满60岁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㊁外祖父母ꎬ子女等赡养人可以享受2000元/月的专项附加扣除ꎮ但是ꎬ税法却规定赡养岳父岳母不能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ꎬ这对于家中只有一人工作却要赡养岳父岳母的家庭是不公平的ꎬ其承担了赡养义务却没有享受到个税改革的红利ꎮ同时ꎬ新个税也没考虑到现在人均寿命较长ꎬ部分纳税人不仅要赡养父母ꎬ甚至要赡养祖父母㊁外祖父母的情况ꎬ而还是采用了一刀切的定额扣除标准ꎬ没有考虑这部分纳税人实际承担的经济压力ꎮ对于有多个兄弟姐妹的纳税人ꎬ新个税规定其中一名纳税人享受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不能超过1000元/月ꎮ㊀㊀㊀(下转第60页)的了解以及借鉴ꎬ拓展关于管理会计的相关理论ꎮ国内的有关工作人员也要积极接纳以及研究有关国外的先进工作经验ꎬ并且在这个过程中ꎬ管理会计工作人员要能够结合国内实际情况ꎬ进行相关的研究以及整合ꎬ争取实现相关理论的中国化ꎬ进一步指导国内的管理会计工作ꎮ此外ꎬ相关的工作人员在从其他方面进行相关理论的借鉴过程中ꎬ要保持相互促进㊁相互发展的理念ꎬ对于发展中的问题进行及时解答与讨论ꎬ为相关实践工作提供基础ꎮ只有通过理论的不断夯实ꎬ管理会计的工作人员才能够将理论与实践进行更好的结合ꎬ明确好管理会计的发展道路ꎮ(四)优化管理会计中的信息化管理管理会计的过程ꎬ实际上对于传统的会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ꎮ管理会计的相关工作人员ꎬ在不断进行自身能力提升的过程中ꎬ不仅仅需要对管理方面进行进一步学习ꎬ同时还需要在会计处理工作中进行进一步的优化ꎮ管理会计工作人员在进行管理以及战略性财务工作的过程中ꎬ还需要进行详细的数据处理过程ꎮ但是在传统的工作过程中ꎬ一般的会计工作已经逐渐无法满足新管理会计的要求ꎬ因此在管理会计工作中引入信息化的管理是十分有必要的ꎮ在管理会计的工作过程中ꎬ通过财务软件等信息化处理工具ꎬ可以对企业经营中的财务信息进行更好的掌握ꎬ并且可以全方面为对企业有一个具体的认知ꎮ在对企业具有足够了解的基础上ꎬ财务工作人员才能够进一步进行管理会计工作ꎮ因此在进行管理会计的优化提升过程中ꎬ相关工作人员对于信息化的建设要进行进一步的重视ꎬ这样才能够实现更好发展ꎮ三㊁结语在新的形势下ꎬ会计工作需要进行全面转型升级ꎬ这样才能够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形势ꎮ在这种情况下ꎬ管理会计迎来机遇的同时ꎬ也面临着一定挑战ꎮ在管理会计的发展过程中ꎬ由于发展时间较短等因素ꎬ管理会计的相关工作ꎬ其基础实际上还是相对薄弱一些ꎮ在这种情况下ꎬ管理会计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ꎬ但是随着进一步的优化升级ꎬ管理会计必将在企业管理中发挥优势作用ꎬ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ꎮ参考文献:[1]郑鹏ꎬ孙美霞.新常态下管理会计发展与创新[J].会计之友ꎬ2017(5):26-29.[2]何春梅.会计转型升级背景下管理会计的发展[J].纳税ꎬ2017(30):54.[3]向臻ꎬ杨媛.供给侧改革对企业管理会计的影响[J].财会学习ꎬ2018(22):138.作者简介:宁立强ꎬ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ꎮ(上接第58页)笔者认为也不是非常合理的ꎬ因为每个纳税人的经济能力不一致ꎬ若其中一名纳税人承担了全部赡养义务ꎬ却因此规定不能享受全额专项附加扣除ꎬ没有体现出谁承担义务谁受益的原则ꎮ(五)子女教育经费专项附加扣除存在的问题在我国有着这样的理念ꎬ那就是 再苦不能苦孩子ꎬ再穷不能穷教育 ꎬ所以很多家庭都会为孩子的教育支付大量的金钱ꎮ但是新个税中的子女教育经费专项附加扣除却略显不足ꎬ在新修订的个税中这样指出ꎬ纳税人的子女在接受教育且发生了经费支出后ꎬ可享受每名子女1000元/月的专项附加扣除ꎬ同时纳税人还可以选择自己或配偶全部承担或是分别承担一半ꎮ但是ꎬ这种一刀切的规定还是没有考虑地区差异和物价水平差异ꎮ三㊁相关问题的改进措施(一)以家庭为单位纳税虽然说我国很多家庭的收入水平各不相同ꎬ但是其消费方式大相径庭ꎬ即家庭经济支出无法精确划分到个人身上ꎬ那么有关部门在优化制度时就要注意ꎬ税务减免应适当转向以家庭为单位的支出ꎬ以保证可以有效提高惠民政策带来的实质性帮助ꎬ真正达到为群众减轻税负的目的ꎮ那么为了有效提高这一制度的落实质量ꎬ地方政府就可以将婚姻关系进行深入明确ꎬ并通过建立家庭税务申报途径的方式推动这一制度落实ꎬ进一步提高税务优化为人民群众生活带来的帮助ꎮ(二)建立家庭纳税信息平台随着近几年信息技术不断深化ꎬ有关部门就可以结合社会实际情况建立家庭税务信息平台ꎬ通过与多面合作的方式将家庭的成员基本信息进行统计ꎮ例如在发展过程中与银行及各地区政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ꎬ同时在工作中利用个税申报系统与家庭信息进行对比ꎬ通过对比来了解每户家庭的税务缴纳情况ꎮ利用这样的方式可以有效提高公民信息采集效率ꎬ同时还可以提高纳税人家庭责任感ꎬ进而有效避免公民出现偷税漏税的问题ꎮ四㊁结束语通过以上总结可以了解到ꎬ当前社会发展背景下ꎬ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ꎬ同时也了解到应采用怎样的方式提高税收工作效率ꎮ那么有关部门在发展过程中就要将家庭问题重视起来ꎬ不要一味地在公民个人基础上进行条款优化ꎬ这样不仅无法将优化工作的价值展现出来ꎬ还会导致以家庭为单位脱税的问题越来越严重ꎮ笔者相信在合理地优化后ꎬ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工作一定能够有效提高群众生活质量ꎬ并进一步推动社会与经济长久稳定发展ꎮ参考文献:[1]王婷ꎬ陈芸ꎬ杜红然.浅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影响[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ꎬ2019(4):250-251. [2]耿艳.浅谈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J].新商务周刊ꎬ2019(1):98.[3]丰红霞.浅谈新个税法工资薪金所得[J].理财(经论)ꎬ2019(12):20-23.[4]吴旭东ꎬ王晓佳ꎬ宋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ꎬ2019ꎬ423(2):81-88.作者简介:高久波ꎬ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ꎮ。
2019年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明白纸
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明白纸(一)子女教育:享受条件:1、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不论是不是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包括专科、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教育)。
享受方式:1、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有多个符合条件的,每个子女均可享受。
2、父母分别扣除500元,或一方扣除1000元,但需要注意的是,确定方式后,一个纳税年度(自然年)内不能变更。
注意事项:1、子女在境内、境外接受教育,接受公办、民办教育,都可以享受此项扣除。
2、寒暑假,休学期间(保留学籍)可以扣除。
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
4、法定监护人不是受教育子女父母的,比照上述原则扣除。
留存资料: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子女接受境外教育的需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和留学签证等相关资料。
(二)继续教育:享受条件:1、学位(学历)教育,比如专科人员在就业时,一边工作一边考取本科学位。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是指在就业的时候考取相关职业证书。
享受方式: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每月扣除400元,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最多扣除48个月。
2、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每年扣除3600元,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扣除。
注意事项:1.如果纳税人已经就业,并且正在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每月可以扣除1000元),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扣除(每月扣除400元)。
2.需要提醒的是,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例如考过了经济师,颁发证书必须是2019年及以后才能享受该政策。
留存资料:纳税人接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
(三)大病医疗:享受条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019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
2019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对外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个税改革迈出综合征税的关键一步,2019年起纳税人将获得更大减税。
暂行办法将伴随新修订的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今后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起征点由***提至***,而且实行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每年6万的综合所得纳税。
在***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政策具体如下:一、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1.扣除内容学前教育:年满3岁—小学入学前一月。
学历教育:全日制教育入学当月—结束当月。
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硕士、博士)。
2.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年***(每月***)定额扣除。
3.扣除时间子女入学的当月,实施教育机构按规定组织的寒暑假,可以连续计算。
4.扣除归属①父母可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②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5.留存资料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专项附加扣除1.扣除内容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扣除标准还贷期间每年***(每月***)标准定额扣除。
3.扣除时限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不得超过20年(240个月)。
4.扣除归属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5.扣除限制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案例分析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案例分析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按照法定标准,从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中扣除的一种税前扣除。
为了更好地了解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适用,本文将通过案例进行分析。
案例一小李在2019年全年的工作收入为20万,其中交通费用支出1.5万,住房租金支出3万,子女教育支出2万,父母医疗支出1万。
他有一个未成年子女,无其他特殊情况。
请问小李可以享受哪些专项附加扣除?答:小李可以享受以下专项附加扣除:1.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小李可以在纳税申报时按照子女教育支出的实际发生额,在扣除标准范围内进行扣除。
小李在2019年全年的子女教育支出为2万,符合扣除标准,可以享受2万的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
4.每个子女的赡养老人支出可以从所在家庭同时享受,小李可以在纳税申报时除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外,再申报1万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在此案例中,小李的交通费用不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内,因此无法享受交通费用专项附加扣除。
小王在2019年全年的工作收入为30万,与父母住在一起,为直系亲属共同购买住房且均按揭还款,每年共支出利息8万,其中小王按揭还款4万,父母按揭还款4万。
请问小王可以享受哪些专项附加扣除?2.每个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和子女)购买、建造首套住房按揭贷款还款中的利息支出,每年可从所在家庭同时享受1.2万元,小王和父母可以共同享受6万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小王申报2万,父母共同申报4万。
总结: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享受的一项税前扣除,旨在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但是不同的情况下适用的专项附加扣除也不同,纳税人需要了解和掌握相关规定和扣除标准。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税有关个人所得税扣除的问题及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详解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税有关个人所得税扣除的问题及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详解1.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需要提供证明资料?为了让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更好地落实,方便纳税人享受,实行“申报信息即可享受,部门协作事后核验,严重失信联合惩戒”的征管方式。
因此,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只需填报相关信息给单位或税务机关;相关资料,既不用提供给扣缴单位,也不用给税务机关,自己留存备查就可以了。
如果税务部门事后核验时,发现您填报的信息与相关部门信息核对不上,会找您核对,这时需要您出示相关的资料,也希望大家能够支持和配合。
2.什么时点开始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各项扣除的享受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规定,不同扣除项目,可以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子女教育。
在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在学历教育阶段,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以上两项教育类专项附加扣除,相关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大病医疗。
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住房贷款利息。
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自2019年1月起享受扣除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住房租金。
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赡养老人。
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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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由子女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
子总额不能超过1,000元/月,扣除人不 能超过2个。
第二项
赡养老人
赡养老人-基本政策
老人1 老人2
抵扣主体
可以申请抵扣的主体为: ①子女:负有赡养义务的 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 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 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 母的义务; ②孙子女、外孙子女:祖 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 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 子女、外孙子女。 注:以兄弟姐妹为单位。
①父亲或者母亲选择一 方扣除1,000元/月; ②父亲和母亲双方各扣除 500元/月。 注:选定抵扣方式后在一 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子女 父亲
✔ ✔ ✔ ✘
主体2
母亲
子女教育-基本政策
主体1
抵扣时间
可以申请抵扣的时间为:
①学前教育阶段:子女年 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 一月 ②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 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 束的当月 父亲 母亲
出租人实际税负??
自然人
出租住房税负
1.5% 4% 10%
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5%)×1.5%
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
房产税=含税销售额÷(1+5%)×4%
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三)项
个人所得税=含税销售额÷(1+5%)800或收入 的20%
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一)项
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
监护人。
子女教育-常见问题
问:子女自学考试取得的本科文凭,
父母是否也可以享受扣除?
答:不可以。可以扣除的教育仅限于全
日制学历教育,业余、函授、自考等学 习形式不可以享受扣除(但可以作为子 女本人的继续教育扣除)。
子女教育-常见问题
问: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
主要工作城市
住房租金-基本政策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不同主要城 市工作的:双方分别申请扣除。 主体1
✔
主体2
✔
抵扣主体
可以申请抵扣的主体为: 纳税人本人-租赁合同的 承租人 注:不以家庭为单位, 如配偶不是承租人则不能在 配偶间选择。 本人(承租人) 配偶(承租人)
主要工作城市1
主要工作城市2
住房租金-基本政策
可以申请抵扣的主体为: 纳税人本人-租赁合同的 承租人 注:不以家庭为单位, 如配偶不是承租人则不能在 配偶间选择。 本人(承租人)
主要工作城市
住房租金-基本政策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同一主要城 市工作的:只能由一方申请扣 除。 主体1
✔
主体2
✔
抵扣主体
可以申请抵扣的主体为: 纳税人本人-租赁合同的 承租人 注:不以家庭为单位, 如配偶不是承租人则不能在 配偶间选择。 本人(承租人) 配偶(承租人)
赡养老人-常见问题
问:在多子女情况下,存在子女中只有1人工
作,其他子女未成年或丧失劳动力的情况(无收 入来源,不需任何扣除金额),工作的1个子女 也最多只能按50%即1,000元/月扣除?
答:是的。按照目前政策规定,非独生
子女,必须按2,000元/月进行分摊,且 每个子女最多只能扣除1,000元/月。
爷爷/外公
奶奶/外婆
①独生子女不需 留存资料;
✔
②非独生子女按 平均分摊也不需 留存资料。
主体1
主体2
儿子
女儿
赡养老人-基本政策
填报信息
①首次填写:应当在首次享受时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 ②变化更新: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更新《扣除信息表》
赡养老人
填报详解
赡养老人
填报详解
爷爷/外公
奶奶/外婆
主体1
主体2 主体3 主体4
儿子
✔
女儿
✔
孙子女
不以家庭为单位,即不能在 配偶间分配扣除,而只能在 兄弟姐妹间分配。
✔
外孙子女
✔
赡养老人-基本政策
老人1 老人2
抵扣金额
可以申请抵扣的金额为: ①独生子女:2,000元/ 月(不按赡养老人数量加 倍); ②非独生子女:需与兄弟 姐妹分摊,每人分摊金额 ≤1,000元/月。
爷爷/外公
奶奶/外婆
①指定分摊
✔
分摊方式
主体1 主体2
②约定分摊 ③平均分摊
效 力 由 大 到 小
注:分摊方式及额度在一个 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儿子 女儿
赡养老人-基本政策
老人1 老人2
60周岁≤ 抵扣条件
纳税人赡养的任一老人年满 60 周岁(含)。
✔
或≥60周岁
奶奶/外婆
爷爷/外公
✔
含义
①老人均满60 岁并不可以加 倍扣除
③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 +
✔
✔
这是实质条件,需发生租房支出。不同 于赡养老人,赡养老人只要老人满60岁 即可,不需审查是否实际赡养。
✔
住房租金-基本政策
主体
抵扣金额
可以申请抵扣的金额为: 按城市类型及市辖区户籍人口 分别确定扣除金额。 本人(承租人) 配偶 ①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 市:1,500 元/月; ②除①外的、户籍人口超过100 万人的城市:1,100 元/月; ③除①外的、户籍人口不超过 100 万人(含)的城市:800 元/月。
主体2
✔ ③义务教育(小学、初中)
✔ ④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
中等职业、技工教育) 科、硕士、博士)
✘ ①出生 子女年满3周岁
✔ ②学前教育阶段(子女年满3
周岁小学入学) 子女
✔ ⑤高等教育(大学专科、本
子女教育-基本政策
不需事前审核报批,只需 留存备查即可。 主体1
留存资料
需留存资料:
①境内接受教育:不需留 存资料; ②境外接受教育:留存境 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 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 查。 注: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 当留存5年。 父亲
②只有一位老 人满60岁也不 需减半扣除
主体1 主体2
儿子
女儿
赡养老人-基本政策
老人1 老人2
抵扣时间
可以申请抵扣的时间为: 被赡养人年满60 周岁的 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爷爷/外公
奶奶/外婆
✘
✔
满60周岁
主体1 主体2
死亡
儿子
女儿
赡养老人-基本政策
老人1 老人2
留存资料
需留存资料: 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的书 面分摊协议等资料备查。
赡养老人-常见问题
问:我为独生子女且我父母均满60周岁,老
公没有老人赡养,同时老公有工作而我没有,按 照政策规定,老公可申请享受2,000元/月扣除吗 ?
答:不可以。赡养老人不以家庭为单位
,不能在配偶间分配扣除。你老公不能 申请扣除,而只能由你本人申请扣除。
赡养老人-常见问题
问:我和老公均为独生子女且且双方父母均满
主讲
刘华
注册税务师 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 法律职业资格
思考
问题来了
谁
思考
问题来了
谁
?
思考
问题来了
金额
思考
问题来了
时间
思考
问题来了
第一篇
六项扣除
第一项
子女教育
子女教育-基本政策
主体1
✔
父亲
✔
主体2
抵扣主体
可以申请抵扣的主体为:
①父母:子女的法定监护 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 养父母; ②其他人:父母之外的其 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的,比照执行。 注:以家庭(纳税人及配 偶)为单位。 子女 母亲
答:不是。按政策规定,扣除时间段截
至时间为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所以 2019年你仍可以按12个月申请扣除。
赡养老人-常见问题
问: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
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答:对于独生子女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
两个家庭中,如果纳税人对其亲生父母的一方或 者双方是唯一法定赡养人,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 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 扣除。
抵扣时间:
Min (合同租赁期,实际租赁期)
主要工作城市
住房租金-基本政策
主体
留存资料
需留存资料: 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 有关资料备查。 本人(承租人) 配偶
留存资料:
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
主要工作城市
住房租金-基本政策
填报信息
①首次填写:应当在首次享受时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 ②变化更新: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更新《扣除信息表》
爷爷/外公
奶奶/外婆
主体
1,000元/月
1,200元/月
主体1
✔ ✘
1,000元/月 800元/月
主体2
独生子女
儿子
女儿
赡养老人-基本政策
老人1 老人2
分摊方式
兄弟姐妹分摊方式有: ①平均分摊:按兄弟姐妹 人数平均分摊,不需签订协 议。 ②约定分摊:兄弟姐妹按 约定分摊,需签订分摊协议。 ③指定分摊:由老人指定 分摊,需签订分摊协议。
住房租金
填报详解
住房租金
填报详解
住房租金-常见问题
问:是不是自己及配偶只要有自有住
房就不能申请租金扣除?
答:不是,政策规定的是在“主要工作城
市”有自有住房就不能申请扣除,如果在 “主要工作城市”以外有自有住房不受影 响。
扣除主体只能是纳税人本 人,但是扣除条件却需考 虑配偶双方。
✔
主要城市:是指地级市一级的全部行政 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单位的,为受 理其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