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敏感区
环评敏感区分类
项目一类区二类区大气环境环境空气敏感区(GB3095-2012)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居民区工业区文化区农村地区等人群较集中的环境保护目标项目I类II类III类IV类V类地表水(GB3838-20 02)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农业用水区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 97)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项目0类1类3类4类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 08)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a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交通轨道(地面段)、内河航道俩侧区域、4b铁路干线俩侧区域项目生态敏感目标识别生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护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水源涵养重要区、土壤保持重要区、防风固沙重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洪水调蓄重要区。
项目I类II类III类IV类V类地下水反应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反应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以人类健康基础为依据。
环境保护目标与环境敏感点的确定
环境保护目标与环境敏感点的确定摘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其中一项重点内容就是确定环境保护目标与环境敏感区域。
然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就建设项目对环境保护目标与环境敏感区域的环境影响,做出明确回答。
环评文件做为审批机关进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技术依据。
本文提出如何确定环境保护目标与环境敏感区,供环评技术人员做项目参考。
一.确定环境敏感区域、敏感点与环境保护目标原则法律法规确定的保护目标在环境影响评价中,敏感保护目标常作为评价的重点,也是衡量评价工作是否深入或是否完成任务的标志。
然而,敏感保护目标又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
按照约定俗成的含义,敏感保护目标概括一切重要的、值得保护或需要保护的目标,其中最主要的是法规已明确其保护地位的目标。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中,“敏感保护目标”可按下述依据判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确定的保护目标⒈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域——环境保护法2. 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环境保护法3. 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环境保护法4. 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环境保护法迹5. 人文遗迹、古树名木——环境保护法6.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保护法7.自然景观——环境保护法8. 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滨海风景游览区——海洋环境保护法9. 水产资源、水产养殖场、鱼蟹回游通道——海洋环境保护法10. 海涂、海岸防护林、风景林、风景石、红树林、珊瑚礁——海洋环境保护法11.水土资源、植被、(坡)荒地——水土保护法12.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水土保护法13.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管理法二.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版)”中名文规定的环境敏感区2008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区、生态敏感区、环境空敏感区气对比
重要对比环境敏感区,是指以下区域:《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一)特殊保护区,三区一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
(二)特殊敏感区,五区四场三园二域一林地道:五区(沙、土、农、水、珍):基本农田保护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
四场:天然渔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天然越冬场。
三园: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
二域: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一林地道:天然林、资源性缺水地区、洄游通道。
(三)社会关注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生态敏感区p.158 “两特殊、两区、两公园、两重要,两天然”特殊生态敏感区——两特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重要生态敏感区8个---两区—风景名胜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两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两天然——原始天然林;天然渔场;两重要——重要湿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
一般区域除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环境空气敏感区p.40环境空气敏感区是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规定的一类功能区中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二类功能区中的居民区、文化区等人群较集中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以及对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敏感的区域。
环境保护目标是该环评划定的评价范围(大气、地表水、风险等都有各自的导则,一、二、三级评价对应的评价范围不同)内的需要保障其环境质量达标或达到某些特殊要求的对象,例如某氮肥厂附近的较大河流,需要达到Ⅲ类水质;例如油公司要新上一个锅炉,必须保证上了之后锅炉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不会改变其功能;又比如某机械组装厂附近的民居属于声环境2类功能区,项目上了之后必须保证其声环境不超过2类标准。
环境敏感区域管控与治理
管控与治理的重要性
保护生态环境
对环境敏感区域进行管控与治理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 段,可以减少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干扰和破坏。
维护资源可持续利用
环境敏感区域通常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如水资源、森林 资源等,通过管控与治理可以维护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 障生态安全和人类福祉。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对环境敏感区域的管控与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 部分,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 谐共生。
污染源控制与减排
污染源控制
对环境敏感区域的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源的排放,降低对环境的负面 影响。
减排措施
制定并实施减排计划,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环保措施,提高污染治理效率,实现污染物减排目标。
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
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明确补偿标准和方式,对因保护生态环境而受损的地区或个人进行补偿,实现生态保护与经 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技术创新与突破
新型治理技术
智能化监控
积极探索和研发新型治理技术,如微生物 修复技术、植物修复技术等,提高治理效 果和降低治理成本。
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实现对环境 敏感区域的智能化监控,提高监管效率和 预警能力。
环保新材料
国际合作与交流
研究和推广环保新材料,减少对环境敏感 区域的污染源排放。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先进的治 理技术和经验,提高我国环境敏感区域治 理的整体水平。
公众参与平台
将评估结果向公众公开,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参 与度。
ABCD
政策制定依据
将评估结果作为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为政府决 策提供科学支持。
动态监测与预警
对环境敏感区域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环境问 题,并采取相应的预警和应对措施。
大气污染的环境敏感区划与环境质量评估研究
大气污染的环境敏感区划与环境质量评估研究大气污染是当前全球范围内的严重问题,严重影响着人们的健康与生活质量。
为了有效应对大气污染问题,许多国家和地区开始采取环境敏感区划和环境质量评估的研究方法,以便更好地了解污染程度和指导环境管理。
一、环境敏感区划环境敏感区划是一种将自然和人为因素综合考虑的方法,用于指导环境规划和管理。
在大气污染研究中,环境敏感区划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不同地区大气污染的分布情况,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
首先,环境敏感区划需要考虑自然因素。
例如,地理条件、气候特点、地形地貌等对污染物传输和扩散起着重要作用。
山脉、河流、湖泊等自然地理特征可以对空气流动产生阻碍,从而影响大气污染的分布。
其次,环境敏感区划还需要考虑人为因素。
人口密度、工业布局、交通状况等都会对大气污染产生影响。
通常情况下,工业区、交通枢纽附近的居民更容易受到大气污染的影响,因此这些区域可能被划定为环境敏感区。
二、环境质量评估环境质量评估是对环境状况进行科学评价的过程。
在大气污染研究中,环境质量评估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污染程度,评估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环境质量评估需要收集大量的监测数据和样本,并进行科学分析。
通过采集不同地点、不同时间段的数据,我们可以绘制出大气污染的空间分布图,评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
同时,对于环境质量评估来说,不仅要关注大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如PM2.5、PM10、臭氧等,还要考虑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其他重要污染物的浓度和累积效应。
环境质量评估的结果可以帮助政府和相关机构制定相应的环境政策和治理措施。
例如,对于超标区域,可以实施严格的排放限制,加强监管力度,以减少大气污染的产生和传播。
三、案例分析: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以北京市为例,它是我国大气污染比较严重的城市之一,近年来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应对大气污染问题。
首先,北京市对不同区域进行了环境敏感区划,将城市划分为不同的污染控制区域。
这样可以有针对性地制定控制措施,确保治理效果的最大化。
环境敏感区环保管理制度
环境敏感区环保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结合供电队生产实际,基于对施工作业现场存在敏感区域的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环境保护工作目标1、林木砍伐不超过设计要求,符合相关法规要求;2、土石方工程严格按设计施工,最大限度减少水土流失;3、办公、施工用水、电厉行节约,力求水电总消耗量不高于去年同期水平;4、节约纸张,保护森林资源.二、环保和场地清理责任1、在工程施工中,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等法规,搞好环保、森林防火、森林植被保护,野生动物、古迹、文物保护等工作,不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和影响。
2、林木砍伐、土地征用、青苗赔偿,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进行,执行有关实施条例和办法.3、制定环保和清障工作的管理办法,并在工程中实施。
4、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招标单位的合同、施工的技术要求进行林木砍伐、青苗赔偿、土地征用和施工作业,文明施工,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保护生态环境。
5、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污染、噪音等,保护工地及周围的环境。
6、三线改造、通讯线干扰处理或跨越、林木砍伐、青苗赔偿及土地征用工作,先与当地政府联系,取得支持和协助,并在当地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开展工作,办理有关许可证,签订有关协议。
7、在对植被破坏较大的施工点施工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8、因施工影响到的农田、沟渠、道路和桥梁及其他公用设施,必须进行清理恢复工作9、必须执行安全管理措施,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10、认真实施《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每个施工点做到工完料尽,回填好施工坑,及时清理好施工现场废弃物,保持施工场地、生活驻地整齐有序。
11、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对环保工作进行总结,并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环保部门的检查与指导,对存在问题采取相应整改措施.三、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责任1、基础的砂、石到位前,在放砂石料的地方铺上一块塑料布,以免剩余的砂石料污染土地.2、基础浇制完后,多余的混凝土不能扔在施工场地的地表上,尽量回埋在基础坑底部.3、在农田、耕地施工时,施工完毕后要清理场地,不能让铁钉、玻璃、石头、废钢丝钢线、机油等物品丢在场地上。
山区敏感区环境保护
山区敏感区环境保护1. 引言山区敏感区是指那些自然条件较为脆弱、易受破坏的山区地带。
由于地质构造复杂、植被稀疏、水土流失严重等特点,山区敏感区容易发生环境问题。
为了保护山区敏感区的自然环境,保障生态平衡,本文将探讨山区敏感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具体的保护措施。
2. 山区敏感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山区敏感区的环境保护意义重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保护生态环境山区敏感区拥有丰富的生物资源和独特的生态系统。
保护山区敏感区的生态环境,能够保护珍稀物种的栖息地,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平衡的形成和维持。
2.2 保障水源安全山区敏感区是许多河流的重要水源地,保护山区的植被和水土,能够稳定水源,减少水源污染,确保供水的质量和数量,满足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2.3 防止自然灾害山区敏感区地质构造脆弱,水土流失严重,很容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加强环境保护,能够减轻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和影响范围,保障人民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
3. 山区敏感区环境保护的措施为了实现山区敏感区环境保护的目标,以下措施可以采取:3.1 加强生态修复通过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生态廊道建设等措施,恢复和改善山区的生态环境,增加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
3.2 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在山区敏感区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空气质量、水质状况等关键环境参数,及时发现、预警和处理环境问题,确保环境状况的稳定。
3.3 强化法律法规的执行加强对山区敏感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压力和威慑,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4. 结论山区敏感区环境保护是一项重要任务,对于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水源安全、预防自然灾害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当加强对山区敏感区环境保护的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共同维护山区敏感区的生态环境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环境敏感区
确定环境敏感区域、敏感点与环境保护目标确定环境敏感区域、敏感点与环境保护目标(1)法规确定的保护目标在环境影响评价中,敏感保护目标常作为评价的重点,也是衡量评价工作是否深入或是否完成任务的标志。
然而,敏感保护目标又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
按照约定俗成的含义,敏感保护目标概括一切重要的、值得保护或需要保护的目标,其中最主要的是法规已明确其保护地位的目标(表)。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中,“敏感保护目标”可按下述依据判别: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确定的保护目标保护目标依据法律⒈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环境保护法⒉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环境保护法⒊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环境保护法⒋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环境保护法⒌人文遗迹、古树名木环境保护法⒍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保护法⒎自然景观环境保护法⒏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滨海风景游览区海洋环境保护法⒐水产资源、水产养殖场、鱼蟹回游通道海洋环境保护法⒑海涂、海岸防护林、风景林、风景石、红树林、珊瑚礁海洋环境保护法⒒水土资源、植被、(坡)荒地水土保护法⒓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水土保护法⒔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管理法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试行)”中,将一些地区确定为“环境敏感区”,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级别分类的重要依据。
分类管理名录中的环境敏感区包括以下区域:①需特殊保护地区:指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确定的、县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需特殊保护的地区,如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家重点保护文物、历史文化保护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
②生态敏感与脆弱区:指水土流重点治理及重点监督区、天然湿地、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境、天然林、热带雨林、红树林、珊瑚礁、鱼虾产卵场、天然渔场、重要湿地等。
③社会关注区:人口密集区、文教区、疗养地、医院等区域以及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
环境保护目标与环境敏感点
环境保护目标与环境敏感点1.确定环境敏感区域、敏感点与环境保护目标确定环境敏感区域、敏感点与环境保护目标(1)法规确定的保护目标在环境影响评价中,敏感保护目标常作为评价的重点,也是衡量评价工作是否深入或是否完成任务的标志。
然而,敏感保护目标又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
按照约定俗成的含义,敏感保护目标概括一切重要的、值得保护或需要保护的目标,其中最主要的是法规已明确其保护地位的目标(表)。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中,“敏感保护目标”可按下述依据判别: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确定的保护目标保护目标依据法律⒈ 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环境保护法⒉ 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环境保护法⒊ 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环境保护法⒋ 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环境保护法⒌ 人文遗迹、古树名木环境保护法⒍ 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保护法⒎ 自然景观环境保护法⒏ 海洋特别保护区、海上自然保护区、滨海风景游览区海洋环境保护法⒐ 水产资源、水产养殖场、鱼蟹回游通道海洋环境保护法⒑ 海涂、海岸防护林、风景林、风景石、红树林、珊瑚礁海洋环境保护法⒒ 水土资源、植被、(坡)荒地水土保护法⒓ 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水土保护法⒔ 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管理法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试行)”中,将一些地区确定为“环境敏感区”,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级别分类的重要依据。
分类管理名录中的环境敏感区包括以下区域:①需特殊保护地区:指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确定的、县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需特殊保护的地区,如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家重点保护文物、历史文化保护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
②生态敏感与脆弱区:指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及重点监督区、天然湿地、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境、天然林、热带雨林、红树林、珊瑚礁、鱼虾产卵场、天然渔场、重要湿地等。
环境敏感区域管控与治理
科学规划与管理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环境敏感区域进行科 学规划和管理,提高保护效果。
05
未来展望与研究方向
技术创新与研发需求
01
02
03
智能化监测技术
研发和应用智能化环境监 测技术,提高环境敏感区 域的实时监控能力。
生态修复技术
研究和发展生态修复技术 ,对受损环境进行修复和 保护。
环保新材料
研发高效、环保的新型材 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 破坏。
01
科学规划
根据环境敏感区域的特征和保护 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区域规划 和土地利用管理方案。
02
控制开发强度
03
优化产业布局
对环境敏感区域进行严格控制, 限制开发强度,防止过度开发和 建设。
引导产业向适宜地区转移,优化 产业布局,减少对环境敏感区域 的压力。
生态补偿机制建立
明确补偿主体和对象
01
确定生态补偿的主体和对象,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恢复水生生物种群,提 高水体自净能力。
自然保护区建设
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生 态系统。
资源开发与利用优化
资源节约利用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 浪费,推广循环经济和低碳经
济。
能源结构优化
发展清洁能源,减少化石能源 的使用,降低碳排放。
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合理规划土地利用,保护耕地 和生态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 率。
加强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环境敏感区域管控与治 理的相关信息,增强透明度,满 足公众的知情权。
03
环境敏感区域治理实践
污染源控制与治理
01
02
03
04
工业污染源控制
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
汇报人: 2023-12-30
目录
• 环境敏感点概述 • 环境保护目标 • 环境保护行动计划 • 环境教育与社会参与 • 国际
环境敏感点是指对环境变化反应较为 敏感的区域或对象,通常涉及到生态 、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因素。
分类
传播环保知识
环境教育能够传播环保知 识,使公众了解环境问题 的根源和解决方案,提高 环保行动力。
促进可持续发展
环境教育有助于培养可持 续发展的观念,推动社会 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环境教育的内容与方式
基础环境知识
介绍环境的基本概念、生态系 统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等基础
知识。
环保法律法规
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公众 的法律意识,引导公众自觉遵 守相关规定。
保护措施与政策
保护措施
针对不同类型的环境敏感点,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设立自然保护区、限制开发活动、修复生态环 境等。
政策法规
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各级政府和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加大对环境违法 行为的处罚力度。
02
环境保护目标
全球环境保护目标
01
02
03
减缓气候变化
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 增加碳汇,减缓全球气候 变暖的速度。
环境敏感点可分为自然环境敏感点和 人文环境敏感点,前者包括自然保护 区、水源地、湿地等,后者包括历史 遗迹、风景名胜区、城市中心区等。
识别与评估
识别方法
通过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遥感监测、现场调查等方式,结合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对环境敏感点进行识别 和定位。
评估标准
根据环境敏感点的特征和保护要求,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如生态脆弱性、历史文化价值、景观美学价值等。
环境敏感区、点、目标
环境保护区,环境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环境敏感目标、环境敏感点环境保护法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的确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环境保护法1.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2.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3.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4.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5.人文遗迹、古树名木6.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海洋环境保护法保护红树林、珊瑚礁、滨海湿地、海岛、海湾、入海河口、重要渔业水域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海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及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海洋自然历史遗迹和自然景观。
海洋自然保护区(一)典型的海洋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区域,以及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恢复的海洋自然生态区域;(二)海洋生物物种高度丰富的区域,或者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三)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滨海湿地、入海河口和海湾等;(四)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海洋自然遗迹所在区域;(五)其他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区域。
水土保护法1.水土资源、植被、(坡)荒地2.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水土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环境敏感区,是指下列区域:(一)特殊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特征敏感区:对某类或某几类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或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如: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环境敏感区的规定
大纲要求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中环境敏感区的规定
《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第3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1)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3)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1、三区一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
2、五区四场三园两域一林地道
五区(沙、土、农、水、珍)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资源性缺水地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
四场天然渔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
三园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
两域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一林地道天然林、重要湿地、天然林、重要水生生物的洄游通道
3、社会文物历史区域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简述环境敏感区的概念
简述环境敏感区的概念
环境敏感区是指处于特定自然环境条件下,对环境变化或干扰非常敏感的地区,同时这些地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环境敏感区与人类生存息息相关,涉及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因此在环境评价、规划和土地利用方面应引起高度重视。
环境敏感区可分为自然环境敏感区和人工环境敏感区两种类型,前者主要是指处于特殊地理和生态环境条件下的区域,如岛屿、山地、河湖湿地、荒漠和极地等,易受环境变化和自然灾害的影响。
后者则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和重要生产领域等人类活动范围内的区域,容易受到污染物、噪声及其他压力的影响。
环境敏感区具有较高的生态价值和环境保护意义,对维护区域生态系统平衡、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稳定等有重要的作用。
同时,它也是人类生存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是生产和生活所需的自然资源和环境资产所在的地方,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因此,在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化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环境敏感区的存在和影响,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以防止过度开发和破坏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和维护生态平衡。
同时也要注重科学技术和环境管理的研究和应用,制定和加强环境法律和政策法规的实施,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价,确保环境敏感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
总之,环境敏感区是一个涉及自然、社会和经济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性概念,具有重要的生态和经济价值,对于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和关注。
环境保护敏感区域专项方案
目录一、工程概况 (1)二、编制依据 (2)三、环保目标 (2)四、环境敏感区域保护范围 (3)4.1水环境敏感区清单 (4)4.2大气敏感区清单 (4)五、环保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 (5)六、各级环保职责 (5)6.1、项目部环保领导小组职责 (5)6.2项目安全环保部职责 (7)6.3环保员职责 (7)七、环保的内容 (7)八、环保控制措施 (7)8.1桥梁工程 (7)8.2路基工程 (9)8.3现场施工部分污染源与控制措施: (10)8.4声环境保护控制措施 (10)8.5水环境保护控制措施 (11)环境保护敏感区域专项方案一、工程概况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7、我部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调查掌握的有关资料,业主提供的其它资料。
三、环保目标以集约化为引领,打造绿色工程的目标为依据。
在本标段施工中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活动给周围群众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注意保护水资源和绿色资源。
施工过程中现场设置完善的环保设施,废水、弃碴、泥浆及工程垃圾先按规定进行处理,满足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后再排放,且采取处理措施要确保工程所处的环境不受污染和破坏。
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污水排放和环境保护,施工现场施工扬尘控制、污水排放在当地政府、环保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自然、人文环境保护满足当地政府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四、环境敏感区域保护范围重点敏感区监控点第3 页4.1水环境敏感区清单4.2大气环境敏感区清单五、环保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依据嘉海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需要,为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施工期间及竣工后的环保工作,成立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安全环保部具体主抓,小组成员如下:项目全面环境管理领导小组组长:xxxx副组长:xxxxx组员:xxxxxxx六、各级环保职责6.1、项目部环保领导小组职责广泛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环保意识,组织职工学习环保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提高全体职工对环保重要性的认识,充分了解项目所处的生态环境概况,并向员工介绍本工程在环保工作中应遵守的有关规定和预防可能出现的问题。
什么是“环境敏感区”
什么是“环境敏感区”
环境敏感区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区域:
1、需特殊保护地区。
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经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批准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森林公园、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
2、生态敏感与脆弱区。
沙尘暴源区、荒漠中的绿洲、严重缺水地区、珍稀动
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系统、天然林、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
3、社会关注区。
人口密集区、文教区、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地点、疗养地、医
院等,以及具有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等。
环境敏感区
• 加强对环境敏感区保护的研究,提高保护技术水平 • 提高环境敏感区保护的公众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格局
加强国际环境敏感区保护合作的建议与展望
加强国际环境敏感区保护合作的建议
• 深化国际环境敏感区保护合作,提高保护能力和水平 • 加强国际环境敏感区保护政策研究,为合作提供政策支持
加强环境敏感区的建设管理
• 严格控制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 破坏 • 对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实施严格的环保审批,确保项 目符合环保要求
提高环境敏感区的保护与修复技术水平
提高环境敏感区的保护技术水平
• 加强对环境敏感区保护技术的研究,提高保护技术水平 • 推广应用环境敏感区保护先进技术,提高保护效果
• 国家层面: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环境敏感区保护的法律和 法规 • 地方层面:制定了针对地方环境敏感区保护的地方性法 规和规章
环境敏感区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 法律法规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 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一定的挑战和问题
环境敏感区的保护措施及实施情况
环境敏感区的保护措施
• 设立自然保护区:划定环境敏感区的范围,实施严格保护 • 实施生态补偿:对环境保护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补偿 • 加强环境监管:加大对环境敏感区污染排放的监管力度
环境敏感区的特点
• 生态系统对外部干扰的敏感性较高 • 生态系统对外部干扰的恢复力较低 • 环境敏感区的分布具有地域性和局部性
环境敏感区与生态系统服务的关系
环境敏感区与生态系统服务的联系
• 环境敏感区为生态系统服务提供了物质基础和生态过程 • 生态系统服务对环境敏感区的健康状况和稳定性具有重 要影响
CREATE TOGETHER
生产企业环境敏感区域防护措施规定
生产企业环境敏感区域防护措施规定
1. 引言
2. 规定范围和对象
3. 规定内容
3.1 环境敏感区域划定
针对生产企业的各个环境敏感区域,应该进行准确定义和划定。
划定环境敏感区域是指在企业内部对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区域进行标记和安全隔离。
3.2 防护设备和设施
各个环境敏感区域应设置相应的防护设备和设施,如防护墙、隔离门、防爆器具等。
根据不同的环境敏感区域的特点和要求,有针对性地选择和配置防护设备,以确保防护效果。
3.3 安全标识
在生产企业的环境敏感区域内,应设置合适的安全标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警示标志、警戒线、应急疏散标识等,以提醒和警示人员注意环境敏感区域的存在和相关安全注意事项。
3.4 人员培训
生产企业应向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环境敏感区域防护知识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清楚了解环境敏感区域的性质、危险性以及相
应的防护措施。
同时,应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反应速度。
3.5 防护措施的执行和检查
企业应建立健全防护措施的执行和检查机制,确保各项防护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定期进行环境敏感区域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以保持环境敏感区域的持续安全。
4. 监督和管理
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进行监督和管理,对生产企业的环境敏感区域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对于违反防护措施规定的企业,将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5. 结论。
环境敏感区的保护与管理
环境敏感区的保护与管理1. 环境敏感区的概念环境敏感区是指对于环境变化或干扰特别敏感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
它们具有一定的生态价值和重要的生态功能,需要得到特殊的保护与管理。
2. 环境敏感区的重要性环境敏感区的保护与管理对于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这些区域通常拥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维持了水土保持、气候调节、洪涝调控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对于维护人类生存环境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 环境敏感区的保护措施为了保护环境敏感区,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确立环境敏感区的地位和保护标准,明确相应的管理措施和责任主体。
其次,加强监测与评估工作,建立环境敏感区的动态监测体系,及时了解区域的环境变化和干扰情况,为后续的保护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此外,还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形成社会共识,促进大众参与到环境敏感区的保护中来。
4. 管理策略与技术手段为了更好地保护与管理环境敏感区,需要探索和运用一些管理策略和技术手段。
例如,可以通过划定保护区的边界和限制开发区域的数量和规模,限制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同时,可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于在环境敏感区范围内进行的生态修复和保护工作给予经济奖励,激励社会各界参与到保护工作中。
另外,还可以利用先进的遥感技术和空间信息技术,监测和评估环境敏感区的变化和干扰,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5. 国际合作与经验借鉴环境敏感区的保护与管理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国际合作和经验借鉴。
各国应加强交流与合作,分享保护经验和技术手段,在政策制定、监测评估、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合作。
同时,也需要各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提高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6. 结束语环境敏感区的保护与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但它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要高度重视环境敏感区的保护,采取科学的管理策略和有效的技术手段,做好环境敏感区的保护与管理工作,为后代留下一个美丽而可持续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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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敏感区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定义的环境敏感区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建设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特征:
(1)需特殊保护地区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
(2)生态敏感与脆弱区沙尘暴源区、荒漠中的绿洲、严重缺水地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系统、天然林、热带雨林、红树林、珊瑚礁、鱼虾产卵场、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
(3)社会关注区人口密集区、文教区、党政机关集中的办公地点、疗养地、医院等,以及具有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