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新增鼓励行业
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纺织行业(鼓励、限制、淘汰,2020生效)
-纺织行业分析
汇报人:政策研究部
政策信息
政策来源于《国家发改委官网》
PART01
鼓励类
纺织行业
PART02
限制类
PART03
淘汰类
PART01
鼓励类Βιβλιοθήκη 鼓励类纺织1、差别化、功能性聚酯(PET)的连续共聚改性[阳离子染料可染聚酯 (CDP、ECDP)、碱溶性聚酯(COPET)、高收缩聚酯(HSPET)、阻 燃聚酯、低熔点聚酯、非结晶聚酯、生物可降解聚酯、采用绿色催化剂生 产的聚酯等];阻燃、抗静电、抗紫外、抗菌、相变储能、光致变色、原液 着色等差别化、功能性化学纤维的高效柔性化制备技术;智能化、超仿真 等功能性化学纤维生产;原创性开发高速纺丝加工用绿色高效环保油剂 2、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PEN)、聚对 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聚丁二酸丁二酯(PBS)、聚对苯二甲酸环己 烷二甲醇酯(PCT)、生物基聚酰胺、生物基呋喃环等新型聚酯和纤维的开 发、生产与应用 3、采用绿色、环保工艺与装备生产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Lyocell)、细菌 纤维素纤维、以竹、麻等新型可再生资源为原料的再生纤维素纤维、聚乳 酸纤维(PLA)、海藻纤维、壳聚糖纤维、聚羟基脂肪酸酯纤维(PHA)、 动植物蛋白纤维 4、高性能纤维及制品的开发、生产、应用[碳纤维(CF)(拉伸强度 ≥4200MPa,弹性模量≥230GPa)、芳纶(AF)、芳砜纶(PSA)、超高 分子量聚乙烯纤维(UHMWPE)(纺丝生产装置单线能力≥300吨/年,断 裂强度≥40cN/dtex,初始模量≥1800cN/dtex)、聚苯硫醚纤维(PPS)、 聚酰亚胺纤维(PI)、聚四氟乙烯纤维(PTFE)、聚苯并双噁唑纤维 (PBO)、聚芳噁二唑纤维(POD)、玄武岩纤维(BF)、碳化硅纤维 (SiCF)、聚醚醚酮纤维(PEEK)、高强型玻璃纤维(HT-AR)、聚 (2,5-二羟基-1,4-苯撑吡啶并二咪唑)(PIPD)纤维等] 5、符合环保要求的特种动物纤维、麻纤维、桑柞茧丝、彩色棉花、彩色桑 茧丝类天然纤维的加工技术与产品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有关钢铁行业的规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有关钢铁行业的规定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下简称《目录(2019年本)》),涉及钢铁鼓励类13项、钢铁限制类21项、钢铁淘汰类36项。
与此前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相比,钢铁鼓励类项目由15项调整到13项,钢铁淘汰类项目由40项调整到36项。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
《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组成。
不属于以上三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国家发改委产业发展司负责人表示,本次修订重点一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三是大力破除无效供给。
四是提升科学性、规范化水平。
对限制类、淘汰类条目,明确品种和参数,突出可操作性;对鼓励类条目,发展方向比较明确的领域,尽可能明确指标参数,方向尚不明确的新产业新业态,则“宜粗不宜细”,仅作方向性描述。
同时,把市场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从限制类删除。
《目录(2019年本)》修订期间,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建议2500多条,经逐条认真研究梳理,大部分都予以采纳吸收。
未予采纳的主要是不符合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不符合产业发展全局利益、技术水平不先进等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并按规定期限淘汰。
此次公布的钢铁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具体如下:鼓励类(钢铁)1.黑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低品位难选矿综合选别和利用技术,高品质铁精矿绿色高效智能化生产技术与装备2.焦炉加热精准控制、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副产物资源化利用、脱硫废液资源化利用、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煤焦油炭基材料、煤沥青制针状焦、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荒煤气和循环氨水等余热回收、低阶粉煤干燥成型-干馏一体化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综合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冷轧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烧结烟气脱硫废水处理回用等技术研发和应用3.非高炉炼铁技术4.高性能轴承钢,高性能齿轮用钢,高性能冷镦钢,高性能合金弹簧钢,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用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用钢,低铁损高磁感取向电工钢,高性能工模具钢,建筑结构用高强度抗震钢筋、钢板及型钢,超高强度桥梁缆索用钢,高性能管线钢,高性能耐磨钢,高性能耐蚀钢,高强度高韧性工程机械用钢,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用钢,电力装备用特殊钢,油气钻采集输用高品质特殊钢,高性能不锈钢,高温合金,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非调质钢,汽车等机械行业用高强钢,高纯度、高品质合金粉末,复合钢材,半导体用高纯高性能钢5.在线热处理、在线性能控制、在线强制冷却的新一代热机械控制加工(TMCP)工艺、铸坯直接轧制、无头轧制、超快速冷却、节能高效轧制及后续处理等技术应用6.直径600毫米及以上超高功率电极、高炉用微孔和超微孔碳砖、特种石墨(高强、高密、高纯、高模量)、石墨(质)化阴极、内串石墨化炉开发与生产,环保均质化凉料设备开发与生产应用7.焦炉、高炉、热风炉用长寿节能环保耐火材料生产工艺,精炼钢用低碳、无碳耐火材料、保温材料和高效连铸用功能环保性耐火材料生产工艺8.钢铁产品全流程质量管控技术9.利用钢铁生产设备处理社会废弃物(不含危险废物)10.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技术,以及副产物资源化、再利用化技术11.冶金固体废弃物(含冶金矿山废石、尾矿,钢铁厂产生的各类尘、泥、渣、铁皮等)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冶金废液(含废水、废酸、废油等)循环利用工艺技术与设备12.钢铁与相关产业间可循环流程工艺技术开发与应用13.带式焙烧等高效球团矿生产工艺技术,高炉高比例球团冶炼工艺技术限制类(钢铁)1.钢铁联合企业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独立焦化企业未同步配套建设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铸造用生铁烧结机除外)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用生铁高炉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炼钢转炉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 吨)以下电弧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 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电弧炉6.145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7.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9.含铬质耐火材料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铸造用生铁球团除外)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热回收焦炉捣固煤饼体积<35立方米,企业生产能力<100 万吨/年(铸造焦<60 万吨/年)焦化项目;半焦炉单炉生产能力<10万吨/年,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焦化项目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热装热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锰铁高炉企业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热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热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 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热电炉容量<2×1.25 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 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20.间断浸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浸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21.厂区内无配套炼钢工序的独立热轧生产线淘汰类(钢铁)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2.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未配套干熄焦装置的钢铁企业焦炉3.土烧结矿4.热烧结矿5.钢铁生产用环形烧结机、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河北2020年底前淘汰450 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生产用高炉(其中锰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200立方米及以下铸造用生铁高炉(其中配套“短流程”铸造工艺的铸造用生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7.用于熔化废钢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取缔“地条钢”有关要求淘汰)8.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河北2020年底前淘汰4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其中生产特殊质量合金钢的转炉除外)9.30吨及以下炼钢电弧炉(不含机械铸造,特殊质量合金钢,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用电弧炉)10.化铁炼钢11.复二重线材轧机12.横列式线材轧机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不含生产高温合金的轧机)14.叠轧薄板轧机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16.热轧窄带钢轧机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18.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浸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22.6300千伏安及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23.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铅淬火工艺27.煅烧石灰土窑28.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29.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30.钢铁行业用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炉)31.电解金属锰用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有效容积17立方米及以下的化合槽32.企业生产能力<40万吨/年热回收焦炉;未同步配套建设热能回收装置的焦炉33.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34.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35.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36.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采矿淘汰类1、集中铲装作业时人工装卸矿岩2、未安装捕尘装置的干式凿岩作业3、主要无轨运输巷道及露天采场采用人力或畜力运输矿岩4、地下矿山使用非阻燃电缆、风筒和输送带5、地下矿山主要井巷使用木支护6、地下矿山采用空场法采矿(无底柱采矿法)采场内人工装运作业7、地下矿山采用横撑支柱采矿法8、露天矿山采用扩壶爆破9、露天矿山采用掏底崩落、掏挖开采、不分层的"一面墙"开采10、露天矿山使用爆破方式对大块矿岩进行二次破碎。
2020年和煤炭企业相关的国家政策
2020年是全球范围内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时期,各国政府普遍采取了一系列与煤炭企业有关的政策措施。
以下是一些与2020年相关的国家政策的参考内容。
1.减少煤炭使用量:为了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许多国家纷纷采取措施限制和减少煤炭的使用。
例如,一些国家制定了法规,规定煤炭发电厂必须逐渐淘汰高排放的老旧燃煤机组,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和应用。
2.转型清洁能源:很多国家将清洁能源作为能源发展的主要方向。
政府鼓励和扶持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提供财政和税收的支持,以吸引更多投资和技术进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等的利用。
同时,国家还鼓励电力行业进行清洁生产,提高发电效率,减少对煤炭的依赖。
3.提高能源效率:为了减少对有限资源的依赖和提高能源利用的效率,许多国家实施了政策措施,促进能源效率的提高。
政府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能源节约技术和设备,加强能源管理,减少浪费,推广能源节约型的产业结构和生活方式。
4.研发创新技术:为了实现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许多国家加大了对创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的支持力度。
政府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推动新能源技术、清洁燃烧技术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以实现减排和低碳发展目标。
5.加强环境监管和治理:为了保护环境和减少对煤炭行业的负面影响,各国政府加强了环境监管和治理的力度。
政府加强对煤矿和煤炭企业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监督,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同时推动企业进行环境整治和污染治理,提高煤炭行业的环境可持续性。
6.产业结构调整:为了适应全球能源转型的趋势,许多国家提出了调整煤炭产业结构的政策措施。
政府鼓励煤炭企业优化布局,适应新的市场需求,拓展清洁能源和环保领域产业的发展,推动煤炭企业向高质量、高附加值的方向转型升级。
7.国际合作与政策协调:由于煤炭行业具有全球性和渗透性的特点,各国政府加强了国际合作与政策协调。
通过国际组织、国际会议等平台,加强政策和经验交流,推动全球范围内的煤炭行业的协同发展,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发展的挑战。
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
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结合海南省实际,制定本目录。
本目录共包括两部分,一是全国性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二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
本目录适用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生产经营的企业,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按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执行。
本目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同步废止。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适时对本目录进行修订。
一、全国性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
(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的产业。
以上目录按最新修订版本执行。
二、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一)农、林、牧、渔业1.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与运营2.热带经济林基地建设3.动植物药材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4.农光互补等工农业融合发展1(二)制造业5.深远海养殖、加工产业及装备示范应用6.深海鱼油、蛋白粉、甲壳素提取等水产品加工7.牛羊肉、牛奶、冻品、燕窝等进口食品的深加工8.热带农林产品精深加工9.药品、绿色建材生产,农林产品深加工制造(国家实行配额管理的商品除外)10.机制砂生产(年生产100万立方米机制砂以上的建筑石料机制砂一体化生产,鼓励在保障质量前提下,利用废石、尾矿、建筑垃圾等二次资源生产机制砂石)11.游艇、邮轮研发、制造、维修保养及配套产业,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研发与建造12.低硫油、生物质油的调制与应用13.生物质材料研发与应用14.有机化工原料深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15.化妆品(含汞量不超过百万分之一)研发及生产16.专用汽车制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17.通用设备(新能源生产专用车辆)制造18.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新能源)19.摩托车整车及重要零部件制造220.教具教学仪器研发及生产21.建筑与海洋防护用环保涂料研发及生产22.海洋可再生能源装备研发及制造23.航天食品、航天生物医药、航天医学研究及应用24.深远海搜救打捞装备和技术研发应用25.特种干式变压器、电抗器、变流器、无功补偿及电源成套设备和超滤膜净水设备的研发与制造26.传统工艺品设计加工生产27.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疗仪器设备研发及生产28.医疗器械研发及生产,医疗应急防护物资生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29.精密机械手表、机械时钟及零部件制造,智能手表及零部件制造30.宝玉石加工和珠宝首饰镶嵌制造31.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相关的设备研发、制造、检验、维修、销售及配套产业32.航空飞行器、航空发动机、航空机载产品的研发、制造与维修保养等运营服务及其配套产业,航空飞行器改装、拆解及再制造33.航天运输系统、航天器及其地面设施研发、制造、维修、保养,太空资源勘测与应用34.特殊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3方食品)研发及生产35.通用名药物研发及生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36.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37.先进适用的制药及生物制剂成套设备制造38.8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技术研发及设备制造39.海上风力发电运营维护40.新型储能技术研发及设备制造41.汽车、船舶、工程机械等通用型零部件生产制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42.潜水救捞设备制造43.儿童安全座椅研发及制造44.智能制造相关仪器仪表、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45.光电子技术和产品(含光纤预制棒、半导体发光二极管、光纤、光纤连接器)研发及制造46.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产品及技术研发47.饮料的开发生产,果渣、茶渣、咖啡渣等的综合开发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三)建筑业48.港口码头建设及养护449.沿海深水航道、防波堤和内河航道、通航建筑物建设及养护50.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51.航天发射场运营及养护52.沿海公共锚地建设及养护53.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54.运动船艇码头等户外运动基础设施建设55.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研发、生产及示范工程56.海洋石油天然气工程(四)批发和零售业57.农林产品贸易营销中心建设58.品牌体验店、购物中心、连锁超市、连锁便利店、智慧商店、主题商城、社区商业、大型综合批发市场、专业商品批发市场等商贸设施运营及信息化改造59.农林产品进超市系列化服务60.大宗商品贸易(国家实行配额管理的商品除外)61.贸易经纪、代理与服务62.离岸新型国际贸易(技术先进型服务)63.种业国际贸易64.拍卖公司建设与运营(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5.公路旅客运输,邮轮、游艇、游船产业及服务566.铁路客货运输,铁水联运及粤海轮渡铁路客货运输,高速铁路快件运输67.农林渔产品、食品、药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集配中心运营68.船舶登记、管理、维修、保养、检验检测和相关服务,邮轮与国际航运、飞机物资供应业务,船用燃油和天然气、船用产品、物料供应等船舶供应,航运航空保税燃油和保税液化天然气(LNG)加注服务69.航天用特燃特气供应70.水上客货运输及辅助业务,港口装卸、仓储、拖轮、理货业务,邮轮港口业务、邮轮运输业务71.国际无船承运人业务72.国际寄递物流73.国际航空货运服务74.国际航线挂靠、集装箱中转、集装箱拆拼箱业务75.国际航空器和航材物流、交易市场及衍生业务76.通航短途运输77.无人机物流配送应用78.全球集拼分拨系统研发及运营管理79.国际货代、船代、报关、报检等相关代理业务80.仓储、运输、货代、船代、拣选、包装、装卸、分拣、搬运、流通加工、配送、逆向物流、信息处理等一体化服务81.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及智慧系统技术研发及运营682.城市智慧停车设施运营、智慧停车系统技术研发及运营(六)住宿和餐饮业83.酒店、特色化中小型家庭旅馆、乡村民宿84.分时度假、在线租赁、房屋分享等各类共享型居住产品开发与推广85.特色餐饮品牌化建设及连锁化经营(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6.5G和6G技术研发及商业化应用87.通用或高端通用处理器、存储器和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软硬件研发及应用88.软硬件产品测试验证工具研发及应用89.互联网信息服务90.互联网平台91.电子商务(含跨境电子商务)92.工业软件开发及应用93.开源软件社区94.量子信息技术研发及应用95.元宇宙技术研发及应用96.车联网及自动驾驶技术研发、测试与应用97.数字公路及智慧交通技术研发98.北斗卫星导航应用99.海底光缆建设及养护7100.电子竞技线上服务平台建设101.生物芯片及相关数据获取、处理设备的研发及制造102.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及应用、网络和数据安全服务103.数据资产确权、登记和交易技术与方法应用104.动漫及游戏制作、发行、交易、衍生品开发105.利用卫星提供通讯传输以及导航、定位、测绘、气象、地质勘查、空间信息等应用服务的技术研发106.互联网地图服务软件、地理信息系统软件、测绘软件、遥感软件、导航与位置服务软件、地图制图软件等开发,地理信息加工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服务、导航及位置服务等技术研发(八)金融业107.企业征信、增信、信用评级等金融中介服务业务108.金融资讯、金融数据等金融信息服务业务109.跨境投融资双向开放服务体系建设110.现货(含仓单)、保单、价格(指数)和相关场外衍生品等的交易、融资、清(结)算、交收(割)、风险管理、信息服务等相关业务111.服务“三农”、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的持牌小额贷款金融服务112.航运相关金融服务113.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实施监管的机构的金融科技产8品研发、应用及服务输出114.人身保险、再保险、相互保险、自保业务,保险中介业务(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15.航运仲裁、航运经纪、航运咨询、航运交易、航运信息服务、海损理算、船员服务、海事培训、船舶交易、船舶租赁等航运服务业116.展览服务,质检技术服务117.钻石、珠宝、金银类金属首饰等消费精品贸易、设计和加工技术及相关服务118.专业社会组织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培育,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119.跨国公司区域总部120.国际化会展设施投资、建设及运营121.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122.服务外包123.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生产业务相关设备、仪器、物业租赁124.语言技术开发应用(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25.中医药服务标准、知识产权推广及应用126.种业检测检疫、种业生物技术开发监管体系建设及运营9127.深远海服务保障基地建设128.智慧海洋与海洋信息服务129.商业航天发射、商业卫星测控等服务130.航空航天航海人员培训,航空航天航海科普与文创131.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普及设施建设及经营132.科研机构或基地及其分支机构、国际科技创新机构建设及运营133.资源库(馆、中心)、科学数据中心建设及运营134.动植物遗传工程及基因库建设135.工业设计、文旅创意设计、建筑与环境设计、数字创意设计服务136.农林产品商标品牌建设137.国际知识产权(版权)贸易138.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相关的研发及技术服务139.生物医药合同研究组织服务140.药品非临床安全评价服务,医疗器械非临床研究(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41.绿色港口建设,港口船舶LNG加注、岸电标准和供应服务体系,港口和船舶岸电改造及建设,港口船舶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技术研发及应用142.救助与打捞基地建设,救助飞行基地建设,救助打捞人员培训,智能航运测试与示范10143.水产养殖尾水治理144.废旧农膜、农药包装物等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145.海洋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及生态示范工程建设146.节能节水、低碳循环、治污减排、监测监控等核心节能环保技术工艺、成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147.节能环保技术与产品开发、节能环保工程设计与施工运营、节能诊断与环境监测咨询等服务148.天然气热电联产149.储能、氢能、LNG中转投资运营150.海洋碳汇、地质碳汇工程151.海水淡化技术装备研发(十二)教育152.高等教育153.国际教育154.职业技能培训(十三)卫生和社会工作155.高端专业医疗、康复、护理等医疗卫生服务156.第三方医疗检测等中介服务及机构,医疗质量、医疗服务能力评价157.高端医疗装备、新药品应用158.中医药服务贸易159.再生医学服务11160.热带病研究、诊断与防治161.医疗机构经营162.绿色道地药材和特色健康产品的交易平台163.航空医疗救护(十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64.文物保护利用及相关服务,文物拍卖业务165.出版服务,出版物展示、交易和发行网点(实体书店)建设166.国际艺术品展示交易拍卖167.智能体育及电子竞技168.文化贸易、交流合作169.旅行社及旅游旅行代理服务170.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及目的地营销171.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开发172.线上旅游服务173.休闲渔业174.演出经纪服务,演出场所、娱乐场所经营,旅游演艺175.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体验基地,国家森林步道,自驾车营地(含房车),商务宿营地,农林旅游景区176.旅游度假区运营,景区景点建设,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更新12。
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解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国家发 改委 产业 协 调 司解 读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0 年本 ) 21 1 》
新 蓄 -0 >2  ̄1 ( 票
《 目录》 自6月 1E开始实施 , ) t 装备 制造业在 其中 占有很大 比例 。 业 内专家认 为 , 一方 面 , 目录》 《 的内容体 现了当前我 国机 械工业亟 设备和关键部件依靠 进 口的问题 。 及 以上合成氨成套设 备制造 ” 和 “ 0万 吨 / 6 年及 以上 乙烯 成套 设备 制造技 术开 发及应 用 ” 个条 目合 两 j 并修改 为 “ 乙烯裂 解三机 ,0万 吨 4
比如 , 《 将 目录 (0 5年 本 ) 鼓 20 》 励类别条 目 “ 大型油气集输设 备制
造” 细化修 改 为“ 直径 10 20毫米 及 以上 的天 然 气 输 气 管 线配 套 压 缩
级( 聚丙烯 等 ) 挤压造粒 机组 ,0万 5 吨级 合 成 气 、 、 氨 氧压 缩 机 等关 键
线 2 0万 吨 / 6 年及 以上天 然气 液化 配套 的压缩 机及 驱动机械 、低 温设 备等 ; 大型输油管 线配套 的 30 0 0立
待强化 的薄弱环节 , 另一方面 , 体现
了“ 十二五 ” 期间机械工业 发展需要 主攻 的方 向和重点领域 。 国家发 改委产业协调 司相关负 责人 近 日对《 目录》 中装备 制造业修 订 的七项 重点内容进行 了解读 。
光伏 电池生 产设备 ; 洋 能 ( 汐 、 海 潮 海 浪 、 流 ) 电设 备 ” 新 增 了 大 气 洋 发 ;
元器件等基 础制造能力 。 本次修订 后 ,鼓励类 别条 目机
械 门 类 中 , 础 : 、 础 材 料 、 基 1艺 基 基
所 需 的关键装 备 , 如将 《 目录( 05 : 污染治理装备 、 20 污水 防治技 术设备 、
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本刊讯(发改委 消息) 11月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第29号令,公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目录将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经统计,该《目录》共涉及行业48个,条目1477条,其中鼓励类821条、限制类215条、淘汰类441条。
在制浆造纸方面,相关类别较上一版没有较大变化,大致整理如下:鼓励类1、单条化学木浆30万吨/年及以上、化学机械木浆10万吨/年及以上、化学竹浆10万吨/年及以上的林纸一体化生产线及相应配套的纸及纸板生产线(新闻纸、铜版纸除外)建设;采用清洁生产工艺、以非木纤维为原料、单条10万吨/年及以上的纸浆生产线建设;先进制浆、造纸设备开发与制造;无元素氯(ECF)和全无氯(TCF)化学纸浆漂白工艺开发及应用。
限制类1、缺水地区、国家生态脆弱区制浆原料林基地建设;2、单条化学木浆30万吨/年以下、化学机械木浆10万吨/年以下、化学竹浆10万吨/年以下的生产线。
淘汰类1、严重缺水地区建设灌溉型造纸原料林基地;2、石灰法地池制浆设备(宣纸除外);3、5.1万吨/年以下的化学木浆生产线;4、单条3.4万吨/年以下的非木浆生产线;5、单条1万吨/年及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制浆生产线;6、幅宽在1.76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120米/分以下的文化纸生产线;7、幅宽在2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80米/分以下的白板纸、箱板纸及瓦楞原纸生产线;8、元素氯漂白制浆工艺。
据介绍,本次《目录》的修订方向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大力破除无效供给,以及提升科学性、规范化水平。
焦点Focus 8第40卷第23期 2019年12月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解读
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解读一、《目录》出台的背景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2010年,国家发改委表示要尽快制定新的鼓励产业目录。
财政部2011年发布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由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迟迟不能出台,财政部这一财税优惠政策无法落实。
2012年,国税总局明确规定:在新的《目录》公布前,企业符合原目录规定范围的,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其企业所得税可暂按15%的税率预缴,但在汇算清缴时,原则上应按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25%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新的《目录》公布后,符合规定范围且已按税法规定25%的税率汇算清缴了的企业,可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按15%的税率重新计算申报。
二、《目录》的重大意义一是该《目录》的出台直接将鼓励类企业所得税税率下降至15%,可以有效带动我市钽、铌、铍、钛等稀有金属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技术开发及生产;微合金钢炉料和特殊硅合金;高性能镁合金开发及生产20万吨/年及以上醋酸乙烯、6万吨/年以上聚乙烯醇、3万吨以上石灰氮、氰胺系列产品生产等新产品开发及生产等31个种类的产业发展。
二是直接减轻了企业负担。
为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术改造结余了资金,以企业年利润1000万元为例,企业所得税下降10%,可为企业减少税负100万元。
三是为部分企业退税。
对于2011-2014年符合鼓励类产业要求且盈利的企业将直接享受退税政策,退还的3年的企业所得税税金,可以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
三、《目录》的主要内容此次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根据各地在能源、资源、劳动力、需求等方面比较优势而确定。
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主要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鼓励类产业、《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鼓励类产业;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
国家重点扶持的八大新兴产业
国家重点扶持的八大新兴产业八大新兴产业,指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及中央和地方的配套支持政策确定的8个领域(23个重点方向),“新八领域”为“节能环保、新能源、电动汽车、智能电网、新医药、新材料、生物育种和信息产业”。
标志着新兴战略产业框架已成定局。
内容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颁发后,就会陆续出台各个领域的具体发展规划,以及中央和地方的配套支持政策。
这一宏大规划,被业内人士看作继“4万亿”后中国政府启动的最大规模的产业计划。
而这一计划,已瞄准发展结构的根本转变。
在八大领域中,每一个大的领域中又确定了具体的分项。
在“节能环保”中,将重点突破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循环利用;“新兴信息产业”将聚焦下一代通信网络、物联网、三网融合、新型平板显示、高性能集成电路和高端软件;“生物产业”将主要面向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制造;“新能源”中,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将领衔;此前备受关注的“新能源汽车”,主要发展方向确定为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域,提出了重点发展航空航天、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智能装备;“新材料”中分列了特种功能和高性能复合材料两项。
意义八大新兴产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被认为是振兴经济的又一重大举措,因为几大部委的领衔介入,此后的政府大规模投资也被市场普遍期待,所以这也被认为是继国家“4万亿”投资计划之后又一个大型产业投资计划。
与“4万亿”计划有本质不同的是,此次投资计划指向的是中国转变发展方式的根本变革。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说,“之前的‘4万亿投资规划’和‘十大产业振兴规划’,都是在扩大内需,加强基础建设的角度,结合传统产业的改造和提升,而现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则是转向至新兴产业项目。
”与此同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的制定,从时间上来讲,也与明年开始实施的“十二五规划”相衔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6号——铝行业规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6号——铝行业规范条件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0.02.2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6号•【施行日期】2020.03.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6号为进一步加快铝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铝行业技术进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环保水平,推动铝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铝行业规范条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铝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2月28日附件铝行业规范条件为推进铝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范条件。
本规范条件适用于已建成投产的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电解铝、再生铝企业,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一、总体要求(一)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电解铝和再生铝生产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环保及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矿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
(二)矿山企业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环境、浪费资源。
氧化铝、电解铝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备案,氧化铝企业应落实铝土矿资源、赤泥堆存等外部条件,电解铝企业应落实氧化铝、电力、水资源长期稳定供应。
鼓励电解铝企业通过重组实现水电铝、煤电铝或铝电一体化发展。
鼓励再生铝企业靠近废铝资源聚集地区布局。
二、质量、工艺和装备(三)企业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鼓励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铝土矿产品质量应符合《铝土矿石》(GB/T24483),氧化铝产品质量应符合《冶金级氧化铝》(YS/T803),重熔用铝锭产品质量应符合《重熔用铝锭》(GB/T1196),再生铝产品质量应符合《铸造铝合金锭》(GB/T8733)或《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3190)。
《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暂行办法》
附件: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暂行办法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以下简称《目录》)等文件精神,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做优产品、做强企业、做大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确认原则(一)坚持科学发展,严格执行产业政策。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目录》),认真把好产业政策关,加快发展适合我省实际的鼓励类产业,积极培育壮大区域特色产业,促进我省产业健康、可持续和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政策引导,突出发展重点。
依据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围绕国家鼓励类产业、“7+3”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发展方式为目标,发挥产业政策在鼓励优势产业、重点产品加快发展中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依靠技术进步,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节能、安全的新工艺和新产品,延伸完善重点产品产业链,形成新的增长点,推动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加快发展。
(三)规范确认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积极探索建立产业政策与促进优势产业发展的协同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完善申请、审核、确认等工作程序与相关要求,简化工作流程,提高确认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努力扩大政策覆盖面,最大限度发挥产业政策在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中的促进作用。
二、确认依据、范围(一)确认依据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等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适用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的目录、综合性产业政策、专项政策等。
2.国务院和我省有关投资备案、产业准入、环境保护、建设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二)确认范围。
在我省范围内投资的,以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总额70%以上的企业。
三、确认主体根据省政府“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能,省经信委负责全省有关国家鼓励类项目产业政策确认工作,并出具符合产业政策的确认文件;申报企业凭省经信委出具的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确认文件办理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手续。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变化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变化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适应产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目录”)。
新版《目录》中体育旅游归类旅游业,新增冰雪旅游、自驾游、低空旅游、邮轮游艇旅游等户外及体育关联旅游新业态。
据悉此次修订形成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共有条目1002条,其中鼓励类348条、限制类231条、淘汰类423条。
相较现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相比,总条目减少476条,鼓励类减少473条、限制类增加16条、淘汰类减少19条。
其中,鼓励类条目数量减少,主要是对同一类型的条目进行了归类整合,以更好突出《目录》体系化特点和实用性,合并后的《目录》鼓励类条目数量虽然减少,但鼓励方向更加聚焦、鼓励事项总体保持稳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中,旅游业同属鼓励类目,包括2条:1.旅游装备设备,休闲、登山、滑雪、潜水、探险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开发与营销服务。
2.旅游新业态:文化旅游、康养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海洋旅游、森林旅游、草原旅游、湿地旅游、湖泊旅游、冰雪旅游、红色旅游、城市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主题游乐及其他旅游资源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等服务,智慧旅游、科技旅游、休闲度假旅游、自驾游、低空旅游、邮轮游艇旅游及其他新兴旅游方式服务体系建设。
相较于2019版,旅游类条目数量不变,重点优化整合部分项目表述。
2019版第一条为“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旅游装备设备,以及休闲、登山、滑雪、潜水、探险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开发与营销服务”,调整后将“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旅游装备设备”整合为“旅游装备设备”,“休闲、登山、滑雪、潜水、探险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开发与营销服务”保持不变。
2019版第二条为:文化旅游、健康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海洋旅游、森林旅游、草原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红色旅游、民族风情游及其他旅游资源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等服务。
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
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第一类限制类1﹒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生产装置。
2﹒10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20万吨/年以下丙烯腈、100万吨/年以下精对苯二甲酸、20万吨/年以下乙二醇、20万吨/年以下苯乙烯(干气制乙苯工艺除外)、10万吨/年以下己内酚胺、乙烯法醋酸、30万吨/年以下羰基合成法醋酸、天然气制甲醇、100万吨/年以下煤制甲醇生产装置,丙酮氰醇法甲基丙烯酸甲酯、粮食法丙酮/丁醇、氯醇法环氧丙烷和皂化法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3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产装置。
3﹒10万吨/年以下聚丙烯、20万吨/年以下聚乙烯、起始规模小于30万吨/年的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10万吨/年以下聚苯乙烯、20万吨/年以下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5万吨/年以下普通合成胶乳-羧基丁苯胶(含丁苯胶乳)生产装置,新建、改扩建氯丁橡胶类、丁苯热塑性橡胶类、聚氨酯类和聚丙烯酸酯类中溶剂型通用胶粘剂生产装置。
4﹒纯碱(井下循环制碱除外)、烧碱(废盐综合利用的离子膜烧碱装置除外)、硫磺制酸(单项金属离子≤100ppb 的电子级硫酸除外)、硫铁矿制酸、常压法及综合法硝酸、氢氧化钾生产装置。
5﹒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三氯化磷、五硫化二磷、磷酸氢钙、氯酸钠、少钙焙烧工艺重铬酸钠、电解二氧化锰、碳酸钙、无水硫酸钠(盐业联产及副产除外)、碳酸钡、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硝酸钡、碳酸锶、白炭黑(气相法除外)、氯化胆碱生产装置。
6﹒黄磷、氰化钠,单线产能5千吨/年以下碳酸锂、氢氧化锂,干法氟化铝及单线产能2万吨/年以下无水氟化铝或中低分子比冰晶石生产装置。
7﹒以石油、天然气为原料的氮肥,采用固定层间歇气化技术合成氨,磷铵生产装置,铜洗法氨合成原料气净化工艺。
8﹒硫酸法钛白粉、铅铬黄、1万吨/年以下氧化铁系颜料、溶剂型涂料(鼓励类的涂料品种和生产工艺除外)、以煤焦油、重质苯为主要溶剂的沥青防腐涂料、含异氰脲酸三缩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生产装置。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版本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为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制定本目录。
本目录共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
在符合市场准入政策的前提下,本目录原则上适用于在西部地区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按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执行。
一、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9年第29号)中的鼓励类产业。
(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20年第38号)中的产业。
以上目录如修订,按新修订版本执行。
二、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列,原则上适用于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经营的内资企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如所列产业被国家相关产业目录明确为限1制、淘汰、禁止等类型产业,其鼓励类属性自然免除。
(一)重庆市1.电弧炉短流程炼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高强度建筑用钢,汽车、电子信息、装备、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产业用金属材料;铸锻轻合金材料;镁合金深加工产品;金属基粉体及表面处理新材料;锰基等新材料(《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2.化工新材料生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3.锶矿(天青石)等金属矿精深加工;毒重石、岩盐、萤石、重晶石等非金属矿精深加工;高性能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年生产能力1000万吨及以上机制砂石项目4.新型节能、隔音、防火门窗及配件的开发与生产5.节能环保材料预制装配式建筑构部件生产6.核设备、高精密核仪器、仪表的开发制造7.压缩天然气(CNG)汽车加气站成套设备及装置(汽车储气钢瓶、压缩机、储气罐、深度脱水装置、脱硫罐、冷凝管、油水分离器等)研发及制造8.矿山安全仪器、矿山应急救援装备研发及制造9.高压输变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及制造10.达到一级能效的压缩机、电机、变频器、磁控管等家用电2器关键零部件制造11.钟表计时、珠宝加工等精密加工产业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12.VR/AR/MR等沉浸式互动式娱乐设施设备、数字舞台灯光、智能影音、内河游艇、数字印刷、玩具、文化用品等文化旅游装备及用品研发制造13.汽车整车、专用车(不包括仓栅车、栏板车、自卸车、普通厢式车、普通挂车)及零部件制造14.适用于丘陵山区的微耕机、拖拉机、农作物种植收获等中小型农具、农田建设所需农用工程机械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和制造15.摩托车整车及重要零部件制造16.船用齿轮箱和船用油泵油嘴、增压器、连杆、薄壁轴瓦、喷射控制单元等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铸锻一体化工艺大抓力船锚生产17.氧化铁(Fe2O3)含量不超过0.02%的高档玻璃器皿生产18.教具教学仪器开发及生产19.公路、铁路客货运输20.笔记本电脑、通信产品整机和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及制造21.三网融合类业务平台、通信、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及设备制造22.5G、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及运营323.风力、太阳能发电场建设及运营24.仓储、货代、船代、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集拼集散、配送、多式联运服务、供应链服务以及单证、数据和信息处理等现代物流项目;口岸物流设施建设及运营;村级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及运营25.服务“三农”、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金融服务26.服务外包、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27.城市及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生活垃圾、畜禽粪便治理及厕所革命等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技术开发及应用28.医疗机构经营29.艺术及技能培训(音乐、演艺、美术、设计和传统手工艺)30.工业企业场址污染治理及修复技术研发及应用31.工业余热、余压、压差、发生气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及应用32.再生铝、铝加工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33.特种陶瓷、日用陶瓷、卫生陶瓷、建筑陶瓷、陈设艺术陶瓷制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34.电梯制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35.化妆品制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436.苗医药研发、生产、销售37.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通用名药物的开发和生产38.新型化合物药物或活性成分药物、高附加值制剂产品的原料药及其关键中间体开发和生产39.药物筛选平台、临床技术转化平台、安全评价中心、中试放大平台、工程转化中心、研发定制平台、委托生产平台、公共检测中心等满足药物及医疗器械产品研发和生产所需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平台40.富硒特色农产品开发41.园林绿化苗木生产42.影视节目、电竞、音乐、网络文学、知识付费、沉浸式互动式场景等数字内容创作生产、文化IP产业;数字媒体、数字出版、短视频、直播、网络表演等信息服务、数字营销、在线文化娱乐服务43.互联网生产服务、生活服务、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等平台建设44.特色地质文化村旅游开发;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森林康养、温泉康养等服务45.页岩气开采地下水污染防治环保技术开发及应用(二)四川省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研发、应用及设备制造52.农产品产地贮存、保鲜、烘干等初加工设施建设与运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3.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技术开发及生产4.核级石墨开发及生产5.高品质钛原料先进制造技术及应用(CaO+MgO≤1.5%);6万吨/年及以上钛渣生产技术(电炉容量≥25000kV A);钛材深加工及产品应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及配套氯碱生产、高盐废水处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6.钒钛磁铁矿规模化高效清洁分离提取技术开发及应用(钒钛磁铁矿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7.钨钼制品及钨钼丝材8.4万吨/年及以上炭黑新工艺开发及应用9.3000吨/年及以上氧化钒清洁生产技术开发及应用(废水、废渣零排放);钒制品先进制造技术开发及应用(钒基合金、钒基功能材料、钒精细化工产品)10.石墨烯和纳米碳材料、细结构石墨、生物炭、锂电池负极等新型碳材料的开发及生产11.生物乙醇制乙烯(以粮食为原料的除外)12.高精密核仪器、仪表开发制造13.压缩天然气(CNG)汽车加气站成套设备及装置(CNG 汽车储气钢瓶、压缩机、高压地下储气井、储气罐、深度脱水装6置、脱硫罐、冷凝管、油水分离器等)制造与应用,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成套设备及装置制造与应用14.无线电测试仪器、无线电监测系统或设备的研发、生产15.火力发电、水泥、钢铁等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催化剂及SCR烟气脱硝设备生产16.种子生产加工机械、烘干设备制造17.适用于丘陵山区的微耕机、拖拉机、农作物种植收获等中小型农具、农田建设所需农用工程机械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和制造18.汽车整车、专用车与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19.教育技术装备开发及生产20.公路旅客运输,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仓储、运输、货代、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一体化服务;村级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及运营21.宽带网络建设及运营22.中药溯源电子码技术开发及应用23.服务外包24.服务“三农”、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金融服务25.金融现代化技术开发及应用(移动支付、电子票据、金融IC卡等)726.医疗机构经营27.飞行员培训28.工业节能降耗技术开发及应用(余热、余压、压差、发生气综合利用等)29.核、化学、生物等领域的侦察、防护、消洗等防化应急装备开发制造3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畜禽粪便处理及厕所革命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技术开发及应用;高寒地区生活污水处理相关技术开发及应用;轻钢装配式和现代夯土技术等新型农房建造技术推广应用31.钒钛磁铁矿高炉—转炉冶炼工艺(钒钛磁铁矿入炉比列≥6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32.电子束辐照加工33.口腔科用设备及器具制造34.康复辅具器具制造35.页岩气装备制造和油气技术工程服务36.节能环保型建筑用铝合金模板产品开发、生产和应用37.高性能稀土永磁、发光、催化、合金等稀土功能材料及器件的开发、生产及应用38.40MW及以上燃气轮机及关键辅机研发制造,分布式能源用小型燃气轮机研发及装备制造39.智能化绿色化纺织服装加工840.硅光集成电路芯片、光分路器、光纤活动连接器、光电收发模块、光网络设备的研发和生产41.彩灯设计与制作42.科技推广与创业孵化服务43.茶叶种植及深加工44.果酒制造,糯红高粱种植45.木材储备加工交易、竹产品的生产及深加工,特色经济林产品生产及加工46.森林康养基地建设与服务47.藏医药、彝医药研发、生产、销售48.动植物药材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49.移动电信服务(5G)50.测绘地理信息服务51.风力、太阳能发电场建设及运营52.安全玻璃、节能玻璃等高端玻璃深加工(三)贵州省1.大功率液压台车用凿岩钎具及钎具用钢生产2.优碳钢钢丝(强度≥1670N/mm2)及其制品生产3.锰深加工新产品开发及生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4.铝及铝精深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9汰类项目除外)5.钛金属冶炼新工艺技术开发(直接用高钛渣、金红石电解生产金属钛),钛材深加工及含钛精细化学品新产品开发及生产6.钒深加工的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及新产品开发7.高性能镁合金开发及生产8.“磷—电—化”一体化资源综合利用、精细磷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9.重晶石精深加工新产品开发及生产10.白云石精细加工及综合开发利用11.己二酸与尼龙66生产12.天然植物精细化工产品的开发(香精、香料、化学药、化工产品中间体)13.动植物药材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14.高压柱塞式液压泵、液压马达等液压基础件研发及制造15.液力变速器研发及制造16.大型萃取装置(容器容积50—3500L,压力等级9.8—35Mpa,温度等级10—85℃)研发及制造17.适用于山区的轻便、耐用、低耗中小型耕种收机械研发及制造18.粉煤灰储运及利用成套设备制造19.汽车整车制造,专用汽车(不包括普通挂车、自卸车、罐10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及制造20.民族工艺品加工生产21.公路旅客、公路货物运输22.宽带网络建设及运营23.服务“三农”、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金融服务24.服务外包25.医疗、康养机构经营26.彝医药、苗医药研发、生产、销售27.农林特产品、竹产品生产及深加工;食用菌种植及菌种培育,茶叶、蔬菜、刺梨、中药材、辣椒、水果、石斛、油茶种植及加工;生态畜牧、生态渔业28.高品质易切削钢29.膜用新材料研发制造及膜元件自动化生产30.煤炭地下气化开采技术开发与应用,煤炭地下气化发电成套设备制造31.煤炭开采110/N00工法配套智能化装备研发应用32.玄武岩纤维及后制品研发生产33.石材加工生产34.风力、太阳能发电场建设及运营35.跨境贸易、国际物流、货运代理、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产业;仓储、运输、货代、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11配送、信息处理等一体化服务;村级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及运营36.氢加工制造、氢能燃料电池制造、输氢管道和加氢站建设37.民族特色食品生产及加工38.芳香植物种植、观光及产品加工39.工业节能降耗技术开发及应用40.蛋白桑、蛋白菊种植推广41.农林渔牧技术推广服务4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畜禽粪便处理及厕所革命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技术开发及应用43.笔记本电脑、通信产品整机和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及制造44.20MW以下小型、微型燃气轮机研发及装备制造45.电梯制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四)云南省1.花卉、绿化和观赏苗木培育2.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技术开发及制造3.有色金属产品开发及精深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4.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装备制造;园区资源利用高效化改造(详见《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相关解释说明)5.石油精细化工产品开发及生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12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6.水溶性肥料、微量元素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的开发及生产7.生物乙醇制乙烯(以粮食为原料的除外)8.绿色建筑材料制造、绿色建材认证推广9.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漏损控制建设和运营10.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综合利用及装备制造11.锅炉(窑炉)节能改造和能效提升12.特殊环境(高原、湿热、高寒、重污染等环境)用发输变电、供配电及控制设备、高原型电工电器产品、中小水电成套设备研发及制造、智能化大型高效泵、城市排涝装备项目13.先进适用的制药及生物制剂成套设备制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14.适用于高原山区的拖拉机、中耕机、微耕机以及水稻、玉米、马铃薯、甘蔗收割机等现代农机具的开发及制造15.汽车整车制造,专用汽车(不包括普通挂车、自卸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16.蔗糖精深加工及废糖蜜、蔗渣、蔗叶、滤泥、酒精废液等副产品的综合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17.民族工艺品加工生产18.公路旅客运输1319.宽带网络建设及运营20.口岸物流设施(物流仓库、堆场、装卸搬运工具、多式联运转运设施以及物流信息平台等)建设及经营;村级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及运营21.服务“三农”、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金融服务22.服务外包23.医疗机构经营24.森林康养基地建设与服务25.轧钢氧化皮生产磁性材料26.高原湖泊水污染治理技术开发及应用27.工业节能降耗技术开发及应用(余热、余压、余气等利用)2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畜禽粪便处理及厕所革命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技术开发及应用29.水污染防治装备制造30.绿色铝产业(生产、精深加工及其应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31.绿色硅产业(生产、精深加工及其应用)32.铁皮石斛、油桐培育、种植、加工等,绿色有机茶、蔬菜、特色水果、优质中药材、咖啡等高原特色农业,竹产品的生产及深加工33.优质酿酒葡萄种植与酿造,青稞种植与食品深加工1434.猪、牛、羊及小家禽畜(含高原畜产品)饲养和深加工;云南高原特色水产养殖和加工35.互联网、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36.在边境县市进行边境贸易进出口产品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37.有机垃圾生物式处理设备和移动式破碎筛分系统38.生产天然橡胶深加工产品如浅色标准胶、子午线轮胎专用胶、恒粘胶、高等级轮胎专用胶、脱蛋白橡胶系列产品,大型子午线轮胎生产线,特种专用天然橡胶或胶乳产品的研制与开发39.联合疫苗产业40.民族地区院内制剂产业41.藏医药、傣医药、彝医药研发、生产、销售42.种桑养蚕,各类丝胶蛋白产品、蚕蛹深加工产品等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茧丝绸深加工43.滇中锂资源开发利用及产业链发展44.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中心和大宗商品进出口分拨物流中心建设45.核桃生产和初加工一体化成套机械设备及标准化技术研发和推广46.超高清视频产业制造:4K/8K超高清电视机、4K摄像头、监视器等制造1547.风力、太阳能发电场建设及运营(五)西藏自治区1.特色农林畜产品生产及加工2.高寒冻土地带可燃冰勘探和开发利用研究3.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检测、建设及运营,风力发电场建设及运营4.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5.西藏特色食品加工、饮品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6.民族工艺品加工生产7.公路旅客运输8.宽带网络建设及运营9.口岸物流设施(物流仓库、堆场、装卸搬运工具、多式联运转运设施以及物流信息平台等)建设及经营;村级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及运营10.医疗机构经营1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畜禽粪便处理及厕所革命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技术开发及应用12.三网融合类业务平台、通信、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及设备制造13.藏医药研发、生产、销售1614.服务“三农”、小微企业、专合组织的小额贷款金融服务15.特色产品溯源技术开发及应用16.食饮品外包装生产加工17.节能服务业18.天然饮用水(矿泉水)19.边贸产业(边贸市场建设、边贸企业培育)建设与发展20.在边境县市进行边境贸易进出口产品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21.科学研究和决策评价服务业22.自然资源及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开发和应用23.地质灾害勘查、监测、治理技术开发及应用24.利用太阳能和风能公路照明25.城镇道路桥梁和供水、供暖、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营26.西藏乡土树种科研27.服务外包28.新型建材及装配式建筑材料研究、开发和应用29.新型墙体材料(《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30.石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31.沙生植物种植与加工1732.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皮革及其制品制造和制鞋业,木材加工业,家具制造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3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4.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5.农、林、牧、渔产品批发,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综合零售,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36.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技能培训、教育辅助等教育服务业37.广播电视集成播控、录音制作、文艺创作与表演、文物保护、艺术表演场馆、图书馆与档案馆、博物馆、烈士陵园、纪念馆、群众文体活动等文化艺术服务业38.体育组织、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健身休闲活动等体育服务业39.住宿和餐饮业40.民族演艺服饰、乐器设计、生产和销售41.房屋、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六)陕西省1.多元素共生矿资源综合利用182.高性能镁合金开发及生产、钛材深加工3.大型炼油、乙烯、芳烃生产装置生产的有机化工原料就地深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新型、环保型油田化学品(二氧化碳及新型试剂驱油驱气)技术开发及生产,均聚甲醛、6万吨/年及以上二甲基甲酰胺、6万吨/年及以上聚乙烯醇等精细化工产品生产4.生物法、化学法生产可降解材料,包括聚乳酸、丙内酯基可降解材料、聚丁二酸丁二醇酯、聚羟基烷酸等,以及可降解高分子材料与淀粉共混的环境友好材料,新型炭质吸附材料,生物化学品等5.百万吨级大型乙烯、百万吨级大型芳烃、千万吨级大型炼油等重大煤化工、石油化工、电站用装备关键用泵、控制阀、调节阀的研发及制造6.高效微排放燃煤锅炉、高效煤泥复合循环流化床工业蒸汽/热水锅炉、烟气余热锅炉、全自动燃气(油)热水/蒸汽锅炉等锅炉的制造(优于国家标准)7.超越一级能效的微耗电冷暖空调系统8.汽车整车研发及制造,专用汽车(不包括普通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研发及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及制造9.适用于丘陵山区的微耕机、拖拉机、农作物种植收获等中小型农具、农田建设所需农用工程机械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和制19造10.教具教学仪器及文化健康用品开发及生产11.宽带网络建设及运营12.5G、人工智能、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建设13.仓储、运输、货代、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服务;村级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及运营14.医疗机构经营15.艺术及技能培训(音乐、演艺、美术设计、服装设计和传统手工艺)16.地质灾害勘查、监测、治理技术开发及装备制造17.再生水、雨水、矿井疏干水等非常规水处理利用与分配工程建设及运营、节水产品研发、制造与推广、水资源循环利用与节水18.棚室栽培等设施农业,苹果、茶叶、小杂粮、魔芋、食用菌等区域特色产品种植、生产、加工,奶山羊养殖及羊乳深加工制造,林产品生产及深加工19.服务“三农”、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金融服务20.服务外包21.物流业相关的仓储设施建设和商贸服务、农产品物流业22.北斗卫星导航及时空信息产业、遥感、通信、导航等卫星应用服务,雷达、通信、导航专用设备研制生产2023.核、化学、生物等领域的侦察、防护、洗消等防化应急装备开发制造24.矿山安全仪器、矿山应急救援装备研发及制造25.复合材料加工设备26.陆上风电机组设备制造27.高掺量粉煤灰建材制品生产:粉煤灰70%及以上掺量生产烧结砖、85%及以上掺量生产陶粒制品、25%及以上掺量生产混凝土、30%及以上掺量生产其他建材产品(水泥除外)28.工业节能降耗技术开发及应用(余热、余压、压差、发生气等)29.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储备设施和系统建设及运营,天然气调峰工厂、应急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及运营30.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的制造及深加工31.风电、光伏、氢能、地热等新能源及相关装置制造产业;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检测、建设及运营;风力发电场建设及运营;地热能勘探、开发和利用;地热、氢能等新能源产业运营服务32.300万吨/年及以上(焦煤150万吨/年及以上)安全高效煤矿(含矿井、露天)建设与生产,安全高产高效采煤技术开发利用33.进行煤炭分质利用,生产烯烃系、芳烃系及烯烃、芳烃结合产品34.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芯片研发及生21。
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BUSINESS CHINAFIIMAMCIAL COLUMN •财经专栏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民生锐评SHARP COMMENT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曰前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本次修订的重点有四个方面:一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
二是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重点是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现代服务业效率和品质,推动公共服务领域补短板,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等更新消费,积极培育消费新增长点。
三是大力破除无效供给。
适度提高限制和淘汰 标准,新增或修改限制类、淘汰类条目近100条。
同时, 对现有条目不能完全覆盖,且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 准的,在限制类和淘汰类中分别设置了兜底条款。
四是 提升科学性、规范化水平。
对限制类、淘汰类条目,明 确品种和参数,突出可操作性;对鼓励类条目,发展方 向比较明确的领域,尽可能明确指标参数,方向尚不明 确的新产业新业态则‘‘宜粗不宜细”,仅作方向性描述。
同时,把市场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从限制类中删除。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我国产业政策的系统性呈现,对于引导社会投资方向、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升级具有重要指引作用。
自2005年目录发布以来,先后在2011年和2013年进行过修订与修正。
近年来,随 着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发展变革,受益于改革开放释放的强大制度红利,我国三次产业之间以及各产业内部结 构不断优化,新的产业模式与组织形态不断涌现,优势产业集群逐渐成长壮大。
但与此同时,我国产业结构 的现代化程度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第一产业基础相对薄弱,第二产业“大而不强”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性扭转, 第三产业内部优化升级压力较大,产业创新驱动力、产能利用率、可持续性发展能力均有待提高。
2020年工业增长点分类解释
2020年H业增长点分类解释一'按照项目属性分类(一)新投产项目:新建、续建和新开工的投产和增产项目,在2020年度内发挥产能增量。
(二)技改项目:在原有产能基础上,通过技术改造新增产能,在2020年度内形成新的增量。
(三)产能发挥项目:通过挖掘潜力或提升效率,促进设备负荷率提高,在2020年度内新增产值。
二、按增长点行业分类根据国家统计局分类标准,结合部门分类,分为11个行业大类。
(一)汽车:汽车整车及其零部件。
(二)机械: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制造(家电)、仪器仪表、船舶及海洋工程。
(三)石化:石油开采、原油加工、化工、橡胶及塑料。
(四)冶金:钢铁冶炼及深加工、有色金属及金属制品。
(五)食品:食品制造,农副食品加工,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
(六)电子:计算机、光电子、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信息产品、软件。
(七)纺织:化纤、纺织、服装、鞋帽、皮革。
(八)建材:水泥、玻璃、混凝土、石材、陶瓷。
(九)医药:化学药品、中成药。
(十)电力:电网公司、发电企业。
(十一)日用轻工:造纸、印刷、文体娱乐用品、木材加工、家具。
(十二)其他:除上述十一类外的其他行业。
三、新兴产业增长点分类按照工信部分类标准,对于同时属于新兴产业的增长点,细分为以下7类。
(一)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划分为航空产品、卫星及服务、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智能制造装备五类。
(二)新能源汽车产业:划分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储能装置、驱动装置、整车电子控制系统、专用辅助系统、专用接插件、供能装置及“车网互动''七类。
(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划分为电子信息核心基础产业、下一代信息网络、高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三类。
(四)生物医药产业:划分为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生物制造三类。
(五)新能源产业:划分为核电、太阳能、风电、生物质能源、智能电网五类。
(六)节能环保产业:划分为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三类。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答记者问
改革与发展CHINESE INDUSTRY & ECONOMY中国产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答记者问是国家既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后两者已于2019年合并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并明确如修订上述目录将按新修订版本执行;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即根据西部各省(区、市)实际适当增加的条目,分省列举,仅在相应省份适用。
《目录》作为西部大开发产业政策的重要文件,与西部大开发财税、金融、投资、土地、人才等政策协同发力,共同构成了促进西部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
问: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政策取得了哪些成效答: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政策的适用范围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内蒙古、广西等西部12省(区、市),面积占全国国土面积的70%以上。
同时,吉林延边、湖北恩施、湖南湘西、江西赣州比照西部地区执行。
政策自实施以来,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是在微观层面,有效减轻了企业税负。
据相关地区调研统计,2011—2018年间累计约有25万户(次)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累计减免企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出台《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什么是《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答: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政策之一。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下称《目录》)界定了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的产业范围,是企业能否享受该政策的重要依据。
现行《目录》于2014年经国务院批准,由我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5号令公布施行。
现行《目录》分为两部分:一业所得税约5025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8号——关于《焦化行业规范条件》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8号——关于《焦化行业规范条件》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0.06.1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8号•【施行日期】2020.06.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8号关于《焦化行业规范条件》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快焦化行业转型升级,促进焦化行业技术进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环保水平,推动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焦化行业规范条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焦化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6月11日附件焦化行业规范条件为促进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和规范焦化企业生产经营,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制定本规范条件。
本规范条件是鼓励和引导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一、总则(一)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的焦化生产企业。
炼焦包括常规焦炉、半焦(兰炭)炭化炉、热回收焦炉三种生产工艺。
常规焦炉是指炭化室、燃烧室分设,炼焦煤隔绝空气间接加热,干馏成焦炭和荒煤气,并设有煤气净化、化学产品回收的生产装置。
装煤方式分顶装和捣固侧装。
半焦(兰炭)炭化炉(以下简称半焦炉)是指将原料煤中低温干馏成半焦(兰炭)和荒煤气,并设有煤气净化的生产装置。
加热方式分内热式和外热式。
热回收焦炉是指焦炉炭化室微负压操作,机械化捣固、装煤、出焦,回收利用烟气余热的焦炭生产装置。
焦炉结构形式分立式和卧式。
(二)焦化生产企业自愿提出规范公告申请。
符合本规范条件的企业核查通过后予以公告,相关政策可优先予以支持。
(三)申请规范公告的焦化生产企业应符合打赢蓝天保卫战、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有关政策要求。
二、工艺与装备(四)主体装备。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新增多项“鼓励类”玻璃技术
面指令后ꎬ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要求ꎬ办理现场签
证ꎮ 第 9. 14. 2 规定ꎬ 在 收 到 发 包 人 指 令 后 的 7 d
内ꎬ承包人应提交现场签证报告给发包人ꎬ收到现场
签证报告后的 48 h 内ꎬ发包人应核实报告内容的真
实性和合理性ꎬ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ꎮ 在收到
作者简 介: 刘 建 昌 ( 1971 - ) ꎬ 男ꎬ 山 西 灵 丘 人ꎬ 工 程 师ꎬ
2002 年7 月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专业ꎬ现从事建筑
安装工程造价咨询工作ꎮ
证报告已被发包人认可ꎮ
4. 2 规范性
规范性既包括现场签证主体的有效性ꎬ也包括
现场签证内容的有效性ꎮ 在办理签证之前ꎬ施工人
(1) 完成合同外的零星项目ꎮ
失ꎮ
(2) 非承包人责任事件ꎬ主要是各类停窝工损
(3) 合同工程内容与现场不一致的情况等ꎮ
4. 1 程序优先
根据« 清单计价规范» 第 9. 14. 1 规定ꎬ发包人
程中的支付及工程竣工结算做好基础工作ꎮ 合同价
款调整原则有其不同的适用条件ꎬ是针对不同的发
承包模式与合同类型、不同事件的处理方式总结得
后施工” 的原则ꎮ
5 结语
工程合同价通过调整ꎬ使发承包双方都得到较
为满意的风险分担ꎬ继而促进合同的有效履行ꎬ为过
22
证ꎬ即具备工程量确认和价款结算的效力依据ꎮ
( 编辑 李江华)
被列入“ 淘汰类” ꎮ 此外ꎬ“25A 空腹钢窗” 、“ 非机械生
产中空玻璃ꎬ双层双框各类门窗及单腔结构型的塑料门
因此ꎬ当发生零星项目、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等签
窗” 仍旧被作为落后产品列入“ 淘汰类” 产业ꎮ
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第一类 鼓励类五、新能源2、氢能、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3、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十二、建材2、规模不超过150吨/日(含)的电子信息产业用超薄基板玻璃、触控玻璃、高铝盖板玻璃、载板玻璃、导光板玻璃生产线、技术装备和产品;高硼硅玻璃,微晶玻璃;交通工具和太阳能装备用铝硅酸盐玻璃;大尺寸(1平方米及以上)铜铟镓硒和碲化镉等薄膜光伏电池背电极玻璃;节能、安全、显示、智能调控等功能玻璃产品及技术装备;连续自动化真空玻璃生产线;玻璃熔窑用全氧/富氧燃烧技术;一窑多线平板玻璃生产技术与装备;玻璃熔窑用低导热熔铸锆刚玉、长寿命(12年及以上)无铬碱性高档耐火材料8、信息、新能源、国防、航天航空等领域用高品质人工晶体材料、制品和器件,功能性人造金刚石材料生产装备技术开发;高纯石英原料(纯度大于等于99.999%)、半导体用高端石英坩埚、化学气相合成石英玻璃等制造技术开发与生产;航天航空等领域所需的特种玻璃制造技术开发与生产;高纯纳米级球形硅微粉与高纯工业硅的生产、应用及其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十四、机械47、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信息系统,智能物料搬运装备55、大气污染治理装备:焦炉烟气SDA脱硫+SCR脱硝技术装备;袋式除尘器;电袋复合除尘技术装备(颗粒物排放浓度<10毫克/立方米);催化裂化再生烟气除尘脱硫技术装备;VOCs吸附回收装置;VOCs焚烧装置;炉窑、料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技术装备十六、汽车7、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及技术:智能车用安全玻璃十九、轻工21、节能环保型玻璃窑炉(含全电熔、电助熔、全氧燃烧技术、NO x产生浓度≤1200mg/m3的低氮燃烧技术)的设计、应用;玻璃熔窑DCS节能自动控制技术22、轻量化玻璃瓶罐(轻量化度≤1.0)工艺技术和关键装备的开发与生产二十一、建筑5、太阳能热利用及光伏发电应用一体化建筑8、节能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技术、产 品的研发与推广(下转第4页)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文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已经在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增鼓励类
家政
1、社区家政服务 2、员工制家政服务 3、家政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4、家政综合信息服务 5、家政服务措施(家政服务网点)建设与运营管理 6、家政服务标准化建设
谢谢
三是大力破除无效供给,适度提高限制和淘汰标准。四是提升科学性、规范化水平。
政策信息
政策来源于《国家发改委官网》
新鼓增励鼓类励类
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服务业
1、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信息化建设
2、人力资源服务与人力资本服务产业园和平台建设
3、人力资源招聘、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人力资源培训、劳务派遣、人力资 源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信息软件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 业
新增鼓励类
养老与托育服务
1、长期照护服务机构(包括养老院、老年养护院、农村 养老设施等) 2、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 3、养老金融产品服务业 4、助餐助行 5、老年教育 6、康养旅居 7、养老服务实训教育 8、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租赁)机构 9、居家适老化建设及改造工程
10、老年人力资源开发 11、老年人健康管理和体育健身 12、智慧健康和养老 13、儿童早期发展(智力开发、膳食营养、心理健康) 14、婴幼儿保育教育培训 15、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中心) 16、婴幼儿健康管理 17、家庭养育支援及育儿指导
3、网络基础设施、大数据基础设施、高效能计算基础设施等智 能化基础设施
4、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语音语义图像识别、 多传感器信息融合等技术的研发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7、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园区改造
8、智能人机交互系统 9、可穿戴设备、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 10、智能医疗,医疗影像辅助诊断系统 11、智能安防,视频图像身份识别系统 12、智能交通,智能运载工具 13、智能教育 14、智慧城市 15、智能农业
订面看,共修订(包括新增、修改、删除)822条,修订面超过50%。
本次修订重点
一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目录2019年本制造业相关条目共900多条,占总条目数的60%以 上。
二是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重点是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 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现代服务业效率和品质,推动公共服务领域补短板,加快发展现 代服务业;促进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等更新消费,积极培育消费新增长点。
2020 国家产业结构调整
-新增行业(鼓励类)
汇报人:政策研究部
修订的基本情况
国家发改委产业发展司负责人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答记者问称,《目录 (2019年本)》共涉及行业48个,条目1477条,其中鼓励类821条、限制类215条、淘汰类 441条。与上一版相比,从行业看,鼓励类新增“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服务业”、“人工智 能”、“养老与托育服务”、“家政”等4个行业,将上一版“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 拆分并分别独立设置,限制类删除“消防”行业,淘汰类新增“采矿”行业的相关条目;从条 目数量看,总条目增加69条,其中鼓励类增加60条、限制类减少8条、淘汰类增加17条;从修
4、人力资本价值评估、评测和交易,人力资本价值统计、分析和应用,人力资本形成过程中的投资活动
5、人力资本金融创新平台建设
6、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市场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7、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平台建设
新增鼓励类
人工智能
1、人工智能芯片
2、工业互联网、公共系统、数字化软件、智能装备系统集成化 技术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