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项目经理更换要求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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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项目经理更换要求相关规定

关于施工项目经理更换要求相关规定

关于施工项目经理更换要求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关于施工项目经理要求的相关规定一、项目经理是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合同约定的施工任务全面负责的管理者,是企业履行合同的代表。

一份施工合同确定一名项目经理。

大型或者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承包人可以委派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进行工程管理,并在合同中明确相应的职责。

项目副经理完成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成果,作为其工作经历和业绩。

合同中未明确项目副经理职责的,工作责任和成果归于项目经理。

二、施工合同签订后,合同中确定的项目经理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外,不得随意更换:1.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2.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暂停或吊销担任项目经理资格的;3.不能胜任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发包人要求更换的;4.变更工作单位的;5.罹患严重疾病需要治疗或者修养,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或者超过合同工期二分之一以上的。

三、更换项目经理,应当经发包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向原施工合同备案部门备案。

未经备案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属于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行为。

更换属于第3项情形的,备案时应当提供发包人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的通知。

该通知应当经发包人及其现场工程师签署,实行监理的,还应当经监理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签署。

更换属于第4项情形的,备案时应当提供原企业出具的离职证明。

更换属于第5项情形的,备案时应当提供由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医疗机构出具、经主治医师签名的疾病诊断书和住院、修养证明。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者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的,属于严重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四、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企业应当选派不低于原项目经理资格条件的人员作为继任项目经理。

企业有不低于原项目经理资格条件的人员而不选派,属于严重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关于施工项目经理更换要求相关规定

关于施工项目经理更换要求相关规定

关于施工项目经理更换要求相关规定在施工项目中,项目经理的角色至关重要。

项目经理不仅是桥梁,更是整个团队的灵魂。

更换项目经理的要求,可不是随随便便的事。

首先,必须得明确更换的理由。

要是因为工作表现不佳,或者团队配合不当,那得立刻采取行动。

毕竟,项目能否顺利推进,经理的能力和决策至关重要。

其次,项目经理的更换必须遵循相关规定。

常常说,法律是冷冰冰的,但在这方面,规则就是游戏的底线。

不管是合同条款还是行业标准,都要仔细研读。

一般来说,施工企业在更换经理前,得提前通知相关方。

这点非常重要,不能让人觉得你在偷偷摸摸的。

透明度能够建立信任,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再者,新任项目经理的选择也至关重要。

选人这门学问可大有讲究。

新经理需要具备丰富的施工经验和过硬的管理能力。

熟悉项目背景和团队状况,那是最佳人选。

不然,换来换去,还是老样子,那就没什么意思了。

而且,新经理上任后,得尽快了解团队成员,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

团队和谐,项目才能如鱼得水。

在更换过程中,还要注意团队的情绪。

这时候,沟通显得尤为重要。

就像咱们常说的,“多说话,多理解”。

要让大家明白更换的原因,以及新经理的优势。

这样,才能减少抵触情绪,形成合力。

毕竟,只有齐心协力,才能在施工过程中披荆斩棘。

当然,换经理的过程中,尽量避免对项目进度造成影响。

时间就是金钱,耽误一天,就可能损失一笔可观的预算。

确保新经理迅速适应,掌握项目进展。

要给他一个清晰的交接资料,让他能顺利接手。

只有这样,项目才能继续向前推进。

在总结阶段,得对更换的效果进行评估。

新经理上任一段时间后,得回顾一下,看看他的表现如何,团队的反馈怎样。

这种评估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不断调整。

这样才能在未来的项目中,做得更好。

总之,施工项目经理的更换,是一项复杂的任务,涉及到多方面的考量。

要想把这件事做好,得从头到尾都细致入微,切忌草率行事。

选人、沟通、交接,每一步都得谨慎对待。

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关于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锁定问题的通知-深建市场〔2011〕115号

关于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锁定问题的通知-深建市场〔2011〕115号

关于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锁定问题的通知深建市场〔2011〕115号关于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锁定问题的通知各区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各有关企业:为规范项目经理(含注册建造师和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的任职管理,杜绝一名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在多个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频繁更换已中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违规行为,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关于加强我省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粤建市[2010]26号)、《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深建规〔2009〕2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府〔2008〕8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的任职锁定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有关规定,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一般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如发生下列情形,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确需在其他工程中兼职的,须事先征得各有关建设单位同意,并报经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二)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三)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达到120天的;(四)对于不属于重大投资项目的小型项目,经各有关建设单位同意后,其项目总监可以同时兼任两个项目总监。

二、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府〔2008〕86号)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严格对招标工程中标后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进行把关,要求更换后有关人员的从业资格不降低。

三、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对招标工程中标后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进行变更后,应立即对原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给予锁定。

锁定期限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因重病或者重伤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必要时行政监管部门应到医院核查),在医院证明的住院期内不予解锁,且锁定时间不少于半年。

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

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

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质量安全责任,规范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监的任职行为,避免出现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超过规定数量任职、中标后擅自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只投标不履约等失信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应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全省《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在建项目信息查询子系统》,为建设单位选择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公众查询提供信息工作平台。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通过《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在建项目信息查询子系统》,在中标备案或核准直接发包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在建项目信息录入工作,对项目经理和项目—1 —总监的任职数量进行记录;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应当依法暂停其投标或者承接工程的资格,任职数量减少到规定限额以下(不含本数)的,应当立即解除其暂停投标或者承接工程资格的限制。

《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企业库、从业人员库、项目库建立联动机制,实现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在建工程任职数量信息共享。

第五条施工单位不得任命同一注册建造师同时担任2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即施工项目负责人,下同)。

对于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者分期施工的且同一地点、同一施工单位承建的建设项目,可以视为一个工程项目,但不得超过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第六条项目经理任职时间按下列规则计算:(一)对于招标工程,起算时间为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二)对于直接发包工程,起算时间为直接发包申请核准之日;(三)施工单位及其项目经理在外省或外系统承揽的工程也应当计入项目经理的任职数量。

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豫建建〔2015〕23号

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豫建建〔2015〕23号

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 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
第二条 本规定适应于我省行政区域内 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 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项目的施 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 理、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管理。
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 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省住房城乡建设 厅负责解释,自2015年5月1日起施 行。
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 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
附件: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备案表
讲解结束
感谢大家
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 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
第七条 有关工程项目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再计入项目经理的任职数量: (一)工程项目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二)工程项目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已经全部 完工,施工单位出具了竣工报告,且监理单位 出具了质量评估报告,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暂 时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合格手续,建设单位书面 同意该项目经理另行任职的; (三)非施工单位原因,中标(直接发包) 通知书备案(核准)后,超过120天没有进场 施工的,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该项目经理另行任 职的;
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 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
第十八条 《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 系统》内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在建工程 任职信息,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在 建项目信息查询子系统》信息为准;系 统以外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在建工程 任职信息以实际查证的信息为准。
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 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
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 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项目经理 和项目总监质量安全责任,规范注册建 造师担任项目经理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担 任项目总监的任职行为,避免出现项目 经理和项目总监超过规定数量任职、中 标后擅自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只 投标不履约等失信违规行为,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关于施工项目经理更换要求相关规定

关于施工项目经理更换要求相关规定

关于施工项目经理更换要求相关规定施工项目经理的更换要求可真是个话题。

项目经理就像是施工现场的指挥官,带领团队朝着目标奋进。

有时候,换人是为了让项目更顺利。

今天,我们聊聊这个事儿,看看有哪些规定,哪些考虑。

一、为什么要更换项目经理1.1 业务能力不足有些项目经理,能力有点跟不上,面对复杂的项目,他们的决策可能会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进度。

这就好比一位船长,面对风浪时,要是他掌舵不稳,船就很可能翻。

换人是为了确保项目能稳步推进。

1.2 团队协作不佳项目经理的沟通能力也很重要。

有些人在团队中总是难以协调,导致团队气氛紧张,工作效率低下。

就像一锅汤,调味料加得不合适,最后的味道肯定不会好。

适时更换项目经理,可以让团队重新找到和谐,提升合作效率。

二、更换的程序与要求2.1 正式申请流程更换项目经理不是说换就换,得走正规程序。

通常需要提交申请,详细说明更换的理由。

这个过程得有理有据,才能说服上级。

不是随便说说,就能把人换了。

要有文书、签字,这样才能确保一切合法合规。

2.2 人员选拔标准新上任的项目经理得符合一定标准。

得有丰富的经验、出色的沟通能力、良好的领导力。

像挑选一位合适的队长,不仅要看成绩,还得看他能否带领大家走出困境。

专业知识、项目管理能力都得过硬,这样才能把项目推进得更快、更稳。

2.3 交接与培训新老项目经理的交接是个关键环节。

不能一刀切,得确保信息传递畅通。

老项目经理把手里的事情理顺,告诉新人的注意事项。

这个过程就像交接棒,接力赛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得做到位,才能顺利完成。

三、更换的影响3.1 对项目的直接影响换人后,项目的进度可能会受到影响。

新项目经理需要时间熟悉工作,团队也需要适应新的领导风格。

这就像一辆车换了发动机,得重新调试才能开得顺畅。

换人能带来新气象,但一开始的磨合期是免不了的。

3.2 团队士气的变化换项目经理,对团队士气也是个挑战。

有的人可能会对新领导的风格感到不适应,甚至有抵触情绪。

这时候,项目经理需要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赢得信任。

关于施工项目经理更换要求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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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项目经理更换要求相关规定1.引言在施工项目中,项目经理的角色至关重要,其负责监督和管理整个施工过程,对项目的进展和质量的把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出现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情况。

本文将阐述关于施工项目经理更换要求的相关规定。

2.更换项目经理的原因2.1 人员调动人员调动是一个常见的原因,特别是在大型施工项目中,为了更好地调动资源和提升效率,会对项目成员进行调整,其中可能包括项目经理的更换。

2.2项目经理离职有时,项目经理可能因为个人原因或其他工作机会而选择离职。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有效地安排项目经理的更换工作,以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2.3项目经理工作表现不佳如果项目经理在工作中表现不佳,无法有效地管理和推进项目进展,可能会考虑更换项目经理,以提升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3.项目经理更换程序3.1 决策项目经理的更换需要经过相关决策机构或负责人的批准和决策。

这一环节的重要性在于确保更换符合项目整体利益,并且能够平稳进行。

3.2 人选确定在更换项目经理之前,需要确定合适的人选来接替。

这需要综合考虑候选人的经验、技能和适应能力等因素,确保新任项目经理能够胜任当前的工作任务。

3.3 安排交接在项目经理更换之前,应当安排原项目经理和新项目经理进行充分的交接。

交接工作主要包括项目的背景、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待解决的风险等方面的信息交流,以确保新项目经理能够快速熟悉项目并顺利接管。

4.项目经理更换的要求4.1 相关资格和背景新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的资格和背景,能够担负起项目管理工作的责任。

这包括具备相关的学历和专业背景,以及相关的项目管理经验和技能。

4.2 沟通能力作为项目经理,沟通能力是至关重要的。

新项目经理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项目组成员、业主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有效地沟通和协调,以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4.3 领导能力项目经理是团队的领导者和决策者,因此,新项目经理应当具备良好的领导能力,能够有效地管理和指导项目团队,推动项目的高质量完成。

关于项目经理变更文件

关于项目经理变更文件

关于项目经理变更文件关于项目经理(总监)变更的相关规定(暂行)2011 年12 月23 日为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招标投标和履行合同的行为,杜绝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弄虚作假行为,遏制项目经理(总监)随意更换、只投标不履约的失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暂行)及其相关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现对项目经理(总监)变更作如下规定。

一、变更的条件施工合同签订后,合同中确定的项目经理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根据《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暂行),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外,项目经理(总监)不得随意变更:1 、死亡;2 、因长期疾病、长期出国、长期学习、职务变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企业不能履行职责;3 、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4 、因涉嫌犯罪或犯罪被羁押或判刑;5 、其他法定的原因。

以上的长期是指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或者超过合同工期的二分之更换项目经理,应当经发包人同意。

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向原施工合同备案部门备案。

选派不低于原项目经理资格条件的人员作为继任项目经理。

二、备案需提供的资料1 、更换属于职务变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企业情形的,备案时应当提供原企业出具的职务变动文件、辞职批准文件和调令;2 、更换属于长期疾病情形的,备案时应当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经主治医师签名的疾病诊断书和具体的住院、休养时间;3 、更换属于长期出国、长期学习情形的,备案时应当提供出国和学习的证明文件;4 、更换属于死亡、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因涉嫌犯罪或犯罪被羁押或判刑、其他法定原因情形的,备案时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三、备案程序1 、施工单位填写“更换项目经理(总监)申请表”;2 、申请表需建设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3 、招标监管部门填写“更换项目经理(总监)备案表”;4 、备案表需项目监管人、招标监管负责人签字;5 、备案表需加盖招标监管部门公章。

四、诚信档案的记录1 、该工程的业绩记入变更后的项目经理的信用档案,原项目经理的业绩取消;2 、因死亡、职务变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企业、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和涉嫌犯罪或犯罪被羁押或判刑原因变更的,原项目经理在原企业信用档案中撤销;3 、因长期疾病、长期出国、长期学习和其他法定的原因变更的,应当将变更原因记入原项目经理个人的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

苏州关于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的相关法规

苏州关于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的相关法规

一、引言在工程建设项目中,项目经理(建造师)的角色至关重要。

其职责涵盖了项目规划、施工管理、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直接影响着工程的进展和质量。

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更换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事项,需要遵循相关法规和规定。

二、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法规与规定根据《建筑法》和《建筑领域从业人员管理条例》,对于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情况,我国有以下几点法规与规定:1. 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相应的工程建设相关专业的学历和职业资格。

在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时,新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与原项目经理(建造师)相同或者更高的专业资格和能力。

2. 报告程序:项目业主或相关管理部门需正式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决定,同时提供新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相关资格证书和简历等材料。

3. 批准程序: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对于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决定需进行审批和批准,并在批准后向业主或相关管理部门下发文件。

三、苏州地区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具体规定在苏州地区,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具体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申请材料:申请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需提交新旧项目经理(建造师)的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以及报告更换的决定和理由等文件。

2. 批准程序:苏州市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的申请后,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最终决定是否批准更换。

3. 业主责任:苏州地区规定,项目业主需对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决定负责,并确保新任项目经理(建造师)符合相关资格要求。

四、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注意事项在进行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1. 合同约定: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需与原建设合同中的相关约定相一致,确保合同的连续性和合法性。

2. 责任转移: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时,新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需对原项目经理(建造师)期间的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进行交接,并清晰划分责任范围。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现场管理变更及销号实施细则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现场管理变更及销号实施细则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现场管理变更及销号实施细则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建市发[2012]16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建市发[2012]1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的动态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的行为,促进我市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结合我市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凡杭州市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余杭)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从工程开工到竣工,相关单位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当现场管理中确需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现场实施变更和销号的应按本细则办理。

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

三、当项目经理发生《杭州市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应办理更换手续,先至相对应的市、区招标办扫描新任项目经理履职承诺书后,填写《项目经理更换审批表》,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对应的监督部门负责人(区站站长或总站监督科长)签字签章确认后上报市质安监总站总师办;由总师办统一上报总站站长及建委分管主任签证。

签证完毕由总师办按规定实施更换登记和加、解锁工作。

四、当项目总监发生《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的,项目总监应办理更换手续,先至相对应的市、区招标办扫描新任项目总监履职承诺书后,填写《项目总监更换审批表》,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对应的监督部门负责人(区站站长或总站监督科长)签字签章确认后上报市质安监总站总师办,由总师办统一上报总站站长及建委分管主任签证。

签证完毕由总师办按规定实施更换登记和加、解锁工作。

五、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应对施工企业或监理单位提交的《项目经理更换审批表》或《项目总监更换审批表》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料进行审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重新提交,未提交相关资料的不予办理变更手续。

请问工程变更项目经理需要哪些资料?包括施工单位要求变更和建设单位要求变更的,两种情况。

请问工程变更项目经理需要哪些资料?包括施工单位要求变更和建设单位要求变更的,两种情况。

请问工程变更项目经理需要哪些资料?包括施工单位要求变更和建设单位要求变更的,两种情况。

请问工程变更项目经理需要哪些资料?包括施工单位要求变更和建设单位要求变更的,两种情况。

1、如果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变更项目经理需要什么资料?建设单位要求的变更,需要建设单位的变更要求的书面函件,写明变更要求的原因,变更人员的要求(资质、业绩等),变更依据(合同条款等、地方规定等),人员变更后的相关工作要求等。

2、如果是施工单位自行想变更项目经理需要什么资料?施工单位要求的变更,需要施工单位的变更要求的书面报告,写明申请变更的原因,变更人员的资质资料、业绩资料,变更遵照的依据(合同条款等、地方规定等),人员变更后的相关承诺等。

施工单位因但与施工,要求工程变更,是向建设单位请求还是监理单位请求?1、施工方难以施工要求变更向监理或建设方均可,但是否可以变更需要建设方联系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并由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签发。

2、监理执法依据: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范、委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以及相关签认的文件施工单位要换项目经理的变更流程?施工单位要换项目经理的变更流程:需要填写项目经理变更申请表,单位盖章报业主申批,附带B的全套资格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单位最好是能发一份关于变更项目经理的函给业主.有些地方业主回函同意就行了,不需要申请表.具体情况去业主咨询,表格去单位要,或去网上下,没有固定制式..1.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比如,建设单位自营工程的施工队、房修队、国营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工程队、市政公司及集体施工企业等组织机构,都可以叫做施工单位。

2.二〇〇〇年一月三十日由国务院发布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规定如下: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施工企业更换项目经理的相关法规

施工企业更换项目经理的相关法规

施工企业更换项目经理的相关法规【原创实用版】目录一、引言二、施工企业更换项目经理的相关法规1.项目经理的任命与更换规定2.发包方与承包方在项目经理更换方面的权利和义务3.项目经理更换的流程4.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经理更换的要求三、总结正文一、引言在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中,项目经理的角色举足轻重。

项目经理不仅需要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管理,还要协调各方资源,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情况。

对于这种情况,相关法规是如何规定的呢?二、施工企业更换项目经理的相关法规1.项目经理的任命与更换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经理应由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并任命。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并按照约定的程序进行更换。

2.发包方与承包方在项目经理更换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发包方在项目经理更换方面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对新项目经理的认可权上。

即在承包方提出更换项目经理时,发包方有权对新任项目经理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和条件。

而承包方在项目经理更换方面的义务则主要包括:在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的同意;确保新任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3.项目经理更换的流程项目经理更换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承包方与发包方协商,达成更换项目经理的共识;(2)承包方提出新的项目经理人选,并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发包方审核;(3)发包方对新项目经理人选进行审核,确认其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和条件;(4)双方签订项目经理更换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4.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经理更换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经理更换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项目经理更换应当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如原项目经理无法履行职责等;(2)新任项目经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3)项目经理更换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约定的程序进行;(4)项目经理更换后,原项目经理的职责和权限应当移交给新任项目经理。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质量安全管理履职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质量安全管理履职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质量安全管理履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4.09.22•【字号】沪建管[2014]802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质量安全管理履职规定》的通知(沪建管〔2014〕802号)各区县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规范项目经理履职行为,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质量安全管理履职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质量安全管理履职规定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质量安全履职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履职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本规定所称项目经理,是指已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期限和内容履行管理职责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的项目负责人。

本规定所称的休息时段,是指法定工作时间外自行支配的时间,包括两个班次之间的间歇时间,每日的休息时间,法定休假日。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项目经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职责分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管理委)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质量安全履职的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项目办能否同意项目经理更换

建设单位项目办能否同意项目经理更换

第7卷第2期2019年2月Vol.7,No.2F e b. 2019招 标 与 投 标Tendering and Bidding建设单位项目办能否同意项目经理更换储成鹏(安徽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安徽 六安 237000)·案例剖析·收稿日期:2019-01-06作者简介:储成鹏,法学硕士,经济师,工作单位为安徽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法规科.案例回顾某市进园EPC 总承包项目,投资额约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有企业投资。

该项目于2017年6月13日在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A 公司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B 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C 公司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2017年6月14日至6月16日。

2017年6月19日,B 公司向某市公管局提起投诉。

某市公管局经审核投诉材料,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决定予以受理。

B 公司诉称:A 公司投标项目经理D 某(一级注册建造师)在F 市绕城高速公路收费道口改扩建施工项目(2016年12月13日开标)担任项目经理,该工程未完工, D 某属于有在建工程情形。

B 公司要求某市公管局予以核查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取消A 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B 公司提供了F 市绕城高速公路收费道口改扩建施工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和施工现场图片等有关证明材料。

某市公管局于2017年6月21日向A 公司送达《陈述、申辩告知书》。

2017年6月26日,A 公司向某市公管局提交了《陈述、申辩书》,并附《关于F 市绕城高速公路收费道口改扩建施工项目经理变更报告》(A 公司提出项目经理变更申请,原因为公司岗位调整,该报告加盖有A 公司公章)、《关于同意F 市绕城高速公路收费道口改扩建施工项目经理变更的通知》(F 市绕城高速公路收费道口改扩建施工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办同意A 公司经理变更申请,该通知加盖有项目办公章)等陈述、申辩材料。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7.31•【字号】杭建市发[2006]424号•【施行日期】2006.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建市发[2006]424号)各有关单位:《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杭州市建设委员会二O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附: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信用体系,加强项目经理动态管理,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从事建筑市场活动和承担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经理是指已取得项目经理资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并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的项目管理者。

第四条杭州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项目经理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条坚持以人为本,推进项目经理素质教育,健康规范地开展项目经理职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与现场联动机制,促进项目经理提高诚信意识、规范自身行为;通过对项目经理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

第六条行业管理部门对项目经理的管理实行动态管理。

按照项目经理信用管理制度,对项目经理实施IC卡信用管理,并依照《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对项目经理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记录和使用。

最新建筑法关于项目经理职责的规定

最新建筑法关于项目经理职责的规定

篇一:《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一、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履职,不得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二、项目经理必须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负全责,负责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负责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四、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送检试样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不得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五、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的验收,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不得签署虚假文件。

六、项目经理必须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支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必须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起重机械使用过程日常检查,不得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

七、项目经理必须将安全生产费用足额用于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不得挪作他用;作业人员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不得上岗;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八、项目经理必须定期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必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在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

关于施工项目经理更换要求相关规定

关于施工项目经理更换要求相关规定

关于施工项目经理更换要求相关规定一、施工项目经理更换要求相关规定在建筑行业中,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离不开项目经理的领导和管理。

由于各种原因,项目经理可能会出现问题,需要更换。

那么,关于施工项目经理更换要求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我们来看一下理论层面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项目经理的更换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更换施工项目经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必要性原则:更换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是出于公司或项目的正常需要,不能随意更换。

3. 公开透明原则:更换施工项目经理的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公司内部和外部的监督。

4. 专业性原则:更换施工项目经理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够胜任新的工作岗位。

5. 协商一致原则:更换施工项目经理应当经过公司内部的充分协商,并与被更换的施工项目经理达成一致意见。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一下实践层面的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施工项目经理的更换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1. 公司内部提出更换申请:当公司认为有必要更换施工项目经理时,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提出申请。

还需要说明更换的原因和必要性。

2. 公司内部讨论决定: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收到更换申请后,需要召开会议进行讨论。

在讨论过程中,各方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最终形成统一的意见。

3. 与被更换的施工项目经理协商:在公司内部达成一致意见后,需要与被更换的施工项目经理进行协商。

双方应当就更换后的职位、待遇、福利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 办理相关手续:在与被更换的施工项目经理达成一致意见后,还需要办理相关的人事调整手续。

这些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

5. 公告通知:在完成上述所有手续后,公司需要通过正式渠道发布公告,通知公司内外的人员有关施工项目经理更换的情况。

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更换的原因、时间、地点等信息。

杭州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杭州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杭州市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动态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根据《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09〕22号)、《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杭州市建筑业现场与市场联动管理办法》、《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并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期限和内容履行管理职责,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的项目管理者.第三条在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从事建筑市场活动以及对其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大中小型所有建设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工程建设类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第四条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项目经理的监督管理.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以下简称市建管站)、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质安监总站)和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项目经理工作的检查和监管.二、任职管理第五条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施工企业,且与该企业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在职建造师担任。

项目经理必须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进行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并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规定的任职条件。

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但未经注册或注册时未经批准的项目经理,不得从事项目管理。

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

项目经理全面履行受委托的施工合同,主持项目部的工作,对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的现场施工行为承担管理责任.第七条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二)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或者经有关部门确定达到完工状态的;(三)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监理企业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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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项目经理要求的相关规定
一、项目经理是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合同约定的施工任务全面负责的管理者,是企业履行合同的代表。

一份施工合同确定一名项目经理。

大型或者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承包人可以委派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进行工程管理,并在合同中明确相应的职责。

项目副经理完成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成果,作为其工作经历和业绩。

合同中未明确项目副经理职责的,工作责任和成果归于项目经理。

二、施工合同签订后,合同中确定的项目经理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外,不得随意更换:
1.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2.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暂停或吊销担任项目经理资格的;
3.不能胜任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发包人要求更换的;
4.变更工作单位的;
5.罹患严重疾病需要治疗或者修养,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或者超过合同工期二分之一以上的。

三、更换项目经理,应当经发包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向原施工合同备案部门备案。

未经备案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属于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行为。

更换属于第3项情形的,备案时应当提供发包人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的通知。

该通知应当经发包人及其现场工程师签署,实行
监理的,还应当经监理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签署。

更换属于第4项情形的,备案时应当提供原企业出具的离职证明。

更换属于第5项情形的,备案时应当提供由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医疗机构出具、经主治医师签名的疾病诊断书和住院、修养证明。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者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的,属于严重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四、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企业应当选派不低于原项目经理资格条件的人员作为继任项目经理。

企业有不低于原项目经理资格条件的人员而不选派,属于严重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五、企业以被变更的项目经理作为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人选,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拒绝该企业的投标:
1.因第3项原因变更的,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
2.半年内两次以上以第4项或第5项理由变更的,自第2次备案之日起一年内。

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项目经理的变更情况记入相关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还可以根据变更项目经理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1.因第3项情形变更项目经理的,或者半年内因第4项原因
两次变更项目经理的,给予通报批评;
2.因1、2、3项情形变更项目经理的,或者半年内第4项或者第5项原因两次变更项目经理的,给予个人资格和企业资质上的处理。

七、项目经理在合同约定的全部施工任务完成,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前,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一个工程项目划分多个标段的,企业可以选派一名具备资格条件的人员担任多个标段的项目经理。

八、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临近竣工阶段,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以选派负责该合同管理工作的项目经理作为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人选,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企业应当如实说明所选派的项目经理目前未完施工任务的进展情况和目前准备承接的工程项目情况。

在投保文件中,应当附有发包人及其现场工程师签收的竣工验收报告,以证明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经理所负责管理的施工任务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已经全部完成;实行监理的,竣工验收报告还应当经监理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签收。

九、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停工超过3个月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工程师发出的停工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监督工程师核实的停工证明,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经理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经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解除项目经理的备案事宜办理完毕后,企业可以选派被解除的项目经理担任原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停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被解除的项目经理无未完工程任务的,可以恢复担任原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未完工程任务的,企业应当选派与原项目经理资格条件相当,并征得发包人同意的其他人员担任项目经理。

企业有不低于项目经理资格条件的人员而不选派的,属于严重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恢复施工及项目经理的确定也应当备案。

十、企业可以选派一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作为拟选的项目经理,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如实说明。

三十、有
人背叛你,你却想挽回。

有人不爱你,你却讨好他。

何必为爱委屈自己。

一个人如真心爱你,绝不会对你忽冷忽热;一个人如真心想追你,绝不会跟你玩暧昧。

与其卑微的恋爱,不如选择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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