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概括
人行金融统计制度
人行金融统计制度由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所引起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又一次凸显了金融统计制度在宏观经济统计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货币与金融统计是为整个社会服务的,它为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数据支持,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评判依据,为个人理财提供对称信息来源。
货币与金融统计工作能否有效的进行以达到预期效用取决于金融统计制度完善与否。
本文从我国金融统计体系发展现状入手,分析了金融机构部门和金融工具分类、货币统计、金融统计、金融监管统计以及金融统计数据的披露和共享机制五大方面不足,并提出了几点对策建议。
一、中国金融统计体系的发展现状中国金融统计体系的发展是追随或统一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发展而逐步发展并完善起来的,但又不能忽略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时点,因此,我先将1993年设为中国金融统计体系的发展阶段的总分界点,再将1978年和2000年设为分分界点。
1993年之前为第一阶段,之后为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为MPS下的金融统计体系,第二阶段为SNA下的金融统计体系。
在第一阶段中,将1978年改革开放这一重大转折点作为分界点。
1978年之前,中国金融统计体系是建立在苏联模式下的高度集中统一的、以行政管理为主的金融体系基础上的,货币与金融统计主要以中国人民银行开展的综合信贷计划服务为主。
自1978之后,对中国金融体系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已初步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中心,以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为主体,保险、证券及其他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
这时,对于处在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中国来说,金融统计体系已经发生文/孔繁彬了根本性的变化,原来的简单综合信贷计划服务统计、现金统计已经远远不能与之相适应,涵盖全社会金融活动的金融统计体系已经形成。
第二阶段,由于2000年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给中国带来了无数机遇和挑战,比如如何在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下独善其身、如何解决加入WTO后面临的棘手问题、如何应对相关国际准则的陆续出台,如何利用GDDS成员国身份学习先进经验并提高中国金融统计数据公布水平等,因此将新千年作为这段时期的分界点。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金融统计数据集中工作的通知-银发[2006]323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金融统计数据集中工作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金融统计数据集中工作的通知(银发[2006]323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了准确、及时、完整、高效地做好金融统计工作,人民银行决定实施金融统计数据全国集中。
数据集中后,人民银行的数据采集、数据修订、数据处理、信息发XXX数据共享等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将发生较大变化。
现就数据集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人民银行总行设置金融统计服务器,建立一个全国集中的金融统计数据库,采集和处理所有金融机构上报的金融统计数据,生成和查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县及县以上各层次金融统计报表和数据,并实现金融统计数据的统一管理、统一维护和共享。
二、机构范围及工作模式(一)金融统计数据集中适用的机构包括:人民银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工作模式。
1.人民银行总行设置统一的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和数据发布服务器,采集所有金融机构上报的金融统计数据,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并对数据进行各种处理,产生各层次统计报表,并可直接生成和查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县及县以上各层次的金融统计数据。
2.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地市中心支行不再配置数据采集、处理和发布服务器,而是通过内联网登录总行服务器完成数据采集、报表处理等相关工作。
3.人民银行县支行数据采集和处理原则上由所属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完成。
条件不具备的地市中心支行,仍由人民银行县支行采集相关机构金融统计数据,报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后,再由地市中心支行报人民银行总行。
2021年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2021年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18•【分类】问答正文2021年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介绍2021年金融统计数据,并答记者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邢慧娜: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2021年金融统计数据,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先生,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先生,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女士。
下面,先请刘国强先生作情况介绍。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各位媒体界的朋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
我先做一个开场白,向大家报告一下前一阶段金融工作和下一步的打算。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银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金融委统筹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助力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尤其是近几年来,货币政策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全球领先地位。
2021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人民银行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基于我国经济增速前高后低的形势变化,强化跨周期调节。
上半年,国内经济运行的积极因素较多,人民银行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用好再贷款和两项直达工具,优化存款利率监管,上调外汇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在引导货币信贷增长回到常态的同时,着力优化信贷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下半年,国内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人民银行统筹做好跨年度政策衔接,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
我国中央银行金融统计的国际比较与制度借鉴
一、我国货币当局金融统计与国际标准比较随着国人民银行中央银行地位的确立和职能的不断调整,金融统计的发展也由最初简单的信贷收支统计,逐步演进发展为涵盖货币供应量统计、信贷现金统计、资金流量统计、债券和外汇市场统计等多角度的综合的全面统计制度,同时还辅之以企业景气调查、物价形势调查、储蓄问卷调查、银行家问卷调查等多项调查制度,从而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金融统计体系,并逐渐成为中央银行履行各项职能所倚重的基础。
#$$#年中国政府统计加入’())*+后,作为国家宏观经济统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由我国中央银行主持的货币当局金融统计,也在*,-和./0制定的货币与金融统计原则框架内,加快实现了按国际标准加工和披露金融统计数据的进程。
目前,在整体内容架构以及数据编制及时性等方面已基本符合和达到())*的指导规范,但与良好国际准则和世界主要经济体金融统计比较仍存在诸多不同,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1’一+与./0良好的国际准则比较&、金融统计涵盖内容较国际标准偏小。
金融统计与国民账户统计政府财政统国际收支统计共同构成一国宏观经济统计体系。
在&22"年*,-和#$$#年./0《货币与金融统计手册》中,金融统计被表述为经济休中各部门之间以及这些部门和世界其他地方之间所有的金融存量和流量。
按照这一广义概念的表述,目前主要由我国中央银行担负的通常意义上的金融统计,包括货币银行统计、金融市场统计、资金流量统计等,其所涉及的金融工具和金融公司统计范围都是与之有差距的,具体表现为1一是金融统计机构范围小。
按照./0推荐的标准,中央银行应通过编制由所有金融性公司资产负债帐户合并而咸的金融概览,反映广义货币的规模、结构及形成过程。
由于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建立的初期,金融市场发育尚不完善,银行体系在金融体系中仍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决定了作为构成广义货币负债的存款性公司———银行业,成为我国当前金融统计针对的主要内容,而保险公司、经纪类和综合类证券公司、金融担保公司、投资基金公司等其他非货币金融机构统计信息游离于中央银行货币与金融统计体系之外。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有效地组织金融统计工作,发挥金融统计在管理金融活动、指导金融业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险公司、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担保公司、邮政储蓄机构以及经人民银行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系指除人民银行之外的各金融机构。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金融统计是指金融机构统计部门对各项金融业务活动的情况和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的活动。
第五条金融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管理经济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各项金融业务统计报表;收集、整理、积累金融和有关国民经济的统计资料;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为金融部门和国家进行宏观经济决策、检查和监督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加强金融监管和经营管理提供依据。
第六条金融统计工作遵循客观性、科学性、统一性、及时性和保密性的原则。
第七条金融统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人民银行总行是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金融统计工作的主管机关。
第八条金融统计应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数据处理和传输技术的现代化。
第二章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第九条人民银行总行设立专职调查统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金融统计工作;人民银行省(区)、地、市级分行设立专职调查统计机构,负责领导、协调所辖金融机构的统计工作;人民银行县级支行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第十条各金融机构总行、总公司设立专业统计机构,管理所辖机构的统计工作;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的统计机构设置、统计人员配备,由其总行、总公司自行决定。
第十一条人民银行统计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人民银行总行制定金融系统统计制度和规定。
二、领导、管理、协调、监督、检查金融机构的统计工作。
2020年第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2020年第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20.04.10•【分类】问答正文2020年第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2020年4月10日,人民银行举行2020年第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周学东、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调查统计司司长兼新闻发言人阮健弘、稳定局副局长黄晓龙出席发布会,发布解读2020年第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并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周学东: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刚刚人民银行易纲行长主持行长办公会,对一季度经济金融形势作了分析。
今天我们邀请大家,召开季度数据发布会,发布一季度主要金融数据。
过去的三个月,新冠肺炎疫情对我们的经济金融带来很大冲击。
值得欣慰的是,由于中国采取的措施及时有力,疫情得到快速有效遏制,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经济金融的一些积极因素正在显现。
但是,当前疫情还在主要国家蔓延,情况也很严重。
美国东部时间4月9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格奥尔基耶娃发表了演讲指出,全球经济正面临1929年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衰退,160多个国家人均收入会在2020年负增长,有90多个国家已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申请融资支持。
美国劳工部最新公布的首次申请失业救济的人数达到了660万人,美联储昨天也采取了新的刺激措施。
我们也观察到,这次危机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一个很大的区别,2008年是从金融体系内部发生的危机,这次是因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实体经济出现衰退,进而对金融市场产生影响。
从一季度金融数据看,中国的股票市场、外汇市场、债券市场表现总体比较稳定,各项金融数据也比较积极。
这期间,金融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坚定地支持疫情防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疫情期间,记者朋友们准确报道和解读各项金融政策和金融数据,为抗击疫情作出了贡献,向大家表示感谢。
中央银行的调查统计业务
3、统一性原则。 建立科学、统一、有效的统计制度,各级金融 统计部门必须按照统一的统计指标、统计方法、统 计口径和统计时间,进行统计,保证金融统计数据 资料的完整性和统一性。 4、及时性原则。 大部分金融统计的目的是为了向金融部门和政 策制定部门提供金融活动实际状况的数据以便采取 对策。因此,具有时效性,过期和滞后的统计资料 失去信息价值。 5、保密性原则。 有些金融统计涉及宏观经济的重要信息和商业 性金融机构的商业机密,因此需要遵循保密原则, 不得对外公布的不能公布,在公布前不得私自泄漏。
第九章 中央银行的调查统计业务
第一节 金融统计
调查统计是中央银行获取金融信息的基本渠道, 在中央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履行职能的过程中发挥非 常重要的信息支撑作用。
同时,由于中央银行的权威性和其信息来源的 可靠性、准确性,因此,中央银行的调查统计也是 观察、分析和研究一国经济金融状况的重要途径。
中央银行的调查统计包括金融统计和经济调查 统计,其中金融统计处于核心地位,是中央银行调 查统计业务的主要内容。
(四)、统计分析。 统计分析是对统计整理而成的统计报
表数据进行研究、分析的过程,是实现统计目的的 重要环节。
四、金融统计的主要内容 (一)、货币统计。
1、货币供应量统计和基础货币统计
M0=流通中现金 M1=M0+活期存款 M2=M1+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其他存款
2、货币概览和银行概览
中央银行为了履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职能,首 先需要获得货币供应量数据。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 织编制的《国际金融统计》,货币供应量的统计采 取三级汇总的形式。
(二)、信贷收支统计。 信贷收支是分析和反映金融机构以信用方式集 中和调剂的资金数量的专门统计。全面综合地反映 了宏观经济运行中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来源、性质、 分布和投向。是我国中央银行和商业性金融机构了 解金融信息的主要渠道,对分析货币政策、反映货 币流通状况、进行金融宏观调控和监测具有重要价 值。以信贷资金收支余额表的表式编制,有资金来 源和运用两部分组成。 目前是我国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统计。有全部 金融机构信贷收支表、中央银行信贷收支表、国家 银行信贷收支表、其他银行信贷收支表、农村信用 社信贷收支表、金融信托投资机构信贷收支表、城 市信用社信贷收支表和财务公司信贷收支表等等。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统计管理规定1995年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有效地组织金融统计工作,发挥金融统计在管理金融活动、指导金融业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险公司、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担保公司、邮政储蓄机构以及经人民银行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系指除人民银行之外的各金融机构。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金融统计是指金融机构统计部门对各项金融业务活动的情况和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的活动。
第五条金融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管理经济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各项金融业务统计报表;收集、整理、积累金融和有关国民经济的统计资料;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为金融部门和国家进行宏观经济决策、检查和监督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加强金融监管和经营管理提供依据。
第六条金融统计工作遵循客观性、科学性、统一性、及时性和保密性的原则。
第七条金融统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人民银行总行是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金融统计工作的主管机关。
第八条金融统计应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数据处理和传输技术的现代化。
第二章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第九条人民银行总行设立专职调查统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金融统计工作;人民银行省(区)、地、市级分行设立专职调查统计机构,负责领导、协调所辖金融机构的统计工作;人民银行县级支行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第十条各金融机构总行、总公司设立专业统计机构,管理所辖机构的统计工作;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的统计机构设置、统计人员配备,由其总行、总公司自行决定。
第十一条人民银行统计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人民银行总行制定金融系统统计制度和规定。
金融统计数据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金融统计数据已成为衡量金融运行状况、制定金融政策、评估金融风险的重要依据。
本报告通过对金融统计数据的分析,旨在揭示我国金融市场的运行规律,为政策制定者和金融机构提供决策参考。
二、数据来源与处理1. 数据来源本报告所使用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官方机构发布的金融统计数据。
2. 数据处理(1)数据清洗:对原始数据进行筛选、整理,剔除异常值和缺失值。
(2)数据整合:将不同来源的数据进行整合,形成统一的金融统计数据库。
(3)数据转换:将部分数据转换为所需形式,如将金额单位转换为元。
三、金融统计数据分析1. 货币供应量分析(1)广义货币供应量(M2)分析从图1可以看出,我国广义货币供应量(M2)近年来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
2010年至2020年,M2年均增长率约为13.6%。
这表明我国货币供应量保持较高水平,有利于支持经济增长。
(2)狭义货币供应量(M1)分析如图2所示,我国狭义货币供应量(M1)近年来也呈现增长趋势,但增速相对较慢。
2010年至2020年,M1年均增长率约为8.2%。
这表明我国货币供应结构有所调整,流动性逐渐从M1转向M2。
2. 信贷数据分析(1)人民币贷款分析如图3所示,我国人民币贷款余额自2010年以来持续增长,2010年至2020年,年均增长率约为16.6%。
其中,个人贷款和公司贷款是贷款增长的主要动力。
(2)外币贷款分析如图4所示,我国外币贷款余额自2010年以来呈波动下降趋势。
2010年至2020年,年均下降率为3.5%。
这表明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程度逐渐提高,外币贷款占比有所下降。
3. 股票市场分析(1)股票市场总市值分析如图5所示,我国股票市场总市值自2010年以来呈现波动上升趋势。
2010年至2020年,年均增长率约为22.6%。
这表明我国股票市场在资本市场中的地位不断提升。
(2)股票市场成交额分析如图6所示,我国股票市场成交额自2010年以来呈现波动上升趋势。
2023年人行金融统计制度报表
一、概述2023年,我国金融行业将迎来重大变革,其中包括人行金融统计制度报表的更新与完善。
作为金融监管部门的重要工具之一,人行金融统计制度报表的制定和实施对于金融行业的规范化和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2023年人行金融统计制度报表做出全面的阐述和分析,以期为相关人士提供参考和帮助。
二、背景随着我国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金融市场的复杂程度和金融产品的多样性不断增加。
然而,与之相应的是金融市场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也在逐渐增加。
为了更好地监管金融行业,并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人民银行不断完善金融统计制度报表,并对其进行更新,以确保其与金融市场新形势的契合。
三、主要内容1. 新增指标为贴合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人行金融统计制度报表将对相关指标进行更新和调整。
其中,新增指标将更加全面地反映金融市场的运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和贷款收支、外汇交易、金融债券、衍生品交易等指标。
这些新增指标将使得金融统计制度报表更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2. 数据披露2023年人行金融统计制度报表将更加注重金融机构的数据披露,使得金融市场的信息透明度更高。
在新的报表制度下,金融机构将需要披露更多的经营和财务数据,包括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方面的数据,以便于监管部门更好地了解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风险。
3. 报表格式报表的格式和展示也将在2023年得到调整和改进。
新的报表格式将更加清晰和易读,使得相关数据更容易被理解和分析。
可以通过数字化手段进行报表填报、提交和审核,进一步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影响人行金融统计制度报表的更新和完善将对金融市场产生重大影响。
金融机构需要调整和完善其内部的数据收集和报表制度,以确保符合新的监管要求。
监管部门需要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和审核力度,以确保金融市场的健康和稳定发展。
金融市场也将更清晰地了解金融机构的运营情况,为投资和融资提供更加准确的参考依据。
五、展望2023年金融市场的发展充满了希望和挑战。
人行金融统计报表包括
人行金融统计报表包括
人行金融统计报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频度,以机构为单位汇总、统计、分析各项货币金融数据的报表。
主要包括:
1. 资产负债表:反映金融机构在自身资金来源、运用和需求方面的情况,包括货币供应量、金融机构的资产和负债等。
2. 经济金融统计报表:主要反映各类金融机构与实体经济之间的资金流动情况,如国内存款、贷款、票据融资等。
3. 国际收支统计报表:反映了我国与外国之间的货币金融收支状况,包括出口、进口、对外直接投资、资本等各项金融数据。
4. 其他金融数据报表:如商业票据、外汇及黄金市场交易等。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9 号《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已经2002年6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第26次行长办公会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2年12月15日起施行。
行长戴相龙二○○二年十一月一日金融统计管理规定(2002修正)目录1金融统计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金融统计资料的管理与统计调查4第三章金融统计资料的公布5第四章金融统计部门的职责6第五章统计人员的配备与职责7第六章统计监督和统计检查8第七章奖励与惩罚9第八章附则第一条为适应金融管理体制改革和金融业务的发展,依法强化金融统计管理,规范金融统计行为,提高金融统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中、外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汇局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金融统计,系指中国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统计部门对各项金融业务活动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和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信息交流与共享,进行金融统计管理和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它包括货币统计、本外币信贷收支统计、现金收支统计、贷款累放累收统计、金融监管统计、资金流量统计、金融市场统计、银行中间业务及各种专项统计等金融业务统计。
本规定所称统计部门,系指中国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内部从事金融统计业务的工作部门。
第四条金融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各项金融业务统计;收集、整理、积累金融和有关国民经济的统计资料;开展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依法进行统计管理和统计检查,为国家和金融部门进行宏观经济决策、监测经济与金融运行情况、金融监管和经营管理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意见;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进行国际交流和为有关国际金融组织提供信息资料。
金融业综合统计指标
金融业综合统计指标
金融业综合统计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信贷资金平衡统计:主要指标包括信贷收支差额。
2. 银行现金收支统计:主要指标包括现金收入总额、现金支出总额、现金收支比例系数和现金回笼率。
3. 存款统计:包括各项存款、非金融企业存款、住户存款、企业定活期存款、企业活期存款、企业定期存款、财政性存款、机关团体存款和储蓄存款等。
此外,金融业综合统计指标还包括贷款发放余额、贷款累计发放余额、贷款平均余额、贷款累计回收额、贷款周转率、贷款产出率等指标。
这些统计指标可以反映金融业的发展状况和运行情况,为政府决策和行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持。
2023年人行金融统计制度报表
2023年人行金融统计制度报表是我国金融系统的一项重要统计工作,它所涉及的内容涵盖了我国金融行业的各个方面。
在本文中,我将从多个角度对这个主题进行探讨,并共享我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一、2023年人行金融统计制度报表的重要性人行金融统计制度报表是我国金融行业的一项重要统计工作,它是对金融机构相关数据的汇总和统计,为了摸清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经营情况,多层次多角度地了解产业发展的态势,迅速反映出金融市场的运行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宏观调控,为宏观审慎管理提供数据支持,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
二、2023年人行金融统计制度报表的内容涵盖2023年的人行金融统计制度报表将会涵盖我国金融行业的各个方面,包括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贷款质量统计,金融机构意外事件情况报告,外汇市场交易情况统计等内容。
其中,银行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的数据对于了解银行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以及风险管理水平至关重要;贷款质量统计则是对金融机构放贷情况和不良贷款情况的反映;金融机构意外事件情况报告则是为了解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抗风险能力提供数据支持;外汇市场交易情况统计则是对我国金融对外开放情况的反映。
三、对2023年人行金融统计制度报表的个人理解和观点对于2023年的人行金融统计制度报表,我个人认为,它将为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提供宝贵的数据参考,有助于更加科学地制定金融政策,为金融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这也将为投资者、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的信息,帮助他们做出更加明智的决策。
另外,我也认为,人行金融统计制度报表作为国家金融监管的重要工具,应该不断地完善和进步,以适应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变化,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总结和回顾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变化,2023年的人行金融统计制度报表将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它的内容将会更加全面,数据也将更加详实,为金融监管、政策制定和市场参与者提供更加准确的信息支持。
人民银行金融统计工作总结范文(共合集)
人民银行金融统计工作总结范文(共合集)达州市情•巨大的发展辉煌的成就―――--达州市“十一五”金融发展回眸“十一五”以来,达州市金融业较快发展。
截至2022年末,全市有银行业金融机构10家。
证券营业部3家;保险机构21家。
此外,还有融资担保机构29家,农村资金互助社63家。
形成了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组织体系。
(一)金融规模不断扩大一是存贷款规模不断扩大。
到2022年末,达州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901.08亿元,比2005年末增加523.65亿元,年均增长19.04%。
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365.45亿元,剔除2022年农行剥离贷款等因素比2005年末增加238.45亿元,年均增长19.84%。
二是保险市场快速发展。
2022年实现保费收入39.94亿元,比2005年增加30.84亿元,是2005年的4.39倍。
三是股市交易量逐步增大。
2022年实现证券交易量351.60亿元,比2005年增加340.85亿元,增长31.7倍。
(二)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达州分行积极落实改革措施,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稳步提升。
农业银行达州分行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革,完成不良资产剥离,全面推进服务“三农”工作。
2022年全市农村信用社以兑付央行票据50335万元为契机,深化改革,完成了阶段性改革任务。
当年,邮储银行达州市分行成立,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开业。
2022年12月,达州市商业银行挂牌营业。
2022年12月,大竹隆源村镇银行成立。
(三)金融产业增加值与资产质量不断提高2022年达州市金融业增加值14.06亿元,比2005年增长70.66%,年均增长11.28%。
成为达州市第三产业中的一个重要先导产业。
2022年,达州市银行机构不良贷款较2005年末减少118.01亿元,占比10.15%,较2005年末降低30.52个百分点。
证券业机构利润比2005年增加6382万元。
达州市保险业保费收入比2005年增加30.84亿元。
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指标定义标准
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指标定义标准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金融统计指标成为了监管金融市场、评估经济形势、制定宏观政策的重要依据。
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负责监管金融机构、管理货币政策,并负责发布和解释金融统计指标。
而这些金融统计指标的定义标准,直接关系到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和国家经济的状况。
本文将围绕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指标的定义标准展开讨论,并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析:一、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指标的概述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负责监管金融机构、管理货币政策,并负责发布和解释金融统计指标。
金融统计指标是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金融市场的情况、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的重要工具。
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统计指标包括货币供应量、信贷投放、外汇储备、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等一系列指标。
这些指标涵盖了金融市场的方方面面,是了解金融市场运行情况的重要窗口。
二、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指标的定义标准人民银行对于金融统计指标的定义标准非常严格,其中包括了数据来源、统计口径、统计范围等多个方面的要求。
在货币供应量统计中,人民银行规定了包括在内的货币种类、货币的流通范围、存款类金融机构名单等一系列细节。
这些定义标准的制定,旨在确保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保障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的有效执行。
三、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指标定义标准存在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指标的定义标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数据真实性的问题,部分金融机构可能存在不按规定提交数据的情况,导致数据的真实性受到质疑。
其次是统计口径的标准化问题,不同金融机构对于统计口径的理解存在一定差异,这也会影响到金融统计指标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最后是统计范围的界定问题,特别是在跨境金融活动方面,存在一定的统计空白和盲区。
这些问题都需要人民银行进一步完善金融统计指标的定义标准,以提高金融统计数据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四、改进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指标定义标准的建议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改进建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统计制度》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统计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1999.12.01•【文号】银发[1999]400号•【施行日期】1999.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统计,其他金融机构监管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统计制度》的通知(1999年12月1日银发[1999]400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及时、准确地反映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情况,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提供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统计制度(试行)》(以下简称《统计制度》),请遵照执行。
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严格按照《统计制度》的要求,尽快制定“本公司会计科目(含二级科目及台账信息)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统计指标归属关系对照表”,并于1999年12月20日前报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司审核后实行。
同时,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在人员、机构、设备等方面对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予以保证。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应按《统计制度》的要求,对当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办事处统计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同时收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统计数据,编制相关统计报表。
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对《统计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司反映。
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到此文件后,应尽快将落实情况报告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司。
特此通知。
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统计制度(试行)一、为及时、准确地掌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状况,更好地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服务,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统计纳入人民银行统计范围之内,特制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统计制度(简称本统计制度,下同)。
二、本统计制度的制定充分考虑到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数据的要求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内部管理的需要,结合目前金融系统实行的“全科目”上报统计制度,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业务为主线,经人民银行有关部门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共同研究后制定。
人行金融统计制度
人行金融统计制度篇一:金融统计管理模式规定金融统计管理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9号二○○一年十一月一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金融管理体制改革和金融业务的发展,依法强化金融统计管理,规范金融市场统计行为,提高金融统计资料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法大韩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务商业银行法》、《金融行业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援用于中国人民银行,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中国银行中会、外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控股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行政管理公司、邮政储汇局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金融统计,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统计部门对各项金融业务活动指因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和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人口统计统计咨询意见,实行原始数据交流与共享,进行金融统计管理和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它包括货币统计、本外币信贷外债统计、现金收支统计、贷款累放累收统计、金融监管统计、资金流量统计、金融市场统计、银行中间业务及各种专项统计等统计。
本规定所称统计部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和各的内部从事金融统计业务金融机构工作部门。
第四条金融统计工作的基本要素任务是: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各项改革各项金融业务测算;收集、整理、积累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有关国民经济的统计资料;开展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依法作出进行讨论统计管理和统计检查,为国家和金融部门进行宏观经济决策、监测经济与金融业务运行情况、金融监管和经营管理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意见;为社会公众提供贷款统计信息;进行国际交流和为有关国际金融组织提供信息资料。
第五条金融统计教育工作遵循客观性、科学性、统一性、及时性的原则。
第六条金融统计开始实施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内部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是组织机构、领导、监督、运营管理和协调全国金融统计工作的协调主管机关。
金融统计主要概念解释
金融统计主要概念解释境内机构:是指在我国经济领土(除港、澳、台地区)上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常住单位,境外则指非常住单位。
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包括银行、城市信用社(含联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含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财务公司。
境内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包括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
境内证券业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具备从事证券业合法资格的金融机构。
包括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和投资咨询公司。
境内保险业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保险业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具备从事保险业合法资格的金融机构。
包括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和企业年金。
境内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是指为金融交易提供交易场所、服务以及安全环境等活动,并具备一定监督管理职能的金融机构。
包括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境内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拥有或控制一个或多个金融性公司,并且这些金融性公司净资产占全部控股公司合并净资产的50%以上,所属的受监管实体至少明显地在从事两种以上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独立企业法人。
包括中央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金融控股公司。
境内特殊目的载体(SPV):是指为持有特定资产而对外发行新金融工具,并合法拥有该特定资产,具备完整独立账户的金融实体。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资金信托计划、代客理财项目、资产证券化项目。
境内其他金融机构:除上述机构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
包括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
存款性公司:指为社会提供广义货币的金融性公司,包括中央银行和其他存款性公司。
其他金融性公司:指除存款性公司之外的所有金融性公司,包括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及其以外的其他金融中介机构、金融辅助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统计数据集中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统计数据集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7.01.12•【文号】银发[2007]9号•【施行日期】2007.01.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统计数据集中工作的通知(银发[2007]9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金融统计数据集中工作的通知》(银发[2006]323号)发布以来,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金融机构均按照文件的要求开展了数据集中的工作,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按照人民银行的计划进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工作计划,一些金融机构还进行了系统开发的立项及相应准备工作。
现就进一步推进金融统计数据集中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数据集中系统运行试点工作按照人民银行数据集中工作的进度安排,2007年4月至6月将进行数据集中系统的试点运行工作,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系统的各项功能测试、网络流量及并发情况测试等。
商业银行重点完成数据采集的测试,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除完成数据采集测试外,还要重点进行业务处理和报表生成等功能的测试。
试点单位将按照人民银行总行的要求报送数据和测试情况说明。
(一)试点时间安排(2007年4月至2007年6月)。
┌───────────┬──────────────────────────────┐│时间│内容│├───────────┼──────────────────────────────┤│2007年4月2日-13日│试点行培训│├───────────┼──────────────────────────────┤│2007年4月26日│第一次试报,报送2007年3月月报数据,并完成相应的业务处理│├───────────┼──────────────────────────────┤│2007年5月16日│第二次试报,报送2007年4月月报数据,并完成相应的业务处理│├───────────┼──────────────────────────────┤│2007年5月22日│第三次试报,报送一期周报数据,并完成相应的业务处理│├───────────┼──────────────────────────────┤│2007年5月26日│第四次试报,报送2007年第一季度季报数据,并完成相应的业务处理│├───────────┼──────────────────────────────┤│2007年6月15日│第五次试报,报送2007年5月月报数据,并完成相应的业务处理│├───────────┼──────────────────────────────┤│2007年6月22日│第六次试报,报送一期周报数据,并完成相应的业务处理│└───────────┴──────────────────────────────┘(二)试点单位基本条件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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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往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世界银行(WB) 亚洲开发银行(ADB)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 经济与合作发展组织(OECD) 东亚及太平洋地区行长会议(EMEAP) 国际清算银行(BIS) 其他国家央行(OC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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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机构范围
中国人民银行(2营业部,9分行,20城市中心支行) 政策性银行(3家) 国有商业银行(4家) 股份制商业银行(11家) 城市商业银行(113家) 合作金融机构(城市信用社1845、农村信用社 38153) 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136、财务公司71、 租赁公司12) 外资金融机构 (营业性机构190、代表处214) 邮政储汇局 (1家) 资产管理公司(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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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流程
政策性银行(3家)、全国性商业银行(16家), 资产管理公司(4家)直接向人民银行总行上报 中国人民银行、城市商业银行(88家)、合作金融 机构、外资金融机构, (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 社)、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租赁公司) 证券、保险数据由证监会、保监会、交易所等机构 取得 人民银行统计司取得有关数据、加工后送行领导, 与行内有关司局共享。 人民银行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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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加工
数据库:SQL 统计软件:金融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 加工的原则: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货币银行统计手 册 巴塞尔委员会的有关准则 对特别的数据要求编制分地区、分币种、分机构、 跨不同时点的数据 数据加工之前要进行校验,加工后要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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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中国在2001年承诺加入GDDS,人民银行目前已经 按GDDS要求完成数据诠释,并已经在IMF网址公 布: 人民银行定期(月后15日)向全社会公布汇总数据, 报纸(金融时报),互联网 /data/data.html 向IMF提供数据,定期在IFS上刊登 依照有关协议,向有关金融机构反馈单家数据 (月) 通过季报、年报,年鉴等公开发行的资料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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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挑战
金融创新:表外业务,衍生金融工具,网上银行 全球化:跨境交易统计(与外管局合作),境外分支 机构统计(为金融监管服务)、离岸业务统计, 加强与证监会、保监会在统计方面的合作日渐近切 加大信息披露的力度,提高数据披露的及时性、全 面性、完整性。 进一步完善金融统计方法论,使统计制度更加科学, 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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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源
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收取的不是报表,而是统计指 标: 指标数量:4000项 主要内容:以资产负债表为基本框架,包括附表和 表外业务。数据源中包括分机构,分地区,分币种, 分部门数据。 以存量为主,包括部分流量指标 (贷款、现金) 币种:人民币,美元 数据源来自报送机构的会计信息系统和管理信息系 统 中国的会计准则正在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接近
中央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概况
内容提要
法律依据 组织结构 统计目标 机构范围 数据流程 数据源 报送频度 数据加工 信息披露 面临挑战 国际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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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国人民银行信托法》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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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频度
周报:商业银行准备金情况 旬报: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 份制商业银行货币信贷统计数据、不良贷款统计数 据等 月报:全部机构数据 季报:全部机构非现场监管数据(资产负债表、损益 表、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 半年报:境内外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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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目标
货币政策(货币概览、银行概览、货币总量等;不 同机构、不同币种、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信贷数 据数据等) 金融监管(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比例指标、 考核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 等) 国民经济核算 (为国家统计局SNA提供数据,为外 管局BOP提供数据,编制资金流量表金融交易部分) 为国务院及国家有关经济部门提供信息 为社会公众提供数据 向IMF,ADB等国际金融机构报送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