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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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的相关问题

作者:李晓强

来源:《行政与法》2013年第12期

摘要:法治国家是我们党和国家向现代社会制度转变的终极目标,只有法治社会,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公平、公正的生活,才能形成安定与和谐的社会。领导干部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者、公共事务的管理者、经济发展的推动者、市场规制的制定者和人民利益的维护者,是法治社会的基石。只有领导干部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在现实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复杂问题。

关键词: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干部;法治社会

中图分类号:C9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3)12-0028-03

收稿日期:2013-07-15

作者简介:李晓强(1977—),男,吉林长岭人,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基础部讲师,研究方向为领导科学。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是我党首次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写入党代会报告中,其意义深远。应该说,“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价值观和方法论这两个层面上对今后各时期领导干部治国理政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现代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思维方式

(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内涵和基本要求

⒈法治思维的内涵。“法治思维”,是指公权力掌握者依其法治理念,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领导干部在处理解决各种问题时,往往要受政治、经济、道德、法律等多种因素影响,考虑哪些因素就有哪种或哪些思维方式,如,政治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法律思维等。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必不可少,这也是领导干部必备的思维方式。笔者认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是指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必须时刻铭记权力法定和权力来自人民的原则,因此,在工作中要时刻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⒉法治方式的内涵。“法治方式”,是指公权力掌握者在法治理念和法律精神的指导下,通过制定、执行法律、法规,运用法律制度、机制、设施、程序等处理各种社会与经济问题,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与争议,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式。要使法治真正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

式,必须将法治内化为法治思维,外化为法治方式。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法治方式” 的核心内涵就是“依宪治国”。“法治”体现了公平正义、自由平等价值观。“法治方式”的内涵是与“法治思维”密切相联的,不是简单的“法制手段”。“法治方式”是长期以来党的领导干部传统治理模式中所欠缺的,因此应不断地“学习”,提高自身法治水平;反复实践,达到运用自如,这才是“法治方式”的基本要求。强调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就是要改变党的领导干部思维中长期存在的重权力,轻服务等错误观念;改变一些领导干部头脑中固有的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思想,除去以人代法、以人压法、徇私枉法等有悖法治精神的思维。强调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就是要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工作,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切实保障人民享有更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法治方式”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有效地实施宪法和法律,形成和谐稳定的法治文化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决策能力的现实意义

从我国国情看,从传统人治向现代法治转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自1986年起开始五年全民普法规划普及法律知识到2006年4月,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党的基本治国方略。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又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2002年,党的十六大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2007年,党的十七大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党的十八大报告更是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应该说,一个国家的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的高低,取决于全民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的养成,更取决于社会公共决策者及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决策能力的高低。

⒈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决策的能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领导干部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者、公共事务的管理者、经济发展的推动者、市场规制的制定者和人民利益的维护者,是法治社会的基石。当前,我国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期、改革的攻坚期和矛盾的凸显期。因此,更要重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牢牢抓住发展机遇,凝心聚力、乘势而上,在振兴发展的新征程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离不开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只有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问题纳入法律范畴,将法治贯穿改革发展的全过程,才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最终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因此,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推动发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建设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

⒉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决策的能力,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关键环节。毛泽东同志说过,领导就是出主意、用干部。“出主意”是决策,“用干部”同样是决策,没有决策,也就无所谓领导。决策是整个管理的核心和关键。由于领导决策多为全局性的,因此,关系重大,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每一个决定,每一项决策都会引起连锁反应和交叉效应。决策一旦失误,必然会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历史就是一面镜子。反思我们党60多年的执政过程,只要是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视法治、较为注重依法施政的时期,国家经

济发展的进步就相对快速,人民生活改善的步伐就相对较大,人民对党和政府的满意度就相对较高;反之,凡是轻视法律、忽视法治建设的时期,国家经济的发展就会出现停滞甚至倒退,人民生活水平就下降。所以,在建设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中,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从意识、理念、思维、观念上,还是在行为模式上,都必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主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正确履行公共职责,发挥领导干部在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决策能力的重要途径

(一)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的做事准则

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就是要依照宪法和法律、国家政策等来规范和完善领导方式、工作体制和活动机制。宪法和法律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是全体人民意志的体现,因此,法治建设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贯彻执行,领导干部的工作思维和方式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一切工作活动都要纳入轨道、走向规范,同时要以对党、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精神,担当起捍卫法律尊严的历史重任。只有这样,法治生态才会绿色健康、协调有序,经济社会的总体发展才能更好地实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在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法治化进程中,各级领导干部要紧紧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重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服务和保障作用。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及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二)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各级领导干部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建设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此,领导干部要切实领会和掌握“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以及“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的根本宗旨,保证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用权、依法授权、依法监督,全力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崇高地位,始终为全社会做好示范和表率,克服和纠正种种不正确的法治理念和意识,确保法治建设始终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正确方向。唯有如此,才能有效规范政府和社会成员行为,增强人们的信任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努力打造具有公信力和执行力的现代政府。

(三)加强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

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是我党执政理念、行政方式发生根本性转变的标志。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是领导干部工作的归宿。因此,只有在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中,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为此,领导干部必须培育和树立权力本位理念,牢记权力来自人民,要为人民服务。

(四)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

公平正义既是人类的共同理想,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各级政府部门都是国家公权力的执行者,肩负着法定的任务。公正的司法是法治的本质要求也是最终目标,而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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