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888doc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
通知
各科、室:
新区规划建设办组建以来,大多数干部职工都能够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敬岗爱业,踏实工作,但个别同志对工作作风不够重视,纪律散慢。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树立良好对外形象,现作以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科(室)长是抓工作纪律的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起到表率作用。
同时要加强本部门的日常管理,管好本部门同志,自觉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纪律,落实制度。
全体同志要准时上、下班,
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度,上班时间每天上午八点半签到。
干部职工请假或因公外出应事前办理请假手续,因故不能事前办理的,应先向主要领导请假,并通知办公室。
上班时间严禁上网炒股、玩电脑游戏、听歌、看电影,不串门聊天,不围坐泡茶。
同时要做好办公室卫生,桌面物品要摆放整齐,创造卫生、整洁的办公环境。
三、强化督查,落实问责。
办公室负责每天签到并负责工作纪律的督导,每周把单位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后送交单位主要领导,并在下周一向全体同志通报考勤情况。
同时,办公室不定时督查上班时间出现的上网炒股、玩电脑游戏、听歌、看电影、中途脱岗等现象。
对违反工作纪律要求的人员,与加班补助相挂钩,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以推动机关日常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
新区规划建设办
2010年2月1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公司各管理中心(办)、二级单位驻机关办:为进一步加强和转变公司机关作风,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真正树立机关团结、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为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司机关、二级单位驻机关办公室工作纪律通知如下:一、规范考勤制度。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离职守,无故缺勤。
对迟到、早退,中途离岗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每月迟到、早退超过3次者或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除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外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屡教不改者给予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执行请销假制度。
凡开会、公干或下基层等因公外出时,应及时告知所在部门领导。
公司机关人员下基层应佩戴胸牌,接受基层单位监督。
管理中心(办)主要领导因事请假的,需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本部门副职以下人员请假的要有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报人事管理中心备案。
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事管理中心销假,销假不及时的视为旷工。
三、严守工作纪律。
工作时间内,不得在办公区内大声喧哗,不得在工作场所从事私人事务,不得携带子女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场所。
严禁工作时间串岗、闲谈、嬉闹,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凡上班期间在电脑上运行与工作无关的如股票、游戏、电影等软件的,每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100元,部门负责人作出检讨。
四、提高办事效率。
严格执行公开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做到首问负责制,首问接待者要负责引导、转接或上报,坚决杜绝“生、冷、硬、顶”的现象发生。
待人接物要耐心细致,周到热情,文明礼貌。
工作中员工与员工、部门与部门之间要团结协作,诚实谦让,保守公司秘密,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
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人为设置障碍,对涉及多个部门范围的事务,牵头部门要主动与所涉单位和部门沟通、协调,需本部门参与支持、配合的,必须积极做好工作支持,不得互相推诿扯皮。
某单位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的通知(最终5篇)
某单位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的通知(最终5篇)第一篇:某单位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的通知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办),市直各学校、局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改进各级教育部门、市直学校(单位)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请示报告制度1、重大事项报告。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下列情况必须及时报告:贯彻省、市教育主管部门重大决策部署和落实的情况;每年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重大专项工作和主办、承办重大活动情况;本级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新出台的重大教育政策和重大教育政策调整、变动的情况;对上级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和重大政策调整变动的反映;其他需要上报的重大事项。
2、紧急情况报告。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单位)遇有紧急重大情况,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立即向市教育局报告,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续报事件的发展和处理情况。
凡是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情况的,将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3、专项报告。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召开的会议、发布的文件,凡是明确要求报告时限的,要按时报告。
工委、局领导同志批示事项,凡是要求报告结果的,有时限要求的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结并报告;没有时限要求的,一般应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报告;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
4、外出报告。
市直各学校(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外出离开本市的,必须提前向市教育局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外出;其他领导外出,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请示报告。
市直各学校(单位)组团外出考察的,要提前一周报市教育局审批,并按规定报市委反腐办备案。
二、加强日常办公管理1、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单位)要认真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四要四不得”要求,即要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或脱岗、串岗;要尽职尽责,不得做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使用办公设备娱乐(玩游戏、看影视片或小说等)、聊天、进行股票、基金、彩票交易和信息查询等;要热情服务,不得态度冷漠、作风简单粗暴;要务实高效,不得推诿扯皮、刁难或拖拉办事。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国土资源良好形象。
经局委会研究,对全局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予以经济处罚。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签到。
无特殊原因,一月累计2天不签到的(依据考勤机考核),经济处罚100元,超过两天的,取消年底评优、评先资格;迟到、早退、脱岗(依据考核小组不定期检查),发现一次,经济处罚50元。
二、早操。
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出操的(以抽查为主),一次经济处罚50元。
三、工作去向告知。
具体去向和告知牌内容不符的(以抽查为主),发现一次经济处罚50元。
四、挂牌上岗。
上班期间不佩戴胸牌的(以抽查为主),发现一次经济处罚50元。
五、卫生。
保持室内和环境卫生清洁,不乱扔果皮、烟蒂,发现一次经济处罚50元。
六、网络管理。
禁止工作期间玩网络游戏、聊天、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以抽查为主),发现一次经济处罚50元。
七、集体活动。
市上、局里安排的全局性重要活动,
一次不参加的经济处罚50元;集体劳动无故不参加的,一次经济处罚100元,早退一次经济处罚50元。
八、值班。
节假日值班不按时到岗、脱岗的,发现一次经济处罚100元。
局考核小组应负起责任,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地对每位干部职工进行考核;财务室应加强对罚款的统一管理,设立台账,定期公布经济处罚情况。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通知范文
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通知两乡、各办事处、区各单位:为进一步提升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区机关干部工作人员的纪律观念,推动全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新提升,区纪委监委就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严明工作纪律1、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
各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有特殊情况的,要按请销假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时间不准离岗办私事、闲聊、睡觉、下棋打牌、上网聊天、玩游戏、酗酒等,不准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因开会、下基层等工作离开办公室半天以上的,要按规定向分管领导汇报,与科室成员打招呼,讲明去向,坚决杜绝人不在岗又联系不到的现象发生。
2、进一步规范请销假制度。
工作人员的正常休假、事假、病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休假;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经同意后需补办手续。
3、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
各单位一把手为考勤的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考勤统计工作。
考勤人员要认真负责,并严格考勤记录,严禁弄虚作假。
4、认真执行有关规定。
国庆期间要严格执行转发市政府的《关于加强2023年国庆节期间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及我委下发的《关于重申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
二、检查方式方法区纪委将牵头成立四个检查组,通过明查暗访、不定期的抽查、检查等方式,对全区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两乡、各街道、各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自查。
三、有关要求1.提高思想认识。
组织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是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作风整顿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作风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2.切实履行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作风整顿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扛起责任,持续抓好单位内部日常管理工作,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作风整顿监督检查工作,不断促进单位作风提升,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严肃责任追究。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厅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
1 / 1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厅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黑林办发[2017]16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林业厅
【发布日期】2017.03.29
【实施日期】2017.03.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厅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
(黑林办发〔2017〕16号)
厅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经2017年第3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并征求机关各处室意见,决定对加强机关工作纪律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工作时间做上网玩游戏、看电影、看电视剧、炒股、浏览非工作内容的微信和QQ信息等与正常工作无关的事情。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
全文共计1592字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
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
今年以来,县直机关绝大多数单位和机关干部,都能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转变工作作风,脚踏实地工作,积极投身到实现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的热潮中来想事、干事。
并能够按照市委、市政府“四项规定”和县直机关工作纪律“十不准”的要求,严格自律,自觉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各单位都制定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管理,机关工作秩序主流是好的。
但近期发现,部分机关单位,仍存在纪律松驰,作风涣散现象,工作懒、散、松问题较为突出。
具体表现是:有的干部(甚至有些领导干部)不能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基层和群众来办事找不到人,电话没人接。
有的在没有上级来客的情况下,中午下饭店喝酒,下午影响工作或不知去向。
有的工作时间打麻将、网上聊天、玩游戏等,个别同志工作时间进歌厅,唱歌跳舞、洗桑拿等等,违反了市委、市政府的“四项规定”。
这些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不仅破坏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而且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影响我县经济发展软环境。
面对我县经济发展的繁重任务,县直机关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如何,
1。
关于重申工作纪律的通知-进一步强调工作纪律的通知
关于重申工作纪律的通知:进一步强调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重申和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各相关股室、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效能,经研究,现将有关工作纪律和要求重申如下:一、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一)我局实行党组领导下的层层负责制,科员及其他办事人员对股室或局直属单位负责人负责,股室或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对主要领导负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要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1、因病、因事需请假的;2、因公出差离开武陵源城区范围内的;3、因工作需要需使用工作经费的;4、有重大事项或突发事故的;5、重要、敏感信息发布的;(三)请假1天(含)以内的,股室或局直属单位负责人须报主要领导审批,其他人员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2天(含)以上的,报局主要领导审批。
(四)因公出差离开武陵源城区范围内的股室或局直属单位负责人须报主要领导审批,其他人员报分管领导审批;(五)因工作需要需使用工作经费的,由股室或局直属单位负责人按分管领导审核、财务股审核、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程序后报局长审批。
(六)有重大事项、突发事故和其他需请示报告重要工作的,须向股室或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报告。
(七)对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致使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一)公务接待是指因工作需要以分局名义开展的对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各类公务接待工作,主要包括:食宿安排、车辆调度、票务预订、日程安排、活动协调等内容。
(二)公务接待的范围:以收到的公函或者电话通知进行接待为准。
(三)公务接待实行对口接待原则,办公室协调配合。
由负责接待的对口单位负责接待函。
(四) 公务接待中,原则以公务卡进行现结。
用餐一般开工作餐,工作餐应严格控制陪餐人员。
接待标准严格按照每人不超过60元的标准用餐。
(五)公务接待后应及时报账,负责接待的对口单位凭接待函、接待审批单及餐费发票在公务接待结束后一个月内及时报账。
办公室通知关于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
办公室通知关于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尊敬的全体员工:为进一步提高办公室工作效率,加强工作纪律,提升整体工作质量,特发出以下通知:一、准时出勤为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各位员工务必准时上班,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
迟到、早退以及无故缺勤将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扣工资、扣奖金、扣绩效等。
二、严禁私人事务办公室是工作场所,私人事务应尽量避免干扰工作进程。
请各位员工遵守办公室纪律,不要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电话、聊天、上网等活动。
如有紧急重要事项,应提前请假或者向上级汇报。
三、完成工作任务各位员工应按照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认真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或延期。
对于拖延、推卸工作责任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办公室是员工工作的场所,为了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应保持办公区域的整洁和干净。
各位员工应定期清理自己的工作台、桌面等,不得乱扔垃圾。
同时,对于办公室共用设备的使用,应爱护并保持清洁。
五、文明待人办公室是一个关乎团队协作的地方,文明待人不仅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请各位员工在办公室内保持良好的礼貌和谦和的态度,不得进行人身攻击、辱骂等言行不雅的行为。
六、保守机密办公室存在许多涉及到公司利益的机密信息和文件,各位员工应保守好这些机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如有违反,将面临严肃的纪律处分,并承担法律责任。
七、加强学习提升工作纪律的加强离不开对自身能力的提升。
请各位员工加强学习,通过培训、阅读等方式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为工作的优化提供有力支持。
以上为办公室关于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请各位员工严格遵守,并自觉落实。
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通知。
办公室年月日。
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共5篇)
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共5篇)第一篇: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各科室:6月14日上午,县纪委思想作风建设督查组莅临本院进行了督查,督查组要求本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的有关规定,并强调工作纪律是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它直接反映单位的全面建设和干部职工的工作面貌、工作态度,关系到单位的整体形象。
督查组还指出,在上级督查组6月19日至**为期一个月的明查暗访期间,要求本院全体员工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和思想作风建设,确保工作纪律和思想作风不出问题。
因此,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员工队伍建设,落实好县纪委督查组的工作意见,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行业形象。
现就本院加强工作纪律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劳动纪律,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1、所有干部职工都要按照单位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对本单位召开的各种会议必须按时参加,对本单位举办的各类活动,要积极参与。
2、认真落实岗位职责、按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无故推诿,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离岗、溜岗、缺岗,总值班要加强督查。
3、禁止在工作时间网上聊天、炒股、玩游戏、棋牌、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是事;禁止在办公区大声喧哗、吵架等与行业不符的行为。
4、认真执行窗口行业文明规范,做到礼貌待人、文明行医、服务和蔼、耐心解释、缜密诊疗,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让社会各界群众满意。
二、严格工作计划,进一步规范请销假制度1、各科室要认真做好每月工作计划与安排,并于每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根据各科工作计划与安排汇总上报院长办公会。
2、正常外出学习、培训、开会等公出,按月计划安排执行。
临时因工作需要外出,应向主管领导请假说明。
要坚决杜绝和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的现象发生。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厅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法律家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厅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经2017年第3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并征求机关各处室意见,决定对加强机关工作纪律作如下规定:一、严禁工作时间做上网玩游戏、看电影、看电视剧、炒股、浏览非工作内容的微信和QQ 信息等与正常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严禁无故不参加全厅大会、集体学习会,发现违规问题,将对违规当事人和其所在处室进行通报批评,并在评比考核中扣分,情节严重的,取消个人、处室、党组织当年评优或晋升资格,当事人所在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要向厅领导说明情况并接受批评。
三、严禁无故迟到、早退,严格执行人事处制定的请销假制度,调研员、副处长、副调研员及以下级别机关工作人员有事需向本处处长请假,上班时间外出办事也要请假,并认真记载。
各处处长有事按厅相关规定执行。
四、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本职工作过程中不负责任、缺乏担当精神、遇事推诿扯皮不办实事或给外来办事者人为设置障碍等,此类问题经查属实的,厅相关部门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戒免谈话,并给予通报批评,如再次发现类似问题,将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加强厅机关工作纪律工作由厅机关党委牵头,厅人事处、办公室参与,厅办公室保卫科要加强门卫工作,监督记载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情况,并报告厅办公室,由厅办公室反馈给相关处室、厅机关党委、厅人事处和有关厅领导。
各处处长是机关工作纪律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处室工作纪律。
特此通知,请严格执行。
黑龙江省林业厅2017年3月29日来源: /fg/detail2039816.html。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5篇材料)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5篇材料)第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所属各单位:为了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工作时间机关处室:执行集团公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12:00-13:00为午餐时间)。
驻地服务中心:执行所驻子公司工作时间。
二、严禁以下不良行为1、严禁工作时间迟到早退、串岗闲聊、办私事、擅自脱岗,玩游戏、网上购物炒股、观看或下载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影视等行为。
2、严禁开会时无故不到、提前离场,会场上交头接耳、打电话玩手机、扰乱会场秩序的行为。
3、严禁值班期间擅离职守、不按规定上传下达,或者私自让非值班人员顶岗的行为。
4、严禁闲话生非、制造传播虚假消息、泄露内部信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5、严禁不请示、不汇报、不作为、应付了事、消极怠工,以各种理由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程序擅自行事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何官中心学校文件何教字…2014‟04号各学校:为了严肃工作纪律,端正工作作风,用心聚力,真抓实干,加快“三项创建”工作进度,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们满意的教育。
特通知如下:1、严肃作息纪律,严格作息时间,工作时间严禁随便外出,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出现任何时候酗酒、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
2、端正工作作风,办公时间严禁看闲书,上网游戏、购物、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做其他任何与上班无关的事情。
3、加强安保管理,强化保卫室领导带班、保安值班制度,严守出入登记制度,严禁外来人员随便出入校门,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
4、校长要紧靠一线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守请销假制度。
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得出现有偿补习、有偿家教、在外兼职等不良行为。
6、加强休息日、工作日晚间值班制度,严禁空岗、溜岗行为。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律作风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及办公环境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机关各股室:为切实加强局机关作风建设,营造文明和谐、规范有序、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针对近期局机关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是一些细节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及安全防范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学习教育。
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各股室要在严格落实每周一次的集中学习制度的基础上,坚持将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将职工日常自学与集中辅导、座谈讨论等形式相结合,突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趣味性,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
二、严格考勤制度。
要认真落实《建设局考勤与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各股室人员必须在每天上午8:30之前、下午2:30之前到办公室签到,上午8:30、下午2:30后由办公室统一统计出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上班期间不得脱岗、溜岗,确因工作需要外出的,要向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告知。
三、严守工作纪律。
严格遵守“六项禁令”,即上班期间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不得聚众说笑、高声喧哗;不得在办公室吃早点、零食;不得串岗、闲扯家常;不得玩扑克、打麻将或饮酒娱乐;不得长时间占用办公电话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或发短信聊天;要认真遵守秦州区建设局质量管理守册,进一步转变作风,严守工作纪律。
四、严肃会风会纪。
会议组织者通知会议时间、地点后,参会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会入席,不得迟到、缺席;确因有其它工作任务而不能参会的,要提前告知会议组织者,并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请假;会议期间要主动关闭通讯工具,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不得随意走动、说笑喧哗、接打电话、提前退场、发短信、打哈欠、睡觉,自觉保持会场安静,维护会场秩序。
五、树立机关形象。
要认真贯彻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挂牌上岗等制度,机关人员上班期间必须佩带胸牌,接待来人要亮明身份、热情服务、态度诚恳,对于自己能办理的事项,要立即办理;对于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主动联系其他股室协调办理;对于需要基层单位办理的要电话联系基层单位并告知来访者;对于确因政策、职权、条件等因素限制不能办理的,要耐心、细致地向来访人说明原因,坚决杜绝“生、冷、硬、顶”等现象的发生。
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稽查队,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保证市局和分局党组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根据分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明工作纪律
重申和提出以下五条工作纪律:
1、严格请销假制度。
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有事要请假,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说明去向及返回时间,并保持通讯畅通。
2、严格工作纪律。
非工作需要,中午不得饮酒。
不准在上班期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听音乐、看小说、看电影、看股市行情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到办公室使用电脑等公用设备等。
3、严格工作作风。
严禁对局党组决议有令不行;不准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4、严格车辆管理。
各部门严格对所属车辆进行管理,严格控制加油、维修费用支出;节假日按要求进行停放。
5、严格会议纪律。
各类会议,除紧急情况外,均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参会人员必须认真签到、记录,遵守会场纪律。
二、严格管理监督
1、各部门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
2、局纪检组和办公室将不定期地开展明查暗访,对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严格处理。
3、局考核小组将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并作为部门和个人评先树优的依据。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安机关工作作风建设,营造爱岗敬业、纪律严明、风清气正、文明向上的工作、学习氛围,全面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规范警容风纪。
各单位要加强民警日常着装教育管理,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规范穿着警服,不得警便服、警鞋混穿,时刻做到警容严整、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精神饱满、姿态良好。
所有党员民警要佩戴党徽。
民警、辅警着警服按规定佩戴工作牌。
二、落实考勤签到。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考勤签到制度,做好民警日常上班签到登记,做到准时上下班,确保人员在岗在位。
要严格请销假制度,按规定履行请、销假审批手续。
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集中精力处理公务,不擅自离岗、串岗和外出办私事。
三、强化内务管理。
按照分局队伍精细化管理要求,落实带班领导“一日十查”巡查制度,对内务卫生、民警在岗在位、装备配备情况等加强巡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要进一步规范办公秩序,办公区、办案区、接待区、生活区、会议室、单位大门区域等环境干净整洁,办公物品摆放有序,做到“三无、四净、五序”,即无灰尘、无杂物、无异味,地板净、门窗净、墙壁净、办公设备净。
警用装备、办公设备、文件档案和个人物品、公共设备整齐划一,规范有序,涉密文件及时入柜保存。
警用车辆统一有序规范停放,确保车内干净整洁,车上装备齐全。
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保密教育,督促全体民警遵守安全保密、公安信息网使用等工作制度。
四、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办证窗口工作人员要在岗在业、热情周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语言规范,杜绝“慵懒散拖”、“冷硬横”等现象。
引导员要统一着装,热情服务,认真开展引导、咨询。
要保持办证大厅环境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提供便民服务设施,每日检查、及时维护取号机等窗口办证设备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转,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水平和能力。
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推出更多便民利企措施,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政府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政府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枣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01•【字号】枣政办发[2014]6号•【施行日期】2014.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政府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枣政办发〔2014〕6号)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机关按照建设“为民、务实、廉洁”政府的要求,着力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机关作风持续改进,机关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但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市政府机关作风和工作纪律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个别部门和工作人员岗位意识淡薄、责任意识淡化、纪律松懈、作风散漫。
新年伊始,有的政府机关人员工作明显不在状态,热衷于亲朋好友聚会,无故迟到早退、“空岗缺位”;有的“收身”没“收心”,对承担的工作能拖则拖,存有等一等、放一放的心态,导致工作效率不高,群众办事不方便、有意见;有的出工不出力,占用办公资源刷微博、聊QQ、玩游戏、浏览视频等,消磨时光,无所作为;有的不遵守公务接待规定,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现象。
二是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规定执行不到位。
有的区(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外出报备不重视,没有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和请销假的规定,存在外出不报备或者不按规定时限进行报备的现象。
三是不遵守会议纪律。
市政府召开的一些会议,有的区(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负责同志,未经批准无故缺席会议、找人替会、提前离会或在会议期间打瞌睡、打手机、玩手机上网、交头接耳等等。
这些问题和现象虽然事小,但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意见,现就进一步严肃政府机关工作纪律,提出如下要求:一、持续加强作风建设。
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问题,健全完善推进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关于进一步加强上班纪律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上班纪律的通知为切实加强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现就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机关单位作息时间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不脱岗、不串岗,不在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因事因病请假严格按程序报批。
严禁擅自离岗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三、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遇有重要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四、自觉遵守“八小时外”生活纪律。
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严禁酒驾、醉驾及出现其他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全体干部职工要不断强化纪律意识,组织办将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最新)
一、压实工作责任机关股室的股长、各部门的所队长、主任要认真落实管事、管人的责任。
对各自股室、部门人员要严格履行管理责任,加强上班管理、在岗管理、纪律管理,对干部职工在岗但上班履职情况不良好的,视其情节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通报、约谈、停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措施及组织管理责任。
二、严明工作纪律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规定在岗上班,不得脱岗,不得找人顶替上班,不得旷工,凡是存在找人顶替上班的直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并扣目标考核奖,标准另议。
2、要严格请销假纪律。
请假必须有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请假,确因病或者重大事务和公休假的可以请,否则不予审批。
批准和审核请假事宜的领导和中层干部必须严格把关。
3、严格上班工作纪律。
上班期间,必须在岗上班,不得在上班时间打游戏、睡觉、外出和逛街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
党总支成员要加强对分管的股室、部门人员、干部职工上班纪律的指导和监督,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范围,严格管理,人事股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检查通报及时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问责建议。
2、加强教育管理。
各级领导,股室部门负责人要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认真的教育和正确引导,尽快纠正部分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不上班,找人顶替上班,随意请假,迟到早退,上班无组织无纪律的错误贯性思维,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要适应当前至上而下的严格工作要求,切实做到按规定上班和工作。
3、强化示范引领。
机关股室、各部门正副职干部必须首先带头,切实做到按规定上班和认真工作,对做得好的股室、部门应该予以通报表扬,年终评优选先优先考虑。
4、强化检查考核。
人事股、监察股每月每周不定时进行检查并每月底通报,年终进行年度通报。
2019年9月21日1。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科室、各社区:
为了确保街道“三学三比三争”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按照机关纪律作风整顿的要求,切实加强机关管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树立高效、务实、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
根据相关规章、法规的规定,结合办事处实际,现通知如下,请严格遵守执行。
一、工作要求
为使机关思想纪律作风整顿取得实效,不走过程、不摆样子,街道党委提出“六个严禁”,即严禁迟到早退、严禁中午饮酒、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推诿扯皮、严禁以权谋私、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
二、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签到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七、八两个月下午15︰00、18:00签到)。
上班超时签到为迟到,下班提前签到为早退。
由党政办,次月通报上月考勤情况。
2、严格履行请事、病假程序。
凡因各种原因必须请假的,请假人必须在党政办办理请假手续,经领导逐级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人到岗上班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①请假1天以内由主管领导批准,2-7天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由主任批准;②请
假8-30天由书记、主任同时批准;③请假30天以上由党委会研究批准;④请假时间自请假之日起至假满之日止,连续计假。
3、严肃处理旷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为旷工:①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到岗的;②假期已满,未办理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不到岗的;③因调动超出调令规定报到时间而未请假且不到岗的;④经查证请假理由不真实者;⑤无故拒绝工作分配,从拒绝之日起按旷工论处。
4、严肃公休假制度。
带薪年休假根据有关规定,工龄在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应在本年度休完,跨年度不累计。
年休假由各分管领导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安排,并报党政主要领导批准。
三、工作奖惩
1、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连续迟到或早退5次、累计迟到或早退10次扣发当月补助。
2、旷工半天扣除半天工资、一天扣除当天工资,连续旷工5天,累计旷工15天,除扣发对应天数的工资外,不得享受年终各种表彰奖励。
3、年内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当年
不再享受年休假。
全年病(事)假累计60天的,不得享受年终各种表彰奖励。
4、年内未休年休假的按照年休假规定,享受对应休假天数的三倍工资。
二0一一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