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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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科室、各社区:

为了确保街道“三学三比三争”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按照机关纪律作风整顿的要求,切实加强机关管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树立高效、务实、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根据相关规章、法规的规定,结合办事处实际,现通知如下,请严格遵守执行。

一、工作要求

为使机关思想纪律作风整顿取得实效,不走过程、不摆样子,街道党委提出“六个严禁”,即严禁迟到早退、严禁中午饮酒、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推诿扯皮、严禁以权谋私、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

二、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签到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七、八两个月下午15︰00、18:00签到)。上班超时签到为迟到,下班提前签到为早退。由党政办,次月通报上月考勤情况。

2、严格履行请事、病假程序。凡因各种原因必须请假的,请假人必须在党政办办理请假手续,经领导逐级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人到岗上班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①请假1天以内由主管领导批准,2-7天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由主任批准;②请

假8-30天由书记、主任同时批准;③请假30天以上由党委会研究批准;④请假时间自请假之日起至假满之日止,连续计假。

3、严肃处理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为旷工:①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到岗的;②假期已满,未办理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不到岗的;③因调动超出调令规定报到时间而未请假且不到岗的;④经查证请假理由不真实者;⑤无故拒绝工作分配,从拒绝之日起按旷工论处。

4、严肃公休假制度。带薪年休假根据有关规定,工龄在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应在本年度休完,跨年度不累计。年休假由各分管领导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安排,并报党政主要领导批准。

三、工作奖惩

1、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连续迟到或早退5次、累计迟到或早退10次扣发当月补助。

2、旷工半天扣除半天工资、一天扣除当天工资,连续旷工5天,累计旷工15天,除扣发对应天数的工资外,不得享受年终各种表彰奖励。

3、年内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当年

不再享受年休假。全年病(事)假累计60天的,不得享受年终各种表彰奖励。

4、年内未休年休假的按照年休假规定,享受对应休假天数的三倍工资。

二0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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