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会章程
就业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就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会员的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就业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英文名称为“Employment Association”。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1. 为会员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服务;2. 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提升就业能力;3. 推动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沟通桥梁;4. 宣传和贯彻国家就业政策,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指导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1. 制定和修改本章程;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 决定本协会的合并、分立、终止事宜;5. 讨论并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会员大会每届任期三年,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负责本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包括:1.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2.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3.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4.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5. 决定本协会的重要事项。
第八条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会长主持理事会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九条本协会设秘书处,秘书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十条凡认同本协会宗旨,遵守本章程,自愿加入本协会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成为本协会的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 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就业信息和服务;3. 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培训、讲座等活动;5.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1. 遵守本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2. 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为本协会的发展贡献力量;3. 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4. 按时缴纳会费;5. 向本协会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
高校就业创业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高校就业创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组织管理、活动开展和成员行为,促进高校学生的就业创业意识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广大学子提供实践锻炼和创新创业的平台。
第二条协会名称:高校就业创业协会第三条协会性质:本协会为非营利性、自愿结成的学生团体。
第四条协会宗旨:以服务学生为宗旨,以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为广大学子搭建就业创业桥梁。
第五条协会活动范围:协会活动范围主要包括就业创业指导、实践锻炼、创新创业项目、校企合作、社会实践活动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届任期一年,每年召开一次。
第七条会员大会的职责:(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协会负责人;(三)审议和批准协会工作报告;(四)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五)其他需要会员大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协会负责人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
第九条协会负责人职责:(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主持协会日常工作;(三)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四)协调各部门工作;(五)代表协会对外交流。
第十条协会设立以下部门:(一)办公室:负责协会日常事务、文档管理、财务核算等;(二)就业指导部:负责开展就业指导活动、举办就业讲座等;(三)创业指导部:负责开展创业指导活动、举办创业讲座等;(四)实践锻炼部:负责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企业实习等;(五)校企合作部:负责联系企业、开展校企合作项目等。
第三章会员第十一条凡遵守本章程,热爱就业创业事业,关心协会发展的在校大学生,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对协会工作的建议和批评权;(四)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就业创业信息和资源;(五)其他应由会员享有的权利。
第十三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本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关心协会发展,维护协会荣誉;(四)按时缴纳会费;(五)其他应由会员履行的义务。
大学生就业协会章程
大学生就业协会章程大学生就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本协会是在院领导下,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为社会、和毕业生搭建一座沟通和交流的桥梁。
以推动毕业生就业为目的,为达到全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最大化,组织相关就业培训和讲座、发布相关就业信息、了解就业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就业信息反馈网络。
本协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开拓学校就业工作新局面。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部门第一条协会设以下部门:办公室、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
第二条本协会设有会长1名、副会长3名。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办公室:主要负责协会内部的一些日常事务的处理,每年的工作,办公室文件、信息的收集、整理,各类招聘信息的海报宣传及张贴等。
秘书处:协助招生就业处对招聘就业信息的传递,收集校外部分企业信息,对当前社会就业生情况的,收集往届毕业生信息组织部:负责会员的招聘,各种活动的具体实行安排,对每次活动的(包括金费的预算)策划,活动的具体开展,活动的。
外联部:协助就业指导中心开拓就业市场,拓宽就业渠道,组织毕业生参加各类招聘会、就业培训及讲座,了解并调查市场经济动态等。
宣传部:宣传部具体对校内校外的公共活动和相关资料的筹备,活动的具体开展和宣传工作方式如下:校内:积极联络、沟通学校方面和其他社团,为协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围环境。
校外:以合法、合理的方式为协会发展赞助伙伴、积极以其他高校或有关协会团体的沟通接触,对外宣传协会提高协会的知名度。
还负责协会在学校的宣传工作。
包括传单和海报的制作和印刷、宣传报和横幅的制作及各种新闻报道。
同时还负责收集各项信息,为会员提供锻炼机会;组织会员进行各种活动第三章协会工作职责第四条本协会的指导: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带领全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刻苦、认真实践,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新一代大学生。
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就业与职业发展协会章程
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就业与职业发展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本协会全称为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就业与职业发展协会(Student Employment & Career Development Association of jiangxi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简称就业协会,英文缩写为SCDA。
第二条协会性质:本协会隶属于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接受校团委、校招生就业处的直接指导,是一个为广大同学提供就业与职业发展服务,为协会会员提供锻炼平台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职业规划意识、培养职业发展能力、促进大学生充分就业。
第四条协会目的:通过组织并举行全校性的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宣讲、校内招聘会以及就业调研等工作,帮助江中学子树立符合社会发展的职业价值观,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第五条协会工作范围:(一)在校团委的领导下,在招生就业处指导下组织开展就业指导讲座、职业生涯规划宣讲活动;(二)承办学校的实习、就业专场招聘会;(三)组织会员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四)主动收集用人单位信息,拓宽就业咨讯渠道;(五)开展就业调研工作。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会员资格:凡具有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籍并承认本章程的入学新生均可报名并经协会考核通过后,成为协会会员。
第七条入会程序:(一)入学新生报名,申请加入我会;(二)协会考核并讨论通过;(三)提交入会申请书;(四)进入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五)协会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的权利:(一)享有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二)享有对本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的权利;(三)在协会中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四)在会一年以上的会员可以建立协会人事档案;(五)会员有自动退会的权利。
第九条会员的义务:(一)严格遵守本协会的章程;(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协会决议;(三)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及时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任务;(四)维护协会的声誉,积极为协会工作献计献策;(五)积极为协会收集、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毕业就业做好充分准备。
大学生就业协会章程
大学生就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一、组织名称:大学生就业协会二、协会宗旨:为大学生提供自我认知、自我展示的平台、帮助大学生科学规划大学生涯,帮助大学生树立自信心,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拓展综合素质,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创业观,增强就业竞争力。
三、协会性质:就业协会是由院党委管理下的学生团体组织。
四、协会的主要任务:通过内部交流与外部沟通,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科学规划职业生涯。
拓展在校大学生综合素质,帮助毕业生顺利迈入职场。
1、引导主动学习。
通过开展拓展训练激发学生兴趣,引导学生主动认知、主动探索、促进学生独立思考、创新意识的形成。
2、协助学院举办相关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
3、指导实践,组织就业实践活动,与企事业单位等工作部门建立未定的协作关系,组织交流、参观、见习等活动。
4、组织研讨。
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会员开展专题研讨会、交流经验。
5、开展联谊、组织与有关高校开展学习交流和联谊活动。
6、协会为会员提供就业服务,帮助毕业生会员顺利求职择业。
五、本协会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
开展一系列积极向上的活动,提高学生自身素质。
第二章1、主席:统筹规划协会发展方向,协同各副主席对各部门的议案进行最终审核和决策,主持各种会议,活动。
与其他社团,社联,学院进行沟通合作,商讨合作事宜和社团发展之道。
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协会各项工作,负责协会活动执行指挥,协调各部门工作,分配具体工作。
协会部门秘书处、组织策划部、外联部、宣传部、服务部、文艺部、联络部。
各部门设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
正、副部长的任命由协会全体会员选举产生,竞争上岗。
各部门职能如下:1、秘书处(1)管理协会日常事务;(2)整理保存协会各种文书、档案、活动所有材料、照片等;(3)审议会员入会、退会,会员资料、就业信息、协会物品的保管;(4)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5)负责协会经费管理,现金收据分别由不同的人管理。
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社团章程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社团风采宣传册学生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名称为安徽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
第二条本社团是在安徽徽师范大学团委的指导和组织下,由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在校同学以及其他同学自愿参加组建的学生社团组织,协会秉承“增强创业意识,提高就业能力;培养创新精神,打造职场精英”的宗旨,以“励志照亮人生,创业改变命运” 为理念。
满足广大学生成长成才、就业创业的迫切需要,以知识服务社会,用实力创造未来,对外与企业、政府部门合作,与企业家、学者或政府官员交流沟通,了解最新创业就业信息以服务于广大师生。
第三条社团宗旨 1、宣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配合学校育人工作,全面贯彻“知识、能力、人格” 三位一体的方针,引导同学成为社会的合格人才;2、增强创业意识,提高就业能力;培养创新精神,打造职场精英。
拒绝平庸,追求卓越;3、社团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四条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
本社团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第五条社团接受安徽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团委的领导,并在团委领导的指引下工作,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社团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社团理事会,其主要职责是:1、制定、修改章程;2、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3、筹备召开社团的会员代表大会;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5、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6、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安徽师范大学学生社团风采宣传册7、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本社团管理机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部长若干。
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2、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3、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4、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中国就业促进会协会章程
中国就业促进会协会章程中国就业促进会,英文名称:China Association of Employment Promotion,英文缩写为CAEP。
中国就业促进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国就业促进会在国务院确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范围之内,受其委托承担促进就业的各项服务工作。
中国就业促进会接受劳动保障部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下面为您介绍的是中国就业促进会协会章程。
目录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三章会员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与罢免第五章资产管理与使用原则第六章章程修改程序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就业促进会,英文名称China Association for Employment Promotion,英文缩写为CAEP。
第二条中国就业促进会由全国从事劳动就业的实践工作者、理论研究者以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就业培训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职业中介机构、各类企事业单位、相关社会组织自愿组成,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中国就业促进会的宗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就业工作大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准则,紧密配合政府部门贯彻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开展劳动就业理论以及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研究,开展有助于促进就业和服务于劳动者的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推动我国就业事业改革发展服务。
第四条中国就业促进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
中国就业促进会在国务院确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范围内,受其委托承担促进就业的各项服务工作。
中国就业促进会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中国就业促进会会址在北京。
机械工程学院大学生就业促进与互助协会章程
机械工程学院大学生就业促进与互助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协会管理,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促进协会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校大学生社团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协会全称:机械工程学院大学生就业促进与互助协会。
第三条会徽,待定。
第四条本协会是在黑龙江科技学院团委的领导下,由机械工程学院团委和学生工作办公室直接指导的,集管理、服务、实践于一体的二级学院级学生组织。
面向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开展一系列关于就业的教育实践活动,为本院学生就业提供信息服务、思想交流和招聘支持等服务和帮助,促进学生就业能力的提高和充分就业。
第五条协会的宗旨与口号(一)宗旨:两个服务,一个提升,一个促进。
服务于本院学子就业,服务于企业招聘人才;提升学生就业能力,促进学生充分就业。
(二)口号:自立自强,服务他人;提升能力,共同发展。
第六条协会的基本任务:(一)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文件的精神,按照黑龙江科技学院就业“三条线”中心思想,协助机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落实各项就业教育和实践活动。
(二)定期开展就业指导活动,如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帮助学生提高就业的综合能力。
(三)查询并发布招聘信息,协助招聘企业来校举办专场招聘会。
(四)邀请知名企业家、学者和杰出校友开展企业家论坛、就业沙龙等活动,分享成功经验。
(五)紧密联系校外企业,建立校外实践基地,开展企业实践等活动,为在校生提供深入企业一线,感受企业文化的平台,为广大同学接触社会工作提供便利。
(六)在全校范围内发掘、表彰、宣传大学生就业典型,以榜样的力量鼓励带动全院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协会由秘书部、宣传部、招聘部、外联部和数据统计部共5个部门组成,聘任指导教师,设主席职务。
(一)主席职责(1名,不设副主席):1.协会总负责人,主持协会日常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务。
2.领导和协调协会的整体运作,做好协会干部思想教育工作,增强协会内部的凝聚力与战斗力。
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社团章程
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社团章程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就业创业活动,促进创新创业精神的培养和发展,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环境,建立起健康、积极、和谐的大学生就业创业社团,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大学生自愿组成的就业创业学生组织。
协会依托高校,依法注册,并接受学校党委、学校处级机关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念,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增强就业创业能力,推动更多大学生成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栋梁之才。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团结协作、公正透明、务实高效、创新发展。
第五条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学校财政拨款、社会捐赠、经营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协会设置理事会、秘书处和分支机构。
第七条理事会是协会最高决策机构,由会员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三年。
理事会由会长带领,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方向和工作计划,并监督协会的运行。
第八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协会的具体运作和组织工作。
秘书处设立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分支机构是协会在各学院设立的工作组织,负责将协会的工作推广到各个学院,加强与学院的合作交流。
第十条协会设立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协会成立期间,理事会与秘书处暂时由指定人员负责。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会员代表。
第十二条普通会员是指积极参与协会活动,按时缴纳会费的本校大学生。
普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的权益。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是指每届理事会选举产生的代表,代表会员行使选举和监督权,参与协会决策和管理。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发表意见、参与选举和被选举权的权益。
会员代表有权利和义务向理事会提出建议、要求召开理事会会议,并有参加会员大会、选举与被选举的权益。
第十五条每届选举产生的会员代表总数应不超过理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六条会员有义务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
创业就业协会社团章程
创业就业协会章程创业就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1.本社团的名称:创业就业协会2.本社团的性质:自愿组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3.本社团的宗旨:锻炼创造,勤工俭学,服务就业。
遵守法律法规和校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4.本社团是接受校团委和校学生会的监督管理,接受航海学院团委的指导。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1.社团干部以学习为首,热爱社团,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交流和市场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为广大兼职同学服务的奉献精神。
2.有兼职意向和创业意向的同学均可报名参加协会。
3.社团会员必须恪守协会宗旨,支持协会工作,维护协会利益,遵守社团有关规定。
4.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本社团的活动;6.社团会员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甚至不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无故不参加活动视为自动退会,不再享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严重违反协会规定的给予惩处直至开除出会。
第三章社团活动内容1.为提高同学的社交能力,共同交流学习工作经验。
2.活动的集体内容、时间和地点,社长及社团理事会依具体情况而做安排。
3.经费来源于会员上缴的会员费,经费用于协会开展活动。
经费开支定期以公开形式向会员报告,并上报社团部。
、4.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章社团管理制度(一)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1.制定和修改章程;2.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3.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二)决定终止事宜;1.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2.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1.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2.筹备召开会员;3.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4.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5.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6.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8.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四)本社团社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
创业与就业协会章程
创业与就业协会章程创业与就业协会章程一.宗旨:提升同学们对当前就业的认识,帮助同学们培养自主创业的思维,为自己规划创业蓝图;协助同学们就业,并努力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
以“增强创业意识,培养创业能力,提升就业水平,在努力中实现自我”的核心。
协会以创业就业指导和创业就业实践为主要内容,在帮助协会成员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创业观的同时促使协会成员逐步认识、了解、适应社会,把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会员的实践能力。
二.会员须知:1.凭会员证进入本协会组织的一切活动场所。
2.会员对本协会的工作有讨论、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3.遵守校纪校规和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完成本协会给予的各项任务。
4.会员须交12元∕年会费(学团联规定)。
用来聘请老师及社会人士进行讲座和各种活动的经费,资料打印费等。
5.本协会会员要有创业激情,良好的就业态度,热爱生活;要有改变自己对学习生活缺乏管理和规划,对社会实践知之甚少的现状的决心。
6.会员要言语礼貌,举止文明,工作主动热情,要有时间观念,要以诚待人,若会员不遵守相关章程,将予以警告处分。
7.骨干、会员对于协会活动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
8.骨干工作①做好本职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分工作,对会员负责。
②每次会议前做一份待做事物清单,做好会上会员发表的意见评论等的工作记录和总结,提出对工作方法和进度改进的意见,以此来培养骨干良好的工作习惯以及文书表达能力。
③积极学习各方面知识,锻炼个方面能力。
三.组织和职权:本协会在团委,学团联与指导老师领导下,实行会长负责制,机构如下图所示:⑴会长:主管协会全面工作安排;协调各部工作;负责向团委学団联汇报工作;把握协会发展方向等。
⑵工作处:分管财务,采购;负责协会各部门工作和各项会议活动的安排;协调日常事务;规划、讨论协会发展方向。
⑶副会一:负责外联企业、学校、公司等单位;负责各项活动的具体事务的管理;建设和管理协会博客、QQ群;负责会员、骨干纪律等工作。
就业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就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组织和管理,明确协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就业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协会性质:就业协会是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指导下,由学生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以服务同学、提升就业竞争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各类就业活动,为会员提供就业信息、技能培训、职业规划等全方位服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若干名。
第五条协会下设以下部门:1. 办公室:负责协会日常行政事务、文件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
2. 活动策划部: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各类就业活动。
3. 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公众号、宣传册等。
4. 就业信息部:负责收集、整理、发布各类就业信息。
5. 职业规划部:负责会员的职业规划指导、简历修改、面试技巧培训等工作。
第三章会员制度第六条会员资格:1. 在校学生,热爱就业工作,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协会章程。
3. 按时缴纳会费。
第七条会员权利:1.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2. 优先获取就业信息、技能培训等资源。
3. 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八条会员义务:1.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 积极参加协会活动,为协会发展贡献力量。
3. 主动维护协会形象,不得损害协会利益。
4. 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九条活动策划部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各类就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 就业招聘会。
2. 职业规划讲座。
3. 简历修改、面试技巧培训。
4. 企业参观、实习机会。
第十条活动策划部需提前一个月向理事会提交活动策划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活动结束后,活动策划部需及时向理事会提交活动总结报告。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协会经费来源:1. 会员缴纳的会费。
2. 学校资助。
就业协会规章制度牌
就业协会规章制度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就业协会成员之间的行为,促进就业协会健康发展,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就业协会是专门服务于会员单位的机构,目的是促进就业市场的稳定,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
第三条就业协会的任务是开展就业政策宣传,组织人力资源培训,提供就业信息咨询,推动企业和高校合作等工作。
第四条就业协会遵循自愿原则,自觉加入,自觉接受组织的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就业协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行业的正常秩序。
第二章会员单位管理第六条会员单位指在本市注册并认可的企业、高校、相关机构等,符合就业协会入会条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第七条会员单位享有参加就业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并有权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会员单位应定期缴纳会费,并参加规定的培训及活动,积极配合就业协会的工作。
第九条会员单位在参加就业协会组织的活动时,应遵守纪律,尊重组织安排,不得损害就业协会的声誉。
第十条会员单位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后,就业协会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取消会员资格等。
第三章管理机构第十一条就业协会设主席团、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十二条主席团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组成,负责统筹协会的各项工作并落实决策。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协会最高决策机构,由各会员单位代表组成,负责审议和批准协会的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执行主席团和理事会的决策。
第十五条就业协会设立专门委员会、工作组等机构,负责具体领域的工作,为会员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四章具体工作第十六条就业协会开展宣传工作,宣传政府发布的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市场的稳定和就业机会的增加。
第十七条就业协会组织人力资源培训,培养和引进高素质的人才,为企业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
第十八条就业协会提供就业信息咨询,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对接服务,推动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
就业社章程
就业社章程第一章总则与性质宗旨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就业社的组织运作,保障会员权益,促进社团健康发展。
第二条就业社是由热爱就业指导、职业规划、职场技能提升等领域的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本社宗旨在于:为会员提供就业指导、信息共享、交流互助的平台,助力会员实现个人职业发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服务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第四条本社设社长一名,副社长若干名,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等部门。
第五条社长负责全面领导社团工作,副社长协助社长开展工作,各部门负责具体业务执行。
第六条本社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须经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章会员权利与义务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得本社提供的就业指导、职业规划等服务;对本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享有本社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决议;积极参与本社活动,完成本社交付的任务;维护本社声誉和形象;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活动开展与管理第九条本社定期开展就业指导讲座、职业规划咨询、职场技能培训等活动,为会员提供全方位服务。
第十条活动开展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会员的参与权、知情权和表达权。
第十一条活动管理应规范有序,确保活动安全、有效、高质量进行。
第五章经费来源与使用第十二条本社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社会捐赠和赞助等合法渠道。
第十三条经费使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团管理规定,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第六章章程修改与解释第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全体会员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社所有。
第七章奖惩机制与规定第十六条本社设立优秀会员、突出贡献奖等荣誉奖项,对在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会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章程规定、损害社团声誉和利益的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撤销会员资格等处罚。
第八章附则与生效时间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全体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就业指导协会章程
***********就业交流协会章程(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全称为“***********就业交流协会”。
是由院团委,院就业指导中心领导的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自愿组成,非盈利性质的科技活动类社团。
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规和学院纪律及有关规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协会以学生自我教育为原则,在协会活动中,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组织纪律。
保证协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响应党和国家关于大学生就业的新要求,通过学习、交流、实践,提高我院大学生职业素质,促进我院大学生就业创业。
第四条协会要体现协会宗旨,以自己的方式方法促进学院工作,减轻就业压力,提供最新就业信息,为社会发展和我院学生就业做出贡献。
第五条本协会目的在于帮助在院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引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提高职业技能,增强竞争能力,为今后步入社会做好准备。
第六条协会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市场调研、职场礼仪专题讲座、职场法律常识介绍、毕业生追踪调查、行业介绍、社会实践、相关能力培训等活动,为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提供资源、搭建就业交流平台。
第七条***********学生协会的成员,接受***********党委宣传部的领导,接受***********团委和院学生会的监督管理,接受交流单位的交流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八条协会自行决定组织方式及机构设置。
协会成员有关信息(包括:系别、年级、政治面貌、住址、联系方式等),协会有权进行备案及使用。
第九条协会暂设会长、副会长、调研部、组织部、宣传部、办公部、财务部、网络部、外联部九个职能部门。
今后将根据协会发展需要进行调整。
第十条协会可聘请学院政策水平较高,学术造诣较深的领导、老师或社会人士担任交流老师、顾问等职务。
第十一条协会使用反映宗旨的图案或其他标志,以便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新一届会员在每学期开学后公开招收。
第十三条进入职能部门,必须先提交申请书,经过面试后,方可成为正式干部。
就业协会规章制度
就业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就业市场的管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促进就业平稳有序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加入就业协会的单位和成员,所有单位和成员都应遵守并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就业协会是由就业单位、劳动者和政府部门自愿组成的、为促进就业、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组织。
第四条就业协会的宗旨是建立和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和谐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就业市场稳定发展。
第五条就业协会的任务是组织和协调用人单位的招聘活动,为劳动者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开展就业培训和指导,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
第二章就业单位规则第六条所有加入就业协会的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存在欺骗、压迫、辱骂、歧视劳动者的行为。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和福利,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安全的劳动条件和合理的工作时间,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
第三章劳动者规则第十一条所有加入就业协会的劳动者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用人单位的规定,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的义务。
第十二条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和安排,不得违反用人单位的规定。
第十三条劳动者应当自觉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不得从事损害用人单位利益的行为。
第十四条劳动者应当提高自身的职业技能和素质,不断提升自己的就业竞争力。
第十五条劳动者应当依法行使劳动者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得受到侮辱、歧视、打压和欺凌。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就业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就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就业协会的总体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
大学生就业服务协会章程
大学生就业服务协会章程第一篇:大学生就业服务协会章程大学生就业服务协会章程一、总则第一条三江学院大学生就业服务协会是由校领导和共青团领导,挂靠于招生就业中到中心的,以“创新、创业、成材”为核心的“学习型”校内学生社团组织。
第二条协会旨在培养大学生创造性思维,有意识地开发学生潜能,具有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特点。
第三条协会通过广泛的组织和开展各种与创新、创业相关的交流活动,努力营造校园科技创新氛围,积极促进在校大学生与校外企业及政府机构间的交流,增强大学生的市场意识与竞争意识,提高大学生社会适应能力,为大学生参与专业实践创造机会。
第四条协会以“创新、创业、成材”为理念,以“以人为本、舒展自我、勇于实践、提高素质、共同成才、服务社会”为宗旨,以“互相学习,相互信任,务实敬业”为精神”认清、理解社会真是需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主动抓住有利时机创造价值,服务社会。
第五条协会所有成员将以年轻人蓬勃向上的热情、活力和积极协作的团队精神迎接知识经济时代的各种机遇与挑战。
二、组织机构第六条协会以协会会议为核心处理协会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第七条协会以创业与就业实践中心为核心;下设秘书部、宣传部、外联部、组织部、策划部和拓展部这六个部门。
三、例会制度第八条协会会议不在多而在精,不在长而在于实事。
所有会议要求精简、高效,创业者的作风,反对拖沓,冗长和没有绩效。
第九条协会例会主要分为每周四的总结会议、部长会议、部内会议和全体会员大会。
总结会议在每周四召开、适时可调整时间以保证绝大多数人能到会,与会者包括干事以上的工作人员和有兴趣的会员。
部长会议为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与会长包括正、副会长,各部部长,此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时召开,决策协会内部工作的开展。
部内会议由各部部长组织召开,每学期不得少于2次,需要提交会议记录(由部长负责提交)。
全体会员大会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与会人员为全体人员,欢迎有兴趣的协会外部人员参加。
第十条总结会议由会长主持,协会总结会议内容包括:签到,会长5分钟总结近期工作,秘书处核实财务报账;会议接受心得工作建议和项目策划“金点子”;全体与会人员一起讨论下一阶段工作事宜,布置各项工作的开展进度。
大学生就业协会规章制度
大学生就业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大学生就业协会的工作、明确各职责分工、加强管理、发挥协会作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协会目标大学生就业协会是学生自身的组织,其宗旨是为了协助大学生提高就业能力,增强就业机会,推动就业改革,维护学生权益。
第三章协会组织形式大学生就业协会是学生之间的自助互助组织,必须为协会成员提供平等权利和义务。
协会成员自愿加入,实行自管理、自谋发展、自筹经费、自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章协会成员1.协会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自身素质和社会智慧,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风尚和团队合作意识,能够为协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2.协会成员应当遵纪守法,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协会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协会的利益和形象。
第五章协会职责1.协助大学生提高就业能力,增强就业机会,推动就业改革,维护学生权益。
2.通过举办就业讲座、招聘会、创业比赛建设等形式,促进学生的就业、创业。
3.收集、整理、研究、分析就业信息,起草就业相关文件并向校外发布。
4.积极开展就业调查研究工作,对学校的就业状况进行监督和建议。
第六章协会常规工作1.协会的常规工作包括:组织召开会议、策划并促进各项活动,收款、报账、保管会计资料。
2.协助组织招聘会,并主持招聘现场秩序,做好招聘服务工作。
3.根据情况,协助组织安排实习、实践、企业参观等活动。
第七章协会财务管理1.协会的所有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和社会捐赠,凡涉及会计资料的收支必须有支票或专用票据。
2.协会必须严格要求财务公开、公正、及时,接受指导、监督和审计。
3.财务领受不得超过1500元,书记、财务每日不能单独领受经费。
第八章协会管理1.协会必须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审议协会的经费支付情况、财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监督等问题。
2.协会必须设立管理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等成员组成,按照职能分工统筹管理协会工作。
3.对于严重违反协会规定和损害协会形象的成员,即可予以开除处理。
第九章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完善1.本规章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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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纺院大学生就业职业发展协会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校团体联合会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就业职业发展协会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组织机构 (3)一、组织机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会员大会: (3)(二)理事会...................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协会部门 (3)1、秘书处...................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宣策部 (4)3、信息部 (4)4、编辑部 (4)(四)分会 (4)二、协会的主要任务 (8)第三章会员制度 (8)第四章会议制度 (9)第五章经费管理 (10)第六章附则 (11)常州纺院大学生就业职业发展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组织名称:常州纺院大学生就业职业发展协会。
第二条:协会宗旨:为在校大学生提供自我认知、自我展示的平台、帮助大学生科学规划大学生涯,帮助大学生树立自信心,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拓展综合素质,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创业观,增强就业竞争力。
第三条:协会性质:大学生就业职业发展协会由()指导,校学生团体联合会监督、管理下的学生团体组织。
第四条本协会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
严格遵守《常州纺院院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开展一系列积极向上的活动,提高学生自身素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协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
第六条:会员大会其基本职能:(1)通过或修改社团章程。
(2)决定社团的工作方针、任务、活动项目。
(3)审议并通过社团理事会工作报告。
(4)选举、罢免社团理事会成员。
(5)研究决定其它有关重要工作。
第七条:理事会:理事会作为社团常设管理机构。
第八条:拥有并承担对社团的各项活动的研究决定、监督、指导的权力和职责。
(1)理事会会长由社团社长兼任并负责主持社团日常各项工作。
(2)理事会由社团部长以及社长组织,社员部分参与值班工作。
(3)部长等有社团成员自由选举产生。
(4)部门干事有部门部长选举推出,负责协助部长工作与值班。
(5)在社员大会休会期间,理事会成员辞职或退会,由理事会会长指定代理委员,行使该委员职权。
(6)理事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社团遵循对立自主原则。
第九条:会长、副会长:会长对社员大会负责。
社长任期一般为一届;每届任期为一学年。
副会长一般由2人组成,任期为一届,其主要职能是分管相应部门并协助会长完成相应的工作。
第十条:会长职责:(1)主持召开社员大会。
(2)召集和主持社团理事会日常工作例会。
(3)检查社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4)提名副会长、部门负责人。
(5)在部门负责人出现空缺时,任命代理负责人。
(6)代表本社团签署重要文件。
第十一条:副会长职责:(1)会长外出代替会长职责,决策协会各项决策,签署相关文件。
(2)组织负责部门,协调负责部门各项工作,指导部门相关工作。
(3)下达院等的各种信息。
第十二条:协会部门设:秘书处、宣策部、信息部、编辑部。
各部门设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二名。
正、副部长的任命由协会全体会员选举产生,竞争上岗,任期一年。
第十三条:秘书处职责:(1)管理协会日常事务。
(2)整理保存协会各种文书、档案、活动所有材料、照片等。
(3)审议会员入会、退会,会员资料、就业信息、协会物品的保管。
(4)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5)负责协会经费管理,现金收据分别由不同的人管理。
(6)管理修改执行例会制度。
(7)负责每年干部干事会员的聘书,工作证的制作。
(8)负责全校各个院系会员日常工作的管理。
(9)负责团联对协会的总体考评和对分会的总体考核。
(10)上传各种活动的策划书、总结、活动细则等材料。
第十四条:宣策部职责:(1)提出各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组织写出活动的策划书。
(2)负责对协会的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和筹备工作。
(3)组织实践活动开展、总结、评估。
(4)负责对协会各部门活动进行宣传,以体现活动的意义,制作协会活动的条幅、海报、传单及宣传板,以及联系校内校外媒体,加大对协会的宣传力度,扩大协会影响力。
(5)。
第十五条:信息部职责:(1)负责各项就业信息采集与管理、制定信息发布渠道。
(2)管理联络会员,负责将协会组织各项活动的信息及时、准确传达给会员。
开展一些会员就业培训活动。
(3)负责各分会联络、信息发布、管理协会的官方QQ和QQ群。
在管理的时候,相册中干部干事名称要注明以及届别。
第十六条:编辑部职责(1)(2)采写校内就业活动、协会内部活动的新闻稿。
(3)考评各分会的宣传联络工作,考评时主要以分会的宣传联络效果为主,不主要考评海报展板等。
第十七条:分会:分会名称即为自己就业协会+院系名称(如:纺化系就业协会)。
第十八条:分会性质:(1)分会日常挂在自己院系,服从系指导老师,从属于大学生就业职业发展协会总会。
(2)分会属于校大学生就业协会下属机构,受大学生就业职业发展协会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分会宗旨:(1)为院系大学生提供自我认知、自我展示的平台。
(2)帮助大学生科学规划大学生涯,帮助大学生树立自信心。
(3)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拓展综合素质,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创业观,增强就业竞争力。
第二十条:分会组织机构:各分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1—2名,干事人数各分会根据自己院系分会具体情况决定,所有干部干事均需通过就业协会总会同意任命,颁发聘书方为有效。
凡超出就业协会总会规定编制外的人员一律不予以承认。
第二十一条:分会职能:(1)及时宣传提供各种招聘信息,为广大同学提供兼职岗位,为大二毕业生及时准确的提供招就处的招聘信息。
(2)组织宣传各种就业协会活动。
如:演讲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模拟招聘会、挑战职场等活动。
(3)组织会员学生进行各种职业讲座。
如:企业家等成功人士的讲座和电子讲座(职业生涯规划讲座、求职面试指南、简历制作、职场必修礼仪、创业导航等)。
(4)协助自己院系开展各种活动。
(5)结合自己院系特色,开展就业协会分会特色主题活动。
(6)在自己院系招收管理就业协会会员。
第二十二条:分会干部干事安排:(1)分会会长由自己院系自行选拔后,报由总会任用并备案。
换届时间定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前换届完毕。
(2)干事由各分会会长根据自己院系实际情况而自行择优选拔任用。
时间随自己院系一起,招收时须对广大同学告知总会的招新干事的时间、地点。
第二十三条:考核制度:(1)考核内容包括:活动内容质量、活动效果、活动次数、海报、展板、书面材料(各活动策划书和总结以及分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等)和总会例会考勤。
(2)考核方法:由总会统一制定考评表,分会每次需要考评时需提前向总会申报,并上交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
(3)总会秘书处、宣策部、信息部、编辑部负责制定建立好自己部门的考核制度。
第二十四条:协会日常管理方案:(1)分会日常服从于院系指导老师,协助院系指导老师开展日常工作,为自己院系的学生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彰显就业协会特色。
(2)分会从属于校大学生就业职业发展协会总会,属于其下属机构,受其监督管理,服从总会的方针决策。
现对分会具体日常工作概括如参加每周()例会、举行活动须报总会考评,参加年终评比。
评比包括优秀分会、优秀分会会长、积极配合总会举行各种活动、每个分会应在确定一个特色活动或至少两个常规活动。
(待定)(3)凡具有就业协会会员证的会员都同等享有就业协会任何会员权利。
(分会完成注册成立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取消。
目前已成立分会有:(待定名称))第二十五条:协会的主要任务:(1)通过内部交流与外部沟通,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科学规划职业生涯。
拓展在校大学生综合素质,帮助毕业生顺利迈入职场。
(2)引导主动学习。
通过开展拓展训练激发学生兴趣,引导学生主动认知、主动探索、促进学生独立思考、创新意识的形成。
(3)协助学校举办相关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
(4)指导实践,组织就业实践活动,与企事业单位等工作部门建立未定的协作关系,组织交流、参观、见习等活动。
(5)组织研讨。
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会员开展专题研讨会、交流经验。
(6)开展联谊、组织与有关高校开展学习交流和联谊活动。
(7)协会为会员提供就业服务,帮助毕业生会员顺利求职择业。
第三章会员制度第二十六条:入会条件和入会程序:(1)凡对就业方面的相关信息感兴趣,自愿接受本社团章程并同意遵守其规定的在校学生均可向本社团提出入社申请并填写入社申请表,经社团理事会审议讨论通过后获取社员资格。
(2)由总会统一开出收据并加盖会章,提供各种招收会员所必备材料,具体价格视具体情况而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招收就业协会会员和。
由总会统一制作会员证。
(3)第一批总会统一招收会员,第二批分会自行在本院系招收会员。
(4)凡具有就业协会会员证的会员都同等享有就业协会任何会员权利。
第二十七条:社员的权利:(1)社员有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
(2)社员在社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社员有对社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利。
(4)优先获得参加社团举办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5)社员有退社自由。
第二十八条:社员的义务:(1)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决议。
(2)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3)参加和支持社团的各项活动,承担并完成社团委托的工作。
(4)积极、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社团需要的信息和资料、完成团工作。
(5)积极向社团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第二十九条:社员退会:(1)社员退会自由,退会应以书面形式向社团理事会提出。
(2)对严重违反社团章程,损害社团名誉的社员,经社团理事会讨论批准,予以除名并取消会籍;对取消会籍和除名的社员,在社团内部进行通报。
第四章会议制度第三十条:例会制度:(1)就业协会干部干事例会时间定为:每周(待定)举行。
(2)所有协会成员(会长、各部门正负部长、干事、及各分会会长)原则上必须参加例会,如确有急事,需要秘书处请假,并说明其原因,以作期末综合考核。
(3)每次例会需提前5-10分钟到秘书处签到,开会期间不再签到。
(4)与会人员需带好笔记本与笔认真记下本周内重点工作,尽量做到清楚分内工作。
(5)例会期间不能随意走动,大声讲话,或者嬉戏打闹。
(6)三次及三次以上无故不到,五次及五次以上迟到请假者,视情况严重与否,给予记录或劝其退会处理。
(7)例会原则上不能早退,如遇急事,同样须向秘书处说明。
第三十一条:例会环节:(1)会长讲话作开会引言,会长团做下周工作安排。
(2)各部门部长或部长简述上周工作总结,以及下周的工作计划。
(3)干部或干事就不明白事项提出疑问,大家工同商讨,拿出解决方案。
(4)分会会长就其一周分会动态做简单的总结,并同时提出分会所反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