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大学生社会工作者协会章程
市社会工作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会工作协会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全市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和相关单位以及取得社会工作专业资质的个人自愿组成,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行业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进步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市民政局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住所地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执行和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社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工作健康发展;(二)制订全市行业标准,协助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对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社会工作人才进行业务协调、政策咨询、专业督导和服务评估。
开展全市社工注册管理工作。
(三)积极发挥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依法维护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和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开展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及相关服务,提高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水平。
(五)宣传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发展社会工作文化,塑造社会工作专业形象,提升行业地位。
组织和承办各类社会工作宣传活动。
(六)开展社会工作理论研究,承接相关课题研究,推进具有本市地方特色社会工作发展的理论体系和工作体系建设。
(七)组织行业交流,开展同国内外相关社会组织学术交流、培训及项目合作。
公文写作-成都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组织章程(组织)
成都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组织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成都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英文名称:Cheng Du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缩写为:CDSW)。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成都市社会工作者和在成都市从事社会工作或在社会工作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或代表性的单位自愿组成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具有公益性、联合性、专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本章程所称社会工作者,是指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人士,或在社会工作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或贡献的人士。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谋求成都市社会工作的交流、研究、发展与教育为已任,面向社会提供行业规范和专业服务,致力于提高社会工作者职业素养和专业服务水平,在探索成都特色社会工作发展道路中,打造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专业队伍。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成都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住所地在成都市百花西路5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宣传国家有关社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工作改革;宣传社工文化,推广社会工作理念,提升行业地位。
推进成都市社会工作全面发展。
(二)提供社会工作行业规范和专业服务,加强行业管理与自律,推动成都市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进程。
(三)开展社会工作理论研究,承接社会工作相关课题研究,进行社会工作调研,帮助专业成长并指导成都市社会工作实践,积极探索有成都特色的社会工作发展道路。
(四)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或交办的成都市社会工作者教育培训、考核、激励等工作,做好社会工作者的教育和再教育工作,切实提高社会工作者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服务水平。
(五)为社会工作行业交流与合作提供平台,引导社会工作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积极组织与国内外及港、澳、台地区社工组织及团体的学术交流、培训及项目合作。
社会工作者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 社会工作者协会、、八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协会。
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缩写: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住所:本会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 市内,办公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会是由社工机构、社会工作者及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具有公益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也是直接为社会工作制度配套的行业管理服务专门机构。
第四条本会宗旨:为政府分忧、为行业服务、为民解困、助人自助、关爱生命、奉献社会。
第五条本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执行和宣传国家、省、市有关社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社工行业健康发展。
第七条倡导优质服务理念,协助政府部门从行业规范的角度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进行业务协调、监督、评估和指导;为各区社会工作者协会提供指导和服务。
第八条维护行业利益,积极拓展社会工作领域,汇集一线社工需求,总结行业情况,积极反映、倡导推动行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及提案。
第九条依法维护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接受市社会工作主管部门的委托,为本市社会工作者提供登记和注册管理服务。
第十一条开展全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及相关配套服务;组织社会工作者进行岗前培训、后续培训、督导人才专业培训;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认证考试的考前培训及相关配套服务;接受有关政府部门的委托,为地方党政干部及社工用人单位人员提供社会工作知识培训。
第十二条宣传社工理念,弘扬社工文化,塑造社工形象,提升行业地位。
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精选3篇)
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精选3篇)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xx市爱心社区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本会是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关心、热爱、支持慈善公益的民间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经政府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登记成立的、为社会公众和社会发展提供公益、慈善服务,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崇尚中华传统文明风范,构建互助、互爱、乐观、感恩,伸张正义的社会团体。
致力于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组织社会力量,为鳏、寡、孤、独、残疾者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救助,勇于担当社会责任,努力推进公益、慈善社会化的进程,促进社会的公平、文明、和谐和进步。
第四条本会接受xx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社会监督。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 xx市商州区长坪路。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组织热心于社会公益、慈善文化事业的各方有志同仁加入志愿者队伍,根据本会宗旨开展公益、慈善项目。
(二)组织会员依法开展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各类公益、慈善活动。
(三)招募志愿者、提供信息和咨询等服务,宣传现代公益、慈善文化精神,提高社会公益、慈善意识。
(四)通过举办各种公益、慈善文化活动,接受社会捐赠、募集会员捐赠,公开、透明、合理的用于各项公益慈善活动。
(五)开展同国内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公益、慈善机构就民间公益、慈善文化事业的发展进行交流与合作。
(六)组织编写、编译、出版有关公益、慈善文化事业方面的书刊、资料,研究和介绍国内外有关社会公益、慈善文化事业的理论、方法、经验。
(七)向政府提出有关社会公益、慈善文化事业方面的建议,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和法规提供资讯和服务,协助政府发展社会公益、慈善文化事业。
第七条本会的活动地域为xx市。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会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单位会员分为会长(副会长)级会员、常务理事会员、普通单位会员。
贵州大学社会工作协会各部具体工作细则
社会工作协会章程补充条例第一条常务理事会:⑴总成员由15人组成,分为常驻委员和临时委员两部分;⑵成员以奇数名设置。
由正、副理事长,理事会两名常驻委员,秘书长和下属5个部的部长以及从5个部中各抽一名会员共11人作为临时委员共同组成常务理事会⑶常务理事会审议和修订、制定文件需全体委员1/2以上同意才可通过;⑷常务理事会通过的文件需会长签字批准方才生效。
第二条财务部:⑴管理好本会财务收支;⑵任何人不得私吞、挪用本会财务;⑶财务收支需出据相关收据或发票;⑷为本会财务收入出谋划策;⑸会计人员应把每一分钱的发支都明记于帐本,不允许任何人弄虚作假、贪污本会财务;⑹财务部长每年应向会员大会作财务预算、核算报告。
第三条公关部:⑴负责对外联系业务,塑造形象;⑵负责拉赞助、组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⑶对本会发展提出策划建议。
第四条宣传部:⑴负责本会宣传活动和刊物的出版,做出品牌,提高声誉,树立良好形象;⑵对外提供各种所需宣传活动的必要条件。
第五条公关服务部:⑴负责扩招新成员;⑵收取公费后上交秘书处转入财务部;⑶为会员提供各种服务,力所能及解决会员需解决的各种问题;⑷办会员证。
第六条学术组织部:⑴组织各种讲座、学术讨论会;⑵配合其它机构,组织各种会议;⑶配合公关部组织会员参加社会实践活动;⑷组织会员进行学术学习,研究学术理论等。
第七条各机构可根据自己的具体工作情况,为更好地开展工作适当增减必要工作人员和制定必要的管理条例,但必须经秘书处讨论,常务理事会审议后会长签字通过方才生效。
第八条本协会各机构全体成员部可出去拉赞助,拉到赞助者按20%的提成奖励,金额大的可以拿到30%的提成。
第九条各机构主要工作人员的工作成绩作为提升的标准。
第十条学术组织部每年必须有两次以上的组织会员学术学习和讨论的活动和组织两次以上的讲座。
第十一条常务理事会正、副理事长和常驻委员不得在下属各部任职,同样常务理事会下属各部的委员也不得在常务理事会的正、副理事长和常驻委员。
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协会的组织和行为,明确协会的宗旨、任务、组织机构及活动原则。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XX社区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的性质:本协会是由XX社区居民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以服务社区、奉献社会为宗旨。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弘扬志愿精神,传播志愿服务理念,组织志愿者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五条本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民政局,接受XX街道办事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宗旨和任务第六条本协会的宗旨是:1. 提高社区居民的文明素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2. 落实社区服务,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3. 增强社区居民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构建和谐社区。
第七条本协会的任务是:1. 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如环境保护、文明交通、关爱老人、关爱儿童等;2. 培训志愿者,提高志愿服务水平;3. 推广志愿服务理念,扩大志愿服务影响力;4. 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考核和激励机制;5. 与其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同推进社区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1. 修改本章程;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 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5. 本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条理事会的职权是:1. 主持会员大会;2. 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的工作计划;3. 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4. 选举和罢免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5. 本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本协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对本协会的财务、资产进行监督。
第四章会员第十二条本协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大学社团章程规章制度
大学社团章程规章制度第一条本社团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社团是一个由自愿加入的、共同进行特定活动或者从事特定事业的大学在校学生自主组织。
第三条本社团名称为“XX大学XX社团”,以下简称“社团”。
第四条本社团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推动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促进学生交流互助,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第五条本社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全体社团成员监督。
第六条本社团遵循民主、平等、自愿、互助的原则。
第七条本社团不得有政治倾向,不得进行政治活动。
第八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为校内,校外活动需经学校批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社团设主席团、顾问、秘书处、部门。
第十条主席团为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负责人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全体社团成员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一条顾问由学校相关领导人员担任,为社团提供指导和支持。
第十二条秘书处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秘书长领导。
第十三条社团根据活动内容设立不同部门,由部长领导。
第三章会员第十四条本社团接受全体在校学生自愿加入。
第十五条社团会员有义务参加社团的活动并遵守章程规定。
第十六条社团会员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权参与社团的决策。
第十七条社团会员应坚决维护社团的荣誉和形象。
第十八条社团会员应遵守社团的纪律,不得损害社团的利益。
第十九条社团会员有权利查看社团的财务状况和活动情况。
第二十条社团会员有权利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四章会费管理第二十一条社团会员应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二十二条会费具体数额由主席团根据活动需求决定,并报学校审核。
第二十三条会费用于社团活动的经费支出,必须向会员公开收支情况。
第五章活动安排第二十四条社团应每学期制定活动计划,并报学校备案。
第二十五条社团活动应当积极宣传,动员会员参与。
第二十六条社团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
第二十七条社团活动需要向学校申请场地和物资支持的,应提前知会主席团。
学生会社工委规章制度
学生会社工委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社工委的工作秩序,提高社工活动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学生会章程和学校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社工委是学生会主体部门之一,是学生会负责组织和管理社工活动的职能部门,依据学校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章程,开展社会工作相关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学生会社工委的宗旨是服务全体同学,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者活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增强同学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意识。
第四条学生会社工委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志愿者招募、志愿服务项目的策划与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社团组织与对接、志愿服务活动宣传推广等。
第五条学生会社工委的成员由学生会主席团根据志愿者选拔标准,经社工委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确定。
成员需具备一定的社会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章程,服从学生会主席团的领导和安排。
第六条学生会社工委设主席团、部长团、团支部等组织机构,具体人员设置和工作职责由社工委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各级干部需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应有作用,推动社工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七条学生会社工委设主席团、部长团、团支部等组织机构。
第一款主席团由社工委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务组成,主要负责社工委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工作,领导和协调社工委各部门的工作,推动社会工作相关项目的实施。
第二款部长团由志愿者部长、培训部长、活动部长、宣传部长等职务组成,负责分管各个具体工作部门,协助主席团完成社工委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款团支部为学生会社工委的基层组织,分工合作,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和学习活动,加强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八条学生会社工委设立志愿者队伍,分为社团志愿者、团体志愿者和个人志愿者,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和管理工作由志愿者部门负责。
第九条志愿者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志愿者的招募与选拔、培训与考核、志愿服务项目的策划与组织、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等。
第十条社工委各部门负责人需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工作,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取得实际成效。
大学社联部规章制度范本
大学社联部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大学生社团工作管理条例及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联部是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和服务学生社团的发展。
第三条社联部的宗旨是:规范管理、协调发展、服务学生社团。
第四条社联部的工作任务是:协助学校管理部门管理学生社团,组织社团活动,促进学生社团的发展。
第五条社联部的工作原则是:服务学生,规范管理,公正公开,依法治理。
第六条社联部负责学校各类学生社团的注册、审批、考核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社联部设主任一名,由学校领导指定;设助理若干名,由主任提名、学校领导任命;设干事若干名,由主任任命。
第八条社联部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社联部日常工作的协调、管理和服务。
第九条社联部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安排任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第十条社联部要加强学生社团的宣传工作,提高社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十一条社联部负责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收支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社联部负责学生社团的活动组织和管理,确保活动安全和有效进行。
第十三条社联部负责学生社团的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提高社团的组织力和凝聚力。
第十四条社联部要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学校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十五条社联部应当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确保社联部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六条社联部设主任一名,负责社联部的全面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设助理若干名,协助主任处理日常工作;设干事若干名,具体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第十七条社联部设办公室,由干事主管,具体分工明确,负责社团管理、财务管理、活动组织等工作。
第十八条社联部设各部门,包括宣传部、财务部、活动部、人力资源部等,各部门分工明确,负责各自的工作。
第十九条社联部设学生代表会议,成员包括各社团代表和社联部干事,学生代表会议是社联部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二十条社联部设顾问团队,由学校领导、社团领导和学术专家组成,为社联部提供指导和支持。
大学生社团工作制度
大学生社团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大学生社团的组织、管理和活动,保障社团的健康发展,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高校实际情况制定的。
本文从社团成立、组织架构、活动管理、财务管理、考核评价等方面对大学生社团工作制度进行探讨。
一、社团成立1. 社团成立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社团成立需有不少于30名具有共同兴趣爱好的学生发起,发起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3. 社团成立应当向学校团委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社团章程、组织架构、活动计划等。
4. 学校团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颁发社团登记证书。
5. 社团成立后,应当定期向学校团委报告工作,接受指导和监督。
二、组织架构1. 社团应当设立理事会,负责社团的日常工作,理事会成员由社团成员选举产生。
2. 社团负责人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一定的组织能力,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3. 社团设立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由理事会任命,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工作。
4. 社团成员应当遵守社团章程,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履行成员义务。
三、活动管理1. 社团活动应当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不得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
2. 社团活动应当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生活。
3. 社团开展活动前,应当向学校团委申请,提交活动方案,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参与人员等。
4. 社团活动结束后,应当向学校团委报告活动情况,接受评估和反馈。
四、财务管理1. 社团经费来源包括会费、捐赠、赞助等,经费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2. 社团应当设立财务账户,实行民主理财,财务支出应当经过理事会审批。
3. 社团财务报表应当定期向学校团委报告,接受审计和监督。
4. 社团负责人离任时,应当接受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清晰。
五、考核评价1. 学校团委定期对社团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社团的活动质量、组织能力、成员满意度等。
大学社团协会的规章制度
大学社团协会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领导才能,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团协会是由志愿者组成,具有固定宗旨和规模,开展共同兴趣、专业技能、学术研究等活动的组织。
社团协会的管理机构为社团主席团和社团监督团。
第三条社团协会的宗旨是服务学生,传承文化,提升能力,丰富大学生的校园生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社团协会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保障社团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不得利用社团协会从事与学校宗旨不符的活动。
第五条社团协会应当保护会员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促进会员的自我发展,培养会员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二章社团成立与解散第六条社团协会应当以《社团章程》和相关资料向学校社团管理部门申请注册,并提交成员名单、宗旨、活动计划等相关材料。
第七条社团成立后,应当遵守《社团章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学校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社团协会应当根据《社团章程》的规定定期举行会员大会,审核社团工作、财务和活动计划,并选举产生社团主席团。
第九条社团协会如因活动丧失活力,经会员大会决议,可以解散。
解散程序应当如下:(一)社团主席团提出解散申请,并征得全体会员同意;(二)解散申请经学校社团管理部门审批通过;(三)社团主席团组织清算工作,处理社团财产。
第十条社团协会解散后,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向学校社团管理部门报告解散情况,终止社团资格。
第三章社团管理和活动第十一条社团主席团是社团协会的核心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长等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全体会员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二条社团主席团应当制定《社团工作计划》,明确社团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合理分工,确保社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社团主席团应当建立社团档案,记录社团的成立、发展历程、活动情况和财务信息,做到开展活动公开透明。
第十四条社团主席团应当定期召开社团会议,听取全体会员的意见,协调社团内部关系,推动社团工作的有效开展。
青年志愿者社团规章制度
青年志愿者社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扬志愿服务精神,搭建青年志愿者服务平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树立志愿服务先进文化,规范青年志愿者社团的组织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青年志愿者社团的组织管理和服务活动,旨在管理规范、激励志愿者积极参与、保障志愿者权益。
第三条青年志愿者社团应当坚持“团结、奉献、友爱、进步”的宗旨,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努力为社会贡献青年力量。
第四条青年志愿者社团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及公共利益的活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青年志愿者社团的主要管理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成员组成,任期为两年,经社团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青年志愿者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的领导机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合理分工,便于管理和运作。
第七条青年志愿者社团应当定期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等,听取会员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八条青年志愿者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公正性,不得挪用社团资金用于个人目的。
第九条青年志愿者社团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自己的服务项目和活动,保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青年志愿者社团应当定期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方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第三章志愿服务第十一条青年志愿者社团应当积极宣传志愿服务的意义和价值,鼓励更多的青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二条青年志愿者社团应当注重志愿服务的实效性,确保服务项目和活动能够切实解决社会问题,造福群众。
第十三条青年志愿者社团应当健全志愿者管理制度,明确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青年志愿者社团应当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定期进行培训和交流,提升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能力。
第十五条青年志愿者社团应当主动与相关部门和组织合作,共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高服务效率和社会影响。
大学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章程 - 制度大全
大学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章程-制度大全大学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章程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大学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的全名为X大学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X大学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是由共青团X大学委员会指导的一级学生社团。
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大学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的全名为X大学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X大学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是由共青团X大学委员会指导的一级学生社团。
是在校党委领导下,由社区工作办公室、化学化工学院指导,为X大学社区服务的学生自愿组成的青协类学生组织。
第三条本社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及校规、校纪和社团章程。
第四条社团宗旨:“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服务社区,共促和谐”,组织一批有理想、有抱负、充满热情与爱心的青年共同从事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组织和参与校园和社会的公益活动,推动校园乃至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区文化的发展,促进社区和谐。
同时培养青年良好的道德修养,提高青年的综合素质,从而为社会输送栋梁之才,为整个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条社团接受学校领导,并在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展开各项工作。
第六条对社团章程的修改必须由至少全体社员的五分之三参加的社团大会讨论决定,超过三分之二的与会成员通过方才有效,否则无效。
第二章组织制度第七条本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二名,同时下设外联部、组织部、宣传部和办公室四个部门,其中每个部门都定期选举产生部长。
第八条组织结构及职权划分(一)办公室:是促进协会整体工作顺利运转的中枢。
1.协调和监督协会各部门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议,传达部署、反映情况。
2.负责起草、制定X大学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的有关文件,主管协会的各类文件、文书、签章及有关物品。
3.安排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有关会议事宜,对协会成员各项活动考勤及其工作情况的记录;4.负责协会财务经费、公共物品的管理;5.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社会工作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社会工作协会的组织与活动,推动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协会名称],以下简称“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的性质:是非营利性、公益性、联合性、行业性的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条本协会的办公地点:[办公地址]。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二)审议和批准协会的年度财务报告;(三)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四)修改本章程;(五)决定协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届数]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八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九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三)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四)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五)选举和罢免协会的法定代表人;(六)决定协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七)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条理事会由[理事人数]名理事组成,每届[届数]届。
第十一条协会设秘书长一名,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秘书长由理事会提名,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协会设监事会,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和业务活动,监事会由[监事人数]名监事组成。
第三章会员第十三条本协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四条会员的权利:(一)参加本协会的活动;(二)获得本协会提供的服务;(三)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四)优先获得本协会的信息资源;(五)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培训和交流活动;(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街道社团管理制度
街道社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街道社团管理,保障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街道社团是指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以志愿者自愿为基础,以自愿公益为目的,由组织成员自愿自愿自愿自组织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街道社团应当坚持“民主、规范、自律、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保护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街道社团应当积极主动的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街道社团可以以自愿方式组建,成立审批程序由街道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六条街道社团可以以人民群众自愿加入,自愿退出的原则进行组织活动。
第七条街道社团可以以会员形式进行组织管理,每个成员都有平等的表决权。
同时,街道社团还可以设立理事会或者监事会,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街道社团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以强迫、虚假宣传、贿赂等手段招收成员。
第九条街道社团成员应当遵守组织章程,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不得损害社团名誉和利益。
第十条街道社团应当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其人身、财产和名誉。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街道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包括主席团、理事会、监事会等,各机构成员应当按照章程规定进行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街道社团应当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和对外联系。
第十三条街道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公开披露,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街道社团应当遵循透明、公开的原则,组织成员有权了解社团的各项事务,对社团的决策有表决权。
第十五条街道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的制度文件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保护社团的文献资料和知识产权。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六条街道社团可以根据章程规定开展各项活动,包括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文化交流等。
第十七条街道社团应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保障活动安全,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八条街道社团应当积极宣传和推广活动,发挥示范效应,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
社会工作者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会工作者协会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
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英文缩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住所:本会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内,办公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会是由社工机构、社会工作者及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具有公益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也是直接为社会工作制度配套的行业管理服务专门机构。
第四条本会宗旨:为政府分忧、为行业服务、为民解困、助人自助、关爱生命、奉献社会。
第五条本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执行和宣传国家、省、市有关社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社工行业健康发展。
第七条倡导优质服务理念,协助政府部门从行业规范的角度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进行业务协调、监督、评估和指导;为各区社会工作者协会提供指导和服务。
第八条维护行业利益,积极拓展社会工作领域,汇集一线社工需求,总结行业情况,积极反映、倡导推动行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及提案。
第九条依法维护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接受市社会工作主管部门的委托,为本市社会工作者提供登记和注册管理服务。
第十一条开展全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及相关配套服务;组织社会工作者进行岗前培训、后续培训、督导人才专业培训;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认证考试的考前培训及相关配套服务;接受有关政府部门的委托,为地方党政干部及社工用人单位人员提供社会工作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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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街道大学生社会工作者协会
章程
(草案)
(2008年10月10日大学生社会工作者协会成立大会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宁波市北仑区XX街道大学生社会工作者协会。
第二条本团体性质是:由XX街道下辖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大学生工作者自愿发起,遇事共商,共同决策的从事非盈
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坚持共驻共建、共建共创、共
创共益的方针,与时俱进,努力形成精神文明共创、区域
事务共管、区域稳定共保的区域化自治管理工作格局。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XX街道办事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会址设在北仑区XX街道北楼308室。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本协会以"助人自助、自律自爱、自我服务、自我发展"
为宗旨,结合所学专业,推广新的社会工作的理念和精神,
协助个人成长,发挥其潜能适应个人情绪和行为方面的发
展,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协助他面对并解决问题;协助
团体增强凝聚力和团体协作能力,使整个团体成长。
(二)积极发挥协会的团体作用,利用游离于各村、社区的单兵优势,开展各种有利于沟通、互动的团体活动与学习交流
活动;
(三)根据新农村、社区的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和参与辖区社会性、区域性、群众性、公益性活动,为辖区内居民群
众提供扶贫帮困、排扰解难等各类服务,宣传公益理念,
传播公益文化,弘扬公益精神,力所能及的组织公益活动,
推进新农村、新社区的创建。
(四)协会会员成为志愿者队伍中的核心力量,定期、不定期组织志愿服务活动,面向辖区企事业、社区居民提供服务,
使辖区内企业和社区居民都成为和谐社区建设的参与者
和享受者。
(五)协助街道各部门进行各类调查,寻找一切可以锻炼的机会;积极承担各类合法的商业性宣传广告活动,充实自我,
为协会争取活动经费;积极策划活动项目,寻求社会组织
的支持,争取经费,为成员提供实践平台。
(六)本协会每年向全体会员通报工作和活动情况,并进行年终总结、评比,表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个人,并通过各
种形式大力宣传工作中的先进事迹。
(七)承办上级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办公小组讨论通过;
(三)由协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退会
(一)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二)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的活动连续3次累计5次,视为自动退会。
(三)会员转换工作,不再属于大学生社会工作者范畴,视为自动退会。
但对本协会有特殊贡献者,可授予“荣誉会员”
称号。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协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协会办公小组(包括会长、副会长、办公室主任);
(三)审议办公小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每届1年,会员例会每月1次。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办公小组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
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
超过1年。
第十七条办公小组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办公小组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
(五)代表协会与街道相关部门交涉协调工作;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七)领导会员开展各项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办公小组成员互相协作,互相监督;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办公室主任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条本团体会长、副会长、办公室主任任期1年。
[会长、副会长、办公室主任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
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
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
任职。
第二十一条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二条本团体办公室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
(三)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三条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政府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五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六条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七条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
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
续。
第二十八条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
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九条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一条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二条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
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办公小组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四条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五条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
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七条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
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经2008年10月10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办公小组。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社团备案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宁波市北仑区XX街道大学生社会工作者协会
筹备小组
二〇〇八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