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协会章程
民政部公告〔2017〕第424号——民政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
民政部公告〔2017〕第424号——民政部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民政部
•【公布日期】2017.12.04
•【文号】民政部公告〔2017〕第424号
•【施行日期】2017.12.0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民政部公告
〔2017〕第424号
民政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我部开展了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
经2017年第22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97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5件(截至2017年8月31日)。
现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民政部
2017年12月4日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社工协会组织架构
社工协会组织架构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社工协会是一个旨在促进社会工作发展和提升社会工作者素质的组织。
为了更好地推动社工事业的发展和服务社会的需求,社工协会通常会建立一个完善的组织架构,以便更好地管理和运作。
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社工协会常见的组织架构。
一、社工协会的会员大会社工协会的会员大会是社工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由全体会员组成的。
会员大会通常会定期召开一次,会议主要负责审议和决定社工协会的重要事项,如选举理事会成员、通过章程和制定发展规划等。
会员大会的决议是社工协会的最终决策,具有最高的权威性。
二、理事会理事会是社工协会的监督和管理机构,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负责制定社工协会的发展策略和计划,监督和指导社工协会的日常运作,确保社工协会的各项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理事会通常会设立主席和副主席等职务,主席是理事会的负责人,负责领导和管理社工协会的运作。
三、秘书处秘书处是社工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和运作工作。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会员大会和理事会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筹措经费和协调各方资源等。
秘书处通常设有秘书长和专业人员等职务,秘书长是秘书处的负责人,负责领导和管理秘书处的工作。
四、专业委员会社工协会通常会设立专业委员会,负责开展具体的业务工作。
专业委员会通常包括教育委员会、实践委员会、研究委员会等。
教育委员会负责开展培训和教育工作,提升社工人员的专业素质;实践委员会负责推动社工实践工作,开展实践项目和服务活动;研究委员会负责开展社工理论和实践研究,促进社工知识的传播和推广。
五、地方分会为了更好地服务社工从业者和推动社工事业的发展,社工协会通常会设立地方分会,分布在各个地区。
地方分会负责开展地方的社工工作和服务项目,代表社工协会在地方政府和社会机构之间进行联络和协调。
地方分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立专业委员会和工作小组等机构,更精细地开展业务工作。
在社工协会的组织架构中,不同机构之间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运作体系。
社会工作者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
英文名称:,英文缩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住所:本会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内,办公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会是由社工机构、社会工作者及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具有公益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也是直接为社会工作制度配套的行业管理服务专门机构。
第四条本会宗旨:为政府分忧、为行业服务、为民解困、助人自助、关爱生命、奉献社会。
第五条本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六条执行和宣传国家、省、市有关社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社工行业健康发展。
第七条倡导优质服务理念,协助政府部门从行业规范的角度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进行业务协调、监督、评估和指导;为各区社会工作者协会提供指导和服务。
第八条维护行业利益,积极拓展社会工作领域,汇集一线社工需求,总结行业情况,积极反映、倡导推动行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及提案。
第九条依法维护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接受市社会工作主管部门的委托,为本市社会工作者提供登记和注册管理服务。
第十一条开展全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及相关配套服务;组织社会工作者进行岗前培训、后续培训、督导人材专业培训;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认证考试的考前培训及相关配套服务;接受有关政府部门的委托,为地方党政干部及社工用人单位人员提供社会工作知识培训。
第十二条宣传社工理念,宏扬社工文化,塑造社工形象,提升行业地位。
承办各类宣传活动,开辟媒体合作,统一社工标识、形象等。
公文写作-成都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组织章程(组织)
成都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组织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成都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英文名称:Cheng Du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缩写为:CDSW)。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成都市社会工作者和在成都市从事社会工作或在社会工作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或代表性的单位自愿组成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具有公益性、联合性、专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本章程所称社会工作者,是指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人士,或在社会工作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或贡献的人士。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谋求成都市社会工作的交流、研究、发展与教育为已任,面向社会提供行业规范和专业服务,致力于提高社会工作者职业素养和专业服务水平,在探索成都特色社会工作发展道路中,打造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专业队伍。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成都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住所地在成都市百花西路5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宣传国家有关社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工作改革;宣传社工文化,推广社会工作理念,提升行业地位。
推进成都市社会工作全面发展。
(二)提供社会工作行业规范和专业服务,加强行业管理与自律,推动成都市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进程。
(三)开展社会工作理论研究,承接社会工作相关课题研究,进行社会工作调研,帮助专业成长并指导成都市社会工作实践,积极探索有成都特色的社会工作发展道路。
(四)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或交办的成都市社会工作者教育培训、考核、激励等工作,做好社会工作者的教育和再教育工作,切实提高社会工作者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服务水平。
(五)为社会工作行业交流与合作提供平台,引导社会工作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积极组织与国内外及港、澳、台地区社工组织及团体的学术交流、培训及项目合作。
专职社工工作制度范文
专职社工工作制度范文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专职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等社区组织中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专职社区工作者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依法履行职责,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四条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服务为导向,提高社区治理水平,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二、招聘与选拔第五条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招聘与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二)具有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三)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第七条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公告;(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考试与评估;(四)体检与政审;(五)公示与聘用。
第八条选拔程序:(一)组织面试;(二)综合评价;(三)公示与聘用。
三、培训与考核第九条专职社区工作者应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专项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党的基本路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区工作知识、职业道德等。
第十一条在岗培训和专项培训内容根据工作需要和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专职社区工作者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内容包括: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群众满意度等。
第十四条任期考核内容包括:履行职责、工作成果、政策执行、团队协作等。
四、待遇与激励第十五条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福利、保险等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对表现优秀的专职社区工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建立晋升通道,对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给予晋升机会。
五、管理与监督第十八条专职社区工作者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规章制度;(二)保守国家秘密和居民隐私;(三)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四)不得酒后驾车、赌博、嫖娼等违法违纪行为。
做好社区社会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做好社区社会工作者的基本条件!(邓斌(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于20XX-10-19 19:12:58发布)1。
组织。
管理能力。
社区各类志愿者协会队伍。
群众性组织和日常的民主会议的召开等。
都离不开社区工作者的组织。
引导和管理。
2。
良好的人际关系。
灵活的处世技巧。
毕竟群众是社区工作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切工作脱群众都是错误的。
不可取的。
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就无从谈社区文化,社区认同感。
归属感。
3。
良好的口才,有公关的能力。
良好的口才是沟通上下级关系。
搞好公关的必要条件。
它是做好与群众沟通。
协调居民关系。
增强个人人格魅力的利器。
是组织群众。
做好各项活动的先行军。
与社区单位资源共享,共驻共建。
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都必需有一定的公关能力,方可胜任。
4。
懂得基本的法律常识。
可以做好民事调解和法律咨询的工作。
5。
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我国社区建设工作起点晚,社区工作包罗万象。
各项工作刚刚起步,许多制度。
法规还不完善。
而且各社区发展水平参差不齐。
从整体来说是处于一种低水平的初期阶段,聘进具有创新能力。
富有头脑的年轻工作者显得十分紧迫。
6。
具有一定水平的分析。
调查能力。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要找到工作的重点,突破口。
要改革和创新都要得到第一手资料。
只有这样才可以分析出问题的关键问题,有利于工作的解决。
7。
具有社会工作者的基本理念和工作方法。
社会工作者是通过专业。
科学的工作方法和手段以人为本。
达到助人自助和恢复社会功能的目的。
8。
写作能力。
特别是日常公文写作的能力。
较强的写作能力有利于写作社区对内对外的常用公文,更好地与上下级沟通。
有利于起草社区章程。
决议。
通告等重要文件。
可以更好地起草社区工作报告和发展规划及对外宣传本社区。
增强其影响力。
9。
敬业精神。
敬业精神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源动力,是我们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10。
有个人魅力。
特殊的个性。
坚定的信念。
深厚的功底和才华是你不断进步的阶梯,是你实现人生理想的最佳选择。
11。
公文写作-成都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组织章程(组织)
成都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组织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成都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英文名称:Cheng Du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缩写为:CDSW)。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成都市社会工作者和在成都市从事社会工作或在社会工作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或代表性的单位自愿组成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具有公益性、联合性、专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本章程所称社会工作者,是指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人士,或在社会工作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或贡献的人士。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谋求成都市社会工作的交流、研究、发展与教育为已任,面向社会提供行业规范和专业服务,致力于提高社会工作者职业素养和专业服务水平,在探索成都特色社会工作发展道路中,打造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专业队伍。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成都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住所地在成都市百花西路5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宣传国家有关社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工作改革;宣传社工文化,推广社会工作理念,提升行业地位。
推进成都市社会工作全面发展。
(二)提供社会工作行业规范和专业服务,加强行业管理与自律,推动成都市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进程。
(三)开展社会工作理论研究,承接社会工作相关课题研究,进行社会工作调研,帮助专业成长并指导成都市社会工作实践,积极探索有成都特色的社会工作发展道路。
(四)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或交办的成都市社会工作者教育培训、考核、激励等工作,做好社会工作者的教育和再教育工作,切实提高社会工作者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服务水平。
(五)为社会工作行业交流与合作提供平台,引导社会工作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积极组织与国内外及港、澳、台地区社工组织及团体的学术交流、培训及项目合作。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姻介绍行业委员会章程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姻介绍行业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根据《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的,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下属的全国性专业工作委员会,英文名称为:The Committee of Match-Making Servic Industries , China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第三条本委员会是有志于婚姻介绍及相关服务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盈利性二级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委员会的宗旨是: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婚姻和婚姻介绍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政府与婚介服务机构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协调会员之间及会员与相关机构的关系。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婚姻介绍及相关服务中提倡和推动规范、诚信、文明的人性化服务,不断满足择偶单身群体的正当需要,推动婚介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
第五条本委员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路甲6号。
第二章任务第六条制定全国婚介行业的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运用科学发展观,通过指导、管理和监督,鼓励会员开展公平竞争、向社会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
第七条组织婚姻介绍及相关问题的专题调研,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建议和意见。
第八条开展对《婚姻法》以及与婚姻介绍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举办各类相关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的婚恋观和择偶观。
第九条组织婚姻介绍专业培训、考核及相关资格认证;编写培训教材、编纂相关资料、出版书刊;逐步实现会员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第十条研究行业规律和发展趋向,组织内部理论研讨和业务交流,加强会员间信息沟通与有效合作,开展对婚介服务机构及个人的评比和表彰活动,向公众推荐优秀、文明和诚信的单位及个人,举办具有示范意义的婚介活动。
第十一条协调会员间、会员与相关部门和服务对象间的关系,维护会员和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社会工作机构运营规章制度
社会工作机构运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工作机构的运营,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对象的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会工作机构是为了社会公益服务,通过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员为需要帮助的个人或群体提供支持和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社会工作机构应当依法合规、规范经营,保证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做好服务质量管理,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条社会工作机构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工作行业协会,遵守行业规范,不得违法乱纪,不得损害行业声誉。
第五条社会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条社会工作机构应当建立服务评估机制,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自评、互评和外部评估,及时调整服务方向和内容。
第七条社会工作机构应当建立人才培养机制,提供专业培训和发展空间,鼓励员工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工作质量。
第八条社会工作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保护客户信息安全,提高服务效率。
第九条社会工作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参与非法活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条社会工作机构的组织结构包括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执行机构等。
第十一条董事会是社会工作机构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机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社会工作机构的决策执行机构,负责贯彻董事会的决策,管理机构日常运作。
第十三条监事会是社会工作机构的监督机构,负责对机构日常运作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执行机构是社会工作机构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策,管理机构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社会工作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部门、办事处等机构,明确各级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六条社会工作机构应当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明确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人员管理政策。
第十七条社会工作机构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设置岗位和职责,形成科学、稳定的人员组织结构。
第十八条社会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完善员工培训机制,提供专业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北京社会工作者协会
组织目标
北京社会工作者协会将“立足北京、面向全国”,充分履行“服务、管理、监督、协调”职能,在行业注册 管理、业务监管、继续教育、人才服务、对外交流、项目开发等方面努力开展工作。将协会办成广大社会工作者 的温暖之家、深造之校、成功之梯。
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北京社会工作者协会。英文名称为BEIJING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缩写为 BJASW。
2014年4月11日下午,北京社会工作者协会会长办公会在北京市民政教育管理学院二楼会议室召开。北京社 会工作者协会会长李新京主持;副会长王思斌、马仲良、沈小平、李仁利、南燕、李真出席;监事会监事长王永 海,协会副秘书长于秀清、牛其厚列席。
感谢1 组织目标
03 组织结构 05 主要事件
目录
02 协会章程 04 会费管理办法
根据中央关于“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部署要求,为落实中组部、民政部等18部委联合颁布的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更好地推进北京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搭建北京地 区社会工作者交流发展平台,经北京市民政局2013年9月批准,将原北京社会工作协会正式更名为北京社会工作 者协会。
主要事件
(未完待续)
2014年3月7日,北京社会工作协会更名换届大会在北京市京民大厦召开,正式更名为北京社会工作者协会。 民政部社工司领导、中国社工协会领导到会祝贺,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万钧出席会议并讲话,民政局党委 副书记李新京作了协会工作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社会工作者协会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了北京社会工 作者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以及协会新的领导机构。大会由北京市民政教育管理学院党组原书记沈 小平同志主持。
社工站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社工站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工站的管理,规范社工站的服务行为,保障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法》、《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工站是社会组织的一种,以服务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为宗旨,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活动。
第三条社工站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社会公德,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社工站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社工站应当设立站长一名,负责社工站的整体工作。
第六条社工站应当设立专门的理事会或者决策机构,负责社工站的重大决策。
第七条社工站应当设立专门的服务团队,包括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负责具体的服务工作。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八条社工站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教育培训等服务;(二)开展扶贫救困、敬老爱幼、助残维权等活动;(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四)其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所需的服务。
第九条社工站应当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制定服务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条社工站的人员包括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
第十一条社工站应当对社会工作者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第十二条社工站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和管理,明确其职责和权利。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社工站的经费来源包括政府资助、社会捐赠等。
第十四条社工站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状况公开透明。
第十五条社工站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社工站应当接受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监督。
第十七条社工站应当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八条社工站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社工站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由上级组织或者政府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十条社工站的人员在工作中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4.04.09•【文号】民发[2014]80号•【施行日期】2014.04.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正文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民发〔2014〕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发挥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吸纳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社会工作服务,创新社会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是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主体,坚持“助人自助”宗旨,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伦理规范,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开展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链接等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是整合社会工作资源、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载体,是承接政府社会服务职能的重要依托。
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对于加强现代社会组织建设、促进转变政府职能、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民政部关于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通知》(民发〔2009〕145号)发布以来,各级民政部门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实践,扶持发展了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专业、作用明显、公信力强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力推动了社会工作事业发展,较好回应了人民群众服务需求,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但从总体看,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依然存在规模较小、服务能力不足、扶持力度不大、规范管理不够等问题,与人民群众需求和社会发展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16.于洪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沈于委办发[2011]34号)
中共沈阳市于洪区委办公室文件沈于委办发[2011]34号—————————————★———————————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于洪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和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于洪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沈阳市于洪区委办公室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10月8日(此件发至各街道)于洪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工作者管理,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加速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沈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和《中共于洪区委、于洪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以下人员:1.依法选举产生、享受政府补贴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专职成员;2.通过招聘、享受政府补贴的社区专职干事;3.经上级党组织任命,或经党员(代表)会议选举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在社区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社区工作者的产生第三条社区工作者由以下三种途径产生:1.社区居民委员会专职成员由社区成员大会或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社区居民委员会专职成员一般应在本社区内长期居住的居民中产生。
必要时,经各街道办事处批准也可适当扩大选择范围;2.社区专职干事通过市、区组织的招聘考试产生,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职称并符合本细则第四条的人员可直接参加面试。
新聘社区专职干事要求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教育部网站能够查询和认证)。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履行正式聘用手续,聘期与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任期相同;3、专职党务工作者依据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产生。
第四条社区工作者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2.具备大专以上学历;3.具备本市城镇居民户口;4.2014年起,凡没有取得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社会工作职称证书的社区工作者,应退出社区工作岗位。
社区社会团体组织章程(格式文本)
社区社会团体组织章程(格式文本)XXXX章程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
(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
(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本团体接受XX社区居委会(XX村委会KXX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活动场所。
(载明净月高新区X街道(镇)x社区(村))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一)××××××××××××;(二)××××××××××××;()××××××××××××o第七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o第八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o第九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推选负责人;(三)审议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四)决定会员入会;(五)决定终止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社会工作协会 秘书长职责
社会工作协会秘书长职责社会工作协会秘书长职责社会工作协会秘书长是协会的重要职位之一,他/她负责协会日常事务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秘书长在协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将详细介绍社会工作协会秘书长的职责。
1. 组织和协调会议作为协会的秘书长,首先要负责组织和协调会议的工作。
这包括筹备会议的议程、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通知会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以及准备和分发会议材料。
在会议中,秘书长还要负责记录会议内容、起草会议纪要,并及时将会议决议传达给相关人员。
2. 管理协会文件和档案秘书长还要负责管理协会的文件和档案。
他/她需要建立和维护一个完善的文件系统,包括存档、分类和归档协会的各类文件和记录。
这些文件和档案可能包括协会章程、会员名单、会议记录、财务报表等重要文件。
秘书长还要确保这些文件的安全和机密性。
3. 维护协会会员关系秘书长要负责维护和管理协会的会员关系。
他/她需要与会员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传达协会的信息和活动安排。
秘书长还要处理会员的申请和退会事宜,并及时更新会员名单。
此外,秘书长还要协助组织会员活动,增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4. 协助财务管理工作秘书长在协会的财务管理方面也扮演着重要角色。
他/她要协助财务部门进行预算编制、经费核算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
秘书长还要确保协会的财务活动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并与审计人员合作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5. 与外部机构和合作伙伴的沟通作为协会的代表,秘书长需要与外部机构和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他/她要及时与相关机构进行联络,了解最新政策和动态,并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协会成员。
秘书长还要协助开展与外部机构的合作项目,促进协会的发展和影响力的提升。
6. 管理协会志愿者工作协会的志愿者工作也是秘书长的职责之一。
他/她要负责招募、培训和管理协会的志愿者队伍,确保志愿者能够有效地参与和贡献自己的力量。
秘书长还要与志愿者保持良好的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反馈,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社会工作者岗位职责
社会工作者岗位职责一、服务宗旨以人为本、持续改善、全面照应、重点关心二、服务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助人自助的社工理念,透过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社工服务,使服务对象在身体、心理、社交及灵性上得到全面、优质、持续的照应,提高晚年生活品质和生命质量。
三、服务目标 1、匡助入住老人获得所需资源,争取老人所拥有的权益。
2、匡助入住老人增强其能力,以克服生活中的艰难,解决所面临的问题。
3、协助入住老人积极参预社会活动,促进与他人的互动,使其的晚年生活更为充实。
4、为入住老人及其家属提供咨询,匡助老人了解和接受老年期生活。
5、为中心员工提供咨询,使其轻减工作压力。
6、影响有关老人的社会政策及中心规章制度,改善入住老人的生活环境。
四、工作原则 1、相信老年人能够改变 2、尊重不同老年人的需求 3、耐心主动地与老年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4、建立相互信任的工作关系 5、尊重老年人的自决权利,多肯定老年人 6、为老年人保守秘密第二章服务内容一、专业辅导与转介服务 1、机构适应计划:为新入住院友或者不能适应机构生活的院友提供导向、咨询和辅导服务,并联络转介相关的服务和资源给有需要的院友,匡助其尽快适应和融入机构生活。
2、个案咨询辅导:为有心理情绪和行为问题的个案,提供一对一的专业咨询和辅导,协助其解决个人、社交、家庭等问题,满足个别化需要。
3、个案管理:针对老年痴呆症个案、宁养个案及其他复杂个案,由社工、心理咨询师、医护人员等构成跨专业团队,进行综合评估和介入,并通过个案会议定期评估服务成效。
4、治疗性小组:为有共同需要和问题的院友或者员工提供小组服务,让他们在互动性的游戏和分享过程中,获得潜能发展、社交康乐和解决问题。
5、心理咨询与测量:心理咨询师为有需要的院友及员工进行个别面谈或者团体心理咨询,并通过专业心理测量软件系统和量表,进行有关智能、人格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测量。
6、沙盘游戏治疗:这是一种应用非语言的象征方式表达潜意识中内容的心灵疗法,需由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或者社工进行引导和分析。
社会工作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社会工作协会的组织与活动,推动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协会名称],以下简称“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的性质:是非营利性、公益性、联合性、行业性的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条本协会的办公地点:[办公地址]。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二)审议和批准协会的年度财务报告;(三)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四)修改本章程;(五)决定协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届数]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八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九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三)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四)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五)选举和罢免协会的法定代表人;(六)决定协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七)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条理事会由[理事人数]名理事组成,每届[届数]届。
第十一条协会设秘书长一名,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秘书长由理事会提名,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协会设监事会,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和业务活动,监事会由[监事人数]名监事组成。
第三章会员第十三条本协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四条会员的权利:(一)参加本协会的活动;(二)获得本协会提供的服务;(三)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四)优先获得本协会的信息资源;(五)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培训和交流活动;(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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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 社会工作者协会
、、八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协会。
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缩写: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住所:本会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 市内,办公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会是由社工机构、社会工作者及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具有公益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也是直接为社会工作制度配套的行业管理服务专门机构。
第四条本会宗旨:为政府分忧、为行业服务、为民解困、助人自助、关爱生命、奉献社会。
第五条本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执行和宣传国家、省、市有关社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社工行业健康发展。
第七条倡导优质服务理念,协助政府部门从行业规范的角度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进行业务协调、监督、评估和指导;为各区社会工作者协会提供指导和服务。
第八条维护行业利益,积极拓展社会工作领域,汇集一线社工需求,总结行业情况,积极反映、倡导推动行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及提案。
第九条依法维护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接受市社会工作主管部门的委托,为本市社会工作者提供登记和注册管理服务。
第十一条开展全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及相关配套服务;组织社会工作者进行岗前培训、后续培训、督导人才专业培训;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认证考试的考前培训及相关配套服务;接受有关政府部门的委托,为地方党政干部及社工用人单位人员提供社会工作知识培训。
第十二条宣传社工理念,弘扬社工文化,塑造社工形象,提升行业地位。
承办各类宣传活动,开发媒体合作,统一社工标识、形象等。
第十三条组织行业评比活动,树立行业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社工行业整体发展。
第十四条开展社会工作理论研究,承接国家及省、市级社工相关课题研究,总结分析中国特色社会工作发展途径。
第十五条组织行业交流,开展同国内外及港、澳、台地区社工组织及团体的学术交流、培训及项目合作,提高社会工作实务水平。
第十六条组织开展各类社工文化、体育活动,促进社工业内交流。
第十七条承办市社会工作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会员与会员代表大会
第一节会员
第十八条本会实行会员制,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单位会员为社工机构、社会工作相关单位和合作单位。
个人会员为专业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行政、管理和研究领域的个人及其他关心和支持社会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十九条会员入会的条件和标准: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三)直接从事社会工作或在社工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和贡献。
第二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遵照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工作“1+7”文件精神,专业社会工作者无需申请,经登记成为
本会会员。
其他单位或个人申请入会,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应提交的材料:单位会员:提交单位会员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个人会员:提交个人会员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秘书处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认为合格的,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务)理事会闭会期间授权秘书处决定。
(三)秘书处自接受申请之日起30 日内办理完成会员入会手续。
会员由协会颁发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的《会员证》。
第二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