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公司爱心助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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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报社会一、活动主题: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奉献是一种品格,给予是一种精神。援助祈福寒门学子,培育民族明日栋梁。

奉献一片爱心、扶助一代栋梁,援助寒门学子、培育民族精英。

二、目的意义:

根据上级有关扶困助学的文件精神,广泛动员全校力量和社会力量,发展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优良传统,援助祈福寒门学子,培育民族明日栋梁。

“达则兼济天下”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企业经营的最高境界。企业不能只是一个赚钱的机器,而应该成为一个社会的“公民”,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作为国有大型企业,红云集团在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把回报社会、扶危济困、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看成是自身的使命和责任。红云集团自觉地融入到和谐社会建设中,积极支持慈善、教育、体育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事业、反哺农业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塑造了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

资助名额:每年100名,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

申请资助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4项条件,分别是:今年高考考入教育部部属或我省省属重点大学(本科)并已接到录取通知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有太原市身份证明和注册学籍(分别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籍证明材料由所在毕业学校开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为社会低保家庭子女,确实无力支付大学入学费用(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加盖公章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品学兼优、校内外均无违纪记录(需提供学校证明)。

5种情形不列入本年度资助范围

方案确定,存在5种情况的,在本年度不予资助。5种情况分别是:不能同时具备规定的4项受助条件者;军事类院校、师范类院校、艺术类院校及综合类大学的军事类、师范类、艺术类专业的新生,“宏志班”学生,专升本学生,以及今年已享受其他方面资助的学生;申报内容填写不实或与证明材料内容不符合者;涂改证明材料者和伪造证明者;申报表及规定的证明材料缺项者。

“关爱与希望同行”

受助学生要具备如下条件:须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在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具有我省城镇或农村户籍的学生;须是在我省本科第二批以上(含第二批、不含提前批)录取的全国高等院校、省属重点院校的本科生;受助学生不能同时享受其它形式的入学资助;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基本政策。

今年开始实施“温馨三占、奉献爱心”助学计划。

据悉,三占集团公司自建厂以来,经过1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总资产2亿多元,职工600余人的集团企业。10多年来,企业树立了“精益求精、回报社会”的价值观,除了积极上缴税收、安置就业军人、下岗职工、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外,企业还积极实施回报社会、捐资助学等活动。为进一步回报社会,公司决定实施“温馨三占,奉献爱心”助学计划,今后公司每年从钎钢产品销售中按每米提取0.02元的标准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失学儿童等帮扶计划,使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规定:一是被扶助学生考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的一次性奖励8000元;二是被考察确定为资助对象者,由公司承担高中阶段(或资助阶段)的学杂费,每人每年补助生活费2400元;三是被考察确定为资助对象者,考上大学本科后,由公司每月资助生活费300至400元(国家承担费用的军校等除外),直至大学毕业;四是本厂职工子女考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211”工程的大学、统招本科的都将给予一定的奖励;五是本厂家庭贫困符合社会助学条件的,比照社会助学的资助标准予以扶持。

帮扶启动以来,公司已与白云二中的11名贫困学子签订了帮扶协议。

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组织动员乐善好施的社会各界人士,帮助高考取得优异成绩的贫困学生继续学业,给他们一个美好明天,团县委、县希望工程办公室、县广电局决定开展以“放飞希望、成就梦想”为主题的望城县爱心助学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今年高考中,我县有近800名考生被一批和二批的大学院校录取,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家庭经济比较困难。据我们了解,这些学生中,有双亲早逝的不幸家庭,有父亲早故靠母亲微薄生活费度日的家庭,还有来自莲花、雨敞坪镇等边远山村的特困家庭,这些学生面临着无力缴纳学费而四处筹款的窘况。团县委、县希望工程办公室、县广电局希望通过开展本次爱心助学活动圆贫困学生大学梦,给这些学生带来希望,解决学费和生活的暂时困难,同时,通过活动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弘扬中华民族的

传统美德,把握时代脉搏,把“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融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中,积极回报社会,从而形成全社会关心贫困学生、参与爱心助学的氛围。

二、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5日—8月5日)。

1、7月25日—8月5日,利用望城有线电视发出倡议,并组织青年志愿者上街发放《爱心助学行动倡议书》。

2、在县电视台及时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通过示范带动,动员和激励更多的爱心人士积极参与爱心助学活动。

(二)、善款发放阶段(8月18日)。

举办望城县“放飞希望、成就梦想”爱心助学活动资助金颁发仪式,由捐资人直接向大学贫困新生颁发助学金。

(三)、表彰总结阶段(8月25日)。

1、个人捐赠2万元、单位捐赠5万元以上,可按捐赠方意愿冠名助学金,并授予荣誉称号。也可按照捐赠者意愿建立专项基金,如望城县××大学生助学基金等。个人捐赠1000元以上,授予扶贫助学爱心使者荣誉称号。

2、行政、事业单位、商业网点等捐赠3000元以上,授予扶贫助学爱心单位荣誉称号。企业捐赠1万元以上,授予爱心企业荣誉称号。

三、资助方案

望城县“放飞希望、成就梦想”爱心助学活动接受一切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的捐助,可以是用于资助特困学生生活和学习的各类物资的捐赠。

(一)、资助对象和条件:

资助对象是今年高考第一批、二批大学院校录取的贫困特困学生。受资助学生必须是家庭条件十分困难,家庭处于低保线下的。双亲早逝、单亲家庭或丧失主要劳动力的特困家庭优先照顾。

(二)、资助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向所在中学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由中学团委认定后发给申请表,由所在学校签出意见,团县委、县希望办公室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及考取院校,决定最需要资助的对象和资助金额。

(三)、资助标准:

捐赠可以有两种形式,即指定捐赠和非指定捐赠。

1、指定捐赠,即结对助学。资助特困学生标准:贫困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特困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

2、非指定捐助不论资助金额或实物价值的大小,由团县委统筹安排用于助学活动。

四、资助方式:

爱心人士可以选择贫困、特困学生,资助一名学生或若干名学生,团县委将向捐、受双方颁发“爱心助学结对卡”,由捐资人向资助人直接发放资助金。也可以将善款捐到县希望工程办公室(设团县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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