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律法规获取确认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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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EHS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EHS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引言:EHS(环境、健康与安全)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是一项重要的控制程序,旨在确保组织遵守所有适用的环境、健康与安全法律法规,并评估其合规水平。

本文将介绍一个基本的EHS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的步骤和要点。

步骤1:法律法规获取首先,组织需要建立一个法规获取的流程,以确保及时获取和更新适用的EHS法律法规。

以下是一些获取法规的途径:-订阅相关政府部门或法规机构的通知和更新;-加入行业协会或专业组织,以获取及时的行业法规信息。

步骤2:法规识别与分类一旦法规被获取到,组织需要对其进行识别和分类。

这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完成:-仔细阅读并理解每个法规的要求和适用范围;-将法规分为环境、健康和安全三个主要类别;-进一步细分每个类别的子类别,例如空气质量、噪音控制、危险品管理等。

步骤3:法规合规性评价对于每个识别的法规,组织需要进行合规性评价,以确定其自身的合规水平。

以下是合规性评价的关键步骤:-分析法规要求,并与组织现有的政策、程序和做法进行比对;-确定目前的合规水平,并识别任何不符合的地方;-分析不符合的原因,并制定改进计划;-设定合理的时间表和目标,以确保逐步实现合规。

步骤4:合规性评价结果记录与监控评价结果需要被记录并监控,以确保合规水平的持续改善。

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记录每个法规的合规性评价结果,包括不符合之处、改进计划和实施进展;-设立监控机制,例如定期评估合规水平、检查改进计划的进展等;-对不符合进行纠正和预防措施,并持续监测其有效性;-定期审查法规获取识别与合规性评价程序的有效性,并进行必要的改进。

结论:EHS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是确保组织遵守环境、健康与安全法规的重要步骤。

通过建立获取法规的流程、识别和分类法规、进行合规性评价以及记录和监控评价结果,组织可以不断提高合规水平并保持与法规的及时更新。

这有助于降低法律风险、提升声誉,并保障员工和环境的健康与安全。

能源管理体系文件能源评审控制程序

能源管理体系文件能源评审控制程序

能源管理体系文件能源评审控制程序1目的能源评审是公司策划的重要手段,目的是持续识别公司用能单位活动、产品和服务中改进能源绩效的重要手段,因此对能源评审进行相应管理和控制。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用能单位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能源因素的识别、评价及控制。

3职责1、管理者代表负责能源评审结果的审核、批准。

2、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的能源因素的识别与更新。

3、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对能源评审,对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用能状况、能源绩效的机会等内容汇总与更新。

4工作程序4.1能源评审4.11能源评审的范围:(1)对能源流转全过程分专业、分系统进行识别,并细化用能系统及其过程和环节的能源消耗,包括已纳入计划的或新开发的产品、服务和活动。

(2)对能源消耗过程的识别包括耗能设备的现状分析、匹配情况、能源利用时间和改造创新等。

(3)包括公司设计,能源采购,用能设备的采购、维修,生产服务,能源管理等全过程的识别。

1.1.2能源评审步骤⑴各用能单位按照本单位耗能状况,分系统进行能源因素识别,并对能源因素进行能源消耗种类、能源管理现状、能源优化和改进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最后对其是否属于重要能源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及时报送安全生产部。

⑵安全生产部对各单位识别的能源因素调查表进行汇总。

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现场观察、查阅文件和记录、专家咨询等形式予以确认。

当法律、法规有明确或潜在的要求,组织活动、产品、服务及相关方要求发生变化时,对能源因素及时更新。

3、能源评审方法对于能源因素的识别按系统、能源种类、流程和环节等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识别。

系统划分法:各用能单位根据现场实际分专业、分系统对能源利用情况进行分类辨识。

能源种类划分法:根据能源种类的不同进行划分,可以划分为用煤炭、蒸汽、电能、水能和用油等。

这种划分不是绝对的,各用能系统互相存在交叉,某一用能环节可能存在多系统共用的情况。

流程划分法:根据生产流程,划分为各个生产工序、辅助、附属和其它用能过程进行识别,每一个过程当中的能源消耗种类可能是单一的也可能是多种形式,可能是节能的因素也可能是多耗能因素。

【精品】能源法律法规获取确认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精品】能源法律法规获取确认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能源法律法规获取确认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一、目的用来确定矿井生产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相关能源法律、法规,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保证能源目标、指标的实现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和其他要求、评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守情况。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对与矿井能源管理体系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控制及在能源活动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评价。

三、职责1、最高管理者代表负责主持合规性评价活动。

2、环保科技中心负责能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确认和管理,保存能源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电子版合订本,并将合规性评价结论进行记录,并形成文件。

3、环保科技中心负责能源管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确认和管理,并对能源管理活动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评价。

4、各部门(单位)负责相关能源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确认和管理,并对能源管理活动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评价。

5、环保科技中心负责将相关能源法律、法规和要求传达给全体员工,并遵照执行。

四、工作程序㈠获取范围1、与矿井能源管理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2、与矿井相关的国家及地方能源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⑴国家能源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

⑵省能源法规、规章、标准等。

⑶地区能源规章、标准等。

⑷执法(相关)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⑸应遵守的国际公约。

3、其他有关的标准、要求包括集团公司下发的文件及其他要求等。

㈡获取的渠道1、国家有关能源法律、法规和标准,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汇编和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标准及规定,通过报刊、咨询机构、认证机构、网络等渠道获取。

2、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能源管理规定及工作标准,从新泰市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处室获取。

3、相关方提供的能源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传递至环保科技中心,由环保科技中心建立全矿《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㈢确认和更新1、各个部门/单位定期通过报刊、网络等方式,对本部门/单位所获取的能源法律、法规的适用性进行确认,及时更新,并负责信息传递。

ISO14001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获取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ISO14001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获取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获取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1. 目的准确识别、获取和更新与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进行有效评价,确保公司遵守和符合这些要求。

2. 范围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控制。

3. 职责·安全环保部是本程序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适用组织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和更新结果的汇总;负责组织评价公司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守情况;负责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获取和更新和遵守情况的评价;监督检查本程序的执行情况。

·各部门负责识别、获取、更新与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负责评价本部门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守情况;并及时将识别、获取、更新和合规性评价结果传递给安全环保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宣传教育并贯彻执行。

4.工作程序4.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范围及其识别、获取途径4.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及更新。

·各部门应按上表中的获取途径或其他途径。

及时识别获取及更新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各部门在识别和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后,依据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以及特性,对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范围来判定这些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将识别及获取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汇编成册,并将其中的适用条款号摘录出来,填写《部门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一式两份,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存档一份,另一份连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内容电子文档报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按照各部门报来的《部门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汇总形成《公司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并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至各相关部门,连同其中的适用条款内容以局域网形式发布。

·当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各部门应重新识别和获取最新版本,并及时更新本部门《部门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及相关条款,并报安全环保部对《公司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及相关条款内容进行更新。

能源管理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能源管理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能源管理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一、目的控制矿井能源管理体系相关的文件和资料,确保各有关场所使用有效的版本,为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可靠的保证。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能源体系文件和资料的管理与控制。

三、职责㈠环保科技中心负责能源管理手册和能源程序文件的控制。

㈡办公室负责矿发文件和上级来文的控制,其他外来文件由接收部门控制。

㈢各单位负责本职能范围内第三层文件的编制和控制。

四、工作程序㈠工作流程编制批准发布实施更改换版评审㈡文件的分类1、能源管理体系文件分为三个层次:⑴能源管理手册;⑴能源程序文件;⑴第三层文件。

2、能源管理手册是阐述企业的能源方针、目标,对组织的机构、职责权限以及标准要求进行总体描述的文件。

3、能源程序文件是能源管理手册的支持性文件, 是为满足能源管理体系标准要求所规定的过程方法。

4、第三层文件是程序文件的支持性文件,是除能源管理手册、能源程序文件以外的其他控制管理作业文件。

5、有关能源法律法规等外来文件的控制,按?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获取和确认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执行。

㈢文件的编制、批准和发布1、能源管理手册由环保科技中心负责组织编制,能源管理负责人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后发布实施。

2、能源程序文件由环保科技中心组织有关专业/单位人员编制,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会审,报能源管理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3、第三层文件由各单位编写,经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涉及其他部门/单位共用或全矿使用的文件,由矿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实施。

4、上级来文由办公室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登记、发放控制;其他外来文件由接收部门领导批准后登记、发放控制。

㈣文件标识、编号和发放1、受控能源管理手册、能源程序文件盖“受控〞印章并注发放号,非受控能源管理手册、能源程序文件盖“非受控〞印章。

第三层文件,列全编号、发放号、数量等标识;对外来文件以下发的最新版本为有效版本。

2、文件编号具体按以下执行:⑴能源管理手册的文件编号:XM/NYGLSC—2008A注:XM —— XX集团XX煤矿NYGLSC —— 能源管理手册2021—— 年代号 A —— 版本号〔用A、B、C、……〕⑴能源程序文件的文件编号:XM/NYGLCX—XX注:XM ——XX集团XX煤矿NYGLCX—— 能源管理程序文件XX ——程序文件序号⑴第三层文件编号(矿发文件、外来文件除外):NYTWJ—SS—##注:NYTWJ ——第三层体系文件SS —— 单位/部门编号## —— 序号〔用01、02、03、……表示〕3、能源管理手册发放范围由最高管理者批准,能源程序文件的发放范围由能源管理负责人批准,其他文件发放范围由各单位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

新能源公司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管理制度(发布版)

新能源公司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管理制度(发布版)

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目的及时获取、识别、更新与本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合规性评价,确保公司施工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

1.2定义合规性评价是对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对于已修改的法律应当及时加以更新。

1.3适用范围适用于与公司质量、环境安全及职业健康活动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和更新及控制。

第二章工作职责2.1法律事务部2.1.1负责定期(每年管理评审前或内审时)对公司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一次全面地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管理者代表汇报,提交管理评审会议。

2.1.2负责公司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纠正预防及监督检查管理。

2.1.3负责公司环境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另I」、更新,建立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2.1.42其他单位或部门2.1.5 2.1负责与本系统业务相关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及合规性评价,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2公司各部门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和公司提供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建立自己的文件清单及获取渠道,组织开展合规性评价,确认其适用性后,报公司法律事务部和企管部,纳入总清单。

3. 2.3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

第三章工作要求3.1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范围3.1.1适用的国际公约3.1.2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制度、标准、规范性文件等;3.1.3行业和地方发布的地方法规、细则、标准、规程等;3.1.4相关执法部门发布的管理办法、通知、要求等;3.1.5其他相关方所提出的要求3.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途径3.2.1当地环保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3.2.2国际互联(如中国标准信息、国家环保局站)、报刊、杂志3.2.3专业出版社、书店等3.3法律、法规的获取、传达、适用性确认及管理更新3.3.1法律部每半年上相关站(如某某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某某消防、某某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地区或国家站)或环保局获取一次,其他为不定期获取。

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1 目的为确保公司综合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使用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质量等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规定),使公司综合管理体系运行满足上述要求,特制订本程序。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与综合管理体系运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的控制和获取渠道、确认、更新。

3 职责3.1 安全生产技术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识别、获取、更新;组织公司综合管理体系运行的合规性评价。

3.2其他职能部门负责收集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并识别、更新;配合综合管理体系运行的合规性评价。

4 管理过程和要求4.1法律、法规范围综合管理体系运行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包括以下范围:4.1.1法律: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如: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合同法等;4.1.2法规:国务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颁布的有关法规、条例、实施细则;4.1.3规章:国务院、各部委颁布的规章制度,如:质量管理条例等;4.1.4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行业颁布的标准;如;GB类、SY类、NB类;4.1.5相关方在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管理体系方面的要求,如:新疆油田公司承包商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HSE)管理规定;4.1.6其他与综合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规定;4.2法律、法规及规定的收集、辨识、确认、传递和执行4.2.1各部门应建立适宜的渠道收集法律、法规及规定,明确收集方法、时机,收集后辨识出与公司有关条款,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并建立《法律、法规分清单》,将《法律、法规分清单》电子文档及文本上报安全生产技术部。

4.2.2安全生产技术部将各部门上报的信息汇总后编制公司《法律、法规总清单》,形成公司法律、法规及规定文库,按《文件控制程序》下发各单位,各单位实施更新。

4.3合规性评价安全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公司综合体系运行的合规性进行评价,评审公司已识别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履行情况、符合性。

法律法规获取识别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获取识别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获取识别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1、目的为确定公司与质量环境安全相关的活动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途径;并对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适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法律法规的获取和确认适用性的工作。

3、职责3.1公司法律办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汇总和统一管理,定期对法律法规进行适用性评价,对适用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合规性进行评价,并将评审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3.2各分公司/计划单列单位负责项目开发、工程建设及运行阶段的地方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

3.3各分公司/计划单列单位负责将识别、收集和更新的法律法规的电子文件及时传递到公司法律办。

3.4管理者代表负责确认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符合情况评价结果,审批评审报告。

4、工作程序4.1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更新与传达。

4.1.1获取法律及其他要求的渠道包括:政府管理部门、投资或控股公司、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标准出版机构、有关报刊杂志和信息网络,以及其他相关方等。

4.1.2由法律办负责,定期从各级环保、安全、技术部门网站、上级公司(集团)、有关行业部门、相关杂志报刊、互联网等处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识别、判定其适宜性,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在公司内网上公布。

判定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适用性的依据是否针对公司的环境因素、安全风险、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方的有关要求;是否关系到公司的发展规划;是否能够指导公司的日常工作。

4.1.3法律办应按半年为周期,定期更新《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在公司内部网上发布,同时删除网上失效的法律和其他要求的内容。

4.1.4公司其他部门及工作人员享有建议和推荐的权利,可以向法律办推荐或提交识别获取到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4.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应用4.2.1安全质量部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具体内容制订和评审安质环年度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并对涉及重要环境因素和风险的运行进行策划。

0302法律法规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ok)

0302法律法规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ok)

E/RSAG G0302-2007 版本号/修改码 A/0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确保本公司及时获取、识别、更新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提供获取途径,以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为定期评审环境管理体系运行中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要求,满足公司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要求的承诺,持续改进环境绩效,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获取、识别、更新本公司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适用于定期评价环境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要求遵守情况。

2 主管部门和分工2.1 计划中心负责组织获取和识别与本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摘录相关条款内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法律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评价和相应的登记、摘录、传达、更新。

2.2 各部门负责获取、识别与本专业有关的环境法律法规,并传递到计划中心。

2.3 体系主管部门负责在公司内部公告中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计划中心提供的法律法规清单及法规文本对其进行更新。

3 管理内容和要求3.1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3.1.1 获取内容公司应遵守的内容是适用于本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法律及其他要求的相应条款,包括:a)中国加入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公约;b)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条例、标准和实施细则;c)地方法规和相关部委的规章;d)本产业中有关环境的要求;e)各级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和通知等。

3.1.2获取途径a) 国家、地方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与本企业所在行业相关的行业部委机构;b) 青岛市环保局、开发区环保局;c) 图书馆、书店和互联网;d) 与环境相关的报刊、杂志;E/RSAG G0302-2007 版本号/修改码 A/0e) 参加相关行业、地区的会议。

3.1.3获取频次及适用性评价3.1.3.1公司各部门内审员根据计划中心汇总的法律法规清单负责对适用于本部门的法律法规每年进行一次识别和更新(如有新的法规颁布或修订,则随时识别和更新),并辨识适用条款、确定具体控制项目及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交给计划中心汇总。

能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识别、更新及合规性评价管理规程

能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识别、更新及合规性评价管理规程

能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识别、更新及合规性评价管理规程一.目的为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确保公司执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是最新版本。

并通过合规性评价确保公司能源管理体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适用能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识别、更新及和合规性评价的全过程管理。

三.责任者1.管理者代表1.1.负责审批《能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报告10128》。

1.2.负责对各部门不符合项的整改计划进行审批。

2.安全环保处2.1.负责获取、识别、更新公司适用的能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适用条款,并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清单10126》。

2.2.组织召开能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会议,对各部门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对审核发现的不符合项督促相关部门制定计划,并跟踪整改结果。

2.3.负责编制《能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报告10128》,上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2.4.当能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发生更新时,负责在公司OA上进行公示。

3.人力资源部:每年将能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纳入公司年度中、高层培训计划,由安全环保处实施培训。

4.各部门、车间4.1.负责开展本部门能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适用条款合规性评价工作。

4.2.负责将本部门能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适用条款列入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4.3.负责对本部门能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适用条款评价过程发现的不符合项制定整改计划,按计划落实整改。

四.相关定义无。

五.工作程序1.能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的获取渠道1.1.通过政府网站,能源管理主管部门获取能源管理体系的法律法规。

1.2.安全环保处通过专业的服务机构获取能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

1.3.安全环保处通过政府部门的会议,下发的通知获取能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

2.能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的识别2.1.安全环保处将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汇总,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清单10126》,并下发至各部门。

2.2.安全环保处根据《能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清单10126》,将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条款进行识别、汇总,并下发至各部门。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1.目的为确保公司在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能持续的识别和确定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全过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建立并保持获取和传递的渠道,以确保公司管理体系方针对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承诺的实现。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所有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3.1公司办公室负责本程序的建立、实施和保持。

3.2公司生产部、质保部负责与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和生产管理活动及产品实现过程中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和传递。

3.3公司办公室负责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尤其是涉及到已识别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和传递。

3.4公司所属各部门有义务将本部门获得的关于公司管理体系的信息向上述信息综合部门传递,并积极按照本程序和其他管理体系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对有关的信息进行处理。

3.5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管理体系手册》与体系文件中所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工作程序4.1公司各主责科室应按下述过程进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管理:4.1.1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建立时,将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职能部门初始识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写入文件(或在文件中引用),制定并公布《公司管理体系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清单》,4.1.2编制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清单后,应及时传达贯彻,并确定这些法律法规要求如何应用于相关的环境因素,各职能部门要实时监控、跟踪和识别清单中法律法规要求的更新、修订、新建或废止。

4.1.3各法律法规主管职能部门在识别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变化时,如发现其可能对公司所从事的活动、产品或服务造成影响,应召集有关部门对变化进行评价,评价可能涉及的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辨识、管理体系和管理方针和目标、指标、及有关合同。

能源法规收集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能源法规收集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版本修改条款1 目的识别、获取和确定适用于公司能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与公司能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合规性评价的方法,对不符合的行为进行纠正,保持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与公司能源管理活动相关的国际、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评价和更新。

并对公司的能源管理活动是否遵守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进行评价。

3 职责3.1 节能办负责识别、获取和确定能源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归口管理。

3.2 节能办负责将适用于公司的能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传达到各部门及其他相关方。

3.3 节能办是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作出评价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合规性评价的组织、记录和评价报告的发放。

对不符合的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验证。

3.4 管理者代表负责对适用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评价报告的审批,出现重大不符合时,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解决问题。

3.5 各部门应严格遵守已确定的能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并配合节能办进行合规性评价,针对所在部门的不符合,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

4 控制要求4.1工作流程收集获取→识别评价→贯彻实施→定期评审合规性4.2 获取范围4.2.1 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4.2.2 其他相关方的要求4.3 获取的渠道4.3.1 节能办及时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获取能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3.2 节能办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时到专业刊物、互联网上获取国家、地方制定的能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方要求。

4.4 确认和更新4.4.1适用于公司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技术科获取并进行确认后,提出发放申请,分管领导审批后发放到有关使用部门。

4.4.2能源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颁布以及变化时,节能办要重新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进行确认,及时更新。

4.5 管理4.5.1 节能办对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整理归档,分类建立法律台帐,以便查阅。

EHS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EHS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EHS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EHS(环境、健康和安全)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是组织确保其操作符合相关EHS法律法规的重要步骤。

这个程序的目的是获取、识别和评价适用于组织的EHS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评估组织在遵守这些要求方面的合规性。

下面是一个包含EHS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的模板:2.收集法律法规信息:组织应收集和整理适用的法律法规文件,包括国家、地区和行业特定的规定。

这些文件可以从政府网站、法律数据库和专业组织的出版物中获取。

3.分析法律法规要求:对收集到的法律法规文件进行归类和分析,以了解其中的要求和义务。

这可以通过建立一个法律法规数据库或制定一份法律法规摘要来实现。

4.识别适用要求:将分析的结果与组织的操作活动进行对比,以确定哪些法律法规对组织的活动是适用的。

这可以通过制定一份适用性矩阵或评估模型来实现。

5.评价合规性:对组织的操作和管理过程进行审核,以评估其与适用法律法规的合规性。

这可以通过内部审核、外部审核或自查程序来完成。

6.制定改进计划:根据评价的结果,制定改进计划来解决发现的合规问题和缺陷。

这可以包括制定修订操作程序、提供员工培训和引入新的控制措施。

7.审核和监督:定期对组织的合规性进行审计和监督,以确保其持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这可以包括定期的内部审计和改进循环。

8.持续改进:通过监督、审计和持续改进措施,确保组织能够持续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这可以包括更新法律法规数据库、定期培训员工和关注新的法律法规要求。

通过实施EHS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组织可以确保其经营活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并减少违法风险和法律责任。

这个程序应被视为一个持续改进过程,需要不断更新和改进以适应变化的法律法规环境。

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识别及合规性性评价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识别及合规性性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为识别、获取、更新法定要求及监控其遵循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及监控其遵循情况评价的控制。

3.管理职责3.1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传达及组织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遵循情况的合规性评价。

3.2其他各部门负责其各自专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识别、获取和更新,并将收集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信息反馈到安全环保部,并配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合规性评价工作。

4.工作程序4.1获取4.1.1国家应急管理局等上级主管部门发文、转文。

4.1.2专业报纸、杂志、网站。

4.1.3通过会议、文件、传真等形式获取。

4.1.4从法律、法规、标准、其它要求发行处获取。

4.1.5安全环保部对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识别确认,建立《xx新能源有限公司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清单》。

4.1.6安全环保部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各部门、分厂、车间。

4.1.7各部门、分厂、车间负责对本部门(车间)员工进行适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培训。

4.1.8安全环保部及时跟踪所适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变化。

4.1.9安全环保部组织各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同时调整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清单》,确保使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保持最新。

4.1.10安全环保部应按公司《文件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过期作废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文件进行处理。

4.1.11各部门负责将从外部接收到最新的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信息,反馈到安全环保部。

4.1.12安全环保部将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备案(电子版)。

4.1.13安全环保部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合规性评价。

4.1.14安全环保部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计划1和措施,报负责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审核。

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1.0目的确保公司能及时收集、获取适用于业务运作、服务的能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应遵守的要求,并定期评价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遵循情况。

并为在能源管理体系中纳入和应用这些措施及评价这些措施的有效性提供操作指导和管理。

2.0范围:适用于在公司能源管理体系中对应条款法律法规要求的学习、评价和交流;及对公司能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收集及遵循情况的评价和法律法规的更新管理。

3.0参考文件:3.1《文件控制程序》3.2《记录控制程序》3.3《能源管理手册》4.0定义:合规性评价要素中组织所获取与环境因素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评价方式和方法。

包括评价人员的确定、评价频次、评价范围、评价证据索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界定,以及合规性评价的一般过程。

5.0职责权限:5.1总经理的职责: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地方能源管理的相关法规分布用能、加强节能管理,分布要求相关人员完成节能基本制度、节能管理;履行节能法律法规要求的法律责任:提出节能激励政策和要求。

并按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审核评审能源管理的有效性。

5.2体系部的职责:负责能源管理体系文件的审核、修订发行和文件系统的维护更新,并负责体系运行的内审、外审监督进行维护。

负责按本文件所要求的周期组织实施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条规、条款的更新评审,落实跟进能源管理体系评估中所采取措施的完成情况并跟进落实措施的有效性,并编写汇总《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记录表》,负责本部门执行能源管理体系和监督。

5.3设备维修部的职责:5.3.1负责依据《法律法规清单》和《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记录表》有效的贯彻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的有效运行;5.3.2负责对于现场使用的设备、设施以及能源计量工具实施评价、确认评估:5.3.3负责能源管理需求对设备设施的更换、改建和策划安排确认:5.4环保部的职责:5.4.1负责对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要求的《法律法规清单》和《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记录表》有效的贯彻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的有效运行:5.4.2负责国家或当地政府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清单》和《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记录表》的及时交流、学习和与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的有效运行;5.4.3负责能源管理数据的收集和定期在国家政府指定的时间范围完成节能管理数据的提报申请审核;5.5人事行政部【管理部】的职责:5.5.1负责协助体系部、协助环保部、协助设备维修部观测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要求的《法律法规清单》和《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记录表》有效的贯彻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的有效运行;5.5.2负责对于能源管理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考核;5.5.3负责对于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监督;5.6各部门或工序的职责:负责对体系部或人事行政部【管理部】或培训部收集及确认适用的能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定期评价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进行学习、交流的遵守及执行情况。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更新及合规性评价程序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更新及合规性评价程序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更新及合规性评价程序在现代社会中,企业发展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持。

为了保障企业的运作稳定和规范,企业需要建立起正确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更新及合规性评价程序,以便在全面遵守国家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更新1.制定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的计划为了确保企业能够及时获知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更新信息,需要制定计划并明确责任人员。

计划应该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频率、采购途径、获取的信息对企业产生的影响、整理、编纂、传达、反馈等环节。

2.获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更新信息获取法律法规信息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库、律师、官方网站等渠道,建立信息来源机制,对于国家法规和政策法规都应该有专门的获取机制,并由专人负责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通知。

3.分析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更新对于获取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信息应该进行分析整理,需要根据重要程度进行分类和区分,辨明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范围,将其与本企业进行比对,或者与同行业的企业进行对比。

4.确认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更新确认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更新是否真实可行,企业需要确认其与本企业的适用性、时间性等,避免因为信息不真实而浪费资源或者影响企业正常的运转。

5.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确定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更新后,企业需要及时更新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流程、文件等。

对于需要改变人员行为习惯和改变管理重点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信息,应该进行员工培训,确保人员能够准确的理解和执行。

合规性评价程序合规性评价程序是对企业内部法规制度、员工行为、风险管理、合规风险和内部管理等进行规范性评价和优化建议。

以下是合规性评价程序的几个步骤:1.建立评价组织企业需要建立内部评价机构,并确定负责进行评价的人员和程序。

2.确认评价范围评价范围应该包括企业的法规制度、员工行为、风险管理、合规风险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3.收集信息收集企业各方面的数据资料,对相关数据进行整理分类,并进行实地调查和访谈。

能源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控制程序

能源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控制程序

能源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控制程序1、目的识别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建立获取、更新这些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并确定这些要求如何运用于本公司能源管理体系的能源因素。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公司能源管理体系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3、职责3.1 生产部负责识别、收集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确定这些要求如何运用于本公司能源管理体系的能源因素。

3.2 质管部负责法律法规的发放。

4、程序4.1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a)有关的国际公约;b)国家、地方能源管理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等;c)与行业、产品和使用中的能源类别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规定等;d)其他相关方发表的通知、公报、文件、非法规性指南等。

4.2 建立获取的渠道定期查询、收集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对相关文件及时更新。

查询方法包括:4.2.1每半年向主管部门索取相关的信息;4.2.2每季度进行网上检索,确定信息来源;4.2.3随时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相关方、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等渠道获得信息;4.2.4 随时从大众传播媒体获得信息。

4.3 公司在建立、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时,应确保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4 生产部应按照《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确保公司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等是最新有效版本,及时传递更新信息。

4.5 质管部应按照《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复制、发放、回收、作废和销毁文件。

4.6 公司和各部门应开展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培训,保留培训记录。

4.7 在年度管理评审中,应评价适用法律法规、标准与其他要求的符合性。

5、支持性文件文件控制程序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6、记录适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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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矿井相关的国家及地方能源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 ⑴国家能源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 ⑵省能源法规、规章、标准等。 ⑶地区能源规章、标准等。 ⑷执法(相关)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⑸应遵守的国际公约。 3、其他有关的标准、要求包括集团公司下发的文件及其他要求 等。 ㈡获取的渠道 1、国家有关能源法律、法规和标准,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汇编 和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标准及规定,通过报刊、咨询机构、认证机 构、网络等渠道获取。 2、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能源管理规定 及工作标准,从新泰市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处室获取。 3、相关方提供的能源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归口管理部 门应及时传递至环保科技中心,由环保科技中心建立全矿《法律、法规 和其他要求清单》。 ㈢确认和更新 1、各个部门/单位定期通过报刊、网络等方式,对本部门/单位所 获取的能源法律、法规的适用性进行确认,及时更新,并负责信息传 递。 2、发生能源因素变化或有新的相关能源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 要求颁布以及变化时,应重新按其职责对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 的适用性进行确认,并及时更新及能源法律法规识别评价表。 ㈣合规性评价程序 1、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合规性评价,两次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
位。 基准:用能单位为评价实施能源管理体系的绩效,通过 对历史数据收集与分析,确定的某一年(或某一时期)能 耗指标、能源利用效率。 标杆:用能单位参照比对的、同行业同类型活动可得的 最佳能源利用水平。 能源管理绩效:用能单位实施能源管理活动所取得的可 测量的结果。 能源管理方案:用能单位为挖掘节能潜力、提高能源利 用效率,针对能源因素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不符合:未满足要求。
可结合内审后的结果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安排进行。 ⑴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增加合规性评价频次。 ①组织机构、产品范围、资源配置发生重大变化时; ②发生重大能源事故及有关质量、能源问题的投诉; ③当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 ④能源审核中发生严重不合格时; ⑵环保科技中心按时间要求及时召集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评价
活动。 ⑶各职能部门应按时间要求做好资料准备等要求的情况; ⑵内外部能源管理体系审核结果; ⑶能源的采购、运输、储存与保管情况; ⑷信息反馈,包括顾客、周边邻居的投诉、环保局对我矿的评价
等; ⑸改进、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包括合理化建议,对内部审核和
能源法律法规获取确认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一、目的 用来确定矿井生产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相关能源法律、法规,及 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保证能源目标、指标的实现符合法律、法规及标 准和其他要求、评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守情况。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与矿井能源管理体系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 要求的控制及在能源活动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评价。 三、职责 1、最高管理者代表负责主持合规性评价活动。 2、环保科技中心负责能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确 认和管理,保存能源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电子版合订本,并将合规 性评价结论进行记录,并形成文件。 3、环保科技中心负责能源管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确 认和管理,并对能源管理活动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评 价。 4、各部门(单位)负责相关能源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 确认和管理,并对能源管理活动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 评价。 5、环保科技中心负责将相关能源法律、法规和要求传达给全体员 工,并遵照执行。 四、工作程序 ㈠获取范围 1、与矿井能源管理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日常发现的不合格项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及其有效性的监控结 果;
⑹能影响能源兼容管理体系的变更,包括内外能源的变化,法律法 规的变化,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开发等;
⑺重大能源事故的处理或改进的建议。 3、合规性评价的输出 ⑴由能源管理负责人组织各部门根据合规性评价输入的资料,评价 矿井执行能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并编制《执行能源法律、法 规和标准评审报告》,经能源管理负责人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由环 保科技中心发至有关部门。
和要求,并遵照执行《能力、意识与培训控制程序》。 五、相关文件 《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 《信息交流与沟通控制程序》 《能力、意识与培训控制程序》 六、 记录 法律法规标准清单 其他要求清单 法律、法规发放记录
七、术 语 能源管理体系:用能单位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用来制定 和实施其能源方针并管理其用能活动。 用能单位:消耗能源的独立核算单位或其中具有自身职 能和行政管理的一部分。 能源因素:在用能单位运营全过程中,对能源消耗和能 源利用效率有影响的过程和环节。 重要能源因素:指对能源消耗和能源利用效率可能产生 重大影响的过程和环节。 能源方针:用能单位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降低能源消 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宗旨和方向。 目标:用能单位所要实现的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 用效率的总体要求。 指标:为实现部分或全部目标而设定的、量化的、可测 量的绩效要求。 关键岗位:能源管理岗位和重点用能设施、设备操作岗
⑵合规性评价报告内容包括: 评审时间 执行情况 参加评价的部门人员 评价内容 评价结果意见 4、改进、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和验证 ⑴当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执行结果评价为不符合要求时,应分 析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并报告 结果。 ⑵认证办对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㈤管理 1、环保科技中心负责汇总全矿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采用 上网发布的形式传递交流,各部门可视其所需下载打印。 2、各个部门/单位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使用管理,执行《文件 和资料控制程序》。 ㈥监视测量 1、环保科技中心及时对法律、法规的更新进行跟踪,每年对法 律、法规的适用性分别进行一次评价,以确认其有效性,并将相关信息 汇总到环保科技中心。 2、对出于法律法规和(或)保留信息的需要而留存的档案文件和 资料,要予以适当标识。 ㈦环保科技中心负责将相关能源法律、法规和要求传达给全体员 工,可以对法律、法规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有针对性的分发到各相 关部门/单位。 ㈧各个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相关能源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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