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值班、交接班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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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值班、交接班工作制度

1、值班医师必须准时接班,和交班医师及其它医师认真做好病人的交接班工作,对于危重病人需在床边进行,并做好每日交接班记录。

2、对于重危病人,交接班医师必须及时完成书面交接班的记录,做到每班职责分明,有据可查。

3、接班医师需检查科内各项抢救器械及通讯工具工作状况,以免出现故障,影响抢救。

4、值班医师接班后须全面巡视病房,了解病人的病情,尤其对危重病人更应做到心中有数。

5、值班医师对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处理经过及时作书面记录,并根据病情需要,可通过医务科、总值班、科主任组织非值班本科或相关专科医师协同抢救。

6、对于其它科室的会诊要求,必须及时会诊,并有相应记录。

7、各科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必须离开时须告知护士去向,保持通讯通畅,接到呼叫后 2 分钟内到岗。

8、值班员在值班期间禁止干与医疗业务无关的私活。

9、各科轮转由科主任确定,在轮换前一工作日完成交接班工作,对于危重、疑难病人应在床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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