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办税指南[精编版]
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操作指引
照片上传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手机验证码校验过程,输入手机号码,点击【发送验证码】,将手机短信收到的验证码输入界面验证码输入框,点击【下一步】按钮项办理—新办纳税人套餐模块进入套餐申请页面。
选择防伪税控设备服务商,填写企业联系人、企业联系电话,点击确定,系统跳转到税控服务单位缴费网页,扫描二维码缴费后即完成二次支付。
二次支付可多次进行,若最终仍无法成功支付,同选择“线下申请”一样,企业提交套餐申请后自行前往防伪税控设备服务公司购买税控设备,再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发行。
7、附报资料
(一)选择在新办纳税人套餐中办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的纳税人,有条件的可直接在线上传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电子版),也可选择在套餐审批完成后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前台确认(已在线上传电子件的可免于提供)
(四)提示内容
(5)身份校验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按回车键后弹出校验提示框,输入法人身份证后六位,点确定,进入套餐申请主页面。
二、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默认显示页面)
页面内默认带出工商登记信息,标灰字段无法自行修改。若信息有误,请先到工商变更登记后再采集信息。
标*的字段为必填项,填写完整后事项名称右方显示“已填写完整”,必填项未填写完整系统默认不予提交,点击提交提示未录信息。
“购票员信息”栏下,点击“添加”,输入领票人、联系电话、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信息。点击“删行”按钮可以对“增加”的申请记录进行删除。
注意事项:
1、新办小规模纳税人不得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不得同时申请税控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与通用机打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4.03.28•【文号】税总纳服发〔2024〕19号•【施行日期】2024.03.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4〕19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部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税务总局决定,2024年以“持续提升效能·办好为民实事”为主题,紧紧围绕推动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地见效,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集成推出系列惠民利企服务举措,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意度。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从纳税人缴费人视角出发,聚焦办税缴费高频事项和纳税人缴费人热点诉求,树牢主动服务意识,强化科技支撑、数字赋能,着力提升税务行政效能,全面增强税费服务的可及性、均衡性、权益性,切实做到用心用情优化税费服务、全心全意办好惠民利企实事,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进一步夯实税费服务供给基础持续丰富税费服务多元供给,从优化税费业务办理渠道、优化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优化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夯实税费服务供给基础,推动税费服务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一)优化税费业务办理渠道。
全面推广上线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实现税费服务智能化升级;开发电子税务局手机端,拓展“掌上办”服务,提升精准推送、智能算税、预填申报的便利化水平,更好满足办税缴费个性化需求。
升级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优化网页端扣缴功能,丰富扣缴功能模块,增强实用性、便捷性,更好满足扣缴义务人使用需求;优化手机端界面布局,直观展示办理界面,增加“待办”模块,提供分类细化提示指引,便利居民个人实际操作。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编写日期:2020年10月19日目录1. 系统概述 (1)1.1. 运行环境 (2)1.2. 系统安装 (2)1.3. 系统初始化 (3)1.4. 系统首页简介 (6)1.5. 系统流程简介 (7)2. 办税管理 (8)2.1. 系统登录 (9)3. 人员信息采集 (9)3.1. 人员信息登记 (10)3.2. 人员信息编辑 (16)3.3. 人员信息报送验证 (16)3.4. 人员信息查询 (18)4.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24)4.1. 配偶信息 (26)4.2. 子女教育 (27)4.3. 继续教育 (28)4.4. 住房贷款利息 (29)4.5. 住房租金 (31)4.6. 赡养老人 (32)4.7. 专项附加扣除年度确认 (33)5. 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 (34)5.1. 收入及减除填写 (35)5.2. 税款计算 (46)5.3. 附表填写 (48)5.4. 申报表报送 (54)6. 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申报 (56)6.1. 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57)6.1.1. 收入及减除填写 (57)6.1.2. 附表填写 (60)6.1.3. 申报表报送 (61)6.2. 限售股转让扣缴申报 (62)6.2.1. 收入及减除填写 (64)6.2.2. 申报表报送 (65)7. 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65)7.1. 收入及减除填写 (66)7.2. 附表填写 (72)7.3. 申报表报送 (74)8.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74)8.1.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76)8.2.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 (80)8.3. 网上申报 (83)9. 申报辅助功能 (83)9.1. 申报缴税提醒 (84)9.2. 综合所得申报更正 (84)9.3. 综合所得申报作废 (87)9.4. 分类所得扣缴申报更正及作废 (88)9.5. 经营所得申报更正及作废 (90)10. 税款缴纳 (90)10.1. 综合、分类、非居民所得缴款 (91)10.1.1. 三方协议缴税 (91)10.1.2. 银行端查询缴税 (91)10.1.3. 银联缴税 (93)10.2. 代理经营所得申报缴款 (94)10.2.1. 三方协议缴税 (94)10.2.2. 银行端查询缴税 (95)10.2.3. 银联缴税 (96)10.2.4. 扫码缴税 (97)11. 退付手续费核对 (98)12. 查询统计 (100)12.1. 单位申报记录查询 (101)12.2. 个人扣缴明细查询 (102)12.3. 缴税记录查询 (102)12.4. 经营所得申报记录查询 (103)12.5. 经营所得缴款记录查询 (103)13. 备案表 (104)13.1. 分期缴纳备案表 (105)13.1.1. 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105)13.1.2. 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106)13.2. 递延纳税备案 (108)13.2.1.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 (108)13.2.2.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延期纳税备案 (111)13.2.3.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 (114)13.2.4. 递延纳税情况年度报告表 (116)13.3. 科技成果转化备案 (117)13.4. 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备案 (118)14. 系统设置 (119)14.1. 系统管理 (120)14.2. 申报管理 (120)14.3. 单位信息 (121)14.4. 单位管理 (121)15. 消息中心 (122)1.系统概述1.1.1.运行环境操作系统:Windows 7/ Windows 8/ Windows 10 中文操作系统;分辨率:推荐1366×768;系统日期:必须设置成当天日期;日期格式:YYYY-MM-DD(以Windows 7为例:电脑桌面右下角点击日历→更改日期和时间设置→更改日期和时间”中设置);内存:建议4G及以上;硬盘:建议硬盘合计大小500G及以上;网络:直接连接网络即可。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优化纳税服务助力新旧动能转换的二十条意见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优化纳税服务助力新旧动能转换的二十条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8.06.11•【字号】鲁国税发〔2018〕62号•【施行日期】2018.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优化纳税服务助力新旧动能转换的二十条意见各市国家税务局、山东省税务干部学校,局内各单位: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以来,全省国税系统牢固树立“山东发展人人有责,动能转换人人尽责”的大局意识,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立足自身职能,主动对接服务,有力地助推了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
为深入贯彻实施《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指导意见》,全面推动“放管服”改革与新旧动能转换精准对接,经省局研究,推出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20项措施,努力实现纳税服务再优化、再创新、再突破。
一、以政策引领新旧动能转换1.编印政策指引。
统一编印分行业、分类型的《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和解读宣传手册,根据政策适用企业、行业,结合纳税人实际需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解读宣讲。
2.开展专项辅导。
发放联系卡,分行业、分类型由专人提供24小时政策咨询;12366热线开通专键,办税服务厅设置专岗,官方网站开设专栏,专项解答新旧动能转换税收政策;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新媒体开展专题宣传,丰富纳税人政策获取渠道。
3.实施精准对接。
筛选确定留抵税额退税名单,各级税务机关依分工与新旧动能转换企业一对一对接政策落地;与科技、发改、经信、财政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及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等清单,依托清单信息对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4.减轻备案负担。
新旧动能转换企业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的办理方式,实现税收优惠资料由报送税务机关改为留存备查。
新办企业税务套餐办理流程
新办企业税务套餐办理流程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创办自己的企业。
而新办企业需要面对众多的事务,其中税务事务更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为了帮助新办企业更好地处理税务事务,各地税务机关推出了一系列针对新办企业的税务套餐办理流程。
下面我们将为大家介绍新办企业税务套餐办理流程。
一、准备工作1. 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新办企业在办理税务套餐之前,需要对相关政策和法规有一定的了解。
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或者网上查询相关信息,了解新办企业在税务方面需要遵守的规定,以及税务优惠政策等,做好充分的准备。
2. 准备必要材料在办理税务套餐时,企业需要准备一系列必要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章程等。
这些材料是办理税务套餐的基础,必须准备齐全。
3. 确定套餐类型新办企业在办理税务套餐时,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套餐类型。
一般来说,税务套餐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等类型,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纳税需求进行选择。
二、办理流程1. 登记纳税人信息新办企业在办理税务套餐时,首先需要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登记纳税人信息。
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等类型,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交必要的材料。
2. 办理税务登记证在登记纳税人信息后,新办企业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
企业需要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通过后,税务局将出具税务登记证,企业可以据此开展纳税业务。
3. 缴纳税款登记纳税人信息和办理税务登记证后,新办企业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款。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纳税类型和纳税额度,到当地税务机关或者银行缴纳税款。
4. 申领相关发票企业在办理税务套餐后,还需要根据自身的业务需求申领相关发票。
根据企业纳税类型的不同,可以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等,并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发票。
5. 定期报送纳税申报表新办企业在办理税务套餐后,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定期报送纳税申报表。
新办纳税人综合套餐
新办纳税人综合套餐“浙江省网上税务局”已全面上线,为了方便您办理新办纳税人申请办理相关事项,您可以通过网上税务局新办纳税人综合套餐进行一站式办理,包括办税信息补充、存款帐户帐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票种核定、税务行政许可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税控设备申请、发票领用、委托缴税协议(TIPS)等事项。
税务机关受理通过之后,您可在“办税进度”中可以查询并打印有关文书。
☆ 新办纳税人综合套餐办理目录1、网上税务局开户2、用户须知确认3、办税目标选择4、申请表单填具5、委托缴税协议书(TIPS)6、综合申请7、手工补偿验证☆ 操作指南一、网上税务局开户业务描述纳税人取得五证合一或两证整合证照后,税务机关自行在税务系统完成登记及网上税务局的开户后,系统推送短信至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告知其网上税务局已开户,以及登录账户和密码。
申请步骤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登陆浙江省网上税务局的方式有多种,直接在互联网检索网址“”登陆,或直接在互联网搜索“浙江省网上税务局”登陆系统主界面如下:二、用户须知确认业务描述:纳税人可根据自身业务办理需求,对用户须知的内容进行判断,只有在勾选无异议时,方可进入下一步。
1、新办企业套餐仅限于新办企业申请办理(新办企业是指尚未进行税费种鉴定、票种核定的纳税人);仅限于建账建制实施查账征收的纳税人,个体纳税人需要申请定期定额征收的情形,不适用本套餐。
2、纳税人应在银行完成开户后,再进行新办企业套餐申请,否则影响委托缴税协议书(TIPS)的签订。
3、新办企业套餐将新办企业可能涉及的10个依申请事项,1个依职权事项,整合成一个线上办理流程,将原来可能的10个依申请事项需要填写的表单整合申请表。
4、新办企业套餐仅限于需要申领防伪税控发票的纳税人,且发票最高开票限额默认为十万元,若需要增加发票发票分数或限额,请在完成实名制采集后至前台办理或使用网上税务局相应模块进行业务申请办理。
【税务指南】新开办企业办理涉税事项指南
新开办企业办理涉税事项指南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您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开业登记,请凭已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过以下方式在税务部门办理开业涉税(费)事项(以下称为新办纳税人业务套餐):
一、办理渠道
(一)通过电子办税渠道办理
1.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在线办理。
2.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下载办税指南。
(二)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二、办理事项
新办纳税人业务套餐包括以下10项:实名办税信息采集、“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网签《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行政许可、增
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申购、发票领用。
其中前5项为必报项目,后5项根据纳税人的需要进行办理。
三、办理说明
新开办企业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提交业务套餐事项申
请后,税务机关进行集中性处理、反馈,纳税人收到反馈通知后,只需根据系统提示携带所需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核实后,即可领取税务文书,完成领取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发票等相关涉税事项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税务局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汇报材料(Word最新版)
税务局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汇报材料通过整理的税务局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汇报材料相关文档,渴望对大家有所扶植,感谢观看!税务局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汇报材料今年以来,市局紧紧围绕税收组织收入中心工作,以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重点,以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政策为突破,直击纳税人办税过程的“堵点、难点、痛点”,为纳税人减负、为追逐超越助力,努力打造高效便捷的税收营商环境,全面提升纳税人的满足度和获得感,不断推动xx经济转型的高质量发展。
现将我局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如下:一、优化营商环境主要做法与成效(一)强领导、建机制,全员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依据国、地税征管改革方案要求,xx市局在7月份挂牌成立后,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局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从领导机制上统筹全市税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作为全市税务系统的“一把手”工程,人人参与到税收营商环境的工作中,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抓方案、抓协调、抓落实。
二是夯实责任,细化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将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措施,市局印发了《进一步做好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看法》(以下简称《实施看法》),在全系统开展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四大行动”,召开了全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对各级各部门任务进行了部署,建立优化税收营商工作台账,逐项任务对标对表。
四是肃穆问责,由市局纪检组牵头,会同系统党建办、人事教化科对各单位落实《实施看法》各项工作状况进行督导,对落实不到位或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肃穆问责。
(二)强措施、聚短板,全面开展营商环境“大走访”。
依据市局《实施看法》支配,从8月份起先,在全市系统范围内开展了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为主题的“大走访”活动。
新办企业涉税业务综合办理套餐操作手册
新办企业涉税业务综合办理套餐操作手册注意事项:此功能仅提供给新办企业纳税人使用;申请表中标*的字段为必填项;因涉及申报属性及属期问题,每月最后五天该模块不对纳税人开放。
操作步骤:1、进入电子税务局,网址为点击右上角登陆,登陆用户名为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码后六位。
点击选择右上角【应用中心】,选择【申请类】-【新办企业综合套餐】,单击图标,选择“添加到我的应用”2、选择【我的应用】-【申请类】-【新办企业综合套餐】转到『新办企业综合套餐』页面进入页面,页面中显示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用户协议,默认同意并已阅读该协议,点击下一步。
备注:非新办企业无法进入综合套餐申请页面(新办企业指的是未进行税费种认定的纳税人)。
弹出修改密码的界面,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修改密码;密码修改完毕后,点击“立即办理”按钮,跳转到表单填写页面。
备注:纳税人在银行完成开户后,再进行新办企业套餐申请,否则影响三方协议的签订等。
第一步是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填写。
请按实际情况严格谨慎填写,部分字段自动带出无法修改。
标*的字段为必填项。
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填写相关人员信息,包含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信息。
填写完毕后继续点击下一步,填写注册资本投资总额信息。
国有控股类型和投资比例按实际情况填写。
部分字段会有校验。
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填写总分机构信息。
这一步是否需要填写与第一步“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的“总分机构类型”有关,选择非总分机构时,则此步跳过。
“总分机构类型”选择总机构时,则需要填写分支机构信息。
“总分机构类型”选择分支机构时,则需要填写总机构信息。
“总分机构类型”选择分总机构时,则需要填写分支机构信息和总机构信息。
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填写银行账户和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
上方为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和会计报表情况。
请按实际情况填写。
下方为银行存款账户账号信息填写表。
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手把手教你,厦门市新办企业涉税流程
手把手教你,新办企业涉税流程要新开办一家公司具体涉税事项流程是什么往下看★先get具体流程图★一、办理途径“线上or线下”☀【途径一:线上办理】您可以登录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网通”平台,点击“市民通行证登录”提交申请,进行商事主体开办。
✔小贴示:线上操作过程中需要输入“i厦门”账号和密码,您可关注i厦门的微信公众号(ixm0592),点击【i厦门】,选择【用户中心】,点击【注册i厦门】,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注册,即可获取。
☀【途径二:线下办理】新办企业可到所属的行政服务中心开办专窗办理。
BUT无论是线上线下办理设立登记,纳税人均可一次提交全部申请数据,含涉税文书电子送达签约、首次发票申领等税务备案信息,有关数据将实时推送至税务部门开展后续审批,不再重复采集数据和身份验证,实现“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
即:纳税人仅需在开办专窗办理开办事项,不用另外再跑税务窗口办理。
二、所需涉税资料如下1、线上办理:所需资料整合在“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中,请根据要求填写。
(即:直接在网上填写资料,无需另外提交纸质表格)。
2、线下办理:(1)《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2)《新办纳税人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
✔小提醒:上述资料直接可到开办专窗直接领取,企业开办过程中资料不全,但不直接影响事项办理的,税务机关可为企业先行办理开办事项,纳税人后续补充报送。
三、办税更省心,以下事项可同步完成✔新办企业无需办理“新户报到”企业开办登记由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推送信息给税务部门,税务机关不再办理税务登记,通过登记信息确认将设立登记信息接入征管系统,开展税源管理,不再需要纳税人上门报到。
✔可免费寄送发票和税务UKey企业通过“一网通”平台线上开办的同时首次申领增值税电子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线上完成税务UKey初始发行,并根据纳税人采集的收件地址,将发票和税控设备免费寄送纳税人。
★提醒:(1)线上办理暂仅可申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网上申报纳税人操作培训教程
根据所填写的附表生成综合申报表 的数据,此处无法修改
允许多次提交,以最后一次提交为最 终结果
注意事项: 1、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三个税种会根据营业税的税额自动计算出来,因此不会在前期的申报表中体现,
只在综合申报表中体现,增值税纳税人会根据城建税自动计算带出教育附记与地方教育两个税种。 2、综合申报表不允许对生成的数据进行修改,若发现错误,请返回到当期申报页面找到对应的附表,对附表数据
代扣代缴、委托代征申报
委托代征正式申报
在委托代征申报填写页面录入完成后,需要再“委托代征正式申报”页面中进行提交操作,只有提交完成后才算是 正式申报完成,否则属于已填写未申报状态。未正式申报前仍可以回录入页面进行修改。
数据不可变更 正式申报
代扣代缴、委托代征申报
代扣代缴申报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代扣代缴申报填写”模块进行填写
纳税人发行、登陆
登陆主页面
菜单区
纳税人基础信 息
税务局通知公 告信息
应申报信息
注意事项: 1、第一次登陆后请在“修改密码”中对初始化秘密进行修改
纳税人发行、登陆
修改密码
点此进入修改密码 页面
输入原始密码
两次输入新的 密码
注意事项: 1、密码需要妥善保存,谨防他人窃取;如一旦以往请到税务局重新进行发行
无附表申报的提交
本月税(费)申报
附表录入
点击“当期申报页面”中的未填写栏中点相应的附表名称即可进入需要填写的附表页面
保存草稿:不对标间进行校验,不算提交申报报,仍显 示当期申报的“未填写”栏中。
提交:对表内及其表间关系进行校验,完成后显示在当 期申报的“已填写”栏中。
本月税(费)申报
附表修改
点击“当期申报页面”的已填写栏中相应的附表名称即可进入原先已经填写但未正式申报的页面,可在此对申报表进行修改,然后再次提交,也可以删除申报表,删除 申报表后该申报表将退回到当期申报未填写栏中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5项便民办税清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5项便民办税清单的公告【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119【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发布日期】2018.07.20【实施日期】2018.07.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5项便民办税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进办税便利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编制了5项便民办税清单,现公告如下:一、办税事项“一次办”办税事项“一次办”,是指纳税人办理《办税事项“一次办”清单》(附件1)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二、办税事项“网上办”办税事项“网上办”,是指纳税人办理《办税事项“网上办”清单》(附件2)范围内事项,在上传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税务局或其他网上办税平台办理,无需到主管税务机关现场办理。
三、办税事项“马上办”办税事项“马上办”,是指纳税人申请办理《办税事项“马上办”清单》(附件3)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税务机关马上办结,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
四、办税事项“就近办”办税事项“就近办”指纳税人办理《办税事项“就近办”清单》(附件4)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且不存在未处理完毕的涉税违法违章行为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办税事项通办类型(包括同城通办、全区通办、全国通办)就近选择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异地涉税事项。
其中,同城通办是指税务机关通过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为地级市内跨县(区)纳税人办理异地涉税事项提供不受主管税务机关区域限制的办税服务;全区通办是指税务机关通过指定的办税服务厅为自治区内跨地级市纳税人办理异地涉税事项提供不受主管税务机关区域限制的办税服务;全国通办是指税务机关通过指定的办税服务厅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营企业办理异地涉税事项提供不受主管税务机关区域限制的办税服务。
楼宇经济税源管理办法
**国税局楼宇经济税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楼宇经济税源征收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提升征管质量和效率,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结合**楼宇经济发展状况和我局征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楼宇经济税源企业,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企业:1、在**内纳入管理的楼宇、园区入驻登记企业。
2、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企业。
第三条楼宇经济税源管理工作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加快区域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的需要,坚持“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增加税收”的工作理念,依托信息化管理的有效手段,建立简洁、高效、全面的税源管理系统,依托专业化税源管理新模式,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日常征管和税源监控的水平。
第四条楼宇经济税源管理工作实现目标:纳税服务经常化,税源管理专业化,税收征管信息化,建立征纳关系和谐,征管方式高效的税源管理新模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设立专业化管理团队,提高楼宇经济税源管理水平。
根据**楼宇经济发展的要求,结合税收征管工作实际,成立专业化楼宇经济税源管理队伍。
分局成立楼宇经济税源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总体决策和内、外部的牵头协调监督工作。
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税源管理科、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楼宇经济税源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税源工作的副局长为办公室主任,税源管理科主要负责人、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税收管理员为成员。
税源管理相关科室内设楼宇税源管理工作小组,明确科室负责人为组长,各楼宇明确一名税收管理员。
第六条人员分工,职责落实。
在局楼宇经济税源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税源管理科具体负责牵头、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执行,税收管理员负责开展日常管理、纳税服务、税源监控分析等工作。
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系统维护和数据管理工作;第三章纳税服务第七条提供办税服务指南。
根据统一编写的《办税服务指南》,指导企业办理各类涉税事项。
《办税服务指南》内容包括: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纳税服务措施、常见事项办税流程、税收政策宣传等事项的办税流程、携带资料和注意事项。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大重点任务攻坚战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大重点任务攻坚战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03•【字号】济政办发〔2018〕23号•【施行日期】2018.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大重点任务攻坚战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根据上级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部署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确定在全市开展十大重点任务攻坚战,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
1.需求导向,聚焦问题。
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需求为导向,攻难点、治痛点、疏堵点,主动作为,热情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
通过释放数据资源红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2.对标先进,走在前列。
对标深圳、杭州等城市最优营商环境标准,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国家和省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文件精神,抓住机遇,先行先试,敢于突破,增强政策的前沿性、引领性,勇当走在前列的排头兵。
3.线上线下,便捷高效。
梳理制约企业和群众干事创业的线上线下问题,减材料、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限,能减尽减。
大力实施数据整合、流程再造,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让人民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上购物”一样方便。
4.攻坚克难,勇于创新。
坚持激活力、添动力、促便利,围绕“优化企业开办”等重点任务,治庸治懒治顽,不断提高企业办事效率,不断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不断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
促进政府服务创新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进审批服务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让市场领跑城市,让企业活跃城市。
(二)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十大重点任务攻坚战,到2018年年底,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初见成效。
纳税人意见和建议
纳税人意见和建议纳税人意见和建议(一)为全面深入了解纳税人需求,促进纳税服务水平的提升,徐州市国税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采集纳税人需求为主题的“问需、问计、问效”纳税服务需求调查活动。
此次调查活动,是我局近年来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参与人数最多的一次纳税服务专题调查。
我们对此次调查活动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梳理了当前纳税服务工作存在不足和问题,并就进一步改进工作、优化服务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调查活动基本情况1.从调查时间来看,此次纳税服务需求征集活动从今年4月10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历时两个多月。
2.从调查内容来看,主要包括纳税服务需求与服务满意度测评两大方面,涉及税法宣传、纳税咨询辅导、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以及总体评价等5大内容30个问题。
3.从调查形式来看,主要采取发放纸质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各基层部门积极参与,形式多样。
一是以办税服务厅为主阵地,现场向纳税人发放调查问卷,提供咨询辅导,取得第一手资料;二是在市局办税服务厅开设纳税服务需求调查角,前来办税的纳税人结合当前遇到的办税难题真实填写调查表;三是依托纳税辅导、税收调查等日常税收工作开展面对面询问调查;四是在走访企业、举办培训、召开税企座谈会时开展“零距离”对话活动,向纳税人征求需求、意见建议;五是在门户网站首页上开设纳税服务需求和满意度调查项目,对社会公众和纳税人开展网络调查。
4.从调查参与度来看,此次活动赢得了广大纳税人的热切关注和积极参与,共发放问卷3600份,收回有效问卷3175份,回收率达88.19%,收集各种意见和建议500余条,体现了广大纳税人对本次活动积极配合、踊跃参与。
5.从调查人员构成来看,企业财务人员和办税人员占64.75%;在涉及的单位中,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成为参与调查的主力军。
6.从调查特点来看,呈现三“高”特点:一是总体评价高,纳税人对国税部门纳税服务整体满意率达93.61%;二是关注度较高,纳税人提出的各类意见和建议涵盖纳税服务、征收管理、税收执法和队伍建设等多个层面;三是期望值较高,纳税人期望国税部门能不断优化服务、简化流程、减轻涉税负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8.02.22•【文号】税总发〔2018〕19号•【施行日期】2018.02.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8〕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新要求,让便民办税春风常吹常新、四季拂面,税务总局决定,2018年以“新时代?新税貌”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努力打造税务系统优质服务品牌,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面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
一、深刻认识持续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2014年以来,全国税务系统坚持“纳税人所盼,税务人所向”,连续4年开展的“春风行动”相继推出了26类90项系列创新服务举措,全力为纳税人办税提速减负,有效提升了纳税人的满意度、遵从度和获得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开启了新征程、明确了新目标,也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踏上新时代新征程,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需要继续深入开展“春风行动”,针对纳税人办税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强弱项、补短板、促提升、重有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措施落地生效,带给纳税人更多的获得感,展示税务部门更优的新风貌。
二、总体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新时代?新税貌”为主题,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主线,推出系列便民办税措施,切实从增强政策确定性、管理规范性、系统稳定性、办税便利性、环境友好性等方面充分展示税务部门的新风貌,持续提升纳税人税法税制认同感、依法纳税公平感、办税渠道畅通感、申报缴税便捷感、税法遵从获得感,进一步打造特色鲜明的纳税服务品牌。
《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全文
优惠资格备案 ..............................55 2.3.5-035 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资格备案 ................56 2.3.6-036 境外注册的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
2
官网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
郑州外资公司注册代理服务商
2.2.6-030 委托代征管理 ..............................49 2.3 税收优惠资格备案及认定 .......................... 51
2.3.1-031 安置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资格备案 ............51 2.3.2-032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类
3 发票办理规范 ............................................67 3.1 发票领用 ........................................ 67 3.1.1-040 增值税发票系统发票核定 ....................67 3.1.2-041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 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69 3.1.3-042 普通发票核定 ..............................71 3.1.4-043 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核定 ....................72 3.1.5-044 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 ........................73 3.1.6-045 增值税发票核定调整 ........................75 3.1.7-046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 最高开票限额调整 .........................77
新办纳税人套餐办理操作流程
新办纳税人套餐办理操作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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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字段为必填项,填写完整后事项名称右方显示“已填写完整”,必填项未填写完整系统默认不予提交,点击提交提示未录信息。
(一)纳税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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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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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成功后,输入设置的用户名密码,按住滑块向右拖动,验证通过,点击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
(2)实名认证
弹框自动弹出办税身份选择的页面,点击右方“个人办税”下的“实名制申请”
自动跳转实名认证页面,弹出选择提示: 您是否已经在税务机关前台进行过实名信息采集,选择否(若您已经在办税服务厅前台进行过拍照实名,则这里选择是)
3、企业进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申请前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如办理银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应携带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已在线上传电子件的可免于提供);如办理发票票种申请,应携带发票专用章和单位公章。
4、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办理期限为两个工作日(包括当日),是指从纳税人成功提交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申请到所有子事项在税务机关受理完成的时间。企业工商登记完成,到申请新办套餐服务前的时间不算在办理时限内,两个工作日不包括企业待补正资料、领取文书、到第三方服务公司购买防伪税控设备、发行防伪税控设备的时间。
(5)代扣代缴信息
点击添加,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业务内容和税种自动弹出。
(六)已在前台办理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但尚未做税(费)种认定等事项。
已在前台办理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但尚未做税种核定的,也可以办理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在办理时,“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默认显示
芝麻认证服务(人像活体采集)
根据系统提示做相关动作完成活体验证流程。当跳转到支付宝进行活体身份信息校验提示认证失败原因为“您提供的身份信息与当前登录账号实名信息不一致,请确认后重新提交”时,广东税务APP出现下图提示,点击“确定”按钮,即可重新进行实名信息核验。
活体验证完成后,还需要上传身份证正面照完成后续实名认证流程。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税指南[精编版]指引一:
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办税指南(1.0版)
温馨提示:
1、新办纳税人指的是未在税务机关进行信息采集或在税务机关进行了信息采集但尚未做税(费)种认定等事项的纳税人,目前新办纳税人
“套餐式”服务只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办纳税人套餐申请延后实现)。
2、套餐申请人必须是企业办税员、财务负责人或者法人其中一员且已实名认证。在“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审核通过之后,此申请人自动绑定企业,另外两员需按照一般流程注册实名再绑定该企业。
跳转至“实名认证”页面,若想线上实名,则选择第1条,点击扫码下载按钮,则跳转广东税务APP下载页面,通过APP进行实名认证。若想线下实名,则按照第3条直接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实名信息采集。
下载完成广东税务APP打开后,显示主页面,点击左上角小图像,点击“请登录”,弹出登录页面,输入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照片上传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手机验证码校验过程,输入手机号码,点击【发送验证码】,将手机短信收到的验证码输入界面验证码输入框,点击【下一步】按钮完成实名认证。
(三)套餐申请
实名认证成功后,点击事项办理—新办纳税人套餐模块进入套餐申请页面。
(四)提示内容
(5)身份校验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按回车键后弹出校验提示框,输入法人身份证后六位,点确定,进入套餐申请主页面。
5、每月最后三个工作日不允许使用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若仍然要申请新办纳税人业务请使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事项办理-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功能申请或到前台申请。
6、为顺利发行您的税控设备,请尽快完成办税员、法定代表人的实名认证。
具体操作:
一、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申请
(一)注册登录
红色打*的项目为必填项,其中用户名设置要求为用户名最少需包含4个字符,最多可包含12个字符,可以使用数字、中文及字母,且前四个字符必须为字母或中文;密码设置要求为长度8到16位,可以使用数字及大、小写字母,其中数字和大、小写字母都必须至少要有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