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评估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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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实施细则

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实施细则
不合格0分:施工安全措施不够完善且未发生安全事故。
10
施工质量
14
优秀14分:工程质量优良,工程质量达到优质工程标准及以上且未发生质量事故;
良好11分: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工程质量优良且未发生质量事故;
合格8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且未发生质量事故;
不合格0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且未发生质量事故。
11
劳务支付
6
优秀6分:无因劳资纠纷、欠薪行为及投诉、上访现象;
合格3分:能够比较妥善地处理劳资纠纷及投诉、上访现象,无欠薪行为;
不合格0分:不能够妥善处理劳资纠纷、有欠薪行为及投诉、上访现象以致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5
技术保障能力
3
优秀3分: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技术力量;
良好2分:具有比较相应的履行合同的技术力量;
17
资料完整准确、及时性
4
优秀4分:资料完整准确、及时;
良好3分:资料比较完整准确、及时;
合格2分:资料基本完整准确、及时;
不合格0分:资料不够完整准确、及时;
18
1.总包对分包的管理
3
优秀3分:总包对分包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
良好2分:总包对分包进行比较全面有效的管理;
合格1分:总包对分包进行基本全面有效的管理;
本次评价中参与评分项目的得分总和
最终得分
/
最终得分由评分项得分按百分制换算得到:最终得分=评分项得分/评分项合计分数*100
备注
本次评价中承包单位不涉及的评价项目不参与打分,最终得分由参与评价的项目得分按百分制换算得到。
有串通施工、咨询等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或在没有得到相应许可的情况下,对外公开涉及任何机密的资料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分数直接得0分;

施工监理合同履约评价实施细则

施工监理合同履约评价实施细则
合格3分:监理质量基本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能够基本严格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不合格0分:监理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不能够严格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6
安全文明施工
6
优秀6分:安全文明施工符合《深圳市水务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及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能够严格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并对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承担监理责任;
良好4分:安全文明施工比较符合《深圳市水务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及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能够比较严格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并对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承担监理责任;
7
合同管理
6
优秀6分:能够及时公正地按照招标文件及监理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分包转让、争端仲裁和确认承包人违约等有关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
良好4分:能够比较及时公正地按照招标文件及监理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分包转让、争端仲裁和确认承包人违约等有关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
合格10分:监理质量基本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能够基本严格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不合格0分:监理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不能够严格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履约评估实施细则

履约评估实施细则

履约评估实施细则一、概述履约评估是指对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履约评估的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履约评估工作的流程和内容,确保评估的公正、公平、客观和有效。

二、评估内容履约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履行情况评估对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各项交付的时间、质量、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并根据合同的重要性和风险程度确定评估的重点。

2.履约资格评估对合同双方的履约能力、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包括合同方的资质、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以判断其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3.合同履行记录评估对合同双方的履约记录进行评估,包括合同方的履约历史、投诉记录、违约记录等,以了解其在过去的合同履行中是否存在问题。

4.履约风险评估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合同方的风险管理能力、风险意识、应对措施等,以判断其是否能够有效地应对各种履约风险。

三、评估流程履约评估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信息收集收集合同双方的相关信息,包括合同文件、履约记录、资质证照、财务报表等,以便对其进行评估。

2.现场调查对合同履行现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合同双方的实际情况,包括合同交付情况、合同履行进展等,并与合同双方进行沟通。

3.数据分析将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并结合合同要求和评估指标,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

4.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撰写评估报告,包括评估结论、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并向合同双方提供反馈。

5.监督跟踪对合同双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后续跟踪。

四、评估要求履约评估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求:1.公正公平评估过程中要保证公正和公平,评估人员应具备独立、客观的判断能力,并遵守评估准则和道德规范。

2.科学有效评估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工具,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遵守法律法规评估过程中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评估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履约考核评分细则

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履约考核评分细则

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履约考核评分细则(总15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连云港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履约考核评分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连云港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的实施管理,维护合同履行的严肃性,强化履约意识,规范施工、监理单位和参建人员的履约行为,确保本工程项目总体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省交通厅《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和航道局《江苏省内河航道基本建设项目中标单位合同履约情况考核办法》和有关标准规范,并结合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中的所有工程项目。

履约考核系对施工、监理及本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全面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对象为各合同段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部。

第三条考核依据1、交通部《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 314-2004);2、交通部《船闸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 288—93);3、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2004);4、《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6、《江苏省内河航道基本建设项目中标单位合同履约情况考核办法》;7、各施工、监理合同段的合同文件;8、现行国家和部、省颁其它强制性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有关规程、规章等。

第四条考核组织本工程项目的履约考核工作由连云港港疏港航道工程现场指挥部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组织进行。

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一般在下一季度的前7天内进行。

第五条考核内容考核分工程组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文明管理和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

第六条考核程序1、听取施工、监理单位工作情况汇报;2、听取三大控制体系测控情况的通报;3、查阅施工、监理单位有关文件、台帐资料;4、查看工程现场,进行实体检查抽测,并结合项目办平时的抽查、巡查资料及以前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5、与施工、监理单位交换意见;6、考核评分。

施工合同履约评价细则

施工合同履约评价细则
良好:总包对分包进行比较全面有效的管理,分包配合总包进行比较全面有效的管理; 合格:总包对分包进行基本全面有效的管理,分包配合总包进行基本全面有效的管理; 不合格:总包对分包没有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分包不能够配合总包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

竣工准备
10
8
竣工移交
10
优秀:能够认真主动地按时按要求办理工程竣工移交手续;
10
廉政保密
10
优秀:无弄虚作假现象,委托的业务有保密要求时能够严格保密;
不合格:有弄虚作假现象,委托的业务有保密要求时不能够严格保密。
合 计
100

评价等级
优秀:得分率90%以上(含90%);
良好:得分率在80%-90%之间(含80%);
合格:得分率在60%-80%之间(含60%);
不合格:得分率在60%以下(不含60%)。
不合格:配备项目成员不固定或该项目成员不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的业务水平。

施工期间
60
2
施工准备
10
优秀:人员、设备、临设搭建等施工准备措施按时完成;
良好:人员、设备、临设搭建等施工准备措施较能够按时完成;
合格:人员、设备、临设搭建等施工准备措施基本能够按时完成;
不合格:人员、设备、临设搭建等施工准备措施不能够按时完成。
3
安全、文明施工
10
优秀:项目能够严格的做好文明施工且没有投诉情况发生,施工安全措施完善且未发生安全事故;
良好:项目能够比较严格的做好文明施工且没有投诉情况发生,施工安全措施比较完善且未发生安全事故;
合格:项目能够基本严格的做好文明施工且没有投诉情况发生,施工安全措施基本完善且未发生安全事故;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履约评价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履约评价实施细则

建设项目合同履约评价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履约评价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署《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评价范围署所有在建项目正在履行的施工、监理合同均应实施合同履约评价。

第三条评价人员评价工作以署各处室为单位组织实施,评价人员由相关处室领导、项目组成员组成。

第四条评价方式履约评价按飞行监督检查、季度定期评价、年度履约评价、工程竣工履约评价四种方式实施:(一)飞行监督检查。

由相关处室领导和项目组不定期对参与项目建设的各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

依据检查情况,按照扣分标准,采用扣分形式对现场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

当扣分合计超过12分时,该季度的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不再进行本季度定期评价;一个季度内累计扣分不超过12分时,所扣分项目作为该季度履约评价的日常检查依据。

(二)季度定期评价。

每季末,由处领导、各项目组,对参与项目建设的各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集中履约评价。

按照署《合同履约评价细则》进行打分,当得分率大于或等于90%时,为优秀;当得分率大于或等于80%,小于90%时,为良好;当得分率大于或等于60%,小于80%时为合格;当得分率低于60%时,为不合格。

(三)年度履约评价。

每年的一月份,对项目上一年度各季度评价得分按季度进行平均计算,该平均值为年度履约评价得分,当得分率大于或等于90%时,为优秀;当得分率大于或等于80%,小于90%时,为良好;当得分率大于或等于60%,小于80%时为合格;当得分率低于60%时,为不合格。

(四)工程竣工履约评价。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综合各季度履约评价结果,并结合项目建设竣工情况,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最终履约评价。

第五条工程竣工履约评价等级工程竣工履约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一)优秀。

能够认真主动地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工作成效显著,服务质量满意,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工程履约评为“优秀”等级:1、各季度履约评价全部合格,且评为良好及以上的季度履约评价次数占季度履约评价总次数的60%以上。

设计单位履约评价细则

设计单位履约评价细则

设计单位履约评价细则第一条为保证设计单位的工作服务质量,规范设计单位的执业行为,提高设计单位的从业水平和服务水平,并充分体现公平竞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各地市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评价细则所称设计单位,既包括通过招投标方式及自行采购方式确定的服务单位,也包括各地市财政部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为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提供工程设计服务的单位。

第三条本评价侧重于从设计质量、设计进度、后续配合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考量。

第四条评价依据1、设计招标、合同文件;2 、现行国家和部、省、市颁布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建筑设计规范和有关规程、规章等。

第五条评价程序1、听取设计单位工作情况汇报;2 、听取项目组、技术组等相关部门的通报;3、查阅有关文件、台帐资料;4 、进行质量检查工作。

检查的主要内容,初步设计应以设计方案(技术方案)的主要质量特性,环保、节能等措施是否落实,消防、抗震等安全规范的执行情况作为重点;施工图设计应以地基处理、结构设计的安全可靠,各专业设计间的协调配合以及规程、规范的执行情况等作为重点;5、评分。

第六条评价评分评价结果采用等级制,共分“A”、“B”、“C”、“D”四个等级。

总分100 分,其中人员配置10 分,设计进度30 分,设计质量30 分,施工现场配合20 分,其他行为10 分。

单项扣分累积值不超过该单项的标准分值。

在与本工程相关的市、省、国家级优秀设计奖项评比中获得奖项或表彰的得分别增加5、10、15 分。

(具体奖项的认定以各地市自行操作为准)1、得分90分及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者为“A”:(1)配置项目设计负责人经验丰富,责任心强;(2)设计图纸符合建筑设计相关规范标准,方案达到送审部门要求,布局功能满足使用方和建设方需求,并能提出合理化建议;(3)履约项目的台帐资料完全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4)履约期间未发现有违反“廉政合同”的行为;(5)履约期间未发生质量责任问题或安全责任问题。

中国联通甘肃省分公司网络建设工程合作单位履约评价实施细则

中国联通甘肃省分公司网络建设工程合作单位履约评价实施细则

中国联通甘肃省分公司网络建设工程合作单位履约评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网络建设合作单位的合同履约管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国联通甘肃省分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联通)通信网络建设工程的合作单位管理,包括移动网、核心网、数据网、传送网、基础设施、宽带接入等工程。

第三条本细则内所称合作单位主要包括网络工程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适用于甘肃联通省市两级公司招标入围的合作单位的履约评价。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省分公司主管网络建设部门的职责(一)负责制(修)订本实施细则及履约评价指标、标准等,并组织各市州分公司对合作单位进行评价。

(二)负责完成对省分公司招标中标的合作单位年度履约评价。

(三)负责全省月度、年度履约评价的统计和发布。

第五条各市州分公司主管网络建设部门职责(一)负责按照本细则对辖区内的合作单位进行月度、年度履约评价。

(二)各类工程检查时发现的问题,依照本办法由建设单位对合作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或者红、黄牌。

第三章评价说明第六条履约评价目的通过评价,规范甘肃联通对合作单位履约评价,提高合作单位的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合作单位队伍,提升合作单位的服务水平,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履约评价方式由省市两级主管网络建设部门采取月度、年度履约评价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履约评价指标(一)月度履约评价指标月度履约评价指标由进度及质量、服务、安全三大指标构成,其中,进度及质量指标占80%权重,主要通过红黄牌制度进行评价;服务指标占20%权重,主要从合作单位的人员设备配置、服务水平、响应速度等方面综合评价。

安全指标为控制指标,对因合作单位方面的原因而造成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的,进行扣分。

具体评价标准见下表:*事故分级标准(二)年度履约评价指标各市州分公司根据服务商全年任务执行情况,结合工程后期管理(包括资料移交、剩余物资管理等),进行年度履约评价。

履约评估实施方案

履约评估实施方案

履约评估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履约评估成为了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履约评估是指对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进行检查、评价和监督,以确保合同各方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因此,建立科学的履约评估实施方案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至关重要。

二、目的和意义履约评估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规范企业履约评估工作流程,提高履约评估的效率和准确性,保障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通过履约评估实施方案的落实,可以有效预防和化解合同履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

三、实施步骤1. 制定履约评估标准首先,企业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明确的履约评估标准。

这些标准应当包括履约的时间要求、质量要求、成本要求等方面的具体指标,以便对履约情况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

2. 收集履约数据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数据收集机制,及时、准确地收集与履约相关的各项数据。

这些数据包括合同履约进度、质量检验结果、成本支出情况等,为后续的履约评估提供可靠的依据。

3. 进行履约评估在收集到足够的履约数据后,企业应当按照制定的履约评估标准,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的方法可以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全面客观地反映合同履约的实际情况。

4. 分析评估结果企业需要对履约评估的结果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同时,也要充分肯定合同履约中取得的成绩和进步,为下一步的履约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5. 完善履约管理在分析评估结果的基础上,企业应当及时调整和完善履约管理措施,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通过不断地完善履约管理,提高企业的履约能力和水平,实现合同各方的共赢。

四、实施保障为了确保履约评估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企业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保障工作: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履约评估的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2. 完善相关制度和规章,明确履约评估的具体要求和标准,规范履约评估的程序和方法;3. 健全数据收集和管理体系,确保履约评估所需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4. 加强对履约评估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履约评估工作的专业水平和准确性。

勘察合同履约考核评分细则

勘察合同履约考核评分细则

勘察合同履约考核评分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勘察合同履约考核工作,促进勘察合同的有效履约和质量提升,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考核原则1. 考核原则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客观、权威的原则,以合同约定为依据,充分评价合同履约的情况。

2. 考核应当充分考虑合同约定的要求,综合考虑合同履约的进度、质量、成本、安全等方面,对勘察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评分。

第三章考核内容1. 履约进度:包括合同规定的勘察开始时间、中间审核时间和最终提交时间等履约进度要求,评分标准应明确具体。

2. 勘察质量:包括勘察成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的评估,评分标准应明确勘察成果的要求。

3. 成本控制:包括勘察成本的控制、费用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的评估,评分标准应明确成本控制的标准。

4. 安全保障:包括勘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护工作等方面的评估,评分标准应明确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四章考核方法1. 考核方法应当有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检查、资料审查等方式获取相关数据,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 考核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遵守勘察合同的约定,不得随意变更评分标准或者私设评分指标。

3. 考核结果应当公示,接受相关方的监督和监督,确保考核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第五章考核结果处理1. 根据考核结果,对勘察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评分,具体评分标准由委托方和勘察单位共同商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2. 对于评分较低的勘察单位,应当制定整改措施,促使其改进,并加强后续监管,确保勘察合同的有效履约。

3. 对于评分较高的勘察单位,应当及时表彰奖励,鼓励其继续提高服务质量,为勘察合同的履约提供良好的范例。

第六章责任追究1. 对于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勘察单位,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并根据合同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理,确保委托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 对于委托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况,勘察单位有权要求其履行合同,并保留向有关部门投诉求助的权利。

第七章附则1.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委托方所有,如有争议,应当遵循合同约定进行解决。

监理履约评价细则

监理履约评价细则

监理履约评价细则一、引言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监理是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而为了评估监理的履约情况,制定监理履约评价细则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监理履约评价细则的内容,以便为项目管理者和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二、细则制定的背景及目的工程监理作为对建筑工程的监管和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必须要确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履约评价细则。

其目的在于对监理人员的履约情况进行定量化、有针对性的评价,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工作,提高监理服务质量。

三、评价指标体系1.工作态度评价监理人员是否对工作认真负责,是否能够积极主动配合项目各方工作需求,并能根据工作情况灵活调整监理工作计划等进行评估。

2.工作效率评价监理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监理任务的能力,是否能够高效率地推动项目进展,确保施工周期按时完成。

3.技术能力评价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是否达到要求,是否具备解决各类技术问题的能力,还要考核其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等方面的理解和运用。

4.沟通能力评价监理人员是否能够与项目各方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协调,是否能够准确理解相关要求,并能够清晰地向项目方传达监理意见和要求等进行评估。

5.风险控制评价监理人员是否能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及时发现并且妥善处理各类风险问题,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有效的控制和避免可能引发的负面后果。

四、评价方法和标准对监理人员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时,可以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其中,定性评价可以通过定期组织评审会议、填写评价表格等形式进行,评价标准可包括表现优秀、表现良好、表现一般和表现不合格等等。

在定量评价方面,可以根据关键指标的完成情况、客户满意度、工程质量问题数量等进行量化评估。

通过制定评价得分体系,将监理人员的工作表现转化为具体的评价分数,以便综合评价监理人员的绩效水平。

五、评价结果的应用监理履约评价结果应该及时向监理人员反馈,并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或改进措施。

监理单位合同履约考评评分细则

监理单位合同履约考评评分细则

监理单位合同履约考评评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XX市轨道交通建设,规范监理单位合同履约行为,对监理合同项目部实施有效的管理,奖优罚劣,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实现安全、工期、质量、投资控制等建设目标,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以合同标段(项目部)为单元,考核评定以监理合同的乙方单位为对象。

若一个单位参与多个合同标段,则取其各标段中最低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若有联合体的标段,按联合体考核评分分别计入各单位得分,仍取其各标段中最低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第二章考评管理第三条在启动考评工作前,由审计风控部拟定当期合同履约考评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考评方式和时间安排,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实施。

第四条审计风控部对监理单位实施综合评分管理。

满分为100分。

具体分配如下:(一)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到岗情况(满分15分)1.项目总监到岗情况(1)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与投标文件相符、没有更换的,得6分。

(2)更换项目总监的,以建设事业总部书面批准为依据,得4分。

(3)如果没有获得建设总部书面批准的,得。

分。

2.监理单位到岗情况(1)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与投标文件相符、没有更换的,得4分。

(2)更换监理工程师在30%及以内的(以三总部书面批准为依据),得3分。

(3)更换监理工程师在30%及以内且没有获得三总部书面批准的,得2分。

(4)更换监理工程师在30%以上的(以三总部书面批准为依据),得1分。

(5)更换监理工程师在30%以上且没有获得三总部书面批准,得0分。

3.项目总监出勤率(1)出勤率达到75%以上时,得3分。

(2)出勤率在50%-75%之间时,得1分。

(3)出勤率在50%以下时,得O分。

4.监理工程师出勤率(1)出勤率100%,得2分。

(2)出勤率85%以上,得1分。

(3)出勤率不足85%,不得分。

(二)监理单位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满分5分)1.监理单位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的,得5分。

5.有组织机构但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得2-4分。

第三方监测单位合同履约考评评分细则

第三方监测单位合同履约考评评分细则

第三方监测单位合同履约考评评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xx市轨道交通建设,规范第三方监测单位合同履约行为,对第三方监测单位实施有效的管理,奖优罚劣,提高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安全风险的预判能力和预警管理水平,确保实现地铁工程安全推进的建设目标,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评分以合同标段(项目部)为单元,考核评定以第三方监测合同的乙方单位为对象。

若一个单位参与多个合同标段,则取其各标段中最低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若有联合体的标段,按联合体考核评分分别计入各单位得分,仍取其各标段中最低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第二章考评管理第三条在启动考评工作前,由审计风控部拟定当期合同履约考评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考评方式和时间安排,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实施。

第四条审计风控部对第三方监测单位实施综合评分管理。

满分为100分。

具体分配如下:(一)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工程师到岗情况(满分20分)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到岗情况(1)监测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相符、没有更换的,得6分。

(2)中途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建设事业总部书面批准的,得2-4分。

(3)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未经建设总部书面批准的,得0分。

2.各专业工程师到岗情况(1)监测单位的注册测量工程师等专业人员与投标文件相符、没有更换的,得6分。

(2)更换注册测量工程师等专业人员在40%及以内经建设总部书面批准的,得2-4分。

(3)更换监测工程师在40%及以上或未经建设总部书面批准的,得0分。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出勤率(1)出勤率到75%以上,得4分。

(2)出勤率在50%-75%之间,得2分。

(3)出勤率在50%以下,得0分。

4.监测人员出勤率(1)出勤率100%,得4分。

(2)出勤率85%以上,得2分。

(3)出勤率不足85%,得0分。

(二)管理制度建立和监测方案的编制情况(满分15分)1.监测单位管理制度完善,监测方案编制科学、合理、细致的,得12-15分。

项目质量履约评价细则

项目质量履约评价细则
对质量缺陷、事故,未及时处理或上报,每次扣 2~5 分
(九) 质量缺陷 事故整改
质量缺陷处理无处理方案,扣 3 分;方案未经审批,扣 2 分;处理无 记录或未经验收,扣 2 分
对质量缺陷整改不合格,扣 3 分
对质量事故后续处理不到位,扣 1~3
(十) 工程质量创优无规划无措施,扣 5 分 工程创优 创优措施落实不到位,质量问题隐患处理不到位,扣 2-5 分
标准 分数 15 15
5
20
15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 10 -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标准 扣减 实得 分数 分数 分数
钢绞线、锚具及夹片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就投入使用,扣 5 分
钢绞线未进行编束,下料未用砂轮机切割,扣 1~3 分
波纹管破损、管道偏位、接头不密实,影响施工质量,扣 1~3 分
5
表1
序 施工 号 标段
施工总承包 单位名称
工程质量履约综合评价表
( 2012 年 第 季度)
中心履约 检查得分 (60 分)
履约评价得分
各委办局及 公司日常检
查得分 (10 分)
总监办对施工单 位质量履约评价 得分(30 分)
综合得分 (100 分)
优良
最终评价等级 合格 差
特差
排名
填报人:
审核人:
张拉设备和仪表未按要求定期校验,扣 1~3 分
6 预应力 未进行孔道摩阻试验及锚固性能试验,扣 2~5 分
10
张拉前混凝土强度、弹模、龄期等不满足设计要求,扣 3~10 分
第二章 施工质量履约评价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安全质量监察总部施工质量履约评价职责: (一)负责统筹对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土建施工标段施工 质量履约考评工作。 (二)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管理单位落实公司安全质量委 员会关于施工质量履约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 (三)负责对项目管理单位质量履约考评结果进行统计、 备案和上报。

合同履约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多份)

合同履约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多份)

合同履约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履约管理,规范合同履约行为,提高合同履约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履约活动的考核评价。

第三条合同履约考核评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考核评价内容第四条合同履约考核评价内容包括合同履行情况、合同管理情况、合同纠纷处理情况等。

第五条合同履行情况主要包括合同履行进度、合同履行质量、合同履行成本等方面。

第六条合同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解除等方面。

第七条合同纠纷处理情况主要包括合同纠纷的发生、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等方面。

第三章考核评价方法第八条合同履约考核评价采用定期考核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定期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合同到期考核。

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合同到期考核在合同到期时进行。

第十条日常监督主要通过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

第十一条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四章考核评价程序第十二条合同履约考核评价程序分为考核准备、考核实施、考核结果处理三个阶段。

第十三条考核准备阶段主要包括制定考核方案、确定考核指标、组织考核人员等。

第十四条考核实施阶段主要包括收集考核资料、开展考核工作、形成考核报告等。

第十五条考核结果处理阶段主要包括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应用等。

第五章考核评价结果的应用第十六条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合同履约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用于评价合同履约能力和水平。

第十七条考核评价结果应用于合同履约奖惩、合同续签、合同终止等方面。

第十八条考核评价结果应用于合同履约改进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甲方主导型合同履约评价管理细则目录:一、总则1.1 制定依据1.2 适用范围1.3 基本原则二、考核评价内容2.1 合同履行情况2.2 合同管理情况2.3 合同纠纷处理情况三、考核评价方法3.1 考核方式3.2 考核周期3.3 监督机制3.4 考核等级划分四、考核评价程序4.1 考核准备4.2 考核实施4.3 考核结果处理五、考核评价结果的应用5.1 绩效评价依据5.2 奖惩机制5.3 改进措施六、中介责权条款6.1 中介责任6.2 中介权利6.3 中介利益保障七、甲方主导性条款7.1 甲方决策权7.2 甲方监督权7.3 甲方优先权八、乙方违约认定及处罚8.1 违约行为8.2 违约处罚8.3 违约责任追究九、附则9.1 解释权9.2 生效日期附件:1. 合同履约考核评价表2. 合同履约奖惩细则3. 合同履约改进措施模板甲方主导型合同履约评价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1.1 制定依据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旨在确保合同履约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工程项目履约评价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履约评价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履约评价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履约评价工作,提高工程项目履约质量,确保工程项目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实施的各类工程项目的履约评价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履约评价是指对工程项目在承包方案、预算控制、工程过程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的活动。

第四条工程项目履约评价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提高工程项目的执行效果。

第五条公司建立履约评价委员会,负责公司工程项目履约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要积极配合评价委员会的工作,及时提供评价所需的材料和信息。

第七条对于工程项目的承包方案、预算执行情况、质量和安全环保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的,公司会对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

第八条公司将工程项目履约评价纳入对项目经理的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评价方式第九条工程项目履约评价采取定期评价和不定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定期评价是指公司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的综合评价,主要包括时间节点评估、费用控制评估、质量安全评估等内容。

第十一条不定期评价是指公司根据工程项目实时情况,随时开展的评价活动,主要包括阶段性评估、事件响应评估等内容。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履约评价要充分考虑项目规模、难易程度、可行性、风险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第三章评价内容第十三条工程项目履约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承包方案的完整性和科学性评价;(二)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估;(三)工程过程管理的评价;(四)工程质量的评价;(五)工程安全环保的评价。

第十四条承包方案的评价主要包括方案的完整性、系统性、合理性等方面。

第十五条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主要包括项目费用的支出情况、费用变更情况、费用控制情况等。

第十六条工程过程管理的评价主要包括计划执行情况、配合协调情况、组织管理情况等。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的评价主要包括施工质量、材料质量、施工工艺等方面。

履约评估实施细则

履约评估实施细则

履约评估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履约评估是指对合同双方在合同期限内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进行评估,并据此对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的一项工作。

履约评估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合同的有效履行,提高合同履约的质量和效率,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二、评估流程1. 确定评估指标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双方的约定,确定评估的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应包括履约质量、履约效率、履约成本等方面的内容,以全面、客观地评估合同履约情况。

2. 采集相关数据根据评估指标,采集相关的履约数据。

数据来源可以包括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履约数据、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履约数据等。

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数据分析和评估对采集到的履约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

可以采用统计分析、比较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对履约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和分析。

4. 编制评估报告根据数据分析和评估结果,编制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应包括评估的目的、评估指标、数据分析和评估结果等内容。

评估报告应具备客观、准确、可读性强等特点。

5. 反馈和改进将评估报告反馈给合同当事人,提供改进意见和建议。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评估报告的结果,进行履约情况的改进和调整,提高合同履约的质量和效率。

三、评估指标1. 履约质量指标履约质量指标主要评估合同的履约结果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例如,对于产品销售合同,可以评估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于服务合同,可以评估服务的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2. 履约效率指标履约效率指标主要评估合同的履约过程是否高效。

例如,对于工程建设合同,可以评估工程的进度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对于物流运输合同,可以评估物流运输的时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3. 履约成本指标履约成本指标主要评估合同的履约过程是否节约成本。

例如,对于采购合同,可以评估采购的成本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对于劳动合同,可以评估劳动力的成本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四、评估报告内容1. 评估目的明确评估的目的和背景,说明为什么进行履约评估,评估的目标是什么。

履约评估实施细则

履约评估实施细则

履约评估实施细则(总22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恒生地产供应商履约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促进供应商增强履约意识,对供应商进行集中、统一、有序管理,实现优胜劣汰,把优秀以及合格的供应商沉淀到企业资源库中,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风险,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现,为此建立恒生地产供应商动态分级管理体系。

第二条供应商动态分级管理体系分为资质评估、履约评估、综合评定三个阶段。

第三条履约评估结果达到B级以上者,可参与供应商年度综合评定,综合评定被评价为“合格”的供应商可报经总裁办公会决议将综合等级晋级为“优秀”等级;若履约评估合作等级为C,则报经总裁办公会决议将其综合等级定为“不合格”。

第四条根据集团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履约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版)。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实施细则(试行版)适用于集团及项目公司开发项目的项目管理、监理、总包、分包、材料设备商等供方单位。

第三章评估原则第六条履约评估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章参与部门第七条履约评估由采购管理部组织,集团工程管理部及各项目公司总经理、工程部、成本部、采购部、财务部、客服部、物业公司参与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第五章评估周期第八条履约过程评估每半年进行一次,对供应商在上半年度履约情况进行评估;履约综合评定在每年底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第六章评估内容第九条履约评估的内容为合同文件中供应商应尽的合同义务,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经济签证、变更限价、结算、付款、沟通配合等。

详细的评价维度和评价标准见ERP评估问卷。

第十条履约评估的基准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

由相关部门及单位按评分标准分别对工程类、材料设备类、监理类等进行评价。

评分标准见附表。

第七章评估方案第十一条履约评估最终评价结果分为A(80分及以上)、B(60-80分)、C(60分以下)三个等级。

咨询合同履约评价实施细则【模板】

咨询合同履约评价实施细则【模板】

咨询合同履约评价实施细则(项目建议书阶段)
咨询合同履约评价实施细则(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设计合同履约评价实施细则
(初步设计阶段)
设计合同履约评价实施细则(施工图设计阶段)
设计合同履约评价实施细则
(施工服务阶段)
附:咨询/设计成果错误分类
Ⅰ类错误:
1.违反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规定、标准的强制性条文;
2.设计漏项;
3.造价文件严重失实;
4.现场不具备实施条件。

Ⅱ类错误
1.违反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规定、标准的重要条文;
2.重要数据错、漏、碰、缺;
3.选用淘汰的设备;
4.造价文件失实较严重。

Ⅲ类错误:
1.违反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规定、标准的一般条文;
2.一般数据错、漏、碰、缺;
3.造价文件失实。

施工监理合同履约评价实施细则【模板】

施工监理合同履约评价实施细则【模板】
良好8分:配备的技术人员的专业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各专业人员比较稳定;
合格6分:配备的技术人员的专业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各专业人员基本稳定;
不合格0分:配备的技术人员的专业不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各专业人员不够稳定。
3
项目总监要求
10
优秀10分:配备固定的项目总监且该总监具有高度责任心、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的业务水平;
不合格0分:不能够认真主动地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及局实名管理工作。
14
检验设备的配置
3
合格3分: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文件拟定的检验设备有按要求进入施工现场;
不合格0分: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文件拟定的检验设备没有按要求进入施工现场。
15
合计
100
全部评价项目分值总和
/
评分项合计分数
施工监理合同履约评价实施细则


评价 项目
单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说明

人员配备
24
1
人员数量要求
4
合格4分:配备的技术人员的数量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能及时到位;
不合格0分:配备的技术人员的数量不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或不能及时到位。
2
专业配置要求
10
优秀10分:配备的技术人员的专业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各专业人员稳定;
若监理工程师已尽职但确属其它原因造成的工期延后,可酌情处理。

履约配合
13
13
配合情况
10
配合情况(10分)
优秀10分:能够认真主动地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及局实名管理工作;
良好8分:能够比较认真主动地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及局实名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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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评估实施细则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恒生地产供应商履约评估实施细则
(试行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促进供应商增强履约意识,对供应商进行集中、统一、有序管理,实现优胜劣汰,把优秀以及合格的供应商沉淀到企业资源库中,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风险,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现,为此建立恒生地产供应商动态分级管理体系。

第二条供应商动态分级管理体系分为资质评估、履约评估、综合评定三个阶段。

第三条履约评估结果达到B级以上者,可参与供应商年度综合评定,综合评定被评价为“合格”的供应商可报经总裁办公会决议将综合等级晋级为“优秀”等级;若履约评估合作等级为C,则报经总裁办公会决议将其综合等级定为“不合格”。

第四条根据集团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履约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版)。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试行版)适用于集团及项目公司开发项目的项目管理、监理、总包、分包、材料设备商等供方单位。

第三章评估原则
第六条履约评估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章参与部门
第七条履约评估由采购管理部组织,集团工程管理部及各项目公司总经理、工程部、成本部、采购部、财务部、客服部、物业公司参与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第五章评估周期
第八条履约过程评估每半年进行一次,对供应商在上半年度履约情况进行评估;履约综合评定在每年底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第六章评估内容
第九条履约评估的内容为合同文件中供应商应尽的合同义务,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经济签证、变更限价、结算、付款、沟通配合等。

详细的评价维度和评价标准见ERP评估问卷。

第十条履约评估的基准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

由相关部门及单位按评分标准分别对工程类、材料设备类、监理类等进行评价。

评分标准见附表。

第七章评估方案
第十一条履约评估最终评价结果分为A(80分及以上)、B(60-80分)、C(60分以下)三个等级。

第八章评估流程
第十二条评价流程:
1.采购管理部以下发《恒生地产供方履约评估工作的通知》为启动;
2.各项目公司整理本次拟评价的供应商明细表(需项目总经理确认)发送采购管理部。

自履约评估工作开始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3.采购管理部建立本次供应商评估计划报领导审批,自接到拟评价的供应商名单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4.相关评估人员按照评价表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客观评分,自供应商评价发起评估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5.采购管理部根据审核问卷,并根据相关部门的评价形成评估结果。

自收到汇总结果起四个工作日内完成;
6.采购管理部根据相关部门的评价形成评估结果进行供应商评分进行汇总,报领导审核;
7.采购管理部将结果通知相关供应商,如有异议,供应商可提请书面反馈意见报采购管理部。

自通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8.由分管副总及总裁组成的终评小组对结果及供应商的申诉进行终评,形成本次履约评价最终结果及供应商合作等级确定;
9.最终评价结果由采购管理部在采招系统中进行发起供应商合作等级的审批,报相关领导审核。

第九章履约评估结果
第十三条通过本次履约评估,为恒生地产供方的统一管理提供有效资料,实行统一分级管理,进行优胜劣汰;
第十四条优秀供方:对于在连续两个项目,两个年度评估中优秀的供方,可考虑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高层互信,进行长期合作;
第十五条合格供方:在后期的项目招标等合作中可予以优先考虑,并通过不断的改进成为优秀供方;
第十六条不合格供方:集团分管领导可与供方相关领导进行约谈,要求供方进行改进,如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给予“两年”的整改期,整改期内不予使用。

经资质评估后可再次入库。

第十七条通过建立履约过程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履约问题反馈渠道,采购管理部门收集本季度内合作供应商中的重大核心事件,包括施工质量、配合程度等环节,形成检查巡检报告并定期公布,保证供应商履约信息公开、真实性。

第十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试行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试行版)由采购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1-2:工程类(评估人员:成本部)
供方履约评估(工程类)
附件1-3:工程类(评估人员:采购部)
供方履约评估(工程类)
附件1-4:工程类(评估人员:财务部)
供方履约评估(工程类)
附件1-5:工程类(评估人员:物业公司)
供方履约评估(工程类)
附件2-1:监理类(评估人员:副总裁、工程技术中心总经理、项目总经理、工程管理部、工程部)
供方履约评估(监理类)
附件2-2:监理类(评估人员:成本部)
供方履约评估(监理类)
附件2-3:监理类(评估人员:采购部)
供方履约评估(监理类)
附件3-1:材料设备类(评估人员:副总裁、工程技术中心总经理、工程管理部、项目总经理、工程部)
供方履约评估(材料、设备类)
附件3-2:材料设备类(评估人员:成本部)
供方履约评估(材料设备类)
附件3-3:材料设备类(评估人员:采购部)
供方履约评估(材料设备类)
附件3-4:材料设备类(评估人员:财务部)
供方履约评估(材料设备类)
附件3-5:材料设备类(评估人员:物业公司)
供方履约评估(材料设备类)
调整建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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