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塞尔协议Ⅲ》中的资本约束对我国商业银行影响的问题研究

合集下载

巴塞尔资本协议Ⅲ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巴塞尔资本协议Ⅲ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o 两个指标, ) 用以着重解决金融危机中凸显的银行资本
流动性 问 题。三 是针 对 银行 业 “ 而不 倒 ”(o i t 大 tobg O
1的问题 , ) 巴塞尔 Ⅲ 建议通过追加资本要求、 或有资本
以及债务保证 等多种工 具 , 来加 强对具有 系统重要性影
响的银行的监管 。 巴塞尔委 员会 于 2 0 0 9年 1 2月开始启动 了巴塞尔 Ⅱ
银 行政策制定者和经营管理者无 回避 的重要问题 。


巴塞 尔资本 协议 Ⅲ及其实施安排
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历经 3 0多次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
《 巴塞尔协议 Ⅲ》, 并于 2 1 9月 1 00年 2日获 得 2 7国中央
巴塞尔 Ⅲ在 巴塞尔 Ⅱ为基础 的监管 框架上 , 主要 根
21 0 1年第 6期 总第 10期 5

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
J un l fAB h n T ann olg o r a C Wu a riigC l e o e
No 6 NO .2 1 . V 0 1 S r lN . 5 ei o 1 0 a
银 行经 营 管理 ・
性银行 和非 系统重要 性银 行业金 融机 构分别 在 21 年 03 底 和 21 年前达到新监管标准 的要求 。 06
[ 收稿 日期 ]0 1 0 5 2 1—1—1
表 1巴塞尔协议 Ⅲ各项规则分 阶段实施 时间安排


Ⅲ的实施 , 将可能影响到我国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客户
2 都 | 目Ⅱ 2 叫l £ 3 叶‘ ∞口 堍
协议规则转化为国家法律规范 。新协议 的严格要求将于

系列不 同 的过渡 期 分 阶段 执 行 , 过 渡 期 最 晚均 至 但

巴塞尔协议三主要内容及对中国商业银行经营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三主要内容及对中国商业银行经营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Ⅲ》内容解读及对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影响摘要:巴塞尔协议III是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吸取金融危机经验和教训,对一系列金融监管举措的改进和强化,巴塞尔协议III的推出将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产生重要影响。

我国商业银行应对“顺周期效应”的各项监管指标进行重新评估,建立动态资本拨备计提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资本管理计划及资本金补充机制。

关键词:巴塞尔协议商业银行监管资本在雷曼兄弟破产两周年之际,《巴塞尔协议Ⅲ》在瑞士巴塞尔出炉。

最新通过的《巴塞尔协议Ⅲ》受到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直接催生,该协议的草案于2010年提出,并在短短一年时间内就获得了最终通过,并将于此后的11月在韩国首尔举行的G20峰会上获得正式批准实施。

巴塞尔协议Ⅲ必将在未来数年成为商业银行监管的重要内容,并对商业银行的经营和管理产生重要影响。

一、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一)更严格的资本金要求巴塞尔委员会认为,尽管在最初的巴塞尔协议中已经涉及了资本监管方面的要求,但由于存在缺乏全球统一监管调整标准、监管科目与会计报表科目不匹配等问题,导致银行业很多机构不能充分化解相关风险和信贷损失,也使得资本监管工作遇到很多问题,因此,新协议要求将核心一级资本(普通股和利润留存)充足率由2%提高到4.5%;一级资本充足率由4%提高到6%;资本充足率仍为8%。

同时,对于上述监管标准的进程也做了初步的安排。

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3年1月1日,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应达到3.5%;核心资本充足率应达到4.5%;资本充足率应达到8%。

到2015年1月1日,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达到4.5%;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6%;资本充足率保持8%不变。

(二)设定资本留存缓冲比例巴塞尔委员会吸取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的教训,为了进一步防范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爆发,保证商业银行在金融和经济危机时期能够有效避免重大损失,引入了2.5%的资本留存缓冲,由扣除递延税项及其他项目后的普通股权益组成。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影响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影响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影响摘要:2007年全球经济危机的爆发暴露出当前商业银行资本管理上的缺陷,推动了“巴塞尔协议Ⅲ”的诞生。

本文基于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及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现状,探讨“巴塞尔协议Ⅲ”的实施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中的核心资本充足率,流动性风险监管以及杠杆率三个主要部分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得出相应的结论与建议,力图在本质上揭示出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关键词: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巴塞尔协议Ⅲ;重要影响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并逐渐蔓延至全球,成为历史上最严重的全球性经济危机之一,其影响之广、损失之大,足能够与1929年的“经济大危机”相提并论。

作为全球大国之一,我国也深受其影响。

在社会逐渐发展的今天,人们规避风险的能力理应不断增强,为何仍然出现了如此大的经济危机,这是令人反思的。

从发生经济危机的原因上看,这是一个由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引起信贷危机最后转化为流动性危机的过程。

可见商业银行在这次危机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过度放宽信贷标准大大提升了潜在的信贷风险;大量发行抵押贷款证券进一步促使了次级贷款的发放;互相提供信用违约互换外部信用导致已转移的信用风险回归;高杠杆率导致金融风险积聚等[1]。

这些足以说明现今商业银行仍存在比较大的问题,那么如何改善其不足,使其发挥最佳作用呢?2010年9月,“巴塞尔协议Ⅲ”应运而生。

一、文献综述(一)研究现状随着“巴塞尔协议Ⅲ”的出台和实施,其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作用也逐步体现出来。

究竟有怎样的影响,我国学者已经做了相关的研究,综合起来可以得到以下三方面:1、在资本充足率方面的研究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短期内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另一类是长期角度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认为短期内单从资本充足率来看对我国商业银行影响不大的有:蒋媛(2011)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探究[2];向彦臻(2012)基于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商业银行影响中单从资本充足率角度出发的研究[3];贺育飞(2011)从我国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和总资本充足率角度进行的分析[4];认为从长期来看,新的资本监管标准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是不容忽视的有:冯乾等(2012)通过对我国上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重新测算之后得出的结论[5];刘凤娟等(2011)从长远看我国银行单一的资本结构将难以满足银行的资本需求方面的研究[6]。

巴塞尔资本协议III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

巴塞尔资本协议III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

浅谈巴塞尔资本协议III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摘要:巴塞尔协议iii进一步丰富了资本监管的范围和内涵,将杠杆率作为新资本协议资本框架的补充,并首次建立了流动性监管的两个国际量化标准。

本文通过中国银行业践行巴塞尔iii的举措,探讨研究了一些指标监管对我国银行业发展的影响。

关键词:塞尔iii ;监管;商业银行1988年资本协议(即 basel i)、新资本协议(即basel ii)和现在的巴塞尔协议 iii 实际上是一脉相承的。

其中,1988 年资本协议建立起全球统一的资本充足率监管框架;新资本协议则在此基础上改造了风险资产加权方法,将操作风险纳入到银行资本计提考量中,强调了最低资本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三大支柱;而巴塞尔协议iii则进一步丰富了资本监管的范围和内涵,将杠杆率作为新资本协议资本框架的补充,并首次建立了流动性监管的两个国际量化标准。

(一)从资本结构看资本充足率从短期来看,在不考虑逆周期缓冲资本的情况下,我国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水平较高,大部分银行几乎都已经满足了巴塞尔iii 在2019年的最终要求。

然而,从中长期来看,尽管我国银行在实施巴塞尔ii时,通过复杂的内部模型法能够节约大量的资本,但在全面实施巴塞尔iii的资本要求时,仍有巨大的融资压力。

按照银监会的新标准,逆周期超额资本要求为2.5%,系统重要性超额资本为1%,即大银行为13.5%、中小银行为12.5%,在一系列假定条件下预计2015年底中国银行业存在资本金缺口大约为10000亿元。

在巴塞尔iii资本的重新定义下,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存在扣减项目不全、部分债务资本工具不合格、股权投资处理方法不严格等问题,新的资本定义不仅会使商业银行面临的实际资本充足要求更高,还使得补充资本时可选资本减少,短期内在资本监管下的银行不得不将资本补充的压力推向资本市场,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提高银监会和证监会协调监管的要求;同时股票供给增多将使股票价格下降。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研究》范文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研究》范文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研究》篇一一、引言巴塞尔协议Ⅲ是全球银行业监管的一次重大变革,其目标是增强全球银行业的风险管理和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

对于我国银行业而言,这一协议的推出无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旨在研究巴塞尔协议Ⅲ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它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展望。

二、巴塞尔协议Ⅲ的背景及主要内容巴塞尔协议Ⅲ是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其核心内容是提高银行业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加强银行业务风险的防控。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高资本充足率要求,确保银行有足够的资本来抵御风险;二是引入杠杆比率,限制银行过度杠杆化;三是引入流动性风险管理,确保银行在危机时期有足够的流动性来应对风险。

三、《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一)影响银行业务模式巴塞尔协议Ⅲ的推出,使得我国银行业在业务模式上发生了重大变化。

为了满足更高的资本充足率要求,银行需要调整资产结构,降低高风险资产的比例,增加低风险或无风险资产的比例。

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银行的业务创新和盈利空间。

(二)促进银行业风险管理水平提升尽管巴塞尔协议Ⅲ的实施给我国银行业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但也促进了银行业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

银行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以应对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

这有助于增强我国银行业的稳健性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提高银行业竞争力通过提高资本充足率和引入流动性风险管理等措施,巴塞尔协议Ⅲ使得我国银行业更加稳健、健康地发展。

同时,这也为银行提供了与其他国际金融机构竞争的平台,提高了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四、应对策略与建议(一)加强内部风险管理我国银行业应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这包括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提高风险管理人员的素质、加强风险监测和评估等。

(二)创新业务模式在满足巴塞尔协议Ⅲ的监管要求的同时,我国银行业应积极创新业务模式,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以增加盈利空间。

巴塞尔资本协议Ⅲ及其对国内商业银行的启示

巴塞尔资本协议Ⅲ及其对国内商业银行的启示

巴塞尔资本协议Ⅲ及其对国内商业银行的启示2010年11月20日全球银行业监管者达成《巴塞尔协议III》,根据规定商业银行必须上调资本金比率,以加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

本文从2004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存在的缺陷出发,结合《巴塞尔协议III》的改进,探讨其对推进和加快我国银行业改革和发展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巴塞尔协议III 风险管理资本充足率巴塞尔资本协定是由国际清算银行下的巴塞尔银行监理委员会所促成,旨在强化国际型银行体系的稳定及维护银行间公平竞争,目前已发展成为全球银行业监管的国际标准。

从1988年的旧巴塞尔资本协议到2004年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巴塞尔协议经历了一个内容不断更新、方法不断改进、思想不断成熟的深化过程。

经多次修正和改进,最终形成了一个以最低资本要求、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市场纪律为三大支柱,以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为主要内容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2004年新协议增加了以内部评级法计量银行风险资本的核心内容,使之更具风险敏感性,运作更有效率。

然而在由次级贷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下,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缺陷暴露无遗,直接催生了《巴塞尔协议III》。

2004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缺陷2004年6月通过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在旧协议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三大支柱的重要性,并做出了诸多修改。

一是将以商业银行业务为主导的控股公司纳入最低资本充足率约束范围,并增加对证券化资产的限制。

二是将操作风险一并纳入资本监管要求,实现从单一资本充足约束向全面风险管理的转变。

三是制定更加灵活动态的规则,因地制宜,允许各国监管机构充分考虑国内金融环境及体制差异,确定适宜的资本协议实施计划。

四是引入市场约束机制,强化信息披露,借助市场力量实现银行高效稳健经营。

尽管如此,2004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还是存在不少不足,主要表现为:(一)鼓励在新兴市场经营的银行的次优行为新资本协议鼓励在新兴市场经营的银行的次优行为,并在信贷危机中加重银行的惜贷行为。

_巴塞尔协议_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影响_游春

_巴塞尔协议_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影响_游春

19
FINANCIAL
的资本监管要求时,我国监管机构 业务,进而提高资本的使用效率,以 一严格的监管标准,如规定资本充
要合理安排好 2013 年到 2018 年这 最小的资本消耗尽可能获取最大的 足率,流动性指标,杠杆率等一系列
M ANAGEMENT
求旨在为银行体系杠杆率累计确定
17
FINANCIAL
资本尤其是普通股的占比,即要求
系统性重要银行,通常是指业 底线,有助于缓释不稳定的去杠杆
一级核心资本充足率由 4% 提高到 务规模较大、业务复杂程度较高,发 化带来的风险以及对金融体系和实
M ANAGEMENT
6% ,普通股最低标准由 2% 提高到 生重大风险事件或经营失败会对整 体经济带来负面影响。
风险补偿或启动应急资本机制,从 本充足率要求中增加了对普通股比 用,尤其是 2008 年金融危机过后,
而使银行能够得到稳健的发展。由 例的要求,进而导致银行融资成本 更使得人们认识到金融机构稳健经
此可见,系统性重要银行额外资本 的上升。面对这些问题,我国需要建 营的重要性。因此,我国商业银行需
和应急资本机制的建立对于提高我 立健全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 要强化风险控制,降低经营风险。商
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取得了一定成 一系列规定,都将增加我国商业银 议 III》 的相关要求及我国现阶段银
效,尤其在应对此次金融危机中,表 行的资本需求量,也相应地提高融 行业的情况提出的新一轮银行业监
现得独树一帜。然而目前我国银行 资成本。这对于以信贷业务扩张为 管规则。《巴塞尔协议 III》作为金融
本留存缓冲,并要求于 2016 年 1 月 强 的 损 失 吸 收 能 力 得 以 稳 健 的 发 (LCR)监管指标,衡量在设定的严重

巴塞尔协议III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III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III》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姓名:班级:学号:摘要:巴塞尔协议,全名是资本充足协议。

该协议的出台源于前联邦德国Herstatt银行和美国Franklin national银行的倒闭。

这两家著名国际银行的倒闭使监管机构开始重新审视拥有广泛国际业务的银行监管问题。

巴塞尔协议就这样应运而生。

本文基于巴塞尔协议III对过去两个巴塞尔协议的对比分析,结合中国国情,巴塞尔协议III对中国商业银行的积极与消极的影响。

Abstract:The Basel Accords ,also called Capital Accords issued by the 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 (BCBS), for responds to the failures of Herstatt bank in federal Germany and Franklin national bank in U.S. Which made the BCBS re-examine the bank supervision with wide range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And Basel Accord was emerged.By analyzing the theory changes of the old and new Basel, and according to China’s reality,this paper reveals the positive and negative aspects analysis of the Basel III’s influence on China’s commercial bank.关键词:商业银行巴塞尔协议银行管理制度经营模式监管效率Key words:Commercial bank; Basel Accord \; Banking regulation ; management mode ; supervisory efficiency1.历次巴塞尔协议的内容及评价1.1《巴赛尔协议I》的内容及评价1.1.1主要内容1988年《巴塞尔协议I》出台,其全称为《统一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其目的是通过规定银行资本充足率,减少各国规定的资本数量差异,加强对银行资本及风险资产的监管,消除银行间的不公平竞争。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研究》范文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研究》范文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研究》篇一一、引言巴塞尔协议作为全球银行业监管的重要基石,自其诞生以来一直引领着全球银行业稳健发展。

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巴塞尔协议Ⅲ的推出对全球金融系统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资本要求和风险管理准则。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银行业更是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了这一国际金融监管标准的影响。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并分析其对我国银行业未来发展的启示。

二、巴塞尔协议Ⅲ概述巴塞尔协议Ⅲ是一套全球银行业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旨在提高银行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确保银行在面临经济波动时仍能保持稳健运营。

该协议主要从资本定义、风险加权、资本充足率等方面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范,对全球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一)增强我国银行业的风险抵御能力巴塞尔协议Ⅲ的引入,促使我国银行业加强了资本管理,提高了资本充足率。

这有助于增强我国银行业的风险抵御能力,减少因风险事件而导致的损失。

同时,这也使得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中更具优势。

(二)推动我国银行业转型升级巴塞尔协议Ⅲ的实施,要求我国银行业在风险管理、业务模式、技术创新等方面进行转型升级。

这促使我国银行业更加注重长期稳健发展,而非过度追求短期利益。

同时,这也为我国银行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三)提升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随着巴塞尔协议Ⅲ的推广,我国银行业逐渐与国际接轨,提升了国际竞争力。

这有助于我国银行业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拓展国际市场,提高国际影响力。

四、巴塞尔协议Ⅲ下我国银行业的发展策略(一)加强资本管理我国银行业应继续加强资本管理,提高资本充足率,确保银行在面临风险时能够有足够的资本进行抵御。

(二)优化业务结构我国银行业应优化业务结构,降低高风险业务比重,增加低风险、高收益的业务,以实现业务结构的多元化和均衡发展。

(三)加强风险管理我国银行业应加强风险管理,提高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能力,确保银行在面临风险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对。

《巴塞尔协议Ⅲ》新要求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巴塞尔协议Ⅲ》新要求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现代经济信息324《巴塞尔协议Ⅲ》新要求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研究孙芮檀 西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摘要: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后,基于《巴塞尔协议Ⅱ》的《巴塞尔协议Ⅲ》顺势产生。

它主要是对《巴塞尔协议Ⅱ》提出的一些金融监管措施进行优化和改造。

然而,在《巴塞尔协议Ⅲ》的推行过程中,我国商业银行可能会因此受到影响。

本文就《巴塞尔协议Ⅲ》提出的新要求进行剖析,分析其影响并给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巴塞尔协议Ⅲ;商业银行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6-0324-01一、引言二十国集团峰会于2010年11月在首尔召开,此次会议通过了《巴塞尔协议Ⅲ》。

它的通过对于商业银行防范风险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从中国国情出发,《巴塞尔协议Ⅲ》可能不适应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

二、《巴塞尔协议Ⅲ》提出的新要求(一)提高资本充足率比例《巴塞尔协议Ⅲ》新规定: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应分别上调至4.5%、6%,打破了《巴塞尔协议Ⅱ》二级资本不能超过一级资本的规定;同时,它要求包括附属资本在内的资本充足率理论上保持在8%。

(二)设定资本留存缓冲比例《巴塞尔协议Ⅲ》做出了资本留存缓冲为2.5%的要求。

倘若银行达不到这些要求,监管机构就会限制银行发放奖金,以此来防止资本头寸的进一步恶化。

(三)提出了反周期缓冲金要求监管当局凭借对经济周期的专业判断以及对某个商业银行经营状况的评估,来判断这个商业银行是否需要增持缓冲资本,如果需要,其金额一般为风险资本的0%~2.5%,并且规定全部应以核心一级资本的形式持有,以此来防范金融危机。

(四)引进最新的杠杆率要求杠杆率即核心资本与表内外的总资产之比。

它的引入不仅仅是为了对资本充足率进行额外补充,更重要的是,商业银行能根据这个指标控制商业银行业务规模,防止它过度扩张。

由此,《巴塞尔协议Ⅲ》规定了最低标准为3%的杠杆率,银行的融资规模受到约束。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影响巴塞尔协议三中体现的新的资本监管理念巴塞尔协议3更加注重资本约束,强化资本监管已成为国际共识。

巴塞尔协议III规定核心一级资本的最低要求从2%提高到4. 5%,再加上2. 5%的资本留存超额资本,核心一级资本要求达到7%。

这反映了巴塞尔委员会对于加强资本监管的决心,新的监管标准将促使商业银行减少过度的投机行为,更加注重资本对资产扩张的约束功能。

巴塞尔协议III鼓励金融创新向经济基本面的回归。

巴塞尔协议III严格对信息透明度及信息披露的要求。

要想真正的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水平,有关于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以及金融产品特征等诸多信息都应进行真实的公开的披露,同时加强商业银行的外部治理和市场约束,这在新协议中也得到很好的体现。

巴塞尔协议in强化政府在资本监管中的地位。

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影响对资本数量和质量的影响《巴塞尔协议Ⅲ》此次特别对银行资本的构成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将监管资本分为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两类,并且规定一级资本能够无条件地在持续经营的条件下吸收损失,以提高应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能力。

这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数量、尤其是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巴塞尔协议Ⅲ》更加强调普通股在我国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构成中的重要性,减轻了创新工具和优先股对一级资本可能造成的高估影响,从而使得核心一级资本能够更好地反映银行的资本充足状况,保障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并防止银行过度进行业务扩张和信贷发放,对我国银行的资本构成和融资来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其他一级资本工具也必须能够在持续经营条件下吸收损失,并且必须具备次级性、对非累积的红利和息票支付有充分灵活性、没有到期日也没有激励赎回机制的特征。

一级资本中的创新工具将被逐步取消。

再次,《巴塞尔协议Ⅲ》简化了二级资本,使其仅能够在银行清算条件下吸收损失,并且取消了专门用于覆盖市场风险的三级资本。

二级资本在银行无法自主生存条件下可以通过核销损失或转换为普通股等机制吸收损失。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研究》范文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研究》范文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研究》篇一一、引言巴塞尔协议Ⅲ是国际银行业监管的一次重要里程碑,其对于全球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和风险管理起到了关键作用。

本文旨在探讨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分析其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并提出应对策略。

二、巴塞尔协议Ⅲ的背景与内容巴塞尔协议Ⅲ是由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一系列银行业监管规定,旨在加强银行资本充足率、流动性风险管理和风险加权等方面,以提升全球银行业的稳健性。

该协议在原有巴塞尔协议的基础上,对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风险等方面进行了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

三、《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一)资本充足率要求的影响巴塞尔协议Ⅲ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更为严格,这促使我国银行业在资本补充方面进行更多的努力。

银行需要提高核心资本和一级资本的比例,以满足更高的资本充足率要求。

这有助于提升我国银行业的抗风险能力,但同时也增加了银行的资本成本。

(二)风险管理的影响巴塞尔协议Ⅲ强调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要求银行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

这有助于提升我国银行业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水平,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

同时,这也要求银行加大对风险的投入,提高风险管理的专业性和精细化程度。

(三)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影响巴塞尔协议Ⅲ对流动性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银行在保障日常业务运营的同时,还要确保在面临风险冲击时具备足够的流动性。

这有助于提高我国银行业的稳健性,防止因流动性问题导致的金融风险。

四、应对策略(一)加强资本补充和优化资本结构为满足更高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我国银行业需要加强资本补充,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

同时,还需要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核心资本和一级资本的比例,降低杠杆率。

(二)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我国银行业需要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提高风险管理的专业性和精细化程度。

这包括加强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等方面的能力,确保银行在面临风险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浅析《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监管的影响

浅析《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监管的影响

浅析《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监管的影响 2023年,金融危机初露端倪,历经一年多的集中,其影响范围已由美国集中到全球重要的金融区域,促成了影响全球经济的金融风暴。

这明显是逐利本性的表达。

每个金融机构为了自身的利益盲目推出金融产品,对其中风险因素全然不顾。

金融创新亦然能获得更大的利润,同时也可在金融战场上获得一个固有地位赐予保障。

但一旦风险爆发后果不行想象。

另外,导致此次金融危机也由于政府监管的失利和金融手段的无克制操作。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不完善也是导致金融危机爆发的间接缘由之一。

因此为了应对当今世界经济快速变化这一特点有必要出台新的危机处理方法。

《巴塞尔协议Ⅲ》的公布则为补充和完善旧协议从而提高银行抵挡经济波动和金融震荡的力量,提升全球银行体系的牢靠性。

二、《巴塞尔协议Ⅲ》制度的创新(一)增加银行资本状况的披露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需要监管信息、手段、方式方法的正确,建立有效的评估制度以及事前预防机制,保证被监管对象的事前信息了解。

《巴塞尔协议Ⅲ》规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有利于银行经营信息能够准时地被外界了解,将增加监管机构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在健全的信息披露的环境下有利于形成社会监视的良好气氛,增加社会公众对于银行机构的监视。

最终,对于被监管者而言,信息披露有很强的威慑力将有可能因被监管者导致的经营风险降到最低。

(二)政府监管和市场约束并重次贷危机的爆发不是偶然的大事,它源于国际金融市场和银行体系的监管失效。

因此,新一轮的资本监管制度《巴塞尔协议Ⅲ》主见注意政府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市场约束的作用,以便通过平衡政府、金融机构、市场参加者三方的力气,有效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在实践中,银行监管活动往往由政府、银行、市场三方共同参加,只有三者形成有效的制约关系,银行处于市场压力下加之政府的监视,银行的经营会为之慎重,对于银行体系的稳定才有保障。

其中,市场约束对于健全稳定的资本监管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是依靠市场参加者的力气而非政府以此来促进银行机构高效率、可持续的进展。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提要] 巴塞尔委员会新出台的《巴塞尔协议Ⅲ》将通过提高资本的质量、扩大风险覆盖面、建立逆周期缓冲资本等方式,克服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的问题,加强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这些改革将使中国银行业面临更高的资本要求。

银行业整体盈利能力可能会下降,对经济的发展也会产生不利影响。

本文介绍新协议的内容,在总结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巴塞尔协议Ⅲ;商业银行;资本监管2007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凸显了现行国际金融监管框架的缺陷,同时也为改进金融监管提供了重要契机。

巴塞尔委员会作为银行监管国际标准的制定机构,正逐步对银行监管制度进行全方位改进。

我们应该通过这次新协议的出台,对中国银行业造成的影响进行研究分析,并总结和借鉴国际银行监管改革的经验和良好做法。

这对于提升中国银行监管的有效性、更好地发挥银行体系对于国内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和配置资源的核心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巴塞尔协议Ⅲ》的主要内容新协议的改革主要集中在三方面的内容:重新定义一级资本、最低资本金比率要求、过渡期安排。

一级资本方面,修改后的一级资本包括权益资本和留存收益。

规定纳入一级资本的非普通股资本工具应在持续经营的条件下具备足够的损失吸收能力,新标准中将鼓励赎回的创新型混合资本工具从一级资本中剔除,少数股权也不被允许包含在一级资本的普通股权收益中。

另外,有效的权益资本必须占一级资本的大部分,股权溢价只有在其对应的股权列入一级资本时才能作为一级资本,优先股的股价溢价也作为一级资本。

在最低资本金比率方面,协议规定,商业银行的普通股最低要求将从目前的2%提升至4.5%,也就是所谓的核心一级资本比率,另外还需要建立2.5%的资本留存缓冲和0~2.5%的“逆周期资本缓冲”。

此外,商业银行更宽泛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

过渡期安排方面,为最大限度降低新协议对银行贷款供给能力以及宏观经济的影响,协议给出了从2013~2019年一个较长的过渡期。

巴塞尔资本协议三试论《巴塞尔资本协议Ⅲ》下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

巴塞尔资本协议三试论《巴塞尔资本协议Ⅲ》下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

巴塞尔资本协议三试论《巴塞尔资本协议Ⅲ》下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为了加强对银行业金融监管,提高商业银行对风险的抵御能力,创建更加稳定的金融体系,2010年9月12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通过了国际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改革新规,即《巴塞尔协议Ⅲ》。

在世界经济处于尚不明朗的恢复期,《巴塞尔协议Ⅲ》在资本筹集、股利分配、风险控制和盈利能力等方面对各国银行业乃至世界经济的复苏将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1。

只是由于各国银行业发展程度的差异以及受到金融危机影响的不同,《巴塞尔协议Ⅲ》给不同地区或国家银行业的冲击也不一致。

我国目前企业改制,社会转型,经济快速发展,同时,全球金融危机余震迭起,欧债危机再起风波,我国商业银行可谓面临诸多激流、险滩与暗礁。

深入分析《巴塞尔协议Ⅲ》下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这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应是很有意义的工作。

1、《巴塞尔协议Ⅲ》下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1.1 银行管理存在信用风险我国许多企业陆续改制,由此诞生了大量的改制企业。

但企业改制的不规范影响信贷资产质量,造成信用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的利润主要依靠对企业贷款的利息收入,但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商业银行贷款成了国有企业维持生存的重要手段,信贷资产质量恶化,风险增加。

同时,我国正对国有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在给其带来生机和活力的同时,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一定的风险。

一些企业钻政策空子,拖欠甚至逃废银行贷款,给银行带来大量的坏帐、呆帐。

此风险已成为中国银行业最突出的金融风险。

1.2 银行管理存在市场风险由于缺乏比较成熟的风险管理技术导致市场风险。

风险管理技术是商业银行发现与认知、把握与控制、规避与化解市场风险的重要手段,其中,内部评级和资产组合管理是风险度量的重要技术。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技术的成熟程度或者说先进程度决定了商业银行发现与认知、把握与控制、规避与化解市场风险能力的大小。

目前,国际银行界风险管理广泛使用统计方法和模型对风险进行量化管理,与之相比,我国的商业银行比较重视定性分析,而风险分类及量化技术落后。

关于《巴塞尔协议Ⅲ》中的资本约束对我国商业银行影响的问题研究

关于《巴塞尔协议Ⅲ》中的资本约束对我国商业银行影响的问题研究

关于《巴塞尔协议Ⅲ》中的资本约束对我国商业银行影响的问题研究【摘要】自次贷危机后各国监管当局对巴塞尔协议Ⅱ暴露的问题纷纷提出了改进意见,短短两年内催生了巴塞尔协议Ⅲ的诞生,新巴塞尔协议特别注重的是商业银行资本管理这一方面。

本文对巴塞尔协议Ⅲ中关于风险资产、监管资本、资本要求等方内容进行分析,并就巴塞尔协议Ⅲ对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的影响进行了阐述,找到提升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水平的途径。

【关键词】新巴塞尔协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资本充足率一、引言为避免全球信贷危机重演,由27个国家的银行业监管部门和中央银行高级代表组成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就新的监管标准展开讨论,2010年9月12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就《巴塞尔协议Ⅲ》达成一致,2010年11月在韩国首尔举行的G20峰会上,《巴塞尔协议Ⅲ》正式获得批准开始实施。

《巴塞尔协议Ⅲ》大幅提高了银行资本标准:普通股权益/风险加权资产从2%提高到4.5% ,核心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从4%提高到6%,这一规定达标的时间是2015年,在最低要求之上还可以增加2.5%普通股权益的反周期缓冲。

《巴塞尔协议Ⅲ》引发了全球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监管体系的重大变革,银行体系抵御风险的能力将会提高,但抗风险能力的增强和流动性的提高也将使银行业付出一定的代价:众多银行面临资本金不足需要大量补充资本的压力,银行业未来的盈利能力也将受到压缩。

本文通过对在新巴塞尔协议下,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现状进行归纳及分析,找到完善适合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途径,这将有助于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抗风险的能力,与国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接轨。

二、《巴塞尔协议Ⅲ》中关于资本的基本内容(一)进一步统一监管资本的定义,提高资本质量《巴塞尔协议Ⅲ》中,将资本划分为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取消了《巴塞尔协议》中提出的三级资本,规定损失只能从以及核心资本中扣除,核心资本必须是普通股和留存收益,要扣除商誉、本行股票、净递延所得税资产、对未纳入并表范围金融机构的股本投资、贷款损失准备金缺口等项目。

巴塞尔协议Ⅲ主要内容及对中国商业银行经营的影响讲稿

巴塞尔协议Ⅲ主要内容及对中国商业银行经营的影响讲稿

一、资本充足率的影响第一,短期内,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较高,满足巴塞尔协议规定的监管标准,受资本充足率提高的影响不大,并且由于我国利率管制,银行并不完全开放,表外创新业务并没有西方国家发达,受次货危机影响相对较小,经济处于稳步上升的态势,银行也能通过外部融资,获得实体经济提供的资本补充。

第二,长期内,随着中国版巴塞尔协议III的推出,更高的监管要求带来了银行业资本缺口的问题,必然要求银行增加资本,融资成本大幅上升。

我国银行业主要选择外源融资的方式,势必对资本市场产生较大的压力,并且我国的资本市场不如西方资本市场发达,从资本市场融资受到较多的制约,融资周期长,监管规则多。

为满足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应进行内源融资,扩大股本和留存收益的方式,节约融资成本,加强管理,更好的抵御风险。

长远看,银行业必须转变融资方式,由外源融资过渡到内源融资模式,一方面解决了银行自身核心资本不足的资金压力缺口,另一方面,增强了银行经营的自主性,不再受资本市场的制约。

第三,从资本结构构成看,我国银行一级资本中普通股占比较高,随着中国版巴塞尔协议III中对普通股的要求增多,普通股的地位更加突出。

普通股虽然吸收风险损失的能力较强,但具有成本高的特点,势必增加银行经营成本,而西方发达国家银行资本构成多样化,资本市场发达,融资渠道较多,不仅仅依靠单一的普通股融资,这必然造成我国银行业和国际银行业的差距,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杠杆率指标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一是,短期内我国仍会继续以传统业务为主,利息收入仍然占银行利润的主要部分,这样必然产生较高的杠杆率,因此我国商业银行较容易达到巴塞尔III 的最低监管要求,杠杆率调控机制对于我国银行业的影响较小。

二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利息差收入在利润中占比较大,所导致的较高杠杆率,对于调控我国银行风险所起的作用较小,未来我国利率市场化程度的加深,存贷利差的收入空间日益减少,银行已不能在依靠传统业务的发展,杠杆率就必然会下降;并且我国与西方国家银行经营模式不同,西方国家更多追求表外业务,以获得高额的利润回报,我国银行业为在全球金融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然会积极由发展传统业务向表外创新业务过渡,大量创新的表外业务的发展,杠杆率必然降低,由此伴随而生的是银行的高风险。

巴塞尔协议III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III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III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潘沁余珊萍一、引言2010年l1月12日闭幕的二十国集团(G20)首尔峰会通过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此前拟定的有关银行资本与流动性框架的新方案(即“巴塞尔协议Ⅲ”),其时间表也得到了一致通过。

巴塞尔协议Ⅲ将对各国金融体系和金融机构产生深远影响。

在达成最终方案之前,各国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都有过不少不同意见,巴塞尔委员会也经历了多方征求意见和修改方案,如资本要求的提高和杠杆率指标值由4%调整为3%等等,但最终新的框架获得了一致通过和较高的国际评价,成为未来各国金融监管和机构发展的追求目标。

在经济金融恢复期间,巴塞尔协议Ⅲ的通过仍然有重要的意义,通过缓解亲周期效应的反周期框架在繁荣期间不但不放松监管,还将多计提的储备用于未来危机期间(The Basel Committee, 2009)。

为了防止资本框架的不足性,还加入了流动性的全球标准,以避免类似北岩银行的案例发生(资本指标较好,但却难以避免流动性风险)(Stefan Walter,2010)。

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巴塞尔Ⅲ的了解,不少商业银行认为,新的有关资本和流动性的方案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影响不是太大。

巴塞尔Ⅲ的监管措施会通过中国监管部门的监管指标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到银行的资产负债组合,进而影响到社会的金融资源配置状况。

巴曙松(2010)认为,中国的银行业可以借此契机适应银行业经营模式多样化的探索,鼓励银行差异化经营;淡化存贷比管理,转向与资产负债全面匹配的资产负债管理;关注现金流状况,根据金融市场发展新趋势合理设置流动性监管指标,真实反映流动性风险;突出研究金融机构偿债能力,适当控制杠杆比率。

但也有一些不同意见,张燕玲(2010)从国际贸易融资的角度来看,认为引入杠杆率监管工具对信用证、保函等贸易相关表外资产与金融衍生品等其他表外资产一律采用100%的信用转换系数(Credit Conversion Factors,CCF)折算成表内资产进行杠杆率计算,是欠缺考虑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巴塞尔协议Ⅲ》中的资本约束对我国商业银行影响的问题研究【摘要】自次贷危机后各国监管当局对巴塞尔协议Ⅱ暴露的问题纷纷提出了改进意见,短短两年内催生了巴塞尔协议Ⅲ的诞生,新巴塞尔协议特别注重的是商业银行资本管理这一方面。

本文对巴塞尔协议Ⅲ中关于风险资产、监管资本、资本要求等方内容进行分析,并就巴塞尔协议Ⅲ对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的影响进行了阐述,找到提升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水平的途径。

【关键词】新巴塞尔协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资本充足率一、引言为避免全球信贷危机重演,由27个国家的银行业监管部门和中央银行高级代表组成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就新的监管标准展开讨论,2010年9月12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就《巴塞尔协议Ⅲ》达成一致,2010年11月在韩国首尔举行的G20峰会上,《巴塞尔协议Ⅲ》正式获得批准开始实施。

《巴塞尔协议Ⅲ》大幅提高了银行资本标准:普通股权益/风险加权资产从2%提高到4.5% ,核心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从4%提高到6%,这一规定达标的时间是2015年,在最低要求之上还可以增加2.5%普通股权益的反周期缓冲。

《巴塞尔协议Ⅲ》引发了全球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监管体系的重大变革,银行体系抵御风险的能力将会提高,但抗风险能力的增强和流动性的提高也将使银行业付出一定的代价:众多银行面临资本金不足需要大量补充资本的压力,银行业未来的盈利能力也将受到压缩。

本文通过对在新巴塞尔协议下,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现状进行归纳及分析,找到完善适合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途径,这将有助于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抗风险的能力,与国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接轨。

二、《巴塞尔协议Ⅲ》中关于资本的基本内容(一)进一步统一监管资本的定义,提高资本质量《巴塞尔协议Ⅲ》中,将资本划分为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取消了《巴塞尔协议》中提出的三级资本,规定损失只能从以及核心资本中扣除,核心资本必须是普通股和留存收益,要扣除商誉、本行股票、净递延所得税资产、对未纳入并表范围金融机构的股本投资、贷款损失准备金缺口等项目。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此次会议达成的协议,最低普通股和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均有所提高。

其中,最低普通股要求,即弥补资产损失的最终资本要求,将由现行的2%严格调整到4.5%,这一调整将分阶段实施到2015年1月1日结束;同一时期,核心资本充足率(包括普通股和其他建立在更严格标准之上的合格金融工具)也要求由4%调整到6%;此外,包括二级资本在内的总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二)建立防护缓冲资本,设定资本留存缓冲比例。

在吸取次贷危机教训基础上,为有效防范银行业系统性风险,保证商业银行持有缓冲资本在经济危机时期可有效承担重大项目损失,巴塞尔委员会设置了2.5%的资本留存缓冲,以满足扣除资本扣减项后的普通股要求,且在一级核心资本中体现。

留存超额资本的目的是确保银行维持缓冲资金以弥补在金融和经济压力时期的损失,当银行在经济金融处于压力时期,资本充足率越接近监管最低要求,越要限制收益分配。

如果商业银行资本留存缓冲达不到要求比例,监管机构将限制银行拍卖、回购股份和分发红利等。

这项规定将于2016年起实施,逐年增加留存0.625%,至2019年完全达标,即至2019年一级核心资本最低比率应达到7%。

(三)建立反周期缓冲资本。

反周期缓冲资本,比率范围在0%-2.5%的普通股或者是全部用来弥补损失的资本,将根据经济环境建立,反周期缓冲资本的建立是为了达到保护银行部门承受过度信贷增长的更广的宏观审慎目标。

对任何国家来说,这种缓冲机制仅在信贷过度增长导致系统性风险累积的情况下才产生作用,反周期的缓冲一旦生效,将被作为防护缓冲资本的扩展加以推行。

(四)扩大风险资产的覆盖范围,强化风险资本要求首先,加强关注了表外风险及衍生交易产生的风险,将表外业务、资产证券化资产按照一定折算系数转化为信贷资产。

对于杠杆率这一指标的计算,需将所有的表外业务通过一定系数的转化计算,同时也包括衍生金融资产;并且对于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之间的证券化风险,采用内部评估方法,将其短期合格流动性的信用系数提高至50%,而不再利用外部评级得到的信用系数。

其次,强化交易对手的风险资本要求,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衍生品交易、证券融资和回购活动,交易对手风险也是本次金融危机中暴露出的一个重要风险。

新协议要求各金融机构测算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带来的资本需求,同时需定期测算交易对手信用水平下降带来的公允损失;因为金融机构风险暴露的相关性比非金融行业更高,为解决金融机构因相互关联性产生的系统性风险,“巴塞尔Ⅲ”提高了对金融机构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

再次,对系统性重要大型银行建立附加性资本要求。

为应对本轮金融危机出现的“大而不倒”机构的道德风险,巴塞尔委员会对系统性重要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该类银行增加1%的附加性资本;同时,巴塞尔委员会正在进行一项对系统性重要银行的综合方案,可能包括资本附加费、或有资本、保释债等问题进行探讨。

三、《巴塞尔协议Ⅲ》中资本内容的变动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一)进一步加强银行业对资本充足率这一指标的重视一直以来,中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率的结构与其他国家相比要好很多,新协议一级核心资本提高至7%,是原有标准的3倍,且由于资本覆盖范围的扩大,所需资本金也随着增加。

目前银监会对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为7%,已经达到巴塞尔协议III的整体指标要求,截至2010年6月末,上市银行平均核心资本充足率为9%,除浦发和深发展外,核心资本充足率均超过8%,而浦发和深发展在下半年都能实现资本补充计划,年底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将超过8%。

(二)加强了银行对补充资本的需求。

随着《巴塞尔协议Ⅲ》资本金质量数量的提高、覆盖范围的扩大会继续扩大扩大商业银行的偿付能力,但银行是资本密集型的行业,资本金的微小变化都将对银行资金变动影响巨大,并且各国银行对于面临补充资本的需求影响程度是不同的。

(三)从短期看,反周期缓冲资本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较大经济繁荣时期,资产不良率较低,风险资产可能出现低估,且银行经营具有较明显的顺周期行为,即经济繁荣时期贷款增加较快,而公允计价和贷款持有到期的会计标准,都将放大顺周期效应,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放大经济周期的波动和加大金融系统的不稳定,因此巴塞尔委员会建立了逆周期缓冲资本的概念。

对国内银行可能有影响的是政策中逆周期的2.5个百分点的充足率缓冲,通过对财务杠杆的调节,充足率缓冲政策会在中长期降低银行盈利的波动性。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推行2.5%的反周期缓冲,对于银行利润分配也会有所限制,未来银行分红率将有所下降。

(四)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战略和营业模式上需要转型长期以来,中国银行业的主要业务就是存贷款,收入的主要来源就是存贷的利差,我们把这种业务模式称为高资本消耗业务模式,高资本消耗业务模式注重高杠杆,注重用更少的资金撬动更多的资本,简言之,就是以规模换效益。

巴塞尔协议Ⅲ的即将实行,再加之中国监管层目前正在进一步细化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指标、杠杆率等新的监管指标,正在讨论对商业银行按照贷款总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可行性方案,初步议定商业银行的拨备占总贷款的比率需达2.5%。

很显然,在资本约束日益强化的趋势下,这种业务模式难以持续,需要转变经营方式与战略以提高商业银行的竞争力。

四、新巴塞尔协议下,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建议(一)提高资本充足率,加快资产质量与结构的调整。

首先,考虑未来在杠杆率监管指标的约束下,由于有些表外项目将采用100%的信用风险转换系数,故银行在表内外资产的分布上,要强调收益的比较与权衡,通过调整资产结构,加大高收益表内资产的占比;其次,商业银行应该加快建立一个以资本规划、资本补充、资本实用和分配、资本监控和考核、资本使用评估、资本规划修订为循环的经济资本管理体系。

再次,商业银行可以考虑持有更多的现金和超额准备金等流动性高的资产,如风险加权系数为零的证券,包括主权国家发行或担保的证券、央行发行或担保的证券等风险加权系数为零的证券,缩小银行盈利空间,加强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最后,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股票增发、定向增发、可转换债券等形式从二级市场补充资本金。

(二)加强补充后备资本金的能力,落实“动态拨备法”相关要求。

巴塞尔协议Ⅲ所说的动态拨备法是将准备金提取标准与经济和信贷周期相结合,要求银行在经济繁荣和贷款高增长时期多计提拨备,以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而在经济下滑时适当降低拨备要求,有利于银行提供贷款,以支持经济复苏。

对此,我国银监会出台相应文件,规定了我国的动态拨备监管制度,以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监管指标为核心。

目前要求的贷款拨备率。

即贷款损失准备与贷款余额的比例不低于2.5%,拨备覆盖率,即贷款损失准备与不良贷款的比例不低于150%,监管部门原则上按两者孰高的方法,来确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要求。

一般而言,监管部门将在经济上行期适度提高贷款损失准备要求,经济下行期则适度调低,同时根据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质量和盈利能力,适度调整贷款损失准备要求。

(三)建立反周期缓冲资本金的补充机制。

一是加强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观念,即使在经济处于上行阶段时也对银行风险状况保持极高警惕,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增加对抗风险的资本金;二是建立相应的逆周期资本金准备,并能够及时根据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的调节,相关风险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反周期缓冲资本的重视,运用经验与技术,精确对经济周期的预测进行量化,不断对反周期补充资本金进行调整,必要时予以补充。

(四)积极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的转型。

中国银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就是围绕资本约束,以有限的资本获取更高的收益。

这样的一个战略方向,要求中国银行业,尤其是资本有限的中小银行,必须高度重视个性化经营,细分客户、精细定价成为其未来业务经营中的重点。

其核心在于减少资本利用业务收入比重,加大不利用或者少利用资本业务的收入比重。

但转变中国银行业的发展战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应在以下两个方面不断完善:一方面,中国经济的主要融资来源还是银行贷款,来自股票、债券等比例过低,因此要不断的开发、发展中间业务,拓展银行业务的内容和范围;另一方面,当前中国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制度,这就限制了银行的选择,而欧美的主要国家、日本都已经实行了混业经营,这就意味着,中国银行业的战略转型不仅仅需要银行业本身转变观念,也需要中国金融制度的转变。

五、后记本文通过对《巴塞尔协议Ⅲ》中有关资本约束方面的深入分析,对应的找到我国商业银行提升管理资本的能力以及综合竞争力的途径。

中国已经正式成为巴塞尔委员会的成员,中国银行业正在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未来的几年内,应鼓励更多的银行开发和使用评级模型,通过完善模型治理机制,而对于资本质量和数量不能满足监管要求的银行,,应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同时,不断强化对核心资本的附属资本构成的信息披露,引导资本真正流向充足率高、盈利能力强、稳健增长的银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