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巷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1]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为保证井巷工程施工质量,规范现场施工,使矿井早日达到一级质量标准化矿井,特制定《云顶煤业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如下:一、一般规定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不按设计施工的,工程不予验收结算。
2、每月仅验收结算成巷,验收时,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生产调度中心及施工单位参加,必须严格按《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原始资料必须现场签字,不合格工程及毛巷不得验收。
3、严格按照中腰线进行验收,中线偏差不得超过±50mm,腰线偏差不得超过±1°。
否则不予验收,待在整改结束后,次月一并验收。
4、锚喷巷道有耙岩机的,耙岩机后必须成巷,且耙岩机距迎头不得超过40米,无耙岩机的成巷滞后迎头不得超过10米,不及时成巷的,每超一米罚款200元。
5、各施工单位必须成立以队长、副队长、班长以及技术员为主的质量保证体系,当班跟班队长是当班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班所做的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并做好班检记录,对不合格的工程及时返工,如果无班检记录或工作不认真者,一次考核跟班队长100元。
6、工程结束时,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达不到此标准一次考核该施工单位2000元,并责令其限期处理完毕,否则加倍处罚。
7、正确使用临时支护、防倒棚装置、前探梁,否则,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罚跟班队长100元,并立即整改.8、上级检查时查出工程质量问题,除按规定整改外,发生罚款的对施工单位加倍处罚。
9生产技术部对工程质量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不按时整改的,每次罚款1000元,拒不整改的每迟一天加一倍处罚,直至整改结束。
二、光面爆破1、岩巷掘进必须正确使用光面爆破技术,周边眼眼痕率不得小于60%,不得有过挖现象,超挖不得超过200mm(以中线为准),否则每项每米罚款200元,并限期整改。
2、周边眼间距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3、装药量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装药量大于《作业规程》规定的,罚施工单位1000元,罚当班放炮员100元。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及验收制度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及验收制度为加强我公司井下井巷工程的施工、验收管理工作,规范施工验收程序,确保井巷工程质量,根据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巷道施工1、按每月巷道掘进计划进行施工。
2、严格按照巷道施工作业规程规定的规格尺寸和安全措施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确保巷道施工安全与质量。
3、矿技术科应及时给出巷道中腰线,施工人员严格按中腰线施工。
4、遇到破碎地段带,严格按相关巷道支护加固质量和安全要求进行支护。
(二)巷道验收1、井巷验收在每月26日进行;2、参加验收人员:公司、矿、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3、巷道规格验收标准:⑴巷道中心偏差:偏移±100mm为合格,偏移±50mm为优良。
⑵巷道高度偏差:中心至任一帮距离-150-+200mm为合格,0-+200mm为优良。
⑶巷道高度偏差:①腰线至顶、底板距离-20-+100mm 为合格,0-+100mm为优良。
②无腰线则全高-50-+200mm为合格,0-+200mm为优良。
⑷坡度偏差:±0.1%为合格、±0.05%为优良。
⑸水沟:挂中线尺量巷道中线到水沟内沿距离,宽度、深度尺量检查。
允许偏差:中心位置-50-+100mm、宽度-30-+150mm、深度-30-+150mm。
4、支护巷道质量验收标准:⑴锚杆安装质量:①锚杆预应力标准:帮锚杆预应力不小于60N.m,顶部锚杆预应力不小于60N.m。
②验收方法:扳动、观察检查,或抽查施工记录。
③合格:安装牢固,托板基本密贴面壁,不松动。
④优良:安装牢固,托板基本密贴面壁,未接触部位楔紧。
⑵锚杆质量与抗拔力强度、锚杆锚固剂和钢筋锚网等材料由公司采购时确保质量,不验收。
⑶锚杆安装规格及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⑷顶网与顶网、帮网与帮网、顶网与帮网必须用锚杆托盘、钢带压茬,网与网搭接不得少于100 mm,网必须紧贴巷壁,严禁空顶或空帮。
5、每月的15日前,项目部对施工巷道进行自查验收合格,书面材料报告矿部后,矿部方可组织验收。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井巷工程建设质量的安全、可靠、高效和经济,在全面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依据《井巷工程施工规范》、《井巷安全规程》及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管理体系本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井巷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该体系包括质量目标管理、责任管理、流程管理、控制管理、文件管理、记录管理和内审管理等七个分系统,在质量管理体系内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工作程序,全面促进井巷工程施工质量持续提高。
三、质量目标管理本单位提出井巷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质量目标,制定相应的达成计划和控制措施,并持续跟踪、评价和改进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以确保井巷工程质量得以满足相关要求和甲方的需求。
四、责任管理本单位明确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各级的职责和任务,并确立和落实各项责任制,明确相应的。
(一)总负责:负责对井巷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和总体控制,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推进井巷工程质量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
(二)工程质量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目标、质量控制、外审评估等工作,协调内部各部门间的贯彻执行工作。
(三)施工队长负责本单位井巷工程施工组织协调和管理,落实有关质量标准和规程要求,指导和监控本单位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过程,协调设备,人员和其他资源的合理运用,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和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客户要求。
(四)施工技术员负责掌握技术标准,对各个环节进行技术指导,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确保施工质量。
(五)操作工在施工过程中按规范进行操作,向技术员汇报各项执行情况,积极配合各项管理要求实施。
五、流程管理本单位施工工作具体实施过程应按照设备调试,测量布基线,主体结构施工,配合细部处理,安全监管等流程依次施工,具备进行施工的信息,方法,应用的设备和技术等多方面一系列的支撑体系。
六、控制管理按照施工工程质量标准和规范,建立检验、抽查、监督检查等质量控制办法及程序,开展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包括施工定位、质量跟踪、工程分步验收、结构验收等重点环节的控制。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细则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细则前言为了确保井巷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评定过程中一切合法、合规、安全、可靠并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爆破支护、掘进支护、隧道掘进、巷道掘进、矿井矿山井巷、地下综合运输通道等井巷工程的质量验收及评定。
质量验收细则设计文件井巷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定,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经过专业人员合理设计,满足技术、经济和安全要求;2.设计文件内容应齐全、合理、准确、明确,包括平面布置图、截面图、施工顺序图、工程量清单、倾斜地层分析等;3.设计文件应经过校核和审查,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施工过程与技术1.井巷工程的施工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同时也要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合同和标准规定;2.施工要严格把控质量,采用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施工技术和方法,遵循工艺流程和标准规范;3.各类工序的施工要符合以下要求:–采用先试后放的安全原则;–员工必须持有相关施工资格证件,遵守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应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
质量检测1.每个实测点的数据必须在上下两个测点之间进行验证;2.加强实验室检测,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倾斜地层、爆破后的开挖面、支护设施等都必须进行检测。
质量验收井巷工程竣工时,应进行全过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1.测量大小尺寸、开挖方位、直深;2.验证传动、头距、掌子和支护始、终点位置,层间距离;3.检查井巷出入口、通风设备、安全装置和电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条件。
质量评定细则工程测量部分1.对于开挖方位和直深,应根据设计要求存在正确性;2.对于设施设备,要求设施是否整齐、有效;3.对于爆破后的掘进面,要求是否配备空气悬移质量标准。
支护预应力部分要求以下两个方面:1.预应力系统的系统应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2.采用钢制缆索的预应力锚丝,第一步必须紧固。
爆破支护部分要求以下两个方面:1.爆破后硐室的高度和表面形状:应符合《煤矿设计规范》GBJ 21 的要求。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引言井巷工程是指用于采矿、建筑、地下工程等行业中的通风、疏散、排水及输送等设施。
为了确保井巷工程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制定了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总则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井巷工程施工的质量,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合理使用资源,保护环境。
该制度适用于井巷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
二、质量管理机构和责任2.1 质量管理机构井巷工程质量管理机构由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计划,并监督各个阶段的工作。
2.2 质量管理责任2.2.1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井巷工程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工程的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2.2 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人员,编制施工计划,并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2.2.3 监理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三、质量管理流程3.1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流程图以下是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的一般流程:1.规划和设计阶段:确定工程要求、编制设计方案。
2.施工准备阶段:组织施工人员、采购材料、制定施工方案。
3.施工阶段: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进行质量控制。
4.竣工验收阶段: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5.运维阶段: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修复。
3.2 质量管理措施的具体内容3.2.1 设计阶段在设计阶段,应当根据工程要求,编制详细的设计方案,包括井巷结构、通风系统等内容。
同时,要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2.2 施工准备阶段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过程中的控制措施,保障施工质量。
同时,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3.2.3 施工阶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制定施工记录、工序检查记录等,以便后续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质量检查和验收1、新建矿井每月10号、20号、30号对井巷工程定期进行质量自查,以此作为矿井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考核依据。
华亭煤业集团相关部门对所托管建设的矿井、庆阳煤炭项目筹建处对邵寨煤矿,每月26日进行工程验收,如遇星期天,时间顺延。
2、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管理等级以每月26日矿组织的月末验收为准。
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由矿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进行验收,以此作为该单位工程结算的依据。
3、按中腰线施工的井巷必须悬挂中腰线标记,采用激光指向的井巷在倒激光指向仪前,施工单位必须每隔30M延伸中线位置,无中(腰)线的井巷不予验收。
7、施工单位必须在矿检查前填写好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并准备好各类质量检验保证资料。
8、矿检查组的成员由矿领导、工程部、安全部工作人员、经营部有关人员和施工单位负责共同完成,现场检查完毕其原始数据经各部门签字认可。
9、施工单位井巷工程质量检查实行“三检制”,即做到自检、互检和专检相结合。
施工单位各作业面每生产班必须配备专职验收员一名。
队技术员负责对验收员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并对队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
不配备专职验收员的单位视为质保体系不健全,工程进度验收中扣除延米工程含量。
10、施工单位质检员必须由经过新标准培训的人员担任,工作中必须实事求是,秉公办事,对不负责,谎报数据、涂改原始记录者根据情节轻重每次处以50——100元的罚款,并追究技术员、队长责任,不合格部分由施工单位限期返工处理。
11、全矿性的质量大检查或日常抽检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有危及安全质量问题时必须现场安排施工单位处理,施工单位不处理,检查人员有权令其停工,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施工单位领导责任。
检查人员下井未发现或发现了未提出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而造成事故的,检查人员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12、对于月末检查结果,合格率低于是100%的工程,本月度该工程不予报进尺,必须在规定限期内无条件处理,处理后申请复检,复检合格后,按矿有关政策及合同规定报尺计价,复检仍不合格工程,将停工整改,并追究领导责任。
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单位管理责任1.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要求,全面负责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2.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制定详细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检测、监督和验收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质量。
4. 施工单位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制定技术方案,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施工。
5.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
6. 施工单位应及时处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做好记录和整改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三、质量管理措施1. 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参加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2.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机构要定期进行质量抽检,对不合格部分要进行整改处理。
3. 工程施工单位要建立质量档案,留存相关文件和记录,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4. 工程施工单位要加强与监理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及时处理工程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5. 工程施工单位要做好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保护环境。
6. 工程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7. 工程施工单位要对施工材料和设备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质量合格。
四、质量管理要求1.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方案。
2. 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 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工艺和设备的合理性,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4. 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确保员工技术过硬。
5. 施工单位要建立质量检测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和检测。
6. 施工单位要及时处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7. 施工单位要加强与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建立好的协作机制。
五、质量管理监督1. 工程施工单位要定期进行施工质量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井巷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现场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建设集团《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矿建、安装工程施工实际,特制定本考核评级办法。
建设项目(矿建、安装工程)施工必须满足法律、法规和合同的各项要求,实现安全、优质、快速、高效的目的。
建设集团每半年对项目部进行抽查综合考评;公司每季度对施工项目进行检查考核,覆盖率 100%;各项目部每月应按本办法对所属项目分单位工程进行自检自评。
项目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各工作面平均得分 90 分(含)以上,一次成巷,优良品率 80%以上,无不合格品。
二级:各工作面平均得分 80 分(含)~90 分,一次成巷,优良品率 70%以上,无不合格品。
三级:各工作面平均得分 70 分(含)~80 分,一次成巷,优良品率 60%以上,无不合格品。
评分办法1、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为百分制,评分办法详见附件《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
2、各项目部根据施工工程类型,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评级。
同一项目部施工不同类型工程,考核评分按不同类型工程评分的平均分计算。
3、工程质量标准按《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22)和《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GB50511-2022) 及《各类建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各类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进行检查评级,或者以监理、业主组织的月度验收结果为依据。
4、评分表中不涉及的内容不考核,按满分计,当浮现不合格时按标准扣分,扣完为止,不浮现负分。
组织机构公司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经理总支书记副组长:公司副经理成员:公司副总,各部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人员负责质量标准化的检查、指导、考评等日常管理工作。
区队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区队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区队井巷工程质量,加强质量管理,保障工程的安全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区队井巷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
第三条区队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
第四条区队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由区队相关部门负责,各部门需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任务。
第二章设计管理第五条区队井巷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设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六条设计人员应认真审查相关资料,绘制合理、可行的施工图纸,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七条设计人员应及时处理设计过程中的问题和疑虑,充分沟通和协调,确保设计方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设计方案需经过质量审核和评审,审查人员应认真审核设计文档,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
第九条设计方案最终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获得相关资质证书后方可施工。
第十条设计变更需经过相应程序和审批,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的范围和次数,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不受影响。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十一条区队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法和工艺。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应遵守相关施工规范,确保现场安全,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禁止在施工过程中“一人多岗”,确保每道工序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四条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质量事故需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需及时处理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不受影响。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需保持整洁、有序,施工设备和材料需合理摆放,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整体形象。
第十六条施工结束后需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未达标的需及时整改。
第四章监理管理第十七条区队井巷工程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熟悉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八条监理人员应认真监督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九条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制监理日志和报告,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业主通报。
井巷工程考核制度内容
井巷工程考核制度内容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井巷工程在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井巷工程不仅可以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提高城市面貌,还可以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便利。
然而,在井巷工程建设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进度不符合要求、质量不过关、安全隐患等。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井巷工程考核制度,对于规范井巷工程的建设,提高工程的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井巷工程考核的背景井巷工程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形象及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也是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然而,由于井巷工程的特殊性,它的建设过程相对复杂,施工难度较大,因此在建设过程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如进度滞后、质量不过关、安全隐患等,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工程的正常运行,还会给城市发展带来一定的隐患。
为了规范井巷工程的建设过程,提高工程的质量,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有必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对井巷工程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从而推动城市的良性发展。
三、井巷工程考核的意义1.规范井巷工程建设,保证工程的质量。
通过建立井巷工程考核制度,可以明确工程建设的标准和要求,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清楚工程的目标和要求,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过程,提高工程质量。
2.促进井巷工程的进度和效率。
通过定期对井巷工程进行考核,可以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推动工程的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3.提高井巷工程的安全水平。
建立井巷工程考核制度,可以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加强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程建设过程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4.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井巷工程是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井巷工程的规范建设不仅可以改善城市的面貌,还可以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营造一个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四、井巷工程考核制度的构建1.考核内容(1)进度考核。
主要考核井巷工程在各个阶段的进度情况,包括设计阶段的进度、施工阶段的进度等,确保工程能够按时按质完成。
《井巷工程质量》
为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工作精神,建 立我矿工程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安 全工作目标中的工程质量“零”缺陷管理,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 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及 公司、矿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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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范围及责任体系
一、井巷工程质量管理范围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是指从井巷工程设计、材料使用、现场施工、月度 工程款拨付全过程的管理。 二、监督管理单位及主要负责人 监督管理单位—生产技术科 主要负责人—科长 三、对应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 对应责任单位—屯宝煤矿各施工单位、屯宝煤矿物资供应站 主要负责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经理、队长、站长) 四、井巷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1、保证体系的思路:以基层单位、班组为主体,确保物资供应、作 业的过程就是质量保证的过程,强化职能部门监督管理、考核力度。 2、保证体系的建设: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工程质量管理的 负责人,基层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数量必须满足生产需要, 确保班班工程质量的验收;生产技术科为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负责 人,根据需要配备质量验收员,不定期组织对基层单位班组工程质量 的抽检并提出考核意见,月底提出对基层单位的奖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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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锚网加钢带支护时,钢带必须连在一起。 ⑻、巷道两帮底部锚杆距巷道底板距离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5、预应力锚索支护工程 ⑴、锚索钻孔方向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角不应大于30。 优良: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角不应大于20。 ⑵、锚索安装深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不小于设计深度95%。 优良:不小于设计深度。 锚索安装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⑶、锚索锁定后的预应力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预应力的最小值不小于设计的90%。 优良:预应力不小于设计值。 锚索预紧力不小于80KN。 ⑷、锚索的拉拔力不小于120KN。 ⑸、锚索装药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⑹、预应力锚索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预应力锚索规格的允许偏差
井巷工程施工质量考核办法
签发:汪洋昕矿建掘进工区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考核办法一、目的为了提高工区井巷工程(掘、砌)施工质量,树立广大员工的工程施工质量意识,强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责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上台阶,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仅适用于矿建武山矿山项目部掘进工区井巷(掘、砌)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三、职责1、生产技术质量组为工区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所有技术人员均为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员。
2、生产技术质量组测量人员必须及时按规定标定巷道的中、腰线,严格按有关测量规定执行。
3、对岔道和弯道,测量人员必须每天标定,并且在施工前将施工图纸(弯道大样图)及需标定的参数送给施工施工人员,同时将点号和点位现场与施工人员交待清楚,交待好有关事项,做好技术交底记录。
4、及时检查工程质量。
对巷道的方位、坡度、规格(高、宽)、水沟、加固厚度等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工程及时纠偏,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并对整改落实结果进行跟踪,做好记录。
5、工区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管理(包括技术指导、质量负责),对违反质量管理规定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行为,要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职能部门管理中的失职行为应及时沟通和汇报。
6、对待加固巷道生产技术质量部测量人员必须在加固前标定中腰线及欠(扩)帮参数。
四、工程质量标准1、井巷掘进施工(1)、钻炮工进场后先处理松石。
钻工瞄好巷道中、腰线,布好整个工作面的眼位,先施工掏槽眼,再施工辅助眼,最后施工周边眼及底眼。
(2)、巷道宽度在3.0m以内的,按五顶双腰(5个顶眼,两帮各2个腰眼)布置顶、腰的周边眼;巷道宽大于3.0m的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顶、腰周边眼。
(3)、高度3m以上的作业面必须配制一个凿岩台架,以保证顶眼施工角度不大于5°。
(4)、碹岔牛鼻子部位施工应采用预裂孔布置,其周边眼眼距不得超过300mm,并应隔孔装药,小药量爆破。
(5)、巷道验收规范:干净,施工结束的工程必须清理干净矿碴并运走。
井巷维修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井巷维修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为加强我矿井巷维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建立我矿井巷维修工程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强化和规范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实现安全质量管理的动态达标,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和矿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井巷维修工程质量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井巷维修工程质量组织机构1、矿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以生产科科长、安质科科长为副组长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作为矿井井巷维修工程质量管理的领导机构。
组长:XXX副组长:成员:2、职责范围(1)贯彻国家相关井巷工程质量的规程和标准,负责制订和修订我矿井巷维修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2)掌握我矿井巷维修工程质量动态情况,组织每旬不定期巡检和每月井巷维修工程质量验收工作;依据本月质量总评提出对施工单位的奖惩意见。
(3)负责井巷维修工程质量的事故处理;负责质量验收员的培训工作。
第二部分井巷维修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一、总则1、为加强我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矿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及考核办法。
2、永久支护材料必须使用专业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临时支护材料为本单位自制的在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和技术部门批准许可。
3、日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生产科会同安质科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旬检记录或月末验收记录备查,原则是谁验收、谁负责。
4、维修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5、施工地点必须配备“敲帮问顶”工具和质量检测工具。
二、标准(一)一般规定1、工作面临时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2、所有的支护材料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或实验报告,且符合公司及设计要求。
3、巷道开口必须先加强支护经验收后方可开口,加强支护方式有:加密锚索、架U 钢棚等,要求由生产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顶板破碎松软处、有淋水处、交叉口处均必须采取补强支护措施。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制度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制度
为努力提高我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及安全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矿长对井巷的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总工负责对井巷的设计、施工及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
二、总工组织生产技术部编制井巷工程质量管理计划。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编制行之有效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由监理部门部负责人对井巷工程质量进行现场监督。
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服从质量检查员的管理,严格按照生产技术部编制的规程、措施及图纸进行施工,对施工的井巷工程质量负责到底。
四、掘进巷道内必须做到:1躲避硐室的长度、宽度、高度和超前支护的数量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2保持行人、通风、运输畅通;3要求无瓦斯积聚及煤尘积存:;4充分保证掘进工程中的安全作业。
五、各采掘队必须严格按照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施工,当班质量验收员必须严格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掘进工作面毛断
面质量、炮眼布置、临时支护的质量、巷道支护质量必须达到作业规程的要求。
六、生产技术科负责对井巷工程进行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验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工程必须要求返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本制度制定之日起必须严格执行。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办1法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提高井巷工程安全质量,有效促进生产安全管理,加快施工进度,减少返工浪费,降低工程成本,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范围:巷道中线、腰线、掘进、锚喷支护状况、轨道、水沟、电缆、放炮、控顶等项目。
二、考核对象:以施工队组为单位,分别考核落实队组及相关管理人员。
三、工程质量考核标准:1、成巷(锚喷支护完毕)高宽规格、中线、腰线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成巷高、宽与设计要求之间误差不超出0~150毫米;成巷永久支护中点与中线偏差不超出±50毫米;全矿统一腰线高度标准为腰线上平面与轨面法线(垂直)距离1.4米,偏差不超过±30毫米;测量人员必须用油漆在巷道永久支护上面明显标注中腰线,其腰线末端与工作面间距不超出10米,中线延线偏差不大于±20毫米;平巷腰线末端与工作面间距不超出5米,坡度无特殊规定时均按5‰,延线偏差不大于±2‰。
中腰线校正点用钢钉钉入巷道壁。
有中腰线要求的维修巷道须于支护完成后24小时内恢复中腰线。
掘进维修工程完工、停工后应清洁作业点和巷道卫生,所使用的设备应清点归还库房;以上考核中线以校正点为准,腰线以油漆线上平面为准;带班人员须在第一时间指导正确施工或提出整改、处罚意见,并应本着服务一线的工作精神,在以上考核标准基础上力求将标注点延伸至工作面,充分发挥监管、指导及服务于生产的积极效应。
2、临时支护管理:空顶距离不超循环进尺数,特殊情况另行规定;临时支护满足护顶要求;临时支护与永久支护的距离不得大于循环进尺数;3、永久支护:按作业规程循环进行作业,永久支护紧跟工作面,不允许空顶作业。
4、铺设轨道与两邦安全间距通常情况下以非行人侧矿车与邦安全间距500毫米为基本标准,道夹板、道压板必须上齐弹垫、螺栓、螺母,并且紧固牢实,不得松动。
接头、转弯半径按《作业规定》要求。
5、枕木间距以中对中为准不大于0.8米,道渣不超出轨枕面;6、临时水沟须畅通,迎头30米以外不得出现堵塞,永久水沟断面符合相应巷道规定;迎头作业人员须保持巷道整洁文明施工,当班作业完成后须收清工作面杂物;迎头50米以外严禁材料乱堆放。
井巷工程质量考核验收制度
井巷工程质量考核验收制度一、总则为了促进井巷工程的质量提升,规范工程验收过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特制定井巷工程质量考核验收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井巷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矿山井巷、道路隧道、地铁隧道等。
三、基本原则1. 依法合规:井巷工程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
2. 优质高效:井巷工程建设要按照质量安全管理要求,确保施工工艺合理,施工质量优良。
3. 权责明确:各相关责任主体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协作配合机制。
4. 公开透明:工程验收过程要公开、透明,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四、质量考核验收程序1. 工程质量考核:工程竣工后,由设计、施工单位所属的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质量考核,评定工程的质量等级。
2. 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考核合格后,由业主单位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工艺、质量检测及质量保证措施等方面。
验收合格则可以交付使用。
五、质量考核验收内容1. 设计文件:要求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设计合理、清晰、完整。
2. 施工工艺:要求施工工艺合理、施工过程顺利、施工质量达标。
3. 质量检测:要求按要求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测,确保材料和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4. 质量保证措施:要求实施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有质量问题能及时处理。
六、质量验收标准1. 开工验收:对开工前的工程部分进行验收,确认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是否到位。
2. 进场验收:对施工单位进场前的资质、人员、设备等进行验收。
3. 施工过程验收:对施工过程进行抽查,确保施工符合规范要求。
4. 竣工验收:对工程竣工后的质量进行全面验收,确认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七、质量验收责任1.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合格的设计文件,并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
2.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报告。
3.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矿山井巷监理实施细则
矿山井巷监理实施细则随着现代化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升级,矿山井巷监理工作也逐渐发展出了相应的细则。
矿山井巷作为矿山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提高生产效率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矿山井巷监理实施细则中,对矿山井巷的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
一、矿山井巷设计在矿山井巷的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如地质条件、矿体性质、采矿工艺等。
设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同时还要充分考虑矿井内环境的影响,保证矿井内的安全、通风、照明等要求得到满足。
设计师还需要在矿山井巷的水文地质条件和地质构造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计算,保证矿井的结构和布局能够满足生产需求。
二、矿山井巷施工在矿山井巷的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必须按照工程质量标准进行考核。
矿山井巷施工前,需要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爆炸、瓦斯等危险因素进行彻底分析,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安全生产规范进行安全防护,加强现场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同时,矿山井巷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验收及评估,确认矿山井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
三、矿山井巷监理监理工作是矿山井巷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任务是保证矿山井巷工程质量符合质量要求并保证矿山施工安全。
监理人员必须熟悉国家标准、安全生产规范以及矿山井巷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理。
监理人员要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控制,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确保矿山井巷工程的顺利进行。
矿山井巷监理实施细则是矿山井巷工程的重要参考指导,其完整细则通过将矿山井巷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各流程进行规范,从而保障了矿山井巷工程的高质量,使得矿井的安全生产水平能够得到提高。
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矿山井巷工程将继续得到广泛应用,未来的矿山井巷监理工作也将有更高的挑战与发展机遇。
公司井巷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办法
贵州华瑞鼎兴能源有限公司井巷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落实矿长负责制,明确和规范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责任,严格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提高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煤矿为井巷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主体,公司安全生产技术中心对煤矿井巷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各煤矿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
第二章验收机构及职责第三条为加强井巷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公司成立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检查、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下属煤矿的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经营副总经理成员:公司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所属安全部、生产技术部、地测部、机电部、通防部、调度指挥中心,经营管理中心所属人力资源部、供应部、财务部、销售部等部室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司生产技术部。
生产技术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组织对公司所属煤矿的井巷工程验收的检查、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
各矿要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验收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一)负责对煤矿井巷工程的竣工验收或结算验收工作。
(二)负责制定和解释公司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和验收制度。
(三)负责对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第三章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和检查、验收考核办法第五条公司下属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煤矿自行组织,采用月度验收和井巷工程竣工验收相结合的办法。
井巷工程质量月度验收由煤矿组织,单位(项)工程竣工验收或施工单位解除合同时由煤矿组织,必要时公司煤矿井巷工程验收领导小组参与竣工验收或结算验收。
第六条每月月底,由各矿井巷工程验收小组对掘进巷道或其它单位(项)工程组织月度验收。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小组成员对煤矿井巷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严格执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施工(安装)合同》、《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对井巷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在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表形成验收结论并签字,该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表作为验收基础资料保存,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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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井巷工程质量考核实施细则为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意识,加强……矿井井巷工程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在控状态,有力推动矿井建设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从而减少因工程质量不合格所带来的潜在安全隐患,促使以质量保安全,以质量提效率。
根据《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煤矿井巷工程施工》、《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范、规定、标准要求,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在建一期工程及二三期工程所有井巷工程及参与……矿井建设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二条每笔罚款要及时通知被罚款单位,不能及时通知的,最迟不能超过24小时。
被处罚原因、罚款依据、数额等内容要填写清楚。
罚款数额每月由财务部门从当月工程款中扣出。
第三条发生本细则未规定在内质量管理条款的考核标准,由煤矿工程部提出意见上报,由矿及公司分管领导确定,最终由煤矿工程部开据罚款凭证执行。
第二章日常井巷工程质量检查管理第四条施工现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单位处500~2000元/项或次罚款,不合格原材料立即清除出施工现场,限期清除出厂区,发生质量事故的按质量事故进行处罚:1、锚杆的杆体及配件的材质、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2、锚固剂的材质、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或失效;3、锚索的材质、规格、结构和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4、钢筋网的材质和交点焊接质量、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5、进场钢筋和钢构件加工件的品种、规格、质量、性能、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有关规定;6、混凝土所用的水泥、骨料、外加剂的质量不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规程的规定要求或水泥、外加剂失效;7、喷射或浇筑混凝土未按配合比要求进行计量拌制;8、锚杆、锚索锚固力或预紧力低于设计值要求;9、人为截断锚杆、锚索使用与工程实体;10、注浆材料、外加剂的质量、浆液配比及浓度不符合规程措施要求。
第五条施工作业图表、牌板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单位或人员处50~200元/项罚款:1、炮掘工作面未采用光面爆破施工;2、爆破图表齐全,爆破参数选择不合理;3、光面爆破装药顺序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综掘施工未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导致掘进断面局部超挖;4、作业现场施工图表、牌板不齐全、形式不统一、比例不规范或形式不规范、布置不合理、可指导性差,以及内容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施工作业规程》要求。
第六条掘进工作面因地质情况变化(煤岩变化或揭露遇夹矸、穿过断层或破碎带等),未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编制专项安全措施并贯彻的,责令责任单位立即停工,并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员处200~500元/项罚款。
第七条锚网喷支护质量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单位或人员处50~200元/项或处罚款,并责令立即进行整改:1、锚杆的安装质量、间排距、规格的允许偏差不符合规范的规定;2、钢筋网(铁丝网)网片及支护用钢材在使用前未清除锈污;3、钢筋网片的搭接长度、绑扎间距、未压接、未绑扎联接、绑点大于300mm,使用绑丝低于12#铁丝;4、喷射混凝土支护厚度局部小于规范合格要求;5、喷射混凝土支护表面平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6、锚网喷支护工程现场未置备锚杆抗拔力、预紧力检测机具,不能正常使用或机具损坏;7、锚网喷支护工程现场无锚杆抗拔力自检记录或有自检记录不正常检测、不认真填写锚杆抗拉拔力检测牌板。
第八条锚索支护质量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单位或人员处200~500元/项罚款,并责令立即进行整改:1、锚索安注使用锚固剂材料和使用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2、锚索安装角度、深度、预应力、间排距允许偏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第九条钢筋支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单位或人员处50~200元/项或处罚款,并立即返工处理:1、钢筋表面未除锈,使用有裂缝、断伤、刻痕钢筋;2、钢筋搭接长度和方式、钢筋安设位置不符合作业规程、规范、设计的规定;3、未按设计要求对钢筋交点绑扎或绑扎后的钢筋松动;4、未按设计要求使用构造或连接筋。
5、采用连接套连接的钢筋接头未拧紧到位或漏用连接套。
第十条各标号混凝土的坍落度、水灰比以及入模温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严禁入模,如有违犯对责任单位或人员处500~1000元/项或次罚款,并责令立即停止浇筑作业,采取有效措施,已浇筑实体工程返工处理。
第十一条混凝土支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单位或人员处500~1000元/项或处罚款:1、支护后断面偏差、混凝土支护壁厚局部不符合规范允许偏差要求;2、混凝土支护表面露筋超过规范规定;3、浇筑混凝土前未对明显出水点采取导水措施;4、混凝土壁后充填不符合规范要求;5、井壁、硐室壁面混凝土表面接茬错台超过规范要求;6、浇筑混凝土前未清理模板内碎矸石、木块、棉纱等杂物;7、模板未及时清理、刷油或由于振捣不充分导致表面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二条拆模后或喷射上墙的混凝土不定期养护的,对责任单位处50~200元/次罚款,由于未采取定期养护措施导致质量事故的按质量事故进行处罚第三章隐蔽工程管理第十三条重点工程隐蔽部位(包括注浆工程)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2天以“质量验收通知单”等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建设单位,两单位未到达现场检查验收施工单位严禁自行隐蔽,如有违犯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5000元/部位罚款,实体工程责令返工处理。
第十四条重点工程隐蔽部位(包括注浆工程)经检查认可后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在该部位隐蔽全过程必须有施工单位质检人员、现场监理、建设单位技术人员现场旁站,如有违犯对相关单位责任人员处200~500元/人罚款。
第十五条注浆工程实施现场全过程旁站,旁站人员负责对注浆压力、井壁或巷帮观察、围岩吃浆状况及消耗材料实际发生量如实做好记录,严禁编造、谎报,如有违犯对相关单位责任人员处200~500元/人或次罚款。
第十六条分项工程隐蔽前未经验收认可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施工单位未申请验收而自行隐蔽,对责任单位处1000~5000元罚款,监理、建设单位有权提出重新开挖、解体检查或责令施工单位返工。
第四章地质测量第十七条井下陀螺仪定向点、重要中腰线点、永久标志点施工单位有义务进行妥善保护,一旦遭到破坏对责任单位处5000~20000元/点罚款。
第十八条工广场区内地面近井点、永久标志点,矿区内各单位、人员有义务进行妥善保护,严禁人为或机械破坏,一旦遭到破坏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处1000~5000元/点罚款。
第十九条井筒中心线、井口高程点及井巷工程施工测量定期校核,并书面校核记录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
未按要求定期校核的每次处50~200元/次罚款。
第二十条井巷工程开门口必须进行定位测量,巷道或硐室贯通前50m必须对在掘工作面的方向、坡度及贯通剩余工程量进行复测,保证准确贯通,对未进行复测而组织施工的责任单位处200~500元罚款;因未进行复测导致贯通出现偏差按质量事故的追究与考核标准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月进度质量验收工程量必须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三方验收人员现场收尺结合上报工程量确定,严禁瞒报或伪造收尺基点,如有违犯对相关人员处200~500元/次罚款。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必须掌握第一手地质资料,按照实际揭露地层的情况如实做好地质记录,及时或定期填绘图纸,形成实测地质剖面图,未如实填绘的对责任人员处50~200元/次罚款。
第二十三条井巷工程揭露较大落差断层、明显地质构造,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报告监理、建设单位,三方未对现场实际测量而自行隐蔽的对责任单位处500~1000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定期对矿井或井筒涌水量进行观测,准确掌握矿井或井筒涌水量变化信息,未定期开展观测工作的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员处200~500元/次罚款。
第二十五条为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有掘必探、不探不掘”的探放水原则,未采取探放水措施的,对责任单位处200~500元/次罚款。
第五章井巷工程施工原材料(砼试块)送检管控第二十六条井巷工程施工常用原材料送检取样基数确定如下表:名称取样基数名称取样基数树脂锚杆托盘冒同规格、同型号以2000根/组。
矿用锚索同规格、同型号以2000根/组。
树脂锚固剂同牌号,同规格,以2000根为一个验收批。
金属网片同型号的金属网以1000片为一个验收批。
速凝剂每20t为一批,不足20t的也按一批计。
浇筑或喷设砼试块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一次不足100m3亦作为一批。
钢筋同一牌号、同一罐号、同一尺寸的钢筋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不足60吨按一批计。
每增加40t加一个拉伸试验和一个弯曲试验。
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一周内累计不足300个接头时,应按一批计算;机械连接以500个为一批。
水泥水泥试验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
砂\石大批量进料时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
外加剂(同批次)速凝剂:每20t为一批,不足20t亦为一批。
混凝土泵送剂:以30吨为一批。
第二十七条加强原材料、钢结构构件的入场管理,确保原材料产自正规厂家,进场随带各类牌证齐全,不合格的材料严禁进场。
第二十八条进场原材料、钢结构构件严格履行进场报验程序,报验资料要明确原材、钢结构构件进场品名、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等相关信息,由监理、建设单位技术人员共同对原材料出厂/场合格情况进行认可。
未履行报验直接将原材料卸入场地的,对进料单位处500~1000元/批次罚款。
进场原材料不合格的一律限期清除出厂区。
第二十九条井巷工程施工常用原材料按规定送检基数送本矿区质量检测站检测,取样及送检必须由监理、建设单位技术人员共同见证。
对取样不规范、送检不及时、无见证或超规定送样基数送检的,对用料单位处500~1000元/批次或品种罚款。
第三十条所有原材料必须遵循先检测合格后用于工程实体,检测不合格不得用于工程实体的原则,如发现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原材,对责任单位处5000~20000元罚款,发生在实体工程的原材料必须经检测机构现场实测,因隐蔽无法检测或经现场检测不合格的实体工程必须返工处理。
第三十一条进入冬季施工,混凝土骨料要做好防冻保温措施,使用结冰、冻结成块的骨料不得使用的,责令立即停用,根据使用量对责任单位处1000~5000元/次罚款,并责令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有效保温措施,已施工实体工程返工处理。
第三十二条地面露天存放的钢材、钢构件、水泥、速凝剂等易受潮锈蚀、失效材料必须采取可靠的防雨、防潮措施,对未采取措施或限期不整改的用料单位处500~1000元/次罚款;使用锈蚀严重钢筋、失效水泥或速凝剂等原材料的,按用量多少对用料单位处1000~5000元罚款,实体工程返工处理。
第三十三条场区内存放超过三个月的水泥须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水泥严禁用于井巷工程实体,责令限期清理处厂区,或经监理、建设单位允许在相关单位监督下用于地面临时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