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办法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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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办法

(修订稿)

二○○九年三月

一、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指标编制原则

(一)突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开发区”)投资环境中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特点,使之区别于一般的行政区域;反映出国家级开发区今后发展趋势和发展重点,使指标的评价对国家级开发区改善投资环境具有一定的指导性。

(二)指标设置力求简单、适用、易操作;与国家现有统计指标体系衔接,以符合指标的标准化原则。

(三)体现统计分析方法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制定科学的指标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及其数学模型,评价的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从而使评价公平、公正。

(四)以定量指标为主,以定性指标为辅,能够定量的尽量采用定量指标,无法定量又较为重要的指标,则采用定性指标。

(五)评价要体现总体评价和分类评价,既要计算综合指数又要计算分类指数;对国家级开发区的评价既评价发展现状,又要逐步增加发展速度评价,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指标体系。

二、国家级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三、国家级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指标解释

(一)指标解释

1、地区生产总值(GDP):指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开发区,包括所有实际管辖范围)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地区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中间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分配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价值之和。在实际核算中,地区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地区生产总值及其构成。(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国批面积内GDP:是指经国务院正式批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四至范围内所有常住单位在报告期内产生的GDP。(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2、工业增加值:指工业行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工业包括采矿、制造、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活动组成。按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计算。按生产法计算,它等于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按收入法计算,它等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之和。(数据来源:统计部门)国批面积内工业增加值:是指经国务院正式批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四至范围内的工业行业产生的增加值。(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3、税收收入:指国家级开发区内国家税收部门以及地方税收部门所征收的所有税收,不包括关税和海关代征的其它税收。

(数据来源:税务、财政部门)

涉外税收收入:是指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的自然人,法人行使税收管辖征收的各种工商税收的总称。(数据来源:税务、财政部门)

4、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地方(开发区区级)财政收入中不包括财政基金收入的部分。(数据来源:财政部门)

5、工业总产值:指工业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以货币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的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它反映一定时间内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它包括:在本企业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包装入库(规定不需包装的产品除外)的已经销售和准备销售的全部工业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初差额价值。工业总产值采用“工厂法”计算,即以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按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来计算,企业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不能把企业内部各个车间(分厂)生产的成果相加。但在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存在着重复计算。

(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外资工业总产值:指外资工业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以货币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的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其中,外资企业是指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分别包括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独资经营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6、全区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是指开发区内规模以上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取得的业务总额。

规模以上企业是指: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建筑业有资质企业,批发企业不低于2000万元,零售企业不低于500万元,餐饮业不低于300万元,住宿业星级企业,房地产开发有资质企业,其他第三产业企业不低于200万元。(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全区规模以上外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指开发区内规模以上外资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取得的业务总额。其中,外资企业是指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分别包括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

企业、独资经营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

(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取得的业务总额。(数据来源:统计部门)规模以上外资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指规模以上外资工业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取得的业务总额。(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7、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利润总额:指开发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应与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年末数一致。

(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应与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年末数一致。(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8、进出口总额:出口总额与进口总额之和。应以从海关取得数据为准。

出口总额:指实际输出我国国境的货物总金额。包括对外贸易实际出口货物,来料加工装配出口货物,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边境地方贸易及边境地区小额贸易出口货物(边民互市贸易除外),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出口货物和公用物品,离岸价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出口货样和广告品(无商业价值、无使用价值和免费提供出口的除外),以及其他出口货物。我国规定出口货物按离岸价格统计。按商品经营单位所在地统计,即指所在地海关注册登记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实际出口额。(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进口总额:指实际输入我国国境的货物总金额。包括对外贸易实际进口货物,来料加工装配进口货物,国家间、联合国及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物资和赠送品,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华人捐赠品,租赁期满归承租人所有的租赁货物,进料加工进口货物,边境地方贸易及边境地区小额贸易进口货物(边民互市贸易除外),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进口货物和公用物品,离岸价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进口货样和广告品(无商业价值、无使用价值和免费提供出口的除外),从保税仓库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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