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大纲要点
2019山西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3篇
2019山西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3篇2019山西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1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治安问题已成为各地面临的一大难题。
而在解决这一问题时,公安机关的作用非常重要。
那么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公安机关具体扮演怎样的角色?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打击犯罪公安机关是法律的执行者,他们的职责之一便是打击犯罪行为。
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犯罪行为的打击是很重要的一环。
公安机关通过警察、特警等执行人员出动,查处各类违法犯罪人员,给予公正的处罚,打击犯罪行为,有效的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与安全。
二、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稳定是一个国家的重要指标,当社会稳定出现危机时,政府才会意识到治理不善。
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是发挥了巨大作用的。
他们通过维护公共秩序、打击犯罪、管理人员和设施等方式,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他们不仅在日常工作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维护安全,还积极应对突发事件,承担抢险救灾任务,超前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全面保障。
三、加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也是公安机关的一个重要职责。
公安机关积极开展各种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教育让广大民众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身防范意识,提供自我保护能力。
这有效地降低了潜在安全危险,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维护司法公正公安机关还要维护司法公正。
在处理案件时,公安机关要客观,公正,专业,科学的进行处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还要加强和完善和司法机关的沟通合作,通过有效的合作,让司法公正得到更好的发挥和实现。
五、促进交流合作在治安综合治理中,公安机关还要促进交流合作。
公安机关需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开展联合防范、联合打击等活动。
他们也需要与社会组织和个人保持交流合作,通过众人拾柴、火焰高的方式,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总结: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是起到了关键作用的。
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复习材料打印版
社会稳定,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控制并逐步有所下降,社会丑恶现象大大减少,治安混乱地区和单位的面貌彻底改观,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1、打击,是首要环节,是前提条件2、防范,是基本措施第九章公安队伍建设本章重点提示:第一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世界上第一次警务革命——警察队伍的职业化。
警察队伍彻底从军队、审判机关和一般行政机关分离出来。
正规化建设的方针——从严治警、依法治警。
从严治警是指对公安民警实行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纪律的总称。
严格教育使警察“不愿”做违法乱纪的事,是正规化建设的前提。
思想道德的教化是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首要任务。
严格管理使警察“不能”做违法乱纪的事,是正规建设的基础。
严格训练使警察“不怕”遇到各种艰难险阻,是正规化建设的手段。
公安学基础理论章节复习资料汇总第一讲绪论公安学是一门研究我国公安现象的学科。
其中,关于公安现象中基本关系与基本对策的理论概括,形成公安学基础理论,它是公安学的基础学科。
第一节警察与警察学一、警察的起源(一)警察起源观1.警察自然起源观。
有的警察学者认为,“人类自从有了群体生活,应有了警察作用”。
还有的认为,“警察是人类与原始俱来的天性的道德行为”,“警察将永远伴随着人类”。
这种理论把警察说成是一种自然现象,即超阶级、超国家的现象。
认为警察与国家将永远存在。
这种观点抹煞了警察是私有制、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抹煞了警察的阶级本质。
我们认为:原始社会没有警察。
这是因为:第一,生产力低下,没有私有财产,不能产生警察。
在二三百万年前,地球上开始有了人。
在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原始社会是人类社会的第一阶段。
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认识自然的水平低下,生产工具极为简陋,个人显然无法与自然、猛兽相抗衡,人们为了生存和繁衍,只有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共同生产和生活,所以,社会结构是以血缘亲族为基础的氏族公社。
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获取的生活资料非常少,只能维持本身生存的最低水平,没有任何剩余。
《公安基础知识》考试详细大纲
考试内容及要求,第一章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第一节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国家公务员考试1、掌握警察的含义、警察的本质、警察的基本职能、警察产生的条件、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的区别。
国家公务员考试2、了解警察的起源、古代警察的特点近代警察的建立、新民主主义时期人民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建国后人民公安机关的成就。
,第二节公安机关的性质国家公务员考试1、掌握公安机关的性质国家公务员考试2、弄清公安机关与剥削阶级国家警察机关的区别,第三节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国家公务员考试1、掌握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国家公务员考试2、弄清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第四节公安机关的宗旨国家公务员考试1、明确公安机关的宗旨国家公务员考试2、理解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公安工作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第二章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第一节公安机关的任务国家公务员考试1、掌握公安机关任务的含义和特点国家公务员考试2、明确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第二节公安机关的职责国家公务员考试1、掌握公安机关职责的含义和特点国家公务员考试2、了解公安机关职责的内容和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期间履行职责的要求国家公务员考试3、明确公安机关的主要警种,掌握治安警察、户籍警察、刑事警察、边防警察、消防警察、外事警察、交通警察、巡逻警察、督察警察的概念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第三节公安机关的权利国家公务员考试1、掌握公安机关权利的含义和特点,以及治安行政处置权、治安行政处罚、治安监督检查权、紧急状态处置、戒严、刑事强制权、紧急排险的概念国家公务员考试2、明确公安机关权利的范围,以及治安行政处置权、治安行政处罚权治安行政强制权、刑事执法权和紧急状态处置权的内容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第三章公安工作的内容和特点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第一节公安工作的内容国家公务员考试1、掌握公安工作、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秩序、刑事侦察工作、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公共秩序管理工作、特种行业管理工作、保卫工作的概念国家公务员考试2、明确公安机关刑事执法工作、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第二节公安工作的特点国家公务员考试1、掌握公安机关公开工作、公安机关秘密工作的概念国家公务员考试2、了解公安工作整体上的主要特点和公安专业工作特点国家公务员考试第四章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第一节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国家公务员考试1、掌握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含义国家公务员考试2、明确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必要性、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途径、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党委的实际领导之下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第二节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国家公务员考试1、掌握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含义国家公务员考试2、明确公安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必要性和贯彻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途径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第三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家公务员考试1、掌握社会治安综合综合治理的含义和基本内容国家公务员考试2、明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的要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第五章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第一节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国家公务员考试1、掌握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国家公务员考试2、明确建立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的社会工程的内容国家公务员考试第二节公安工作的基本政策国家公务员考试1、掌握政策和公安政策的概念、严肃与谨慎相结合的含义、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基本精神、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政策的含义和必要性国家公务员考试2、明确公安政策的作用,严肃与谨慎的关系,贯彻严肃与谨慎相结合政策,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政策应注意的问题,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政策的基本要求和意义、教育与处罚想结合政策的基本要求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第六章公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第一节公安刑事执法国家公务员考试1、掌握公安机关刑事执法的基本原则,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现场勘验,物证检验,尸体检验,人身检查,侦察实验,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刑事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的概念国家公务员考试2、了解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任务和基本职权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的含义国家公务员考试3、明确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取保候审的方式,拘留、逮捕的条件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第二节了解公安机关国家公务员考试1、掌握公安行政执法,公安行政管理,公安行政处罚,公安行政强制措施,公安行政强制执行,治安管理处罚运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客体客观要件、主体、主观要件,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收容教养的概念。
公安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公安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1. 中国公安机构体系
中国公安机构体系包括公安部、省级公安局、市级公安局和县级公安局等各级
公安机构。
公安部是国家公安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全国公安机关的工作。
各级公安局分别对辖区内的治安、交通管理等工作负责。
2. 公安机关的职责
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关,负责维护社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生命
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职责。
公安机关的工作范围涵盖治安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等多个领域。
3. 公安机关的基本原则
公安机关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制原则、依法执法原则、服务群众原则、保护
人权原则等。
公安机关要坚持依法行政、服务大局、保持廉洁、严明纪律等原则,确保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
4. 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
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包括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加强边防防控等方面。
公安机关在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也要加强对社会治安形势的研判和应对,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
5. 公安机关的改革发展
公安机关在改革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机构设置、提高侦查技术、加强人才队伍
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化改革,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增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结语
公安基础知识考试的重点内容涵盖了中国公安机构体系、职责、基本原则、重
点工作和改革发展等多个方面。
备考者可以通过深入学习这些内容,加强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掌握,为未来的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持。
公安科目知识点总结
公安科目知识点总结一、警务基础知识1. 公安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包括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责、组织结构、工作职责等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
公安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主要由公安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地级市公安局等组成。
公安机关的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公安机关的组织结构包括党组织和政府机构两个方面,党的领导是公安机关的根本制度,公安机关工作分为线捕线管两条主线,包括公安机关的司法警务、治安警务、交通管理、消防救援、边防和公安辅助部门。
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包括侦查、巡逻防范、指挥协调、行政管理、信息管理等。
2. 公安纪律公安机关的纪律是公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的规范,公安纪律包括工作纪律、作风纪律、生活纪律和廉洁纪律。
公安人员必须遵守公安机关的有关规章制度,在工作、生活和社交等方面严格遵守纪律,做到严格自律,严肃工作作风,廉洁奉公,具有高度的政治纪律性、组织纪律性、工作纪律性和廉洁纪律性,坚决杜绝违反党纪国法和公安机关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3. 公安执法公安执法是公安机关根据法律和法规,依法履行警务职责的一种行为。
公安执法的原则包括公正、公平、公开、依法、文明。
公安机关的执法权一般包括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清理刑事登记通缉等工作,同时还应当在依法行使公安职权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实行法制监督,依法行使执法权。
4. 公安安全保卫知识公安安全保卫知识包括实地侦查、案件侦破、社会面治安、安全防范、出警处警等基本知识。
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工作,发掘案件线索,追踪犯罪嫌疑人,切实破案和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
同时,公安机关也要做好社会面治安,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治安。
在出警处警工作中,要有一定的危机处置能力和技能,做到迅速、果断、专业、安全。
5. 防控安全知识基本的安全防范知识包括防盗防抢、防火、防灾、防骗等。
公安机关要加强基层防控工作,充分利用警民合作机制,社区警务,破解刑侦难案,在整个社会创建出安全的环境。
[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
■ 3.近代警察■ ⑴发端于西欧 , 产生原因是:■ 一是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在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残酷剥削 , 必然要强化警察职能;■ 二是城市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复杂化 , 城市需要专业警察的有效管理;■ 三为了维护社会秩序 , 对付犯罪 , 需要建立专职的警察队伍;■ 四是资产阶级人权思想和法制观念 、平等要求人身强制统一地应由国家的警察力量依法施行。
■ ㈡实质: 公安机关代表国家和人民对专政对象实行政治统治■ ㈢对象: 敌对势力 、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 ㈣手段: 镇压 、制裁 、监督和改造■ 二 、 民主职能: P58■ ㈠概念:公安机关依照国家的政策和法律保护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的社会效能。公安机关民主职能反映的是公安机关与人民的关系■ ㈡内容: P58■ ㈢特点: P59■ 直接性; 广泛性; 公开性 •整理ppt
■ 第一 , 近代警察的职能是独立的, 主要集中于警察机关■ 第二 , 形成完整的警察组织系统■ 第三 , 近代警察强制法制■ 第四 , 着统一 的制式服装■ ⑷近代警察的四次警务革命 ■ ①警察职业化革命■ ②警察专业化革命■ ③警察现代化革命■ ④警察社会化革命
■ ㈣实质:■ 保障人民享有国家主人地位和保障人民的利益。■ 三 、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 P61■ ㈠ 对立统一 的关系 , 既有区别 , 又有联系。■ ㈡ 区别:■ ⑴对象不同■ ⑵方法不同■ ㈢ 联系:■ ⑴相互依存 、相互渗透 、相互促进。■ ⑵公安机关专政职能是民主职能的基本保障 , 民主职能是专政职能的社会基础 。
■ 2.警察产生的条件: P23■ ⑴生产力的发展 , 私有制的产生 , 是警察产生 的经济条件■ ⑵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 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 ⑶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 , 是警 察产生的社会条件■ ⑷国家机器的形成 , 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 ㈢警察的发展■ 1.萌芽期的警察■ 存在于原始社会末期 , 同时伴生的有审判行 为和监禁行为的萌芽 。 •整理ppt
《公安基础知识》大纲的要点含内容
警察的含义。
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国家⾏政⼒量。
警察的产⽣的条件。
第⼀,⽣产⼒的发展、私有制的产⽣,是警察产⽣的经济条件。
第⼆,阶级⽭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的阶级条件。
第三,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的社会条件。
第四,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的政治条件。
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有以下⼏点区别:第⼀,近代警察的职能是独⽴的,警察职能主要集中于警察机关。
第⼆,近代警察从中央到地⽅形成专职的警察队伍,成为国家庞⼤的专政⼯具之⼀,⾏使专门职权。
第三,近代警察强调了法制。
第四,近代警察有统⼀的制式服装,古代警察则没有专门的服装。
警察的本质。
警察是国家政权中按照统治阶级意志,依靠暴⼒的、强制的、特殊的⼿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武装性质的⾏政⼒量。
警察本质的特点有:第⼀,鲜明的阶级性。
第⼆,⼿段的多样性。
第三,任务的⼴泛性。
警察的基本职能。
警察的职能,是指警察的社会效能和作⽤。
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构成了警察的基本职能。
公安机关是⼈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它的根本属性。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是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它集中反映了公安机关作为⼈民民主专政⼯具这⼀根本属性的要求。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势⼒、敌对分⼦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进⾏镇压、制裁、改造和监督的社会效能。
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全意为⼈民服务。
公安机关是⼈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具,是国家治安⾏政和刑事执法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民的重要职责。
⼈民是国家的主⼈,国家的⼀切权利属于⼈民。
公安机关是⼈民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的权利是⼈民赋予的,它执⾏⼈民的意志,维护⼈民的利益。
因此,全⼼全意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
公安机关的任务,是指公安机关在国家法律所确定的管理范围内,为实现⼀定的⽬标所进⾏的⼯作内容。
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三、保护公民的⼈⾝安全和⼈⾝⾃由;四、保护公共财产和个⼈合法财产;五、预防、制⽌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基础知识资料_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答题技巧3篇
公安基础知识资料_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答题技巧3篇公安基础知识资料_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答题技巧1公安基础知识资料_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答题技巧公安基础知识对于准备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学生来说是一项重要的考试内容,因为其知识面广,数量大,且具有实用性,所以相信每个考生都要认真学习和准备。
那么,如何掌握公安基础知识资料和答题技巧呢?接下来,我们将从三个方面进行讲解。
一、公安基础知识资料的学习1.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安是一项涉及到职能非常广泛的领域,几乎与公安机关所管辖的方方面面都有关系。
因此,考生必须要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协议和协定,以帮助考生在考试中做出正确的判断。
2.掌握基本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的学习不仅仅是阅读公安政策文件,还要掌握一定的基本知识。
比如:警察的基本职责、法律制度、案件解决方法等。
这些基本知识点经常出现在公务员考试中,因此,考生要认真学习,整理知识点,强化记忆。
3.多方面学习公安基础知识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掌握的,考生要从多个角度去学习。
可以通过阅读、听讲座、参加培训等方式进行学习。
要注重知识点的积累和扩展,同时也要注重知识的巩固和运用。
二、公安基础知识答题技巧1.理解题目在考试中遇到公安基础知识的题目时,首先要认真阅读题目,弄清楚题目的主要内容和重点,理解题目是做题的基础。
考生需要了解这道题目所涉及的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等,然后想好解答思路。
2.从答案入手因为答题时间的限制,考生在做试题的时候可以首先看到答案,根据答案的选项来推测题目的答案。
当然,在选项推测时,考生要结合自己的学习经验和对相关知识点的理解程度,确定答案,避免选择错误的答案。
3.舍得放弃在做题过程中,考生如果发现自己不会回答这道题目,不能因为一道题目就而反复摸索,要适当的舍弃,避免耗费过多的时间。
同时,考生可以通过判断选项的错因资料推测出正确的答案,这也是提高做试题的正确率的一个方法。
三、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技巧1.注意时限在考试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答题时间的限制,根据题目的难易程度来分配时间,避免在做一道题目的时候太长时间,忽略其他题目的答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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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林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备考全攻略3篇2017吉林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备考全攻略12017吉林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备考全攻略作为人民警察的一员,公安基础知识对公务员考试人员而言是必过的一门科目。
吉林省今年的公务员考试也不例外,公安基础知识的考核项目将对考生的成绩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
因此,作为吉林省公务员考生,对于公安基础知识备考的全面认识和深入理解,显得尤为重要。
一、立足测考大纲,精准备考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是针对考生在公安法律、公安管理、公安情报、公安技能等方面的知识、技能水平编制的一份测试题。
考生要做到精准备考,必须首先熟悉《公安文职人员考试测评大纲》,这是各地公务员考试的通用指导大纲,吉林省公务员考试也不例外。
考生必须不断重温、分析、总结和掌握大纲要求和题型,做到理解清晰、掌握熟练、切实操作等。
特别是针对各个知识点的重点、难点、热点等要比平时要多花些功夫。
二、细致复习,科学专项拓展公安基础知识的知识点覆盖范围较广,涉及的内容相当繁杂。
因此,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保证复习全面、详细、透彻,详细制定复习计划,切实把握考试大纲的重点内容,结合自己的弱点加大专项复习。
常常用笔、常常写卡片。
复习时,要有针对性的强化自己掌握不好的知识点,重点和难点做到一遍接一遍,多遍的强化复习,同时,要结合做题、解题,以测评自己的知识掌握程度及是否需进一步强化。
三、及时反馈,适时考试策略调整考前的最后阶段,考生的状态及心理状态尤为重要。
有效掌握考前一周的复习准备,以及进行时的考试策略,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关系到考试成绩的好坏。
考生应该针对自己的情况及时地调整复习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科学、可行的应试方法。
在考试时,要注意严格按照考试要求,如题做题,将考试时间合理分配到各个科目中去,以便在限定时间内,处理好所有题目。
无论从哪个方面考虑,公安基础知识的备考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
良好的备考习惯和考前的考试心理准备非常重要,只有做到这些,才能把你的复习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
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重点复习知识点
第八章公安队伍建设第一节公安队伍建设概述一、公安队伍建设的任务和目标公安队伍建设就是在政治上、思想上、纪律上、作风上、工作能力上加强教育和训练,按照“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方针,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纪律,把公安队伍建设成为忠诚可靠、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秉公执法,能够应付政治事件和治安事件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公安队伍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适应了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对公安队伍的要求。
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同志十分关心公安队伍建设,强调“要大力加强政法、公安部门的建设和工作,提高这些部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1991年召开的第十八次全国公安会议明确提出,建立强有力的公安工作,必须首先建设强大的公安队伍,走质量强警之路。
1996年召开的第十九次全国公安会议提出:“必须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基本思路,依法治警、从严治警。
全面推进公安队伍建设,尽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强、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秉公执法的公安队伍。
”这两次会议从总体上确定了新时期公安队伍建设的内容、任务和目标。
2000年3月1日,公安部公布了《关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十二项措施》,明确提出了公安队伍建设的3年目标,即“经过三年左右的不懈努力,使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队伍的整体形象和纪律作风有较大改进,违法违纪和****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比较满意”的目标。
二、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有利于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要求;有利于增强公安队伍拒腐防变能力,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袭;有利于促进人民警察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密切警民关系。
三、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内容和途径(一)始终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决定了公安队伍必须保持政治坚定,站稳政治立场,把握正确方向。
公安学基础理论考试重点[5篇]
公安学基础理论考试重点[5篇]第一篇:公安学基础理论考试重点警察和警察学,起源、本质与职能,制度的产生于发展警察:以警察强制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的专门力量警察指警察行为:在国家的统治和管理中,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运用武装、行政、刑事的手段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社会行为角度)两种对立的警察起源:1、自然起源观:警察与人类共生,并将永远伴随人类。
2、马克思主义:原始社会没有国家,也没有警察;人类社会进入奴隶社会之际,警察与国家同时产生。
警察是作为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而产生的。
警察产生的历史条件:1、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经济条件;2、阶级矛盾与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阶级条件;3、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社会条件;4、国家机器的形成,是政治条件。
古代警察的历史特点:(1)无警察之名而行警察之实(警察职能尚未能集中于统一的专门机关,而是同时由军队、审判机关、行政机关行使)(2)法外行权(警察行为的采取,在法律上是极不严格的)(3)私刑普遍存在。
警察体制:地方自治性,中央集权型(地方政府一般不直接管理)近代警察历史特点:1,行政职能独立化;2,组织机构系统化;3,行使职权法治化;4,外观标识统一化。
九条方针:首长负责,自己动手,领导骨干与广大人民群众相结合,一般号召与个别知道相结合,调查研究,分清是非轻重,争取失足者,培养干部,教育群众。
国家政治保卫局的经验教训:1、坚持垂直领导原则,独立系统2、特权地位3、错误采取逼供做法4、肃反扩大化1、中央特科——党的第一个保卫机关(特科在周恩来同志领导下的光辉业绩及宝贵经验。
)2、国家政治保卫局——第一个人民公安机关(国家政治保卫局实行“垂直领导”体制和肃反扩大化等错误及其严重历史教训。
)公安部成立:1949年10月9日,部长:罗瑞卿,副部长:杨奇清新时期公安机关的改革与发展: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并自觉为其服务;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加强和改革公安工作;扩大对外交往和合作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任务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课堂PPT)
家都有自己的专门警察机关。
2.古代警察行使职能无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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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近代警察 ⑴发端于西欧,产生原因是: 一是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在政治上的统治和
经济上的残酷剥削,必然要强化警察职能; 二是城市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复杂化,城市需
要专业警察的有效管理; 三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对付犯罪,需要建立专
职的警察队伍; 四是资产阶级人权思想和法制观念、平等要求
一、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P56 ㈠概念:P57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 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 分子进行镇压、制裁、监督和改造的社会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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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实质:公安机关代表国家和人民对专政对象实行
政治统治
㈢对象: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秩序的犯罪分子
主职能是专政职能的社会基础 。
14Biblioteka 第四节 公安机关的宗旨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的宗旨 1995年颁布的《人民警察法》第三条明确规定
了人民警察的宗旨。 二、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公安机关的必然要求
㈠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 ㈡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㈢ 公安机关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 衡量公安工作的最高标准是:人民群众满意不满 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 人民群众的支持是公安工作最大的政治优势。
公安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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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
第一节 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一、警察的起源和发展
㈠警察的含义;P2
警察一般是指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惩治
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 。
要点:1.警察的性质:国家行政力量;
2.警察的工作内容:维护社会秩序、惩治犯
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科目考试大纲的要点及内容
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科目考试大纲的要点及内容公安刑事执法的基本原则1、依靠群众的原则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3、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4、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责任,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5、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接受监督的原则6、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的原则7、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原则8、尊重各民族公民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的原则9、各地区公安机关之间加强协作和配合的原则 10、我国公安机关同外国警察机关之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原则问讯犯罪嫌疑人是侦察人员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依照法定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问的一种诉讼活动。
询问证人是指侦察人员依照法定的程序,以言词方式想了解案件情况的人进行询查的一项诉讼活动。
勘验、检查是指侦察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实地观察、检验,以发现和收集犯罪活动所遗留的痕迹和物品的诉讼活动。
现场检验指侦察人员对犯罪现场进行观察、摄像、拍照,对现场遗留的与犯罪有关的物品进行提取、保全活动。
物证检验指侦察人员对收集到的物证进行检验、核对,确定其特征,进而确定该物证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的活动。
尸体检验指通过尸体解剖和尸体检验,确定死亡时间、死亡原因、致死工具、致死方法等,以分析案情、获取证据的一种侦察方法。
人身检查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生理状态及病理状态,侦察机关可以对其人身进行检查。
侦察试验指为了查明或确定与案件有关的某一事实或情节在某种条件下能否发生或如何发生,而在同等条件下将该事实或情节人为的加以重演的一种侦察方法。
搜查是指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犯罪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索和检查。
扣押物证、证书是指侦察机关依法强制收取和扣留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的一种侦察方法。
鉴定是指侦察机关为了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并作成鉴定结论的诉讼活动。
2018山东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之重要知识点3篇
2018山东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之重要知识点3篇2018山东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之重要知识点1公安是我们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保障群众安全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公安人员的选拔和培养非常关键。
其中,山东省的公务员考试中的公安岗位是很受关注的。
这篇文章将总结2018年山东公务员考试中公安岗位的基础知识,包括重要的知识点和要点。
一、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事法律的一个基本原则。
具体来说,就是在规定犯罪行为和量刑时,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即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前,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该行为为犯罪,否则不能定罪。
在判刑时,也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裁量处罚。
二、刑法基本原则刑法基本原则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即无论罪犯的身份和地位如何,在法律前都应享有平等的权利。
2、犯罪责任原则,即依法定罪、定罪后加重惩罚的原则。
罪犯要对自己所犯的罪行负责。
3、单一犯罪原则,即对同一罪行只能认定一个犯罪事实。
不能重复定罪、重复处罚。
4、法定量刑原则,即刑罚种类和量刑必须在法律明文规定的范围内,否则是非法的。
5、不罚无辜原则,即疑罪从无、推斥推定的原则。
在犯罪未被证实之前,不能定罪处罚。
三、组织和领导犯罪的刑事责任组织和领导犯罪是重罪,我国刑事法律明确规定了其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法律,凡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走私、贩卖毒品、赌博等犯罪活动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常见的刑罚种类常见的刑罚种类包括以下几种:1、死刑:对极其严重罪行的罪犯实行终身监禁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死刑是对这类罪犯进行惩处的合理手段。
2、无期徒刑:适用于罪行特别严重的罪犯,如犯下了多宗杀人、强奸、绑架等罪行的罪犯。
3、有期徒刑:适用于罪行较严重、但又不至于达到无期徒刑的罪犯。
刑期根据不同情况有差异。
4、缓刑:指对罪犯在刑期限内执行某些特定的条件限制,并对其监督、检查的刑罚。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公安岗位要求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因此在备考过程中,需要仔细学习、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
2020河北公务员考试公安专业知识大纲全解析
一、题型专业科目笔试题目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情境三种类型。
二、考试内容《2019河北公务员考试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包含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1.职业素养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在这里考生要重点注意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了解《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内容。
对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重要时事新闻要有所了解。
2.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公安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
对于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的考查,考试大纲包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基础知识、民法基础知识、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刑事执法基础知识。
考生要明晰这些知识点具体考查的内容:(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主要涉及的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相关内容;(2)法学基础理论,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法理学,包含法的概念、特征、分类、作用,法律关系,立法、执法、司法等;(3)宪法基础知识考查的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了解与掌握;(4)民法基础知识考查的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了解与掌握;(5)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考查的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的了解与掌握;(6)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考查的是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的了解与掌握;(7)刑事执法基础知识考查的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的了解与掌握。
对于公安基础知识的考查,考试大纲中包含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职权与组织管理;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安历史沿革;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执法监督。
3.基本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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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大纲要点警察的含义。
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国家行政力量。
警察的产生的条件。
第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
第二,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
第三,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
第四,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有以下几点区别:第一,近代警察的职能是独立的,警察职能主要集中于警察机关。
第二,近代警察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专职的警察队伍,成为国家庞大的专政工具之一,行使专门职权。
第三,近代警察强调了法制。
第四,近代警察有统一的制式服装,古代警察则没有专门的服装。
警察的本质。
警察是国家政权中按照统治阶级意志,依靠暴力的、强制的、特殊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武装性质的行政力量。
警察本质的特点有:第一,鲜明的阶级性。
第二,手段的多样性。
第三,任务的广泛性。
警察的基本职能。
警察的职能,是指警察的社会效能和作用。
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构成了警察的基本职能。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它的根本属性。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是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它集中反映了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这一根本属性的要求。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进行镇压、制裁、改造和监督的社会效能。
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重要职责。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公安机关是人民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它执行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
因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
公安机关的任务,是指公安机关在国家法律所确定的管理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目标所进行的工作内容。
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一、维护国家安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三、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四、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五、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的职责。
公安机关的职责,是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公安机关的职责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所确定的。
公安机关职责具有法律性、有限性、责任性等特点。
治安警察是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人民警察。
户籍警察是负责管理户籍、掌握户口动态等户政工作的人民警察。
刑事警察简称“刑警”,是负责刑事案件侦破工作的人民警察。
交通警察简称“交警”,是负责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进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人民警察。
外事警察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对进出我国(边)境的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和我国公民进行管理的人民警察。
巡逻警察简称“巡警”,是指在一定路线或一定地段用巡逻方式进行勤务活动的人民警察。
督察警察是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的警察。
边防警察是负责维护我国边境地区的社会治安,处理边境涉外事务的人民警察。
消防警察是同火灾作斗争的人民警察。
公安机关的权利,是指公安机关为履行职责,依法采取的权威性措施和手段。
公安机关的权利的特点:1、法定性。
2、强制性。
3、特许性。
4、单向性。
治安行政处置权,是指公安机关在公共场所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危险物品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等治安行政管理活动中,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对特定的人、物、事、场所采取的一种权利行为。
治安行政处罚权,是公安机关对不履行治安法规所确定的义务或者危及社会秩序,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依照治安管理法规的规定实施的行政处罚。
治安监督检查权是公安机关依法对应负治安责任的社会团体、组织及个人实施治安行政管理的权力之一。
劳动教养,是指对有违法行为或轻微犯罪行为且屡教不改,而又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强制措施,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
行政治安强制权,是指公安机关在依法进行治安行政管理和实施治安行政处罚时,为达到使行为人履行法定义务或接受处罚的目的,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或不服从治安行政处罚的人所采取的人身和物品的强制手段。
刑事强制权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由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的强制权利。
紧急状态处置权,是指公安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对突发的重大暴力犯罪、重大治安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依法采取的非常措施。
紧急排险权,是指公安机关在紧急处置重大灾害事故或平息叛乱时,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所采取的非常措施。
戒严,一般是指战时或平时面临重大紧急事件,为了维护政治稳定所采取的非常措施。
公安工作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保卫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
是由人民警察一国家的名义按国家法律赋予的职权进行社会行政管理,执行国家意志,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活动。
国家安全,即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不受侵犯,我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侵犯。
社会治安秩序,是指由法律、法规—主要是《刑法》、《治安管理出发条例》以及其他治安法规所确认和维护的社会秩序。
刑事侦察工作。
是指依据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采用专门调查方法和强制性措施,揭露、打击和防范刑事犯罪的一项专门工作。
治安行政管理工作。
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即由公安机关依据公安法律、法规所从事的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
公共秩序管理工作。
主要指对人群聚集或进行公众活动的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的管理工作,如对车站、码头、机场、文娱或体育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展览馆场,以及公园、风景区等场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
特种行业管理工作。
主要对旅店业、刻字业、印刷业、旧物收购寄卖业,以及出租汽车等行业进行治安管理,以防止和发现违法犯罪活动。
保卫工作。
保卫工作主要制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内部的公安保卫工作,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工作。
公安工作整体上的主要特点:一、阶级性和社会性相结合;二、隐蔽性和公开性相结合;三、打击与保护相结合;四、强制性与教育性相结合;五、集中性与分散性相结合;六、政策性与法律性相结合。
公安公开工作,是指直接以公安机关的名义和人民警察的身份,采取被对方了解、认识直至使对方配合的方法和措施开展的工作。
秘密工作,是指为了不使对方察觉或了解意图,采取秘密的措施、手段开展的工作。
公安专业工作的特点:一、复杂性;二、艰苦性;三、危险性;四、易受腐蚀性。
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含义: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具体包括如下两个方面的含义:一、在我国的各种政治力量中,只能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公安工作;二、公安机关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全面的和直接的。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途径:一、政治领导;二、思想领导;三、组织领导;四、决策领导;五、法制领导。
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是公安工作实行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
它是在公安工作中服务群众、保护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的理论、原则、制度和方法的总称。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公安工作中党的领导、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三者有机结合的新形式,是公安工作党委领导的根本原则和群众路线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的要点:第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力量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第二、综合治理的实施力量是综合性的;第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手段和措施是综合性的;第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也是综合性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1、打击;2、防范;3、教育;4、管理;5、建设;6、改造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是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
政策:是指党政或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目标而确定的行动准则,具有强烈的指导、规范、调整作用。
公安政策是党和国家的意志在公安工作中的体现,是党和国家为实现公安工作任务而规定的指导公安工作的政治原则。
公安政策的作用:1、指导作用。
2、规范作用。
3、调整作用。
严肃与谨慎相结合的含义严肃,就是执法必严,使应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不能逃避法律的制裁。
谨慎,就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得草率,防止偏差,实行严格审批制度、监督制度,坚持有错必究。
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基本精神惩办并不是一律要严惩,而是依法定罪量刑,既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以及认罪悔改的态度,分清主次,区别对待。
宽大也不是宽大无边,而是按刑法规定,对那些社会危害不大,能够认罪悔改的犯罪分子,实行宽大处理。
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政策的含义:所谓依法从重,是指依照《刑法》的规定,在量刑幅度以内从重处刑。
所谓依法从快,是指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理案件的时限以内迅速地审结案件。
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政策的必要性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是维护稳定和巩固人民民主政权的社会主义制度的需要;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需要;是团结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是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公安刑事执法的基本原则:1、依靠群众的原则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4、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责任,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5、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接受监督的原则 6、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的原则 7、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原则8、尊重各民族公民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的原则 9、各地区公安机关之间加强协作和配合的原则 10、我国公安机关同外国警察机关之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原则问讯犯罪嫌疑人。
是侦察人员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依照法定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问的一种诉讼活动。
询问证人。
是指侦察人员依照法定的程序,以言词方式想了解案件情况的人进行询查的一项诉讼活动。
勘验、检查。
是指侦察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实地观察、检验,以发现和收集犯罪活动所遗留的痕迹和物品的诉讼活动。
现场检验。
指侦察人员对犯罪现场进行观察、摄像、拍照,对现场遗留的与犯罪有关的物品进行提取、保全活动。
物证检验。
指侦察人员对收集到的物证进行检验、核对,确定其特征,进而确定该物证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的活动。
尸体检验。
指通过尸体解剖和尸体检验,确定死亡时间、死亡原因、致死工具、致死方法等,以分析案情、获取证据的一种侦察方法。
人身检查。
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生理状态及病理状态,侦察机关可以对其人身进行检查。
侦察试验。
指为了查明或确定与案件有关的某一事实或情节在某种条件下能否发生或如何发生,而在同等条件下将该事实或情节人为的加以重演的一种侦察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