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药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中华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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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临床药学专业评审标准的修改建议

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临床药学专业评审标准的修改建议

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临床药学专业评审标准的修改建议张红旭;牛立营;杨庆;郭辉【期刊名称】《中国药房》【年(卷),期】2017(028)016【摘要】目的:修改国家临床药学重点专科临床药学评审标准,促进临床药学服务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我国临床药学重点专科服务水平.方法:以国际医疗卫生机构认证联合委员会(JCI)国际医院认证标准基本理念为标准,对原卫生部2012年发布的《临床药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900分)提出修改建议.结果与结论:针对原标准存在缺少药学服务制度化管理、缺少流程控制及质量管理标准、部分分类项目描述不清、未完全体现临床药学服务质量和工作效果评价要求等方面的问题,从基础条件、信息化管理、临床药学工作管理制度等8个方面均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修改后标准更重视和细化制度、标准、流程、质量控制、效果评价等方面的质量体系建设,可促进我国临床药学服务水平的提升及临床药学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OBJECTIVE:To revise the accreditation standards of the national clinical pharmacy key specialty,promote the nor-malization and standardization of clinical pharmacy services and improve the service level of clinical pharmacy in our country. METHODS:Based on JCI international hospital accreditation ideas,suggestions for Clinical Pharmacy State Clinical Key Program Construction Score Standard for trial implementation (900 points) published by former Ministry of Health in 2012,were put for-ward. RESULTS & CONCLUSIONS:For the problems that there were lack of pharmacy service institutional management,processcontrol and quality management standards,some classification programs were not clear,and did not fully reflect the clinical phar-macy service quality and work effect evaluation requirements,corresponding revisions were proposed in terms of basic conditions, information management,clinical pharmacy work management system,etc. The revised standard pays more attention and refines the quality system constructionin system,standard,process,quality control,effect evaluation,which can promote the enhance-ment of our clinical pharmacy servicelevels,normalization and standardization of clinical pharmacy services.【总页数】6页(P2170-2175)【作者】张红旭;牛立营;杨庆;郭辉【作者单位】徐州市肿瘤医院药剂科临床药学室,江苏徐州 221005;大连维特奥国际医院药剂科,辽宁大连 116620;徐州市肿瘤医院药剂科临床药学室,江苏徐州221005;大连维特奥国际医院药剂科,辽宁大连 11662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R95【相关文献】1.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学影像科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 [J], ;2.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骨科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 [J], ;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消化内科、妇科和产科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 [J], ;4.以国家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为依托的在职临床药学人才培养模式 [J], 何晓静;李晓冰;菅凌燕5.我校第一附属医院“整形外科”和“临床护理”专业获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J], 本刊编辑部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湖北省临床药学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湖北省临床药学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湖北省临床药学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一、本标准分六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组织与管理”占90分,“基础条件”占160分,“药品质量与安全”占230分,“药学服务能力与水平”占230分,“人才队伍建设”占190分,“教学、科研与制剂”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药学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六、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本标准中的“创新项目”指省内尚无先例。

七、此标准用于答辩评审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为“一票否决”项目。

评审中出现“一·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临床药学资料审核评分表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临床药学资料审核评分表
(75) 2.住院患者用抗菌药物人均费用
3.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
4.抗菌药物使用强度
5.抗菌药物费用占药费总额的百分

6.抗菌药物特殊品种使用量占抗菌
药物使用量的百分率
7.住院用抗菌药物患者病原体检查
百分率
35 1 个指标得 5 分,参评医院按百分率排名。
(三)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用药指标
1.Ⅰ类切口手术病例预防用抗菌药
总分
课题情况 国家级项目 17
(20)
15 分。 有 1 项得 1 分,增加 1 项加 1 分,最高分不超过标准
省(部)级项目
5 分。
临床药学 方向的科 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励(一、 18 研成果 二等)
国家级一等奖 1 项得 10 分,二等奖 1 项得 7 分;省 (部)级一等奖得 5 分,二等奖得 4 分;可累积计分, 10 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临床药学资料审核评分表(700 分)
资料编号
申报单位
审核专家单位
序 号 一
检查内容 基础条件
临床药学科学科(室)面积
(35)
临床药学科(室)人员配备


评分标准

60
药学部门下设临床药学科(室),得 10 分,否则不 10 得分
临床药学科(室)面积(含设备用房)≥200m2,承担 10 教学任务的有独立的教学用房,得 10 分。
物百分率
2.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人
均用药天数
3.外科手术前 0.5-2.0 小时预防用抗
菌药物百分率
15 1 个指标得 5 分,参评医院按百分率排名。

科研与教学
80
主办学术会议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科评分标准(试行)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科评分标准(试行)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科评分标准(试行)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95分,“中医医疗技术队伍”占165分,“中医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8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110分,“科研与教学”占15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

(二)该专科整体实力强,中医诊疗水平高。

(三)专科医疗质量好,工作绩效高。

(四)专科人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及学历结构合理,有一支素质较高的专科人才队伍。

(五)医院积极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并认真完成政府交办任务。

(六)认真完成国家各项工作任务,在诊疗方案的梳理、验证、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的制定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七)科室中医特色优势明显,在疾病的诊治过程和理法方药的应用中体现中医的思维理念,中医临床疗效明确,优势病种治疗有明显特色。

(八)科室评估前3年内无二级以上医疗事故。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也不得负分。

五、专科带头人是指具有中医正高级职称、中医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专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负责人。

六、专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中医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专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中医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
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国家中医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要求

国家中医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要求

国家中医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要求一、背景和目的中医药作为我国的传统医学体系,在临床应用上具有广泛的应用和独特的优势。

为了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高中医临床药学专科的教学水平和临床实践能力,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了该要求,旨在规范中医临床药学专科的建设和管理。

二、建设目标1.培养具备扎实的中医学和临床药学基础知识的中医临床药学专科人才;2.培养具备独立从事中医临床药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3.培养具备中医临床药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科研人员。

三、课程设置中医临床药学专科的课程设置包括两部分: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

基础课程包括中医学、中药学、临床医学等。

专业课程包括临床药学、中医临床药学、中药制剂学、中药质量控制等。

四、实践教学要求中医临床药学专科的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临床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

实践教学要求学生参与到临床药学工作中,学习和掌握中医临床药学的实际操作技能。

五、实习要求中医临床药学专科的实习要求分为两个阶段:基地实习和临床实习。

基地实习是在相关医疗机构进行的,学生需要学习中医临床药学知识和技能。

临床实习是在医疗机构的临床部门进行的,学生需要参与临床药学工作,包括配药、制剂和药物管理等。

六、师资队伍建设中医临床药学专科的师资队伍建设是保证专科教学质量的关键。

师资队伍应包括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较高职称的医师和药师,以及具有博士学位和临床药学研究经验的教师。

七、教材建设中医临床药学专科的教材建设是规范专科教学内容的重要途径。

教材应包括中医临床药学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技能的介绍,内容丰富、准确、权威。

八、质量评价中医临床药学专科的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开展教学评估、学生评估、临床实习评估和毕业论文评估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进一步提高专科教学质量的依据。

以上就是国家中医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要求(2024版)的主要内容。

这些要求的出台,为中医临床药学专科的建设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将有助于提高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水平,培养更多优秀的中医临床药学专业人才。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试点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试点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试点评分标准一、引言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高临床医疗水平,推动医学科技进步,更好地服务广大患者。

为了规范和指导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评审工作,制定试点评分标准,以便客观、公正地评估专科的临床实力和科研水平。

二、评分标准1、临床诊疗能力(40分)(1)诊疗技术:评价专科在常见病、多发病以及疑难杂症方面的诊疗技术水平,包括手术操作、介入治疗、药物治疗等。

(2)诊疗规范:评价专科在执行诊疗规范、优化诊疗流程方面的表现,以及针对特定疾病建立标准化诊疗方案的情况。

(3)医疗质量:考察专科的医疗质量控制、不良事件处理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科研能力(20分)(1)科研项目:评价专科在承担国家级、省级等各级科研项目方面的能力和成果,包括科研项目数量、级别及获奖情况等。

(2)学术论文:评价专科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质量和数量,重点考察论文的原创性、科学性和影响力。

(3)技术创新:考察专科在临床医学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情况,包括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及推广应用等。

3、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15分)(1)人才培养:评价专科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投入和成果,包括医学生培养、进修医生培训及学术交流等。

(2)团队结构:考察专科的学术带头人、骨干成员的学术背景、专业特长及影响力,评价团队结构的合理性和优势互补情况。

(3)团队协作:评价专科内部团队之间的协作精神和能力,以及在重大项目和突发事件中的表现。

4、社会服务与医德医风(15分)(1)社会公益:评价专科在公益活动、健康教育、基层医疗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和社会责任感。

(2)服务满意度:了解患者和家属对专科医疗服务的评价,包括医疗服务态度、医疗效果、就诊流程等方面的满意度。

(3)医德医风:考察专科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廉洁行医、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以及患者和家属对医德医风的认可度。

5、综合管理(10分)(1)管理创新:评价专科在医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实践和成效。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检验科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检验科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检验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六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5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1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50分,“科研与教学”占180分,“生物安全”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5年时间从2006年1月1日算起。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执业地点所在医院的人员。

五、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

标注*项需提供相关原始资料的复印件,并经所在医院盖章确认(如所提供的原始材料不明确,视为无效)。

六、申报本标准评审的医疗机构检验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所属医院为三级医院。

2、申报的检验科不应包括检验科以外的检测实验室,其检测能力需涵盖以下亚专业:
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临床血液学及体液学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分子生物学检验。

3、学科带头人是本科室第一负责人,正高级职称,具有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能力。

疼痛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 中华医学会

疼痛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 中华医学会
医疗事故情况 10 评估前3年内发生一起经过鉴定的医疗事故,不得分
17 单病种
质量及
费用
(25) 单病种质量 20 根据疼痛科重点病种的质量状况、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死亡率和并发症发生率综合打分
重点病种如下:腰椎间盘突出症、颈椎间盘突出症、带状疱疹后神经痛、三叉神经痛诊断与综合治疗
疑难及危重病种诊治能力 60 由医院自行提供6种疑难、危重病种诊疗方案,根据其诊疗方案的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及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等判断)等综合评分,每种满分10分
常见疑难、危重病种如下:复杂性区域疼痛综合征、癌性疼痛、复合颅神经痛、腰背部术后痛综合征、脊柱源性腹痛、脊髓损伤性疼痛、中枢痛、疼痛相关风湿病、腰椎间盘源性疼痛、带状疱疹后神经痛、脊髓变性性疾病、幻肢痛、残肢痛、各类神经源性头痛、脊髓炎性疾病、椎管内病变致急性疼痛、转移癌性疼痛、重度骨质疏松合并其它脏器功能障碍、血管源性疼痛等
平均年出院人数 5 评估前3年,年均出院人数500人次以上得5分,499-400人次得4分,399-300人次得3 分,299-200人次得2分,<200人次不得分
平均年门诊人次 5 评估前3年平均年门诊人次少于5000不得分,5000-7000得1分,7000-9000得2分,9000-1.1万得3分,1.1万-1.3万得4分,1.3万以上得5分
12 技术
特色
(50) 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50 医院提供评估前3年的5项技术进行评估,每单项技术的先进性,在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得5分;每单项技术的成熟度得4分,每单项技术推广应用10个单位得2分
13 诊治
能力
(115) 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 30 能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得满分,缺一项,扣3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资料审核评分表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资料审核评分表
9
护理队伍
(10)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
10
人员数量满足要求(3分);结构合理(3分);学历结构合理(4分)
10
人才培养
(20)
有专科人员培训计划并保证落实
10
培养方向明确(5分);规划合理(2分);落实到位(3分)
进修学习情况
10
全科人员继续教育达标率100%(5分);每年2人次以上参加进修培训(5分)
对其它医院技术帮建情况
8
年度帮扶医院数量超过3家(4分);帮扶主要内容反映本院相应技术水平(4分)
技术推广情况
8
纳入卫生行政部门技术推广项目目录数量;举办技术推广培训班情况

医疗质量状况
85
17
质量概况(10)
病人满意度调查
10
满意度≥90%得满分,每下降1%扣1分;低于80%不得分
18
病区质量
(45)
25
1.各亚专科能覆盖的病种
2.各亚专科先进技术掌握情况
3.各亚专科能诊疗的疑难病种能力
亚专科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得满分;
13
技术特色
(60)
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60
根据医院提供的技术,评定其先进性,能开展的先进技术的数量(20分);评估其中4项技术,单项技术的先进性,在国际先进、国内领先(6分);单项技术的成熟度(4分)
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
5
≥95%,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率
5
≥70%,得满分;不开展,不得分
甲级病案率
10
甲级病案率≥90%得满分,每降1%,扣2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
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住院日

临床药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doc

临床药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doc

临床药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试行 )本标准分 5 个部分, 共 900 分,其中 “基础条件 ”占 80 分,“临床药学技术队伍 ”占 160 分,“药学服务能力与水平 ”占 300 分,“药学质量状况 ”占 260 分,“科研与教学 ”占 100 分。

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专科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 2.专科所在医院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药事政策法规;3.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4.专科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 果;5.专科所在医院应有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和明确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牵头部门;6.专科所在医院应执行并符合卫生部规定的抗菌药物购用管理指标;7.专科整体实力强,药学服务水平高; 8.专科应具备完整的学科设置; 9.医院临床用药合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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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专业或者临床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正高级职称,临床药学实践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可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论文和课题均指临床应用型论文和课题,不含基础型论文和课题。

本标准中涉及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要求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 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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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备注一基础条件80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5专科建设管理组织完善,得2 分;规划合理,得 2 分;执行效果好,得 1 分。

1发展环境(10)政策、措施齐全、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得 5 分;政策措施5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不完善或可操作性不强,得2 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不得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含评分标准通用部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含评分标准通用部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含评分标准通用部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为保证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我国医疗服务能力和整体救治水平,引导医疗机构加强内涵建设,规范医疗行为,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二、工作目标通过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探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模式,完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申报条件、评估程序、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为在全国实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积累经验并提供实践依据,最终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制度。

三、组织管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工作由卫生部医政司负责组织和管理,包括制定试点方案,组织实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对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的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等。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办法》要求,组织好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做好初评和上报等工作。

各申报医院根据卫生行政部门部署和《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填写《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按规定及时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四、试点内容(一)试点专科。

本次试点的专科为消化内科、骨科、妇科、产科和儿科为试点专科。

通过评估,每个专科确定一定数量的国家I级临床重点专科和若干国家II级临床重点专科。

(二)试点办法。

按照《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试点工作。

(三)评估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评估标准包括通用标准和专科标准。

通用标准即《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通用部分)(见附件3);评分标准的专科部分将于评估前另行发布。

医学影像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医学影像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医学影像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一、本标准分5个部分,实行量化900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4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介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医院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医院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XXXX医院
临床药学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评分标准)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共900分,其中“基础条件”占80分,“临床药学技术队伍”占120分,“药学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药学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综合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3.专科整体实力强,药学服务水平高;4. 专科应具备完整的学科设置。

5.医院合理用药规范、安全、合理;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专业或者临床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本专业正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临床药学实践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论文和课题均指临床应用型论文和课题,不含基础研究型论文和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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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5个部分,共900分,其中“基础条件”占80分,“临床药学技术队伍”占160分,“药学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00分,“药学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专科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药事政策法规;3.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4.专科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5.专科所在医院应有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和明确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牵头部门;6. 专科所在医院应执行并符合卫生部规定的抗菌药物购用管理指标;7.专科整体实力强,药学服务水平高;8.专科应具备完整的学科设置;9.医院临床用药合理、规范。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专业或者临床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正高级职称,临床药学实践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可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论文和课题均指临床应用型论文和课题,不含基础型论文和课题。

八、本标准中涉及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要求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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