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典型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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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若干问题的解决途径

一、困难群众安置问题

山东省规定,对自己建房有一定困难的农户,实行民建公助,鼓励群众互帮互助;对没有能力进行危房改造的特困群众,由乡镇政府或村集体采取利用空闲房、修缮现有房、提供周转房等办法予以安置。淄博市的困难群众建房享受无息贷款;平原县恩城镇制定了“困难户有多少钱享多少房权”的政策,特困户免费提供住房,楼房所有权归集体;汶上县杨店乡每个社区都规划建设了“零租房”,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无偿提供给特困户、孤寡老人和年龄大的双女户使用,集体所有、流动管理,每个社区按10%左右掌握。

二、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投入问题

该省集体经济基础好、行动早的城中村和城边村,大部分由村里自己建,如青岛市城阳区后田社区和北后楼社区。就绝大多数农村社区来说,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是由政府来投入,简单地说就是“楼上农民负责,楼外政府负责”。

三、社区维护运转费用承担问题

社区服务中心是保证社区正常运转的核心机构,其投入主体是政府,维护和运转也由政府承担。青岛市所有新型农村社区都设置了商业设施,其受益全部用于社区维护和运转。同时,合村并居节省出的土地复垦后,或租赁给种养大户,或发展二三产业,形成的收入中部分用于社区运转。另外,各地政府在合村并居后,将社区运转费用全部或者部分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四、土地被占用问题

新型农村社区要合并多个甚至十几个村庄,中心村的土地必然会被占用,但周边村拆迁复垦后增加的耕地远多于被占土地,将来由社区统筹安排,一般不会产生失地农民。如兖州市新兖镇东稻营村并入金村社区,占用金村80亩地,村里已确定将原村址土地复垦后等额还给金村。济宁市开发区通过两套住房的方式(一

套自己住一套租赁)保障失地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烟台市莱山区还用土地收益为所有失地农民办理了养老保险,汶上县南站镇通过发展二三产业解决了包括失地农民在内的1.6万劳动力就业。

五、迁村并点后农民种地问题

齐河县南北社区并点之初,农民以土地入股成立了“晏城银合粮食合作社”,每亩每年基本分红900 元,入股农民再以“农业工人”的身份到合作社劳动,每人每天30元工资。同时,可以通过强化社会化服务来提高生产效率,如兖州市有良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亩地每年用工只有7天,其他的全由社会化服务组织帮着做了,耕地离家稍远也无多大负担。

六、节省出的土地经营问题

合村并居节省出大量的土地,这些土地一部分用于发展特色农业,一部分用于二三产业开发、租赁。单县高韦镇大徐庄村建成社区后,节约出土地860亩,复垦后用于葡萄园建设,每年为集体增加收入40万元,并居农民还可以到葡萄园工作。兖州市新兖镇牛楼村准备将节省出的600 亩地当做股份,与企业接洽合作上大项目,将来全体村民人人有股份、年年有分红。济宁市开发区人均预留一分地,由村居集体统一建设工业园对外租赁,增加集体积累,保证居民福利。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典型做法

新乡市:

(一)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引领,推动社区协调发展。按照“政府引导、规划先行、就业为本、量力而行、文化传承、注重风貌、群众自愿、循序进行”的原则,坚持农村向城镇靠近,城镇向农村延伸,将农民建房纳入城镇体系加以规划引导。对所辖区域内整合的村镇体系进行统一规划,从县城中心城区、产业聚集区、重点乡镇、新型住宅社区一直到村组,城乡统筹体系一次规划到位,全市3571个行政村规划整合为1050个新型农村社区。县城规划

区域内,新社区建设以多层建筑为主;以自然村合并为主建设的新社区,以连体双层楼房为主。户型建设控制面积为180平方米,最大250平方米。社区住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分类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示范带动、有序推进,走“群众自建、集体统建、招商建设和社会援建”四条路径,形成了“城中村改造型、旧村完善型、村庄合并型、产业带动型、服务共享型、整体搬迁型”六种建设模式。

(二)以产业集聚区为支撑,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坚持集约发展、注重生态、效益优先、突出特色,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了30个产业集聚区,其中28个分布在县城和乡镇。目前,新乡市产业聚集区已经入驻企业1600多家,形成了起重、制冷、纺织、医疗器材等七大产业集群,辐射了全市半数以上的乡镇、1/3的行政村和100多万农村人口,全市117万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占总数50%,在产业聚集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达到42万。

(三)以完善基础设施为前提,不断提升社区功能。新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如道路硬化、路灯亮化、环境绿化、住房通电、通水、通气等,以政府投入为主。从2008年开始,新乡市财政每年专门列支1亿元,各县(市、区)根据各自财力分别列支3000-5000万元。同时,新乡市合理调控整合各部门资源,在上级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交通、农业、卫生、扶贫、文化教育等部门项目资金,集中向新型农村社区倾斜,主要用于社区道路、绿化、供排水、文化大院、村民活动广场、卫生室和便民超市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四)以集约利用土地为手段,破解建设用地难题。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土地,尽量使用劣地,严格保护耕地。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方式补充耕地,实现土地的占补平衡。把旧宅拆除和复垦整理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中之重,确保入住一户、拆除一户、复垦整理一户。充分利用土地周转指标,引导和规范新型农村社区按照规划实施,加强拆旧建新引导,

凡是农民到社区建房,要与村委会签订缴回老宅基地使用权协议,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腾出老宅基地,保证建新拆旧同步进行,通过做好土地的整理、复垦、开发来补充耕地,最终实现土地占补平衡和集约、节约土地利用的目的。

(五)以资源整合利用为保障,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及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确保做到当年财政支农资金增量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每年专门设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编制、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户贴息贷款等。如,延津县在社区建设前期,县财政为每个社区补助15万元规划费和50万元启动资金;在社区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农民自建为主,为满足群众建房的不同需要,在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的建筑分为高中低三个档次,符合绝大多数农户的建房实际。对于部分缺少建房资金的农户,积极与金融部门沟通协调,对符合条件的建房户每户提供3-5万元的财政贴息贷款支持。新乡县为鼓励农民到新村建房,政府提供7种图纸供农民选择,每户补贴10吨水泥,帮助协调贷款3-5万元,并贴息3年。

(六)以破解城乡二元体制为重点,激活农村发展动力。新乡市在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宅基地管理、农村金融等方面制定出台了55个配套文件,基本实现城乡发展规划、户籍、行政便民服务、公交、劳动就业、路网等一体化,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体制初步建立。同时,创新社区管理体制,组建社区党总支,由乡镇派驻一名副科级领导担任总支书记,原行政村支部书记任委员,具体负责社区管理事宜;组建社区管理委员会,与原村民自治组织并行,原有行政村的土地、集体资产、债权债务暂不改变,条件成熟后,由被整合的村集体和村民共同协商解决。社区新修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由社区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并逐步探索社区产权制度改革,将集体资产量化到村民,村民凭资产证明取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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