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预审意见书
注:本用地预审意见书仅作为报批立项使用,有效期6个月,逾期作废。用地单位在建设项目立项后,必须抓紧有关前期工作,按规定及时报批用地,用地经批准并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后方可开发建设。
用地预审意见书(存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