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处理流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务纠纷处理流程

1.0为规范配送部劳务工与劳务公司的劳务纠纷,创建和谐的合作关系,配送部BPO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配送部所有劳务工。

3.0 定义

3.1 劳务工:同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隶属劳务公司,为我司配送部提供劳务服务的人员。

3.2劳务公司:根据我司配送部的要求,为配送部BPO提供人事外包服务的劳务公司。

3.3劳动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

3.4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3.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做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做出裁决的司法机构。

3.6劳动争议诉讼: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 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3.7申请人: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向劳动仲裁机关,就劳动争议事项提出劳动仲裁诉讼的主体。

3.8被申请人: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劳动仲裁诉讼的被诉主体。

4.0 职责

4.1BPO:协调、处理解决劳务工、劳务公司、公司部门之间因劳动争议问题,保障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4.2劳务公司:协调、主导处理解决劳务工的劳动争议。

4.3业务部门:合理、合法使用劳务工,维护正常的用工秩序。

5.0审批政策

6.0程序内容

6.1劳动纠纷

6.1.1劳动争议的范围

6.1.1.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6.1.1.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6.1.1.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6.1.1.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6.1.1.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1.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6.1.2劳动纠纷处理流程

6.1.2.1劳务工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个日历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劳务公司提出申诉。劳务公司应该在收到劳务工申诉后三个工作日内向配送部BPO报备。

6.1.2.2劳务公司接到申诉后应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征询当事人意见,作好记录,并在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答复问题。

6.1.2.3劳务公司在七个工作日之内仍未答复问题的,劳务工可向配送部BPO进行投诉。配送部BPO将视情节,将劳务公司表现纳入考核中,有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劳务公司承担。

6.1.2.4申诉应优先以调解形式解决,调解时劳务公司应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及要求,并作好详细记录。同时,宣传有关政策法规,促使当事人相互谅解,达成协议。

6.1.2.5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盖章)。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也应由调解人记录在案。劳务公司应将申诉结果报备配送部BPO。

6.2劳动争议仲裁

6.2.1适用范围同上述第6.1.1条。

6.2.2劳动仲裁申请程序

6.2.2.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劳务工或劳务公司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6.2.2.2劳务工或劳务公司应当在劳务公司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6.2.2.3劳务工或劳务公司提交下列材料:(以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为准)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公民代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2.2.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做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3劳动仲裁处理流程

6.2.3.1劳务工或劳务公司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6.2.3.2劳务工或劳务公司应当在收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签发的起诉书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向配送部BPO提交备案;

6.2.3.3我司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配送部BPO将仲裁申请书及开庭通知书、举证材料、申请人证据材料要扫描件上报到法务及相关部门。

6.2.3.4配送部BPO根据法务部门要求,配合处理庭审后续相关事宜。

6.2.3.5法务部门将仲裁裁决结果及后续案件处理意见通知配送部BPO,配送部BPO根据法务部门反馈结果及后续案件处理意见报业务部门知晓。

6.3劳动争议诉讼

6.3.1适用范围同上述第6.1.1条。

6.3.2劳动争议申请程序

6.3.2.1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但下列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做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

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

议。

6.3.2.2劳务工或劳务公司提交下列材料:(以当地法院要求为准)

(1)《起诉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

6.3.2.3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6.3.3劳动争议诉讼流程

6.3.3.1劳务工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向各用工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所在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6.3.3.2劳务公司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签发的起诉书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向配送部BPO提交备案。

6.3.3.3我司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配送部BPO将起诉书及开庭通知书、举证材料、申请人证据材料要扫描件上报到法务及相关部门。

6.3.3.4配送部BPO根据法务部门要求,配合处理庭审后续相关事宜。

6.3.3.5法务部门将判决结果及后续案件处理意见通知配送部BPO,配送部BPO根据法务部门反馈结果及后续案件处理意见报业务部门知晓。

6.4劳动争议二审诉讼

6.4.1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依法提起二审程序。但须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6.4.2劳务工或劳务公司提交下列材料:(以当地法院要求为准)

6.4.2.1上诉书。

6.4.2.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6.4.2.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

6.4.2.4一审批法院判决书。

6.4.2二审程序详见6.3.3。

6.5终审处理

6.5.1 接到终审文书(终审仲裁裁决书/终审判决书),费用支付按照裁决书或判决书规定如判决需要我司支付或者我司与劳务公司共同支付费用,则需走下面支付流程流程。

6.5.2 我司支付费用流程:

6.5.2.1请款人在Portal内发起预付款请款流程,上报业务部门审批。

6.5.2.2BPO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循环到业务部门二级负责人审批、一级负责人审批。

6.5.2.3一级负责人审批后流转到财务部门审批(费用会计、财务分析、财务总监/财务副总裁、资金专员)并支付费用。

6.5.2.4 2-3个工作日内,请款人凭打印的纸质Portal内审批流程单和终审文书复印件两份材料,进行财务销账。

6.5.3.劳务公司支付费用流程:劳务公司根据终审文书规定向支付劳务工费用,并支付凭证报BPO备案。

6.5.4按照判决及劳务公司在诉讼处理过程中表现, 配送部BPO将视情节及产生结果,将劳务公司表现纳入考核中,有重大过错或给我司造成严重后果者,我司有权终止与其合作关系,有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劳务公司承担。

7.0流程图

劳动纠纷处理流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