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和会计准则差异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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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分析(ppt 78张)

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分析(ppt 78张)

㈡ 收入的概念(税法)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 额。包括: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应该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资 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计价,期末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的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影响当期 会计利润。 税法规定:
例 假定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股票1万股,初始 成本是55000元,年末乙公司股票的市价为每 股6.4元,则甲企业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会计规定: 使用费收入是指一般企业在让渡资产的过程中取得的使 用费收入。通常有两种情况: (1)合同或协议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 ①不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当视同销售该项资产一次 性确认收入; ②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效期 内分期确认收入。 (2)合同或协议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 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规定的收 费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④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⑤相关的、己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收入确认条件—— 税法确认标准
国税函【2008】875
(二)收入范围的差异
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收 入 应税所得 视同销售收入 利 得
未实现收益
收益在会计和税法“报表”中列报对比 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例:新华公司为一家生产电脑的企业, 20×8年 12月,公司以其生产的单位成本为3 000元的液晶 电脑50台作为春节礼物直接捐赠给该市的一个希望

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及协调讲义(ppt 72页)

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及协调讲义(ppt 72页)
– 税法:从收入、费用角度确认(利润表观)。调整目的:贯 彻税收法规。
• 差异的调整方法:
– 准则:对于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暂 时性差异,要求企业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费用进 行递延所得税调整。
– 税法:要求企业对于收入利得、费用损失所产生的差异,在 会计收益基础上进行纳税调整。纳税调整针对的是:永久性 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 差异协调:
– 如果准则向税法协调,违背权责发生制原则。 – 如果税法向准则协调,虽然可以减少调整工作,但是会导
致企业提早交税,现金提早流出企业。 – 建议:税法向准则协调,统一权责发生制的确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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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货和固定资产盘盈的差异分析
• 差异确认:
– 准则:盘盈的存货不确认收入,按照重置成本冲减管理费 用;盘盈的固定资产也不确认当期收入,作为以前年度会 计差错处理,直接调增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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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 国税函〔2010〕79号文规定,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 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收入与费用 配比原则,出租人可以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 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 差异分析:
– 对于“到期一次收取”的收入,由于确认时间不同,从而 导致收入的时间性差异和资产(“应收利息”账面价值大 于计税基础)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和 递延所得税调整。
• 差异分析:
– 就收益而言属于时间性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 就换入资产而言属于暂时性差异,需要进行递延所得税调整。
• 差异协调:无法协调,保留差异。
– 如果准则向税法协调,将会助长企业利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来虚构利润。

新企业所得税与新会计准则差异及处理完整版

新企业所得税与新会计准则差异及处理完整版
《实施条例》: 1、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
认收入的实现。会计一般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2、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
认收入的实现。
会计应当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如果 其他方法更合理,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如果出租人提供了 免租期,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者其他合 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也应确认租赁收入。
2、对于不具备商业实质或者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会计不确认收入,而税法必须确认收入。
例1: A企业接受B安装工程,约定工期2年,合同额300 万,第一年完成60%,第二年40%;按进度付款。 A第一年按约定完成任务,但B只支付了150万,其 余款项可能收不回来。
会计上:交易不能可靠计量,只确认收入150万。 税收上:按完成工作量确认180万(60%×300)。
根据新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第四条可暂不确认收入,A企业 作如下帐务处理: 借:发出商品 80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0
税务处理:应作销售收入100万元,销售成本80万元,调整应纳 税所得额20万元。
在大多数情况下,会计与税法确认收入的条件是 相同的。
1、会计确认收入时需要考虑谨慎性原则,而税法确认收入 不考虑谨慎性原则。因考虑谨慎性原则而减计收入的,应 当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例3:2008年4月,甲公司购入一台环保 设备,支付价款480万元,其中210万元 为政府补助。该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采 取直线法计提折旧(假设无残值)。2016年 4月,甲公司出售了这台设备,取得价款 120万元。
7、分期收款销售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3条第一款规定:以 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确认收入的实现。

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分析powerpoint251页

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分析powerpoint251页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包括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无偿从其他企业和个人取得的收入。接受捐赠取得的非货币资产,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
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盘盈或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企业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账款、债务重组收入、税收返还款、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无论是否属日常活动形成均被税法界定为收入】
3、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对税收规范的影响程度高于会计规范;4、税收规范的预见性、可操作性、透明度、系统性及严谨性低于会计规范;5、会计规范在应用过程中受人为因素影响的程度低于税收规范;
6、税收规范调整的利益关系比会计规范调整的利益关系更为复杂与直接;7、税收规范对投资者投资决策的影响一般比会计规范对投资决策的影响更大和更为直接;8、会计规范要求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强调以最恰当方式或方法反映交易实质(或商业实质)而税法规范要求在处理税收相关事项时更强调有效扣税凭证(如各种发票)及涉税证据而弱化了交易实质;
二)关于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 关于“所得” 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
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是指:(一)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二)转让中国境内财产取得的所得;(三)从中国境内企业分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在中国境内支付或负担的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五)其他所得。【未提及接受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捐赠的所得】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境内外所得均在申报范围)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

(二)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外购固定资产:
《会》 1、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使固定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 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 等。
《会》
2、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 上具有融资性质购入,固定资产的成 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 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 的差额,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 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税》所得税法10条 未经核定的准备 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 除。所得税法条例55条未经核定的准 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在实际 发生时扣除。
调整:企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调 增应纳税所得额,转回或转销存货跌 价准备时,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差异: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估价入账, 决算后调账,引起的折旧处理差异。
会计处理:
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作固定 资产入账,开始提取折旧;
竣工决算后,调整固定资产价值,不调整 已提折旧,将新剩余价值在应提剩余折旧年 限内折旧。
税务处理:
国税函〔2006〕235号 第四条 关于固定资
产价值调整的折旧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2.34
贷:原材料
2
应交税费-增(进转出)0.34
借:其他应收款
1
管理费用
1.34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34
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税前扣除1.34万元
二、固定资产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
(一)固定资产确认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二)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三)固定资产的增值税问题 (四)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五)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六)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与税法差异

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重点差异分析.ppt

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重点差异分析.ppt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规定,如果一项交换 未同时满足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 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条件的,应当以换出资 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 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
通过支付现金以 外的方式取得 的存货,以该 存货的公允价 值和支付的相 关税费为成本。
不存在差异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 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 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购置的新 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若为购置已使 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 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 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 不得变更。
国税发〔2009〕81号
20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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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折旧和摊销方面的差异(4)
项目
新准则
新税法规定
残值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 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 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 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进行复 核,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 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 残值。
取得资产的计 价基本相同, 除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部 分存在不同 外
20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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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计价方面的差异
项目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所得税 法》
协调与差异
非货币性 资产 交换 中换 入资 产的 计价
2020/4/1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规定,如果一项交换 同时满足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 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 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 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新企业所得税与新会计准则的差异及处理完整讲课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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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会计应当冲回坏账准备,而税 法应作为收入。
第六页,共193页。
(二)收入确认的原则及条件
国税函〔2008〕875号: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 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 于形式原则。售后回购
《企业会计准则》:1. 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
第十页,共193页。
3、售后回购业务
新准则:销售实质仍保留了所得权风险,不应确认收入,回购价格大 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国税函〔2008〕875号: 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 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 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 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差异分析:对于不征税收入,会计与税法将形成永久性差异,即企业 应当就不征税收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5、逾期包装物押金,税法可能会规定一个“逾期”标准,如果 该逾期标准与会计确认的包装物押金不需要退还的时间不一 致,那么将形成差异,应当相应进行纳税调整。需要注意的 是,对于税务处理时已经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逾期包装物押 金,如果企业以后实际退还押金的,则应当相应调减应纳税 所得额。
6、固定资产以外的盘盈收入,会计与税法均在盘盈当期确认收入,对 于固定资产盘盈,会计应当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而税法仍然确认为 当期收入。
50%。
第七页,共193页。

企业所得税与会计准则的差异及处理完整PPT培训课件

企业所得税与会计准则的差异及处理完整PPT培训课件
根据新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第四条可暂不确认收入,A企业 作如下帐务处理: 借:发出商品 80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0
税务处理:应作销售收入100万元,销售成本80万元,调整应纳 税所得额20万元。
在大多数情况下,会计与税法确认收入的条件是 相同的。
1、会计确认收入时需要考虑谨慎性原则,而税法确认收入 不考虑谨慎性原则。因考虑谨慎性原则而减计收入的,应 当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例、某市市区A商场将临街铺面租赁给B连
锁零售公司,签订经营租赁合同,双方非关 行销要立足于企业资源选择适合的服务对象,这些人被称为目标客户,要针对目标客户来设计服务的内涵。例如在麦当劳,孩子是主
要目标,父母亲是带孩子来消费的,所以它的一切设施、服务、策略都是围绕孩子来设计的。再比如一个汽车维修厂,可以为繁忙的
税法不对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商品销 售收入进行折现处理。
(四)视同销售
《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 、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 、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 规定的除外。
一、收入的会计与税法差异
(一)收入的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 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 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 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 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 )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 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 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 )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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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和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
按照账面价值处理
如果不能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应该采用账面价 值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处理。 ➢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换入 资产的入账价值; ➢涉及补价时,支付补价计入换入资产的入账 价值;收到补价冲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换入多项资产,以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比 例对换入资产总价值进行分摊,作为各项换 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新会计和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
账面价值计量举例
A公司以一项专利权换入B公司设备,假设不具有商业实质;
A公司换入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B公司换入专利权作为无 形资产核算。
A公司专利权的账面价值为7000元,初始成本为15000元,累 计摊销为5000元(假设符合规定),已经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 备3000元,公允价值10000元,适用的营业税率为5%;
考虑相关税费如何处理?
A公司的相关税费: 按照会计准则,换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库存商品的公允价 值和相关税费。 实际上,相关税费应该区分是出售库存商品发生的,还是购买 固定资产发生的。 出售存货发生的相关税费应该冲减存货处置损益;购买固定资 产的相关税费应该计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在所得税方面,也应该认同上述处理方法。 存货的处置损益应该扣除销售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等;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应该包括固定资产的运费、安装费等。
新会计和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
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区分 ➢ 货币性资产:未来金额固定(不考虑信用风险) ➢ 非货币性资产。未来金额不固定。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 ➢ 如果涉及补价。补价占整个交易额的比例不超 过25% ➢ 考虑计算方法?公平交易,换入资产和换出资 产的公允价值等价。 ➢ 收到补价和支付补价时的计算方法。
以前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转回
B公司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费 1700 累计折旧 2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0 贷:固定资产 12000
营业外收入 3700 会计固定资产处置损益:3700 税法转让财产所得:1700 纳税调整减2000 以前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
新会计和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
新会计和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分类
公允价值处理 ➢ 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有商业实质 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什么是商业实质?关联方关系对商业实质的影响? 公允价值和企业个体价值的区别; 商业实质就是互惠交易。也就是双方都认为自己获 益。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个体价值不同。 个体价值体现为:未来现金流以及现值
新会计和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
按照账面价值处理和税法的差异
会计上不确认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形 成的处置损益;
税法上应该把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作 为财产转让所得。
会计上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税法上换入资产的计税基 础的差额,形成可抵扣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如果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设等于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如果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设等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新会计和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
公允价值计量举例
A公司以库存商品换入B公司设备,具有商业实质;
A公司换入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B公司换入商品作为原材 料核算。
A公司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为7000元,已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000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10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 率为17%;
B公司设备的账面价值为8000,其中原价12000,累计折旧2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0,设备的公允价值为11700(一般而言, 设备的公允价值为含增税税价格);
新会计和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差异 分析
新会计和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
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差异分析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二、债务重组 三、收入 四、职工薪酬
新会计和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税务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及差异分 析 企业重组的税收问题
理论上应该区分属于换入资产的相关税费和换出 资产的相关税费
新会计和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
按照公允价值处理
如果涉及补价 ➢收到补价,减少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支付补价,增加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换入多项资产 ➢换入资产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按照换入 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分配; ➢如果换入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 照原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比例分配。
按照账面价值处理。不满足上述条件
新会计和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
按照公允价值处理
先卖后买 ➢ 优先采用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如果没有换出资产 的公允价值,或者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为可靠, 按照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 ➢ 换出资产按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损益。
问题:相关税费如何处理?
按照会计准则,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按照换出资 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算。
假设不考虑增值税以外的相关税费。
新会计和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
公允价值计量举例
A公司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 1700
借:主营业:库存商品
8000
会计存货处置损益:3000
税法转让财产所得:2000
纳税调整减1000
新会计和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
按照公允价值处理和税法的差异
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相等 ➢不产生差异。
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相同 ➢换出资产在换出时,由于以前计提过减值准 备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 不同。 ➢会计上按照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 差额确认资产处置损益;税法上按照资产公 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计税基础的差额作为应税 所得。进行纳税调整。
新会计和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
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税处理
视同销售行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条,和实施条例第 七十五条。
➢换出资产相当于出售,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 税所得;
➢换入资产的计税基础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 加相关税费确定。 其中,出售换出资产形成的损益,按照出售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税法允许扣除的账面价 值为基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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