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种补贴政策解读(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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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种补贴政策解读
一、良种补贴政策出台的相关背景
政府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推动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而对农业、农民和农村给予的政策倾斜和优惠。2004年,为了加快解决“三农”问题,中央政府在实施宏观调控中出台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体现在财政上,不仅用于“三农”的资金投入绝对量不断加大,增长幅度也是逐年增加。更重要的是随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财政支持“三农”的指导思想和支持方式发生了重要的变化,这种变化从某种程度上讲,改变了国家与农民之间传统的利益分配格局,对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具有一种里程碑性质的重要意义。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良种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与作用日渐突出,优良的农作物品种不仅能够提高农作物的产量、改善产品品质、减少病虫害造成的损失,而且能够增加农民收入,因此,国家出台一系列的良种补贴政策,鼓励农民积极使用优良农作物种子。
二、良种补贴政策的内容
(一)补贴范围。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在广东省
内实行全覆盖。
(二)补贴方式。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实行良种推介、自愿购种、直接发放。
(三)补贴标准。早稻、中稻(一季稻)、晚稻15元/亩;玉米、小麦10元/亩。
(四)补贴对象。在生产中使用水稻、玉米、小麦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
三、良种补贴政策的执行
(一)年初由省农业厅推介适宜本省种植的主导品种和审定通过品种,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市、县农业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的原则,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择种子。
(二)农户到良种补贴定点销售部门购买由省农业厅推介的主导品种和审定通过的品种。
(三)村委会对农户实际种植的优质粮食作物品种、面积登记造册,张榜公示。
(三)各村将公示结果上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将审核意见上报农业、财政部门。
(四)省财政厅按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登记核实的补贴面积和补贴对象发放补贴款。
四、良种补贴政策的申报程序
(一)申报。每年早造和晚造农作物完成移植后,由农户到行政村申报。
(二)登记、核实。行政村对种粮农户进行登记、核实,并完成早造、晚造种粮农户情况登记。
(三)公示。行政村对种粮农户情况登记后,将基本情况,包括补贴对象名单、户口人数、粮食种植面积、种植种类等情况造册在村务公开栏或其他公共场所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收农民群众的互相监督。
(四)报批。行政村将公示后的各户种粮面积登记造册上报镇政府(街道办);镇政府(街道办)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后,将各村数据汇总行文上报县(区)农业局、财政局;县(区)农业局、财政局将各镇(街)数据核实、汇总后行文上报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
(五)审核。各地级以上市农业、财政部门将各县(区)农业、财政部门上报的种植面积和品种汇总审核后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六)发放补贴。省财政厅根据各地级以上市农业、财政部门登记核实的补贴面积和补贴对象,每年分早、晚造两次将补贴资金行文下拨到县(区)财政局,县(区)财政局收到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将省级资金同本级应付的资金拨到镇(街)财政所,由镇(街)财政所组织发放。镇(街)财政所收到资金后1个月内,按照核实的面积和补贴标准将资金通过“一卡通”(一折通)的形式直接发放给种粮农户。
五、良种补贴政策的监督
(一)良种补贴政策实施范围内的县级农业和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统计、监察等部门组成良种补贴政策实施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制定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严格执行国家补贴标准,认真地组织落实好统计、汇总、上报、资金兑付和档案整理工作。
(二)各乡镇利用会议、乡村大喇叭、宣传单和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良种补贴政策,让广大农民群众明白良种补贴政策的目的、意义、对象、标准、方式等,提高农民对农作物良种的认识,搞好补贴面积核实和公示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良种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三)乡政府在每个村(场)派驻一名包村干部,按照农作物补贴面积核实、上报、公示、资金兑付和健全档案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和科学合理的原则,指导各村(场)扎实有序开展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确保良种补贴政策落实到户。
(四)各村委会健全农户详细清册,清册一式两份,签字留档一份,公示一份,自觉地接受社会的监督,充分发挥村民自我约束、互相监督的作用,杜绝谎报、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凡发现工作失职、政策落实不到位和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和处分,涉及违
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级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应设立并公布良种补贴政策监督电话,受理政策咨询、查证举报事项,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严肃查处。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补贴品种的推介展示宣传、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和补贴信息档案的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口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六、良种补贴政策申报与受益的关键要点以及注意的事项
七、良种补贴政策的案例解读
XX县XX镇石板河村村民田金贵种植玉米、小麦25亩,
村委会核实种植面积和品种后,公示并按程序上报,县级财政部门根据上级下拨资金和同级农业主管部门核定的补贴面积和补贴对象,将补贴资金直接通过银信机构以“一卡通”及时发放给田金贵。
X村村委会委员李四将未种植任何农作物的40亩地,以种水稻、小麦为名申报补贴资金;经乡镇府认真核实后,对李四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给予严厉的批评与教育,并对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八、问题答疑
X村村民张三问:种植的种子是自己在市场上自行购买的品种,能否申请良种补贴?
答:根据《广东省2015年中央财政水稻、玉米、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种子只能是由省农业厅推介适宜本省种植的主导品种和审定通过的品种,如果使用未经审定、审定未通过或已公告退出的品种,是无法申请补贴的。
村民问:如果我的土地转租出去了,种粮补贴归谁所有?
答: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粮食补贴是补贴给种地农民的,即“谁种地补贴给谁”。但根据《物权法》及相关法律,土地补贴款应当视为土地的孳息,由出租人领取。建议在转租时,双方对粮补等国家补贴的归属进行明确的约定。
村民问:申请补贴后,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