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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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税务系统党建工作规范

全国税务系统党建工作规范

全国税务系统党建工作规范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党的建设的决策部署,健全全国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制度,落实党的建设责任,规范全国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根据《党建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令第9号),制定本规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建设的第一要务,坚持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为核心。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以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工作导向,坚持以推进税收事业发展为工作重点,坚持以建设一支素质高、纪律严、服务优的税务队伍为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党的建设和税收事业发展有机统一,把党的建设责任落实到税收事业发展中去。

(二)加强全国税务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全国税务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
有机统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3.10.24•【文号】国税发[2003]126号•【施行日期】2003.10.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的通知(国税发[2003]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现将《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贯彻执行中的情况及时报告总局(人事司)。

二00三年十月二十四日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基层税务部门是指直接负责税收征收管理(包括稽查等)和为纳税人服务的一线单位。

加强基层建设是新时期做好税收工作的基础,是推进依法治税的关键环节,是加强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战略举措。

为了把基层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特制定本纲要。

一、基层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1.基层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税收工作指导思想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组织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基础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使基层税务部门真正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坚强集体,为增加国家税收,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基层建设的基本原则是:(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组织税收收入是税收工作的中心,是改革、发展、稳定的物质基础。

基层建设必须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对税收工作的要求,确保基层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促进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和税收职能作用的全面发挥。

(2)以人为本,强化管理。

基层建设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理念,着眼于加强对税务人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

要建立健全完善的税收工作制度和科学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各项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力度。

税务思想政治工作总结

税务思想政治工作总结

税务思想政治工作总结税务思想政治工作总结86号文件《关于召开克拉玛依市201X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通知》精神后,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学习,周密安排,成立了会议筹备领导小组,组长由独山子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颜民担任。

会议筹备领导工作全面负责会议筹备领导工作。

独山子地税局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于201X年5月26号召开,评选出优秀论文2篇,先进科室2个,分别是企业管理科、个体管理科。

先进个人3人,分别是樊成龙、陆政春、吕虎林。

下面将有关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思想重视,认识到位,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

自201X年以来,我局思想政治工作在上级局统一安排部署和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坚持重实效、求进步、谋发展,坚持以提高思想素质、完善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能力建设为目标,立足本职工作,使思想政治工作和其它工作有机结合,互为促进,共同协调发展。

经过几年开展扎实的、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局的思想政治工作上了新台阶,有了新突破,取得了明显效果。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贯彻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的重要措施,是强化思想教育、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税收服务水平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局党支部就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成立了党支部书记牵头负总责、各科室负责人协调配合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根据市局总体安排确定学习内容,落实责任人,确定长期规划和阶段性目标。

近年来,我局以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为契机,加强树立文明型、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形象,有效推动了税收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了行之有效的推动作用。

通过开展长期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

国税局长在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暨执政能力建设学习研讨会上的讲话

国税局长在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暨执政能力建设学习研讨会上的讲话

国税局长在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暨执政能力建设学习研讨会上的讲话同志们:这次会议把市、县两级局长请来,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并就执政能力建设问题进行专题学习研讨和部署,以推动全系统进一步强化执行落实。

下面,我讲两个方面问题。

第一个问题关于思想政治工作去年,我们召开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对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作了部署。

一年来,各地按照会议精神抓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

今年,总局召开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我们要认真学习总局会议精神,找准结合点,进一步丰富完善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目标和任务。

一、认真贯彻总局会议精神,进一步认清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增强工作责任心和自觉性首先,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到认真抓、经常抓。

思想政治工作不能等,不能拖,不能松,特别是当前国税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领导班子和一把手更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好思想问题,把握好大气候,掌握好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好问题。

其次,要把税务文化建设、和谐国税建设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补充到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目标、统一规划中。

第三,要把以人为本作为基本理念和根本目的。

思想政治工作要着眼于培养人的理想道德;提升人的思想精神境界、人品人格,以及人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疏导人的情绪;引导人的行为;满足人的需求,推动人的发展,这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最终目的。

二、当前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一)培育税务文化一个行业、一个单位,文化是客观存在的。

所谓文化,一般的理解就是“人化”过程,通过人的活动去改造自然的过程。

还有一种说法,文化是一种“活法”,文化的过程就是“人化”的结果。

税务文化是税务理论实践活动的结晶,主要包括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动态文化和固态文化。

文化建设是长期积累的结果,具体表现为意识、观念、思想、精神、经验、作风、习俗、习惯和一些实物。

税务文化当前的建设重点:一是理想、信念、价值观教育和培育;二是“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宗旨的树立;三是依法治税、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观念的确立;四是爱岗敬业、创新创业、尽职尽责精神的培养;五是一切为了纳税人的职业精神的塑造;六是廉洁自律意识的强化;七是制度建设;八是办税服务厅建设;九是基层创先争优活动;十是信息化建设,精细化管理和细节管理理念的培养等。

当前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强调:“要清醒地看到税务干部的思想状况和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只有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依法治税、规范行政,才能不辱税务部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光荣使命。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税收改革和国税事业的不断推进,广大干部的生活方式、利益需求趋于多元化,过去一些形式的、教条的、生硬灌输的做法已很难凑效,这就给国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

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主动改进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为国税发展创造一个和谐、文明、协调的环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税务干部思想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一、政治学习意识淡薄。

部分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不高,一提到政治学习就反感,认为政治教育是走形式,学而无用。

对树立的典型说长道短,嗤之以鼻。

第二、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

有些干部缺少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反映在工作中消极怠工,被动应付,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有的干部满足于税务部门的优厚条件,却不想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面对工作任务常常以不会做为理由推脱,拿不是当理说。

第三、法制意识、纪律观念淡漠。

少数干部办事不公,执法违法甚至贪赃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

极少数干部思想品质恶劣,思想意识庸俗,讲正事无话可说,讲低级趣味津津乐道,目无组织纪律,丧失人格尊严现象屡见不鲜。

第四、拜金主义、利己主义有所抬头。

有的干部无私奉献、助人为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没有了,时刻想着钱,一切为了钱,搞权钱交易,将人格、信誉全都商品化。

第五、集体荣誉感缺失。

部分干部对集体利益漠不关心,对集体活动不积极参加,凡事讲条件,要利益。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一)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影响。

现在我国仍然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变型期。

在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由于制度和机制的不健全、不完善,管理和监督工作存在着漏洞和薄弱环节,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自己的私利不择手段,不惜用重金、美色等方式拉拢腐蚀税务干部。

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办法资料

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办法资料

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下税收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改进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思想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培育税务精神,凝聚税务力量,彰显税务形象,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第四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科学理论武装、注重理想信念教育的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创新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主要内容第五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内容,开展系统性政治理论教育和经常性思想工作。

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分析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途径,解决新问题。

第六条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党风廉政和法纪教育,筑牢全体税务干部职工的共同思想基础。

第七条开展税务职业道德建设。

把道德教育和实践养成贯穿思想政治工作始终,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培育和践行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税务职业道德规范,推动道德讲堂活动开展,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培训。

第八条加强税务文化建设。

用思想文化引领人、行为文化锤炼人、精神文化激励人、制度文化规范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共同理想、工作作风以及行为规范,提升税务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和《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和《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试行)》的通知【标 签】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国税发﹝1995﹞199号【发文日期】1995-10-31【实施时间】1995-10-3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税务内部行政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和《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试行)》根据全国税务系统第四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讨论的意见作了修改,经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贯彻执行中的情况及时报我局。

一九九五年十月三十一日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税务队伍,保证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保证,调动广大税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根本性措施。

各级税务机关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税务队伍建设的首位,充分发挥其服务和保证作用。

第三条 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第二章 任务、对象和内容 第四条 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任务是:教育和引导税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全面提高素质,充分发挥积极性,为税收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五条 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是税务人员的思想和行为。

要特别重视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要坚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

第六条 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是系统性政治理论教育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周广仁局长在全省国税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周广仁局长在全省国税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周广仁局长在全省国税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为深入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省局决定召开这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省国税系统近几年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筹划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思想政治工作任务。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近几年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回顾近几年来,全省国税系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新方法,开拓进取,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税收工作的全过程,为实现江西国税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一)工作制度机制科学规范第一,系统筹划了思想政治工作。

按照系统论原理,省局将思想政治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作为整个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谋篇布局,在总结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完善《思想政治工作条例》的基础上,于2003年9月制定了《江西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纲要》。

《纲要》出台之后,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随之凸显,思想政治工作迅速融入到各项具体的税收活动之中,从“单打一”转变为“协同作战”,形成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强劲合力。

第二,健全了工作运行机制。

按照构建“大政工”格局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其他班子成员,政工部门和各业务部门的任务和要求,不仅规定了教育、人事、机关党办等职能部门工作职责,而且规定了各个业务部门工作职责,从而把各方面力量动员起来,把各方面资源整合起来,扩大了思想政治工作覆盖面,形成了职责明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三,完善了思想政治工作体系。

一是丰富了工作内容。

将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划分为系统性政治理论教育、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税收文化建设四大类,解决了思想政治工作“抓什么”的问题。

二是建立了工作方法体系。

提出了理论教育、谈心交流、典型引路等10种基本方法,解决了思想政治工作“怎么抓”的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8.07.10•【文号】国办发[2008]87号•【施行日期】2008.07.1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二00八年七月十日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 [2008]11号),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逐步取消对集体所有制企业财务管理的职责,将对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的职责划给财政部。

(三)加强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改进纳税服务的职责,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四)加快建设覆盖所有税种的金税工程,优化业务流程,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税收管理工作现代化。

(五)加强以大型企业为重点的税源监控,不断提高个性化、专业化服务水平。

(六)强化内部审计职责,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

二、主要职责(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

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二)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学习型机关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学习型机关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学习型机关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标 签】建设指导意见,税务系统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会【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国税发﹝2005﹞146号【发文日期】2005-09-13【实施时间】2005-09-13【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根据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政党的要求,为指导和推动全国税务系统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总局制定了《全国税务系统学习型机关建设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二○○五年九月十三日全国税务系统学习型机关建设指导意见 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小康社会目标要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努力建设学习型政党”和国务院提出各级行政机关建设学习型政府的号召,为进一步推动全国税务系统学习型机关建设,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 全面认识建设学习型机关的重要意义 在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包括基层税务分局、税务所)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是税务系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通过建立学习型机关,构建全员学习、终身学习体系,不断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提高税务公务员的理论素养、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学会用系统思考原理研究和解决税收理论和实践问题,树立大局观念,紧密联系税收工作实际,提高正确理解并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学习型机关建设是适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不断提高工作本领,紧跟时代发展的现实要求。

当今社会,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经济、经济全球化已见端倪,各个领域竞争日益加剧,经济和社会变革对每个人的理论水平、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知识恐慌”、“本领恐慌”成为制约发展的障碍。

税务局政治学习计划

税务局政治学习计划

税务局政治学习计划一、学习背景国家税务总局作为国家税收管理的机构,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税务局的工作涉及财政收入、国家经济、社会安定等方方面面,可以说是国家治理中的要塞。

因此,作为税务局的工作人员,政治学习是十分必要的。

二、学习目的1. 提高政治理念税务局作为国家管理机构,其工作必然受到国家政治体系的指导和影响。

学习政治理论,可以帮助税务局的工作人员更好地理解国家政治体系,做到胸怀广阔,政治理念正确。

2. 加深政治意识加深政治意识是每个公务员应具备的素质,也是税务局工作人员需要具备的素质。

只有深刻理解政治影响到自身的工作和生活,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国家的政治稳定贡献力量。

3. 提高政治能力具有深厚的政治素养和高超的政治能力,是每个税务局工作人员必备的素质。

只有具备了这些素质,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更好地服务国家和人民。

三、学习内容1. 学习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基本理论这些理论是塑造每个国家公民政治素养的基础。

税务局工作人员应当学习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国家管理体系、国家经济发展、国家文化传承等,以此来深刻理解国家政治体系,为自己的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2.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准则。

税务局工作人员应当深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深刻理解这些准则对自己工作的指导意义,同时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

3. 学习国家税收政策国家税收政策对税务局的工作有着直接的指导作用。

税务局工作人员应当深入学习国家税收政策,了解国家税收政策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等,从而更好地开展工作,为国家税收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学习方法1. 通过课堂学习税务局可以组织政治理论课程,邀请熟悉政治理论的专家学者进行讲解,为税务局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政治学习。

2. 通过自主学习税务局工作人员也可以通过自主学习的途径来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养,如阅读相关政治理论书籍、浏览政治理论网站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4.03.16•【文号】国办发[1994]43号•【施行日期】1994.03.1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税收征管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1994年3月16日国办发〔1994〕43号)《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国务院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3〕25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加快税制改革步伐,强化税收的组织收入和对经济宏观调控及监督功能,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一、职能转变需要强化的职能主要有:参与拟定税法、税收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研究、完善税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强化税收在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合理配置资源和保证企业公平竞争等方面的重要调节作用;加强税收,保障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强税收管理,建立健全以税收征管法为核心的规范、科学的征管体系,运用各种现代化手段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加强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的纳税意识;适应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对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机构、编制、干部、经费的垂直管理,协同地方人民政府对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

需要逐步下放或转移的职能主要有:在合理调整税制结构,强化中央调控权的前提下,将地方税的管理权下放给地方;将部分社会性、群众性、服务性工作转移由依法认定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

二、主要职责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国家税务工作的职能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拟定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制订贯彻中央统一税收政策的某些具体政策和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

思想政治工作参考一是创新理念,更新观念。该局坚持从更新思想观念入手,积极主动抓好税收收入上来,统一到

思想政治工作参考一是创新理念,更新观念。该局坚持从更新思想观念入手,积极主动抓好税收收入上来,统一到

东乡县国家税务局2009年度思想政治工作总结一年来,我局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不断创新机制和载体,丰富内容和形式,使思想政治工作在推进国税事业快速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创新理念,更新观念。

该局坚持从更新思想观念入手,着力解决观念陈旧、思想僵化等问题,使广大国税干部在思想上达到了“五个统一”,即:统一到埋头苦干、积极主动抓好税收收入上来,统一到依法治税、强化管理上来,统一到再创辉煌、树立国税新形象上来,统一到深化改革、创新工作上来,统一到上级局的指示精神上来。

增强了大局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国税工作在强化基础建设、强化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四个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二是强化政治教育,统一思想认识。

他们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武装干部头脑,开展多种形式的形势政策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积极开展宗旨教育,深入开展“四心五珍惜”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扎实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增强了广大国税干部爱岗敬业、立岗创业意识。

三是积极开展创建,树立行业形象。

他们坚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创建宗旨,按照“内强管理、外树形象”的创建要求,每年确立一个重点,先后开展了“文明办税,优质服务”、“税收与服务同行”、“三创一树”、“三强化一弘扬”等专题活动,创建工作常创常新,富有成效。

认真开展“七比七看七好”活动,使党员干部看到了差距、看到了问题,比出了觉悟、比出了干劲。

认真开展“树新风、做好事”活动,广大党员干部争相为纳税人、为社会做好事。

充分展示了国税系统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广泛开展“特色项目、突出贡献者”评比活动,对六个特色项目、10个突出贡献者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海量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 查看给予表彰和奖励,在系统内掀起了一个比、学、赶、帮、超的竞赛热潮。

认真开展“人在**、心系**、富民强市、敬业奉献”活动,教育全体干部树立“人在**、心系**”思想,在税收执法中由“以我为中心,管理为重点”向“以纳税人为中心,优质服务为重点”转变,实现了纳税人进一个门、找一个人、在一个时限内办结一切涉税事宜,服务零距离、办税零障碍、服务对象零投诉。

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办法资料

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办法资料

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下税收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改进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思想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培育税务精神,凝聚税务力量,彰显税务形象,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第四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科学理论武装、注重理想信念教育的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创新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主要内容第五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内容,开展系统性政治理论教育和经常性思想工作。

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分析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途径,解决新问题。

第六条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党风廉政和法纪教育,筑牢全体税务干部职工的共同思想基础。

第七条开展税务职业道德建设。

把道德教育和实践养成贯穿思想政治工作始终,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培育和践行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税务职业道德规范,推动道德讲堂活动开展,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培训。

第八条加强税务文化建设。

用思想文化引领人、行为文化锤炼人、精神文化激励人、制度文化规范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共同理想、工作作风以及行为规范,提升税务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推行岗位责任制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推行岗位责任制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推行岗位责任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2.02.25•【文号】国税发[2002]18号•【施行日期】2002.0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推行岗位责任制的意见(国税发[2002]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和税制改革、征管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努力造就一只“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税务干部队伍,开创两个文明建设的新局面,确保各项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推行岗位责任制。

具体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治税思想,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把各级税务机关和基层建设成为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执法严明、服务优质、廉洁勤政、秩序优良的战斗集体。

推行岗位责任制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两手抓”的原则。

各级税务机关要牢固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坚持“一岗两责”,坚持抓好收入工作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机统一,坚持标本兼治,使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渗透,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确保推行岗位责任制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

各级税务机关和各类税务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在税收行政和税收征收工作中以法制、公平、文明、效率为准则,做到按法律法规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杜绝随意性和盲目性。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税务干部是搞好税收工作的决定力量。

各级税务机关要从实际出发,加强思想教育,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

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中,既要严格管理,从严治队,又要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切实帮助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充分调动广大税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主要科目教学指导大纲》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主要科目教学指导大纲》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主要科目教学指导大纲》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8.12.26•【文号】•【施行日期】2008.12.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主要科目教学指导大纲》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现将《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主要科目教学指导大纲》印发给你们,请依据本大纲要求组织好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教学工作。

各单位在组织培训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教育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主要科目教学指导大纲《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主要科目教学指导大纲》,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任职培训实施办法》,并结合税务系统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全国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可以作为全国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培训内容和时间方面的基本规范。

本大纲将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部分,包括:政治理论与廉政建设、领导科学与行政管理、税收法治与依法行政、经济理论与税制改革、税收管理、综合技能和文化素养等7个模块,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0课时。

其中,政治理论与廉政建设、领导科学与行政管理、税收法治与依法行政和经济理论与税制改革4个模块为必修课程,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0课时,为所有参训人员共同学习的课程;税收管理、综合技能和文化素养3个模块为选修课程,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课时,学习课程可根据参训人员岗位及个人需求选定。

第一部分必修课程一、培训目标与总体要求设置"必修课程",是为了提高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经济理论水平,提升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意识。

税务知识100题101-200

税务知识100题101-200

题目选项A 选项B 选项C 选项D 选项E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难易程度123.按照社会A、特别重大B 、特别重大C 、特别重大D 、特别重大、重大、一A 按照社会危害一般124.税务机关A、自由裁量B 、税收执法C 、税收执法D 、税收处罚权和自由裁B 税务部门“两容易125.行政机关A、减轻处分B 、从轻处分C 、免于处分D 、给予处分B 《行政机关公一般126.晋升正、A、12B、13C、14D、15D 晋升副处级以一般127.受到留党A、一年B、二年C、三年D、四年B 参见《中国共一般128.故意违纪A、开除党籍B 、从重处分C 、加重处分D 、清除出党B 参见《中国共一般129.遇到国家A、警告或者B 、撤销党内C 、严重警告D 、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D 参见《中国共一般130.对于应当A、撤销党内B 、留党察看C 、严重警告D 、记大过C 参见《中国共容易131.旷工或者A、警告、记B 、记过或者C 、降级或者D 、撤职或者开除A 《行政机关公一般132.小李201A、因为小王B 、应取消其C 、应对其保D 、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B 《中国共产党一般133.按照国家A、惩罚性B、激励性C、感染性D、预防性D 《全国税务系容易134.王军局长A、廉洁从税B 、服务态度C 、业务水平D 、敬业精神A 王军在全面推容易135.根据《关A、免予B、不予C、改变D、以上都不对A 《关于实行党容易136.按照国家A、“电子政B 、“数字人C 、“电子人D 、“数字档案”B 《国家税务总容易137.根据《中A、业务核心B 、领导核心C 、文化核心D 、精神核心B 《中国共产党容易138.实行党风A、党要管党B 、惩处与教C 、谁主管、D 、自上而下C 《关于实行党一般139.根据《中A、1;3B、5;10C、1;2D、3;5D 《中国共产党一般140.党组实行A、集体领导B 、统一领导C 、分工合作D 、集体会商A 《中国共产党容易141.“两个一A、富强民主B 、富强民主C 、富强民主D 、世界第一大强国B 党的十八大报容易142.党员的党A、从成为入B 、上级党组C 、预备期满D 、从成为预备党员C 《党章》规定容易143.2015年1A、《准则》B 、《准则》C 、《准则》D 、《准则》和《条例》C 《准则》强调一般144.《中国共A、先公后私B 、享受在后C 、清白做人D 、艰苦朴素,勤俭节约B 《中国共产党一般145.《中国共A、党章B、纪律处分C 、廉洁自律D 、宪法A 党章是最根本容易146.《中国共A、抓大放小B 、抓早抓小C 、抓细抓严D 、快查快结B 党的纪律处分一般147.《条例》A、警告B、记过C、撤销党内D 、留党察看B 记过是行政处一般148.某党组织A、解散,逐B 、解散,自C 、改组,逐D 、改组,自然免职D 《中国共产党一般149.《条例》A、何某主动B 、龚某强迫C 、廖某受党D 、韩某违犯党纪,因有D 不能免去党纪一般150.违反会议A、廉洁纪律B 、组织纪律C 、政治纪律D 、工作纪律A 《中国共产党一般151.下列()A、在办理涉B 、干涉群众C 、对待群众D 、在社会保障等事项中A 《中国共产党一般152.《条例》A、从旧兼从B 、从旧兼从C 、从新兼从D 、从新兼从轻B 无一般153.《中国共A、正面倡导B 、正面倡导C 、负面清单D 、负面清单、面向党员A 《中国共产党容易154.修订后的A、“四个必B 、“四个必C 、“四个必D 、“8个禁止”“52B 《中国共产党容易155.十八大以A、公平正义B 、和谐发展C 、共同富裕D 、关注民生C 共享理念体现一般156.根据《全A、300B、800C、500D、1000D 依据《全国税容易157.()是中国A、《中国共B 、《中国共C 、《中国共D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D 《中国共产党容易158.2016年,A、5700多亿B 、6000多亿C 、7000多亿D 、4600多亿A 略容易159.全面实行A、自由裁定B 、适度裁定C 、自由裁量D 、自主裁量权C 略容易160.坚决打好A、天空保卫B 、蓝天保卫C 、蓝色保卫D 、大气保卫战B 略容易161.简化增值A、四、三B、五、四C、五、三D、七、四A 略容易162.我们一定A、“放管服B 、“营改增C 、“简政放D 、“三转”A 略容易1、新《税收A 、2001年2月B、2001年3月C、2001年4月D、2001年5月1日C 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1.02.10•【文号】国税发[2011]21号•【施行日期】2011.02.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现将新修订的《税务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教育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二○一一年二月十日税务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税务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以下简称初任培训)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初任培训质量和效果,提高新录用公务员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发[2006]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8]1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3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初任培训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按照统一培训目标、统一培训内容、统一培训考核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注重能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突出适应性和实用性的原则,通过统一规范的初任培训,培养适应税收工作需要的合格公务员。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条初任培训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指导下,由省税务机关组织实施。

地方税务局可按地方人事部门的要求,参加其组织的公共知识初任培训,并由省税务机关按照税务总局统一要求,组织实施税务专业知识初任培训。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税务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王)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税务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王)

论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税务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执法部门,如何在新形势下,通过切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税务干部在税收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治税这一税收工作的灵魂和基本原则,着力增强国家财力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是摆在税务部门面前的重大课题。

一、现阶段税务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问题(一)领导干部对税务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建设不重视。

一些税务部门的领导干部对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统一、不到位,集中表现在口头重视、行动上却并不重视。

有的领导干部认为,抓税收工作千头万绪,哪有闲暇再去顾及思想政治工作;有的认为,机关党组织不领导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只要抓抓党员教育和发展就行了;也有的认为,机关党员集中,领导干部居多,自觉性较高,不会出问题。

当前,一些税务部门的领导和干部在学习中片面重视税收知识和业务的学习,而忽视了税务干部政治理论的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

导致在税收工作实践中,一些税务干部不能很好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辨证法,来正确认识和理解依法治税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既规范税务干部的执法行为,又规范税收管理相对人的纳税行为;还有一些税务干部的思想受长期以来形成的思维定式和习惯支配,从内心深处不愿意承认依法治税所具有的双重性特征,片面地把依法治税理解为是“依法制约纳税人”的手段,而缺乏依法规范自己执法行为的自律意识,在税收管理中税收执法的随意性和自由裁量权问题突出。

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出现以权谋私、以税谋私、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现象。

因税收执法行为不规范而引起的法律争端时有发生。

更有甚者,个别税务干部不重视自身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放松了政治思想建设,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这些行为的发生,严重损害了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二)思想政治工作内容针对性不强。

灌输的方法是我党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方法,即通过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党和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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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下税收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改进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思想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培育税务精神,凝聚税务力量,彰显税务形象,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第四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科学理论武装、注重理想信念教育的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创新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主要内容第五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内容,开展系统性政治理论教育和经常性思想工作。

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分析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途径,解决新问题。

第六条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党风廉政和法纪教育,筑牢全体税务干部职工的共同思想基础。

第七条开展税务职业道德建设。

把道德教育和实践养成贯穿思想政治工作始终,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培育和践行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税务职业道德规范,推动道德讲堂活动开展,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培训。

第八条加强税务文化建设。

用思想文化引领人、行为文化锤炼人、精神文化激励人、制度文化规范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共同理想、工作作风以及行为规范,提升税务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第九条推进经常性思想工作。

有计划地开展各种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增强思想工作效果。

高度关注各年龄段、各职级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思想教育。

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和青年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

注重人文关怀,关注税务干部职工心理健康,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性思想工作。

第十条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先进单位等创建活动。

大力开展税收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

提高精神文明创建的群众参与性,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贴近群众需求,增强税务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塑造税务部门良好形象。

第十一条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

组织参加人民满意公务员、道德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巾帼建功标兵、先进工作者等各项评选表彰活动,不断培养和挖掘先进典型。

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用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力大、辐射示范性强的先进典型感召人,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第十二条拓展思想政治工作阵地。

丰富载体,创新手段,加强报刊杂志、图书室、活动室等传统思想政治工作阵地建设。

有效运用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阵地,关注社会舆情,引导网上舆论,传播正能量。

第十三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

研究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税务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规律,研究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给思想政治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密切关注税务干部职工思想变化,提出解决方法和途径,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第三章工作方法第十四条坚持正面教育、分类指导的方法。

积极树立先进典型和榜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针对税务干部职工的年龄、职级结构,广泛开展分类、分级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五条突出人文关怀、预防为主的方法。

坚持尊重人、教育人、引导人、关心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关注税务干部职工心理状态,抓住苗头,注重预防,做到早发现、早援助、早干预,建立税务干部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第十六条注重文化引领、寓教于文的方法。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推进税务文化建设,形成全体税务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和价值追求。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

第十七条重视实践养成、思想对照的方法。

积极开展换位体验、结对帮扶、走访调研等社会实践活动,引导税务干部职工在实践活动中接受教育。

运用沟通交流、思想互助等方法,引导税务干部职工在自觉参与、相互启迪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

第十八条坚持统筹兼顾、务求实效的方法。

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言教与身教相结合、耐心说服教育与严格纪律要求相结合、精神激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增强针对性、体现群众性、讲究艺术性、注重时代性、保证有效性。

第四章制度建设第十九条各级税务机关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完善组织和领导机制、教育和培训机制、运行和管理机制、指导和检查机制、动力和激励机制、疏导和养成机制,使思想政治工作保持生机和活力。

第二十条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

各级税务机关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思想政治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第二十一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制度。

各级税务机关定期召开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分析形势,查摆问题,制定措施,布置任务。

第二十二条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各级税务机关建立由人事、机关党委(党办)、教育、纪检监察、巡视、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的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分析研究税务干部职工思想状况、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倾向性问题和工作对策等。

第二十三条学习培训制度。

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制定落实学习培训规划,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组织政治学习,开展政治教育。

保证学习时间,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要求、有检查、有总结,注重效果。

第二十四条谈心谈话制度。

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同志之间、领导与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制度。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针对税务干部职工思想、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问题和困难,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五条心理健康服务制度。

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举办心理健康辅导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税务干部职工正确疏导心理压力。

在税务干部职工情绪焦虑抑郁、家庭困难、重大疾病、重大挫折等情况下,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第二十六条调查报告制度。

各级税务机关经常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了解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各单位每年年底前向上级税务机关书面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第二十七条检查考核制度。

各级税务机关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逐级对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督促落实,评估效果,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进工作。

第二十八条经费保障制度。

各级税务机关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经费纳入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工作需要。

第五章组织领导第二十九条各级税务机关建立党组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

各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十条税务总局人事司在税务总局党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对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各级税务机关党组的主要职责是:(一)分析研究各个时期工作形势,部署思想政治工作;(二)定期听取汇报,研究决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事项;(三)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结合党的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四)领导税务部门及群众组织根据各自职责和特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十二条各级税务机关党组书记、局长的主要职责是:(一)全面了解、掌握本单位干部队伍思想状况;(二)主持研究和决定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三)调查研究、检查指导、抓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落实;(四)统筹本单位党政和群众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十三条各级税务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分管领导,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具体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上级思想政治工作指示精神;(二)对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的工作提出要求,审定计划,具体指导,检查落实;(三)领导本单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四)提请党组讨论思想政治工作问题;(五)抓好基层税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六)指导、协调党政和群众组织按照分工,承担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责,形成包括人事、机关党委(党办)、教育、纪检监察、巡视等部门密切合作的协调机制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七)抓好政工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

第三十四条各级税务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提出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计划;(二)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制度;(三)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教育活动和相关培训;(四)组织精神文明创建、税务文化建设;(五)培养、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总结交流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六)开展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召开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七)掌握税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向本级党组和上级思想政治工作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八)对下级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开展绩效考核,检查指导下级单位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九)协同机关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各具特色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十五条各级税务机关的机关党组织在本级党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级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制定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掌握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三)协调机关党政和群众组织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四)检查和指导机关各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五)组织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经验总结、交流和研讨。

第三十六条各级税务机关内设机构负责在本部门落实好上级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主要职责是:(一)积极配合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的工作;(二)及时了解和掌握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三)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四)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七条税务分局(税务所)以及其他直接从事征收管理工作的基层单位,应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履行思想政治工作职责:(一)落实上级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完成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二)强化正面教育,培养税务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廉洁从税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三)创新适用于基层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手段,提高实效;(四)根据基层工作特点和征收工作实际,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五)及时向上级反映基层税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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