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事务局局长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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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21•【字号】长政办发[2011]35号•【施行日期】2011.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长政办发〔2011〕3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发〔2010〕13号)和《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长发组〔2010〕8号),设立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机关事务局),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负责指导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协会工作。

(三)取消组织实施市委、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内市直单位政府集中采购。

(四)取消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五)增加负责市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公共资产管理职责。

(六)增加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监督和管理职责。

(七)加强市直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治办公区域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研究拟定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和后勤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计划的审核、汇总、统一上报和监督工作。

(三)负责市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公共资产权属、调配、处置的管理以及办公用房和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和改造管理工作。

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接待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接待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接待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18•【字号】渝办发[2009]187号•【施行日期】2009.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接待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渝办发【2009】187号)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4 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09〕6号),设立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接待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家和本市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和指导、协调、监督区县(自治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机关事务和政务接待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

(二)负责政务接待及相关公务接待,承担全市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接待服务工作,统一管理和使用接待经费。

(三)负责市级机关、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承担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县(自治县)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四)负责核定市级机关、区县(自治县)机关用房建设标准;负责制订市级机关用房基建计划;统一建设、维修、调配和管理市级机关用房;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市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

(五)负责制定全市公务车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编制核定、配备、更新、维修、处置工作。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08•【字号】景府办字〔2017〕166号•【施行日期】2017.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景府办字〔2017〕1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7年11月8日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批复》(赣编办文〔2015〕50号)、《景德镇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景编发〔2015〕148号)和《景德镇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景编发〔2017〕27号)精神,设立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一)指导、监督、检查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市本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市机关后勤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

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

(三)统筹、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审核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报废事项。

(四)承担市级重大应急、调研、接待及综合执法活动等公务用车保障任务;承担公车改革单位重大及特殊公务用车保障工作。

(五)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考核评价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要点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要点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要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一个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管理的行政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为市级机关提供各种行政保障、物资服务、信息技术和安全保障。

为了实现局的职责和使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更加专业和高效,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工作要点:一、行政保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需要提供行政保障方面的服务。

这包括为市级机关提供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能源管网、通信等基础设施服务。

局应该定期检查这些设施的运行状况,确保它们能够满足机关工作的需要。

在这个方面,局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物资服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也需要提供各种物资服务。

为了让市级机关能够有效地开展工作,局需要负责统筹机关的一切物资采购。

这包括办公用品、文化用品、工程设备等。

与此同时,局需要制定一套完整的物资管理体系,以保证资产的安全和保养。

三、信息技术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需要加强对信息技术的应用。

局应该负责为市级机关提供各种信息技术的支撑,包括网络通讯、信息安全、数字化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机关还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信息化体系,以便于市级机关的协同工作。

四、安全保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还负责机关安保方面的工作。

这包括机关内部的安全防范措施、政务信息的安全保密和机关系统的安全维护。

在这个方面,局需要建立一支专业的安保团队,确保机关系统的稳定运作。

五、工作效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还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打造高效务实的工作团队。

局应该注重员工素质和能力提升,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机关的管理水平。

同时,局也需要定期对机关内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最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市级机关事务管理的重要机构,其工作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市级机关的工作效率和形象。

只有不断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才能更好地为市级机关提供全面的支援和服务,为市政府和市民服务做出自己的贡献。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要点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六、政务接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还要负责市级机关的政务接待工作。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24•【字号】市政办发[2009]274号•【施行日期】2009.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政办发〔2009〕27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84号),设立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行政机构。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法规和政策,拟订市级机关后勤改革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政府办公区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及其他市级机关办公区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三)负责拟订行政中心办公区及其他市级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行政中心办公区公共设施设备的技术管理和维修工作。

(五)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和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房屋的规划、建设、维修和产权产籍管理;负责市级机关工作人员住宅用房的规划、建设、调配使用、维修及物业管理工作。

(六)负责市级机关车辆定点维修、加油站和印刷厂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市政府办公区、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应急指挥中心(城市展厅、电子政务中心)、综合服务楼及武警营区后勤保障专项经费的预算和使用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办公区餐厅、医疗、环卫绿化等公共设施的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1、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区直机关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机关后事务勤改革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政府外事工作的策划、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好市政府外事工作精神。

3、负责区政府大型会议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4、负责区政府大型活动及对外的接待服务保障工作。

5、负责区政府公务用车的管理调配工作。

6、负责政府办的财务、印务工作,保障政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7、负责区机关大院及区政府家属区管理,统管国有资产,履行其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和职能;负责土地、房产、设施的清查登记、监督检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8、负责区机关大院基本建设规划的审批和房地产管理。

9、负责区机关大院、区政府家属区的行政管理,保证通讯和水、电、暖、气的供应,承担环卫、绿化等服务工作。

10、负责区机关大院及区政府家属区的治安保卫、交通安全和消防工作。

11、组织区机关大院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及其他社会活动。

12、负责组织区机关后勤事务干部岗位培训和后勤工作技术培训与管理工作。

13、负责开展机关职工文化娱乐、生活服务等工作。

14、承办区政府及政府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科本科室在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1、组织并参与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局出台的政策、综合性文件、计划,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局内人员的思想政治与职业教育工作。

3、负责管理局机关的组织、人事等有关事务工作,协调督促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落实局下达的各项任务,并搞好考核。

4、围绕中心工作,收集信息,综合情况,编印报送后勤信息,搞好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编制预决算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按照财务制度及时报销各项费用,根据财政下达的年度经费额度合理安排资金,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负责日常性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和领发工作。

7、负责对下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督。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25•【字号】陕政办发[2013]70号•【施行日期】2013.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70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7月25日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2013年第1次会议决定精神,撤销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组建设立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省政府办公厅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1 负责省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省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 组织拟订省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

负责并组织实施省政府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市县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

3 负责制定省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根据授权,负责省政府机关和有关机关、事业单位的房地产、办公用房、房屋修缮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接受省财政厅的指导和监督,报批管理房地产变化等情况。

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4 负责省级机关及所属在西安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机关危旧住房改建项目审核、监管工作。

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省级机关职工住宅小区(院落)的规划、建设。

负责制定省直机关职工住房物业管理办法。

负责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机关事务管理科述职报告述职报告5篇

机关事务管理科述职报告述职报告5篇

我是年月份调任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到任半年来,在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较快地适应了岗位职能的转变和工作性质的变化,顺利完成为了工作任务,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坚持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到任以来,我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__大文件及“__代表”的思想。

并依据自己是初次接触接待和后勤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学习了有关业务知识,使自己尽快进入了角色,适应了新的工作要求,为做好工作打下了坚实根抵。

二标准管理,做好接待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在接待工作中,我注意树立强此文来源于化服务意识与厉行节约搞接待两个宗旨,严格按标准办事,标准接待程序,尽最大努力节约费用支出。

在工作中,我总是提前做周到细致的工作,既当指挥员又当服务员,为客人提供最正确服务,坚持即节俭又不失热情的原则,减少了不必要的白费。

无论是正常接待还是特殊接待,根本上没浮现工作失误。

在县委县_领导下,先后完成为了_委副书记____,_委常委宣传部长张群生_委常委统战部长陈秀芳等省市领导来献视察工作及省扶贫开辟觉场会省“三下乡”服务团等大型活动的特殊接待任务,做到了让客人和来客单位的满意并得到领导的好评。

在机关事务管理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实施,使各项事务性工作纳入了科学化标准化的管理轨道。

两个机关大院的水电暖房屋等维修次数达余次,根本上做到了发生故障及时处理,没有出现因维修不及时而影响办公的情况;两个机关大院按时供上了暖气;同时机关大院的环境卫生车辆放置安全保卫等工作也得到了标准化管理。

总之,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强化后勤管理,确保了机关其他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照章办事,搞好_采购工作组织_采购的具体实施是_新赋予我们的职能,在今年冬季取暖用煤的采购中,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标评标决评等活动,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取暖用煤吨,采购金额万元,节约资金率%,确保了采购质量,提高了_采购信誉,为今后采购工作的开展积累了经验。

总之,在过去的工件中,我尽自己所能,克服艰难,较好地完成为了本职工作,但由于新的工作环境和性质的变化,许多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23•【字号】连政办发[2010]175号•【施行日期】2010.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连政办发〔2010〕17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569号)和《中共连云港市委、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连发〔2010〕2号),设立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职责。

(三)加强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统一建设、统一使用管理职责。

(四)加强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拟订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二)根据有关法规,协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负责行政中心办公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经费使用的管理和服务。

(三)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用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项目初审、统一规划、建设、配置管理等工作。

负责市级机关住房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工作。

参与市级机关的汽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管理和核发市级机关汽车通行证。

(五)负责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根据党和国家地方针政策,结合区直机关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机关后事务勤改革地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政府外事工作地策划、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好市政府外事工作精神. 、负责区政府大型会议地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大型活动及对外地接待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区政府公务用车地管理调配工作.、负责政府办地财务、印务工作,保障政务工作地顺利开展.、负责区机关大院及区政府家属区管理,统管国有资产,履行其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和职能;负责土地、房产、设施地清查登记、监督检查;确保国有资产地保值、增值.、负责区机关大院基本建设规划地审批和房地产管理.、负责区机关大院、区政府家属区地行政管理,保证通讯和水、电、暖、气地供应,承担环卫、绿化等服务工作.、负责区机关大院及区政府家属区地治安保卫、交通安全和消防工作.、组织区机关大院单位地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及其他社会活动.、负责组织区机关后勤事务干部岗位培训和后勤工作技术培训与管理工作.、负责开展机关职工文化娱乐、生活服务等工作.、承办区政府及政府办交办地其他工作.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科本科室在局长地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组织并参与重大问题地调查研究,起草局出台地政策、综合性文件、计划,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内人员地思想政治与职业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地组织、人事等有关事务工作,协调督促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落实局下达地各项任务,并搞好考核.、围绕中心工作,收集信息,综合情况,编印报送后勤信息,搞好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编制预决算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按照财务制度及时报销各项费用,根据财政下达地年度经费额度合理安排资金,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日常性办公用品地采购、管理和领发工作.、负责对下属单位地财务指导和监督.、负责政府办和局内人员地工资、医保、公积金等费用审核、代扣、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地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统计信息地汇总和报表填报.、负责处理信访人员地接待和信访问题地处理.、负责机关和辖区人口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和辖区群众地低保、优抚等社会事务地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办和局内地印务工作,保障局内办公自动化设备地正常运转.、完成领导交办地临时性工作.岗位职责(人)、行政科长人:负责行政科地全盘工作;搞好行政科人员地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协调好内部工作,充分发挥好大家地工作积极性,督查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搞好信访接待与案件处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印件地管理.、文秘工作科员人:负责局出台地政策、综合性文件、计划地起草工作;负责后勤信息地采编、报送,搞好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完成领导交办地临时性工作.、社会事务工作科员人;负责搞好机关和辖区地人口资源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搞好机关辖区群众地低保、优抚等社会事务地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局内各种档案地收集、归档、保密等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地临时性工作.、财务报帐员人:负责搞好局机关地财务管理工作,及时报销公务费用,编制年度经费预决算,为领导提供经费使用进展情况;负责搞好机关国有资产地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搞好机关统计报表地填报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地采购、管理和领发工作;负责搞好下属单位地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地临时性工作.、打字员人:负责政府办和局内文件地保密打印与发送工作;负责局内办公自动化设备地使用指导和维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地临时性工作.岗位条件:党性观念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认真踏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地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有一定地文字语言组织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其中:、行政科长:大专以上学历,必须具备一定地组织协调能力,有年以上办公室工作经验.、文秘工作科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有年以上文秘工作经验.、社会事务工作科员:必须具备年以上机关工作经验.、财务报帐员:大专以上学历,必须具备会计员以上从业资质,从事机关会计年以上工作经验.、打字员:必须具备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自动化设备地操作使用能力,有年以上打字工作经验. 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管理科本科室在分管局长地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负责搞好机关房产管理与维修工作.、负责搞好机关基建规划与实施工作.、负责搞好机关环境绿化与卫生保洁工作.、负责搞好辖区治安维稳与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搞好机关办公用房地调配管理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地各项临时性工作.岗位职责(人)、后勤管理科长(人):负责后勤管理科全盘工作;做好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后勤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实施好机关后勤地各项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搞好机关基建地规划与实施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地临时工作.、后勤事务工作科员(人):负责搞好机关房产管理,维修计划与日常维修管理工作;负责向领导提供各单位办公用房状况,并提出调配方案,实施好调配方案地落实;负责提出安保工作计划,搞好辖区治安维稳与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搞好机关地绿化规划与日常管理;负责搞好区机关公共环境卫生地清扫与保洁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地临时工作.岗位条件:、党性观念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认真踏实;、具有履行职责所要求地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地文字语言组织能力;、有相关业务年以上地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四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科本科室在分管局长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负责驾驶员地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办公用车地调配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领导用车地调配保障工作.、负责政府大型活动用车地保障工作.、负责调配车辆地维修管理工作.、负责调配车辆审验办照等运行手续地审办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地临时工作.岗位职责:(人)、车辆管理科长(人):负责本科室全面工作;负责搞好驾驶员地思想教育、职业教育工作;负责搞好驾驶员地调配管理工作;负责搞好领导用车和政府大型活动用车地保障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地临时工作.、车辆管理科员(人):协助科长搞好科室地各项工作;负责搞好驾驶员与车辆地调配事务工作;负责搞好调配车辆地加油维修等事务工作;负责办理调配车辆地审验办照等运行手续地事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地临时工作.、驾驶员(人):负责车辆地具体驾驶与日常维护保养;负责车辆地运行安全与正常使用;负责搞好车辆地卫生保洁及车库地环境卫生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地临时工作.岗位重要条件:组织观念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认真踏实,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其中:、科长:必须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地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有一定地文字语言组织能力,有年以上地工作经验.、科员:必须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地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有一定地文字语言组织能力.、驾驶员:必须具有高级以上机动车辆驾驶员资质,有近期连续驾龄年以上,年龄周岁以下,区财政供养人员,品行端正.五会议、接待科本科室在分管局长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外事工作,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办和各部门对外方针、政策地贯彻执行;负责组织接待来访地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来区进行公务活动地外国驻华人员;配合有关单位开展经济、文化、科技合作和人才交流,广泛开展民间外交活动;负责与我区地友好城市,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发展友好合作关系.、负责研究并拟定全区政务接待地有关文件、规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来区由政府接待地市级领导、外县区政府领导来访地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地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接待中地交通和车辆调剂安排.、负责区领导重要公务活动地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有关部门地政务接待工作地业务指导.、负责政府大型会议地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室地对外接待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地临时性工作.岗位职责(人)、会议接待科长人:负责办公室地全盘工作,负责搞好区政府外事工作地策划、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好政府地对外接待和大型会议地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地临时性工作.、外事接待工作科员人:负责区政府外事及会议接待工作地具体策划、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搞好政府地对外接待和大型会议地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室地对外接待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地临时性工作.岗位条件:、党性观念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认真踏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地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地文字语言组织能力;、有年(科长年)以上机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仪表端庄,热情大方,综合素质高.六区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搞好辖区水、电、暖供应、保障.、负责搞好辖区水、电、暖设施地维修、养护.、负责机关职工生活服务.、负责生活区设施维修保养与卫生绿化.、负责生活区治安与安全保卫.、负责物业服务诸费地征收.、推进物业管理地逐步社会化管理过渡.、完成领导交办地其他工作.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三定”方案(草案)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二九年五月五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10•【字号】长府办发[2009]54号•【施行日期】2009.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长府办发〔2009〕5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09〕16号),设立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增加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职责及市直机关节约能源管理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市直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直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推动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指导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拟订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的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三)负责市直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房地产管理,制定相应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职工住房基建计划、投资、建设、修缮项目、产权产籍和物业管理。

管理市直机关房屋建设、修缮项目及经费;负责市直机关及所属单位用地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市级领导干部住宅管理;负责市直机关部分职工住房的物业管理。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温政办〔2012〕34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温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1〕36号)精神,设立温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主管市级机关行政事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机关大院(行政中心)办公设备和用品的政府采购招标工作职责。

(二)新增在市级管理节能工作部门指导下,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制定市级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市级机关后勤服务单位开展业务工作。

(二)负责市级机关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

负责市级机关房地产产权、产籍和使用的综合管理,制定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购置、租用)、分配、调整和维修等管理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级机关房改遗留问题的处置。

(三)在市级管理节能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指导市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主管部门做好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和节能科技知识普及等工作。

(四)负责市级机关行政单位汽车配备、更新计划的事前审核和调剂使用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列入管理范围的市级机关大院的设施设备维护、绿化、保洁、水电、消防、餐饮和会议服务等管理工作。

平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平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平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责及机构设置情

一、部门职责
根据《平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平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行政中心后勤工作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办公室、宿舍用房的建设、以及相关公用设施的维护、维修等工作,确保正常供水、供电、供暖、供冷。

、办好行政中心食堂,为县级领导和职工提供就餐方面的服务。

、负责行政中心安全保卫、上访人员的疏导、协调、管理工作。

、负责行政中心机关院内绿化、美化工作,负责行政中心公共部位的卫生保洁工作。

、负责行政中心办公用房宏观管理和报告厅的管理使用及会议服务工作。

、负责全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招商引资、包村等中心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预算单位人员情况
单位:人。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22•【字号】湘政办发[2010]29号•【施行日期】2010.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2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一0年六月二十二日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09]15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湘发[2009]16号),设置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负责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的职责。

(三)增加省直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建设、管理和服务职责。

(四)增加负责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以及预算内专项用于解决省领导和省直单位公务用车的经费管理工作职责。

(五)加强省直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省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研究拟订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和后勤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省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和机关后勤服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省直机关及其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财务工作。

(二)对省直机关单位的房地产实施管理,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省直机关房地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省直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对省直机关经济适用住房提出分配建议,并承担有关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省直机关的行政建房计划和投资;根据授权承担省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及其他非经营性项目的集中统一建设职责,承办省直机关房屋维修、危旧房改造事务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及中央在长单位行政用房、住宅建设土地使用权的有关管理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基本信息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基本信息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基本信息根据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潍发〔2010〕3号),将潍坊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潍坊市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管理处合并,组建潍坊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规格。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原市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管理处的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增加在市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拟订市级机关事务工作和后勤体制改革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机关事务工作。

(二)按照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具体承担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工作。

根据规定和授权管理市级机关有关国有资产;负责对房产管理范围以内的住房资金提出使用计划,经财政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市级机关有关房产的综合管理工作。

拟订市级机关有关房产综合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按规定负责集中办公用房的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统一建设、购置和集中管理使用;负责集中办公用房的权属登记、使用调配、租金管理、维修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市级机关集中住宅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管理市级机关周转房。

(五)在市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能耗监测、统计、公布等工作。

(六)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住宅区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市级机关政府采购工作。

(八)参与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的总务保障工作。

(九)负责市级机关有关办公区、住宅区的安全保卫及生活保障服务工作。

(十)管理市机关幼儿园。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1.06•【字号】宁政办发〔2016〕1号•【施行日期】2016.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月6日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14〕59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发〔2015〕4号)规定,设立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及指导区级机关事务管理的职责。

一、职能转变(一)增加指导区机关事务工作的职责。

(二)增加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和市属国有企业公车监管职责。

(三)增加市级机关及所属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审批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指导区和市级机关部门机关事务工作。

(三)负责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车辆等有关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

(四)综合管理市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市级机关土地使用权;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权属、调配、使用、处置和基建、修缮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审批;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和自有产权、代管房产住宅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物业管理标准制订及政治核心区域、保密区域的物业管理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简介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简介

洛阳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一、机构设置:(一)、职能简介1、负责市直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拟定市直单位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后勤服务的统筹规划、政策协调;拟订市级领导服务保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定市直单位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

3、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在市财政部门指导下,承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共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按规定处置工作;按规定管理车辆购置资金;制订车辆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5、拟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办法,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产的管理与经营;负责有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出租、出借、产权纠纷调处;按规定承担有关房地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对房地产的处置提出初审意见;负责市直机关统建项目建设及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市直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规划、征地、建设、分配、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市直单位物业管理工作。

6、负责市直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售房款、房屋维修基金等住房资金;办理市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售房款、房屋维修基金等住房资金的有关事务。

7、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检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开展公共机构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

8、负责市直单位工勤人员的行业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

9、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8•【字号】锡政办发[2010]147号•【施行日期】2010.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锡政办发〔2010〕147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无锡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5号)和《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09〕81号),设立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级机关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工作职责。

(三)根据财政集中支付的要求,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经费实行集中支付、核算、审核等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计事务工作。

(四)加强对管理范围内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的配备更新、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管理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级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履行采购人代表职责,负责市级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的具体委托事项职责。

(六)增加参与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职责,组织实施管理范围内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事务的社会化、市场化改革。

(七)加强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保障和服务,指导全市行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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