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方案
关于明确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补充通知(桂房改〔2012〕62号)
桂房改〔2012〕62号文件《关于明确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补充通知》关于明确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补充通知各市、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区直、宁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加快推进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现对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有关问题处理意见补充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关于房改住房未售公摊面积的问题(一)未购买公摊面积的房改住房,房改住房产权人应当按照原购房时的价格及政策计算缴纳原房改住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价款后,公用建筑面积计入房改住房产权人应有的住房建筑面积,给予置换补偿;但已购公摊面积不作为住户已享受的住房建筑面积。
已上市交易的房改住房,买受人可按当年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购买公摊面积。
购买的公摊面积,计入买受人应有的住房建筑面积,同样给予置换补偿。
(二)公摊面积的计算,如各地有房改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如没有原房改规定的,按下列方式计算:各户公摊面积=[(该栋住房总建筑面积—该栋住房各户《房屋所有权证》标明面积总和)÷该栋住房各户《房屋所有权证》标明面积总和]×各户《房屋所有权证》标明面积。
(三)公摊面积价款应在房委会批复同意该项目进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之后,至拆除住房之前核定、缴纳。
二、关于房改住房扩建面积的问题在《暂行办法》施行前,由原土地使用权单位统一组织扩建、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扩建面积,经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测量,房改住房产权人全额缴纳扩建部分建筑面积价款后,扩建面积计入置换的房改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档案,并作为住户已享受的住房建筑面积;房改住房产权人只缴纳扩建面积部分房款的,按部分产权住房处理;房改住房产权人不缴纳扩建面积房款的,按无产权住房处理。
三、关于部分产权住房改造的问题在对部分产权的危旧房改住房进行改造时,原则上要求拥有房改住房部分产权的职工购买属于单位的那部分产权转为全产权。
广西危旧房改住房项目改造方案
*********单位危旧房改住房项目改造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2009】16号)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住房产权人同意,我单位拟对位于整体进行改造,项目改造方案如下:一、土地情况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国有【】字第号);土地来源:;土地用途:;土地使用者:;土地座落:;土地号:号;图号:号;土地总面积平方米(亩)。
二、危旧房改住房状况列入改造范围内的危旧住房共栋套平方米,其中:房改住房套平方米,已上市交易房改住房套平方米,未出售公有住房套平方米,未出售公摊面积平方米,单位统一扩建未办证面积套(间)平方米,其他房屋套(间)平方米。
三、改造方式以住房方式进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
四、建设计划建设层住宅楼栋,合计住房套平方米,其中:住房套型平方米套,平方米套,车位个平方米。
建设期:年月至年月。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亩),容积率,绿化率%。
五、住房分配方案(一)还建住房实行住房产权置换的共套,其中房改住房套,已上市交易住房套,未出售公有住房套,合计套平方米。
经与住房产权人协商确定按1:**比例实行产权置换。
住房产权人要求实行货币补偿的共套平方米,预算每平方米补偿元,共需支付货币补偿金元。
(二)非还建住房新建住房除了还建住房外有套平方米可以按限价房出售,其中本单位无房户套平方米,面积未达标户套平方米,尚余套平方米同意按桂政发【2009】16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改造投资预算我们通过对改造项目工程中拆迁补偿安置费、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土地出让金、住房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管理费、税金、利息、其他费用、项目利润等进行了测算,项目改造总投资成本万元。
非还建住房预算售价元/㎡。
同地段同类商品住房售价约为元/㎡,非还建住房售价低于商品住房价格 %左右。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广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广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1.16•【字号】桂政办发〔2020〕86号•【施行日期】2020.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广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全面推进广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1月16日全面推进广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20年全区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412个,涉及居民住宅约16.87万套;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2021—2025年期间,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以及部分2001年以后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居民住宅约35万套。
二、主要任务(一)明确改造范围、内容和标准。
1.明确改造对象范围。
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
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2001年以后建成且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可按年度改造任务一定比例纳入改造范围。
(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2.合理确定改造内容。
(1)基础类。
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
桂政发【2009】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
桂政发【2009】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2009〕1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集约利用原有住宅用地,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危旧房改住房,可以改造:(一)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住房的;(二)竣工年限超过建筑设计使用年限的;(三)1982年12月31日前竣工,结构不合理,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四)大板住房竣工年限超过20年的;(五)不符合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
危旧房改住房建筑面积占该住宅小区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的,可以对小区全部住房进行整体改造。
第四条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必须符合城乡规划以及住房建设政策,有利于改善居住条件。
第九条建设单位改造危旧房改住房向当地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在南宁市的中直、区直单位改造危旧房改住房向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下同)提出申请,并根据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危旧房改住房情形提交下列相关材料:(一)申请书;(二)不符合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鉴定书、房改住房使用年限的有关证明材料、房产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或者有检测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住房鉴定书等;(三)划拨国有住宅土地使用权证书;(四)房屋权属证明;(五)原住宅区总平面图;(六)规划主管部门核准的新建住房规划设计条件;(七)全体房改住房(含上市交易过的房改住房,下同)产权人同意改造的意见书;(八)项目改造方案。
第十条当地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建设单位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后报上一级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审批。
上一级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建设单位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批。
设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审批所辖县(市)的方案和结果要在五个工作日内报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广西旧房改造项目代建方案
广西旧房改造项目代建方案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2009〕1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着力解决影响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推进的主要问题,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现作政策解读说明如下:一、《补充规定》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暂行办法》印发实施以来,全区各地积极开展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对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改善居民住房条件、解决职工群众住房困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暂行办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一些亟需明确和解决的问题,有必要出台相关补充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管理,促进全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有序开展。
据测算,在全区已出售的7000万平方米房改住房中,至少有1000万平方米(含大板房屋近300万平方米)目前已成为危房,如实施拆除改造,可拉动固定资产投资约1000多亿元。
各地各单位在实施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过程中,遇到了以下突出问题:一是部分改造项目由于住户提出不合理要求,导致拆迁安置难以开展,影响到改造项目的实施和开工建设;二是改造项目前期需要支付拆迁安置费用、土地出让金、勘察设计费、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垫付资金压力较大,影响项目的顺利推进;三是改造项目按照规划要求配建商业设施的处置产权登记、项目土地用途的认定以及出让手续的办理未能妥善解决。
因此,亟需出台补充规定,解决《暂行办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政策规定。
二、政策制定的文件依据(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2009〕16号);(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大板结构住房改造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11〕75号);(三)《自治区房委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审批和住房供应办法的通知》(桂房改〔2009〕6号);(四)《关于严明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纪律的通知》(桂纪发〔2010〕27号);(五)《关于做好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房改〔2012〕61号);(六)《关于明确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补充通知》(桂房改〔2012〕62号);(七)《关于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按照大板结构住房改造政策配建商业设施问题的复函》(桂房改函〔2013〕29号);(八)《关于印发〈广西2013-2017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保障〔2014〕1号);(九)《关于进一步加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房改办〔2015〕50号)。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南宁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南宁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3.11.14•【字号】南住建〔2023〕601号•【施行日期】2023.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南宁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南宁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1月14日2023年度南宁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下简称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结合《2023年度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农民主体。
县级人民政府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机构,要做好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
农户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直接责任主体,要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二)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各地要主动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有关标准,公平、公正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实行村、镇、县三级公示制度,实现阳光操作。
宿舍加固改造工程方案
宿舍加固改造工程方案一、项目背景宿舍楼是大学生的重要生活场所,安全是学校宿舍楼改造的首要问题。
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老旧宿舍楼出现了一些安全隐患,例如墙体开裂、结构松动等问题,为了保障学生在宿舍楼内的安全,需要对宿舍楼进行加固改造工程。
二、项目范围本次宿舍楼加固改造工程范围包括宿舍楼的外墙加固、内部结构加固、防火安全设施的安装等。
1.外墙加固宿舍楼外墙加固主要是通过加固墙体的建设方法对外墙进行加固处理,以保证宿舍楼的整体结构安全性。
2.内部结构加固对宿舍楼的内部结构进行加固处理,强化宿舍楼的抗震、抗风能力。
3.防火安全设施的安装安装消防设施、逃生通道等,确保宿舍楼内的火灾安全。
三、项目计划1.前期准备(1)确定加固改造范围(2)编制施工方案(3)确定材料供应商和施工队伍2.施工准备(1)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包括搭建施工区域的围挡,并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
(2)采购所需的施工工具和材料。
(3)开展相关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具备相关技术知识。
3.施工阶段(1)外墙加固施工(2)内部结构加固施工(3)安装防火安全设施4.验收及后期工作(1)对加固改造工程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2)进行后期维护管理工作,建立宿舍楼安全档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四、施工流程1.外墙加固(1)清理外墙表面的积尘、涂料、杂物等(2)进行外墙表面的修补和防水处理(3)进行外墙加固处理,采用新型耐久、环保的外墙材料2.内部结构加固(1)进行内部结构的检测和评估,确定加固方案(2)进行内部结构的加固处理,包括增加支撑柱、加固梁柱节点等(3)针对楼板进行加固处理3.防火安全设施的安装(1)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安装逃生通道和应急照明设备(3)安装火灾报警器和消防栓等设备五、质量管理1.工程质量管理(1)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2)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3)加强施工监督,确保工程质量2.安全管理(1)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方案(2)提前做好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3.环境保护管理(1)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减少对环境的影响(2)做好施工废弃物的处理和资源回收工作六、施工保障1.施工设备(1)采购先进的施工设备,如抢修机、起重机等(2)确保施工设备的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和技术培训经历2.施工材料(1)选择高品质、环保的施工材料(2)严格把控材料采购,杜绝假冒伪劣产品3.施工队伍(1)选择具有相关施工经验和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2)严格对施工队伍进行管理,确保施工质量七、项目成本本次加固改造工程的成本主要包括施工人工成本、材料成本、设备租赁成本、管理费用等。
广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方案
广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方案1. 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广西地区的老旧小区日益增多,亟需进行改造工程来提升小区的居住环境和社区设施。
本文将提出一份广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方案,旨在改善小区的居住条件,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2. 目标和原则2.1 目标•提升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增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改善小区的基础设施,提供便捷的公共交通、垃圾处理等服务;•加强社区建设,提高居民的社交互动和社区参与意识。
2.2 原则•充分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改造方案符合居民的实际需求;•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提倡节能环保的设计和建设;•优先考虑老年人和残障人士的需求,打造无障碍的小区环境;•引入多种补贴和奖励政策,鼓励居民积极参与改造工程。
3. 工程内容和实施计划3.1 基础设施改造•重新规划小区的交通路线,增加步行和自行车道,减少机动车通行;•完善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以确保居民的生活正常进行;•改善垃圾处理系统,增加垃圾分类设施和垃圾收集点,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安装安防监控设备,增强小区的安全性。
3.2 居住环境改善•对老旧住房进行修缮和改造,更新老化的管道和设备;•更新小区的公共空间,增加绿化和休闲设施,打造舒适宜人的居住环境;•增设小区儿童乐园和健身设施,满足不同居民群体的需求;•打造公共休闲广场和社区活动中心,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3.3 社区建设•注重社区特色和文化底蕴的传承,开展文化活动和文化节庆;•设立社区义工组织,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加强社区管理和维护,定期组织卫生清洁和环境整治活动;•提供老年人和残障人士的特殊服务,如代购物品、送餐等。
4. 政策和资金支持为了保证广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顺利进行,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提供资金支持:•制定补贴政策,鼓励居民自愿参与改造工程,并提供相应的补助;•引入民间资本,吸引房地产企业参与改造工程,并提供相应的激励措施;•加大政府资金投入,用于改造小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立专项资金管理机构,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高效。
广西危改房实施方案
广西危改房实施方案为了全面推进广西地区危改房工作,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制定了广西危改房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广西危改房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在2025年前,全面完成广西地区所有危房改造任务,实现农村危房改造的全覆盖,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具体措施。
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为了有效推进危改房工作,广西地方政府将加大对危改房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确保相关政策的落地和执行。
同时,加强对危改房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农民群众的参与度和认可度。
2. 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
在危改房工作过程中,将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的监督,确保危改房工程质量和进度。
同时,加强对危改房工程资金的监管,杜绝挪用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3. 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
为了确保危改房工程质量和安全,将严格执行相关建筑标准和规范,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4. 加强农民培训和技术支持。
为了提高农民群众的参与度和获得感,将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他们对危改房工程的理解和认可,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5. 积极开展危改房宣传和宣传。
为了提高农民群众对危改房工作的认可度和参与度,将积极开展危改房宣传和宣传,宣传危改房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危改房工作,共同推动危改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工作保障。
为了确保广西危改房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将加大对危改房工作的资金投入和保障力度,确保危改房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将加强对危改房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的危改房工作机制,确保危改房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预期效果。
通过广西危改房实施方案的实施,预期将取得以下效果:1. 农村危房改造全覆盖,有效解决农村危房问题,提高农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2. 提高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确保农民居住安全。
3. 提高农民群众对危改房工作的认可度和参与度,增强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第五区学生宿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第五区学生宿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2.28•【字号】桂发改社会〔2022〕180号•【施行日期】2022.02.28•【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第五区学生宿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自治区教育厅:你厅《关于报送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第五区学生宿舍工程初步设计的函》(桂教函〔2021〕1474号)收悉。
经委托咨询单位组织专家评估,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名称及代码: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第五区学生宿舍工程,2018-450311-82-01-007323。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第五区学生宿舍工程为新建20栋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为85320.72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各单体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
三、工程设计方案(一)总平面设计项目位于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中路,学院总平南侧,北面是第三学生食堂,西侧为中学生宿舍,东面有教师活动中心。
建筑朝向为南北向,建筑物周边均设置有消防通道。
(二)建筑设计1.1#、2#学生宿舍楼1#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5441.575平方米,2#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3831.42平方米,两栋主体布置均为地上6层,建筑高度21.6米。
一层主要布置为学生宿舍和后勤服务用房,二至六层均布置为学生宿舍。
2.3#~6#学生宿舍楼3#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5483.365平方米,4#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3610.35平方米,5#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5384.31平方米,6#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3647.45平方米,四栋主体布置均为地上6层,建筑高度21.6米。
一至六层均布置为学生宿舍。
3.7#~10#学生宿舍楼7#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5992.27平方米,8#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4121.73平方米,9#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5861.49平方米,10#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4381.42平方米,四栋主体布置均为地上6层,建筑高度21.4米。
广西师范学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方案2012
广西师范学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方案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及学校《2009年10月10日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桂师院党发[2009]63号)精神,经学校五届四次教代会暨六届四次工代会讨论,拟对我校明秀校区招待所和04、13、16、30、31栋住宅楼进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
为加快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进程,特制定如下改造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践行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加强领导,遵法依规,抓住机遇,勤俭廉洁,公平公正,真抓实干,努力改善教职工住房条件。
二、工作指导原则(一)遵纪守法。
认真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特别是《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工作计划,落实职责,理顺关系,切实做好我校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
(二)以人为本。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必须得到全体产权人的同意支持,并优先考虑产权人的合理利益,同时也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从而制订出符合各方意见的最优的改造方案。
(三)科学民主。
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科学决策,加强监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四)勤俭节约。
精打细算,降低成本,做到勤俭办事,不铺张,不浪费。
(五)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三、基本情况(一)我校13、16栋住宅于1979年建成,招待所和04、30、31栋住宅楼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评估认为:不能满足国家《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对丙类建筑6度抗震设防的要求。
以上建筑物均符合桂政发…2009‟16号文中可以改造的危旧房。
(二)学校明秀校区招待所和04、13、16、30、31栋住宅楼建筑面积18389㎡,现有住户174户,其中已购房户155户,租房户19户,其余为学校办公用房和公有铺面,已经购房的建筑面积11641.75㎡。
四、改造拆迁范围明秀校区04、13、16、30、31栋住宅楼和招待所。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_桂政发[2009]1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_桂政发[2009]16号【字体:更新时间:2009-2-20 16:42:4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集约利用原有住宅用地,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危旧房改住房,可以改造:(一)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住房的;(二)竣工年限超过建筑设计使用年限的;(三)1982年12月31日前竣工,结构不合理,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四)大板住房竣工年限超过20年的;(五)不符合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
危旧房改住房建筑面积占该住宅小区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的,可以对小区全部住房进行整体改造。
第四条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必须符合城乡规划以及住房建设政策,有利于改善居住条件。
第五条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遵循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市场运作、综合整治、配套建设的原则。
第六条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资金通过市场运作方式解决,主要采取政府政策扶持、单位和个人自筹、银行贷款、市场开发等办法多渠道筹集。
除国家另有政策规定外,原则上财政不给予资金补助。
第七条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负责对全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市、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负责对在南宁市的中直、区直单位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自治区、市(区直)、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建设、规划、国土、房产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各级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做好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项目审批第八条危旧房改住房土地使用权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以下统称建设单位)负责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程装饰装修施工方案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程装饰装修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年月日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程装饰装修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目录一、工程概况31。
1编制依据31。
2 工程综合说明31。
3 装修工程概况4二、施工部署72.1 施工计划及施工目标72。
2 施工重点和难点7三、施工准备与主要资源配置计划73。
1 施工准备73。
2资源配置8四、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84.1装修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顺序安排84.2装饰工程施工方案84.2。
1 地面工程施工方案84。
2。
2 抹灰工程施工方案114。
2.3 门窗工程施工方案124.2。
4 饰面砖工程施工方案154.2。
5 涂饰工程施工方案164。
2.6 屋面工程施工方案184。
2.7 细部工程施工方案23五、保证质量、安全、文明、工期的技术措施245.1质量保证措施245.1。
1 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保证体系245.1.2 质量管理要求255.1。
3 质量标准255.1。
4 质量目标265。
1。
5 保证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265.2 安全保证措施345。
2.1 建筑施工安全执行标准及安全保证措施345。
2.2 建筑施工用电安全保证措施375。
2。
3 现场防火和保卫措施385.3文明施工技术保证措施385.3.1 现场平面布置要求385。
3。
2 现场材料堆放要求385.3.3 施工机械、用具及用电管理要求395.3.4施工作业面要求395.3.5 办公室、生产区环境卫生395。
3。
6 现场宣传与人的精神面貌395。
3.7 施工总平面管理405。
3。
8 水电工程保证文明施工措施40六、其他技术措施及要求416.1 冬、雨季施工措施416.2 夏季施工措施416。
3 工程成品保护措施426.4 环境保护措施42一、工程概况1。
1编制依据深圳市华蓝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本工程的全套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执行文件:1、《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5、《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6、《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7、《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8、《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1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13、《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201014、《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6、《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DB45/T618-20091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18、《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1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21、《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2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23、《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201024、《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2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24•【字号】桂政办发[2009]141号•【施行日期】2009.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4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精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从2009年至2011年,利用3年时间,集中人力物力,组织实施广西贫困地区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以解决和改善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
为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建村〔2009〕8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如下:一、改造的目标及范围全区农村危房共约127.5万户(含茅草树皮房约4.2万户)。
2009年,列入国家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的35个边境县(市、区)、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危房共计约36.5万户(含茅草树皮房约3.7万户),其中边境0-3公里范围内农村危房12586户(含茅草树皮房约473户),3-20公里范围内农村危房39562户(含茅草树皮房2066户)。
按照国家关于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要求,我区选择边境一线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作为2009-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
危旧房改造项目工程方案
方案比选
对多种方案进行比选,综合考虑技 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社会效益 等因素,选择最优方案。
结构设计
结构鉴定
对危旧房的结构进行详细鉴定, 确定结构的承载能力和安全性。
结构加固
根据鉴定结果,对结构进行加固 设计,提高结构的承载能力和稳
选择具有丰富经验和良好信誉的施工队伍,确保项目顺利进 行。
资质审核
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 技术水平。
施工进度安排
工期计划
根据项目规模和要求,制定合理的工 期计划,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进度监控
对施工进度进行实时监控,及时调整 进度计划,确保项目按期交付。
施工质量控制
危旧房改造项目可改善 周边环境,提升地块价 值,吸引更多人流、物 流和资金流,间接促进 区域经济发展。
社会效益
危旧房改造项目可改善 居民居住条件,提升城 市形象,促进社会和谐 稳定发展。
06
风险评估与应对策略
政策风险评估
政策稳定性
评估政策环境是否稳定,以及政策变化对项目的影响。
土地使用权
确认土地使用权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面临土地征收或拆迁 风险。
危旧房改造项目工程方案
汇报人: 2024-01-10
目录
• 项目背景与目标 • 改造方案设计 • 施工计划与进度 • 安全保障措施 •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 风险评估与应对策略
01
项目背景与目标
危旧房现状与问题
01
02
03
建筑结构老化
危旧房的建筑结构由于长 时间使用,存在严重的结 构老化问题,如钢筋锈蚀 、混凝土开裂等。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程装饰装修施工方案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程装饰装修施工方案一、工程概况二、施工内容1.地面装饰地面装饰选用优质耐磨地板进行铺装,铺设前先进行地面找平处理,确保地面平整度符合要求。
地板颜色和纹理以浅色为主,营造宽敞明亮的氛围。
采用专业设备进行施工,确保铺设质量。
2.墙面装饰墙面装饰采用环保装饰材料,如乳胶漆或背景墙等。
乳胶漆颜色根据居住者的需求进行选择,墙面进行必要的修补和处理,确保墙面平整光滑。
背景墙的选择要与整体装饰风格相协调,增加空间层次感。
3.天花板装饰天花板装饰选用吸音性能好的材料,如石膏板或吊顶板等。
天花板颜色以白色为主,增加整体明亮感。
并且在天花板上增加照明设备,如吸顶灯等,提高室内照明效果。
4.门窗装饰门窗选用品牌产品,材质环保耐用。
根据房屋风格选择适合的门窗类型,如实木门、铝合金窗等。
进行必要的尺寸调整和门窗框的拆除和更换,保证良好的密封性能。
5.水电改造进行必要的水电改造,包括插座、开关等设施的更换和调整。
对旧水管、电线进行检修和更换,确保安全和耐久性。
同时考虑到居住者的需求,增加一些智能家居设备,如智能门锁、智能插座等。
6.厨房和卫生间装修厨房和卫生间装修采用防水材料,如瓷砖、玻璃等。
厨房和卫生间墙面和地面进行防水处理,防止水汽进入墙内。
安装卫浴设备和厨房橱柜,并配备好通风设备,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7.室内家具和软装设计根据居住者的需求和房屋空间,进行室内家具和软装设计。
选购合适的家具,如床、沙发、餐桌等,并且进行适当的布局。
软装部分包括窗帘、地毯、壁挂画等装饰物,增加整体美感。
三、工期和质量控制工期预估为XX个月,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整个工程的过程中,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要求。
工程完工后,进行细节清理和检查,保证每个部分的完好性和装饰效果。
四、安全环保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环保要求,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等防护用具。
施工现场要做好卫生管控,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
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06•【字号】南府发[2009]72号•【施行日期】2009.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9〕7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2009年6月26日召开的市十二届人民政府第六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六日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2009〕16号)(以下称《暂行办法》),加快推进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根据南宁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暂行办法》,按加大投资、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旧城改造规划和计划,加快危旧房改住房的改造,集约利用原有住宅用地,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力争利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我市危旧房改住房的改造任务。
二、组织机构为确保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由南宁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全面组织协调我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具体成员详见南府发〔2009〕7号)。
市房改办牵头具体负责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日常管理工作。
三、改造原则(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并与我市整体旧城改造工作和住房保障体系相结合,作为整体旧城改造和住房保障的一个部分和补充。
(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应执行城市总体规划,优先“成片改造,综合开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民族大学老旧小区维修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民族大学老旧小区维修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2.06•【字号】桂发改投资〔2021〕1102号•【施行日期】2021.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民族大学老旧小区维修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的批复桂发改投资〔2021〕1102号广西民族大学:你单位《关于审批广西民族大学老旧小区维修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的请示》(桂民大报〔2021〕2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一、为改善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小区居民生活质量,同意建设广西民族大学老旧小区维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名称:广西民族大学老旧小区维修改造项目。
三、项目代码:2110-450000-04-01-128529。
四、项目单位:广西民族大学。
五、建设地点: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内。
六、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维修改造40栋2000年以前建设的教职工住宅楼的公共区域,改造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涉及老旧小区住宅638户。
基础类维修改造主要包括增加楼栋门和对讲系统58套、楼道粉刷13275平方米、屋面防水和隔热整治10685平方米、外墙整修27850平方米、更换排水管道5782米、配置灭火器682只、整理电视线、电话线及网线10560米、增加环卫设施13套等。
完善类维修改造包括新建机动车停车位2500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位2000平方米、雨棚2000平方米、增设庭院灯86个、增设安防监控系统5套、室外给水改造1000米、污水改造300米、敷设光缆2400米、新设雨水沟2522米、街区绿化25000平方米等。
七、本项目招标范围: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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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方案
广西师范学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方案
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1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及学校《10月10日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桂师院党发[ ]63号)精神,经学校五届四次教代会暨六届四次工代会讨论,拟对我校明秀校区招待所和04、13、16、30、31栋住宅楼进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
为加快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进程,特制定如下改造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践行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加强领导,遵法依规,抓住机遇,勤俭廉洁,公平公正,真抓实干,努力改进教职工住房条件。
二、工作指导原则
(一)遵纪守法。
认真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特别是《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工作计划,落实职责,理顺关系,切实做好我校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
(二)以人为本。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必须得到全体产权人的同意支持,并优先考虑产权人的合理利益,同时也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从而制订出符合各方意见的最优的改造方案。
(三)科学民主。
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科学决策,加强监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四)勤俭节约。
精打细算,降低成本,做到勤俭办事,不铺张,不浪费。
(五)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三、基本情况
(一)我校13、16栋住宅于1979年建成,招待所和04、30、31栋住宅楼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评估认为:不能满足国家《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 ),对丙类建筑6度抗震设防的要求。
以上建筑物均符合桂政发…‟16号文中能够改造的危旧房。
(二)学校明秀校区招待所和04、13、16、30、31栋住宅楼建筑面积18389㎡,现有住户174户,其中已购房户155户,租房户19户,其余为学校办公用房和公有铺面,已经购房的建筑面积11641.75㎡。
四、改造拆迁范围
明秀校区04、13、16、30、31栋住宅楼和招待所。
五、建设规划
在学校明秀校区南大门两侧各建筑一栋高层综合性住宅楼,地下两层为停车场,地面1-2层为经营性用房,3-31层为住宅(先拆招待所建西侧的一栋,建成后再建东侧的另一栋)。
共建设住宅522套,分三种户型:144㎡、120㎡、90㎡。
具体每套的户型面积及建设套数还要根据摸底结果和设计要求等实际因素进行调整。
六、改造方式及实施
(一)根据学校的实际,我校将采取《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的改造方式实施,即“利用原有划拨土地以限价方式进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
还建住房原则上实行住房产权置换,非还建住房按确定价格供应。
住房价格由土地出让金、改造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管理费、
税金、利息、利润等构成。
该价格是以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后,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核及报区直房改办确认、公布,同时报区房改办备案的价格。
(二)根据《暂行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条关于“建设单位能够经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企业或者建筑施工企业(称代建单位)进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规定,学校拟经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代建单位,组织实施改造。
七、资金筹措
根据《暂行办法》第一章第六条关于“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资金经过市场运作方式解决,主要采取政府政策扶持、单位和个人自筹、银行贷款、市场开发等办法多渠道筹集”的规定,我校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拟经过以下途径筹集资金:
(一)经过国家有关政策的扶持,争取减免该项目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应还建部分住房款全部由代建单位预先垫支,购房教职工根据各自选购住房面积,预付部分款项,按进度增加,工程结算时按实际确定价格结算,学校将对非还建住房的价格进行平衡。
(三)协调好相关金融部门,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八、补偿安置与住房供应
补偿安置与住房供应工作按照《暂行办法》规定进行。
(一)产权置换与补偿
原则上在原地进行产权置换,经产权人同意也能够实行货币补偿。
1.实行住房产权置换的,按原房改住房建筑面积的1.3倍置换一
套还建新房。
(1)房改住房建筑面积包括《房屋产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加上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和扩建的住房面积。
(2)选择住房建筑面积大于应还建住房建筑面积的,其超出部分由房改住房产权人按非还建住房的确定价格购买。
(3)选择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应还建住房建筑面积的,其不足部分以货币形式给予补偿,补偿金额按非还建住房的确定价格计算。
2.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按房改房建筑面积的1.3倍给予货币补偿,补偿金额按非还建住房的确定价格计算,如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不得再购买非还建住房和享受房改政策购房。
(二)非还建住房
1.非还建住房的供应范围
(1)对于未购买过房改住房或购买过房改住房但住房建筑面积未达标,且未参加过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我校在编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同等待遇人员)家庭,可认购一套非还建住房,但原住房应退回原产权单位。
(2)符合购房条件的其它人员,可按确定价格购买一套非还建住房,具体购房方案另定。
2.非还建住房的供应顺序
(1)未购买过房改住房(含未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且未参加过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学校教职工家庭,其中租住在明秀校区04、13、16、30、31栋住宅楼和招待所的教职工家庭优先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