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衅滋事罪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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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的辩护词怎么写

寻衅滋事罪的辩护词怎么写

寻衅滋事罪的辩护词怎么写在社会治安管理⽅⾯,触犯寻衅滋事罪是很常见的,那么犯了这个罪怎么辩护怎么争取从宽判处呢?今天店铺的⼩编就为您整理了⼀个寻衅滋事罪的辩护词范本,来为您答疑解惑,希望给您点帮助,接下来就⼀起看看吧。

寻衅滋事罪的辩护词怎么写尊敬的审判长、⼈民陪审员:重庆----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审辩护⼈,接受委托后,辩护⼈认真阅读了本案材料,依法参加了今天的法庭审理。

辩护⼈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犯寻衅滋事罪罪名是没有异议的。

为维护----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案法庭调查的事实、证据和适⽤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量刑时参考。

⼀、公诉机关指控----犯寻衅滋事罪是没有异议,但被告⼈----在本案中的情节属显著轻微本案发⽣的纠纷原因就是双⽅不理智⾏为为争论80后、90后的话题⽽引发的纠纷,在事件发⽣后----当时在场是以劝架为⽬的才参与到了纠纷中去,----在本案中即没有伤害对⽅的故意,也没有妨害到社会管理秩序的故意。

从本案的受害⼈----、----出具的谅解书中陈述(侦查卷第54页):“鉴于----在对我伤害⾏为时间性质,情节及事后积极对我俩进⾏民事赔偿,并且他是以劝解为⽬的……”。

----的损伤是钝器致伤,那么从法庭调查中可以看到,----在纠纷发⽣过程中,⼿中既没有拿啤酒瓶、也没有⼿持任何物品,⼆受害⼈的伤的形成就不可能是--的⾏为。

从上述这些情节均可说明,⼆受害⼈的伤情形成与----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在本案的情节属显著轻微。

⼆、----具有投案⾃⾸的情节忠县⼈民检察院忠检刑诉[2010]117号认定了----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

犯罪以后⾃动投案,如实供述⾃⼰罪⾏的,是⾃⾸。

对于⾃⾸的犯罪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三、----已赔偿了被害⼈的全部损失,并取得了被害⼈的谅解事件发⽣后,----积极赔偿了受害⼈的损失,并取得了受害⼈的谅解(详见案卷第54页谅解书和起诉书中均认定)。

辩护词

辩护词

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律师事务所共同接受本案被告人***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被告人***寻衅滋事一案的辩护人。

开庭前我们认真查阅了主要的证据材料、多次依法会见了被告人,今天又依法参加了庭审,应该说本案的基本事实比较清楚,辩护人对本案事实和定性不持异议,现就被告人有诸多法定和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应从宽处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一、被告人***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依法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本案系被告人***酒后滋事引起,属酒后失去意志力、控制力,临时起意并无事先预谋,虽然依据刑法规定醉酒需负刑事责任,但从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来看,被告人***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依法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二、从本案的整个过程来看,被害人有一定过错,对被告人***可以从宽处罚。

从本案的整个过程来看,前后应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系被告人***酒后滋事与被害人产生矛盾,被告人***对此应负相应责任,第二阶段系被害人在与被告人***及其他同案被告产生矛盾后,被害人从大排档里拎着菜刀将本案的另一被告人***砍伤,后被被告人***将菜刀夺下后反将被害人砍伤,客观来说,被害人对案情及伤害的扩大有一定过错,被害人有一定过错的,可以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且从本案的整个过程来看,被告人***对后一阶段伤害的扩大并不知情,被告人***对伤害的扩大不应负相应责任,退一步来说,至少可以说明被告人***对伤害的扩大没有主观故意,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三、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对此已认可,在此不再赘述。

四、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有关普通程序简化审的规定,对被告人***可以从轻处罚。

五、被告人***和本案其他被告人及其家属已对被害人给予了积极赔偿,该赔偿已超过了法律的规定,且已经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依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可以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

综上,被告人***具有诸多法定和酌定从宽处罚情节,请求法庭在量刑时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

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词范文(优选3篇)

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词范文(优选3篇)

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词范文(优选3篇)首先,事故全程××就踢了一脚且还踢空了,而踢一脚的行为也仅仅只是出于正常的维护认识的人的心态,这和当时在××酒店吃酒席出来维护他们认识的受害人的那群普通百姓的心态是一样的。

如果当时吃酒席的某位普通百姓也踢××一脚,是否他也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呢?显然不是这样的,回到本案,××这一脚对××乃至本案也没有产生任何严重后果,从2023年10月18日××的供述可知,打架事件发生时,××并不知情,还在玩手机,直到他发现自己认识的人被打才上去踹了一脚,××也不认识被害人,被害人也不认识××。

至于刀谁放的怎么放的,何时放的××并不清楚,因为车有离开过他的视线且长达一天。

就好比某人把包包寄存在某处,等他返回拿回自己的包包时,里面被人放了_,可他并不知谁放的,何时放的,是否该人就是非法持有_罪呢?显然不构成,故辩护人认为对××踢空一脚的行为不属于犯罪。

同时被害人轻伤二级的构成与该行为也并无关联,故辩护人认为××的行为不应认定为犯罪。

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词范文第2篇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而本案被告××并不具备该项主观动机。

结合××的供述,他只是滴滴送客到了湖北,一开始也并不认识这群年轻人,只因自己的姐姐也在湖北,故到了湖北后就想在湖北逗留几日,游玩几天。

虽然本案被告××一直都是做的有罪供述,但本辩护人认为××基于不了解法律的相关规定,以为自己踢空的那一脚就必然导致自己构成了犯罪,这是对定罪的不了解。

寻衅滋事罪辩护意见

寻衅滋事罪辩护意见

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一审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律所接受××委托,律所安排××律师作为某某其一审阶段的辩护人。

根据本案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对被告人某某涉嫌的犯罪事实有异议,该犯罪事实严重影响某某的量刑。

一、被告人某某没有实施殴打的行为。

某某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某某称:“我照其中一个人身上踹了两脚,那群人蹲好后我们有转身走。

”某某称该其并没有打人,有推搡行为,其要求公安机关改上述不属实的情况,公安机关并没有修改。

某某将该情况已经多次向检察院进行了说明,检察人员也有相应的笔录记载。

客观的现场监控视频不能反映出某某有殴打的行为。

证人某某在×年×月×日的询问笔录,公安问:向你出示一段监控视频,你讲一下看到的事情?答:我看到某某手里拿着东西踹对方一脚,某某和某某在追其中一个人。

以上说明某某有殴打行为的证据是不充分的。

……没有殴打行为的第三被告人没有殴打行为,量刑十个月,有殴打行为的第二被告人量刑一年半,量刑明显失衡。

二、即使被告人某某有殴打行为,某某系从犯。

《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分子是否其主要作用,一方面要看犯罪分子实施了具体哪些具体的犯罪行为,对结果的发生起什么作用;另一方面要分析犯罪分子对其他共犯人的支配作用。

认定从犯时,要根据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对共同故意形成的作用、实际参与的程度、对结果所起的作用等进行具体分析。

就本案来看,根据几份笔录:第一被告人先行过去与被害人发生肢体冲突,给被害人划伤,用脚踹对方等等,三被告人上车掉头离开,下车踹对方,某某劝其离开;某某的行为是“扇两巴掌、踢两脚”。

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成功辩护词的内容有什么

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成功辩护词的内容有什么

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成功辩护词的内容有什么一、多起寻衅滋事辩护词如何书写?刑事案件辩护词是辩护人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中,按照法定程序,为履行其职责,向法庭发表的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庭演说词。

1、首部(1)标题,首行要写明标题。

(2)呼告语。

(3)前言。

主要包括三项内容: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出庭的根据;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辩护内容的来源;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具体表述如:“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省市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之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的一审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我仔细查阅了全部案件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

经过认真的调查和严密的分析,本案事实不清,存在诸多疑点,难以定案。

现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2、正文在具体制作辩护词时,应当分以下几部分:(1)辩护的理由、观点。

这部分内容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

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

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辩论和论述。

除上述出发点外,辩护词还可以从以下一方面进行辩护:一,从控诉方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来辩护。

第二,从法律适用方面进行辩护。

第三,从有关定罪问题方面进行论证和驳辨。

第四,从有关量刑问题方面进行论证、辩护。

第五,就有关程序问题进行论证、辩护。

第六,从情理方面进行辩护。

(2)结束语。

结束语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

一般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如无罪、有罪但罪轻等;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3、尾部尾部应当写明辩护人的姓名以及发表辩护词的时间。

附:格式、实例附一:格式辩护词前言(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重庆峡郡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王良平母亲姜寿珍的委托,依法指派我们担任被告的辩护人。

开庭前辩护人认真地研究了起诉书,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案情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现辩护人结合今天的庭审情况,根据事实与法律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审理时参考:(A)、寻衅滋事罪一、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良平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但对将其定性为寻衅滋事罪有异议。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王良平的犯罪行为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而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理由如下:第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为: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其具体表现为:(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起哄闹事严重混乱的。

第二、根据《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要求犯罪嫌疑人主观特征为:“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逞强好胜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者其他不健康的心理要求,其犯罪目的及侵犯客体是破坏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进行有意识的挑战。

但本案中,从所有证据材料及事实结果均能证实:被告人王良平主观意识并不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逞强好胜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者其他不健康的心理要求,也不是目无法纪的故意想破坏公共秩序,更不是有意识向整个社会的挑战,而是当时被告人王良平等人在“巴将军”火锅店与周昌泉等人口角发生纠纷,进而发生互殴而产生的后果,被告人王良平的主观意识是想直接伤害他人的身体。

第三、从被告人王良平的跑到医院对周昌泉等人进行砍伤的行为,更能充分说明被告人王良平主观动机只是想伤害周昌泉等人身体健康,而并不是为了耍威风、取乐、逞强好胜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者其他不健康的心理要求,并且本案中侵犯的客体实际是周昌泉等人身健康权。

寻衅滋事辩护词

寻衅滋事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河南安易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李XX母亲姬X 玲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李XX的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本律师会见了李XX本人,并查阅卷宗了解了案件情况,现就本案的事实发表以下法律意见: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XX犯寻衅滋事罪的罪名无异议,同意公诉人对被告人李XX认罪态度好、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公诉意见。

同时,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犯罪有以下酌定从轻的情节:一、被告人李XX在mlg动漫城涉嫌寻衅滋事,情节轻微,危害不大。

1,本案犯意是在众多朋友一起喝酒,大哥撑腰的情况下提起的,到场人员不是被告人李XX所能号令和召集。

2,被告人李XX在输了两万元钱的情况下,认为mlg动漫城存在违法经营的情况下,才起意要回部分钱款。

被告人李XX认为,自己在短时间内输掉两万多元,mlg动漫城是在利用机器赌博,属于违法行为,这也是李XX认为对方应当退一部分的原因。

在庭审中,刘B、李XX、张F均认为mlg动漫城所经营的游戏属于赌博。

3,在整个所要现金的过程中,被告人李XX和同去的其他人均没有使用暴力。

根据常A、刘B、喻C、喻D、郑E、张F、郑G、程H等人在侦查阶段所做的笔录,李XX等人在mlg动漫城要钱时没有使用暴力。

4,被告人李XX在mlg动漫城要回的仅仅是自己输掉钱款中的一部分,不是全部钱款。

类似老虎机一类的赌博机器是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的对象,很短的时间内,被告人输掉二万多元,与被告人玩游戏得到的服务相比,二者不具有等值性。

不是自愿进行的公平交易,也不具有市场价值的合理性,被告人所参与的游戏,本质上就是诱骗玩家在游戏的幌子下赌博,很难说动漫城的经营者没有违法经营。

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以欺骗方式,诱人参赌,人均参赌金额在2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800元以上的;视为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从重处罚标准,mlg动漫城之所以同意一部分退钱,并不完全是因为被告人的威胁,而是其可能存在违法经营,理亏心虚,害怕事情闹大,被公安机关处理。

寻衅滋事二审取得谅解的辩护词范文是怎么样的?

寻衅滋事二审取得谅解的辩护词范文是怎么样的?

The sacred work is in everyone's daily affairs, and the ideal future lies in starting bit by bit.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寻衅滋事二审取得谅解的辩护词范文是怎么样的?导读:寻衅滋事二审取得谅解的辩护词要写上被告所有的身份信息以及代理律师的身份信息;同时还要写上整个案件的过程;再者就要写上为此案件写辩护词为自己取得谅解的理由;最后就可以写上时间,这样才能得到受理。

一、寻衅滋事二审取得谅解的辩护词范文是怎么样的?审判长、审判员:__市__ls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__家属委托,并经得被告人王__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其涉嫌寻衅滋事案二审辩护人。

现根据本案情况和一审判决,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合议时参考。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王__组织多人在公共场所聚集,以喊口号、打横幅等方式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这一认定与事实完全不符。

(一)年4月16日,从全国各地赶来的网民,是自发到__市__区人民法院申请旁听范__、游__、吴__诽谤案的庭审。

并不是被告人王__一人组织而来,她只是在网上发了开庭消息。

(二)被告人王__围观行为不是起哄闹事。

首先、被告人王__没有起哄闹事主观故意。

被告人王__和网民到__区法院是为了旁听__三网民诽谤案庭审,由于旁听席位全被安排了,在无法申请到旁听时,才在警方指定的范围,以“喊口号、唱歌、打公平与公正横幅”形式进行围观。

围观的目的,只是为了表达追求司法公平与公正意愿,并不是出于什么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而故意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其次,被告人王__围观行为没有造成起哄闹事客观后果。

从围观情况来看,没有任何人,包括现场维持秩序在内的警察、便衣、保安受到人身财产损害。

附近商铺和民众也没有受到冲击。

被告人王__和网民的围观行为,做到了理性、合作、和平与非暴力。

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词

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词

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词公诉机关认定案情:年月日时许,在某县歌厅门口,XXX因倒车问题同XXX 发生口角,XXX叫XXX叫同伴XXX、XXX等人。

后XXX 等对XXX、XXX等人进行殴打,并将XXX头部、手部,XXX左眼部打伤,经鉴定XXX伤为轻伤,XXX为轻微伤。

案发后XXX、屈某等人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结果:年月日该县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XXX、XXX等提起公诉。

在诉讼中,XXX等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经法院调解达成一致意见。

开庭时,本人担任XXX辩护人,提出屈某无罪辩护意见。

年月日,法院判决:XXX犯寻衅滋事罪,免于刑事处罚。

虽然本人辩护意见未被法院完全采纳,但本人认为此次辩护是一次精彩、成功的辩护。

本人依然坚持自己的辩护观点。

附: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XXX接受被告人X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一审辩护人,依法出庭,根据法庭调查明事实,结合法律规定,本辩护人认为:本案被告人XXX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也不构成其他犯罪。

理由:一、确定一个人的行动构成犯罪,必须确认其同时具备犯罪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

缺乏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行。

被告人屈某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客观上没有随意殴打他人的行动。

构成寻衅滋事罪,在主观方面中只能是故意,既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出于逞强斗狠、耍威争霸或开心取乐、寻求刺激等不健康动机而实施的犯罪。

而本案被告人XXX并没有这种犯罪动机。

刑法实际告诉我们,犯罪主观方面,即行动人的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标与动机具有客观性。

行动人的主观心理立场,不是停留在其大脑中纯主观思维活动,他必然要支配行动人客观的活动,这样一定会通过行动人一系列的活动客观活动起来。

本案中屈某做什么了?反映了什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询问被告人XXX笔录第二页,XXX答:“XX X说你怎么那末牛*,是单挑还是找人?我说怎么都行!XXX拦着我。

”从这可以看出,在XXX与XXX入手下手发生争执时,被告人屈某下车后没有参加到争执当中,是进行劝解,拦着的,完整是一种息事宁人的立场。

辩护词(寻衅滋事二审)

辩护词(寻衅滋事二审)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XX事务所依法接受XX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由我担任被告人XX 的二审辩护人。

接受指派后,我仔细查阅了全部案件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

现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并与公诉人共同商榷。

一、关于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一审法院在判决中认定:“被告人XX持凶器追逐、殴打他人,并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辩护人认为,上诉人XX持凶器追逐、殴打他人的行为与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二者之间不具关联关系,无承继和延续的情形,也不是同一起违法行为的不同阶段,亦非同一起违法行为的必要组成部分。

首先,针对上诉人XX酒后闹事追逐、殴打他人的行为,XX公安分局XX分局已认定该行为系一起寻衅滋事行为,且也对上诉人XX做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该案已经结案。

其次,对于上诉人故意损坏财物的行为,因该行为发生在其酒后闹事结束之后数小时,二者之间并不相干。

且XX破坏警车的行为,是因为其找寻钱包等财务无果后所致,详见XX人民法院刑事诉讼卷一宗第XX页,以及刑事侦查卷宗起诉证据卷一XX页,以及XX的询问笔录(详见刑事侦查卷宗起诉证据卷二XX页,其二人笔录中仅有XX持凶器追逐、殴打他人的过程,并无之后发生的损坏警车的过程)。

由此证明,XX损坏警车的行为和XX追逐、殴打他人的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综上,辩护人认为,一审法院裁量上述两个行为为同一违法事实并由此做出裁决,系一审判决定罪量刑所依据的事实认定不清。

二、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严重情节,辩护人认为一审法院适用法律认定错误,上诉人XX的情节未达到寻衅滋事罪需进行刑罚的程度,上诉人行为仅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寻衅滋事行政处罚标准,且已被公安机关认定,具体理由如下:首先,上诉人与被害人XX曾经是男女朋友的关系,和被害人XX 是多年朋友关系(详见刑事侦查卷宗起诉证据卷一第XX页),事情起因亦是双方对他们之间的一些琐事的态度及意见不能达成一致,又因上诉人XX的违法行为是在酒后,言语和行为难免有些过当,但其行为是在对方及一般普通人皆能接受的范围内,而现有证据(上诉人的讯问笔录,被害人的询问笔录,及证人的询问笔录相关笔录)也不能充分、确实地证明上诉人的殴打行为情节严重。

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词

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仔细查阅了全部案件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

对本案的事实和相关法律适用进行了认真的研究,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更清楚的了解,现根据事实依据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在定罪方面,被告人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一)、从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来看,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是公共秩序,一般发生在公共场所。

而本案,被告人刘江因与生路伟存在个人矛盾才到生路伟家中找他,侵害的是特定的人身财产,有特定的指向,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要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二)、从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来看,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

本案被告人×××的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不构成犯罪。

1、被告人×××本人没有殴打×××,没有实施打砸×××家财产的行为,×××的轻微伤和财物的损害都不是被告人×××直接造成的。

2、即使按照共同犯罪,×××导致了×××轻微伤和损害财物价值1000元也不达不到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情节恶劣和情节严重的情形。

依据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项规定,致一人以上轻伤或两人以上轻微伤或者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才属于情节恶劣情形。

本案只有一人轻微伤,达不到情节恶劣的情形,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最新的寻衅滋事罪缓刑辩护词范例

最新的寻衅滋事罪缓刑辩护词范例

最新的寻衅滋事罪缓刑辩护词范例引言尊敬的法官、陪审团成员和所有在庭的各位,我代表我的当事人,在这个审判过程中就最新的寻衅滋事罪缓刑申请进行辩护。

寻衅滋事罪是一项严重的罪行,但我将在本辩护词中向您展示,为什么我的当事人值得获得缓刑。

1. 当事人背景首先,让我向您介绍一下我的当事人。

他是一位年轻的人,社会经验还不够丰富。

在此之前,他没有任何犯罪记录,并且作为一个有良好家庭背景和社区支持的人,他在过去一直表现良好。

这次事件只是一个不幸的意外,他深感懊悔并已经意识到了他的错误。

2. 自首忏悔在这个事件之后,我的当事人没有试图逃避法律的制裁,而是自愿向警方投案自首。

他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做出了一个错误决定,他非常后悔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影响。

他已经切实地意识到了他的过错,并愿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3. 受害者的态度与此同时,我要强调的是,受害者在这次事件中没有受到严重伤害。

我已经和受害者进行了沟通,并且他表示愿意对我的当事人表示宽恕。

这一举动进一步突显了我的当事人对错误行为的悔过之心,并表明他已经做好了改变和修复的准备。

4. 社区影响我的当事人是一个受社区欢迎的成员,他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关心他人,是一位模范市民。

他的长辈,朋友和邻居都对他充满了信心,并表达了对他的支持和希望。

如果他能够获得缓刑,在社区中继续为人们提供帮助和支持将对整个社区产生积极影响。

5. 参与积极改变为了确保不再重蹈覆辙,我的当事人已经积极寻求帮助。

他已经主动参加了心理辅导,并且正在接受治疗,以改变他的行为模式。

他不仅仅是为了法庭而这样做,而是为了自己和他所爱的人。

他真诚地希望通过这次教训,悔过自新,并重新开始他的人生。

6. 改善未来展望最后,我的当事人已经制定了一个明确的计划,以确保自己的未来不再涉及任何犯罪行为。

他已经确定了职业目标,并计划继续全职求学,以获得更好的教育和就业机会。

他承诺将努力改变自己的环境,以避免与不良朋友圈子有任何关联,并且他会以更加负责任和成熟的方式生活。

最新的寻衅滋事罪缓刑辩护词范例

最新的寻衅滋事罪缓刑辩护词范例

最新的寻衅滋事罪缓刑辩护词范例尊敬的法官、检察官:您好!首先,我要对法庭提供给我辩护的机会表示感谢。

今天,我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将就最新的寻衅滋事罪缓刑辩护词范例进行陈述。

寻衅滋事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犯罪行为,它指的是以言语、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公然侮辱、诽谤他人,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社会和谐。

在现代社会,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都有了巨大的提升,因此,对于寻衅滋事罪的定罪标准和刑罚量刑也需要与时俱进。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它是法律对于犯罪分子的一种宽大处理。

缓刑可以使犯罪分子有机会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同时也能减轻监狱的负担。

对于寻衅滋事罪,缓刑也是一种合理的处罚方式。

其次,我要指出的是,被告人在案发后表现出了悔过的态度。

他承认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积极改正。

他已经主动删除了涉及侮辱、诽谤他人的言论,并公开向受害人道歉。

他还积极参加了相关的法制教育活动,增强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这些都表明了被告人对于自己的错误有所认识,并有意愿改正。

再次,我要强调的是,缓刑对于被告人的社会适应性和家庭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被告人是一位年轻人,他有着光明的前途和良好的家庭背景。

如果被判刑入狱,将对他的未来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他将失去就业机会,家庭也将因此受到巨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

而如果能够获得缓刑,他将有机会通过自我反省和社会教育,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改正错误,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缓刑并不意味着对犯罪行为的纵容和宽容。

法律对于犯罪行为必须严惩不贷,但同时也要考虑到犯罪分子的人性和社会效益。

缓刑的目的是为了教育和改造犯罪分子,使其重新回归社会,成为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

因此,在判决缓刑时,法庭应充分考虑到被告人的表现和悔过态度,以及对社会的影响。

综上所述,我认为被告人应当获得缓刑。

他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采取了积极的措施进行改正。

他具有良好的家庭背景和社会适应能力,缓刑对于他的未来发展和家庭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通用3篇)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通用3篇)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通用3篇)寻衅滋事罪辩护词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湖北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__________家属的委托,并经被告人王__________同意,指派_______________律师担任被告人王__________的辩护人。

辩护人在庭审前查阅了本案卷宗材料,多次会见了被告人。

案件经过法庭调查,案件事实已经清楚,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_______________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聪的行为成立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表示异议,但是认为被告人王聪的行为应是寻衅滋事罪,并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请求合议庭在对被告人孔__________的行为量刑时予以考虑。

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如下:_______________一、被告人的行为成立寻衅滋事罪20__________年11月7日15时许,被告人王__________出于朋友义气,加上法律知识淡薄及无知,在其他两名被告人胡__________、孔__________与两被害人产生后参加打架。

在打架过程中,三被告人共同造成了两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伤,并共同毁坏及轿车造成人民币损失9873元。

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他们构成共犯。

从被告人王__________的主观因素来看,其并没有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故意。

他们当时只是想找两被害人讨一个说法,双方一言不合后,双方都动了手。

(现已无法查明是谁先动的手。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人王聪没有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其出于朋友义气,参加打架的行为其行为应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特征。

寻衅滋事罪是指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肆意挑衅,随意骚扰,等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本案件中,被告人王__________等人的行为实际侵犯的是社会的秩序,而非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设想一下,被告方都是一帮年轻人,因琐事发生打架行为。

这样的环境,与寻衅滋事罪的发生的环境是一样的。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的范文精选3篇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的范文精选3篇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的范文(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敬重的审判员:我受被告*****的托付,作为被告人被*****控犯有寻衅滋事罪的辩护人,通过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在了解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结合今日的法庭调查,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触犯*****《XX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事实清晰,证据的确,充分。

对此,本辩护人不持异议。

二、被告人具有*****如下从轻或减轻惩罚的情节1、被告人系自*****动投案,具有自首情节。

****年****月****日十五时许,被告人自行*****到北京市公安局分局*****派出所接受讯问。

并在公安机关的第一次讯问时就照实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条件,应认定为自首。

依据《XX刑法》第67条之规定,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惩罚。

2、被告人系自愿认罪。

本案中被告在*****接受侦查机关讯问时,其在讯问笔录中都做了有罪供述,前后完全全都。

从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到法院阶段,从未消失过拒不认罪,翻供等情形。

依据我国一贯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恳请法官在量刑时予以从轻惩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惩罚。

3、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没有前科,犯罪前表现一贯良好。

再犯的可能性小,教育挽救的可能性高。

4、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

被告人与被害人之前并不熟悉,更没有什么冲突。

此次犯罪并没有提前预谋。

完全是由于被告人因不满隔壁小区因操办丧事发出噪音,影响其休息,才不理智向操办丧事的人群放射钢珠。

造成被害人受伤。

性质上属于因邻里纠纷冲突激化引发的犯罪。

5、被害人对被告人已表示谅解。

6、被告人法律意识不强,在犯罪后,深刻熟悉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给被害人及其家属造成的不幸深表懊悔。

被告人与辩护人见面时,多次表示情愿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寻衅滋事辩护词

寻衅滋事辩护词

寻衅滋事辩护词尊敬的法官、尊贵的陪审团成员:今天,我站在这里作为被告,要对指控我寻衅滋事一事进行辩护。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我对所指控的罪行毫不知情,并且我立足于法律的定罪标准之下,相信我是无辜的。

在接下来的辩护词中,我将向您们阐述我的立场和观点,以证明我与这一指控毫无关联。

首先,寻衅滋事罪的定义是在故意进行滋事或滥用言行引发纠纷的情况下成立的。

然而,我没有实施任何故意行为,也没有发动或参与任何激怒他人或制造紧张局势的行为。

相反,我一直以来都是和平守法的公民,尊重他人的权益,并努力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规定。

在我被控寻衅滋事之前,我与被害人之间从未有过任何矛盾或纷争。

我是一个无辜的旁观者,不幸地被卷入这一事件之中。

我当时只是在那个地点做自己的事情,完全没有引发或参与造成冲突的行为。

因此,我认为指控我寻衅滋事是毫无依据的。

其次,我要强调的是,在法庭上,所有指控都需要有确凿的证据来证明。

然而,起诉方并没有提供任何可靠或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我参与了这一滋事事件。

对于控辩双方来说,证据是至关重要的。

在此案中,没有任何目击证人,也没有安全摄像头的录像证据可以证明我是一个有罪的人。

事实上,所有的证词都显示我只是一个无辜的旁观者,根本没有参与任何滋事活动。

此外,据我了解,一些起诉方所提供的证据可能存在误导或不完整的情况。

这些证据如果不经过细致地审查和验证,就不能成为定罪的依据。

因此,我强烈要求法庭对这些证据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审议,以便澄清事实真相,为公正裁决提供正确的基础。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我有权利享受和平生活,并且有权利被拥有独立思考能力的陪审团以及公正的法官审理。

我对法庭的公正性有信心,并且对法庭能够以事实为基础做出公正的判决充满期待。

尊敬的法官、尊贵的陪审团成员们,我希望您们能够认真聆听我的辩护词,并在审理本案时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

我相信,通过对事实的准确评估和法律的正确适用,您们将能够得出一个公正的结论,还我清白、正义和尊严。

寻衅滋事辩护词

寻衅滋事辩护词

寻衅滋事辩护词尊敬的法官先生/女士,尊敬的陪审团成员:我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为了捍卫被告人的权益和自由,我在这里代表被告人进行辩护。

被告人因为被指控在某一时段内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现场造成一定的人员伤害和财物损失。

但是,我代表被告人向法庭证明,被告人并没有完全实施任何犯罪行为。

在这里,我谦恭地请求陪审团对被告人进行无罪判决。

犯罪事实并非全部属实首先,被告人被指控的负面行为并非全部属实。

被告人在当时被关押期间,承认了一个事实:他的行为确实引起了一些人员伤害和财物损失。

然而,他并不认为这些行为构成任何犯罪行为。

我要求陪审团考虑到被告人的态度和证言,并将该行为纳入他的行为构成。

其次,我想指出,被告人在当时被指控的行为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被告人和被害人之间争端的起因并非被告人的过错。

被告人的行为是出于自卫和保护的需要。

如果没有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会有更多的人受到伤害和财产损失。

被告人的行为是正当的被告人的行为是基于他的合法权利,并符合当地法律的规定。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必要的情况下,人们有权自卫并保护自己和自己的家人。

在这个案件中,被告人的行为恰恰是基于这个权利。

他的行为是一个被害人遭受侵害后的正当反应。

因此,我要求陪审团判断被告人的行为符合当地法律和法规规定。

此外,我还要强调,被告人的行为并没有过度的或者超出的限度。

他并没有在行动中使用暴力或者违反任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因此,被告人根据法律规定行使了他的合法权利,他在当时的行动是符合行为规范的。

被告人拥有降低度过行动的执行最后,我要求陪审团考虑被告人的现实状况。

被告人是由于诱导被迫行为,“失去了他的心智”,他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行为。

他在接受专业帮助后,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我请求您给予他运用自己的渠道,而不是行动限度降低度过行动的执行承认和被害人之间的责任分配。

上述理由仅代表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的个人看法,但是依据以上理由,我希望陪审团能够给予被告人以更宽容、更合理的判断,并执行公正的判决。

寻衅滋事辩护词精选3篇

寻衅滋事辩护词精选3篇

寻衅滋事辩护词(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敬重的法庭、审判员:******律师事务所指派本人作为被告人******就其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一审的辩护人,通过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在了解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结合今日的法庭调查,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对于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辩护人没有异议。

二、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具有如下可以从轻惩罚的情节。

1、被告人自愿认罪。

今日的庭审中,被告人自愿认罪、悔罪。

并且在案件侦查、审理过程中,供述基本保持全都,从未消失过拒不认罪,翻供等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第九条的规定,盼望法庭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惩罚。

2、被告人本次寻衅滋事,系因伴侣已与他人发生冲突后才参加进来。

被告人******案发当晚,并未喝酒,双方也并不相识,并无过节。

被告人******没有动机也没有理由挑起本案的发生。

据被告人供述及包***询问笔录中显示,在双方最初动手时,被告人******并未参加。

其系在本案被害人******拿出电击棍后为抢夺电击棍才参加本案,在发现自己的伴侣也就是本案被告人******头部受伤后,才对被害人******动手。

故被告人******在本案中的参加度也盼望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综上,被告人虽构成犯罪,但也存在多处可以从轻惩罚的情节。

望法庭结合实际状况,综合考虑。

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予以接受。

辩护人:*******律师寻衅滋事辩护词(第二篇)合同标题: 寻衅滋事辩护词摘要:本合同是根据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协议所订立的文件。

本合同旨在就寻衅滋事辩护案件的法律程序和义务进行规定和说明。

合同采用简洁明了的语言,确保文件的易读性和清晰度。

以下是本合同的中文版。

合同正文:一、案件信息1. 委托人信息:姓名:住址:联系电话:2. 律师信息:律师姓名:执业证号: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3. 目标案件信息:案件名称:案件编号/法院受理号:案件事实概述:二、委托事项1. 委托人授权并委托律师,代表委托人进行寻衅滋事辩护事宜。

寻衅滋事辩护意见

寻衅滋事辩护意见

寻衅滋事辩护意见
寻衅滋事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它破坏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

然而,在辩护中,我们需要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问题,并提出一些可能存在的理由,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解决这个问题。

有人认为寻衅滋事可以作为一种发泄情绪的方式。

人们在生活中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挫折和困难,有时候会感到无助和沮丧。

而通过寻衅滋事,他们可以将自己的不满和愤怒发泄出来,从而减轻内心的压力。

尽管这种行为是不负责任的,但我们不能否认,它确实给了他们一种释放情绪的途径。

有人认为寻衅滋事可以引起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在现代社会,信息爆炸,人们的注意力愈发稀缺。

而通过寻衅滋事,他们可以吸引社会的眼球,引起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这样一来,他们有可能获得更多的资源和支持,从而改变自己的处境。

尽管这种方式并不明智,但我们不能否认,它确实是一种引起社会关注的有效手段。

第三,有人认为寻衅滋事可以获得快感和成就感。

寻衅滋事往往伴随着冲突和争斗,而这种冲突和争斗往往会给人带来一种刺激和成就感。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可以展示自己的勇气和智慧,同时也可以证明自己的价值和能力。

尽管这种成就感是建立在他人的伤害和损失之上的,但我们不能否认,它确实能够满足一部分人的心理需求。

然而,尽管有以上的理由,我们仍然不能为寻衅滋事辩护。

因为寻衅滋事不仅破坏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而且违背了社会公德和道德规范。

我们应该呼吁大家以和平、理性和法治的方式解决问题,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和有序的社会环境。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分享社会的发展成果,共同实现我们的美好梦想。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寻衅滋事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本人接受被告人QZG亲友的委托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GY、QZG寻衅滋事一案中QZG(以下称被告人二)的辩护人。

本人查阅了本案证据材料,出席了今天的法庭审理,结合本案证据事实以及法律规定,进行辩护。

现提出以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一.被害人存在明显过错,对事情的发生负有直接和主要责任,应该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综合法庭调查的情况,可以看到伤害过程的发生可以分为4个阶段:1、受害人临时提价而没有事先向被告人一告知;2、受害人存在强买强卖行为;3、被害人方员工多人参与群殴是导致伤害后果的发生的最主要原因,而被告人的行为带有一定的防卫色彩。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称上海高院量刑意见)第二章第三节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于被害人有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的,综合考虑案发的原因、被告人的一贯表现、被害人过错程度以及责任大小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二.被告人二主观上不具有明显的犯意,主观恶性不大。

理由有四:一是案发前没有攻击行为。

二是没有犯罪预备过程。

三是没有攻击被害人要害部位。

四是主动停止攻击行为。

三.被告人二在整个伤害过程中,作用较小,依法应该从轻处罚。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第三节第一条第七款第2项规定:“未区分主从犯,但作用较小的被告人,可以作用最大的被告人的基准刑为参照,以10%为幅度递减,按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情况,酌情从轻处罚,但一般不得低于作用最大的被告人的基准刑的70%。

”四.客观上被害人的受伤后果令人生疑,建议重新鉴定。

被害人的伤情鉴定结果与被害人受伤后的表现大相径庭。

鉴定结果认为受害人手部一共有3处严重骨折,但是五十多岁的受害人却能够牢牢拉住被告人二直到警察赶到,这样违背常识的表现让人对鉴定的信任度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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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湖北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聪家属的委托,并经被告人王聪同意,指派XXX律师担任被告人王聪的辩护人。

辩护人在庭审前查阅了本案卷宗材料,多次会见了被告人。

案件经过法庭调查,案件事实已经清楚,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聪的行为成立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表示异议,但是认为被告人王聪的行为应是寻衅滋事罪,并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请求合议庭在对被告人孔明的行为量刑时予以考虑。

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被告人的行为成立寻衅滋事罪
2010年11月7日15时许,被告人王聪出于朋友义气,加上法律知识淡薄及无知,在其他两名被告人胡开铎、孔明与两被害人产生后参加打架。

在打架过程中,三被告人共同造成了两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伤,并共同毁坏及轿车造成人民币损失9873元。

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他们构成共犯。

从被告人王聪的主观因素来看,其并没有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故意。

他们当时只是想找两被害人讨一个说法,双方一言不合后,双方都动了手。

(现已无法查明是谁先动的手。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人王聪没有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其出于朋友义气,参加打架的行为其行为应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特征。

寻衅滋事罪是指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肆意挑衅,随意骚扰,等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本案件中,被告人王聪等人的行为实际侵犯的是社会的秩序,而非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设想一下,被告方都是一帮年轻人,因琐事发生打架行为。

这样的环境,与寻衅滋事罪的发生的环境是一样的。

二、被害人对整个案件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武夏检刑诉(2011)54号起诉书指控:2010年11月7日15时许,被告人王聪等因朋友交通事故矛盾与被害人因言语不和,发生相互殴打。

被告人王聪走上犯罪道路具有多重因素,法律应当对其行为作出否定评价,追究其刑事责任,实现刑罚的目的。

但是,在评价被告人王聪行为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被害人尽管是被告人王聪等人犯罪行为的受害者,但是其本人对整个案件的发生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整个案件行为的发生、发展过程中,被告人王聪虽然需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然而,从整个案件的前因后果来看,被害人也有一定的过错,显然也是导致被告人犯罪的诱因。

关于被害人过错对刑事案件定刑罚裁量的影响,尽管现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无明确的规定,但对于最典型的暴力犯罪即故意杀人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9年10月27日颁布的《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指出:“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

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辩护人认为,被害人过错在刑事暴力犯罪案件的审理中属于对被告人酌定从轻的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司法解释的立法精神在本案中也应当得到体现。

被害人过错与被告人行为是一个对立的统一体,如果没有被害人的过错,也许整个案件就不会发生。

在对被告人王聪进行法律制裁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因被害人的过错是导致被告人实施犯罪的诱因,因此,对被告人王聪追究刑事责任时对其从轻处罚,也体现了我国刑法规定的罪责刑相一致的基本原则。

三、被告人在2010年玉树地震期间的捐款行为,反映了其主观恶性不深。

被告人王聪没有犯罪前科,且系初犯。

由于只有初中文化,法制观念淡薄,且交友不慎与出于青少年的江湖义气,好面子与爱冲动,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四、被告人王聪是初犯、偶犯,有认罪悔罪表现,主观恶性不大,具有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

被告人王聪从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其在实施犯罪行为前有正当的职业与稳定的收入。

其走上犯罪道路有交友不慎与法制观念淡薄等因素,是初犯与偶犯。

通过司法机关的进一步帮助教育,被告人王聪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痛心与后悔。

在辩护人会见被告人王聪时,他多次表示愿意认罪悔罪,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渴望早日回归社会,憧憬美好的生活。

庭审时,被告人王聪亦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认罪悔罪态度好,而且,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角度而言,被告人王聪的主观恶性也是较轻的。

辩护人请求合议庭在对被告人王聪量刑时考虑到被告人是初犯与偶犯这一情节,适当予以从轻处理。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以及刑法的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政策,本着改造犯罪分子与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

请求合议庭能够对被告人王聪从轻处罚,让他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此致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湖北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
201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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