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现状及难点浅析
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缺陷及相关对策分析
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缺陷及相关对策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贸易的不断增长,港口与航运业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尽管我国港口与航运业发展迅速,但也面临着一些缺陷和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我国港口与航运业的竞争力和发展。
本文将对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缺陷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
一、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主要缺陷1. 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我国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是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主要缺陷之一。
随着国际贸易的增长和船舶吨位的不断扩大,我国港口的设施建设跟不上需求,导致港口装卸能力不足、船舶等待时间长、货物堆场不足等问题。
特别是在一些发达国家的港口已经实现了智能化和自动化,而我国许多港口还停留在传统的装卸方式上,这也导致了港口设施的滞后和不足。
2. 港口业务流程不规范我国港口业务流程不规范也是管理的一大缺陷。
在港口的货物装卸、船舶停靠、航运安全等方面,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的行为,例如船舶超期停留、货物装卸时间长、安全隐患等问题。
这些不规范的行为直接影响了港口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也给港口和航运业者带来了损失。
3. 港口与航运安全风险较高我国港口与航运安全风险较高也是管理的重要缺陷之一。
近年来,我国港口和航运业发展迅速,但在安全管理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隐患,如船舶交通秩序混乱、港口货物堆放不规范、港口设施缺乏维护等问题,容易引发事故和安全隐患,对港口和航运业安全造成威胁。
二、解决对策分析1. 加大基础设施投资针对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应当加大基础设施投资,提高港口的装卸能力和运输效率。
可以通过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资力度,改善港口设施设备,提高港口的吞吐能力和服务质量。
针对港口业务流程不规范的问题,应当进一步规范港口的业务流程和行为,加强监管力度,推动港口的智能化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港口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应当加强对港口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针对港口与航运安全风险较高的问题,应当加强港口与航运安全管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提高港口的安全管理水平。
港航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现状及难点浅析讲解学习
港航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现状及难点浅析港航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现状及难点浅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的规定,县级港航管理部门依据县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辖区内的水路交通行政处罚案件实施管辖。
虽然根据《交通行政处罚规定》(交通部1996年第7号令)第七条“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办理下一级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行政处罚条件;下级交通管理部门对其管辖的交通行政处罚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时,可以报请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决定”的规定,县级以上港航管理部门也可以管辖本行政区划内的行政处罚案件,但是在我省实际工作中,县级港航管理部门的工作侧重于现场监管和执法,县级以上港航部门侧重于政策贯彻督导和实施行政许可,绝大部分行政处罚案件是由县级港航部门作出并执行的。
据统计,**市港航系统2004年至2006年行政处罚案件总数为180件,适用一般程序案件149件、适用简易程序案件31件,其中下辖各县市区港航处作出180件,市局仅为0件,可见县一级港航部门是港航行政处罚和现场监管的具体实施者和执行者,在行政执法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县级港航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水平和规范程度,直接关系到整个港航系统行政执法的质量。
同时,县级港航管理部门直接面对来自五湖四海的管理相对人,直接调查和处理违法违章行为,各种矛盾冲突汇聚,情况复杂多变,既是工作重点,也是工作难点,搞好县级港航行政执法工作,事关港航事业和谐发展的全局,意义重要而深远。
本文拟对基层县级港航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和难点作一浅析。
一、基层县级港航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及问题分析**市(地级市)地处湖北省中南部,位于江汉平原腹地,东连武汉、西接三峡、南跨长江、北临汉水,长江贯穿全境,岸线总长485公里,并有内河75条、通航湖泊2个、渡口527处、船闸5座、属于典型的中部沿江水网地带,下辖的8个县市区均紧靠长江并设有港航(地方海事)处,沿江、沿河的乡镇设有港航(地方海事)所。
浅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范本模板】
浅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在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中,行政执法是极为重要的方面。
从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案件来看,几乎所有的行政纠纷都是因为行政执法活动而产生的。
所谓行政执法,就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或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对其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以实现行政管理职能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执政是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基本途径,行政执法是依法执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是行政法律、法规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是实现行政管理、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的前提。
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只有实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才能实现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加强行政机关组织和行政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保证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和防止滥用;保证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规范和改进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及依法行政的贯彻执行,行政执法整体状况明显改观: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
行政执法活动扩大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影响,提高了人们对法律的认识,培养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赢得了民心,树立了政府的威信,初步展示了现代公务人员的新的文明形象。
但是,与社会预期相比,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行政执法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从根本上消除,从而影响和制约了执法活动的正常开展.因此,如何理性地把握和分析这些矛盾和问题及其根源,并积极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当前行政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也是政府法制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在于把国家的行政活动纳入法制轨道,即法律的规范性、民主性、科学性来约束行政行为的随意性、集权性、主观性,建立依法行政的执法体制。
航务事业单位管理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航务事业单位管理的现状与问题分析航务事业单位管理是指针对航空、航海等交通运输领域的事业单位所进行的管理工作。
航务事业单位管理对于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和提高运输效率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目前航务事业单位管理存在一些现状和问题,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一、运输安全管理问题在航务事业单位管理中,运输安全是重要的核心要素。
然而,目前存在一些运输安全管理问题。
首先,设备更新和维护的不足。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航空、航海设备也在不断更新换代。
但部分航务事业单位并没有跟上设备更新的步伐,导致设备老旧,在工作中易发生故障,给运输安全带来潜在风险。
其次,人员素质和培训不足。
航务事业单位由于专业性强,人才需求也相对较高。
但是,一些单位对于员工的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投入不够,导致一些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存在欠缺,无法很好地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和事故处理。
此外,监督和检查不够健全。
航务事业单位管理中应存在有效的监督和检查机制,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执行。
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单位监督和检查体系薄弱,导致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二、内部管理问题航务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单位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首先,组织架构不合理。
一些航务事业单位的组织结构庞大且繁杂,决策链条长,给内部工作带来了不必要的复杂性和低效率。
其次,内部协调不足。
航务事业单位由于涉及多个部门和岗位,需要各部门之间的良好协调合作。
然而,目前一些单位存在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协作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导致工作协调出现偏差,影响了工作效率。
此外,内部激励机制不完善。
航务事业单位要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人才,需要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
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单位的激励机制较为简单单一,不能有效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思维。
三、外部环境问题航务事业单位管理还受到外部环境的一些影响和制约。
首先,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航务事业单位管理应该对法律法规有高度敏感,但是目前一些领域的法律法规存在不完善的情况,对单位的规范和约束力度不够,导致一些管理漏洞。
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缺陷及相关对策分析
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缺陷及相关对策分析近年来,我国港口与航运业发展迅猛,成为全球最大的港口和航运体系。
随着行业持续发展,一些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比如管理缺陷、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等。
本文将通过对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缺陷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以期推动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水平的提升。
第一,管理体制不完善。
当前,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体制存在着多头管理、职责不明确的问题,导致管理效率低下、责任不清晰等情况。
政府与企业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管理者难以对整个港口和航运体系进行全面管控。
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对策。
建立健全的港口与航运管理体制,推动政府管理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明确管理职责,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确保港口和航运业的健康发展。
加强港口与航运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逐步建立统一的港口与航运管理信息系统,并整合各方资源,提升管理的科学化和智能化水平。
第二,安全防范措施不足。
当前,我国港口与航运业存在着安全隐患较多的问题,比如货物安全、船舶安全、港口设施等方面。
由于安全措施不足,一些港口在管理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加强港口设施的安全建设,提高设施安全性能,确保船舶和货物的安全运输。
加强对港口与船舶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港口安全管理规范,完善港口安全防范体系,提高整体安全水平。
促进港口与航运企业之间的安全合作,共同制定安全管理规范,加强责任落实,确保港口与航运的安全运营。
环境污染治理不力。
随着我国港口与航运业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一些港口地区在船舶排放、岸电使用、污水排放等方面存在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了改善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推动港口与航运企业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提升整体环境管理水平。
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环境监管体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港口与航运业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浅谈航道执法中的难点与对策
浅谈航道执法中的难点与对策浅谈航道执法中的难点与对策浅谈航道执法中的难点与对策市航道管理站目前我站航道行政执法包括航政管理和行政许可两方面职能,其执法依据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
也正是由于航道法律、法规的局限性,以及宣传力度不够,使得我们在航道执法中碰到许多难点,同时也给具体航道执法工作带来难度。
一、航道执法中的难点1.如何让政府部门领导带头遵守航道法规,是我们航道执法的最大难点。
航道法规层次低,管辖体制不顺,对基层政府违法行为的处软弱无力。
地方政府在城镇规划建设中,实施桥梁改造及其它与通航有关的设施,为节省投资、急功近利,航道法规不顾,不经批准,随意降低通航标准;或在通航河道上建设平桥,造成航道断航;或者废除航道或使航道改道,而航道部门在处理地方政府违法案件时,却显得软弱无力,无可奈何。
高东线(即蚌蜒河)跨河管道是兴化市政府民生工程,建设单位未经许可擅自在六级航道上架设不符合航道技术等级标准的跨河管道,属违章建筑,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安丰镇政府对西白线(即海沟河)兴轴大桥进行改造,申报材料是按六级航道技术标准,而实际施工是按七级航道技术标准建造,我站航政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完行政执法的有关程序后,政府仍然若罔闻,拒不停工,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继续按原定标准建设,此举措严重地限制航道的发展,限制地方经济的发展,使我站航道行政执法结果不能执行到位。
2.水域管理与陆域管理存在较大差异。
由于水域特殊的周边环境与陆域在管理上相比存在的制约因素更加多。
在水域管理范围内,法制宣传的普及性、管理相对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违法案件的处力度以及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上都明显低于陆域。
在水域,相当多的管理相对人还没有意识到自己侵占航道、损害航道的行为已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虽然意识到其行为违法,但由于从众心理、攀比心理,仍然继续实施其违法行为,使侵占、损害航道的违法行为继续蔓延。
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及采取的对策措施[精选合集]
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及采取的对策措施[精选合集]第一篇: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及采取的对策措施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及采取的对策措施—灵武市工商局创新执法办案调研报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工商部门监管市场的任务不断加重,我国入世后,对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的要求不断提高。
尤其是“两费”停征后,工商工作已由原来的“传统监管型”向“监管执法服务型”转变,无论是监管理念、职能行使方式,还是发挥作用的着力点,都发生了变化。
近年来,全国工商体制改革成果卓著,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也以此为契机,取得了较大幅度的发展,但通过我局对各办案机构的调研,从当前的实践情况来看,工商执法办案工作仍然存在着诸多的矛盾和问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执法环境难点突出(一)不能够理清监管与服务、监管与执法的关系有些工商执法人员片面的认为,工商工作从原来的“传统监管型”向“监管执法服务型”转变的重点就是搞好服务,只要搞好服务一切市场秩序就会改善,而忽视了执法的重要性。
轻执法、重服务理念的大有人在。
(二)执法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素质偏低基层工商所许多执法人员从事的是个体专管和市场巡查工作,主要还是从事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很少涉足于对企业的监管;很多人也从来没有查处过案件,这就导致他们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得执法程序、办案技巧及有关查帐、取证、制作处罚文书等专业知识;有些执法人员趋于老年化,不主动学习,对新法新规认识不够,因此,这一部分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问题较多;有些想在执法办案有所作为的执法人员,受大气候影响,士气低迷,不求上进。
(三)重处罚、轻纠正实践中一些办案机构在办案时,只注重对当事人罚款,而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重视程度还不够,这在执法中就走进了“重罚轻纠”的误区。
这一现象的表现形式有:一是只罚不纠。
即对市场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只罚款和没收销售的商品,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隐患的产品不认真追查;二是罚款放行。
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缺陷及相关对策分析
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缺陷及相关对策分析1. 引言1.1 研究背景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一直是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国际贸易的不断增长,我国港口和航运业发展日益迅速。
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管理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存在着管理体制不完善、信息共享不畅、安全管理不足以及技术设备落后等方面的缺陷。
这些缺陷已经对我国港口和航运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严重制约了港口的效率和服务质量,影响了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有必要对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本研究旨在探讨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存在的缺陷及相关对策,以期为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分析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存在的缺陷,探讨其对航运业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为进一步改进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提出可行的对策建议。
通过研究,希望能够全面了解当前管理体制不完善、信息共享不畅、安全管理不足、技术设备落后等问题的根源,为我国港口与航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现代化进程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通过本研究,旨在为提升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水平,促进国家海运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1.3 研究意义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缺陷及相关对策分析引言深入研究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缺陷及相关对策,对于优化港口与航运管理体系,提升运输效率,保障海上安全,促进我国港口与航运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相关问题的分析和探讨,可以为相关部门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推动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促进我国海运事业的蓬勃发展和国家经济的健康稳定增长。
本次研究对于促进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体制改革,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安全保障,推动技术设备更新具有重要意义。
【200字】2. 正文2.1 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缺陷分析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存在诸多缺陷,这些缺陷影响着我国航运产业的发展。
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缺陷及相关对策分析
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缺陷及相关对策分析作为全球最大的贸易国家之一,中国的港口和航运系统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增长和全球航运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缺陷。
本文将对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缺陷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以期为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改善提供一些参考。
一、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存在的缺陷1.港口基础设施不足随着我国外贸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港口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一直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目前我国许多港口仍存在着基础设施不足的问题,包括码头、集装箱堆场、航道等方面的不足。
这些问题导致了港口吞吐效率的低下,影响了货物的流通和物流的顺畅运作。
2.港口堆场管理不规范随着集装箱码头的不断发展,港口堆场管理愈发重要。
一些港口的堆场管理存在着不规范、不科学的现象,导致货物堆存不当、堆场混乱、货物丢失等问题频发,严重影响了港口的货物流转效率。
3.港口设备陈旧一些我国港口的设备陈旧,无法满足现代船舶的装卸要求,影响了港口的作业效率和安全性。
而且,设备陈旧也增加了港口的维修成本和耗能成本,从而影响了港口的竞争力。
4.港口物流信息化程度低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信息化已经成为了港口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些我国港口的物流信息化程度较低,信息孤岛现象严重,缺乏完善的信息系统和智能化设备,这给港口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同时也影响了港口的运作效率。
5.航运安全隐患较多随着航运业的快速发展,船舶数量的增加,航运安全问题也随之而来。
一些我国航运管理部门的监管不力,导致了航运安全隐患的存在。
航运事故频发,给港口和航运业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二、相关对策分析1.加大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为解决港口基础设施不足的问题,我国应加大对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一些重点港口进行改造升级,提升港口的吞吐能力和作业效率。
要逐步完善港口的航道和航标设施,保障船舶的顺利进出港口。
2.加强港口堆场管理为解决港口堆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港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堆场管理的监管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堆场管理规定,推动智能化堆场管理系统的建设,提升货物的堆存和流转效率。
港航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现状及难点浅析
港航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现状及难点浅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的规定,县级港航管理部门依据县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辖区内的水路交通行政处罚案件实施管辖。
虽然根据《交通行政处罚规定》(交通部1996年第7号令)第七条“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办理下一级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行政处罚条件;下级交通管理部门对其管辖的交通行政处罚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时,可以报请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决定”的规定,县级以上港航管理部门也可以管辖本行政区划内的行政处罚案件,但是在我省实际工作中,县级港航管理部门的工作侧重于现场监管和执法,县级以上港航部门侧重于政策贯彻督导和实施行政许可,绝大部分行政处罚案件是由县级港航部门作出并执行的。
据统计,**市港航系统20XX年至20XX年行政处罚案件总数为180件,适用一般程序案件149件、适用简易程序案件31件,其中下辖各县市区港航处作出180件,市局仅为0件,可见县一级港航部门是港航行政处罚和现场监管的具体实施者和执行者,在行政执法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县级港航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水平和规范程度,直接关系到整个港航系统行政执法的质量。
同时,县级港航管理部门直接面对来自五湖四海的管理相对人,直接调查和处理违法违章行为,各种矛盾冲突汇聚,情况复杂多变,既是工作重点,也是工作难点,搞好县级港航行政执法工作,事关港航事业和谐发展的全局,意义重要而深远。
本文拟对基层县级港航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和难点作一浅析。
基层县级港航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及问题分析**市(地级市)地处湖北省中南部,位于江汉平原腹地,东连武汉、西接三峡、南跨长江、北临汉水,长江贯穿全境,岸线总长485公里,并有内河75条、通航湖泊2个、渡口527处、船闸5座、属于典型的中部沿江水网地带,下辖的8个县市区均紧靠长江并设有港航(地方海事)处,沿江、沿河的乡镇设有港航(地方海事)所。
探讨港口安全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
探讨港口安全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摘要港口是船舶停靠、货物装卸以及运输的重要枢纽,对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随着多元化产业的不断加入,使得港口的安全管理面临较大挑战。
为了更好的发挥港口装卸货物、船舶停靠以及给养补充的作用,落实港口的安全管理工作就变得十分迫切。
本文就针对港口的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旨在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关键词:港口安全管理;现状分析;对策一、引言安全是每个港口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
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它需要一个细致持续且安全的控制流程,采取有效措施,安全有效的完成每一个环节,这样才能实现安全稳定生产。
如果在生产中不注重安全问题,那么不仅会造成经济损失,还会造成人员伤亡,对社会稳定发展十分不利。
同样港口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港口的经济效益具有重要影响,如果港口安全管理不足,尤其危险货物在港口装卸、储存及运输管理上存在缺陷,将导致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在很大程度上会限制港口的经济发展以及利润的增长。
二、港口安全定义港口安全核心是防止事故的发生。
事故的发生会存在很多原因,可能是人为因素,也可能是物的不安全条件或者是安全管理上存在缺陷。
预防事故就是最大程度杜绝出现人的不安全行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这是一个动态过程,设备的正常运行可能会出现故障,人的操作可能受到自身安全意识以及安全技能的影响,也可能出现错误。
这些缺陷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就会导致事故发生。
三、港口安全管理面临的现状当前阶段,我国的港口安全生产总体发展势头比较好,一些重大的火灾以及设备设施事故的发生率有所降低,工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港口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多元化产业的不断融入使得港口的安全管理工作面临较大挑战,港口的自动化建设对港口工作人员提出更高要求,还需要考虑一些突发的气象因素,避免对港口的安全生产造成不利影响,一些具有高危特性的集装箱、液体化工品装卸的不断提升也使得港口的安全管理面临较大风险。
浅谈航道执法中的难点与对策
浅谈航道执法中的难点与对策市航道管理站目前我站航道行政执法包括航政管理和行政许可两方面职能,其执法依据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
也正是由于航道法律、法规的局限性,以及宣传力度不够,使得我们在航道执法中碰到许多难点,同时也给具体航道执法工作带来难度。
一、航道执法中的难点1.如何让政府部门领导带头遵守航道法规,是我们航道执法的最大难点。
航道法规层次低,管辖体制不顺,对基层政府违法行为的处置软弱无力。
地方政府在城镇规划建设中,实施桥梁改造及其它与通航有关的设施,为节省投资、急功近利,置航道法规不顾,不经批准,随意降低通航标准;或在通航河道上建设平桥,造成航道断航;或者废除航道或使航道改道,而航道部门在处理地方政府违法案件时,却显得软弱无力,无可奈何。
高东线(即蚌蜒河)跨河管道是兴化市政府民生工程,建设单位未经许可擅自在六级航道上架设不符合航道技术等级标准的跨河管道,属违章建筑,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安丰镇政府对西白线(即海沟河)兴轴大桥进行改造,申报材料是按六级航道技术标准,而实际施工是按七级航道技术标准建造,我站航政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完行政执法的有关程序后,政府仍然置若罔闻,拒不停工,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继续按原定标准建设,此举措严重地限制航道的发展,限制地方经济的发展,使我站航道行政执法结果不能执行到位。
2.水域管理与陆域管理存在较大差异。
由于水域特殊的周边环境与陆域在管理上相比存在的制约因素更加多。
在水域管理范围内,法制宣传的普及性、管理相对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违法案件的处置力度以及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上都明显低于陆域。
在水域,相当多的管理相对人还没有意识到自己侵占航道、损害航道的行为已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虽然意识到其行为违法,但由于从众心理、攀比心理,仍然继续实施其违法行为,使侵占、损害航道的违法行为继续蔓延。
当前侵占、损害航道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侵占航道搭建建筑物的违法行为。
事业单位航道管理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事业单位航道管理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贸易的不断增长,航道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作为保障国家水运安全、维护航道畅通的重要部门,航道管理事业单位的改革工作势在必行。
在改革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就事业单位航道管理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一:体制机制不灵活、效率低下事业单位航道管理的体制机制一直以来都比较僵化,难以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
机构分割、工作流程不畅、决策效率低下等问题,都制约着航道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策一: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问题二:缺乏先进的技术和装备支持航道管理工作需要依靠先进的技术和装备来保障水运安全、维护航道畅通。
目前一些事业单位航道管理在技术和装备上存在着滞后、不足的情况。
对策二:加强技术装备更新为了解决缺乏先进的技术和装备支持的问题,需要加强技术装备更新,引进先进的航道管理技术和装备,保障航道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问题三:人才队伍建设不足航道管理涉及到诸多专业知识和技能,需要具备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来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目前一些事业单位航道管理的人才队伍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为了解决人才队伍建设不足的问题,需要加强人才队伍的培训和引进工作,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要激励人才的创新创造,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航道管理工作中。
问题四: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对于航道管理涉及到的违规行为和事故事件,监管和执法不到位、不严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这容易导致一些违规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进而影响航道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策四: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为了解决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的问题,需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和执法体系,确保航道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问题五:环保意识薄弱,资源浪费严重在航道管理工作中,一些单位环保意识薄弱,资源浪费严重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一些单位没有有效地进行资源节约和环保工作,严重浪费了宝贵的自然资源。
事业单位航道管理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事业单位航道管理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随着我国陆海贸易和旅游业的发展,海港和内河航道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而事业单位航道管理作为保障航道安全、畅通的重要环节,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然而,当前事业单位航道管理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对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一:权责不清、职能不落实在当前航道管理工作中,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不清、权责不明显,导致航道管理工作难以落实。
同时,一些事业单位在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性,往往出现职能不落实的情况。
对策:强化事业单位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建立起有效的联动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权责,将航道管理的重点任务下沉到基层单位中,鼓励事业单位通过主动创新探索科技化、智能化航道管理模式,提升其综合服务能力。
问题二:管理水平不高、规章制度不健全在航道管理工作中,一些事业单位管理水平并不高,尤其是在信息化、现代化管理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同时,事业单位航道管理工作中的制度建设并不完善,规章制度相对滞后,执法力度较小。
对策:加强航道管理的专业化培训和技能提升,逐步实现数字化、信息化的航道管理,借助科技手段提高航道管理的效率和精准度。
同时,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执法力度,切实履行事业单位航道管理的监管职责。
问题三:安全管理不到位、应急反应能力不足安全是航道管理的重中之重,但由于海事环境极其复杂,一些事业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一些缺陷。
同时,对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应急处置能力等的要求相对较高,对事业单位的安全保护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策:加强融合安全管理,依据海事安全风险评估及海上事故数据分析,制定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提高救助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全面提高事业单位航道管理的安全保护能力。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航道管理改革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需要综合制定相应的对策,全面提高航道管理的水平,使其切实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为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缺陷及相关对策分析
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缺陷及相关对策分析1. 引言1.1 研究背景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环节。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对港口和航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我国在港口和航运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我国港口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港口基础设施不完善、运力不足、港口运营效率低下等方面。
我国航运管理存在的问题包括船舶安全管理不到位、船舶污染治理不力、航道安全管理不完善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我国港口和航运业的发展,也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困扰。
研究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通过深入分析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现状和问题,可以为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改善提供参考和建议。
也可以促进我国港口与航运业的健康发展,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对策,以期为我国港口与航运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1.2 问题提出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服务水平不够高效、港口设施建设滞后等方面。
具体来说,我国港口管理存在的问题包括缺乏统一管理、信息孤岛现象严重、管理手段不够灵活等;我国航运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监管不到位、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国际竞争力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港口设施建设,提升港口服务水平,完善港口管理体制,加强监管力度,提高人员素质等。
只有这样,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才能更好地适应国际市场需求,推动行业发展,提升我国在全球航运市场中的地位。
2. 正文2.1 我国港口管理存在的问题1. 港口效率低下:我国部分港口存在着货物装卸效率低下、作业效率低、堆存时间长的问题,导致货物流通速度慢,影响了物流效率。
2. 港口设施老化:部分港口的设施老化严重,缺乏现代化设备和技术支持,无法满足现代航运业务的需求,影响了港口的竞争力。
3. 港口管理不规范:部分港口管理方式滞后,管理机制不够科学、规范,导致管理混乱、效率低下,影响了港口的运营水平。
港航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探讨
2存 在 重 事前 审批 、 事后 监 督 的 现 象 。 . 轻 目前审 批 、 监管 、 执 法 一 条 龙 式 的 管理 模 式 易 产 生 “ 以批 代 管 ” “ 、 以罚 代 管 ” 以 及重 审 批 、 可 、 费 , 管 理 、 法 等一 系列 问题 , 不 适 应 许 收 轻 执 既
权 , 航 管 理 机 构 内部 不 同 门类 的行 政 执 法 由一 支 行 政 执 法 港
队伍 行 使 的制 度 。随 着 改 革 开 放 的深 入 和 社 会 主 义 市 场经 济
港航检查站 , 力量 松 散 , 大 多 数 执 法 人 员 又 是 兼 职 , 动性 且 机
和 应 对 突 发 事 件 能 力 较 差 。多 头 执 法 和 重 复 管 理 , 致 了执 导
带来不便。
有 的港 航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体 制 已经 不 能 完 全 适 应 新 形 势 下 依 法 行 政 、 法 治 港 、 法 治 航 的 要 求 。根 据 《 依 依 国务 院关 于进 一 步 推 进 相 对 集 中行 政 处 罚 权 工 作 的 决 定 》 神 , 航 行 政 执 精 港 法体制 也要与时俱进 , 应该 从 创 新 体 制 人 手 , 不 适 应新 形 对
维普资讯
所 谓 港 航 管 理 综 合 行 政 执 法 ,是 指 相 对 集 中 行 政 处 罚
精 简 、 能 、 明 ” 要求 。它 主 要 表 现 在 以下 几 个 方 面 : 效 文 的 1 现 场 监 管 力 量 缺 乏 。由于 执 法 人员 分 属 各 职 能科 室 及 .
位 处 处 被 监 管 , 的 则 常 常 被 遗 漏 , 而 造 成 被 管 理单 位 间 有 从
辽宁省港航(地方海事)行政执法现状分析
(二)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情况。盘锦 主要目的。三是部分执法人员在日常学习 结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做实做好行政执法
求,文书中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行政 未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严重影响了本 行政执法行为及案卷。一是要根据最新出
处罚案卷中,证据收集基本充分,事实认定 地区港航地方海事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 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省有关工作规
清楚,法律依据适用正确,违法行为定性准 导班子集体学习、执法人员培训、年度考核 范,及时调整执法行为及文书。二是要按照
部分行政处罚案卷存在未根据案件种类
水平不断规范,执法能力不断提升。通过
(三)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制定和落实 梳理必要证据,证据不足、缺少立案来源材
走访各市进行资料核查、执法人员考试、执 情况。锦州、阜新、盘锦市制定印发了行业 料,致使事实认定缺乏准确性;未依法责令
法案卷评查等情况来看,各级港航地方海 执法人员培训计划,有力指导了各执法机 当事人纠正或者限期纠正违法行为。
航地方海事管理部门都能制定执法人员 关制度,但未履行公文处理程序以正式文 并及时送达做好记录,正确履行结案程序,
培训计划,并有效开展相关培训活动,对执 件印发,有效力不强。相关制度执行无相 对符合结案条件的及时结案并制作结案
法人员素质的全面提高、执法队伍建设的 关工作痕迹,履职尽责情况证明力不足。 报告。四是实施行政处罚要做到事实清楚、
技术协作信息
经济与法
辽宁省港航(地方海事)行政执法现状分析 ◎臧添
一、基本现状
设实施方案。昌图县、喀左县、彰武县制定 可;部分案卷存在申请材料不齐全受理通
近年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推 了年度法制工作要点,有效指导年度法制 知书无送达记录、无卷宗目录等问题。二是
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缺陷及相关对策分析
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缺陷及相关对策分析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是一个地处东亚的大国,拥有着众多海岸线及港口资源。
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我国的港口与航运管理一直都备受关注。
但是在管理方面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缺陷,这不仅影响了港口和航运的运行效率,也限制了我国海上物流的发展。
我国港口管理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现在港口规划不科学、港口资源利用不合理、港口设施老化等方面。
由于我国的港口过度集中于沿海地区,导致了这些地区的交通压力加大,港口设施的使用效率也受到了限制。
由于港口设施建设过早或使用时间过长,造成许多港口设施老化严重,影响了港口的正常运作。
在航运管理方面,我国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安全管理不到位、船舶污染问题未有效解决、港口服务水平不高等。
这些问题对港口和航运的发展都带来了不小的阻碍。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提出相应的对策分析,以期能够提高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水平,推动我国海运事业的快速发展。
1.2 问题提出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存在着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物流运输效率和竞争力。
港口管理存在的缺陷主要体现在港口设施老化、运营效率低下、服务水平不高等方面;航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海事监管不力、安全管理不到位、船舶管理混乱等。
这些问题不仅直接影响了港口和航运业的发展,还间接影响了整个国家的经济和贸易活动。
如何解决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存在的种种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
我们需要从加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优化管理制度等方面着手,采取一系列有效的对策措施,促进我国港口与航运业的发展。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需要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合作交流,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推动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2. 正文2.1 我国港口管理存在的缺陷一、港口基础设施老化严重。
我国许多港口的基础设施建设时间较早,随着时间的推移,设施老化严重。
老化的设施无法满足现代航运的需求,导致港口运营效率低下。
二、港口服务水平不高。
我国部分港口的服务水平比较低,服务质量有待提升。
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缺陷及相关对策分析
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缺陷及相关对策分析一、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的缺陷1.港口资源配置不合理我国的港口资源分布不均,一些主要的港口资源过度集中,而一些潜力较大的港口资源却未能得到充分利用。
造成了港口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现象,导致了局部港口过度拥挤而另一些港口资源闲置。
2.港口装卸效率低下我国的一些港口在装卸效率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作业效率低下、作业时间过长、作业成本高等方面。
这些问题不利于提高港口的竞争力,影响了我国海运业的发展。
3.航运管理体制不完善我国的航运管理体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管理手段单一、监管制度不健全等方面。
这些问题不利于提高航运管理的效能,影响了我国航运业的发展。
4.港口设施滞后我国一些港口的设施滞后,主要表现在码头设施老化、港口设备过时、港口信息化水平低等方面。
这些问题不利于提高港口的服务水平,影响了我国港口的竞争力。
二、相关对策分析1.合理配置港口资源针对港口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应该制定合理的规划和政策,通过适度引导,避免过度集中港口资源,促进港口资源的合理配置。
需要加大对潜力港口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力度,提高港口资源的整体利用效率。
2.提高港口的装卸效率为了提高港口的装卸效率,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比如加强港口设备的更新与升级,优化作业流程与操作技术,提高作业人员的素质与技能,降低作业成本与作业时间,从而提高港口的装卸效率,提高港口的竞争力。
3.完善航运管理体制针对航运管理体制不完善的问题,应该进行体制改革,加大对航运管理的投入与支持,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与管理手段的多样性,健全监管制度与法律法规,从而提高航运管理的效能,促进航运业的发展。
4.加快港口设施的更新为了解决港口设施滞后的问题,应该加快港口设施的更新与升级,促进码头设施的更新与建设,提高港口设备的先进化与现代化,推动港口信息化水平的提升,从而提高港口的服务水平,提升港口的竞争力。
我国港口与航运管理存在着一些缺陷,但是只要我们采取相应的对策,就一定能够解决这些问题,促进我国港口与航运业的健康发展。
事业单位航道管理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事业单位航道管理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航道建设和管理工作日益重要。
为了适应新的发展需求,我国不断推进事业单位航道管理的改革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事业单位航道管理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一:权责不清,管理混乱在事业单位航道管理中,存在着权责不清、管理混乱的问题。
一方面,航道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责任主体不明确,导致在具体工作中存在协调不力和推诿扯皮的情况。
由于事业单位航道管理的特殊性,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法律制约,容易出现管理混乱的情况。
对策一:建立明确的权责体系建立明确的权责体系是解决权责不清和管理混乱问题的关键。
应该明确各个部门和单位在航道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起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
要加强对航道管理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估机制,对责任主体进行约束和督促。
加强对航道管理工作的法律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管理的规范性和法制化水平。
问题二:信息不畅通,沟通困难在航道管理改革工作中,信息的畅通和沟通的顺畅是十分重要的。
然而实际情况是,由于信息来源的分散和不对称,以及信息公开程度的不高,导致各个部门和单位之间的沟通困难,工作效率低下。
对策二: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是解决信息不畅通和沟通困难的关键。
要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将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信息资源进行统一整合,提高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要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渠道,定期召开航道管理工作会议,加强各方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管理和沟通能力。
问题三:监管不到位,执法缺失在航道管理改革过程中,监管不到位和执法缺失的问题较为突出。
一方面,由于航道管理的复杂性和专业性,监管人员的数量和能力有限,导致监管不够到位。
由于缺乏有效的执法手段和制度,执法工作缺乏力度和效果,容易被相关单位和个人规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港航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现状及难点浅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的规定,县级港航管理部门依据县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辖区内的水路交通行政处罚案件实施管辖。
虽然根据《交通行政处罚规定》(交通部1996年第7号令)第七条“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办理下一级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行政处罚条件;下级交通管理部门对其管辖的交通行政处罚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时,可以报请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决定”的规定,县级以上港航管理部门也可以管辖本行政区划内的行政处罚案件,但是在我省实际工作中,县级港航管理部门的工作侧重于现场监管和执法,县级以上港航部门侧重于政策贯彻督导和实施行政许可,绝大部分行政处罚案件是由县级港航部门作出并执行的。
据统计,**市港航系统2004年至2006年行政处罚案件总数为180件,适用一般程序案件149件、适用简易程序案件31件,其中下辖各县市区港航处作出180件,市局仅为0件,可见县一级港航部门是港航行政处罚和现场监管的具体实施者和执行者,在行政执法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县级港航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水平和规范程度,直接关系到整个港航系统行政执法的质量。
同时,县级港航管理部门直接面对来自五湖四海的管理相对人,直接调查和处理违法违章行为,各种矛盾冲突汇聚,情况复杂多变,既是工作重点,也是工作难点,搞好县级港航行政执法工作,事关港航事业和谐发展的全局,意义重要而深远。
本文拟对基层县级港航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和难点作一浅析。
一、基层县级港航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及问题分析**市(地级市)地处湖北省中南部,位于江汉平原腹地,东连武汉、西接三峡、南跨长江、北临汉水,长江贯穿全境,岸线总长485公里,并有内河75条、通航湖泊2个、渡口527处、船闸5座、属于典型的中部沿江水网地带,下辖的8个县市区均紧靠长江并设有港航(地方海事)处,沿江、沿河的乡镇设有港航(地方海事)所。
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市港航事业快速发展,航运形势稳中有升,目前**港纳入国家“十一五”口岸发展规划并即将升格为国家一岸水运口岸,各项工作包括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涌现出了如沙市港航处被交通部授予“全国海事文明执法示范窗口”称号的先进基层文明单位。
但是通过对8个县市区港航行政执法状况的调查研究,我们也深切感受到,基层的港航行政执法确实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基层执法工作中也遇到了新的情况和问题,基层执法难在一定程度上还相当突出,既管不过来、也管不到位,这些都是我们在工作中应该予以重视和加以解决的。
下面从三个方面剖析基层县级港航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一)、执法力量薄弱目前,县级港航管理机构基本上沿用县级港航管理处加若干下辖港航管理所的模式。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经过2005年长江湖北段水监体制改革和历次机构精简,县级港航管理机构臃肿人员膨胀的现象得到了比较有效的控制。
椐统计,8个县市区共有在编人员951人、在编人员中持有执法证人员462人,占48%,但是基层一线的执法力量仍然薄弱,表现为:一是部分县市区港航处大量人员拥挤在县市处(局)机关,处于基层一线的港航管理所执法人员数量配备过少。
以洪湖市港航海事局为例,该局在职人数86人,在岗人数为66人,其中局机关人员43人,省属检查站6人,辖区七个港航海事所共17人,具体是城区所7人、螺山所4人、瞿家湾所2人、新滩、丰口、龙口和大沙4个所各1人,形成了大“局”小“所”的状况。
洪湖市港航海事局管瞎长江干线121公里,内河航道30条,596.36公里,岸线长、河流密步、港口多,基层管理人员严重不足,管理与执法工作难以开展,就连最基本的法定调查取证人员都难以保证。
同时基层港航管理所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不但要进行现场日常监管,还要负责规费征收、地方海事签证、港口航道管理、运输安全管理和乡镇渡口达标工作,许多港航管理所工作人员反映管理事项多、工作任务重,有些时候忙都忙不过来,一些轻微行政违法行为虽然发现了,却无时间和精力去调查处理,或者是应该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也因为时间和精力的关系,只有折中采取简易程序求得尽快处理,处罚力度打了折扣;同时由于工作安排连轴转,基层执法人员缺乏时间参加执法业务培训和自学充电,久而久之,自身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没有能够随形式发展得到提高,在工作中面对复杂疑难案件和新情况、新问题,往往讲不清、说不明、弄不透,难以依法处理。
(二)、执法观念误差经过“四.五”普法和港航系统内部法制宣教,基层港航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有了很大的进步和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观念已经为我们的执法人员熟知熟记,在实际工作中,基层港航管理部门基本上杜绝了“水上三乱”和其他重大违法行政行为,企业和船民对港航管理部门的评价和满意度逐年提高,但是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基层港航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普遍在执法观念深层次上存在一些误差,具体表现在:1 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往往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行政处罚一罚了之,只要当事人罚款交到位了,自己就认为工作做到堂了,案件也可以结案了,至于执法的程序是否合法、文书的使用是否准确、违章行为是否得到了及时有效纠正、当事人是否受到了教育等重要因素,都缺乏充分考虑。
2 在行政处罚种类适用上,过于偏重于财产罚而忽视了申戒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交通行政处罚规定》规定,县级港航管理部门依法可以做出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证照以至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但是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港航管理部门往往习惯性采用罚款的处罚措施,可罚可不罚的一般要罚、可并处罚款的一定要罚、罚款金额的裁量一律取中线以上,根据统计,在180件行政处罚案件中,处以罚款的占到了82%,处以警告的不到5%。
罚款作为处罚的一种方式,属于财产罚,对当事人具有惩戒的作用,财产罚必须以制裁违法行为为目的,依法适用,否则滥用或乱用财产罚必然会产生种种弊端,同时,在法律规定的处罚额度内,执法人员手中掌握着不小的自由裁量权。
具体到相同性质的案件,处罚额度也会因办案人员的素质和观点不同而产生差异。
而被处罚对象为了少罚款,经常托熟人找关系,大量的说情电话甚至影响到了正常的执法工作。
而警告作为申戒罚,对于大量发生的情节较轻、且当事人能认识错误并及时整改的违法行为适用,完全可以达到纠正违法行为的目的,更能够体现《行政处罚法》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3 在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方面,对《行政处罚法》中无救济即无处罚原则印象比较淡漠,以最终裁判者自居,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没有充分重视。
虽然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履行了告知义务,但是对于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中的合理理由,往往没有当场听取和进行复核,而是依据个人的经验和判断,直接下达《违章行为通知书》,然后要求当事人到办公场所交代情况,解决问题,误认为不这样做就不能体现出港航管理部门的威信。
实际上这样的工作方式,很容易滋生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不利于错案纠正和问题的解决,也降低了行政执法工作的效率。
(三)、执法装备和手段落后。
受经费的制约和旧的管理方式影响,基层港航管理部门的执法装备和手段还很落后。
在基层检查中笔者发现,县级港航管理机构普遍缺乏办案所需要的录音、录象、扫描、传真等设备,执法办案人员对上述执法装备使用的掌握水平和计算机操作水平也普遍不高,基层一线的港航管理所更几乎是一穷二白,办公状况为可以概括为“一间房、一本书、一支笔、一个电话”,这就决定了我们的调查取证办案停留在口述笔录的最基础阶段,《行政处罚法》中已经规定视听资料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我们的基层港航管理部门如果有条件进行采集,与其他证据形式一起采用,可以极大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有效解决因为船舶流动性造成的取证和证据保全困难,对于当事人不配合调查或者抗拒执法的,能够直观有力的反映出来。
基层执法办案中,由于装备的缺乏,现在只有少数案例采用了视听资料。
同时由于监督车辆船艇的缺乏和年久失修,执法人员对辖区漫长的沿江岸线、星罗棋步的河流湖泊的现场监管执法力不从心,只能够从一个现场到另一个现场来回奔波,甚至步行执法,陷于被动执法的局面。
二、基层县级港航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难点基层执法工作的薄弱环节和我们管理体制及立法中的不足交织,在基层执法中突出表现为几个难点:(一)、行政强制措施缺乏按照《交通行政处罚规定》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依法设置的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运输、航道、港口、公路、规费、通信等交通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我省县级港航管理部门在工作中依委托进行水路运输、航道、港口、规费类行政执法,实施行政处罚。
在行政执法和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如果遇有当事人抗拒执法和处罚,就有必要对当事人依法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以保证执法和处罚的正常进行。
但是在目前的工作实践中,港航管理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却会出现无法可依的困境,比较集中体现在运输执法工作中。
作为水路运输执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章“罚则”部分第二十六条(一)至(六)项规定了对违反水路运输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却没有条文规定对当事人抗拒监督检查、不服从处罚的情况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及采取何种强制措施。
没有行政强制措施做保障,遇有当事人抗拒监督检查、不服从监管的情况,港航管理部门以往的模式是依托海事监督权限(港航和海事一门两牌)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和运政联合检查,一并做出处理决定,由于海事管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一整套强制措施,能够对进行检查和执行处罚起到有效的保障,但是在水监体制改革,长江干线水上安?监督职能划归长江海事局后,港航部门在长江干线和港区的现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顿失依托,如2006年3月16日,重庆市涪陵港江水运有限公司大洋2号轮在我市江陵县港区内停泊,拒不接受江陵县港航处海巡31418的运政检查,导致我执法人员无法登船,直到该轮接受长江海事局安检时,我执法人员方才借机登船,但是仍然拒绝出示任何证书证照,经我执法人员宣传政策、反复教育,方才接受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发现大洋2号《船舶运营运证》与《船舶检验证书》数据不符,运管费按其费额和缴费时间相差2070元,拟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给予罚款的处罚并且责令其补缴规费,在告知当班船长后,该船船员态度变得十分蛮横,称马上就要开航,并且拒不签收执法文书,由于水路运政没有强制措施,只有将其营运证做证据登记保存后放行,水路运政执法工作陷入僵局。
水路运输和港口管理执法人员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制服,在工作中着海事制服,持交通行政执法证执法,严格的说来,是不应该着海事制服的,但是面对复杂的执法环境,不着制服工作则更难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