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评议技术导则》上海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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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评议技术导则》上海地方标准
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工作组
二〇一九年七月
目录
一、背景及任务来源 (1)
二、国内外“知识产权评议”情况调研 (2)
三、编制原则 (3)
(一)规范与引导并重 (3)
(二)兜底不封顶 (4)
(三)注重实际操作性 (4)
(四)有机衔接相关法律法规 (4)
四、标准起草过程 (4)
五、主要内容及要点 (5)
(一)关于标准使用对象 (5)
(二)关于标准名称 (6)
(三)关于知识产权评议的定义 (6)
(四)关于评议议题和评议类别 (6)
(五)关于评议方案设计 (7)
(六)关于评议对象解析 (7)
(七)关于信息检索 (7)
(八)关于数据整理 (8)
(九)关于侵权风险诊断 (8)
(十)关于创新启示分析 (8)
(十一)关于专利价值评估 (9)
(十二)关于对策建议与论述 (9)
(十三)关于报告编制 (9)
(十四)关于成果归档及提交 (9)
一、背景及任务来源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上海在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过程中,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支持和指导下,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分阶段不断发展和完善,从推动“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到“建立健全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建立知识产权评议和目标评估制度”,现已成为各级政府创新管理和企业创新实践的有效途径,其应用场景从研发项目管理,扩展到技术战略制定、人才与技术引进、创新产品上市、风险投资管理、无形资产管理、企业兼并与重组、企业上市与融资、技术标准制定、专利布局等等。伴随知识产权评议需求快速增长,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由于知识产权评议是一种有机融合知识产权、专业技术、竞争情报、工商管理等多学科领域知识于一体的高端综合咨询服务,鉴于过往评议项目实践,知识产权评议参与各方强烈呼吁建立相应的技术标准,以引导需求、规范实施和评价,提升知识产权评议项目的质量和应用效果。
为适应上海市场需求,引导和规范知识产权评议深入开展,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3月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了制定《知识产权评议技术导则》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的申请。经规定审核程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本标准列入了2018年度第
一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根据《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一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沪质技监标[2018]291号),组成了本标准编制组,负责具体编制。
二、国内外“知识产权评议”情况调研
知识产权评议是有效利用专利信息、提升知识产权规则应用能力的一种工作载体和措施。国外与知识产权评议相关的工作包括知识产权审计(IP Audit)、知识产权尽职调查(IP Due Diligence)、技术挖掘(Technology Mining),其应用场景和工作内容与知识产权评议相类似。相应地,国际上已有一批相关出版物面世,包括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出版的《知识产权审计工具》,美国Portfolio Media, Inc.发布的《并购中的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指南(A guide to conducting IP Due Diligence In M&A)》,美国商业价值资源公司(BVR)发布的《BVR知识产权评估指南(BVR's Guide to Intellectual Property Valuation)》等。
作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组成部分,我国开展的知识产权评议既借鉴国际上相应工作的经验,也立足于我国国情,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国家政策推动和市场需求的牵引下,我国各地知识产权评议快速发展。为指导和规范全国知识产权评议的组织与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出台了《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快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分析评议能力的指导意见》、《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指南》等专门文件,制定了国家标准《知识
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服务规范》(GB/T 37286-2019);一些省市也建立了知识产权评议制度。但是,由于全国各地经济、科技、产业发展水平不尽相同,知识产权评议的广度与深度、侧重点与质量需求各异,并且有效的知识产权评议需要多种专业知识的深度融合,技术积累和项目实践还处在不断丰富中。因此,截止目前全国尚未形成知识产权评议项目具体实施的专门技术标准。
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的使命和现实需求,推动着知识产权评议的深入开展,尤其是在技术创新管理、风险投资管理、专利转移转化、技术进口出口、企业兼并重组、技术金融发展、科创板IPO等方面的知识产权评议需求与项目实践,既对制定本标准提出了紧迫要求,也为编制本标准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编制原则
(一)规范与引导并重
鉴于实施知识产权评议项目的技术链条较长,且前后技术环节相互依存,采用的技术方案、技术路径、各环节技术方法都直接影响最终的评议质量,本标准呼应了技术创新主体、服务机构、相关评估专家的需求:一方面,基于市场实践和理论逻辑,本标准对评议工作流程、内容、方法和要求进行技术规范;另一方面,考虑到知识产权评议对综合技术素养的高要求,为推动知识产权评议的普及,本标准也注重了知识和技术的基础性和完整性,以期引导更多的企业和服务机构对知识产权评议内涵的理解,有效参与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提升上
海知识产权评议的整体水平。
(二)兜底不封顶
考虑到不同应用场景、项目复杂程度的知识产权评议的差别,本标准对具有共性的评议工作流程、内容、技术方法和质量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以保障知识产权评议目标明确,评议工作实质、有效呼应评议目标的质量底线要求;同时,对涉及技术工作个性选择和技巧问题,本标准只给出了原则,各单位可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优化技术工作个性选择和技巧,以改善评议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评议工作质量。
(三)注重实际操作性
本标准在遵循技术咨询一般原则、保持技术逻辑、吸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直面市场具体需求,立足于以专利信息分析为基础,注重采用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方法,保障评议各环节能形成相互衔接的工作闭环,获得确定的评议结论,以解决技术创新和经营中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实际问题。
(四)有机衔接相关法律法规
本标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代理条例》、《专利审查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严格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规定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进行编写。
四、标准起草过程
本标准编制始于2018年2月11日,结束于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