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俗与中国世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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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世俗与中国世俗文化
十几年前就想写一篇关于“世俗”和“庸俗”的文章,也陆续写了一些文字,然后由于各种原因,特别是“世俗”的原因——西方都进入“后宗教”的世俗时代了,还有什么可说道的即使有问题,也是人的天命。
于是就束之高阁了。
今天,在我们这个世俗的社会,己明显地铺展出一条走向庸俗、低俗和恶俗的向下的道路,虽然也有另一取向,就象企业家陈光标、音乐家施光南、刘欢等人所代表的另一条向上的道路。
但前者不仅是传统的,而且得到体制保障,是负面文化与制度缺陷相结合的产物,不仅从来如此,而且愈演愈烈,是真正的大气侯,世人身处其中,早就习惯成自然,或乐得推波助澜,浑水摸鱼。
后者也有传统文化和改革以来正在形成的思想文化氛围及相应规则的支持,但支持的条件很不健全,并往往被一种拙劣的意识形态所捆绑。
破与立是一个问题的两面。
本文从分析我们这个世俗社会开始,哪怕它是当代人的天命,也要撕开看一看到底是什么东西决定的。
“世俗与神圣”,不止是适合考察前现代社会的理论框架,对理解中国社会的转型也不无帮助。
世俗是相对于超越的神圣而言的。
感性的现实世界就是世俗社会亦称俗世,人在俗世的感性生活就是世俗生活。
人的世俗生活不是铁板一块,而充满了差异和矛盾。
因为人的出现本身就意味着人与自然、人与他人和人与自身的分化和互
动,由此导致人所生活的世界充满各种差异和矛盾。
这个差异和矛盾不仅体现在横向的空间维度上,还体现在纵向的时间维度上,这就是人一旦意识到自己是人,就想方设法地要从自然万物中把自己提升出来,使自己成为目的,获得自由。
于是人就有了从地上向天上、从当下向未来的超越。
超越不是“一起升天”、“共同致富”,而是有人跑在前面,有人落在后面;有人自由度小,有人自由度大,乃至恰恰由于你有了自由,我就失去了自由;我有闲,所以你就无闲。
这当然表明人与人之间有合作,也有竞争和对立。
然而,恰恰以这种矛盾关系为杠杆,人类才不断地走出动物界,创造了文化,形成了文明。
而这文化与文明,又不能不受到人的本能和野蛮的纠缠。
通过文化和文明这双眼睛,人的弱小、缺陷和人生的痛苦与人类内部的各种“恶德恶行”,也特别清楚地呈现在人们自己面前,与此同时,一种尽善尽美的理想和信仰也就在人的心中升起。
于是,彻底摆脱世俗生活的“超绝”取向即对超验的彼岸的向往,就在人们的意识和精神之中形成了“神圣”世界。
从西方宗教观点看,如人没有对全知全能的上帝的信仰,不知有罪并渴望获得救赎,他在人世间的生活不仅毫无神圣可言,还是堕落的。
此说非无道理,特别是就西方希腊、罗马和中世纪而言,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城邦生活和商业所需要的理性,加上种族、民族和阶级之间的对立严重,很容易
形成感性与理性、现象与本质、尘世与天国的对立。
因而,不通过信仰上帝获得精神力量,人就容易耽于肉体的感官的享乐,被人性的弱点、“原罪”牵着鼻子走,为所欲为,放浪形骸,无恶不作。
自从基督教征服了罗马并成为整个欧洲的信仰,神圣主导了世俗社会但并未取代世俗,而是圣俗互斥互补、相互作用并渗透。
后来就有了路德和加尔文的宗教改革,为现代资本主义提供了精神资源。
中国整体上作为世俗社会,与西方基督教主导的社会差异很大。
萌生于中原地区的中国文化一开始就有自己的特点,它既象西方一样经历了神话和原始宗教阶段,而内容和和所体现的旨趣与西方又有很大不同。
如中国神话中的神只都是人和人的文化的创造者,五帝时中国的原始宗教崇拜就被统一起来,到春秋战国,更是天命落而人文兴。
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人就告别了上帝,而是不再执着于惟一的人格神,并形成了“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这样一种信则有不信则无的传统。
秦汉之后的中国也有非世俗的世界,如道教的道观和佛教的寺院,在“出家”人眼里,“在家”生活的就是世俗的。
中国的佛教、道教不是国教,国家的意识形态是把人伦日用与国家政治、现实与理想结合起来的儒家思想。
与西方在教会和人的精神生活之外的世俗生活、世俗社会相比,中国的“世俗”文化和社会生活就有了自己的特点,这就是在主导性的世俗文化之中,也有一定的精神的信仰的成分。
但正如
现实和理想并不二分,世俗与神圣之间也没有清晰的界限。
产生这一文化性状的自然和社会的原因,在于中国中原地区较适宜农耕生产和生活,人们聚族而居,很早就形成以血亲、姻亲和地缘为纽带的家族和部落,内部的分化没有根本破坏宗法关系;部落之间的冲突有时虽然采取战争的形式,但强力的合并与相互的结盟是主要的,于是,统一的趋势和整体性的利益,大于这其中的分化和对立。
非此即彼的两极性思维(包括情感)很难成为主流,经验和直觉导致的是顺乎自然和整体优先的思想和行为,而自然的力量和整体总是超出自己的能力,表现为人们难以预测和不得不服从的命运,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所以,虽然子不语怪力乱神,但同样畏天命,畏大人。
天地是神圣的,祖宗也是神圣的。
人们敬天法祖,相信各种山神、河神、土地神的存在,而据称能沟通天人的神汉巫婆、妖魔鬼怪也就应运而生。
百姓的人伦日用固然产生并需要常识理性,但一旦发生超出自己生活经验的异常情势,人们就难免不陷入迷信与狂热。
佛教传入,虽有“沙门不敬王者”之说,但中国化的沙门与王者之间,也多半都有或明或暗的联系,有些则直接得到朝廷的赞助支持。
中国文化人也有所谓大俗即大雅之说,虽然难以达到。
具体说,中国进入阶级社会,特别是启家天下之后,华夏文化或文明是功利、道德、政治和宗教性因素这四种成份的混合。
其中,政治是第一位的或者说是核心,因为它是利益的
集中体现,但它有伦理的维度(宗法)和道德的外观,甚至罩着神圣的光环或充满迷信色彩——一直到毛泽东的什么8341、日月同辉和当代官员与百姓的抽签占卜、烧香磕头,表现出来,则是一基于小农生产和家庭本位的生活方式,也是符合儒家基本观念的生活形态。
从乡土的农民家庭、家族到高高在上的王朝,中国在整体上就象一个大家庭,家长是拥有绝对权力,享有极高威信的卡里斯玛式人物,他是全家的指路人和主心骨,子女们则是懂事的家庭成员,他们孝顺长辈,相互帮扶,致力于为家庭整体谋福利,长大了则成家立业,作新的家长。
这个敬天法祖、尊老爱幼、夫唱妇随、长幼有序、耕读传世而又希冀超自然力量保护的大家庭,就是传统中国社会的理想图景。
这个理想图景只要基本实现,就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中国人各方面的——物质功利的,情感和道德的,精神信仰的——需要。
朝廷是王朝,授命于天,替天行道,皇帝则是天子,是圣王,为天下共主。
皇帝主导的官僚系统,既是一政治集团、利益集团,又大都为读诗书出身的儒者构成,负有教化和治理天下的使命,所以对百姓来说也不只是官僚,还是青天大老爷和有学问的教育者。
普通百姓靠自己耕织过日子;如果风调雨顺,政治清明,社会安定,也能解决温饱问题,怕的是遇到天灾人祸,但天灾人祸总难避免。
他们一代又一代,周而复始地重复着这种半自然的生存状态,大都认可了这种无可
奈何的命运,苦中作乐;认可了自己“从来如此”的“草民”地位,所谓“人生一世,草木一秋”。
家境殷实的小康之家,则由耕织而“耕读”,读书的目的,固然是识字,是知书达理,但为了走出辛苦而贫乏的生活,为了出人头地,就要向上爬,进入官僚队伍。
天下可称之为名与利的资源,基本上控制在朝廷和官僚系统手里,依据自上而下的等级原则行使权力,分配资源。
这个官僚等级系统不仅是最大的价值系统,还是最正当、合理的价值系统,它主导着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念,使天下的聪明人,读书人,一心爬进这个系统的上层、核心,成为人上人,既可得到“功名利禄”,又可“光宗耀祖”。
所谓“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在世人眼里,“升官发财”就象水的本性向下流一样,也是人的本性。
这种认识不可能不导致或强化趋炎附势、媚上骄下、嫌贫爱富、见风使舵的社会风气,此即人们常说的世态炎凉的原因。
所以,中国“世俗的价值观”并非只是在民间,而是整个“家、国、天下”体系都是世俗的而又不乏神秘性、非理性。
儒家从人们现实的生活出发,指认“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里仁》,“学者,禄在其中,耕者,馁在其中”;“富贵利达”是“人之同心也”《孟子告子章句上》。
孔孟都主张“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反对的只是“不义而富且贵”即不以其道得之的不正当途径和手段,如钻营投机。
只要承认并顺应上述社会现实,即使再说什么“君子谋道不
谋食,忧道不忧贫”,“贫而无谄,富而无骄”,“贫而乐,富而好礼”《学而》,恐怕也只有极少数人才能做到。
由此必定象章太炎先生所批评的那样,儒家的弊端就在于不离富贵二字,引导士子汲汲于功名利禄,成为乡愿。
——当然,那些怀抱治国安邦理想、具有担当天下意识的人,也只能走坐官的道路。
所谓“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
”《阳货》明末大儒黄宗羲就曾谓“我之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
”《明夷待访录原臣》中国历史上是有不少人为天下、为万民出仕,并立功立德的。
但这些有担当意识的人往往仕途坎坷,不太会做官,有些则一经贬谪,再无出头之日。
而可悲的是,中国的道德恰恰是靠这些人的遭遇来维系的,士林或民间所谓“君子”与“小人”之分,就是在能否持守忠诚信义的意义上。
——顺便说,如韦伯所言,儒家读书做官的正道也演化不出计算加法权的现代资本主义。
看来这个大家庭的理想图景在现实中是充满矛盾的。
第一,血亲宗法关系和基于利益的政治的相互渗透,使得私人领域的原则与公共领域的原则难以区分,公共资源私人化,私人也国家化或国有化。
只是国家作为家国,只属于皇帝。
所以一些权势者所希冀的是“风水轮流转,明年到我家。
”对于普通百姓而言,一方面天高皇帝远,有一定的自治,但他们又只能匍匐于皇权之下,做交皇粮,服徭役的顺民。
第二,它不承认并要努力消除普通社会成员的个人意志及其
相互之间的竞争关系,然而事实上不可能彻底做到这一点;中国的官场从来充满各种明争暗斗,社会和家庭都经常上演着个人意志被禁锢、个人幸福被扼杀的悲剧。
但中国社会虽然悲剧频发,却没有形成类似希腊悲剧的精神,占主导地位的是李泽厚说的乐感文化。
第三,中国传统社会也有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区分,但精神生产只是在先秦一段时间内如枯木逢春,在二千年的历史上,人文、科学和宗教基本上不能按照自己的本性展开。
儒学在汉以后被朝廷收编而成为体制内的官学,只是在民间的书院还能保持自由探索和讲学之风。
学者和教主的地位也注定在官员之下,除非你自己成为官员。
第四,社会缺乏分化,价值取向单一,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在这个等级式的金字塔的结构中,一些人要做人上人,就意味着另一些人是人下人,反之亦然。
只要维系着这个一元化的世俗的经济和政治体制,就永远避免不了各种明争暗斗、上欺下凌。
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传统的思想文化“和谐”资源丰富而“斗争”观念缺少,但近代以来“斗争哲学”一经传播即风起云涌的社会历史原因。
根本问题在于,在农耕条件下,社会的分散性统属于整体性,个人属于家庭,每个小家庭则属于大家族,大家族则隶属于国家这个整体,朝廷拥有无限的政治权力,并借助儒家在文化观念上强化着这个整体。
但是,每个人的意志与作为家庭
代表的家长的意志,一家一姓的王朝与属于所有天下人的天下毕竟有着矛盾的一面。
处于社会上层的统治集团不过是有权有势的农民,而农民成为权势者后既代表着农民的愿望,又反过来统治、盘剥农民。
这一上下、君民间的矛盾关系一直是社会的基本矛盾。
这种矛盾结构以及强制性维护着这一矛盾的大一统王朝,使社会难以合理地分化,虽然等级分化严重,水平式的社会分化即劳动分工职业分途一直欠缺。
儒家本来是为社会设计伦理和政治秩序的,它也希望以人文价值秩序引导社会组织秩序,然而,孔孟荀既没有象柏拉图那样突出可见世界与可知世界即现象界与本体界的区分,没有把自己定位于一个独立于统治者的阶层,也未充分认识到社会分化及其良性互动的意义(荀子稍有不同),而只是强调靠仁与礼来整合这一分化。
儒家在汉武帝之后更是成为统治阶级中意识形态制造者,而不是真理的追求者。
先秦儒家所讲的“人能弘道”,甚至“守死善道”,虽然为后世留下了担当道义的精神,但由于这个道在传统社会中的政治意图,根本上无非是孔子的“克己复礼”之道,荀子的“明分使群”之道,是士子们的“学而优则仕”之道,所以,说到底既是民众的生存之道,也是王朝久安之道,还是儒生的自我实现之道——在现实社会中“成功”地成为“人上人”。
所以儒家的道非但转换不成以学术为志业的理念和探索真理的怀疑、论证的逻辑,还助长了一种矛盾的、虚伪的社会文化心
理,既以道德的形象、形式去谋权力和利益,所以也就不能不产生“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这样的双重人格现象;导致在显规则之外出现隐性规则即潜规则的盛行,如《红楼梦》中的第四回所描述的贾雨村接受的“连络图”。
儒家培养出来的儒生、文化人虽有一定的独立性,但既然是官僚预备队或官僚,所以大都很“通世故”,甚至认为“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炼达即文章”,说明在他们眼里,学问、文章,都是在这个表面上自然而实际上很不自然的社会中,如何生存、晋升、避祸的道理与谋略。
除非在他们与皇权或其他权势集团发生对抗的情况下,才表现出较为鲜明的道义力量和节操。
少数生活在儒家理想世界的人,必须结成声气相应的团体,从中获得支持和肯定,否则在现实生活中只能到处碰壁,左右为难,被视为不通世故的书呆子,他们自己也只能感慨怀才不遇,自怨自艾;一些做了官的士大夫由于坚持儒家理想而官场失意被贬,只好远离庙堂,退居乡野或寄身江湖。
我们看到中国历史上一些忠于旧王朝或对新王朝不满的儒者隐忍山林着书立说,不求闻达于诸侯,只愿传之于后世,表现出较强的反思意识和对真理的追求,然而,由于社会和时代的限制,还是未能“跳出笼子”反思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和世俗文化特别是儒学的“根本问题”——而这只能借助于现代思想。
中国文化的基本格局是儒道互补,以儒道作为自己入世和出世的指导思想。
后来佛教进入中国,更以出家的
形式为这种矛盾的解决提供了一种选择。
总之,在传统的世俗的中国社会,有人的道德的大我,却没有有个性的小我;有顺民、暴民和出家人,却没有拥有个人权利的、平等的公民或类似于希腊城邦的公民;有大量的感性的经验与迷信,却没有经过论证的普遍的真理与真正的信仰,现实关切与终极关怀统一为传宗接代的家族繁衍。
西方宗教教会,其实与科学家人文学家有一相通处,即都是生存在精神世界中,为社会提供着普遍的、超越的、永恒的价值理念和知识。
而中国人则没有一个独立的成建制的精神生活世界,所以,社会主流的价值观所重视和追求的总是当下的、眼前的、特殊的和现实的利益。
这就不能不导向“庸俗”。
人们的价值观又是怎么回事
价值观是直接引导和调节人的目的和行为的观念,包括日常的做事做人的准则与信念、关于社会的理想和主张,终极关怀即信仰这三个层面。
产生人的价值观的直接条件是人性,是人的心理系统,但形成人的价值观的心理,与其说是生理心理,不如说是文化心理。
人们在创造和使用符号中形成的文化心理,包括信、知、情、意、信念和希望。
信是原初的心理,是人生在世,人与外部世界打交道时产生的一种外部世界可以信赖、依靠的心理,初级的信在幼儿那里就形成了,属于潜意识的安全感、
秩序感,它表明的其实是人与外部世界虽然分化开来了,但人与它仍然是一致的,或者人就是受它庇护的,它与人构成了一个生活的系统,一个包括人在内的生存世界。
人只能生活在这个系统或生存世界中,因而,人关于生活的所有可以称之为“价值”和“价值观”的因素,都寓于其中,从中产生。
那么,从人的原初的信中分化、发展出来的知、情、意,都是人关于这个系统或世界的,是具有个体性和社会性这双重属性的人对这个世界的整体与个体、当下与未来的矛盾关系的反应。
知是对外部剌激的反映和选择方式,而情与意,则是人在外部事物剌激下产生的与生理密切相关的反应方式,情分爱恨,爱是与对象趋近、结合的取向,恨是与对象疏远、拒斥的取向;意分顺与逆、强与弱,关乎利己与利他和人们之间的竞争与合作;而信念则是经过怀疑之后形成的统摄性的主导性的意识和态度,希望则指向未来,信念也包括对未来的肯定性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