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发电机组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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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纬三路过江通道工程SG-1标段S线工区

应急电源(备用发电机组)

管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交隧道局南京市纬三路过江通道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4)

第三章备用发电机组的日常管理 (7)

第四章备用发电机组的油水管理 (9)

第五章备用发电机组的维护保养 (9)

第六章备用发电机组运行管理 (14)

第七章备用发电机组的故障管理 (15)

第八章备品备件管理 (16)

第九章考核与奖惩 (16)

第十章附则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交隧道局南京市纬三路过江通道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范围内各个工区应急电源(备用发电机组)的网电断电后安全并网的操作、用电管理、机组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障项目部生产、生活的备用用电,按照管理要求及项目部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项目部对备用发电机组和网电断电后安全并网实行综合管理,以安全管理、突出预防性维护、减少突发故障、保障可靠运行为指导思想。通过加强管理、重视日常维护和运行状况分析,实现项目部各个工区应急电源,机组安全、平稳、可靠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为目的。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项目部在用的所有柴油、汽油发电机组,其它类型发电机组(含关联交易资产)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设备部是备用发电机组的归口管理部门,设置专(兼)职岗位全面负责发电机组的技术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编制、修订项目部备用发电机组管理实施细则,监督、考核各有关单位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项目部备用发电机组的技术管理工作,对各有关单位在备用发电机组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给予指导。

(三)协助各有关单位抓好备用发电机的操作、保养、维修技术、管理业务的培训工作。

(四)负责项目部备用发电机组报表和资料的编制工作,做好备用发电机组运行技术资料的积累和分析。

(五)协助各有关单位及时处理备用发电机组突发故障,并对故障及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六)负责对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执行情况及建议进行收集、整理和修订。

(七)负责项目部范围内备用发电机组的大修立项、设计(方案)审查;组织发电机组大修项目的完工交接或竣工验收工作。

(八)负责项目部新增备用发电机组的可行性论证及采购时的技术管理工作。

(九)负责备用发电机组报废的技术鉴定工作,参与对备用发电机组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部相关部门是备用发电机组的协同管理部门,其具体管理职责:

各使用部门负责按照项目部生产需求和配置标准,为为之配置项目部备用发电机组配备操作人员,

操作人员必须是专业人员(具备电工证),并经过项目部设备部的专业培训,熟知网电断电后安全并网的操作,平时负责保障网电的正常运行。

财务部负责备用发电机组大修项目计划、实施计划的下达和项目的结算工作;参与备用发电机组大修设计审查、完工交接及验收工作;负责备用发电机组的调剂、调拨及报废等方面的相关工作。

物资采购部负责备用发电机组及相关备品备件和材料的采购工作,并满足相关技术要求;负责与生产厂家(代理商)联系,督促处理解决在设备材

料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

第六条各工区是备用发电机组日常操作、运行、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的执行单位。各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或主任工程师负责对本单位备用发电机组实行全过程管理。各工区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项目部有关备用发电机组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对备用发电机组的相关管理工作,建立建全备用发电机组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三)负责本单位备用发电机组操作、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备用发电机组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工作。

(五)根据相邻生产单位需求和项目部安排,协助相邻单位做好备用发电机组的故障处理工作。

(六)做好备用发电机组的动态分析工作,每月向项目部上报运行月报表、每季度向项目部上报维护管理总结。

(七)负责本单位备用发电机组大修的项目申报及实施工作,做好机组大修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第三章备用发电机组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项目部按照使用场所及功率的不同对备用发电机组分为一、二、三类进行管理。

为脱水站配备的或功率为500KW及以上的备用发电机组为一类;为增压站(含单井增压站)配备的或额定功率在5KW~500KW的发电机组为二类;5KW

以下的发电机组为三类。其中一类机组由项目部统一进行管理,二、三类机组由各有关单位自行管理。

第八条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对备用发电机组的管理工作,每台发电机组应明确责任人实行挂牌管理,由责任人对机组进行全面管理,各有关单位应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按照设备管理要求,5KW及以上的各类备用发电机组必须录入设备管理台账进行管理,要求记录的静态、动态数据及时、准确(包括备品配件、油料消耗等)。

第十条各有关单位结合现场备用发电机组实际情况参照附件格式建立完善备用发电机组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加强备用发电机的操作员工的培训工作,项目部、设备部和各有关单位应利用现场维护和轮班培训等机会安排对操作员工应知应会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员工对机组原理、结构、性能、用途进行了解,对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和常见故障排除进行掌握并能运用。

第十二条基础资料及台帐管理。根据项目部管理需要,按照下列要求分级建立相关资料:

(一)备用机组使用现场:

1.巡检保养记录(附件1);

2.备用发电机组运转记录(附件5);

(二)各使用部门

1.每月、每季度、每年巡检保养记录(附件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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