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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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市污水处理设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市污水处理设

域 内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和 污 水 管 网 的 运 行 监督 管
作 理 工

省 生态 环境 厅 负责 全省 行政 区 域内 城 市 污水
处 理厂 的 达标 排放 情 况 、 污染 物 削 减情 况 的监督
检 査工 作 。 市
州 (

生态 环境主 管部 门
( 以 下称
生 态 环境 部 门 ) , 负 责 本 行政 区 域 内 城市 污水处 理 厂 的达 标排放情 况 、 污 染物 削 减 情 况 的 监督检
生 产运 营 管理且具 有独 立法 人 资格 的单 位 。
本 办 法 所 称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维 护 单位 ( 以 下
称 管 网 维 护 单位 ) , 是 指 由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确 定
的 污 水 管 网维 护单 位 。 本办 法 所 称运 行 监 督 管 理 , 是 指 对 已 建成
运 行 ( 含试运 行 ) 的 城市 污水 处 理厂 和管 网 实 施 的 监 督 和 管 理 。
第 四 条 省 住 房 城 乡 建 设厅 指 导 全 省 行 政
区 域 内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运 行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州 (

人 民 政 府 确 定 的 污 水处 理 主 管 部
特许 经 营 协 议 、 委 托 经 营 协议 或 服 务 合 同
签 订后 30 日 内 , 应 报 上 一 级污 水 处 理 主管 部 门
备 案 。
第 六 条 厂 区 运 营单 位 对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运
行 管 理 、 处 理设施 和 出 水 水质 负 责 , 按 照 《城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施行《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施行《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施行《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1.10.17•【字号】黔建建通[2001]308号•【施行日期】2001.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施行《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建建通[2001]308号)各市[地、州)建设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建设单位、建筑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为了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现发布施行。

贵州省建设厅二00一年十月十七日附: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之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条工程(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施工合同估算价在刃万元以上的,无论资金来源属何种性质,都必须进行招标。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投资指导意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投资指导意见》环境保护部发布了《防治污染、保护环境、指导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工作成效》的前言。

本指南已制定。

本指南为指导性文件,可作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投资的参考。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计划财务部提出,科技标准部组织编写。

本指南由天津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和北京郭桓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起草本指南于11 月11 日由XXXX 环境保护部批准发布。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 普通规定1.1 适用范围本指南合用于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处理项目1.2 术语和定义农村生活污水是指农村居民产生的污水,主要来自冲厕所、做饭、洗衣服、洗澡、清洁和其他家庭活动1.3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指南的制定主要参考以下文件,包括:(1)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会议[XXXX 是XXXX 年)。

每一个表中的指标可以根据时间、地点、劳动力和材料价格的变化进行调整和使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劳动力成本可提高10% ~ 30%,而西部经济落后地区的劳动力成本可降低10% ~ 30%农村生活污水泵站投资参考标准见表3 表3 农村生活污水泵站投资参考标准项目水量(m3/h)投资(万元)投资比例(%)材料成本、设备成本、人工成本包括人工格栅6 ~ 8.5 20 70 10 11 ~ 20 10 ~ 15 29 62 9 包括机械格栅21 ~ 50 21 ~ 30 29 65 6 51 ~ 100 27 ~ 38 31 62 7 101 ~ 200 39 ~ 55 36 58 6 201 ~ 300 48 ~72 32 61 7 301 ~ 400 60 ~ 80 36 586 2 . 3 . 2 运营和维护管理成本水,主要包括泵站的电费,泵站和管道的维护费用,以及人工维护费用3 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3.1 概述3.1.1 处理规模污水集中处理项目的设计处理规模可按以下公式估算:q = q× n× r×污水处理率(≥60%)× 污水处理量(l/d)q- 日人均用水量(l/d)n-当地居民(人)r-排水系数k-生活污水总量变化系数生活污水总量变化系数参照CJJ 124-2022 和国标选取在选择污水总变异系数时,应考虑农村节假日生活污水的排放。

论贵州山区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论贵州山区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 ah n i ri c n e n eh oo y Wu a 4 0 7 ; 1Huz o gUnv st S i c dT c n lg e y e a h n 3 0 4
2 U r a — Ru a ln ig . hn r1Pa nn De in I siu eo ih u P o ic Guy n 5 0 0 ) sg n tt t fGuz o r vn e ia g 5 0 1
l 贵 州省 “ 一五 ”期 间污水 处理 工程 建设 状况 十
十一 五期 问 , 在各级政府 高度重视 、 国家 财政 资金支持 、 各 级财政 大力 投入及采用多元化建设模式 的多方面努力下 , 省 全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得 以顺 利 实 施 。 贵 州 省 政 府 又 于 2 0 0 8年 1 2月
pu o e n n ce s d t es e g h o v s n fswa e t ame t rjc i uz o rvn ed r g te p r d o 。l h lsg v r me t n ra e h t n t fi e t to e g r t n oe t n G i u p o ic u i h e i f’ t i r n me e p h n o l F v — Ye r ln , uz o r v c a e o l e r ta 9u b ns w g e rame t rjc b e n f 0 0 T i p p r i e a a ” G i up o i eh v mp e d a P h n c t mo e h n 8 r a e a te t n oe t yt do 1 . h s a e p h e 2
摘 要 : 一 ・五期间为 了加强城市污水 治理 , 十 保护水环境 , 中央和贵州省人 民政府增 加 了贵州 省城 市污 水处理 工程设施 的投 资

贵州农村污水处理

贵州农村污水处理

贵州农村污水处理一、引言贵州省是中国西南地区的一个内陆省份,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向来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农村人口的增加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对环境和人民健康造成为了严重影响。

因此,制定适合贵州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标准和措施是至关重要的。

二、贵州农村污水处理标准1. 污水排放标准根据贵州省环境保护局的要求,贵州农村地区的污水排放标准如下:(1)COD(化学需氧量):≤50mg/L(2)BOD(生化需氧量):≤20mg/L(3)SS(悬浮物):≤30mg/L(4)NH3-N(氨氮):≤15mg/L(5)TP(总磷):≤0.5mg/L(6)TN(总氮):≤15mg/L2. 污水处理设施标准为了达到上述污水排放标准,贵州农村地区需要建设适当的污水处理设施。

根据贵州省环境保护局的要求,污水处理设施应包括以下几个部份:(1)污水采集系统:包括污水管网和污水采集井,确保有效采集农村地区的污水。

(2)初级处理设施:包括格栅、沉砂池和调节池,用于去除污水中的固体悬浮物和沉积物。

(3)生物处理设施:采用好氧生物处理工艺,如活性污泥法或者人工湿地法,去除污水中的有机物和氮磷等污染物。

(4)二次处理设施:采用物理化学处理工艺,如沉淀池、过滤器或者消毒设备,进一步去除残留的污染物,确保达到排放标准。

三、贵州农村污水处理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为了提高农民对污水处理的认识和意识,贵州省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向农民普及污水处理的重要性和方法,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行动。

2. 支持政策和经济措施贵州省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和经济措施,鼓励农民参预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例如,提供贷款、补贴或者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降低农民参预污水处理的经济负担。

3. 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贵州农村地区应优先选择适宜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根据当地的地理环境和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处理工艺和设备。

同时,要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处理污水。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试行)目录前言 (4)1 适用范围 (5)2 编制依据 (5)3 术语和定义 (7)3.1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7)3.2 农村生活污水 (7)3.3 黑水 (8)3.4 灰水 (8)3.5 合流制 (8)3.6 截留式合流制 (8)3.7 分流制 (8)3.8 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 (8)3.9 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 (8)4 农村分类 (9)5 某省农村生活污水特征 (9)5.1 水量 (9)5.2 水质 (10)6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一般要求 (11)6.1 选址要求 (11)6.2 收集要求 (11)— 2 —6.3 建设要求 (13)6.4 排放要求 (13)6.5 管理要求 (14)7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流程 (15)8 常用工艺技术介绍 (15)8.1 预处理 (15)8.2 生化处理 (24)8.3 深度处理 (45)9 推荐的处理技术模式 (60)9.1 处理技术选用原则 (60)9.2 处理技术模式选择 (61)— 3 —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和《某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豫政…2010‟64号)精神,贯彻执行《某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某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1‟56号),控制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改善某省水环境质量,指导某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促进技术进步,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包括以下内容:适用范围、编制依据、术语和定义、农村分类、某省农村生活污水特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一般要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流程、常用工艺技术介绍、推荐的处理技术模式。

本指南针对某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生活污水处理部分进行技术指导,供环境保护部门、设计单位、农村基层组织和其他农村用户使用。

本指南起草单位:某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郑州大学。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何新生,徐洪斌,孙震宇,雷达。

西南片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

西南片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

(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以任意编辑修改!)(文件备案编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盖章):编制人:编制日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目录前言 (1)1西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特征与排放要求 (3)1.1水量 (3)1.1.1用水量 (3)1.1.2排水量 (4)1.2水质 (4)1.3排放要求 (4)2排水系统 (5)2.1农户庭院排水 (5)2.2村落排水 (6)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8)3.1化粪池 (8)3.1.1概述 (8)3.1.2类型和结构 (8)3.1.3设计事项 (9)3.1.4施工事项 (10)3.1.5造价指标 (10)3.1.6运行管理 (10)3.2沼气池 (11)3.2.1概述 (11)3.3厌氧生物膜池 (12)3.3.1概述 (12)3.3.2类型和结构 (12)3.3.3设计事项 (12)3.3.4施工事项 (13)3.3.5造价指标 (13)3.3.6运行管理 (13)3.4生物接触氧化池 (14)3.4.1概述 (14)3.4.2类型和结构 (14)3.4.3设计事项 (15)3.4.4施工事项 (17)3.4.5造价指标 (18)3.4.6运行管理 (18)3.5生物滤池 (19)3.5.1概述 (19)3.5.2类型和结构 (19)3.5.3设计事项 (20)3.5.4施工事项 (20)3.5.5造价指标 (20)3.5.6运行管理 (21)3.6氧化沟 (21)3.6.1概述 (21)3.6.2类型和结构 (22)3.6.3设计事项 (23)3.6.4施工事项 (24)3.6.5造价指标 (24)3.6.6运行管理 (24)3.7人工湿地 (24)3.7.1概述 (24)3.7.2类型和结构 (25)3.7.3设计事项 (25)3.7.4施工事项 (28)3.7.5造价指标 (28)3.7.6运行管理 (29)3.8土地渗滤 (29)3.8.1概述 (29)3.8.2类型和结构 (29)3.8.3设计事项 (32)3.8.4施工事项 (33)3.8.5造价指标 (33)3.8.6运行管理 (33)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选择 (35)4.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选择原则 (35)4.2以去除COD为目的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站 (35)4.2.1散户污水处理工艺 (35)4.2.2村落污水处理工艺 (37)4.3以去除氮、磷为目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站 (37)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 (39)5.1污水水质检测 (39)5.1.1水样的采集与保存 (39)5.1.2现场简易检测指标与方法 (39)5.2排水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40)5.3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与管理 (40)6工程实例 (41)6.1氧化沟处理村落污水工程实例 (41)6.1.1概述 (41)6.1.2工艺流程 (41)6.1.3工艺参数 (41)6.1.4处理效果 (42)6.1.5经济成本分析 (43)6.1.6运行与管理方式 (43)6.2自然跌水曝气下水道处理工艺 (44)6.2.1工程地点 (44)6.2.2适用范围 (44)6.2.3工艺流程 (44)6.2.4工程概况 (45)6.2.5运行情况 (46)参考文献 (47)前言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东北、华北、东南、中南、西南、西北六个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技术指南》编制说明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技术指南》编制说明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技术指南》编制说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技术指南》是针对农村地区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与投资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的文件。

本指南的编制旨在解决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投资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促进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的规范化、科学化、可持续发展。

一、编制目的编制本指南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和规范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与投资过程,促进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的改善和提高,保障农村地区环境的卫生和健康。

二、编制原则1.科学性原则:本指南的编制应基于科学理论和技术实践,具备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适用性原则:本指南应针对不同农村地区差异,为各类型的农村地区提供适用的技术指导。

3.可行性原则:本指南的技术指导应具有操作性和可行性,确保项目的实施能够落地并取得预期效果。

三、编制内容与结构1.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概述:介绍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背景、目标和意义。

2.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流程:详细介绍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过程,包括前期调研、方案设计、施工实施、运营管理等环节。

3.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技术要点:介绍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技术要点,包括污水收集与输送系统、处理工艺选择、设施选型和布局等方面。

4.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投资评估与融资:指导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评估与融资方式选择,提供投资和融资的相关指导。

5.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管理:介绍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后的运营管理工作,包括设施维护、水资源利用和环保监测等方面的内容。

6.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案例:选取一些成功的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项目进行案例分析,为读者提供实际应用的参考。

四、编制方式与征求意见1.编制方式:采取多部门协作的方式进行编制,由相关技术单位和专家组成的编制小组共同参与,确保编制的全面性和权威性。

2.征求意见:将编制好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技术指南》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向各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广泛征求意见,接受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完善指南的内容和结构。

贵州省水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

贵州省水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

成果交流RESULTS COMMUNICATION61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推进,水城县实施了大量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居民的饮水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与此相伴生的是大量生活污水的产生[1]。

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环境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污染防治设施严重缺失,从而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难点之一。

水城县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农村生活污水的无序排放,直接影响农村居民身体健康 [2-3]。

本文对水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简要的介绍,系统归纳总结了当前水城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结合水城县农村区域污水治理的客观情况,提出相关建议对策,以供借鉴参考。

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1.1 农村生活污水产生情况水城县是贵州省西部地区的一个边缘县级小城市,整个县域行政管辖面积达3589.1平方公里,户籍人口约93万人。

当前,水城县是贵州省众多贫困地区之一,并且其经济发展贫困级别为深度贫困,广大农村区域基础建设条件比较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比较匮乏,众多农村基层群众饮水质量问题、健康问题亟待加强改善。

水城县广大农村区域生活污水主要来源包括餐厨排水、厕所排水、洗漱排水、洗涤排水、畜禽养殖排作者简介:刘长慷(1989.1-),男,布依族,工程师,硕士,研究方向:环境保护。

张施施(1989.3-),女,彝族,工程师,硕士,研究方向:环境保护。

水等5个方面。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餐厨排水又称之为厨房污水,具体包括一日三餐洗菜、洗碗、刷锅等排水;洗漱用水和洗涤用水同属于生活家居洗涤排水,该洗涤排水中往往多含有磷物质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这些生活污水多是在未经处理的情况下,直接排入农村的沟渠和河流,并下渗到地表以下与生活取水层的饮用水混合在一起,容易被再次抽出使用,严重影响着农村居民的健康用水。

随着安全饮水工程的推进,多数村民饮水质量得到了有效保障,饮水健康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但仍有一些农村区域安全饮水工程推进缓慢,原因在于这些农村区域居民居住较为分散、地形有高有低、地势起伏不定,不利于饮水工程的建设施工,不利于生活污水的全局治理。

贵州省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规范管理

贵州省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规范管理

贵州省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管理技术规程一、目的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确保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高效运行、达标排放,实现净化水质、处理和处置污泥、保护环境,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目的,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厂.企业废水处理厂、站可参照执行。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维护及其安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二、总体要求1、必须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与维护的组织机构,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2、各岗位应有工艺流程图、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制度.3、运行管理、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掌握本厂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要求及技术指标。

4、应准确计量能源和材料的消耗,做好各项生产指标的统计,并进行成本核算。

5、运行管理、操作和维护人员应按要求巡视检查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6、厂内各种管线,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

7、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保养应按照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规定组织实施.8、应保持设施设备清洁,及时处理跑、冒、滴、漏等问题。

9、水处理构筑物堰口、池壁应保持清洁、完好.10、应对构(建)筑物的结构及各种闸阀、护拦、爬梯、管道、井盖、盖板、支架、走道桥、照明设备和防雷设施等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及防腐处理,并及时更换。

11、应经常检查和紧固各种设备连接件,定期更换易损件.12、检修各类机械设备时,应根据设备的要求,必须保证其同轴度、静平衡或动平衡等技术要求。

13、应定期检查和检测高、低压电气设备及电缆等设施。

14、应经常检查、清洁电缆桥架、控制柜(箱),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15、各类仪器、仪表及传感器应进行周期性的检查和检验。

16、各种设施、设备除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外,还应按要求进行大、中、小修。

17、设施、设备维修前应有必要的检查,同时制定维修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设施、设备维修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

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

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日前,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排放标准》)。

为了更好在全省农村地区宣传和执行《排放标准》,现对本标准作如下详细解读:问:为什么要出台《排放标准》?答: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一直是困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一大瓶颈。

长期以来,由于国家层面尚无单独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只能参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由于农村生活污水的污染特征、技术经济条件与城镇不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不符合农村生活污水的实际特征,出现很多问题,如建设成本高,运行维护困难等。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是农村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关系污水处理技术和工艺,关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成本。

随着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数量将大幅增加,亟需出台引导我省农村污水治理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为此,2018年2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区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

2018年9月,生态环境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8]1083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标准制定的原则和时间要求。

2019年4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19]403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科学合理确定相关控制指标排放限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改善我省农村人居环境,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省生态环境厅委托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联合编制了《排放标准》。

问:《排放标准》制定的过程和程序有哪些?答:按照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8〕1083号)的要求,省生态环境厅于2018年11月启动并委托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编制工作。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西县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西县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西县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
的批复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布部门】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4.10
【实施日期】2009.04.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西县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毕节地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上报黔西县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毕地发改投[2009]104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

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新建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厂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604平方米,其中综合楼400平方米,变配电房184平方米,大门、门卫20平方米;新建污水收集输送系统43691米,其中de315 18025米,de400 14945米,de500 3007米, D600 4298米,D800 3301米,D426×8 50米,D630×9 65米,检查井1155座。

二、同意污水处理厂建设于黔西县城关镇上马村岔河组岔河处,厂区总用地
1 / 1。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9.19•【字号】黔府办发[2002]90号•【施行日期】2002.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2]90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物价局、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局制定的《贵州省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二年九月十九日贵州省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省物价局、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局2002年8月8日)为了规范城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行为,加快城镇污水集中治理的步伐,加强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良性运行机制的通知》(计价格[1999]11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我省城镇规划区内所有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备供水单位)。

二、城镇污水处理费是水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定价。

县级以上物价部门是制定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建设部门协助同级价格部门做好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管理工作。

具体征收标准按《贵州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权限审批。

三、县级以上建设部门应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企业投入、运行成本的核算,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和污水处理企业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四、各级环保部门负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污水处理企业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进行监督管理。

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

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
III
1 总则 1.1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用范围
本指南中污泥是指在城镇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初沉池污泥和二沉池污泥,不包括格栅栅渣、浮渣 和沉砂池沉砂。与城镇污水性质类似的污水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其处理处置可参照执行。列入《国 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污泥,应严格按照 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不适用本指南。 1.2 术语和定义 1.2.1 最佳可行技术
II
前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快建设环境技术管理体系,确保环境管理目标的技 术可达性,增强环境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提供环境管理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技术依据,引导污染防治技术 进步和环保产业发展,根据《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环境保护部组织制定污染防治技术政 策、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环境工程技术规范等技术指导文件。
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含水率高(75%~99%),有机物含量高,易腐烂。 污泥中含有具有潜在利用价值的有机质,氮、磷、钾和各种微量元素,寄生虫卵、病原微生物等致 病物质,铜、锌、铬等重金属,以及多氯联苯、二噁英等难降解有毒有害物质,如不妥善处理,易造成 二次污染。 2.2 污泥处理处置技术 2.2.1 污泥处理技术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减容、减量、稳定以及无害化的过程称为污泥处理。本指南中污泥处理技术指 污泥厌氧消化和污泥好氧发酵。由于污泥厌氧消化前需浓缩,污泥好氧发酵前需脱水,本指南将污泥浓 缩、脱水列为污泥预处理技术。 2.2.2 污泥处置技术 经处理后的污泥或污泥产品在环境中或利用过程中达到长期稳定,并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不产生 有害影响的最终消纳方式称为污泥处置。本指南中的污泥处置技术指污泥土地利用和污泥焚烧。 3 污泥预处理及辅助设施 3.1 工艺原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预处理是指采用重力、气浮或机械等方法提高污泥含固率,减少污泥体积,以 利于后续处理与处置。污泥预处理及辅助设施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系统中初沉池和二沉池的污泥存储、浓 缩、脱水、输送和计量等环节的设备、构筑物和相关辅助设施。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2013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2013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2013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01•【字号】黔府办发[2013]10号•【施行日期】2013.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2013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1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贵州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2013年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3月1日贵州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2013年工作方案2012年9月,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的意见》(黔党发〔2012〕25号),要求把小城镇培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新载体,重点扶持100个示范小城镇,以点带面加快推进全省小城镇建设,到2015年,建成100个交通枢纽型、旅游景观型、绿色产业型、工矿园区型、商贸集散型、移民安置型等各具特色的示范小城镇。

通过示范小城镇的带动作用,到2017年,每个县(市、区、特区)建成3至5个特色小城镇,全省新增小城镇人口120万人左右,带动全省城镇化水平提升3个百分点左右。

30个省级示范小城镇到2017年率先实现小康目标。

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提出推进“5个100工程”重点平台建设,其中包括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

为做好2013年度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发展定位。

加快建设一批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和民生项目,提升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注重特色发展,彰显自然景观、建筑风格、民族风情和文化品位特色,建设“小而精、小而美、小而富、小而特”城镇。

坚持多元投入,整合各类资金,统筹推进小城镇机构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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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旅游为支柱产业的乡镇
150-180
推荐乡镇居民生活用水量定额采用100L/人.日。
根据各地发展情况,也可参考表1中的用水定额进行选取。
污水水质宜以实测值确定。在缺乏实际测量条件或无法取得实测资料时,可采用同地域、同类型乡镇污水水质资料,也可参考表2水质参数进行选取。如果排水体制为合流制或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的,水质参数选取宜偏低。
其在庭院收集的基础上,将住户的污水经乡镇污水收集系统输送至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小型污水集中收集系统,一般污水量在5m3/d~500m3/d之间,服务人口50~5000人,服务家庭数10~1000户;乡镇以及人口分布集中的行政村、自然村宜采用此类污水收集系统。
中型污水集中收集系统,一般污水量在500m3/d~1000m3/d之间,服务人口5000~10000人,服务家庭数1000~5000户;经济发达、人口集中的大型集镇或乡镇宜采用此种收集系统。
1. 乡镇
在本指南中特指建制镇镇区规划区、乡政府所在地集镇和自然形成的集镇。
2.乡镇污水
指乡镇居民生活或为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所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炊事、洗衣、洗浴、冲厕、清扫以及家庭圈养禽畜等产生的污水,不包括为发展乡镇经济而开展的工业活动(如农产品加工、禽畜集中养殖等)产生的污水。
由于各地自然、经济状况及居民生活习惯等的不同,各地乡镇用水量相差很大。乡镇居民排水量宜根据调查统计数据确定。在没有统计数据的地区,可根据乡镇排水管网建设情况,以—的折污系数按供水量测算,或以乡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进行测算。
其它能达到处理要求并与贵州省技术、经济相适应的水处理技术也可以在贵州省乡镇应用。工艺选择应结合地形高差、用地条件、气候特征、水质情况、排放要求等因素。
1. 技术原理和结构构造
氧化沟因其构筑物呈封闭的环形沟渠而得名。
氧化沟污泥龄长达15~30d,为传统活性污泥系统的3~6倍,具有较强的脱氮能力;能好氧/缺氧,达到硝化反硝化脱氮目的。由于其泥龄长,污泥产率低,剩余污泥量少;其池容大、污泥负荷低,对水温、水质和水量的变化有较强的适应性;工艺设施少,流程简单,操作和维护管理比较容易。但其占地面积大、相对其他好氧生物处理工艺的耗电偏高。氧化沟适用于污染物浓度相对较高、水量较大的污水处理。
氧化沟设备选型时要注意充氧和混合推流之间的协调。氧化沟曝气转刷的技术参数可参照《曝气转刷认定技术条件》(HCRJ 034-1998)。
1. 技术原理和结构构造
连续流一体化间歇式生物反应池(IBR)工艺是一种集厌氧、兼氧、好氧反应及沉淀于一体的连续进出水的周期循环活性污泥法。它同时兼具按空间分割的连续流活性污泥法及按时间进行分割的间歇性活性污泥法的优点,与按空间分割的连续流活性污泥法相比,省去了污泥回流的环节,因而节省运行能耗及减少处理设施及投资;与按时间分割的间歇流活性污泥法相比,具备连续进出水的特点,因而减少了处理设施容积及总的土建投资。通过调节曝停比营造出污水在反应池中的多级A/A/O状态,使污水在反应池中处于最佳状态的脱N除P工况,以最大限度地去除N和P。
1. 技术原理和结构构造
厌氧生物膜池是通过在厌氧池内填充生物填料,强化厌氧处理效果的一种厌氧生物膜技术。污水中大分子有机物在厌氧池中被分解为小分子有机物,能有效降低后续处理单元的有机污染负荷。厌氧生物膜池具有投资省、施工简单、无动力运行、维护简便等特点,但其对污水中的氮、磷基本无去除效果,需接后续处理单元进一步处理。工艺主要适用于人工湿地或土地渗滤处理前的处理单元。
庭院收集系统
家庭或庭院收集系统一般污水量不大于d,当污水无条件进入污水处理厂(站)时,可设置化粪池或沼气池处理后排放。
分散收集系统
分散收集系统主要是收集受地形限制,一些散居住户排放的污水,一般污水量不大于5m3/d。该系统收集的污水宜采用分散处理方式。经氧化塘、土地处理或化粪池、沼气池处理后排放。
集中收集系统
可参考表3的现行标准,按照各市(州)、县(市、区、特区)对生活污水处理的具体要求进行确定。
表3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执行的相关标准
排水用途
直接排放
灌溉用水
景观环境用水
参考标准
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建标148-2010)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农田灌溉
水质标准(GB5084-2005)
乡镇
乡镇排水体制可分为分流制和合流制两种。分流制指用管道分别收集雨水和污水,各自单独成为一个系统,污水管道系统专门收集和输送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畜禽污水)。合流制指单一管渠收集和输送污水、雨水和生产污水。
乡镇排水体制近期可采用合流制或截流式合流制,逐步形成分流制排水体制。
乡镇污水收集
按照乡镇居民生活习惯及其民居建设的基本情况,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可分成家庭(或庭院)收集系统、分散收集系统和集中收集系统三类。
式中:V-生物接触氧化池的有效容积(m3);Q-每人每天污水量(m3/人.d);N-乡镇居民数;S-进水BOD5浓度(mg/L) ;Ns-BOD5负荷(gBOD5/,不需生物脱氮时取(1~kgBOD5/,需生物脱氮时小于。
生物接触氧化池曝气时间为3h左右,气水比以(8~15):1为宜或池中的溶解氧含量维持在。池体多采用矩形或方形,长与宽之比应控制在1:2~1:1之间。填料装填高度一般~,有效水深宜为3~5m,超高不宜小于,单池面积以不大于25m2为宜。生物接触氧化池进水端应设置导流槽,导流槽与生物接触氧化池应采用导流板分隔,导流板下缘至填料底面的距离推荐为~。填料填充率大于55%,填料装填高度一般~。
本指南为首次发布,将根据乡镇人居环境管理要求及污水处理技术发展情况适时修订。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指南起草单位: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本指南适用于贵州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改建、扩建。
本指南为指导性意见,是供省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环境保护部门和工程咨询、设计、建设单位使用的,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建设的指导性技术文件。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厂址选择应根据乡镇总体规划和排水系统布置、受纳水体功能区划和环境容量、排水用途、自然条件等情况确定。
厂址选择一般需考虑以下原则:
(1)厂址符合乡镇总体规划,并考虑远期需求,宜具有扩建的空间。
(2)厂址要与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相适应,要便于污泥的处理与处置,并尽可能不占农田和少占农田。
(3)厂址应位于集中给水水源的下游,处于于乡镇和工厂厂区夏季主风向的下风向,距离乡镇、工厂厂区、居民点300m以上。
2.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注意事项
IBR生物处理工艺技术参数:水力停留时间:15~20h;泥龄:15~25d;污泥浓度:2500~3500mg/L;污泥负荷~kgMLSS·d;沉淀区表面负荷~。曝气供氧采用激波传质曝气器,池有效水深。
IBR生物处理工艺适宜中、小规模污水处理。由于曝气采用激波传质曝气器,因此要求前处理(格栅和沉砂池)有效去除较大颗粒物,以防对激波传质曝气器运行产生影响。
(4)厂址应充分利用地形,优先选择可利用重力流进厂的厂址方案。应合理利用自然地形条件,减少工程费用和运行成本。
(5)污水处理后直接排放水体的,厂址宜靠近水体。污水处理后要利用的,厂址宜靠近利用点。
(6)厂址应设在地质条件良好的地方。除采用稳定塘外,厂址不宜设在易受水淹的低洼地带。靠近自然水体的,必须满足防洪要求。
贵州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4月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乡镇环境保护工作;保护贵州生态环境,加快推进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贵州省乡镇水污染防治工作,指导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组织制定了《贵州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2. 3000m3/d及以下规模乡镇污水处理厂,根据我省实际,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水体区域外,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暂先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三级标准,但必须设置微动力曝气设施;厂区预留设施升级改造的位置,2018年后升级改造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的功能水体污染物排放标准。
厌氧生物膜池典型结构如图3-1所示。其中填充的填料应有利于微生物生长,易挂膜,且不易堵塞,从而提高厌氧池对有机物和SS的去除效果。
图3-1厌氧生物膜结构示意图
2.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注意事项
厌氧生物膜池的设计参数主要包括水力停留时间,HRT一般取2~5d;其排泥时间为3个月至1年,具体视污泥斗的容积和处理量而定。污泥斗有效容积按上层反应池有效容积的1/8~1/4设计。厌氧池常用的填料有纤维填料、软性填料、弹性填料或其组合。
根据《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4-2008),贵州省乡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取值可参考表1。
表1乡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参考取值
乡镇类型
用水量(L/人.日)
经济发展好,有水冲厕所,淋浴设施
100-150
经济发展较好,有水冲厕所,淋浴设施
60-130
经济条件一般,无水冲厕所,简易卫生设施
40-80
本指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西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试行)(2010年9月)、《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建标148-2010)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为基础,结合贵州乡镇实际情况制定。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
结合贵州省实际情况,乡镇污水处理厂宜制定近、远期出水水质目标,分期实施。污水处理厂近期工艺方案和总体布置,要考虑经改造可达到远期出水水质目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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